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校对)第77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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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震惊部”言论提醒了李素之后,李素也意识到引水不能用金属管,重金属要排除,毕竟这个时代很多铜材冶炼的时候会加锡、铅,锡的问题还好,铅肯定是不行的。
  至于石材的健康影响,大理石花岗岩这些好处坏处还不明,但反正修复过程中要图省钱而非奢靡,那些花里胡哨的石材不新增用量就是了。
  李素前世在京城也学习工作了多年,故宫旅游也去过好多次,见过故宫围墙用编草提供张力,然后往编麻草外面涂泥巴,最后刷成红墙。草纤维的加入,能让泥土不容易脱落,据说也是明清时候修故宫的古法了。
  既然如此,他重新装修雒阳北宫的时候,原则就是能用泥土和草实现的效果,就尽量少用木石和金属,表面光鲜就行。
  历史上东汉皇帝大多短命,跟酗酒好色、幼年时就生活习惯不良固然有很大关系,但某些野史也说可能跟雒阳皇宫建筑材料不环保不健康有关。
  而皇帝死得早换得太频繁,对于外戚和宦官这些接近皇帝的近幸之人得势显然是起到帮凶作用的。
  为了减少政治内耗、宫廷政变战乱、祸及天下。这种事情还是顺手为之搞一搞,反正同时还省了钱,又不是坏事。
  一言以蔽之,刘备看了雒阳重新装修粉刷整顿后的皇宫,也是非常满意的,他这人好声色美衣服,说到底就是图个漂亮,但不是真的故意奢靡浪费。
  所以只要皇宫看起来漂亮,实际上是否用了廉价材料,刘备是不在乎的。他又不是没过过苦日子、理解不了民间疾苦的纨绔。
  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些人买奢侈品是为了阶级装逼、碾压鄙视穷人,就是要贵。而有些人买奢侈品就是图个洋气漂亮,至于是不是水货其实无所谓。
  刘备这种人要是搁在现代,就属于只要买个漂亮衣服,哪怕是假冒名牌也行,真名牌质量还更差呢。
  ……
  花了半天时间视察重装后的皇宫,刘备非常满意,最后在正殿德阳殿用晚膳。刘备是刚来的,一切当然是李素提前准备好的,刘备让李素诸葛亮一起吃,顺便继续对天下大计的讨论。
  德阳殿这种地方,本来设计是要上朝的,周遭可站下万人。但灵帝时期因为是北宫,所以从来没实际组织过朝会,朝会都是在南宫温德殿、嘉德殿这些地方。
  如今在正殿吃饭,只有三个人一起吃,最多加上站了几十个伺候的宫女、常侍,也还是非常空旷。
  每人旁边点起一圈二十四根巨牛油烛,还是觉得挺昏暗的,因为空间太大,光线得不到反射。只能说是刘备刚来,心中猎奇,忍不住尝尝鲜,以后就不会这么安排了。
  刘备继续进城前的话题:“伯雅,趁着现在有暇,不如细说说你为何不建议趁着入冬、整军攻打邺城?孝直和子初他们的意见也是一正一反,朕还没跟你说过吧?”
  李素放下筷子:“子初在劝谏陛下之后没多久,其实又给臣写了私信,讨论得失利弊,把他的理由跟臣说了。至于孝直为什么支持,臣确实不知道细节。”
  刘备就简明扼要,把法正的那些考虑转述了一下。
  李素听完后,反而愈发坚定了他自己的观点——从政治上来说,法正的见解着实不太好,从经济和变法改革的角度来说,刘巴的意见则非常正确。
  政治、经济上看速战都没好处,只有军事上有点好处,二比一,当然应该以政治、经济之失为重。
  李素整理了一下思路,诚恳地解释道:“陛下,民生和变法的账不用臣再说了,陛下已经听了子初之劝。军事之利,也不用说,孝直说得有道理。
  军事得而民生失,一利一弊相抵。所以臣以为,影响这个决策的最后关键,在于速攻邺城,大义上是否有利。
  而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之前我军攻幽州,是讨伐国贼袁氏,这没有问题,曹操来了,那也是救袁熙,被我军一并击溃。所以我军始终占据了讨国贼、平伪朝的大义名分。
  如今邺城未破,袁尚还在抵抗,而袁氏是关东第一国贼,刘和为袁绍所立,伪朝为袁绍所倡建。我军攻邺城,是助袁尚先击退曹操、还是助曹操直接攻打邺城?
  如若视曹操为无物,坚持我军的大义传统,不跟头号国贼合作,那曹操会趁机跟我军为敌,袁尚也会恐惧于必死无疑,说不定主动开城降曹,到时候还是袁曹合力战我。
  所以,臣以为,示天下以诚信,彰显正朔,比战事上少死几万人,要重要得多。如今我朝已经必得天下,为何不再谨慎一点,确保将来无可指摘呢?
  我们不需要任何跟敌人虚与委蛇、先诱骗其归降、合作,最后却找借口杀降,坏了青史大义。既然陛下决心要消灭袁家和曹家,就不用跟他们谈判诱降了。
  如果将来最终敌人自己想投降,陛下也答应他封侯受降,那就要让他们善终。我大汉正朔,说到做到。不可如秦始皇出尔反尔害死齐王建。
  陛下去年求学的秦之得失,以及陛下后来苦心为高祖时韩信之死、和帝时窦宪之死平反,不就说明陛下已经重视这些了么?为何会有反复呢?”
  李素的核心思想就是一条:对于你可以不杀的人,你可以外交合作,对于肯定要杀的人,从头就不能流露出合作。如果自己很弱,不得不如此,那是没办法。现在我方很强。
  所以,打是可以的,真要打,就摆出一起打的趋势,没想清楚的话,就谁都不放过。
  刘备一愣:“这事儿,朕倒是没想到这么多。看来朕之学,还是停留在学,没有学以致用,时时谨慎,不够深刻。
  不过,孝直劝朕时,也说过一些借口,确实让朕有所迷惑。如孝直言,谨守信义之事,也是可以略有权变的,要看是否是为了百姓少受苦难。
  另外孝直学了贤弟的《史记索隐》之后,也另有心得,他曾劝朕,说秦始皇当年虽然失信,却也不过是以暴易暴、以诈易诈。战国之时,列国均诈术层出不穷,对于使诈在先之敌,难道也要死守信义么?
  朕不是后悔,今日之事,就事论事,朕听贤弟的便是。只是其中关窍,终究不够透彻,请贤弟仔细分辩。”
  刘备的态度倒也很诚恳,直接承认他确实是学习得还不够透彻,到了“学以致用”的环节,发现了更多实际问题,也经受了更多诱惑。
  其实不光是刘备会有这样的疑惑。
  哪怕是21世纪的人,看了李素当初那番对秦始皇“灭史灭法”之过的剖析,也会有很多人不服的,他们的观点,还多半跟法正相似。
  李素觉得有争论是好事,精进就是要事上练,学完之后要去用,要指导政治实践,用了才知道自己哪里没学透。
  所以他也很快捕捉到了法正的问题所在。
第八百八十二章
不管你跑几步,你都有资格笑百步
  李素的正统论和立信论是很难懂透彻的,所以刘备学几次无法完全掌握很正常。
  法正为代表的朝臣,学完之后依然难以区分“兵者诡道”和“立国以信”之间的界限,也是依然模糊的。
  尤其是分歧于“对于失信、耍诈过的敌人是否能以暴易暴?如果能,又该做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可以彻底不择手段不讲下限了?”
  包括后世很多秦粉,一旦陷入狂热,就拿“六国也不是白莲花,大家半斤八两”来和稀泥。
  这就必须把原理说清楚。
  李素非常诚恳、循序渐进地跟刘备分析:“秦汉以来,治国先以韩申、后以黄老、末尊儒术。但韩申之便,久为人君所难割舍,所以偏重术、势以害法的权宜之计,屡见不鲜。
  孟子以人生而有四善之性,倡信义。荀子以人性分为性、伪两部,性恶而伪可善。然此二论在百官、学士之间多遭阳奉阴违,多因读书人看透了大汉“儒表法里”,宁可信韩非对人性之判断。
  依韩非之言,“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恶行为人所知,便会为人所防,智谋发明新诈,被骗者下次就会更加提防,互信便已不存。故争于气力之时,智谋之用尚且衰微,何况道德。
  孝直此番学信义之用,到了实践施政时却再次动摇,认为“对付本身历史上也曾使过诈的敌人,就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说白了,就是被韩非的“当今争于气力”论所诱,觉得越到后世,道德愈发沦丧。所谓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君倡导信义,也终究只是一时肃清风气,不得长久。
  所以,要破除这种邪念,关键是要分清信义之用的界限,并且分清人性善恶的界限,从孟、荀、韩三论中寻找真谛。陛下若是有暇,臣愿由实向虚,先论实政,再论纲常。”
  刘备听到这儿,也是放下筷子,正襟危坐:“贤弟尽管细细道来,今夜朕也不觉困倦,不把此中道理想透彻,怕是难以入眠。”
  李素就先还是从秦始皇和六国时期的实例,来分析无信的法理对错细节:
  “臣还是以孝直质疑的秦亡说起。春秋战国五百年,可谓就是一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典范,每到末世,道德愈发沦丧。
  所以,要在最后的七国里,找出一个“完全没有使诈失信过的国家”,还真是找不出来。所以从纯粹的信义论角度来说,活下来的七国,多多少少都有可亡之罪。真正的君子国,早就如宋襄之仁的宋国那样灭了。
  但如若天下为政修史者就停留在这个层面、和稀泥,学韩非崩坏道德,那人性和治国就真没救了。我辈治学穷究天道,当然要分清其中恶性程度,尽量扬善褒恶。
  所以臣苦学剖析,得出诸国“无信之恶”,也是有本质不同的。这个分界线,就是是否试图“灭史灭法”。换言之,无信有两种,一种是愿意付出失信代价的无信,一种是不愿意付出失信代价的无信。
  前一种无信,多多少少是免不了的,是人之常情,不可苛求。正所谓人孰无过,人一辈子怎么可能一句谎都不说、所有说到的事情都信守诺言?
  而一味崇尚韩非之学者,就喜欢抓住这点攻讦人性,认为所有人都只是失信程度轻重,本质并无区别。然后鼓励所有人都无信。
  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种“无信”是会付出代价的,而且绝大多数已经付出了代价,换言之,这种无信,只是一个与“天道大义”的交易。
  很多人是知道自己做不到诺言,或者说谎,会付出什么代价的,而且愿意付出这个代价。
  这种时候,对于其无信,只要依法处置、依天下公义讨伐,赎清其罪即可。
  六国历史上失信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会被“天下公义”惩罚吗?这是知道的。
  齐趁燕王禅让偷袭伐燕,为天下共不齿,后来齐为乐毅反扑,几乎亡国,就是付出了代价。
  其他例子还有很多,但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做出失信行为时,是有一套“国际法”或者说“天下法”来惩戒他们的,他们知道逃不脱天下的谴责。
  秦之失信,则有明显的膨胀过程。早年的秦,也不敢失那些导致天下全体反噬过猛的信,但到了晚年,变本加厉,有很多无信就是因为认准了“这是最后一战,历史将终,从此再无天下法可以约束’,而额外失信……”
  这个道理比较难讲清楚,李素足足花了很久,把自己的现代语言换成古代例子,中间还有诸葛亮帮他完善,才算是让刘备听懂。
  不过,李素后面这半段话,如果用现代语言说给其他上帝视角的看官看,那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了:
  有现代法治理念和接受过基础法理学教育的,都知道,法律说到底也只是一场“强制约定交易”罢了。
  换言之,法律立在那儿,甚至包括国际法原则、国际公约立在那儿,是让人不去“犯法”的么?
  当然不是,如果一个人有思想准备,知道他犯某个法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他就是苦大仇深非干不可且想得很清楚,那么哪怕他知道报仇之后要被枪毙,他还是去干,那他就是在做一场“法定交易”嘛。
  最可鄙的是那些没想清楚自己法律行为后果,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法律没用,结果被制裁了还哭哭啼啼的垃圾。
  做生意也是,合同法如果写了某类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你违约之后赔标的额的20%,然后你算了下发现宁可赔20%也比继续执行合同赚,那就依法违约、大大方方赔钱好了嘛。
  谁会看不起这样的商人吗?不会的。这就叫“知道自己的行为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做好思想准备去付出这个代价了”。
  所以,“违法”和“灭法”是不一样的。
  秦的案例,在李素的分析里,要分成两部分,前一半是“一般违国际法”,那些已经付出过代价了,就跟其他诸国也有违背天下道义、遭到国际谴责甚至被行侠仗义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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