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贞观当太子(校对)第489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489/528

  等到众人拜完,杨师道将圣旨放了下来,展开念道:“诏曰:朕闻,子曰「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胜残去杀」诚哉是言。”
  “国朝鼎立至今,已三十又年,功莫大于高祖,德莫厚于先帝,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不能远德,以修先帝之遗志,维年之久长,惧于不终……”
  “今乃幸以天年,于太极殿广会天下贤达,稽参政务!以示朕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之心……”
  杨师道的声音在太极殿中回荡,听得诸子百家心花怒放。
  因为,在这道诏书里,首次明确了大唐天下的意识形态。
  什么叫意识形态?
  说白了,就是谁是国家主人的问题。
  历史上,宗周最初是天子与诸侯共天下。
  等到了西汉时期,成了天子与列侯贵戚共天下。
  而到了东汉魏晋南北朝,又变成了天子与世家共天下。
  大唐建立时,也面临着天子与谁共天下的问题。
  只不过太宗皇帝不想让世家再继续威胁他的地位,其他阶层,又不足以承担和天子「共天下」的责任。
  这个问题才一直拖到了今天。
  而今,随着李承乾这一道诏书问世,大唐的国家属性终于敲定,那就是——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
  当然,大家都明白,皇帝这些话只是说说而已。
  因为,天下的主人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天子,至于和谁分享天下什么的,不过是掩饰独裁的一块遮羞布罢了。
  但是,有这块遮羞布,就比没有要强。
  而且,有了皇帝这句话,大家往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至少那些丘八们,再也没有机会骑到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了,曾经担心的「武夫当国」问题,在这一道诏书面世后,绝对不会出现。
  除非大唐亡国,改天换地,重新换一个主人。
  想到这里,诸子百家纳头便拜:“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
第682章
:律法之缺
  杨师道将诏书放回盘子里,跟着众人一起朝李承乾大礼参拜,等到皇帝说出「免礼平身」,这才起身从佐官手里接过李承乾选中的第一道议题。
  杏黄色的帛书缓缓展开,杨师道只是看了一眼,眼角就不受控制地跳了一下。
  现在捧在他手里的议题,是所有议题里最重要,也是最贴近国政大策的一个。
  他本以为皇帝很可能不会选这个,却没想到,拿起来的第一份就是。
  好在能被他选中让皇帝挑的,基本上都是不会影响朝政,又或者文武百官已经达成共识,就差最后一步公告天下的问题。
  而他手里拿着的这份,就属于后者。
  【陛下竟然将此事交诸子百家公论,会不会有些太高看他们了?】
  在心里嘟囔一句,杨师道将帛书从头到尾再看了一遍,抬头看向诸子百家,念诵道:“皇帝制:管子曰「法者,天下之仪,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今天下虽治,然法令不明,道州府县莫衷一是,时有一罪数罚之举。”
  “朕不忍小民受过刑之苦,卿等皆世之贤达,明于古今王事,请试论利弊,以定天下刑罚之制!”
  诏书的内容不算少,但要说的事情其实很简单——
  国家发展到现在了,连一部像样的法律都没有,搞得下面的官吏无所适从,明明是同一件事,换了不同的地方官审理,就被定成不同的罪。
  有时候甚至同一个地方官审理同一种案件,因为审案的时候心情不一样,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判罚。
  这样下去是不行滴。
  所以,皇帝就想修订一部完整的律法,作为地方官审理案件时的参照。
  你们大家都是明白人,知晓古往今来的种种道理。
  那么大家就来讨论讨论,该不该修订这样的法律,又该用什么样的标准去修订吧……
  ……
  看到这里,或许有看官要问了,难道大唐建国几十年,连一部法律都没有编纂出来吗?
  并非如此。
  但实际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自汉朝以降,受儒家「废刑慎杀」「仁义教化」思想的影响,中国的统治者们,很少重视法律的作用。
  李承乾的父祖也不例外。
  大唐开国至今,总共编纂了两部法律,即高祖的《武德律》和先帝的《贞观律》,一般统称为《唐律》。
  《武德律》是在隋文帝《开皇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说是「发展」,其实完全就是照抄,只不过改了个名字而已。
  因此,《武德律》中很多律条其实根本就不适合大唐的社会环境。
  等到先帝登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诏修改《武德律》,颁布《贞观律》。
  只可惜,李二陛下努力错了方向……
  《贞观律》对比《武德律》,删除了很多能致人残疾的肉刑,改成了流放或者苦役,这是《贞观律》先进的地方。
  但另一方面,《贞观律》不仅没有制定新的法律,反而将原本有六百多条的《武德律》,删减得只剩五百条……
  堂堂天朝上国,幅员数万里的大唐,仅靠区区六百条、五百条法律治理,简直荒唐到搞笑。
  ……
  律法条文的不足,使得地方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本无法可依,很多时候都在「自由心证」,只要不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举个栗子,《贞观律》规定,地方官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不配合的犯人用刑,一般是打十大板到五十大板。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对付那些目无王法,且穷凶极恶的江洋大盗。
  然而有些地方官根本不管这些,不管什么案子,一旦老百姓不肯招供,就直接大刑伺候,而且一上来就直接是最残酷的五十大板。
  由此造成的冤狱,以及因为受刑而落下残疾,甚至身死的百姓,每年大理寺复核的时候都能找出好几十起。
  不仅地方官们肆意妄为,连身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有时候也在胡闹。
  比如在后世都很有名,被视为「仁君典范」的唐太宗释放死囚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不管李二陛下当年究竟为什么要放掉那三百九十个死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这么做,不仅没有感化那三百九十个杀人犯,反而践踏了法律的威严,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
  史书只会记载太宗皇帝仁德无双,连死刑犯都能感化,让他们主动回来赴死。
  却不会记载,那三百九十个死刑犯被李二陛下大赦之后,其中将近三百人,又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被官府捉拿,而且其中一半,都被再次判了死刑。
  李二陛下的做法,给他自己刷满声望的同时,却让几十户无辜百姓成了受害者。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
  作为穿越者,李承乾深知「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道理。
  因此,从登基的那一天开始,李承乾就一直在尝试建立一套新的法律体系。
  不求达到后世法治社会的程度,但至少,不能再让当权者像以前那样胡来。
  真实历史上,这件事本来应该出自唐高宗的手笔。
  也是在他的手中,古典中国的法治从一个皇帝一套法律的模式中解放出来,进入了系统化,规范化的时代。
  不过李承乾既然已经「抢」了他的皇位,那么再把他修订《唐律疏议》功劳抢过来,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经过几年时间的筹备,上百次廷议的交锋,朝堂各派系已经就修订新法的事达成了共识,就连主持编订的人选,都已经定的差不多了。
  李承乾之所以选择这件事作为诸子百家论政的案例,并不是真的指望他们能给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不过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一个态度——
  看,并不是官老爷们想用严刑峻法迫害老百姓,实在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皇帝这么做,也是在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是真正的圣君之行。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489/528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