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7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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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研究》(京都,1976年),第221—228页;德尔默·M .布朗:《中世纪日本的货币经济:钱币使用研究》(纽黑文,1951年),第56—61页;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46—348页。
[77]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51页。
[78]关于这一点的最近研讨见盖杰民:《嘉靖时期,1522—1566年》,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490—505页。
[79]参看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第59页;岩生成一:《朱印船与日本町》(东京,1978年),第78页;林仁川:《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第181—183页;王赓武:《无帝国的商人》,第414—419页。
[80]关于这一领域有许多文献,英文经典著作有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帆船》;另见乔治·布里安·索萨:《帝国的残存:在中国及南中国海的葡萄牙贸易和社会,1630—1754》(剑桥,1986年)。
[81]小叶田淳:《16、17世纪远东的银的流通》,见《小叶田淳教授退职纪念国史论丛》(京都,1970年),第8页。
[82]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52页。
[83]小叶田淳:《江户初期的海外交易》,见小叶田淳编:《日本经济研究》(东京,1978年),第526页:山胁悌二郎:《长崎的唐人贸易》(东京,1972年),第9—11页;加藤荣一:《闭关政策形成时期的日本与荷兰的贸易》,载《亚洲学报》,第30号(1976年),第44—47页;岩生成一:《16、17世纪日本的对外贸易》,载《亚洲学报》,第30号(1976年),第1—18页;弗朗索瓦·卡隆、朱斯特·斯考顿:《日本和暹罗王帝国纪实》(伦敦,1935年),第51页;另见奥姆·普拉喀什:《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孟加拉经济,1630—1720》(普林斯顿,1985年),第118—122页。
[84]胡奥·罗德里格斯:《日本岛国》,迈克尔·库柏编译(东京,1973年),第133页;另见埃里森:《十字架与剑》,第5—56页。
[85]贝尔纳迪诺·德·阿维拉—吉隆引自加藤《日本与荷兰的贸易》第45页。这一时期从马尼拉出口到日本的丝也是来自中国的。与外国特别是与中国的贸易对德川幕府早期经济的重要作用,见马里乌斯·B.詹森:《德川时代的中国》(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92年),第25—33页。据估计大约在1618年前后,有2000—3000名中国商人每年都在长崎做生意。见岩生成一:《日本对外贸易》,第11页。
[86]这在当时是为欧洲商人所熟知的,正如弗兰克·C.斯普纳记述的:“中国人对白银的渴求为国际经济开创了贸易的新纪元。(佛罗伦萨的商人菲利浦·萨塞提)在1586年1月20日写道,如果没有这种渴求,‘西班牙里亚尔绝对不会上升得如此值钱。在所有的亚洲人中,中国人如同其他地方的人们对黄金一样地对白银情有独钟’。1588年从果阿来的葡萄牙人杜雷特·戈梅斯也报道说,中国维持了一个 ‘比世界上任何政权规定的价格都要高的银价。”见弗兰克·C.斯普纳:《1493—1725年法国的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2年),第77页。
[87]莫尔加:《菲律宾群岛》,第340页;又见林仁川:《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第207页。
[88]J.H.帕里:《运输与贸易路线》,见E.E.里奇编:《16、17世纪扩张中的欧洲经济》,第4卷;C.H.威尔森编:《剑桥欧洲史》(剑桥,1967年),第209页;另见博克瑟:《西属美洲流到远东的白银的启示》,第457—460页。
[89]《胡安·帕契克·马尔多纳多(给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的)信》,见布赖尔和罗伯特逊:《菲律宾群岛》,第3卷,第299页。
[90]引自博拉:《早期殖民地贸易》,第122页。
[91]引自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65—366页。一切都说明了明代瓷器在秘鲁也被广泛使用。中国瓷器的碎片在海拔15000英尺的喀喀湖畔发现。见第369页;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43页。
[92]莱昂:《马尼拉大帆船的航道》,第5—7页。
[93]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2页。尽管丝和丝织品是开往阿卡普尔科货船的主要货物,但是,还是有许多青花瓷被运进了墨西哥,以致瓷器的碎片在稍作加工后也被派上用场,这种碎片被叫做Chiñitas。见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43—44页。
[94]伍德罗·博拉:《殖民地墨西哥的丝蚕饲养》(伯克利,洛杉矶:加州大学出版社,1943年),第89页。
[95]关于最后一点,见《压制中国在西班牙及其殖民地的丝业贸易的经济原因》,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2卷,第279—286页。
[96]胡安·格劳·依·蒙法尔考:《1637年备忘录资料》,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7卷,第199页。在日本与印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当时远如京都、雷瓦丹达和切乌尔(Cheul)等纺织工业中心的织工至少部分地依靠中国的生丝维持生计。见加藤:《日本与荷兰的贸易》,第45—50页;索萨:《帝国的残存》,第52—53页;珀林:《财政制度和商业活动》,第264—265页。今后的研究可能会发现16、17世纪时在欧洲和中东市场走俏的著名的“波斯丝”,其中至少有一部分也源自中国。例如奥斯曼法庭在16世纪中期接受过从伊朗掠夺来的战利品“中国丝织物”。见埃辛·阿迪尔:《苏莱曼帝国:图说伟大的苏莱曼的历史》(华盛顿特区,1986年),第198—199页。
[97]1635年6月,墨西哥市裁判所倾听了西班牙理发师对中国同行的抱怨。当局作出有利于西班牙理发师的决定,规定中国的理发店只能限定为12家,而且必须在郊区。当局还指责中国的理发师不收西班牙学徒。见霍默·H.达布斯和罗伯特·S .史密斯:《1635年在墨西哥市的中国人》,载《远东季刊》1,第4号(1942年8月),第387—389页。
[98]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74页;马奇:《西班牙的青花瓷》,第50页。
[99]见杰克·A.戈德斯通:《17世纪的东西方:斯图亚特王朝的英格兰、奥斯曼时代的土耳其和明朝》,载《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30(1988年),第108—109页。与戈德斯通的意见相反的研讨见威廉·S.阿特威尔:《17世纪东亚的“总危机”?》,载《现代亚洲研究》24,第4号(1990年),第661—682页。
[100]下面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威廉·S. 阿特威尔的《约1530—1650年国际块银流动与中国经济》,见《过去与现在》,第95号(1985年3月),第80—86页。
[101]1570—1577年间,据报道,明朝中央政府管理税银的中央机构太仓库的年收入从86500多公斤白银上升至163478公斤还多。应当注意的是,这一增长是明政府(1567年)放宽海上贸易限制,同时也是在中日贸易在长崎(1570年)建立后迅速增长,以及在西班牙与中国的贸易在马尼拉(1571年)被建立为西班牙在菲律宾统治的首府以后得以切实地开展以后才出现的。到1577年,太仓库登记收入的白银几乎是16世纪60年代最高记录的两倍多,一直到明朝末年,每年白银的收入大概从来没有低于10万公斤。当然,其他因素也促成了这种增长,但十分清楚的是明政府这一时期的银税的明显增长与对外贸易和白银进口的空前增长有直接的关系。进一步的讨论,见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5,第1号(1972年),第123—155页。
[102]16世纪晚期,福建海澄县的月港成为中国的一个首要港口,这个港口有一个联系从日本到东南亚各地的贸易大网络。大约从1570年到1594年,在海澄作为许可证费和关税征收的白银由每年113公斤上升到了1088公斤以上。现在普遍认为这种增长几乎完全归因于月港这些年间的对外贸易及白银的进口。这正表明了日本和西属美洲的白银进入了福建的经济,并最终进入了中国的经济。见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Ⅰ:428;林仁川:《福建的私人海上贸易》,第196—200页;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235页。
[103]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714页。
[104]同上,第715页。
[105]斯普纳:《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第3—45页;弗兰克·珀林:《晚期前殖民时期印度的货币使用和通货媒介形式的国际贸易》,见J.F.理查兹编:《莫卧儿印度的帝国货币制度》(新德里,1987年),第249—256页;伊尔凡·哈比布:《“价格革命”时代的三本位主义体系:银的流入对莫卧儿货币制度的影响》,见理查兹编:《莫卧儿印度的帝国货币制度》,第138—170页;哈里·E.克罗斯:《南美块银的生产与出口,1550—1570年》,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398—400页。
[106]以下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威廉·s.阿特威尔:《白银、对外贸易和晚明经济》,载《清史问题》3,第8号(1977年12月),第1—33页。
[107]这是伊夫林·S.罗斯基的文章《华南的农业变化和小农经济》(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2年)的主题之一;另见何炳棣:《美洲谷物在中国的引入》,载《美国人类学家》57(1955年4月),第191—201页;何炳棣:《1638—1953年中国人口的研究》(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9年),第169—195页;德威特·H.帕金斯:《1368—1968年中国的农业发展》(芝加哥,1969年),第3、6、7章;马克·埃尔文:《最近一千年的中国历史:土地占有权模式的变化》,见《近代亚洲研究》4,第2号(1970年),第104—105页;富路德:《哥伦布的新发现:中国与新大陆》,载《中国历史研究》8,第4号(1975年夏),第3—14页。
[108]中国和日本关于讨论上述增长的学术论文,见田中正俊:《中国史学界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载铃木俊、西岛定生编:《中国历史分期》(东京,1971年),第219—252页;佐伯有一:《日本关于明清时代研究中的商品生产评介的探讨及其学说史展望》,载铃木俊、西岛定生编:《中国历史分期》,第253—321页;拉蒙·H.迈尔斯:《近代中国棉织手工业和棉织工业的发展》,见《经济史评论》第2辑,第18号(1965年),第614—632页;拉蒙·H.迈尔斯:《明清时期经济组织的若干问题》,见《经济史文集》,第2号(1974年12月),第77—93页;克赖·迪特里希:《清初的棉花种植与加工》,见W.E.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斯坦福,1972年),第109—135页;孙任以都:《清代中国的养蚕业和丝织生产》,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第77—108页;居密:《近代中国早期的棉织品生产与农村社会变迁》,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7,第2号(1974年12月),第515—531页;伊夫林·S.罗斯基:《明代的社会和经济》,载《明史研究》,2(1976年春),第12—19页。
[109]宫崎市定:《明清时代苏州轻工业的发展》,见他的《亚洲史研究》4(京都,1964年),第309页;何炳棣:《长江流域中上游各省的会馆分布》,载《清华中国研究学报》新编第5卷,第2号(1966年12月),第121页;吴震强:《福建南部的农村社会研究,1506—1644》,见《南洋大学学报》,6(1972年),第208—209页;居密:《棉织品生产》。
[110]毋庸置疑,“一条鞭法”改革的完成与直接从日本、欧洲和新大陆进口白银有关。首先,大多数重要的早期改革实验都是在最直接卷入海上贸易的福建和浙江这两个沿海省份进行的;其次,根据黄仁宇教授的观点,在16世纪的最后30年间,改革的实施“达到了它的高峰”,而就是在这段时间内输入中国的白银开始猛增;最后,“一条鞭法”改革中最有影响的三位改革者海瑞、庞尚鹏和王宗茂都是东南沿海人,因此他们肯定知道当地特殊的货币和经济情况。关于上述几条,见梁方仲著,王毓铨译:《中国的一条鞭税法》(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6年);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112—133页。
[111]牟复礼:《南京的变迁,1350—1400》,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斯坦福,1977年),第151页。
[112]关于这一主题的中国及日本文献汗牛充栋。英文文献见迪特里希:《棉花的种植与贸易》;居密:《棉织品生产》和马克·埃尔文:《集贸市镇及水路:1480—1910年的上海县》,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441—473页。
[113]16世纪后期,“不同种类和质量的中国白棉布”经菲律宾进口到墨西哥。安东尼奥·
达·莫尔加引自鲍林·西蒙斯:《有图案的中国的丝绸》(纽约,1948年),第25页。
[114]关于这一主题的中国及日本文献汗牛充栋。英文文献见迪特里希:《棉花的种植与贸易》;居密:《棉织品生产》和马克·埃尔文:《集贸市镇及水路:1480—1910年的上海县》,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441—473页。
[115]对日本的贸易限制仍然有效,虽然中国的商人经常,甚至习惯于无视这种限制。见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研究》,第284页及其以后各页;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第30—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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