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8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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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见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载《中国文化史丛书》(上海,1986年)。在自宋以来府的辖地保持不变的事例中,作者甚至用政治的而不是经济的划分更确切地论证方言区。
[5]见金其铭的研究作品。例如,金其铭:《中国农村聚落地理》(南京,1989年);他的《农村聚落地理》,载李旭旦编:《人文地理学论丛》(北京,1985年),第126—143页,及《中国农村聚居的形态与规模》,载郭来喜(音)、霍夫波尔、麦金泰尔合编:《中美人文地理学研究讨论会文集》(北京,1988年),第54—61页。
[6]我在本章相当笼统地使用“nation”(国家)、“nationally”(在全国)和“nationwide”(全国的)这些字眼,它们指的是中国本土这一整体而不是指任何特定的区域。我无意参加这样的争论,即在明代,中国是否可以说构成了当前政治意义上的“国家”。
[7]中国古今的地名可以说很复杂。除了固有的名称(也许还有更古老的和文学上的名称),任何居住地可以用它所在的县、府甚至省的地名。同时,如果一个府的所在地与以府命名的地方不在一地,这个地名可以属于不同的居住地。因此,明代湖广的武昌既可指武昌县所在地(今鄂城),也可指武昌府所在地,它同时行使江夏县(今武汉的武昌部分)治地的职能。还应注意的是,同一城市可以是几个县的治地,例如明代的广州既是南海县,又是番禺县的治地。
[8]例如,勒鲁伊·拉杜里、伊马纽埃尔、米歇尔·莫里内奥编:《农民文学和新月》,第4章,载费尔南德·布鲁德尔和欧内斯特·拉布鲁斯编:《法国社会经济史》(巴黎,1970—1982年),第873—999页;米歇尔·莫里内奥:《流通、库存和戽斗水车》,载《不可靠的传闻——16—18世纪荷兰传说中美洲返回的财宝》;米歇尔·莫里内奥编:《近代资本主义》(1980年,1985年伦敦和巴黎再版),第550—655页。
[9]例如,米洛斯拉夫·赫罗奇和约瑟夫·彼得拉:《17世纪封建社会的危机》(1976年),埃列斯加和拉尔夫·梅尔维尔译成德文,载《历史观点》,17(汉堡,1981年)。
[10]特别是勒鲁伊·拉杜里、伊马纽埃尔、米歇尔·莫里内奥编:《农民文学和新月》,第4章。
[11]见M.J.英格拉姆、G.法默和T.M.L.威格利:《过去的气候及其对人类的影响的回顾》,载T.M.L.威格利编:《气候和历史:过去的气候及其对人类的影响的研究》(剑桥,1981年),第3—25页。
[12]例如,J.L .安德森:《历史和气候:几种模式》,载威格利等编:《气候和历史;过去的气候及其对人类影响的研究》(剑桥,1981年),第337—355页;或E.L.琼斯:《横跨欧亚大陆的灾难和气候差异:一个答复》,载《经济史杂志》,45(1985年),第675—682页。
[13]见E.L.琼斯:《横跨欧亚大陆的灾难和气候差异:一个答复》。
[14]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发现元末和晚明的垮台与异常寒冷的天气有直接关系。事实上,中华帝国晚期最寒冷的天气出现在清初,而不是在晚明。
[15]中国的状况与格陵兰相似,这个事实可能误导了一些学者,例如施坚雅《主席发言》,或魏斐德《大事业——满洲人重建17世纪中国帝国秩序》(伯克利,1985年),第7页注7,注中提到一份欧洲人和中国人的通信。关于全世界的总的看法,包括一些中国的日本资料,见H.H.拉姆:《气候、历史和近代世界》(伦敦,1982年)。
[16]张沛元(音)、龚高发(音)和张津荣(音)的研究甚至不能找到北京和长江流域之间春天气温的一致性,见《气温变化及其对清代农业的影响》(论文),清代人口史研讨会,加州理工学院,加州帕萨迪纳,1985年8月26—31日,第2页。关于较详细和近期的材料,见张家诚编:《中国各历史时期气候的重现》(北京,1988年),这是一部优秀的初步研究论文集,它收集了对内蒙古、保定府、广东和江西的地方调查材料。
[17]见海伦·邓斯坦:《晚明流行病初步探讨》,载《清史问题》,3,第3期(1975年11月),第1—59页,有关内容在第13页。
[18]例如,魏斐德:《大事业》,第8页注15,沿用金石(音)的观点,见金石:《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伯克利加州大学论文)。关于叙述饥荒时期征税人口与实际人口的巨大差距,见尹水源(音):《作为16世纪中国人口指南的饥荒救济统计:对河南省的个案研究》,载《清史问题》,3,第9期(1978年11月),第1—30页。
[19]有帮助的研究作品有竺可桢:《中国5000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载《中国科学》,16,第2期(1973年5月),第226—256页;张沛元等:《气温变化及其对清代农业的影响》;刘昭民:《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台北,1982年;1992年修订再版);张家诚:《中国各历史时期气候的重现》。又见陈高佣等编:《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1939年;1986年重印)。
[20]中央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编:《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北京,1981年)。
[21]刘昭民:《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
[22]简单地说,刘昭民的方法是,每10年给每个省一个指数,指数是通过增加反映天气恶劣程度的逐年文字叙述的衡量值(从0到3)计算出来的。图集的方法是,选出的富有代表性的地区的已经量化的数据折换成反映偏高平均值的数字(即图集的1和5折换成2,2和4折换成1),每10年进行合计。如预料的那样,两种方法得出的大灾发生时间相符,但在其他方面,两种方法作出的曲线并不相似。
[23]见王绍武(音)、赵宗慈(音):《1470—1979年中国的旱涝灾害》,载T.M.L.威格利等编:《气候和历史:过去的气候及其对人类的影响的研究》(剑桥,1981年),第271—288页。
[24]极端干旱和潮湿年份的资料取自张家诚等:《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载张家诚编:《中国各历史时期气候的重现》(北京,1988年),第40—55页。注意他们的数据只始于15世纪中叶。
[25]张、张、徐:《旱涝灾害》。
[26]张、张、徐:《旱涝灾害》。
[27]关于这方面和其他方面的气温阐述,见郑思忠(音):《1400至1949年气候变化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载张家诚:《中国各历史时期气候的重现》(北京,1988年),第138—145页。
[28]邓斯坦:《晚明流行病》。
[29]例如,见山根幸夫:《明代徭役制度的发展》,东京女子大学学会研究丛书,4(东京,1966年)。又见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北京,1961年);梁方仲:《明代的户帖》,《人文科学学报》,2,第1期(1943年),转载于《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北京,1989年),第219—228页。又见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图表2,内有常常引用的清册供单。但此单从1641年开始,应谨慎利用,它并不一定反映更早的清册供单的格式。
[30]除了上面的注所列的作品外,又见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北京,1991年),第23—25页;又见栾成显的研究:《明初地主制经济之一考察——兼叙明初的户帖和黄册制度》,载《东洋学报》,68,第1—2期(1987年1月),及鹤见尚弘译成日文的栾的论文:《朱元璋攒造的龙凤时期鱼鳞册》,载《东洋学报》,70,第1—2期(1989年1月),第25—48页。
[31]例如,见奥崎裕司:《中国明代下层民众生活中的善书的一个侧面》,载《专修史学》,13(1981年4月),第22—50页。
[32]学者们愈来愈多地发现说明这种现象的新的证据,表明直至明初期祖宗的户仍保留在税册上,同时向其后代征税。这些后代就要自己安排如何履行世代依附于这个户名的义务。这类证据可以典型地在家谱的记录而不是在地方志中找到。例如在福建方面,见郑振满:《明清福建的里甲户籍与家族组织》,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1989年),第38—44页;在广东方面,见片山刚:《清代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里甲制——税粮、户籍与宗族》,载《东洋学报》,63,第3—4期(1982年3月),第1—34页;和刘志伟:《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里甲制中“户”的衍变》,中山大学学报(社),1988/
3,第64—73页。在徽州方面,见铃木博之:《明代徽州府的族产与户名》,载《东洋学报》,71,第1—2期(1989年12月),第1—29页。在明初,里和甲被期望多少能同样承担它们的职责,为了便于做到这一点,较大的平民户在某些条件下被允许分家,而不像军户和工匠户那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变得更关心不让大户从税册上消失,户籍的姓名和义务就成为世袭。特别见刘志伟:《里甲制度中“户”的衍变》,第66—68页。1451年,分产(分系)更被禁止,见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第145页。关于用不同办法分户的历史,见金钟博:《明代里甲制度与赋役制度之关系及其演变》(中国文化大学论文,1985年),第199—205页。家族式的户也能起源于属于全族的土地,见铃木:《明代徽州府的族产与户名》。
[33]亩的面积不一致,但在明代一般可确定为6.144公亩或0.152英亩。
[34]见牟复礼:《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1465—1505年》,载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剑桥,1988年),第384—389页。
[35]于是出现了调查人口所需要的怀疑论,如见何炳棣:《1368—1953年中国人口的研究》,载《哈佛东亚研究杂志》,第4卷(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9年)。关于明代对户籍的许多评论,见王毓铨:《明朝人论明朝户口》,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3—14(1988年9月),第160—169页。
[36]见利夫·利特鲁普:《明代中国基层官僚政府:16世纪山东省研究》(奥斯陆,1981年),例如第52页。
[37]例如见山根幸夫:《十六世纪中国户口统计——福建惠安个案研究》,载《东洋大学纪要》,6(1954年3月),第161—172页;萨比尼·皮齐纳—吉尔斯特:《知县叶春及记录16世纪中国的惠安地区》(汉堡,1984年)。一部新的、但不完全可靠的版本是福建省地方史编纂委员会、泉州历史研究会、惠安县文化馆等编:《叶春及传》,载福建地方志丛刊(福州,1987年)。
[38]徐泓:《明洪武年间的人口移徙》,载“中央研究院”三民主义研究所编:《第一届历史与中国变迁(中国社会史)研讨会》(台北,1982年),第252—293页。
[39]例如,见米仓二郎:《东亚的村落——日本与中国村落历史地理学的比较研究》(东京,1960年);石田宽:《解放前华北农村的性质——专论村落与庙的关系》,载《关西大学经济论集》,32/2(1984年),32/3(1984年),第6章转载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构造研究》(京都,1986年);或见牧野巽:《中国的移居传记——专论祖先同乡的传说》(1945—1953年),结合其未发表的材料转载于《牧野巽著作集第5卷——中国移民传说广东原住民族考》(东京,1985年),第1—163页。
[40]高心华:《明初迁民碑》,载《文物参考资料》,3(1958年),第49页。
[41]见傅衣凌:《明代江西工商业人口及其移动》,载《抖擞》,41(1980年11月),第1—7页。
[42]可以从彼得·C.珀杜提供的统计数字中看出,见《区内人和外来人——1819年湘潭骚乱和湖南的集体行动》,载《近代中国》,12,第2期(1986年4月),第166—201页;又见珀杜:《耗尽地力——1500—1850年国家和湖南农民》,哈佛东亚研究丛书,130(剑桥,马萨诸塞,1987年),第101—113页。
[43]见吴金成:《明末洞庭湖周边的水利开发与农村社会》,山根幸夫译成日文,载《中国水利研究》,10(1980年10月),第14—35页;傅衣凌:《明代江西的工商业人口及其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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