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六书(校对)第12部分在线阅读
宗教以鬼为神,对于一般人可以减轻其对于将来之忧疑、对于过去之悔尤;对于一部分人可使其仿佛感觉事物之完全底典型,因而得一种超乎个体、超乎自己之境界。关于此境界,下章另有详说。
第十章 圣人
(一)才人
我们于第五章中说,自道德底观点,或自事业底观点看,每一种事,均有一种本然底至当办法。我们于第七章中说,在知识方面,每一实际命题,如其是普遍命题,均代表或拟代表一本然命题。在第八章中我们说,每一种艺术,对于每一题材,均有一本然样子。此诸本然办法、本然命题,或本然样子,可以说是均在无字天书之中。无字天书,有人能读之,有人不能读之;能读无字天书,而见本然办法、本然命题、本然样子,或其仿佛者,我们称之曰才人。
《庄子·养生主》说文惠君之庖丁解牛,解牛虽技而进于道。所谓“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此庖丁于解牛之时,“目无全牛”。他所见只是牛身上之空隙,而并非一整个底牛。所以他能于牛身上之空隙处下刀。“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所以他的刀虽用十九年而犹如“新发于硎”。至于普通庖人,于解牛时,只见全牛,而不见其身上之空隙,简直无下刀处,无下刀处,而又不能不下刀,只得一阵乱砍,非砍着骨,即砍着筋,所以其刀易坏。能办事之人,其办事正如此庖丁之解牛。他遇一事,一时即看见其本然办法,或近乎其本然办法之办法。他顺着去办,不费力而即将事办妥。不会办事底人,遇一事,只见事而不见办法,若不能不办,即只得乱办。我们对于会办事底人,常说他“胸有成竹,目无全牛”。其实“成竹”是本然底,不过有人见之,有人不见而已。若见之,则于办此事,即“游刃有余”。
我们常讲所谓科学方法及归纳逻辑。此等方法,可以说是求知本然命题之方法。但只研究归纳逻辑或科学方法,而不能读无字天书之人,只见一大堆材料,如所谓“全牛”者,放在面前,简直无下手处。科学作试验,必须先有假设,否则试验无从作起。但假设并不是写在材料上,人人可以看见者。假设即能读无字天书者所见本然命题之仿佛。无此见者,无论若何研究归纳逻辑及科学方法,皆只可以学科学,而不能成为大科学家。
无论在何方面之才人,若见本然办法、本然命题、本然样子,或其仿佛,而将其成为实际底,此等工作我们称之为创作。例如一军事方面底才人,见一某种战略底本然办法,或其仿佛,即据之以定一作战计划;一政治方面底才人,见一关于某种政治问题之本然办法,或其仿佛,即据之以定一政治计划;一科学方面底才人,见一关于某科学问题之本然命题,或其仿佛,即据之以写一科学公式;一艺术家见一关于某题材之本然样子,或其仿佛,即据之以作一艺术作品。凡此均是创作。《庄子·养生主》所说庖丁解牛时之心理状态,可以说是,所有才人,无论其为何方面底才人,于创作时所有之心理状态。我们可以称此心理状态为创作心理。《养生主》说,庖丁云:“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然已解,牛不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一才人,无论何方面底才人,于其创作之俄顷,所有之经验,大概如是。本然办法,本然命题,本然样子等,既均是本然底,均非感官所可及,所以创作者,于创作时,皆“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创作之工作,即是将本然底成为实际底。本然是本有者,所以若能见之,则“因其固然”,“动刀甚微,然已解”。及其已将本然底成为实际底,“踌躇满志”之时,则此才人即又脱离其创作时之心理状态,而又复返其平常底心理状态矣。
或可问:在有些种艺术中,有些作品可以俄顷即成,其创作者所有之心理或可如上所说,但在别方面之创作则不同。例如一哲学家著作一书,可经数年或数十年之久,岂在此数年或数十年中,此哲学家皆常在如上所说之心理状态中耶?
一人之学问,可经数年或数十年始成,但其真正创作,则只有一个或几个俄顷之间。其前乎此时间所用之工夫,可以说是一种预备工夫;其后乎此时间所用之工夫,可以说是一种修补或证明工夫;俱不是创作。例如王阳明在龙场居夷处困,一夕忽悟“致良知”之旨,于是豁然贯通。此夕之悟,即是有见于一种本然哲学系统。此夕之悟,即是创作。至其前乎及后乎此在学问方面所用之工夫,则皆是一种预备及修补或证明工夫也。预备及修补或证明工夫并不是创作。所以于作此工夫时,不需要上所说之心理状态。
(二)才人与圣人
上所说之心理状态,亦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境界。才人之在此境界中者,仿佛觉已超过经验,超过其自己。在此境界中者,虽仍是其自己而已超过其自己,在此境界中,虽亦是一种经验,但已超过普通日常所有之经验。此种精神境界,在所谓圣域中有之。才人只于其创作之俄顷,能至此境界。才人虽能入圣域而不能常在圣域,虽有圣域中之一种境界,而不能有其全境界。能常在圣域,能有圣域之全境界者,是圣人。
才人之入圣域凭其才,圣人之入圣域凭其学。才非人人可有;而学则人人可学。所以不能人人是才人,而可以人人是圣人。
说到圣人,一般人总想到一个全知全能底人。讲到学问,圣人一定是,上自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通,无所不晓;讲到本领,圣人一定是所谓“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其实圣人并不是如此全知全能底人,实际中亦没有如此全知全能底人。孟子说:“圣人,人伦之至也。”“人伦之至”即是圣人,至于其有无在别方面底知识本领,则与其是圣人与否无关。“人伦之至”是人人可以努力做者,所以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亦说:“途之人皆可以为禹。”
王阳明是最近乎一般人之理想中底圣人者,然阳明以为圣人之才力,可有不同。阳明说:“所以为精金者,在足色,而不在分两;所以为圣者,在纯乎天理,而不在才力也。故虽凡人,而肯为学,使此心纯乎天理,则亦可为圣人,犹一两之金,比之万镒,分两虽悬绝,而其到足色处可以无愧,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传习录》上)用我们的话说,所谓圣人,即是常在上所说之精神境界中者。才人亦时有此种境界。圣人虽有此种境界,但不必有才人所有之知识与本领。
(三)格物、致知、知天
圣人之所以达此境界之学名曰圣学。圣学始于格物致知,终于穷理尽性。格物致知是知天,穷理尽性是事天。换句话说:圣学始于哲学底活动,终于道德底行为。
我们于绪论及第一章中说,我们的哲学底活动,始于对于实际底事物之分析,由分析实际底事物而知实际,由知实际而知真际。对于实际底事物之分析是“格物”。由分析实际底事物而知实际,而知真际,是“致知”。欲致知必先格物,此可以说是“致知在格物”。
格物致知是哲学底活动。哲学底活动与哲学不同。哲学乃说出或写出之道理,乃一种学问。有哲学必有哲学底活动,但有哲学底活动,不必有哲学,因一有哲学底活动之人,可乐于无言也。宋明儒皆以哲学底活动为圣学之一部分,其哲学底活动不是为哲学而活动。所以其哲学与其哲学底活动不相称。此即是说,如宋明儒为哲学而有哲学底活动,则其哲学应更好些。
穷理有两义:在穷理之一义下,格物即是穷理。我们对于事物作分析后,我们见其有许多性,由其有许多性,可见有许多理。所以格物即是穷理。朱子亦说:“格物者,穷理之谓也。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故因是物以求之。”(《文集》)因是物以求是理,如因方底物可知有方之理。我们分析方底物是格物,因格物而知有方之理,就知说是致知,就理说是穷理。
朱子又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凡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大学章句·补格物传》)我们以上所说,似与朱子完全相同,但有数重要不同处:
第一,朱子所谓穷理,系就对于理之内容之知识说,我们此所谓穷理,则只就对于理之有之知识说。照我们的说法,理之内容,不是哲学底活动所能知,至少亦非哲学底活动所能尽知。例如我们分析方底物,我们可知有方之理。但方之理之内容如何,方之定义为何,则我们必须研究几何学,才能知之。朱子以为“人人有一太极”,我们的心,“具众理而应万事”,一切理皆在我们心中,故一切理之内容,皆可知之,而所谓穷理者,即求知一切理之内容。朱子说:“事事物物,皆有其理,事物可见而其理难知。即事即物,便要见得此理。《大学》不曰穷理而谓之格物,只是使人就实处穷竟。事事物物上有许多道理,穷之不可不尽也。”(《语录》)但此是不可能底。王阳明欲穷竹子之理,深思七日,不能成功,因以致病,遂以为圣人不可学。后始知朱子以理为在物而不在心之错误。朱子于此,诚有错误,但其错误,不在于以理为不在心,而正在其以理为亦在心。照我们的看法,事物之理,完全不在我们心中。我们依逻辑可知每一类之事物必有其理,但其内容若何,须另有学问以研究之,并不是专靠“思”所能知者。我们可知竹必有竹之所以为竹者,即必有竹之理,但其内容如何,则非专靠“思”所能知。王阳明于此见朱子之错误,但未见其所以错误。
第二,照朱子的系统,一切事物之理,既皆在我们的心中,所以虽只知一部分事物之理,而于其余之理,亦可“豁然贯通”。譬如我们久住北平者乘一飞机,被迫降落于北平,但初不知其为北平,经过数街市,即可恍然大悟曰:“这不是北平么?”于此悟后,即我们此时所未到之街市之状况,亦可知之。其所以能知者,因全北平街市之状况,本在我们的知识中也。照朱子的系统,因我们心中,既已具一切事物之理,所以于豁然贯通之后,我们可知一切事物之“表里精粗”。所以我们于此时亦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此即心之“全体大用”。但照我们的系统,我们的心只能知众理而并非有众理,所以所谓心之全体大用,亦是没有底。
但我们的心虽不具众理,虽不能尽知理之内容,但于其完全了解一切事物皆有其理,而一切事物之理,又皆系其最完全底典型时,亦可谓为豁然贯通。于此时我们的注意,完全集中于形上。我们的身体虽然是形下底,而我们的心之所见则是形上底。我们由此所见所得之超脱,亦是极大底。至此我们可以说是已“知天”。
所谓超脱者,超者超乎经验,脱者不为经验所囿。我们于第一章说,格物致知,能使我们超乎经验,而又不离乎经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超乎经验,则即不为经验所囿;但又不离乎经验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则即不妄有所立,如宗教家然。
致知所达之最高境界,如上所说者,可以名曰智。此智不是第五章中所说仁义礼智信之智。第五章所说之智,是一种道德;此所说智,则是一种境界。为分别起见,此所谓智,可以谓之大智。
知天则能从天之观点,以观万物。从天之观点,以观万物,则见各类事物,皆依照其理。各理皆是至善,依照各理者,皆是所谓“继之者善”。《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大德川流,小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此正是从天之观点以观万物。以万物为相害者,皆是站在一事物之观点上说。如使人致病之微菌,站在人之观点,可以说是害人,但从天之观点看,则此种微菌,并非有意害人,亦只是欲遂其生而已。
从天之观点以观事物,则对事物有一种同情底了解。周濂溪“绿满窗前草不除”,云:“与自己意思一般。”程明道养鱼,时时观之,曰:“欲观万物自得意”;又有诗云:“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宋儒以为此都是圣人气象。其所以是圣人气象者,因此皆是能从天之观点以观物者之气象也。
(四)穷理、尽性、事天
从天之观点看,每一类之事物皆有其理,其理亦即是其极。就此类之事物说,其极是其至善,其气质之性,即其所实际地依照理者,是“继之者善”。一类之事物,在“无极而太极”之大道中,从天之观点看,其应做之事,即是充分依照其理,能十分地充分依照其理,即是尽性,即是穷理。此点我们于第四章中已说。此所谓穷理,是穷理之另一义。上文所说穷理之一义,是以我之知知事物之理;此所谓穷理是以我之行,充分实现我所依照之理。以我之知知事物之理,则我可超乎经验而不为经验所囿,此是对于经验之超脱。以我之行,充分实现我所依照之理,则我可超乎自己而不为自己所缚,此是对于自己之超脱。
自天之观点看,人亦一类物,在“无极而太极”之大道中,从天之观点看,人所应做之事,亦即充分依照人之理。邵康节说:“圣人,人之至者也。”所谓“人之至者”,即是最完全底人,即能尽人之性之人,亦即能穷人之理之人。
孟子说:“圣人,人伦之至也。”所谓人伦,即指人与人之社会底关系,行人伦即指人之社会底活动。我们于第四章中说,人之性是社会底,人之社会底生活,是自人之性发出者。所以人之尽性、穷理,必在社会底生活中行之。
在社会底生活中,人之行为之最社会底者,是道德底行为。我们对于道德底行为,可有两种看法:一是从对于社会之观点看,一是从对于天之观点看。从对于社会之观点看,则人之道德底行为,是尽其社会的一分子的责任;从对于天之观点看,则人之道德底行为,乃是尽其宇宙的一分子的责任,即是尽人道。若从此观点看,则人之行道德底事,即是“事天”。
张横渠《西铭》,即是从事天的观点,以看人之道德底行为。他以事亲之道,说事天。我们有事亲之孝,有事天之孝。从事天之观点看,人之一切尽人道底行为,都是事天之孝。他说:“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此诸其字皆指天说。从对于天之观点看,一切尽人道之行为,皆是“替天行道”,皆是事天。从此观点看,我们即自托于天之大全,如婴儿自托于父母;《西铭》说,“乾称父,坤称母,余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正说此意。能自托于大全,则知“生无所得,死无所丧”(亦横渠语)。有一日底存在,即做一日尽人道底事。一日不存在,即复同于大化。此所谓“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此之谓知命。我们于第九章所说知命,是知运命之命。此所说知命,是知性命之命。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此所说之详细处,不必与我们所说同,但其知天,事天,立命,之大端,则与我们所说无异。朱子说:“尽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养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不造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则亦无以有诸己矣。”(《孟子·尽心上》注)朱子此所说之详细处,亦不必与我们所说同,不过我们亦说:圣学以哲学底活动始,以道德底行为终。盖不有道德底行为,则自格物所致之知,只能使我们超乎经验,而不能使我们超乎自己。换言之,即自格物所致之知,不能与自己之行为,合而为一,则“亦无以有诸己”。
人之道德底行为的正性,是超乎己私。所以在人之社会底、道德底行为中,人本亦可达到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得一超乎自己之自己。若更从事天的意义以行道德,则行道德者,更可觉其行为所表示,有一种超乎人之意义。如文天祥《正气歌》所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然塞苍旻。”以下列举许多道德底行为,皆视为系此种“正气”之表现。孟子说:“浩然之气,乃集义所生者。”集义即集道德底行为也。人常有道德底行为,则可觉有一超乎自己之自己,觉其自己并不为其个体之所限。此种精神状态或境界,孟子称之曰浩然之气。他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至于其养之之方法,则为集义,如上所说。
对于所行之道德底行为,皆以事天之观点看之,不稍疏息。此程朱所说之用敬也。只用敬以集义,则所谓浩然之气之境界,久之自至。不可不集义,亦不可求集义之速效,此孟子所谓勿忘勿助,亦即程朱所谓涵养也。伊川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进学在致知”相当于我们所谓哲学底活动;“涵养须用敬”相当于我们所谓道德底行为。
我们于上文说,从天之观点,以观事物,则对于事物,有一种同情底了解。在此所谓超乎自己之境界中,对于事物之同情,亦继续扩大,以至宋明道学家所谓“万物一体”之境界。此境界宋明道学家名之曰仁。所谓仁有二义。一义是指一种道德,此即我们于第五章所说仁义礼智信之仁。一义是指一种境界,即此所说者。程明道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此即说此所说之仁。为分别起见,此所说之仁,可以谓之大仁。
自事天之观点看,则人之才能之大小,对于其事天之“孝”,并无关系。人之才能大者,因其才能而做事,是尽性,是尽其宇宙一分子的责任;人之才能小者,亦因其才能而做事,亦是尽性,亦是尽其宇宙一分子的责任。就对于社会之观点看,人之才能之大小,对于其事社会之忠,亦无关系。人之才能大者,因其才能以做事,是尽其社会一分子的责任。人之才能小者,亦因其才能以做事,亦是尽其社会一分子的责任;能至超乎自己之境界者,对于自己知识才能之大小,实觉无可措意。其斤斤于计较自己知识才能之大小者,皆看“自己”甚重者也。阳明说,“唐虞三代之世”,“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故稷勤其稼,而不耻其不知教,视契之善教,即己之善教也。夔司其乐,而不耻于不明礼,视夷之通礼,即己之通礼也”(《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中)。正说此意。
在超乎自己之境界者,觉其自己与大全,中间并无隔阂,亦无界限;其自己即是大全,大全即是其自己。此即所谓“浑然与物同体”,此即是上文所说之大仁。
(五)道家之浑沌
道家所说达其所说最高境界之方法,是从反知入手,与我们所说之从致知入手者正相反。道家所说之道,有似于我们所说之气,我们于第二章中已经说过。气是无分别底,不可思议,不可言说,道家所说之道,亦是无分别底,不可思议,不可言说。所以道家所说见道之方法,其要在反知。因为知识是作分别者,其成功必待思议,其发表必待言说。譬如我们说:“这是桌子。”此即将“这”加以分析,而专将其桌子性指出。实则“这”并不仅有桌子性,而且有许多别底性。我们未说,或未思,“这”是桌子时,“这”对于我们本是浑然一体;但于既思既说之后,则“这”对于我们,即只是一桌子。郭象说:“吹管操弦,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龠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正说此意。对于“这”既不应分析,道本是不可分析,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故更不应以知识分析之,知之。我们必须除去一切知识,对于一切不作分别,不作思议,不作言说,则一切底分别,对于我们即不存在。我们所觉者,只一浑然一体之大全。所谓“离形去智,同于大通”(《庄子·大宗师》),即说此境界。所谓玄同,所谓混沌,俱是说此境界。能至此境界者,即所谓真人、至人。
于第一章中我们说,动物只能感而不能思,对于一切不能分别。所有底“这”,对于动物,俱是浑然一体。道家之修养方法所得底境界,似与动物所有底境界,有相同处。有些道家的人,或竟以为其修养所到底境界,与动物所有底境界,是相同底。例如道家之人,常自比于婴儿,婴儿亦是只能感而不能思者。此种见解,是错误底。道家修养所到底境界,与动物本来所有底境界,之大不同处,在于有自觉与无自觉。道家之至人,于觉浑然一体之大全时,自觉其觉浑然一体之大全。至于动物,虽处浑然一体之大全中,但并不觉之,或并不自觉其觉之。有自觉与无自觉之区别甚大。海格尔的哲学,甚注重此点,亦可说海格尔的哲学,一大部分是建筑在此点上。照海格尔所说,一事物在某种情形下,或有某性,而不自知其在某种情形下,或有某性,则其在某种情形下,或有某性,是“在自底”,而非“为自底”。诗人乐草木之无知。其实则真无知者,并不知无知之可乐。草木之无知,是本来底无知,只旁观者知其可乐,其本身并不知之。所以其无知是“在自底”,“为他底”,而非“为自底”。若由本来底无知,经过知而复返于无知,则不但旁观者知其无知,即其自己亦自觉其无知,所以其无知不仅是“在自底”,而且是“为自底”。用道家之修养方法所得之无知,是经过知识之阶级者,所以其无知与动物的原来底无知,是不同底。
用道家之方法,我们亦可得一超过自己之境界。《庄子·天下篇》所说“与天地精神往来”,即系描写此境界者。不过在此境界中之人,既系用不作分别之方法,以得到其境界,则在此境界中之人,若不出此境界,即不能有任何有意志、有知识底活动。《老子》描写其理想中人之圣人云:“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二十章)《庄子·大宗师》对于其所谓真人,亦有类似底描写。旧说以为道家之圣人,貌虽如此,而其实具有应世之能力,此乃曲为圆成之说,非道家之本意。道家之圣人,本系用不作分别之方法,以得一混沌底境界,故其活动亦只能如此。
道家之人,亦自托于大全。《庄子·大宗师》说:“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郭象注云:“无所藏而都任之,则与物无不冥,与化无不一,故无外无内,无死无生,体天地而合变化,索所遁而不得矣。斯乃常存之大情,非一曲之小意。”大全是永有者,自托于大全者,于其能觉时,亦自觉其是永有。
道家之圣人,及上章所说宗教中之圣人,不能有用于社会。凡人没有能离开社会者,即令遁迹深山,自耕自食,亦不能说是离开社会。和尚之出家,亦只是出“家”,只是离开社会中之一种组织,而不是离开社会。如真无社会,则虽有山而不能入,有地亦不能耕,更亦无庙可住。道家及佛家之圣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又不能有用于社会;如人人俱如此,则即无社会,所以此是行不通亦说不通底。宋明道学家说二氏中人自私,正是就此点说。
(六)宇宙底心
或可问:宋儒以为宇宙是道德底;他们所谓天,正是指宇宙之道德底力量。照他们的看法,天与人有一种内部底关联。陆王所说,人本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者,程朱亦持之。所以他们以为知天事天,可得到,或回复到,所谓天地万物一体之境界。如本章所说之天,亦是宋儒所说之天,则与本书所说之系统不合。如本章所说之天,即本书第一章所说之天,则此所谓天者,不过是一逻辑底观念而已,知天事天,如何能使人入所谓圣域?
本章所说之天,正是第一章所说之天,即所谓大全者。就观念说,大全是一逻辑底观念,但其所指,却是万有之整个。我们所谓知天者,即知如何以万有为大全而思之,并知如何自大全之观点以观物。我们所谓事天者,即我们觉我们系大全之一部分,并觉我们应为大全而做事。我们所谓知天者,即知大全;我们所谓事天者,即自托于大全。能自大全之观点以观物,并自托于大全,则可得到对于经验之超脱,及对于自己之超脱,达到大智大仁之境界,如上所说。我们所说自托于大全,颇有似于道家所说者,不过道家是以反知入手,而得大全,其对于大全之关系是混沌底;我们是以致知入手,而得大全,我们对于大全之关系是清楚底。
我们于第四章中说,各种事物,皆可有穷理尽性之事。如一圆底物,如成为绝对地圆,则即为穷圆之理,尽圆之性。此圆底物之穷理尽性,与人之穷理尽性,有何差别?
就穷理尽性说,没有差别。不过任何事物皆有性而不必有心。我们虽不能说心是人所独有,但至少可以说,人之有心是特别显著底;亦可以说,人之心,是比较能尽知觉灵明之性底。无心之物,或有心而不甚知觉灵明之物,即令已尽其性,而不自知其已尽其性。例如一圆底物,即令其已是绝对地圆,即令其已尽圆之性,但此绝对地圆底物,并不自知其是绝对地圆,即并不自知其已尽圆之性。若人则不但有性,而且有心。所以于其尽人之性时,不但能尽其性,且能自知其尽性。所以别种事物之穷理尽性是“为他底”,而人之穷理尽性是“为自底”。
人之尽性,与其他事物又有不同者,即人之尽性,必须在乎社会底行为。上文已说,人之性是社会底,人之社会底生活,是出乎人之性底。人在社会生活中,其最主要者是道德底行为。人之道德底行为之最主要底性是去私。所以能尽人之性者,必达到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别底事物之尽性,则不必到此境界。
达到超乎经验,超乎自己之境界,而又自知其达到此境界,则即可享受此境界。达到此境界而又能享受之,乃人在宇宙间所特有之权利。就此方面说,人可以说是“万物之灵”。
我们于第四章说,“我心即天心”,我们的心,即宇宙的心。此不过是一逻辑底说法。但已入圣域之人,既超乎经验,超乎自己,而觉天地万物与其超乎自己之自己,均为一体,则对于他,他的心“即”宇宙底心。我们于第四章说,只有宇宙“的”心,没有宇宙“底”心,但对于已入圣域之人,可以说是有宇宙“底”心。此宇宙“底”心,即他“的”心。他可用另一种意义,说:“我心即天心。”如此说时,他即可以说,他是“为天地立心”。
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
目录
自序
第一篇 别共殊
第二篇 明层次
第三篇 辨城乡
第四篇 说家国
第五篇 原忠孝
第六篇 谈儿女
第七篇 阐教化
第八篇 评艺文
第九篇 判性情
第十篇 释继开
第十一篇 论抗建
第十二篇 赞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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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