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39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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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中国的人口
一些有关元代社会的最基本的事实目前尚无定论,仍在讨论研究中。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还无法确定中国人口的数字及其分布。本章后一部分将说明,为了社会管理这一目标,元政府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的政府都更重视对其属民按地位与职业进行分类统计。但是,户口、人口实际统计数字并没有像其他中原王朝那样与财政制度直接挂钩;而且元朝负责人口、赋税、土地登记的行政系统并不十分有效。因此,这些数据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历史人口统计学家认为,忽必烈朝晚期1290年的那次统计,是元代历次统计中最可靠的。按照《元史》的说法,[3]在籍的有1319万户,计58834711人(见地图37)。
地图37 元代中国登记在册的人口分布
但是历史学家们指出,这里既没有包括新征服的云南行省,也不包括一些分散在边疆地区的州县级行政单位以及住在山区、沼泽和其他边远地区的人口,另外,有几个较大的类别,如僧道、兵士和属于投下的户口都不在其内。
征服南宋后元朝所作的仅有的另一次全国性的人口统计是在1330年,这次新统计的数字表明人口仅有微不足道的增长,所以,很可能其中大部分数字取自1290年的统计结果,并非新的人口统计数字。据1290年人口统计,每户平均人口约4.
5人,似乎低于实际,但也不是不可能。假设13世纪70年代征服南宋后不久元代中国的人口约6500万,这似乎是可以讲得通的。明初1393年的统计数字为10652789户,60545812人,这与1290年的数字是能吻合的,每户平均人口为5.68人,总人口6050万,跟一个世纪以前元朝的数字很接近。有一部长期以来令人信服的著作认为1393年的实际人口要更多一些,这部书还指出在进行人口登记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财政收入,所以不交税的儿童、寡妇与年老体弱者是不必计算在内的(若都计算在内,每户平均人口就会多一点儿)。[4]这样,元朝1290年的数字似乎从明朝早期也就是1393年的数字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我们对这些数字的相信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的挑战:中国的人口在宋代要比这多得多。1109年北宋政府登记了2000万户(人口总数应超过1亿)。1200年前后,金与南宋的人口总和超过1亿。[5]很难相信到了13世纪中国的人口减少了一半,而元朝灭亡之后经过1/4世纪的恢复,到14世纪末人口还是那么少。可是如果我们考虑到行政管理的松散,也就是说政府没有能力进行彻底的统计,还有一部分有意的漏报,比如分给蒙古贵族投下的驱口户等,我们就能够解释为什么1290年的数字如此之低。[6]
1393年当明朝的行政能力加强,有可能进行较全面的统计时,明初的统计数字应有显著增加,至少户的数字应该是接近实际的,即使由于仅考虑财政收入而使人口数字发生了偏差。不料,这些数字却与1290年的数字很接近。尽管这些数字没有一个能看作是努力对全国人口进行全面统计的结果,尽管这些统计是出于财政管理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进行纯粹人口学的研究,但这些数字显示出来的人口增减及人口分布的总趋势很可能还是反映现实的。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设想,1200年到1400年之间中国人口曾发生灾难性的锐减,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端情况。
如果进一步仔细研究这些数字,更显得以上设想是可能的。1207年主要领土在淮河以北的金朝的人口统计为840万户,5350万人(每户平均6.63人);1223年南宋在籍的有1260万户,以每户5口计算(宋朝的统计无人口数字,不管怎样,每户5人的比率并不算高),假定为6300万人。1215年蒙古人入侵北部中国,而1215年中国人口总数就可以由以上两组数字相加之和得出,约在1.
1亿人到1.
2亿人之间。如果我们看一下1290年元朝在籍人口的分布,我们会看到华北平原人口损失最为严重。1215年至1234年蒙古—女真之间的战争;1235年直到1260年忽必烈登基这几十年松弛的管理所导致的混乱;以及忽必烈朝初期河北、山东军阀的反叛,所有这些都对这一地区起了严重破坏作用。1290年人口统计中与河北、山东大致相当的行政区划的数字,可以拿来与1207年、[7]
1393年在这一地区注册的统计数字相比较,见表8。
表8 河北、山东注册的户数 单位:户
1207年总共330万户这个数字意味着人口总数为1700万至2000万。1290年在这两省注册的仅仅约有这个数字的1/3:如此锐减在当时中国北方是很典型的,包括河南、山西和陕西。很可能直到16世纪末,中国北方的人口才恢复到12世纪末13世纪初的水平。但是我们还不能肯定在人口统计中显示出来的这种减少现象是由于进行户籍登记的行政机关不力,还是由于人口的实际丧失所引起的。如果是后者,我们也不清楚是否由于人民逃难而大批内徙、死于战争、死于由战乱带来的饥荒及疫病,还是由于生活艰难和处于乱世而大大降低了出生率所致。
有很多材料充分说明13世纪和14世纪华北大部分地区长期频繁遭灾,但人口史的准确数字却不能由此引申而出。如果在中国范围内的人口迁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本可指望这些流民的后代会在1393年的人口统计数字中显示出来,结果却没有。我们可以想像人口的减少是各种因素综合造成的,战争、天灾造成人口锐减,在几十年的艰难时世中又很难使人口得到补充,造成了这种不可避免的结果。在这类问题上面对这样大的一个谜是很麻烦的:如果现代历史学家们不能知道确切的人口数字、人口分布以及波动的原因,他们怎么能对这一时期的社会史自信地说出什么来呢?[8]
虽然数字资料目前尚不能解开元代人口史之谜,但幸运的是与定性有关的资料却能使历史学家们对蒙古统治下的中国社会生活作出比较满意的结论,当然决不是说没有不同的意见。
社会—心理因素
汉人在历史上有好几次经历了外族统治,但此前还从没有外族统治整个中国的局面。1206年成吉思汗被他的蒙古部以及与之结盟的各部接受为大汗,以后的十年中,蒙古军队曾数次对中国北部地区发动试探性的进攻。在占领华北以前,他们首先征服了其他两个外族建立的政权:党项人建立的位于西北的西夏,它亡于1227年;征服女真人的金朝花了20年,1234年金朝终于灭亡。在蒙古历史的这一阶段,蒙古军同时西征,横跨亚洲大陆进入欧洲,他们的目标是摧毁任何一个不识时务而对蒙古进行抵抗的国家或城堡,但并不是要占据和统治它。中国北部屡遭蒙古军队的蹂躏,而当地军阀常常只是相互争斗,不能控制局面。所以说,在某些地方如何维持和平与秩序的问题,便在当地社会出现了。
中国北部这种不稳定的总趋势,从13世纪50年代开始转变。这时期成吉思汗的孙子、蒙哥汗的弟弟忽必烈被指派处理蒙古世界帝国中国地区的事务。1253—1254年,忽必烈攻打中国西南,征服了云南,13世纪50年代末他深深地卷入了中国北方的事务,不是作为征服者而是作为统治者,他开始任用汉人和其他族人做他的幕僚。蒙哥汗去世,忽必烈于1260年继位成了大汗。他成为淮河(与南宋的界河)以北中国的实际统治者,并宣称了他对蒙古大帝国的绝对统治权。他从没有使这一宣称名副其实,却越来越深地陷入中国事务,包括13世纪70年代完成了蒙古对南宋的征服,这就又导致他对中国作出长期规划并对在中国的统治更负有责任。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统治这么一个拥有庞大的定居人口的国家,对这些出类拔萃的蒙古征服者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连续几个阶段的征服,在中国人当中已引起了不同的反响。
这种外族征服对汉人来说,特别是对那些最了解这一点的士大夫来说,具有矛盾的意味。一方面,中国获得了10世纪以来的第一次统一。忽必烈的将领们征服南宋以后,一些汉人高兴地看到那些长期被分隔在南方的人们又能够到北方去参观他们仰慕的中国文化古迹,像山东的孔子墓和陕西的汉唐都城。将全体中国人统一在一个受命于天的政权之下,从汉人的心理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垮台的宋朝被推崇为具有高度文明和繁荣文化的朝代。具有鲜明对照的是,蒙古人是外族,他们给被征服者印象最深的是军事上的勇武而不是文化上的成就。究竟这些草原斗士们是否能屈服于中国文明,或者说中国方式,还完全不能肯定。当时有些汉人不接受蒙古统治,拒绝为新政权服务,仍旧执拗地忠于已经垮台的宋朝,中国传统对此是赞同的。惧怕蒙古军事力量并且从一开始就认为蒙古人不配统治文明的中心而加以拒绝,无疑加强了这种反作用力,它一直持续到13世纪末,甚至还要晚一些。
然而,中国的文明对一个新王朝是否为正统只有一个衡量标准,蒙古人看来是通过了这个检验。天命论并没有限定中国的统治者必须是汉人,只要求他们接受中国封建体制所依据的框架(正),并且将全体中国人都归于一个整体的统治(统)之下。[9]这个天命理论暗示了一种依附于神圣的礼仪观念的人类伦理与社会价值的共同基础,同时也暗示了一种由符合儒家标准的官僚机构实行的卓有成效的文官统治方式。
忽必烈声称他的蒙古皇族是受命于天的,尽管他也可以完全不理会这一套而仅凭武力来进行统治。他正式宣称天命所授是在1272年宣布新的元朝国号的时候,而真正得到确认则是在又过了几年征服南宋之后。那时候,忽必烈让宋朝最后一个统治者正式退位,然后给予他微不足道的称号与收入。蒙古人在军事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在接触汉人的那套纲常名教时仍然是很谨慎的。他们可能已经正确地预计到假若宋统治者公开承认天命的转移,就可以进一步减弱汉人军事上和心理上的对抗,如此做法也给汉人转而服务于新的政府铺平了道路。
与初兴时期的蒙古人的做法相比,忽必烈和他那一代蒙古将领在中国的所作所为表明他们在适应中国的环境方面已经迈出了很大一步。但是后来蒙古人的政府却未能与汉人的理想模式合拍。忽必烈是最懂得中国的一位蒙古统治者,他为设计既能满足蒙古帝国需要又能符合汉人要求的模式而开创了一个光明的起点。在维护蒙古人利益的必要前提下,一些出色的蒙古官员、一批色目人和很多汉人儒生做出极大努力,合理有序地统治中国。但是,元朝在中国漫长的政治史上从未成为正常的时期。在直接为蒙古皇帝利益服务的军事系统与逐渐建立起来的中国式文官政府系统之间,不能很协调的矛盾始终没能够解决。
另一个问题是继忽必烈较长而且有远见的一朝之后,以后的(直至1368年元朝灭亡)历代蒙古帝王,大多短命且无建树,他们常常成为相互竞争的派别的傀儡。由于处于持续不稳定状态,蒙古的力量逐渐削弱,政府出现了质的蜕化。名义上的准则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很多官员和百姓都产生了玩世不恭和悲观失望情绪。只有很少的汉人还在以此为据对蒙古人受命于天的正统性表示怀疑,而更多的人则开始预言蒙古人将很快失去天命。说汉族精英们接受了蒙古人统治的正统性可能是过于夸大,虽然他们中很多人无疑只是默认了这一点,这是他们在不利的局面下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种情况在汉人作为统治者的朝代也不是没有的。无论如何,服务于正统的统治者,忠于任命自己为官员的统治者及其朝代都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儒家思想一直是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汉人对蒙古统治的异乎寻常的反应是非常复杂难解的。[10]
当代那些把元朝当作非常时期的历史学家们,并没有从当时人以及中国传统历史学家的著述中找到如他们所期望的那么多的直接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观点。中国人将元朝说成是他们自己历史上的一个时期,他们总是忽视元朝中国是一个更大的世界帝国的附属部分这一事实;他们忘记了蒙古历史是独立于中国的历史进程而具有自身的整体性的,即使是像元朝这样一个有两种历史在很大程度上相互交错的时期也是如此。[11]今天,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时期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和以蒙古帝国为中心的历史各自都是有确实根据的,我们应当努力超越这两者的局限性。但是,是汉文文献的记载为这两者提供了主要的资料。我们要有洞察力地利用这些文献才能理解这两个社会的关系,理解二者并立产生的中国当时特殊的条件。
我们不可能指望过去时代的汉人,即使是不太远的过去,都能用我们今天认为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汉蒙关系。例如,汉人的记载常常对蒙古社会的懈怠和政治上的缺陷表示诧异。同时,这些记载总是致力于维护汉人的文化信仰、汉人的制度与理想所起的作用,充分肯定元代政府中他们所熟悉的汉化组成部分是最根本的。但是我们能够看出,记载中真正能够说明他们观点的证据比他们所相信的要少得多。我们还应对植根于蒙古人的规范的特殊因素予以应有的重视。
大多数汉人表示,他们相信天命确实赋予了蒙古大汗,从而使蒙古人坐上了中国皇帝的宝座。今天我们看到是蒙古的军事力量而不是其他帮助使他们获胜。我们也很容易看出汉人的观点是他们在被征服后所作的理性的思索,如果不是天真的话。汉人相信或者说希望征服者们采取一些他们传统模式中的方法来进行统治,因为他们只意识到人类一个文明的优势。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蒙古人在中国也像在草原、在中亚和波斯、在俄罗斯那样,对他们征服的所有这些地域的各种文明都能灵活地适应。汉人所观察到的蒙古人对他们大一统文化的尊敬,事实上是蒙古人奉行的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最大限度地为蒙古利益服务的实用主义决策。[12]
13、14世纪的汉人学者与官员往往注意到蒙古人童稚式的简朴、诚实、大度和信任这些美德: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式的野蛮人”,但同时他们又是通向文明道路上的倒退者。然而我们却能认识到蒙古人无论是可爱还是可畏的品质,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剥削他们所征服的民族这方面他们是相当精明的。忽必烈汗首先将蒙古人的长远利益与他们称霸世界的中国基础统一起来,但并不放弃以蒙古为中心的考虑。接下来在元朝中期和后期,接受一定程度的汉化是以牺牲蒙古人对草原的控制为代价的;对这一过程究竟能走多远,以及假若蒙古人能再在北京继续统治一个世纪会有什么后果等问题,当代的历史学家还持有不同意见。[13]这一问题无论多难解答,却不是历史事实。1368年蒙古人被赶出中国的时候,他们身上仍旧保留着草原民族的基本特征。这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为什么他们在中国的统治没有成功,为什么他们不能继续作为漠北的强有力的民族而存在。但他们在中国统治的失败却最能说明他们的汉人臣民生活的特殊条件。汉人如何适应那些特殊的条件,将是以下讨论的重点。
社会阶层:传统精英与新兴精英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认为所有影响社会地位升降的阻碍已在宋朝(960—1279年)有相当大的削弱。也就是说,在宋代,较高的社会地位是通过科举或运用其他个人能力而获得的个人成就。以前靠家族的巨大财富和显赫地位来保证世代相传的精英身份与政治地位的模式,到了宋代已让位于更符合儒家开放社会的理想:进入上层社会圈子是通过个人努力,这些人来自更广阔的社会基层,官阶不是世袭的,这在社会上起主导作用。[14]
更新的学术成果对以上学术观点有所修正,但没有否定它。这一开放社会的理想对社会意识产生的影响是生动深刻的,其影响的程度,比对东、西方其他前近代社会的影响都大。在蒙古征服前的中国社会,已经没有命中注定的贵族,没有法律上享有特权或被剥夺了权利的封闭的阶级,没有哪个阶级的人根本无权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或成为官员,也没有哪一部分人口被系于一定的土地或职业而不得流动。当然,以上是指一般情形,不论是社会顶层还是底层,肯定有少数例外,但不是主要的。人们普遍认为是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贫穷还是富贵,官员还是百姓,这一认识都是对社会理想和社会行为的有力推动。
由于宋代的绅士阶层享有国家给予他们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大程度的社会声望与利益,因此他们毫不怀疑自己是社会与政府的理所当然的引路人。他们受益于复兴的儒家,即理学;历经三个世纪,儒家战胜了它的竞争对手佛、道两家,确定了自己无可争辩的稳固地位。
学者和官员们被称之为“儒”,包括那些有望当官、实际当官和已经引退了的人物。儒在中国历史这一时期是指接受孔孟之教或是有文化修养的人;在宋代社会,个人最高的奖赏、最大的满足是成为儒。“儒”这个词不仅限于绅士阶层,最受尊重的画家是儒士艺术家,最有知识的医生是儒医,甚至军事将领也努力争取得到儒将的称呼(但宋朝的军事力量却没有明显的加强)。国家通过各种法律、经济以及制度上的调整,承认并鼓励这一趋势。这一自然形成的社会领袖集团因此而与宋朝的存亡有最大的利害关系。他们发现他们的理想在中国北部甚至得到外族征服者女真金朝的有力支持。即使当北方已落入蒙古人的先遣部队手中时,南宋儒士们的心中仍充满自信。而在蒙古征服所带来的社会变化中,他们丧失的最多,感到的痛苦也最大。[15]
草原游牧社会的组织是迥然不同的。虽然从实践上看,有能力的军事领导人大可派上用场,因而使得精英圈子相对来说是对有非常能力的人开放的,但他们的部落军事社会是按以下的原则和理想组织起来的:封闭的社会阶层,世袭的特权(即使最初是凭个人功绩挣得的),世代相承的职业和地位,以及根据实际的或者传说的血统把人们分为不同类别。蒙古人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带到中国,并力图以此为其征服者的利益服务。
在一定程度上蒙古人的理想与他们的现实也是有差距的,但是他们对社会的期望却与汉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征服民族带来了如此不同的组织社会的经验,使处在征服民族统治之下的那一社会发展阶段的汉人受到的震惊比以往中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大。元代社会史可引出许多有兴趣的问题,比如经过不断的修正,蒙古人是怎样将自己的统治经验运用于统治中国的,他们的主张在中国社会得到实施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汉人是如何抵制和适应蒙古人的统治原则的,这个前所未有的环境给中国的社会基础带来的持久变化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
元朝是处于汉人统治的宋朝与汉人重建统治的明朝之间的外族统治时期。明初的政治格局同宋代的对比是极其强烈的,这一点十分明显;人们可以将这种现象解释为相当程度上蒙古人统治的累积性结果。但是中国社会的结构或精神所经历的深刻而持久的变革,除去其中的某些变化(并不是所有的变化都是机能失调或阻碍生产的)可以观察到影响外,就远不是那么清楚了。可以肯定,汉人中的许多文化精英对元朝统治给他们所崇尚的社会与政治生活模式带来的中断是痛苦的,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烈地倾向于将注意力集中到理想的形式与中国历史的连续性上,从而忽视或低估这种中断的累积性后果。重复一遍我们先前谈到的一点,我们在阅读当时人的感想时必须格外谨慎,要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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