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六书(校对)第20部分在线阅读
所谓什么家的尊号,是表示社会对于一人在某方面的成就的承认。例如一个人在化学方面做了些工作,如社会认其为有成就,则称之为化学家。所以凡必期为什么家者,推其故,仍是欲求社会上底荣誉。为求社会上底荣誉而做某种事者,其初心即不是从兴趣出发,其做某种事即是有所为而为,其对于某种事所用底工夫,对于他即是苦痛,即是有为。
或可问:一个人的兴趣,可以与他的成就不一致。例如一个大政治家,可以好音乐图画等。就其成为大政治家说,他的才是在政治方面见长底。但他的兴趣,又在于音乐图画,是其兴趣与其才,并不是一致底。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说,有些人的才是一方面底,有些人的才,则是多方面底。一个人是大政治家而又好音乐图画,此可见,他在政治方面及艺术方面均有才。因为有些人的才是多方面底,所以他一生所好底事物,可以随时不同,如一人于幼年时好音乐图画,及壮年又好政治。盖人在各方面的才,有些于其一生中某一时期表现,有些于其一生中另一时期表现。他在某一方面底才,在其一生中某一时期表现,他即于某一时期,对于某种事物,感觉兴趣。
或可问:如果一个人的兴趣,可以随时变动,如果他又专做他所感觉兴趣底事,则他所做底事,岂非须要常变?如果他所做底事须要常变,则他对于他所做底事,恐怕都不能有所成就。于此点,我们说:凡做什么而期其必有成就者,即是有所为而为,即不是率性而行。率性而行者,对于其所做之事,虽可有成就,但不期其有成就,更不期其必有成就。此点我们于上文已说。
在道家所说底理想底生活中,一个人只做他所感觉有兴趣底事。在道家所说底理想底社会里,所有底人都只做他所感觉有兴趣底事。如果这种生活,这种社会,事实上可以得到,这诚然是最理想底。不过这种生活,这种社会,事实上不是可以完全得到底。其理由有几点可说。就第一点说,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些事在根本上只是一种工具,为人所用以达到某种目的者,其本身是不能使人感觉兴趣底。人做这些事,只能是有所为而为,不能是无所为而为。例如吃药。没有人无所为而吃药,但吃药亦是人生中所不能免者。就第二点说,每一社会中底人,必对于其社会负相当底责任,必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至少亦应该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没有人能生存于社会之外。所以没有人能不,或应该不,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对于此等事,有些人固亦感觉兴趣,但亦有些人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不过对于这些事,有些人虽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而亦不能不做,亦不应该不做。就第三点说,有些人所感觉兴趣底事,有些是为社会所不能不加以限制底。社会对于这些事,若不加以限制,则必与别人发生冲突。因此有些人对于这些事,虽有很大底兴趣,而不能做,或不能充分随意地做。因以上诸点,所以道家的理想底生活,理想底社会,事实是不能完全得到底,至少是很不容易完全得到底。
这种生活,这种社会,虽不能完全得到,或不容易完全得到,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合乎我们的理想底。在我们生活中,我们所做底事,其无所为而为者越多,我们的生活即越近乎理想。在我们的社会中,一般人所做底事,其无所为而为者越多,则其社会即越近乎理想。
以上所说由无所为而为而得底无为,是就兴趣方面说,所说大部分是道家的意思。以下再就道德方面说,由无所为而为而得底无为,所说大部分是儒家的意思。
道家与儒家都说,人做事要无所为而为。这一点是道家与儒家之所同。不过道家说无所为而为,是就兴趣方面说,儒家则是就道德方面说。此是道家与儒家之所异。《论语》载有子路与隐者荷蓧丈人一段谈话。荷蓧丈人为什么要隐,我们虽不清楚,不过他很可以说,因为他对于政治不发生兴趣,所以他不“仕”。子路却完全不从兴趣方面讲。他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他说:君子要仕,因为他以为君臣大伦是不可废底,所以应该仕,并不是因为他的兴趣在于仕,亦不是因为他以为仕了一定有什么成功。我们现在亦有些所谓消极分子者,他们常说,他们对于社会上政治上底事,不发生兴趣,所以不管社会上政治上底事。但所谓积极分子者则可说:我们对于社会上政治上底事,亦不见得有兴趣,不过因为我们以为这是我们应该管底,所以我们不能不管。这种说法,即是儒家的说法。因应该为而为某事,此为亦是无所为而为。此为亦是一直做去,只管应该为不应该为,而不计其他。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说此义。
说到此,我们必须注意,一个个人及一个国家,是不在一个层次之内底,所以无所为而为,只可对于个人说,而不可对于国家说。国家并不是一个生物,对于任何事物,我们并不能真正地,严格地,说它感觉兴趣或不感觉兴趣。它不能随其兴趣而无所为而为。在国家以上,并没有更高底社会组织,它对于什么事,亦无所谓应该为或不应该为。所以它亦不能在道德方面无所为而为。国家的行为,都是有所为而为,在这一方面说,它的行为都是有为。虽然在别底方面说,它的行为亦可是无为,如它可少为或寡为,可因势而为,顺理而为等。
因为有如此底分别,所以一个人的谋国,与他的自谋,必须用完全不相同底看法,用完全不相同底精神。一个人做事,可以只问事应该做或不应该做,应该做即做,不应该做即不做,不必计较他自己是将因做此事或不做此事而得利或受害。他只问应该做不应该做,不计较利害,此即是无所为而为。但一个人谋国,对于一个关系国家底事,却须要问此事是于国家有利或有害。关系国家的事,所谓应该做不应该做,实即是有利或有害的别一种说法。一国的行为,完全是趋利避害,完全计较利害,所以其为皆是有所为而为。诸葛亮《出师表》说:“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所以要伐魏,至于其结果,则“成败利钝,非所逆睹”。他的谋国,似乎是只问应该不应该,不计较利害。但他所以冒此险者,乃因他看清偏安是没有出路底。战亦亡,不战亦亡,所谓与其“坐而待亡,孰与伐之”。所以他的谋国,亦是纯从利害方面着眼底。
这一点人常弄不清,所以常有些混乱底言论。例如关于现在底战争,有些人常说人有人格,国有“国格”,我们受了侮辱,不抵抗即失了“国格”。我们抵抗为底是争国格。又有些人常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等话,说我们应该抗战。其实这些话,都只对于个人可以说,而对于国家不可以说。我们的抗战,实在是我们权衡利害的结果,并不是为争什么“国格”。我们宁愿玉碎,实在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可以瓦全之道。
关于所谓义利之辨,昔人常有些不必要底辩论。这亦是由于他们对于这一点弄不清楚之故。例如:“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与梁惠王讲了许多仁政,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关于现在所谓经济方面者。有些人说,这不是讲利吗?为什么孟子只许他自己讲利,而不许梁惠王讲利呢?于此点我们说:孟子所以不许梁惠王讲利者,因为梁惠王讲利是自谋。孟子说:“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这样底讲利是自谋。至于孟子讲利,则是谋国。一个人专求国家的利,他的行为是义底行为。求国家的利,对于国家是利,但对于个人,则是义不是利。专就这一方面说,墨家“义,利也”之说,儒家是亦承认底。《易·文言》说:“利者,义之和也。”亦是就利的此方面说。
就一个人说,他做事应该只问其是否应该做,而不计较其个人的利害,亦不必计较其事的可能底成败。此即是无所为而为。若做事常计较个人的利害,计较其事的可能底成败,即是有所为而为。有所为而为者,于其所为未得到之时,常恐怕其得不到,恐怕是痛苦底;于其所为决定不能得到之时,他感觉失望,失望是痛苦底;于其所为既得到之后,他又常忧虑其失去,忧虑亦是痛苦底;所谓患得患失,正是说这种痛苦。但对于事无所为而为者,则可免去这种痛苦。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对于事无所为而为,没有患得患失的痛苦,所以坦荡荡;小人有所为而为,有患得患失的痛苦,所以常戚戚。
坦荡荡有直率空阔的意味。君子做事,乃因其应该做而做之,成败利害,均所不计较。所以他的气概是一往直前底,他的心境是空阔无沾滞底。所谓胸怀洒落者,即是指此种心境说。就其一往直前及其心境空阔无沾滞说,他的为是无为。戚戚有畏缩、勉强、委曲不舒展的意味。小人做事,专注意于计较成败利害,所以他的气概是畏缩勉强底,他的心境是委曲不舒展底。就其畏缩勉强及其心境委曲不舒展说,他的为是有为。
我们说:一个人对于做某事不必计较成败,并不包含说,一个人对于做某事,不必细心计划,认真去做。对于做某事,一个人仍须细心计划,认真去做,不过对于成功,不必预为期望,对于失败,不必预为忧虑而已。事实上对于成功预期过甚者,往往反不能成功;对于失败忧虑过甚者,往往反致失败。不常写字底人,若送一把扇子叫他写,他写得一定比平常坏。这就是因为预期成功、忧虑失败过甚的缘故。《庄子·达生篇》说:“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惛。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有所为而为者,所重正是在外。无所为而为者,所重正是在内。
一个人一生中所做底事,大概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他所愿意做者,一部分是他所应该做者。合乎他的兴趣者,是他所愿意做者;由于他的义务者,是他所应该做者。道家讲无所为而为,是就一个人所愿意做底事说。儒家讲无所为而为,是就一个人所应该做底事说。道家以为,人只须做他所愿意做底事,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底。儒家以为,人只应该做他所应该做底事,这在心理上是过于严肃底。我们必须将道家在这一方面所讲底道理,及儒家在这一方面所讲底道理,合而行之,然后可以得一个整个底无所为而为底人生,一个在这方面是无为底人生。
第四篇 道中庸
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朱子《集注》说:“中者,无过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中庸两个字,以及孔子朱子这几句话,在现在有些人的心目中,是非常迂腐可厌底,不过这些人大概皆未了解所谓中庸的本义。固然旧日自号为行中庸之道者,亦未见得尽能了解中庸的本义,因之他们的行为,或有可批评之处,但这与中庸之道的本身之无可批评并没有关系。
有一部分误会“中”的本义底人以为,“中”即是不彻底。譬如一事有十成,用“中”底人,做这个事,大概只做五成,若做四成,即为不及;若做六成,即为太过。所以照这一部分人的看法,用“中”底人做事只做五成。所谓“适可而止”,“不为已甚”,都是表示不彻底的意思。这些人说,中国人做事不彻底,都是吃了儒家教人用“中”的亏。我们于此可以说,中国人是不是都做事不彻底,我们于此不论。不过即使中国人做事都不彻底,或有些中国人做事不彻底,他们至多亦是吃了误解儒家教人用“中”的亏,而不是吃了儒家教人用“中”的亏。因为照“中”的本义,“中”并没有不彻底的意思。
一部分误解“中”的本义底人,又以为“中”有模棱两可的意思。譬如对于某事有两种相反底意见,用“中”底人,一定以为这两种意见都对也都不对。他把两方面的意见,先都打个对折,然后参酌两方面的意见,而立一个第三意见。所谓“执两用中”,即是谓此。所谓“折中”,亦是谓此。这一部分人说,中国人好模棱两可,“两面讨好”,都是中了儒家教人用“中”的毒。我们于此还是说,中国人是不是都好模棱两可,“两面讨好”,我们不论。不过即使中国人都是如此,或有些中国人是如此,他们亦是中了误解儒家教人用“中”的毒,而不是中了儒家教人用“中”的毒。因为照“中”的本义,“中”并没有模棱两可的意思。
有一部分误解“庸”的本义底人,以为“庸”即是庸碌的意思。这一部分人以为儒家教人行庸道,是叫人都成为庸庸碌碌,不敢有所作为底人,凡事“不求有功,只求无过”。与其“画虎不成反类狗”,不如“刻鹄不成尚类鹜”。这一部分人以为中国人之所以缺乏进取冒险、敢作敢为的精神,都是吃了儒家教人行庸道的亏。中国人是否都缺乏进取冒险、敢作敢为的精神,我们不论。不过如果中国人都缺乏这种精神,或有些人缺乏这种精神,他们亦是吃了误解儒家教人行庸道的亏,而不是吃了儒家教人行庸道的亏,因为照“庸”的本义,“庸”并没有庸碌的意思。
有一部分误解“庸”的本义底人,以为“庸”即是庸俗的意思。关于艺术方面底创作或鉴赏,是所谓雅事。行庸道底人多以为这些雅事为“雕虫小技”,做这些雅事为“玩物丧志”。他们所做底事,或所认为应该做底事,往高处说,不过只是些“伦常日用”;往低处说,简直都是些“柴米油盐”。有些人说,中国人都俗,不如西洋人之每人都会唱几句歌,又不如西洋人之每家都有钢琴。中国人之所以都俗,都是中了儒家教人行庸道的毒。中国人是不是都俗,我们亦不论。不过即使中国人都俗,或有些中国人俗,他们亦是中了误解儒家教人行庸道的毒,而不是中了儒家教人行庸道的毒。因为照“庸”的本义,“庸”并没有俗的意思。
在误解中庸之道底人的心目中,所谓行中庸之道底人,都是些做事不彻底,遇事模棱两可,庸碌无能,俗而不堪底人物。他们以为这种人物正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其实这以为是大错底。这种人物不但不是儒家的理想人物,而且是儒家所最痛恨底人物。这种人正是儒家所谓乡愿。孔子曰:“过我门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乡愿乎?乡愿,德之贼也。”什么是乡愿呢?孟子说:“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古之所谓乡愿,即今之所谓好人或老好人。一个庸碌无能底人,既不敢为大恶,亦不能行大善。不敢为大恶,所以“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不能行大善,所以“同乎流俗,合乎污世”。遇事人云亦云,模棱两可,所以“众皆悦之”。惟其众皆悦之,所以大家皆称之曰好人,或老好人。这种人正是儒家所称为德之贼者。为什么是德之贼呢?因为这种人的行为,与所谓中庸之道,有点相似,很能“鱼目混珠”,以伪乱真。所以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愿,恐其乱德也。”我们以上所说误解中庸之道底人,以为做事不彻底,模棱两可,俗而不堪底人,即是行中庸之道底人,或以为人若行中庸之道,其结果必成为做事不彻底,模棱两可,俗而不堪底人。这正是“乡愿乱德”的一个好例。
儒家所说“中”的本义是什么呢?“中”是无过不及,即是恰好或恰到好处的意思。有过或不及,都不是恰到好处。例如炒菜,炒得过了则太老,炒得不及则太生。惟是不老不生,恰到好处,此菜方好吃。宋玉《登徒子好色赋》说:“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就是说,此人的高低颜色,均是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即是“中”。做事亦有恰到好处的一点,此一点即是“中”。
或可问:我们说,做菜有恰到好处的一点,过此或不及此即不好吃。此所谓好,是就吃说。东家子之高低颜色亦有恰到好处之一点,过此即不好看。此所谓好,是就看说。做事亦有恰到好处的一点,此所谓好,是就什么说?
做事恰到好处之好,可就两方面说:一方面就道德说,一方面就利害说。就道德方面说,所谓做事恰到好处者,即谓某事必须如此做,做事者方可在道德方面得到最大底完全。就利害方面说,所谓做事恰到好处者,即谓某事必须如此做,做事者方能在事业方面得到最大底利益。所以就道德方面说,对于做某事有“中”。就利害方面说,对于做某事亦有“中”。儒家讲用中,做事不可过或不及,是就道德方面说“中”。道家讲守中,凡事都要“去甚,去奢,去泰”,是就利害方面说“中”。
无论就道德方面说“中”,或就利害方面说“中”,“中”均没有不彻底的意思。我们先问:什么叫做彻底?若所谓彻底者,就道德方面说,是说,我们做事,必须做到我们应该做到的地步,此应该做到的地步,正是讲中道者所谓恰到好处之点。我们不可过此点再求彻底。于彻底之外,再求彻底,即所谓“贤者过之”了。若所谓彻底者,就利害方面说,是说,我们做一事,须将其做到完全成功的地步,此完全成功的地步,亦正即是讲中道者所谓恰到好处之点。我们决不可过此点再求彻底。若过此点而再求彻底,则可致“前功尽弃”,不惟不能成功,而且还要失败。若所谓不彻底者,是说,我们做事,未做至恰好之点,而即停止。如此则所谓不彻底者,正是讲中道者所说之不及,亦正是讲中道者所反对者。例如我们做饭,以做熟为其恰好之点。饭未做熟而停止不做,诚为不彻底,然此正是不及也。若饭已熟而仍求彻底,则饭将糊不可食,恐无人需要此种彻底也。
“中”亦没有模棱两可的意思。譬如某人对于做某事有一意见,另外一人对于做此事,另有一意见。如某人之所见,正是做此事之恰好底办法,则此人之意见,即是合乎“中”,不必亦不可将其打对折,将其“折中”。其另一人之意见,不合乎“中”,即打对折,亦不可用。模棱两可者,多系乡愿敷衍人,以求两面讨好者之所为。无论从何方面讲“中”,皆不是如此。
讲中道者所说“贤者过之”之一点,最不易得人了解。我们于上文说,在道德方面,所谓做事恰到好处者,即谓某事必须如此做,做事者方可在道德方面,得到最大底完全。有些人多以为,如果某事如此做,是道德底,则于如此做更进一步,当然是更道德底。在历史或小说中,有圣贤及侠义两种人。有些人以为圣贤的行为,是道德底,而侠义的行为则是更道德底。《儿女英雄传》中,安水心说,侠义行事,“要比圣贤都高一层”。比圣贤都高一层者,即其行为是更道德底也。
如所谓道德底者,只是在道德方面,勉强及格,如学校中普通考绩之六十分然,则所谓更道德底者,即如学校中普通考绩之七十分或八十分。有些人持如此底看法。照他们的看法,圣贤所讲底中庸之道,都是些“卑之无甚高论”底话。圣贤的行中庸之道底行为,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照他们的看法,圣贤所讲底中庸之道,都是仅为一般普通人而设,有特殊聪明才力底人,是不为此所限制底。
这一种看法,讲中庸之道者,当然不能赞成。我们亦不赞成这种看法。我们说,在道德方面,所谓做事恰到好处者,即谓某事必须如此做,做事者方可在道德方面,得到最大底完全。既是必须如此做方能得最大底完全,则不如此做,即不能得最大底完全。不但不及此者不能得最大底完全,即过此者亦不能得最大底完全。所谓“过犹不及”也。我们说,圣贤的行为是道德底,意思不是说,它是勉强及格,而是说它是最道德底。最道德底之上,不能有更道德底。
《后汉书·独行传叙》说:独行底人,“盖失于周全之道,而取诸偏至之端”。这两句话很可说明圣贤的行为,与侠义的行为的性质的不同。侠义的行为,在有些方面,是比中道又进一步。就此方面说,他的行为,可以说是比圣贤都高一层,不过这高一层,只是一方面底。就一方面看,他的行为比中道又进一步,但在别底方面,则必有不及中道者。他于此方面过之,于别方面必有不及。他只顾到此方面,而不顾到别底方面,所以他的行为不是“周全之道”,而只是“偏至之端”。圣贤所行底是中道,单在一方面看,其行为似乎是没有什么特别出众之处,但他却是各方面都顾到底。所以他的行为不是“偏至之端”,而是“周全之道”。所以圣贤的行为,可以成为社会上底公律,而侠义的行为,则不可成为社会上底公律。因此在道德方面侠义的行为,不能比圣贤高一层。
《吕氏春秋》说,有二侠士,相偕出游。至一处饮酒,有酒无肴。此二人说,吾二人身皆有肉,何必再求肴。遂各割其身之肉,烤熟请别一人吃,吃毕,两人皆死。此二人各割其身之肉,以奉其友。专就待朋友这一方面看,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专就此方面说,他们的行为是“至”,但此二人各有其在别方面应做底事,应负底责任,他们均不顾及。兼就别方面说,他们的行为是“偏”。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是“周全之道”,而是“偏至之端”,不可成为社会上底公律,不可为法,不可为训。此所引固然是一极端底例。然在此极端底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侠义的行为,与圣贤的行为的性质的不同。一行为是不是超过中道,在大部分情形中,是不很容易决定底。所以我们必须在这些极端底例中,方可以看出侠义的行为,与圣贤的行为的性质的不同。
“言必信,行必果”,是侠义的信条。“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是圣贤的信条。此所谓义,即“义者,宜也”之义。所谓宜者即合适于某事及某情形之谓。做事必须做到恰好处。但所谓恰好者,可随事随情形而不同。就道德方面说,言固须信,但在有些情形中,对于某事,守信不是恰好底办法。此亦即说,在有些情形中,对于某事,守信是不合乎中道底。例如所谓“尾生之信”是。尾生与一女子约,期相遇于桥下。及期,尾生至,而女子不至。桥下水涨,尾生仍守桥下不去,遂至溺死。我们可以说,在此情形下,尾生未免太守信了。守信而可以说是“太”,即其守信不是在此情形下做此事的恰好底办法也。其不恰好是由于太过,而不是由于不及,所以说是“太”。一个人在社会里有许多责任,有许多应做底事。尾生因与一女子相期,专顾及守信,而不顾及他在别方面底责任。其行为,专就守信方面说,真算是彻底了。专就此方面说,他的行为是“至”。但就别底方面说,则他所顾不到底很多。就别底方面说,他的行为是“偏”。所以其行为不是“周全之道”,而是“偏至之端”,不可成为社会上底公律,不足为法,不可为训。
我们说,对于某事,在某情形下的恰好办法。因为所谓恰好办法是不能离开事及情形而空洞说底。例如尾生在桥下候其相期之人,若无桥下水至之情形,则在道德方面说,其守信是恰好底办法,是中道,其不守信则是不及。此是就情形说。若就事说,对于有些事虽死亦守信是恰好底办法,是中道,其不守信则是不及。例如一军人奉命于某时炸毁一桥,其开放炸药之机关,正在桥下,所以他非在桥下守候不可。桥下虽水至,但他总希望在他未溺死以前,能执行他的职务。如是为这种事,则他守信而死,是合乎中道底,如他不守信,则是不及。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正是说,言之是否必信,要看事看情形而定。
尾生之信,不足为法,更可于其不合乎忠恕之道见之。我们对于朋友有约会,我们固希望他准时赴约,但在普通情形中,我们并不希望他死亦守约。例如我们与一朋友约在某茶馆喝茶,我们并不希望他,虽有了空袭紧急警报,仍坐在那里不动。若他于这种情形下仍端坐不动,以至于有危险,则他的行为超过我们所希望于他底,照人同此心的说法,他所做亦超过他所希望于我们底。照如此看法,则他的行为,即不合乎忠,其不合是过之。如我们与朋友约,到时我们不到,朋友负气,无论如何,必在那里守候。但这种负气,亦不是我们所希望于朋友者。照人同此心的说法,这亦不是朋友所希望于我们者。他若照着他所不希望于我们者做去,则他的行为即是不合乎恕,其不合是不及。尾生的行为,不是过忠即是不及恕,总之是不合乎忠恕之道底,因此我们亦可知其不是恰好底办法。
假如一个军人奉命在一桥下守候,俟听见某种信号,则将桥炸毁,信号尚未到而水到。他不能断定他是不是能在被淹死以前接到信号。在这种情形下,他可以想,若是我派人在这里做这个事,我必希望他在死以前总守在桥下,而不希望他见水到即跑。因此他亦可知,他的长官,派他做这个事的时候,亦希望他在死以前总守在桥下而不希望他见水即跑。于是他就死守在桥下。就他死守在桥下说,他的行为是忠,就其不跑开说,他的行为是恕。他的行为是合乎忠恕之道底。因此我们亦可知他的行为是恰好底办法。
侠义的奇节异行,能引起我们的赞美,这亦是我们所承认底。不过我们以奇节异行的价值,在于其“奇”、“异”。这一种价值,也许是美学底而不是道德学底。
或可问:若一军人因预备炸桥而死于桥下,其身既死,则其对于别方面底责任,亦是不能顾到,所谓忠孝不能全者是也。何以此军人的行为,又不是“偏至之端”呢?于此我们说,事有重轻的不同。此军人所做炸桥的事,可以关系全军的胜败,而全军的胜败,可以关系国家的存亡,其事重。若尾生与一女子相期,则只与他个人的生活的一方面有关,其事轻。且此军人炸桥的事,是事机一失不可复得。而尾生与女子的相约,或是虽不遇而“后会有期”。有这些不同,所以此军人的死,是“取义成仁”;而尾生的死,则是“匹夫匹妇之为谅也”。一个是“死有重于泰山”,一个是“死有轻于鸿毛”。两个人虽俱不能顾到对于别方面底责任,但一个是应该底,一个是不应该底。
以上是就道德方面说“中”。若就别底方面说,则无论对于任何事,都有个“中”。例如上所说,炒菜不可太生,亦不可太熟。生熟恰到好处,菜才好吃。此恰到好处,即是其中。又如商人卖东西,要价太多,则人不买。要价太少,又不能赚钱。必须要价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此恰到好处,即是其中。
无论就道德方面,或就利害方面说“中”,所谓“中”都是相对于某事及某情形说底。例如我们说,人不可吃得太多,太多则胃不消化;亦不可太少,太少则营养不足。最好是吃得不多不少,但如何是不多不少,则须视一个人的身体情形而定。我们不能说,人吃十碗饭太多,一碗饭太少,无论什么人,都须吃五碗饭,这是不通底。对于有些人,吃五碗饭即为太多,对于有些人,吃五碗饭还是太少。
“中”是相对于事及情形说者,所以“中”是随时变易,不可执定底。“中”是随时变易底,所以儒家说“时中”。时中者,即随时变易之中也。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谓执一者,即执定一办法以之应用于各情形中之各事也。
或可问:如果如此,则我们做事,岂非完全无一定底规律可循?我们说:所谓“中”者,虽是相对于事及情形说者,然就事说,不仅有事,而且有某类底事,就情形说,不仅有情形,而且有某类底情形。对于某事在某情形下之中,对于其同类底事,在其同类底情形下,亦是“中”。例如尾生的行为,是不合乎“中”底,则如有人对于与此同类底事,在与此同类底情形下,有与此同类底行为,其行为亦是不合乎“中”底。上所说军人的行为是合乎“中”底,则如有人对于与此同类底事,在与此同类底情形下,有与此同类底行为,其行为亦是合乎“中”底。对于某种事在某种情形下底“中”,与对于别种事在别种情形下底“中”不同。就此方面说,“中”是多底,是变底。但对于某种事在某种情形下底“中”,则是永远相同底。就此方面说,“中”是一底,是不变底。
我们于上文说,合乎中道底行为,是可以成为社会上底公律底。所谓社会上底公律者,是在原则上,人皆应该完全照着行,在事实上,人皆多少照着行者。社会上底公律,大概都是道德底规律。道德底规律,必都是社会上底公律。我们常说,某行为可以为法,可以为训,或不足为法,不足为训。可以为法,可以为训者,是可以成为社会上底公律者;不足为法,不足为训者,是不可以成为社会上底公律者。
于此我们可知,中道亦即是庸道。程子说:“庸者,天下之定理。”定理者,即一定不可移之理也。所谓公式公律等,都是一定不可移之理,都是定理。康德说:凡是道德底行为,都是可以成为公律底行为。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是可以成为公律底。若果社会上个个人都如此行,则社会上自然没有冲突。好像在大路上走路,无论人向何方向走,但只要都靠左边走,或都靠右边走,自然都不会碰着。但己所不欲、亦施于人的行为,则不可成为公律,因为社会上如果人人如此,则立刻各处都是冲突,而社会亦即不成其为社会了。又如盗贼底行为,是不道德底行为,此于其不能成为公律可以见之。盗贼自己不生产,而专盗窃或抢夺别人的生产。如果社会上个个人都不生产而专盗窃或抢夺别人的生产,则即无人生产。如果人人皆不生产,则盗贼亦无以自存。社会上决不能人人皆为盗贼,所以盗贼的行为是不可以为公律底。就这一方面看,我们可知盗贼的行为是不道德底行为。
盗贼的行为是不道德底行为,是“不肖者不及也”。其不可以为公律,是显然底。若上所说底侠义的行为,所谓“贤者过之”者,亦是不可以为公律底。所谓可以为公律者,即人人皆可依之行也。侠义的行为不是人人皆可行者,所以亦不可以为公律。所谓不是人人皆可行者,不是说,人不是皆努力向上,所以不可行,而是说,若人人如此行,则其间有矛盾。例如《吕氏春秋》所说二侠士的行为,就一方面说,是“至”。但如人人都如此行,于招待朋友的时候,都割自己底肉,请朋友吃,则恐怕社会上底人,不久都要死绝了。尾生的行为,如人人皆仿行,恐亦有同样底结果。所以这些行为,在一方面说,虽是高不可攀,但不是人人皆可行,所以亦是不可以为公律底,不足为法,不足为训。就此方面看,我们虽不能说,他们的行为是不道德底,但可以说,他们的行为不是完全地道德底。其价值大部分在于其是“奇”是“异”,如以上所说。
程子又说:“不易之谓庸。”不易即是不可改易。所谓社会上底公律者,即原则上人人所皆应该完全照着行,事实上人人所皆多少照着行者,所以公律是不可改易底。事实上无论什么人都多少照着行,都多少须这样办,所以这样办即成为平常底了。旧说常以“菽粟布帛”作为庸之例。菽粟布帛,是人日用所不可缺者。因其是日用不可缺,所以即为人所习见,而成为所谓庸了。
从此观点看,所谓贤者过之的行为,都如些奇花异草,其本身亦有可爱之处。但其实用底价值,是不及菽粟布帛底。社会上可以无奇花异草,而不可以无菽粟布帛。社会上人人都种菽粟,不种奇花,是可以底。但社会上人人都种奇花,不种菽粟,是不可以底。菽粟是平常底,但是不可缺底;奇花是非常底,但是可缺底。中道底行为是平常底,但是可以为公律底;“贤者过之”底行为,是非常底,但是不可以为公律底。就其是平常说,所以谓之庸;就其为公律说,所以谓之不易,所以谓之定理。
程子又说:“中者,天下之正道。”他所说底这个道字,或许有别底意义,不过我们可以把这个道字作路字解。对于任何事,都有一条合乎中道底路可走。这条路是人人都可走底,所以谓之正路,亦可谓之大路。不走这条大路,而好走小路者,《中庸》谓之“索隐行怪”,“行险徼幸”。小路虽亦有人走,走小路或亦有时有特别底方便,但走小路总亦有特别底不方便,而其不方便总较其方便为大,不然,即人人皆走小路,而此小路即不是小路,而是大路矣。大路似曲而实直。《老子》说:“大直若屈。”可用以说此义。
以上是专从道德方面说庸。从功利方面说,凡是能使某种事最成功底办法,亦是最平常底办法。例如一个人如想发财,最平常底办法,是竭力去经营工业或商业。《大学》说:“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则财恒足矣。”就一个社会说是如此,就一个人说亦是如此。这是大道,亦即上所说大路。这是人人所都知道底,亦是人人所都能行底。如有人嫌此大路太迂曲,嫌此办法太拙笨,而求另外直捷底路,巧妙底办法,则即是所谓“行险徼幸”。例如有人因急于发财而大买彩票,希望能得一头彩,可以一步登天。在几万或几十万买彩票底人中间,自然有一个人可得头彩。如果有一个人得了头彩,他的特别底幸运很可使人羡慕,但他的行为,则不足为法,不可成为公律。他得头彩的机会,只有几万分或几十万分之一,而他失败的机会,则比得头彩的机会要多几万或几十万倍。所以,他的行为是“行险”,而其得头彩是“徼幸”。辛苦经营工业或商业以求发财底人,固然亦有失败的机会,实际上亦常有失败者,但他的失败的机会与他的成功的机会,在普通底情形下,差不多是均等底。一个人照着这个平易底大路走,即使失败,而他的行为是可以为法底,可以成为公律底。一个人应该努力地照着这个大路走,至于成功失败,则“听天由命”,此之谓“君子居易以俟命”。如上所说买彩票的行为,则是所谓“小人行险以徼幸”。
又如人欲求学问,无论所求者是何种底学问,最平常底办法,是对于那一种底学问努力用功。大部分人于初学一种语言时,总觉其纯靠死记,毫无兴趣。有些人往往于此要寻捷径。有些卖书的人,迎合这种人的心理,印些“某种言语易通”等类底书,大登广告说,用他这书,可以于短时期内,不费力而学会某种言语,其实这都是欺人底。要想学某种言语,是要靠死记底。这是平常底办法,除此之外,没有别底办法。
又如用兵虽说是诡道,但取胜的平常底办法,还是努力充实自己的实力,使其胜过敌人,及努力消耗敌人的实力,使其劣于自己。所谓实力,军事方面底设备,经济方面底资源,政治方面底组织等,均包括在内。两个力争夺,力大者胜,这是人人所知底。这虽亦似乎是迂曲底路,拙笨底办法,但除此之外,没有别底办法,如有办法,亦是买彩票希望得头彩底办法。例如现在底战事,正在进行,日本或许有一大地震,将其工业区覆灭。如果如此,则战事不了自了。这当然不是不可能底事。但我们如希望以此为解决中日战事底办法,则其希望的达到,比得头彩还难得多。如有人只靠这种希望,以解决中日战事,他亦可以说是“行险以徼幸”。
我们可以说,凡是能使某种事最成功底办法,都是人人可行底办法,因为是人人可行底办法,所以是平常底办法。照所谓聪明人看起来,这些办法,都是迂曲拙笨底。他们都好求直捷巧妙底办法。但是所谓直捷巧妙底办法,大概多是“行险徼幸”底办法。其办法虽似巧而却不能成事。用不能成事底办法办事,必致弄巧反拙。而似乎是拙笨底平常办法,虽似拙而却能成事。《老子》说“大巧若拙”,可用以说此义。小聪明人好用巧办法,往往因此误事。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者,正是说此。《老子》说“大智若愚”,大智不用小聪明,所以若愚。
科学似乎是与人以许多巧妙底方法,以统治天然,以处理人事。清末人说到科学,都似乎以为科学是魔术一类底东西。科学中底公式,好像是魔术中底咒语符箓,科学家把它用出来,即可以“役使万物”。即现在不深了解科学底人,亦以为科学是很神秘底东西,所谓“科学方法”者,亦是很巧妙底方法。这是完全错误底。科学是最平常底东西,科学方法是最平常底方法。科学中底公律等,都是以一般人日常所经验底平常底事实为根据,一步一步推出来底。就其所根据底平常底事实说,是“匹夫之愚,可以与知”。但“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但此亦是从愚夫愚妇所知者推出来底,并不是另有何神妙。从平常底事实一步一步地推,并不是一种直捷巧妙底方法,而实是一种迂曲拙笨底方法。聪明人或许不耐烦一步一步地推,但如他不耐烦,他即不能用科学方法。
有一笑话,谓有一人卖治臭虫方者,方写于纸上,用信封封固,买者须交价后,方可开视。一人买此方,交价后开视,则纸上写二字曰:“勤捉。”此虽是笑话,然此治臭虫方实亦代表一真理。此真理即是:凡做某种事最成功底办法,亦即是最平常底办法。
第五篇 守冲谦
假使一个美国人,因有某种成绩,受了别人的夸奖,照美国人的规矩,他对于夸奖他底人底答复,应该是:“多谢你的夸奖。”或:“多承夸奖,感激不尽。”假使一个中国人,因有某种成绩,受了别人的夸奖,照中国人的规矩,他对于夸奖他底人底答复,应该是:“不敢当。”或:“毫无成绩,谬承过奖。”在这种情形下,美国人的答复,是承认自己有成绩;而中国人的答复,是否认自己有成绩。自己有成绩,而不认为自己有成绩,此即所谓谦虚。虚并不是虚假的意思。《论语》说:“有若无,实若虚。”虚者对实而言。真正谦虚底人,自己有成绩,而不以为自己有成绩;此不以为并不是仅只对人说,而是其衷心真觉得如此,即所谓“有若无,实若虚”。
“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这本是社会所需要底一种道德。社会上底礼,大概都是根据这种道德而有底。无论哪一国家或民族的礼,或哪一种社会的礼,其详细节目或有不同,但其主要底意思,总不离乎“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一个美国人对于夸奖他底人的答复,虽不是自卑,而却是尊人。因为照他的看法,若否认自己有成绩,即是直斥夸奖他底人的错误。直斥人的错误,是无礼底。中国人对于夸奖他底人的答复,虽不是尊人,而却是自卑。所谓“谬承过奖”,即是说:“你对于我夸奖太过,你错了。”照美国人的看法,这是很不客气底话。照中国人的看法,这不客气,是为自卑而起,所以虽不客气,而决不会引起对方的误会。
我们常听说,人须有“自尊心”。上所谓自卑,并不是有自尊心的反面。孟子说:“人有不为也,而可以有为。”一个人在消极方面,有有不为之志,在积极方面,有有为之志,这种人谓之有自尊心。无自尊心底人,认为自己不足以有为,遂自居于下流,这亦可说是自卑。不过此自卑不是上所谓自卑。此自卑我们普通称之为自暴自弃。孟子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有这一类底志趣者,谓之有自尊心。在行这一类底志趣的时候,完全用不着与人客气,用不着让。所谓“当仁不让”是也。但在人与人底普通关系中,则彼此之间,需要互让。让是礼的一要素。所谓客气,所谓礼貌,都有让的成分在内,所以我们常说“礼让”。上所谓自卑,是让的表现,并不是自暴自弃。
有些人认为,有自尊心,即是在人与人底普通关系中,以自己为高于一切,这是错误底。有自尊心是就一个人的志趣说。上所谓自卑,是就人与人间底礼让说。二者中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说到让,或者有人以为与所谓斗争,或奋斗等精神不合。这以为又是错误底。所谓斗争,可以提倡者,只能是团体与团体间底斗争,不能是一个团体内底人与人底斗争。有提倡民族斗争者,亦有提倡阶级斗争者,但是没有人提倡,亦没有人能提倡,人与人斗争。这是不能提倡底。所谓不能提倡者,即谓,如有提倡者,其说一定是讲不通底。无论我们赞成民族斗争或阶级斗争之说与否,其说是讲得通底。但如有提倡人与人斗争者,其说是讲不通底。如有人以为,提倡民族斗争或阶级斗争者,必亦提倡人与人斗争,此以为亦是错误底。持此等以为底人可以说是“不明层次”。因为所谓民族或阶级,不是与人在一层次之内底。
所谓奋斗者,不过是说,一个人应该努力去做他所应该做底事,或他所愿意做底事。斗字在此,只是一种比喻,并不含有侵害别人底意思,与斗争之斗不同。一个人于不侵害别人的范围内,当然可以,而且应该,努力做他自己所应该做底事,或他所愿意做底事。这里用不着让,亦实在不发生让或不让的问题。一个人读书,求学问,用不着让别人占先,并且还可以争着占先。但他若因此,而于与别人共饭时,亦抢着吃菜而不让人,则他可说是“不知类”。因为求学问与吃饭,在这一方面,并不是一类底事。
以上所说,是普通所谓谦虚,但就中国的传统思想说,谦虚并不仅只是如此。就中国的传统思想说,谦虚是一种人生态度,其背后有很深底哲学底根据。此哲学根据,一部分即是《老子》及《易传》中所讲底道理。
老子对于人生,有很深底了解。他观察人生,研究人生,发现了许多道理或原则。这些道理或原则,他名之曰“常”。他以为人若知道了这“常”,而遵照之以行,则即可以得利免害。若不知这些常而随便乱作,则将失败受害。他说:“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在这一点,老子很有科学底精神。科学的目的,或其目的之一,亦是欲发现宇宙间底许多道理而使人遵照之而行。人若遵照这些道理而行,他可以得到许多利益。我们常说:“科学能战胜自然。”就一方面说,它是能战胜自然;就又一方面说,它之所以能战胜自然,正因它能服从自然。
老子所说底话,有许多对于道德是中立底。在这一点,他亦与一般科学家相似。科学家所讲底道理,对于道德是中立底。有些人可以应用科学家所讲底道理做道德底事,有些人亦可以应用科学家所讲底道理,做不道德底事。但对于这些,科学家都是不负责任,亦不能负责任底。在有些地方,老子亦只说出他所发现底道理,至于人将应用这些道理做些什么事,老子是不负责任,亦不能负责任底。例如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有人因此说,老子讲阴谋。其实老子并不是讲阴谋,不过阴谋家可应用这些道理,以遂其阴谋而已。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照老子的看法,一某事物,若发展至其极,则即变为其反面,此所谓“物极必反”。《易传》中亦讲这个道理。旧说《易》、《老》相通。其相通的主要底一点,即是《易》、《老》皆持“物极必反”之说。
海格尔亦说:事物皆含有其自己的否定。若一某事物发展至极,则即为其自己所含有之否定所否定。所以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所谓自掘坟墓。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亦用海格尔此说,不过他不以心或观念为历史的主动力,而以经济底力量为历史的主动力。所以他的历史哲学称为物质史观或经济史观。
一某事物的发展,如何是已至其极?有些事物,其极是对于客观底环境说,有些则是对于主观底心理说。例如马克思说,一个资本主义底社会,若发展至其极,则即为其自身所含有之否定所否定,资本主义底社会的发展是“自掘坟墓”。资本主义底社会之极,是对于客观底环境说。所谓客观底环境,亦是一种事物自身所造成底。每一种事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自身造成一种环境。如这种环境,使此种事物不能继续存在,则此种事物的发展,即已至其极。因为这种环境是这种事物自身所造成底,所以这种环境即是这种事物自身所掘之坟墓,亦即其自身所含有底否定之表现。
就资本主义底社会的发展说,其极是对于其自身所造成底环境说。但就一个资本家的财产的发展说,其极是可对于一个资本家的主观心理说。假使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一个资本家的财产,不能超过一百万元,则此国内底资本家的财产,如到一百万元,即已至其极,就此方面说,或就类乎此底方面说,一个资本家的财产的发展,亦是对于客观底环境说。不过这一种极是人为底,不是自然底,所以这一种极不必引起反。但假如虽没有这些限制,而一个资本家发财至一百万元时,此人即已志骄意满,以为他已是天下第一富人,而再不努力经营他的工业或商业,如此,则一百万元对于此人,即是其财产之极。到了此极,此人的工业或商业,即只会退步,不会进步,而其财产亦只会减少,不会增加了。
又譬如一个人有很大底学问,但他总觉得他的学问不够,此人的学问,对于此人,即尚未至其极。此人的学问,即还有进步的希望。另外有一人,虽只读过几本教科书,但自以为已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此人的学问,对于此人,即已至其极。此人的学问,不但没有进步的希望,而且一定要退步。旧说所谓“器小易盈”即是指这一类底人说。小碗只须装一点水,即至其容量之极。再加水,即要溢出来,此所谓“易盈”也。《易》、《老》所谓极,大概都是就这些方面说。
如欲使一某事物的发展,不至乎其极,最好底办法,是使其中先包括些近乎是它的反面的成分。例如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如发展至一相当程度,而仍欲使其制度继续存在,最好的办法,是于其社会中,先行一些近乎是社会主义底政策。如有人问一马克思的信徒,英美等国的资本主义已经很发展了,何以在这些国内,还没有社会革命发生呢?最好底答案是,因为英美等国的资本家,在有些地方,采用了近乎是社会主义底政策,例如工会组织、社会保险、失业救济等,以缓和阶级斗争。英美等国的资本家,与他们的工人的关系,已不是如马克思等所说底那样单纯了。这些资本家,于其资本主义底社会内,先容纳些近乎是社会主义的成分,所以他们可以使他们的制度继续存在,而不至于造成一种环境,使其不能继续存在。这种办法,最为反对他们底人所厌恶,因为这是维持他们的制度的最好办法。共产党人最恨温和底社会主义。因为共产党人主张推翻资本主义底社会,而温和底社会主义反可使资本主义底社会继续存在。
就社会说是如此,就个人说亦是如此。如一个人想教他的事业或学问继续发展进步,他须常有戒慎恐惧之心。人于做事将成功时,往往有志得意满的心;于做事将失败时,往往有戒慎恐惧的心。戒慎恐惧近乎是志得意满的反面。我们说近乎是,因为志得意满的真正反面,是颓丧忧闷。人若常存戒慎恐惧的心,则是常存一近乎是志得意满的反面的心。所以他的事业,无论如何成功,如何进展,都不是其极。所以他的事业,可以继续发展进步。《易传》说:“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以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若一国之人,常恐其国要亡,则其国即安如磐石。正说此义。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做事,如常恐失败,他大概可以成功;如常自以为要成功,他大概必要失败。
一个人的这种戒慎恐惧的心理,在态度上表现出来,即是谦虚。真正谦虚底人,并不是在表面上装出谦虚底样子,而是心中真有自觉不足的意思。他有这种心,他的事业,自然可以继续发展进步,无有止境。所以《易》谦卦彖辞说:“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旧说,谓谦卦六爻皆吉,表示人能谦则无往不利的意思。
谦卦彖辞以谦与盈相对而言。旧说亦多以为与谦相对者是盈或满。一个人对某一种事觉得满了,即是此种事的发展对于他已至其极了。已至其极,即不能再有发展进步。所以说:“满招损,谦受益。”严格地说,与盈或满相对者是冲或虚。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冲是与盈相对者。我们常说,冲谦,谦虚。冲或虚是就一个人的心理状态说。谦是就此种心理状态之表现于外者说。盈或满亦是就一个人的心理状态说。此种心理状态之表现于外者是骄。骄是与谦相对者。骄盈是与谦虚相对者。
以上说,一个人对于他的事业,如常有自觉不足的意思,他的事业即可继续发展进步,无有止境。所以说:“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高而不危”,即是说,一人之贵,对于他尚不是其极。“满而不溢”,即是说,一人之富,对于他尚不是其极。如一人之富贵,对于他不至其极,他即可以继续富贵。又如说:“学如不及,犹恐失之。”一个人如果常能学如不及,他的学问,自然可以继续进步。反之,如一个人对于他的事业或学问,有了志得意满的心,他的事业或学问,对于他即已至其极,已至其极,即不能再有发展进步了。
以上是就一个人及其事业说。就人与人的关系说,谦亦是一种待人自处之道。人都有嫉妒心,我在事业,或学问等方面,如有过人之处,别人心中,本已于不知不觉中,有嫉妒之意。如我更以此过人之处,表示骄傲,则使别人的嫉妒心愈盛,引起他的反感。大之可以招致祸害,小之亦可使他不愿意承认我的过人之处。所谓名誉者,本是众人对于我的过人之处之承认。我有过人之处,众人亦承认我有过人之处,此承认即构成我的名誉。若我虽有过人之处,而众人不愿意承认之,则我虽有过人之处,而名亦不立。老子说:“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以富贵骄人,或以学问骄人,或以才能骄人,如所谓恃才傲物者,大概都没有好结果。若我虽有过人之处,而并不以此骄人,不但不以此骄人,而且常示人以谦,则人反极愿意承认我的过人之处,而我的名誉,可立可保。老子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正是说上所说底道理。
所以古人以玉比君子之德。所谓“温其如玉”。玉有光华而不外露,有含蓄的意思。我们的先贤,重含蓄而不重发扬。含蓄近乎谦,而发扬则易流为骄。
朱子《周易本义》谦卦卦辞注云:“谦者,有而不居之意。”有而不居,本是老子所常说底话。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夫惟不居”下又说“是以不去”。“是以不去”是说“有而不居”的好处。此是就利害方面说。我们以上说谦虚的好处,及骄盈的坏处,亦是就利害方面说。若就另一方面说,一个人可以有一种知识或修养,有此种知识或修养者,可以无意于求谦虚而自然谦虚,无意于戒骄盈而自然不骄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