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2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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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军造成的伤亡
《史记》记载,从公元前364年至前234年这130年,秦参加了15次大战斗或大战役,书中列出了秦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数字。除一次外,伤亡数都达两万人以上,有四次竟达惊人的10万人以上。最不寻常的一次是前260年对赵的长平之役,在五六个月的初期战斗中,赵国一方据说损失了五万人;后来当所剩的40万名士兵在常平向秦将白起投降时,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只让240名最年轻的士兵回赵。[119]因此,据推算秦在这整整130年中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总数竟达148.
9万人。
这些数字需作评论。首先,应该指出,它们只表示秦给其他国家造成的伤亡;秦自己的损失从没有记录,虽然数字必定是相当大的。第二,这些数字不完整,因为数字中只有两起包括了受伤和被俘的数字。在所有的事例中(除了前260年用“坑”字外),所用的标准字眼为“斩”(此字的用法可追溯到商鞅时代),严格地说是指战斗中杀人。第三,除了《史记》中具体列出伤亡数的15次战斗或战役外,还有它根本没有列出数字的其他战争。这一切考虑意味着,秦及其敌人同样要遭受的伤亡数,包括受伤、被俘以及被杀,必定相应地远远高出所记载的数字。
最后,如与伤亡数比较准确并具有世界重要性的近代战争和战役的数字相比,上述的数字就显得不可信了。以1812年拿破仑出征俄国之役为例,他在6月率军45.
3万人侵俄,在11月返法时不到10万人。乍一看,这与五个或六个月的长平之役相比很恰当,后者赵国士兵总的伤亡据说几乎达45万人。但是这种相似性应该说是表面的,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这45万人中,在最初几个月的战斗中损失了五万人(数字合理),而在长平时,突然消灭的人数竟为40万人(数字不合理)。
总之,秦造成的伤亡数,像前面提出对军队规模的怀疑那样,在字面上是难以接受的。例如,以掌握的技术手段来说,真要把一支40万人的军队斩尽杀绝,实际上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考虑到这支军队在向也许是更强大的军队投降以前已经被围困和饥饿所削弱这一已知事实,情况依然如此。秦的敌人或秦自己在面临这样灭绝性的损失时,似乎也不可能再三地继续征召庞大的军队,而不出现经济的或可能的政治崩溃。[120]对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可能在于“万”字的意义上,这个整数经常见于军事记载中(在非军事的记载中也能见到;见下面的最后两个问题),它也许只是象征性的,所以只应该被理解为“大部队”。[121]
前221年12万户向咸阳的迁移
这个数字乘以5(中国在统计上通常把户折成口的公认的基数)为60万人。但即使是如此巨大的数字,也远远不够文中所暗示的总数,因为迁移的贵族之家会随带许多仆从、姬妾和奴隶等人,因此就大大地多于一般农民的五口之家,近代以前的中国人在使用这种计算方法时,想到的就是这种普通农户。所以12万这样高的数字似乎是很武断的。它可能因是6的倍数而被用,在公元前221年,秦政府据说就决定突出6这个数字,作为它敬奉水及其有关事物的一个部分。但是,《史记》中描述这种崇拜的几段文字的历史真实性已被人怀疑(见附录2),对这一解释不利。可是,在附录2中已经提出,对有关段落可靠性的质疑远不是定论,所以12万作为6的倍数的解释依然是可能的。
秦帝国驿道的宽度
据《汉书》卷五一第2328页的一段文字,秦在公元前220年以后几年建造的“驰道”,其宽为50步,将近70米,因此宽得难以置信。可能“50步”系“50尺”之误,这样其宽度将近11.
5米。即使如此,它也比大部分罗马的道路宽,罗马的道路很少超过8.
5米。可以设想,《汉书》所举的是指位于国都附近的秦的道路宽度,路的一条通道或中央通道显然为皇帝和统治皇室中有权势的成员的扈从专用,而信使、官员和其他旅行者只准使用路侧的边道。但是,御用道和非御用道之别很可能在离京师一定距离之外渐趋消失。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4卷,第3部分,第7页。
秦长城的长度
在前面讨论这个题目时作出的一个可信的、不过还不是绝对肯定的结论是,蒙恬将军所造的长城,多半比人们在阅读《史记》所述的长城逶迤“万余里”这段记载后最初所想象的长度略短。这里不必再重复支持这个结论的论点,但要说一下,这些论点都集中在“万”字上,在这段有关的文字中,此字的意思很可能是比喻性的而不是字面上的。“万”字的这种比喻性的用法绝不是独一无二的。在本附录中已经引用了几个事例。下面还将引用另一个事例。[122]
阿房宫的规模
据说,称之为阿房官的宏伟的朝堂在公元前221年开始营造,自东至西为500秦步,自北至南为500秦尺,面积将近75600(675
×112)平方米。[123]这个数字大得不可信,而文中进一步说的大殿能方便地容纳整整一万人(又是一个象征性的“万”字),这更令人怀疑。如果把这个数字与公元60年至65年东汉在洛阳造的朝堂的合乎实际的规模(将近1376
〔86
×16〕平方米)相比(据说它同样可以容纳一“万”人[124]),或与至今仍存在的北京紫禁城中的朝堂(它略为超过1800平方米)相比,就能给人以启迪。
杨品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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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年代是传统的,因为对公元前841年以前的事件,中国编年史众说纷纭。例如,周代的建立传统上定为公元前1122年,但实际时间可能约晚一个世纪。
[2]1655年,耶稣会士卫匡国首先在《中国新地舆图》(序言第2页)中提出“中国”(China)一词的渊源是“秦”(Ch’in)。从此这个题目已被多次讨论过;其中以劳费尔和伯希和俩人的成果最大。前者著有《中国其名》,载《通报》,13(1912),第719—726页;后者著有《“中国”名称渊源考》,载《通报》,13(1912),第727—742页,及《再论“中国”之名称》,载《通报》,14(1913),第427—428页。长期以来,在提到“中国(Cina)之地”是丝织品故乡时出现了一个严重困难,此名见于著名的政治理论专著《考提利耶政事论》第2册。如果像某些学者断言的那样,此书写于公元前300年前后,这样当然比秦统一全国早得多。但是,近来通过对此文本采用了电脑技术鉴定,已有可能相当有把握地证明,第2册当属于撰写时间不会在公元150年前很久的一类作品。这样,把秦与中国等同起来的巨大障碍就不存在了。见托马斯·特劳特曼:《考提利耶和政事论:其作者及文字演变的统计调查》(莱顿,1971),第174—184页,特别是第177页。
[3]沙畹:《〈史记〉译注》第1—5卷(巴黎,1895—1905;1969年再版);第6卷(巴黎,1969)。
[4]为了便于提及周代后期的几个世纪,对时间有不同的划分法,但有时并无历史意义。这样,公元前721至前481年被描述为“春秋”时期,因为编年史《春秋》正好叙述这段时期。同样,战国之称来源于《战国策》,此书的范围并没有精确标明的时期。公元前403至前221年的分期正好结束于公元前221年第一个统一的帝国形成之时,选用公元前403年为这一分期的开始而不用其他各种可能的年份,是因为这样便于明显地突出那一年发生的晋国分成韩、魏、赵这一有高度重要意义的大事(关于韩国,见第42页注1)。
[5]关于毛泽东去世前中国人的观点,见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载《红旗》,1972.
7,第56—62页(又载《考古》,1972.
5,第2—7页)。英译《中国历史的分期》,见《中国的历史研究》,6:4(1973),第3—15页。在此文中,郭沫若认为奴隶制向封建主义的过渡大致与春秋向战国时期的过渡一致。但后来,他——或者至少在他指导下写作的学者——变得更加明确了:他或他们写道,中国的奴隶制时代结束于公元前476年。见郭沫若编:《中国史稿》(北京,1976)第1册,第399页。关于苏联的观点,见吉尔伯特·罗兹曼:《苏联对中国社会史的再解释》,载《亚洲研究杂志》,34∶1(1974),第64页;又见E.斯图尔特·柯尔比:《俄国的中国研究:苏联中国学的进展和问题》(伦敦,1975),第60—65页。
[6]这些变化和类似的变化,在许倬云的《变迁中的古代中国:公元前722一前222年社会变动的分析》(斯坦福,1965)中有详尽得多的论述,但排列略有不同。
[7]关于这一文献,见范德伦:《古代中国的编年史和史学思想的发展》,载比斯利、浦立本合编:《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伦敦,1961),第26—27页。关于中国的冶炼术,见杨宽:《中国古代冶炼技术的发明和发展》(上海,1956);李约瑟:《中国钢铁技术的发展》(伦敦,1958)。
[8]关于拖拉犁,见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普林斯顿,1975),第230—231页。关于春秋和战国时期的技术进步和农业发展,见本书第10章。
[9]许倬云:《变迁中的古代中国》,第56页表5,第64页表6。
[10]关于进一步展开的讨论,见卜德:《中国第一个统一者:从李斯(公元前280?—前208年)的一生研究秦朝》(莱顿,1938),第133—143、238—246页。关于县起源于楚而不是起源于秦的论题,见顾立雅:《中国官僚政治的开始:县的起源》,载他所作:《什么是道教?及中国文化史的其他研究论文》(芝加哥和伦敦,1970),第121—159页。
[11]关于一个相反的观点,即认为远在公元前536年的法典之前,周初期已知道并广泛地施行成文法典,见顾立雅:《周代的法律制度和程序》,载孔杰荣、伦德尔·爱德华兹和陈张富美合编:《中国法律传统论文集》(普林斯顿,1980),第26—55页,特别是第28—37页;又见顾立雅:《中国治国之道的起源》第1卷《西周帝国》(芝加哥和伦敦,1970),第161—168页。但是,引证的证据似乎是零碎、含糊和不明确的。我们的意见是,如果成文法在更早以前的确存在,它们事实上不可能安排成有条理的和前后一致的整体;还可疑的是,它们是否像公元前536年的法律采用的方式那样,真正地向人民普遍宣传过。
[12]许倬云:《变迁中的古代中国》,第39页表4。
[13]商(周以前的王朝)王室同样在吞咽玄鸟卵所引起的一个奇迹般想法中寻根。关于祖先起源的各种神话,见张光直:《艺术、神话和礼仪:古代中国取得政治权力之道路》(坎布里奇,1983),第10—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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