贞元六书(校对)第2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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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与才对于人都是一种限制。不过在道德境界中及天地境界中底人,都可以在精神境界上超越此种限制,如上文所说。再从另一方面说,才与命的限制,都是实际世界中底限制。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以尽伦尽职为其行为的目的。凡实际世界中底限制,如成败贵贱之类,皆不足以使其不能达其目的。他已超越实际世界中底限制。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超越实际世界中底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则超越实际世界的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同于大全,自有一太极。大全大于实际底世界,太极超越实际底世界。所以虽其七尺之躯,仍是实际世界中底一物。但其觉解已使其在精神上超越实际底世界。他已超越实际世界,即已超越实际世界的限制。既已超越实际世界的限制,则实际世界中底限制,更不足以限制之了。
超越限制,即不受限制。不受限制,谓之自由。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不受才与命的限制,他是不受实际世界中底限制的限制。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亦不受才与命的限制,但他是不受实际世界的限制。不受实际世界中底限制的限制,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自由。不受实际世界的限制,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自由。
关于自由,西洋哲学家多有讨论。他们所讨论底自由,其义是不受决定。上文所说底自由,其义是不受限制。西洋哲学家注重于讨论,人的意志,是否为一种原因所决定。如其为某种原因所决定,则意志是不自由底。西洋哲学家以为,必出于人的自由意志底行为始可是道德行为。如其不是出于自由意志,则其行为,虽合乎道德,亦只是合乎道德底行为,而不是道德行为。此所谓自由意志即是不受决定底意志。此所谓不受决定,如是不受以求利为目的底欲望的决定,则说道德行为必是出于如此底自由意志,是无可否认底。用道学家的话说,道德底行为,必是出于道心,不是出于人心。若有人为图富贵名誉而做道德底事,虽做道德底事,而其行为是出于人心,所以其行为只是合乎道德底行为,而不是道德行为。此即是说,此人于有此行为时,其意志是为以求利为目的底欲望所决定底。其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所以其行为亦只是合乎道德行为,而不是道德行为。
人的意志,可以不为以求利为目的底欲望所决定。其决定且可与此等欲望相反。人于作重大牺牲以有道德行为时,其意志是如此底。此等情形,正是道学家所谓“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为主者是自由底,听命者是不自由底。若如此说意志自由,则于此等情形中,意志是自由底。
如所谓意志自由是如此底意思,我们可以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意志是自由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意志亦是自由底。有些西洋哲学家,主张有意志自由者,所谓意志自由的意思,似乎还不止此。“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并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能如此。人虽生来都有道心,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是学养的结果。有些哲学家,似乎以为,所谓意志自由,必须是不靠学养而自然如此底,因为,如说意志的自由,必须由学养得来,则意志的自由,又似乎是为学养所决定,不是完全不受决定者。不过照我们于以上数章所讨论,即令有人不藉学养,而意志自然自由,但由此种自由意志所发出底行为,恐怕亦只是自发底合乎道德底行为,其人的境界,恐怕亦只是自然境界。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意志自由,必是由学养得来底。不过虽是由学养得来,而学养所与他者,是觉解而不是习惯。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由觉解而有主宰,并不是由习惯而受决定。所以其意志自由,虽是由学养得来,而却不是为学养所决定。
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底人,其意志不受以求利为目的底欲望的决定,其行为不受才与命的限制。所谓不受限制,并不是说,他能增益他的才,以做他本所不能做底事。亦不是说,他能左右他的命,以使其转坏为好。而是说,无论他的才是大是小,他的命是坏是好,他都可以尽伦尽职,事天赞化。所以无论就不受决定,或不受限制说,他都是自由底。
或可问:已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底人,固已不受才与命的限制。但人之得到此种境界,需要一种觉解。未得到此种境界底人,需要一种才,以可有此种觉解;并需要一种机会,以发展其才。假使他没有这种才,他不能有此种觉解;假使他没有一种机会,他虽有此种才而亦不能尽其才。由此方面说,即在修养方面,人还是受才与命的限制。
于此我们说,人本来都是受才与命的限制。人修养以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在此等境界中,人固可超过才与命的限制,但修养而尚未得到此等境界者,当然仍受才与命的限制。但此是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受限制,不是在此等境界中底人受限制。人之得到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诚然亦需要相当高底才,与相当好底命。但不如在学问或事功方面的成就需要之甚。人在修养、学问、事功,无论何方面底大成就,都靠才、力、命三种因素的配合。不过其配合底成分,则可因方面不同而异:在学问方面,一个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种因素的配合,才的成分最大,力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在事功方面,一个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种因素的配合,命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力的成分又次之;在修养方面,一个人的大成就,所靠底三种因素的配合,力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曾国藩曾说:“古来圣贤名儒之所以彪炳宇宙者,无非由于文学事功。然文学则资质居其七分,人力不过三分。事功则运气居七分,人力不过三分。惟是尽心养性,保全天之所以赋于我者,此则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此亦是他的经验之谈。
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的主要工夫,是致知用敬。用敬靠力,致知需才。然人致知所需了解者,是几个形式底观念。人对这些观念,有了解以后,他可以“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他不必做特别与众不同底事,即可以超越才与命的限制。求道德境界所需了解者,是人之所以为人者,即人性,其所需了解底观念,比求天地境界所需要者更少。所以“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至少求道德境界是如此。
人力自占七分者,可以立志求之。先贤说人要立志,都是就此方面说。人不能专靠努力,即可以为李白、杜甫,或汉高、唐太。但可以大部分靠努力而成为一有高境界底人。所以我们不能教每个人都立志为英雄,为才子,但可以教每个人都立志为圣,为贤。孟子说:“士先志。”周濂溪说:“士何志?曰: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贤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圣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成就是同天,所以说:“圣希天。”
第十章 死生
于上章,我们已说明,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不受才与命的限制。在本章我们拟说明,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不受死的威胁。
死是生的反面,所以能了解生,即能了解死。《论语》说:子路问死,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此答,似乎答非所问。孔子似乎想避免子路所提出底问题,但其实或不是如此。死是一种否定,专就其是否定说,死又有什么可说?欲说死必就其所否定者说起。欲了解死,必先了解生,能了解生则亦可以了解死。
从另一方面说,死虽是人生的否定,而有死却又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为一个人的死是他的一生中底最后一件事,比如一出戏的最后一幕。最后一幕虽是最后底,但总是一出戏的一部分,并且可以是其中底最重要底一部分。从此方面看,我们可以说,“大哉死乎”!从此方面说,我们亦可说,欲了解死必先了解生,能了解生则亦能了解死。所以程子亦说:“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朱子亦说:“非原始而知所以生,则必不能反终而知所以死。”
对于生底了解到某种程度,则生对于有此等了解底人,有某种意义。生对于有此等了解底人有某种意义,则死对于有此等了解底人,也有某种与之相应底意义。就上数章所说诸种境界说,对于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生没有很清楚底意义,死也没有很清楚底意义。对于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生是“我”的存在继续,死是“我”的存在的断灭。对于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生是尽伦尽职的所以(所以使人能尽伦尽职者),死是尽伦尽职的结束。对于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生是顺化,死亦是顺化。
在死的某种意义下,死是可怕底。人对于死底怕,对于死底忧虑,即是人所受底,死对于人底威胁。人怕死则受死的威胁,不怕死则不受死的威胁。
怕死者,都是对于生死有相当底觉解者。对于生死完全无觉解,或无相当底觉解者,不知怕死。对于生死有较深底觉解者不怕死。对于生死有彻底底觉解者,无所谓怕死不怕死。不怕死及无所谓怕死不怕死者均不受死的威胁。不怕死者不受死的威胁,因为他能拒绝死的威胁。无所谓怕死不怕死者,不受死的威胁,因为他能超过死的威胁。不知怕死者,亦可说是不受死的威胁。不过他不受死的威胁是因为他不及受死的威胁。就人的境界说,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怕死。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不怕死。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无所谓怕死不怕死。
一般动物,对于生死,都是全无觉解底。它们都是有死底,虽都是有死底,但自然都已为它们预备好了一种方法以继续它们的生命。凡生物都可以有子。它们的子即是它们生命的继续。生物不能不死,而却有此一种方法,以继续它们的生命。所以柏拉图说:这是“不死的动底影像”。一般动物,除人而外,都在不知不觉中,用这一种方法,以继续它们的生命。就它们自己的个体的生存说,它们虽有生而不自觉其有生,虽将来有死,而不知其将来有死。不知其将来有死,所以亦不知怕死。
人对于生死有相当底觉解。对于生死有相当底觉解者,知自然为一般动物所预备底方法,以继续其生命者,实只能得一不死的动底影像。不死的动底影像,并不即是不死。人有子虽能继续他的生命,但不能继续他的意识。从个体的观点看,一个人是一个个体,他的子又是一个个体。他的子虽是他的子,但并不就是他。他可以以他自己为“我”,但只能以他的子为“我的”。他是个体,他自觉他是个个体。他有他的个体底意识。他的个体底意识,是任何别人所不能知,而只有他自己能知者,可以说是他的“独”。就此方面看,生是一个人“我”的存在底继续,他的“独”的存在的继续。死是一个人“我”的存在的断灭,他的“独”的存在的断灭。由此方面看,死是可怕底。
人对于生死的觉解,到此种程度者最是怕死。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对于生死虽有觉解,但尚未到此种程度。对于在自然境界中底人,生没有很清楚底意义,死亦没有很清楚底意义。这并不是说,他于生时,不能有什么活动。他亦可以有活动,并且可有很多底活动,不过他的活动都是顺才或顺习而行。所以他虽有活动,而对于许多活动,他并无觉解。他虽亦知他将来有死,但对于死,他并不预先注意,至少亦是不预先忧虑。对于死所能有底后果,他了解甚少,他可以说有“赤子之心”。小孩子见人死,以为人死似不过是睡着不醒而已,或以为人死似不过是永远不能吃饭而已。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对于死底了解,虽不必即如此地天真,然亦是天真底。对于死底了解,既如此地少,所以他亦不知怕死。他不知怕死与一般动物不知怕死不同。一般动物不知怕死,是因为它不知有死。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是因为不知死之可怕,如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者。
不知怕死者,虽亦可不受死的威胁,但不能有不受死的威胁之乐。因为他不受死的威胁,乃是由于他的觉解的不及。他本不知死之可怕,所以他虽不受死的威胁,而不能有不受死的威胁之乐。他不受死的威胁,可以说是“为他底”,而不是“为自底”。《庄子·大宗师》说:“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诉,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道家常将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相混。此所说,虽是说“真人”,但就其不知说,此所说底一种境界是自然境界。
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怕死。所以他亦不有目的地,有计划地,设法对付死。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一切行为,都是“为我”,死是“我”的存在的断灭,所以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最是怕死。他们有目的地,有计划地,设法对付死。他们对付死底办法约有四种。
第一种办法是求避免死。例如秦皇汉武都是盖世英雄,做了些惊天动地底大事。但他们的境界,都是功利境界。他们的事业愈大,他们愈不愿他们的“我”失其存在,他们愈不愿死。《晏子春秋》及《韩诗外传》说:“齐景公游于牛山,北临其国城而流涕曰:‘奈何去此堂堂之国而死乎。’”秦皇汉武的晚年,大概都有这种情感。所以他们都用方士,求长生药。所谓“尚采不死药,茫然使心哀”。他们费很大底力,以求避免死,不过结果还是“但见三泉下,金棺葬寒灰”(李白《古风》)。
秦汉时代的方士,是后来道士的前身。道士所主持底宗教是道教。宋明道学家,常将道家与道教相混。实则二者中间,分别甚大,道家一物我,齐死生,其至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道教讲修炼的方法,以求长生为目的,欲使修炼底人维持其自己的“形”,使之不老,或维持自己的“神”,使之不散。道教所注意者,是“我”的继续存在。其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
道教承认,有生者有死,生死是一种自然底程序。但以为,他们有一种“逆天”的方法,可以阻止或改变这种程序。他们可以说是有一种“战胜自然”的精神。但无论从理论,或从经验方面说,自然在此点,似乎是不可战胜底。不过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亦不感觉,在此点,有战胜自然的必要。道学家常说:人不可“在躯壳上起念”。道教中底人,正是常“在躯壳上起念”。
人的身体,本如一机器。一机器,善用之,则可以经用较久,不善用之,则不能经久用,或致于立时损坏。这是一般人所都知道底。道教中底人,常住山林,使其身体,得营养多而受损害少,长生不老虽不可能,而因此可以不速老,享大寿,是可能底。不过这一种的生活,往好处说,固可以说是清净无为。往坏处说,亦未尝不可说是空虚无味。李白诗:“太白何苍苍,星辰上森列。去天三百里,邈尔与世绝。中有绿发翁,披发卧冰雪。不笑亦不语,冥栖在岩穴。”有这种生活底人,如只以求长生为目的,即令能得长生,其长生亦可说是半死。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对付死底第二种办法是求立名。有些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以为死固不可避免,但若有名留于身后,则亦可以虽死而不死。因此他们极力求名。《离骚》说:“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老之将至是无可奈何底事。人所能努力者,是于老之未至之前,先立了名,庶几身虽死而名不灭,则他的“我”仍于相当程度内,有一种的继续。古诗:“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桓温说:“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小说上底英雄常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此诸所说,其用意均同。
侠义一流底人,是这一类底人。他们视他们的名誉,比他们的身体,更为重要,因为身体总是“奄忽随物化”,而名誉则似乎是可以“长留天地间”。所以他们常牺牲他们的身体,以求名誉。《汉书·游侠传》序说:游侠“杀身成名”。贾谊《鸟赋》说:“烈士殉名。”现在有些人说:“名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侠义一流底人,简直是以名誉为其第一生命。这一类底人,所希望底是“身死名垂”。能够身死名垂,亦是战胜死的一种办法。死能死人的身体,但不能死人的名。这一类底人,在表面上似乎是轻生,但其轻生实由于贵生。老子说:“民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正可引以说此。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对付死底第三种办法,是急求眼前底快乐。有些人以为,人即令有名,但他如已死,他即无知,既已无知,即令有名,于他又有什么好处?所以古诗说:“良无磐石固,虚名复何益?”从此方面看,则不如于未死之前,急求眼前底快乐,得些实受。古诗说:“浩浩阴阳移,年命若朝露。”“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列子·杨朱篇》即将此意,作有系统底发挥。这亦是对付死底一种办法。怕死底人,忧虑死将要来,但现在死尚未来。在现在死尚未来,应尽力享受。死若果来,则人即死。既死无知觉,则亦不知觉其威胁矣。
但现在底快乐,如其有之,亦是人于过去所努力以求而始得到者。人欲求快乐,亦须先努力。于其努力时,死亦可于其未得快乐时而先来临。求快乐底人,可以有此等忧虑。此等忧虑,亦即是他所受底死的威胁。
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对付死底第四种办法,是相信灵魂不死。此可以说是以信仰抵制死的威胁。有些宗教,也可以说大多数底宗教,以为人死以后,此身体虽不存在,但此身体的主人,即所谓灵魂者,仍继续存在,且永远继续存在。此所谓形死而神不灭。死虽能与人一种损失,但人所损失者是其糟粕,其精华是不受损失底。人皆有此不死者存。此不死者,于身体死后,或升入天堂,或入地狱,或仍托生为人。无论碧落黄泉,此不死者总是不死。这种说法,与道教不同。道教是近乎自然主义底。它是近乎普通所谓科学,而不近乎普通所谓宗教。道教中底人,以为若随顺自然变化的程序,则形死神亦灭。但他们可用一种“逆天”的方法,使形不死,或形虽死而神不灭。大多数底宗教,则以为形死神不灭,本来是如此底。有些人以为人若有此种信仰,则死对于他底威胁,即可免去太半。不过信仰只是信仰,信仰是不可以理论证明底。
以上所说,是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应付死底办法。其办法果能减少死的威胁与否,及其果能减少至如何程度,似乎是因人而异。无论如何,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并不需要此诸种办法。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知性。他知性,所以在社会中尽伦尽职以尽性。尽伦尽职必于事中尽之。所以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必不做“自了汉”,必于社会中做事。他所做底事,都是为在社会中尽伦尽职而做底,亦可说,都是为社会而做底。所以他所做底事,在他的了解中,都是社会的事,这就是说,他所做底事,对于他,都是有社会底意义。人的才有小大,命运有好坏。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就其才之所能,命运之所许,尽力以做其所能做及所应做底事。无论他所做底事,是大是小,他都尽其力之所能,以使其成功。他于做他所做底事时,无论其是大是小,他都自觉,他是在“承先启后”,“继往开来”。他所做底事,无论其是大是小,对于他底意义,都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于此等底意义中,他自觉他在精神上,上与古代相感通,下与后世相呼应。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这是孔子自觉他在精神上,上接先王。孟子说:“圣人复起,不易吾言。”这是孟子自觉他在精神上,下接后圣。陈子昂诗云:“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则前亦见古人,后亦见来者,往古来今,打成一片。在这一片中,他觉解他的个体的死亡,并不是十分重要底。如此,他不必设法对付死,而自可不受死的威胁。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事所以尽伦尽职。他竭其力之所能以做其所应做底事。他一日未死,则一日有他所应做底事。这是他的任务。他一日既死,则他的任务,即时终了。就尽伦尽职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可能于死后尚有经手未完之事,但不可能于死后尚有未尽之伦,未尽之职。他可先其父母而死,尚有孝养之事未了。但他如于生前已尽为子之道,则他虽有孝养之事未了,但不能说他尚未尽伦,未尽职。尽伦尽职底人,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死而后已,亦即是死了即已。
所以对于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死是尽伦尽职的结束。《礼记·檀弓》记子张将死之言,说:“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宋儒说:“终者所以成其始之辞,而死则澌尽无余之义。”对于小人,死是其个人的身体的不存在,所以死对于他是死。对于君子,死是其在社会中底任务的终了,所以死对于他是终。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是此所谓君子。死对于他是尽伦尽职的结束。所以死对于他亦是终。终即是结束之义。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不注意死后,只注意生前。只注意于,使其一生行事,皆充分表现道德价值,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艺术品,自始至终,全幅无一败笔。所以《论语》记曾子将死,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礼记·檀弓》记曾子将死,侍疾底童子,忽发现曾子所用底席是大夫所用底。曾子听说,命曾元快换。曾元说:“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说:“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曾元等于是“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这些行为初看似迂阔,但一个人的一生,如想在道德方面,始终完全,他是一刻不可疏忽底。在一个人未死之前,他随时都有有过的可能。所以曾子将死才可以说:“而今而后,吾知免夫。”然幸而还有一个童子,指出他的一个最后底过错。于是他的一生,才能如一完全的艺术品,不致于最后来了一个败笔。可见一个人想成为完人,是极不容易底。
所以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于必要时,宁可牺牲其身体的存在,而不肯使其行为有在道德方面底不完全。孔子说:“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孟子说:“生,吾所欲也;义,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与上所说杀身成名,是不同底。杀身成仁底人所做底事,可以即是杀身成名底人所做底事。但杀身成仁底人做此事,其行为是道德底行为,其境界是道德境界。杀身成名底人做此事,其行为是合乎道德底行为,其境界是功利境界。
杀身成仁,在事实上,亦可以得名,但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并不要“成名”。所以他虽努力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艺术品,但此艺术品是否有人欣赏,如有人欣赏,他自己是否知之,这是他所不问底。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有某种行为,本不求为人所知。其行为是“为己底”,不是“为人底”。如其为求为人所知而有某种行为,则其行为虽合乎道德,而只是合乎道德底行为,不是道德底行为。其人的境界,亦只是功利境界,而不是道德境界。
照在道德境界中人底看法,一个人于未死之前,总有他所应做底事。这些事,他如不用心注意去做,都有做错的可能。所以在未死之前,无论于何时何地,他都应该兢兢业业,去做他所应该做底事。直到死,方可休息。龚定庵诗:“绝业名山幸早成,更何方法遣今生。”又说:“设想英雄垂暮日,温柔不住住何乡。”这都是才人英雄的设想。照这种想法,一个人的一生中,似乎有一部分,可以称为“余生”,如同普通以为,一星期中,有一部分,称为周末。于其时,人可以随意消遣。圣贤的想法,不是如此。圣贤的有生之日,都是尽职尽伦之日。才人需要遣生的方法,以遣其余生,圣贤则无余生可遣。英雄有垂暮,圣贤则无垂暮。圣贤尽其力之所能,以尽伦尽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所谓“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对于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生是顺化,死亦是顺化。知生死都是顺化者,其身体虽顺化而生死,但他在精神上是超过死底。
于第八章中,我们说到道体的观念。实际底事物,无时不在生灭中。实际底世界,无时不在变化中。实际底世界及其间事物的生灭变化的洪流,旧说谓之大化流行,亦谓之大用流行。人亦是实际底事物,亦随大化流行而生灭。无人不随大化流行而生灭。不过一般人虽随大化洪流而生灭,而不觉解其是如此。他们只知他们的个体有生灭,而不觉解其生灭是随顺大化。觉解个体的生灭是随顺大化,则亦觉解个体的生灭,是大化的一部分,是道体的一部分。有此等觉解,则可“与造化为一”。郭象说:“与造化为一,则无往而非我矣。将何得何失,孰死孰生哉?”与造化为一,则能自大化的观点以看生灭。自大化的观点以看生灭,则生灭只是变化,不是死生。郭象说:“死生者,无穷之变耳,非始终也。”大化是无始无终底。自同于大化者,自觉其自己亦是无始无终底。
自同于大化者,亦自同于大全。大全永远是存在底。我们这个地球可以不存在,但宇宙则是不能不永远存在底。《庄子·大宗师》说:“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郭象注说:“无所藏而都任之,则与物无不冥,与化无不一。故无内无外,无死无生,体天地而合变化,索所遁而不得矣。”物之所不得遁,是庄子所谓天地,我们所谓宇宙,所谓大全。凡事物皆是大全的一部分,不过他们不觉解其是如此。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觉解其是如此。他们有此种觉解,所以能自同于大全。自同于大全,则大全永远存在,他亦自觉他自己是永远存在。
宇宙是一个无尽藏,不仅包括现在所有底一切事物,并且包括过去所有底一切事物,以及将来所有底一切事物。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无常底。但其曾经存在的事实,则不是无常底。宇宙间已有底事实,既已有之,则即永远有之,不可变动,不可磨灭。可能有底事物,虽于过去现在尚未有者,将来如其有之,亦必在宇宙中。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同于大化,自同于大全者,亦感觉到他自己是上包万古,下揽方来。在无限底空间时间中,“万象森然”,他均在精神上与相感通。佛家说:“三世一切劫,了之即一念。”在同天境界中底人,亦可如此说。上文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使其一生,如一完全底艺术品,而并不希望有人欣赏之。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又可见,如果有一完全底艺术品,则曾有此完全底艺术品的事实,真正是长留天地间,其对于人生,正如柏拉图谓其共和国,“有目者必见之,见之则必奉以为法”。上文又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上见古人,下见来者。他所见者是古人及将来底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是上包万古,下揽方来。他所见者,又不只是人,而是一切万有。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能同天者,亦可自同于理世界。理是永恒底,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觉解一切事物,都不只是事物,而是永恒底理的例证。这些例证,是有生灭的,是无常底。但其所为例证底理,则是永恒底,是超时间底。对于理无所谓过去,亦无所谓现在。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觉解理不但不是无常底,而且是无所谓有常或无常底,不但不是有生灭底,而且是无所谓有生灭或无生灭底。他有此等觉解,所以自同于理世界者,自觉其自己亦是超生灭,超死生底。《庄子·大宗师》说:“见独则无古今。”理世界是无古今底,自同于理世界者,自觉其自己亦是无古今底。
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身体随顺大化,以为存亡,但在精神上他可以说是超死生底。《庄子·大宗师》说:“无古今则入于不死不生。”郭象《逍遥游》注说:“齐死生者,无死无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则虽大椿之与蟪蛄,彭祖之与朝菌,均于短折耳。”所谓不死不生及无死无生,亦是超死生之义。
我们说: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在精神上可以说是超死生底。我们并不说:人的精神可以超死生。人的精神不能离开身体而存在。身体既不能超死生,则精神亦不能超死生。所以我们不能说,人的精神,可以超死生,而只能说,人在精神上可以超死生。所谓人在精神上可以超死生者,是就一个人在天地境界中所有底自觉说。他在天地境界中自觉他是超死生底。若其身体不存,他固亦无此自觉。但此自觉使其自觉,不但身体的存亡,对于他没有重要,即有此自觉与否,对于他亦没有重要。
人的精神不能离开身体而存在,所以一个人于今生之后,并无来生。以为于今生之后有来生者,大概有两种说法。照一种说法,以为来生之有,虽不可证明,但信来生之有,则为理性所需要。康德持此种说法。他以为道德与幸福的联合,有道德底人,必有幸福,是理性所认为最合理底事。最合理底事,不能于人的今生得到,则必有来生以得到之。不过照我们于第六章中所说,道德不必与幸福联合。有些道德价值,且涵蕴逆境,必于人的不幸中,始能实现。此点我们于第六章中已有证明。此点既已证明,则康德所说,理性需要信来生之有的论证,即不能成立。中国哲学,向以为无来生。康德所谓的理性的需要者,不过是受耶教影响底人的心理习惯而已。
照另外一种说法,有来生是一种无需证明底事实。多数宗教,皆持此种看法。佛教于此有一特点,即承认人有来生,而又以为人应该设法取消其来生。佛教以生死轮回为苦,故教人修行以出离死生。佛家的形上学与我们不同。但其所说出离死生底人的境界,与我们以上所说在精神上超死生底人的境界,则似异而实无大异。
佛家所说出离生死底人的境界,是他们所谓证真如的境界。我们上文所说在精神上超生死底人的境界,是我们所谓同天的境界。就其似异说,佛家是一种唯心论,以为心可以离身体而存在。所以照一般人的想法,佛家修行底人,得佛果,证真如者,可以永远有证真如的自觉。我们于上文说,精神不能离开身体而存在,所以在同天地境界中底人,只于其有身体时,有同天的自觉。
但一般人的这种想法,是错误底。唯心论者固以为心可离开身体而存在。但离开身体而存在底心,是不能有所谓“觉”底。佛家所谓真如,即是所谓常住真心,又即是所谓法界。就其是常住真心说,常住真心是我们所谓宇宙底心。宇宙底心,是不能有所谓觉底,所谓觉,如感觉、知觉、自觉等,都是依人的身体而始有底。海格尔亦说,宗教中底人,自觉其与宇宙底精神为一者,其自觉即是宇宙底精神的自觉。宇宙底精神,不能离开人而有自觉。就真如即是法界说,法界即我们所谓宇宙,宇宙亦是不能有所谓觉底。常住真心或法界既不能有所谓觉,则所谓证真如者所有底自觉,亦只是于其能有自觉时有之。所谓涅槃四德:常、乐、我、净,亦是证真如者,于其有自觉时所自觉者。有自觉必依身体。所以照我们的看法,证真如者所有底自觉,及同天者所有底自觉,都只于其有身体时有之。
或可说,如果如此,则此等自觉的有,岂不太暂?但既已证真如,既在同天境界中底人,自同于大全,自同于永恒,则其对于此等境界底自觉的久暂,对于他亦已不成问题,而他亦已不知有此等问题矣。斤斤于此等自觉的久暂者,仍有“我”有“私”。有“我”有“私”者,不能证真如,亦不能有同天的境界。
如果真有如佛家所说出离生死,则我们所说在精神上超死生者,自然亦是出离死生底。佛家所说得出离生死的方法是“破执”,在同天境界中底人,“体天地而合变化”,亦是彻底地无执底。
或可说:佛家所破,有我法二执。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诚无我执,但本书以上所说所根据底形上学,不以为“万法唯心”,以为离心实有所谓外界。照佛家的看法,执实有外界,即是法执。上所说在精神上超生死者,是否仍执实有外界?如仍执实有外界,则照佛家的看法,他仍有法执。仍有法执,则他即不能出离生死。
于此我们说,本书以上所说所根据底形上学,诚以为离心有所谓外界。但在同天地境界中底人,“与物冥”,“浑然与物同体”,所以对于他,所谓内外之分,所谓主观客观的对立,亦已冥除。于上文第七章中,我们说:大全是不可思议底;同天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议底。大全“至大无外”,在同天境界中底人,自同于大全,所以对于他亦无所谓外界。对于他无所谓外界,故他亦无所谓法执。
于此我们又须声明,哲学讲至此,已讲到所谓“言语路绝,心行道断”的地步。哲学讲至此等地步,所谓唯心论与实在论的分别,亦已不存在矣。
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无所谓怕死不怕死。有意于不怕死者,仍是对于死生有芥蒂。伊川云:“邵尧夫临终时,只是谐谑,须臾而去。以圣人观之,则犹未是,盖犹有意也。比之常人,甚悬绝矣。他疾革,颐往视之,因警之曰:‘尧夫平日所学,今日无事否?’他气微不能答。次日见之,却有声如丝发来,大答云:‘你道生姜树上生,我亦只得依你说。’”伊川疾革,门人进曰:“先生平日所学,正今日要用。”伊川曰:“道着用便不是。”“道着用”亦是有意。所谓有意,亦谓对于死生尚有芥蒂。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有意地不怕死,亦不有意地玩视生。道家中有些人对于人生中底事,多所玩视,如所谓“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溃痈”者,是只了解死为顺化,而未了解生亦为顺化。了解生亦为顺化,则于人生中做人所应做底事,亦为顺化。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亦正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对于做这些事,他亦是“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新原道(中国哲学之精神)
目录
自序
绪论
第一章 孔孟
第二章 杨墨
第三章 名家
第四章 老庄
第五章 易庸
第六章 汉儒
第七章 玄学
第八章 禅宗
第九章 道学
第十章 新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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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此书所谓道,非《新理学》中所谓道。此书所谓道,乃讲《新理学》中所谓道者。《新理学》所谓道,即是哲学。此书讲《新理学》所谓道,所以此书非哲学底书,而乃讲哲学底书。此书之作,盖欲述中国哲学主流之进展,批评其得失,以见新理学在中国哲学中之地位。所以先论旧学,后标新统。异同之故明,斯继开之迹显。庶几世人可知新理学之称为新,非徒然也。近年以来,对于旧学,时有新解,亦藉此书,传之当世。故此书非惟为《新理学》之羽翼,亦旧作《中国哲学史》之补编也。书凡十章,新统居一,敝帚自珍,或贻讥焉。然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孟子曰:“圣人复起,必从吾言。”其自信若是。即老氏之徒,濡弱谦下,亦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亦何其高自期许耶?盖学问之道,各崇所见。当仁不让,理固然也。写此书时,与沈公武(有鼎)先生,时相讨论。又承汤锡予(用彤)先生,贺自昭(麟)先生,先阅原稿,有所指正,谨此致谢。又英国友人休士先生,亦就原稿译为英文,期在伦敦出版。并附记,以志鸿爪。民国三十三年六月,冯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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