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72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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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60页;另见第974—975页。
[50]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09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74页。另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71—972页。
[51]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62页。另译见狄百瑞编:《自我与社会》,第159页。
[52]参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9页。
[53]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25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4页。
[54]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09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74—175页。另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1—992页;狄百瑞编:《自我与社会》,第165页。
[55]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19—720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1—182页;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7—998页;狄百瑞编:《自我与社会》,第171—173页。
[56]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7页。另译见狄百瑞编:《自我与社会》,第174页。
[57]《明史》,第283卷,第7275页。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44—745页。
[58]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03页。另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65页。
[59]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6卷,第333页。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18页。黄的论断,重申了他自己老师对王学的判断,在20世纪讨论晚明思想的文献中被毫无疑问地普遍接受。
[60]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6卷,第341页。
[61]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6卷,第337页。
[62]《明人传记辞典》,第1383页。
[63]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7卷,第360页。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23页。
[64]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7卷,第360页。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23页。《明史》,第273、277页,作出了相同的估计。
[65]黄宗羲:《明儒学案》,第17卷,第360页。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23页,译文有删改。原文为“称南野(南野为欧阳德的号。——译者注)门人者半天下”。
[66]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0页。参见乔安娜·F.韩德林在《明代思想中的行动:吕坤及其他士大夫们的重新定位》中对罗汝芳的论述(伯克利,1983年),第37—54页及《明人传记辞典》。二者都罗列了罗汝芳的主要资料。
[67]黄宗羲:《明儒学案》,第8卷,第155页,杨应诏学案。
[68]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0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6页;曹胤儒:《盱坛直诠》(晚明;台北重印,时间不详),下卷,第48ab页。
[69]引文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9页。
[70]《自我与社会》中的译文稍有改动,狄百瑞编,第179页,引文见黄宗羲对颜钧的论述,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06页。另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65—166页。
[71]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2卷,第703—704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65—166页。另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999页;狄百瑞编:《自我与社会》,第178—179、250页。
[72]曹胤儒编:《盱坛直诠》,下卷,第48b页。参见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0—761页;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39页。
[73]曹胤儒编:《盱坛直诠》,下卷,第49a页。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002页,解释了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1页提及罗不赴廷试,因为他六年来都在照料狱中的颜钧。黄宗羲似乎用了错误的资料,而我则同意曹把罗汝芳营救颜钧的日期推到1568年。这也是韩德林所采用的日期,《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51页。秦在《明人传记辞典》第976页中,似乎把颜钧被捕的地点放在北京而不是在南京,且把时间放在1565年或是1566年。
[74]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39—41页。另见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804页。
[75]曹胤儒:《盱坛直诠》,下卷,第56a页。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43页。
[76]王世贞:《翕州史料后集》,第35卷,《嘉隆江湖大侠》,引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999页。
[77]曹胤儒:《盱坛直诠》,下卷,第58a页。参见韩德林对罗汝芳的论述,《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37—54页,以及《明人传记辞典》。二者都罗列了有关罗汝芳的主要资料。
[78]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2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8页。另见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42页。
[79]曹胤儒:《盱坛直诠》,下卷,第39ab页;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43—45页。参见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83页。
[80]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80页。
[81]李贽:《焚书》(1590年;1961年北京重印),第3卷,第123页。
[82]引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册,第1000—1001页,出于《近溪子文集》,第5卷,《谏合省同志》。
[83]曹胤儒:《盱坛直诠》,下卷,第27b页。另引见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46页。
[84]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2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8页。
[85]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4页。
[86]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90页。译文见吴伯益:《儒家的历程:传统中国的自传体著述》(普林斯顿,1990年),第129—130页。
[87]黄宗羲:《明儒学案》,第34卷,第762页。参见秦:《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第189页。另参见《明人传记辞典》中的罗汝芳条。顾宪成对罗氏的评论,见于黄宗羲:《明儒学案》,第58卷,第1389页,罗据说曾斥责儿子阅读一部佛教著作。
[88]例如,参见曹胤儒:《盱坛直诠》,下卷,第52a、18a页。另见《明人传记辞典》,第977页;韩德林:《明代思想中的行动》,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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