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校对)第67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67/89


帽以薄木片为骨,叠帕而蒙之,前七层,后十一层。花锦帽,远望如屋漏痕者,品最贵,惟摄政王叔国相得冠之。次品花紫帽,法司冠之。其次则纯紫。大略紫为贵,黄次之,红又次之,青绿斯下。各色又以绫为贵,绢为次。国王未受封时,戴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垂颔,下束五色绦。至是冠皮弁
[126]
,状如中国梨园演王者便帽,前直列花瓣七,衣蟒腰玉。
肩舆如中国饼桥,中置大椅,上施大盖,无帷幔,辕粗而长,无绊,无横木,以八人左右肩之而行。
注释
[122]
司马文正公: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北宋政治家、史学家。谥号文正。官至尚书左仆射。主持编撰有《资治通鉴》。著有《涑水记闻》《稽古录》等。
[123]
交衽(rèn):衣服前襟相交。
[124]
缉(qī):连接。
[125]
法司:主管的司法官长。
[126]
皮弁(biàn):皮帽。一种古代冠名。用白鹿皮制成。
风俗礼制
杜氏《通典》
[127]
载琉球国俗,谓妇人产必食子衣
[128]
,以火自炙,令汗出。
余举以问杨文凤:“然乎?”
对曰:“火炙诚有之,食衣则否。”即今中山已无火炙俗,惟北山犹未尽改。
嫁娶之礼,固陋已甚。世家亦有以酒肴珠贝为聘者。婚时即用本国轿,结彩鼓乐而迎。不计妆奁,父母送至夫家即返。不宴客,至亲具酒贺,不过数人。《隋书》云琉球风俗:“男女相悦,便相匹偶。”盖其旧俗也。
询之郑得功,郑得功曰:“三十六姓初来时,俗尚未改。后渐知婚礼,此俗遂革。今国中有夫之妇,犯奸即杀。”余始悟琉球所以号守礼之国者,亦由三十六姓教化之力也。
小民有丧,则邻里聚送,观者护丧,掩毕即归。宦家则同官相知者,亦来送柩。出即归,大都不宴客。题主官率皆用僧,男书“圆寂大禅定”,女书“禅定尼”,无考妣
[129]
称。近日宦家亦有书官爵者。棺制三尺,屈身而殓之。近宦家亦有长五六尺者,民则仍旧。
注释
[127]
杜氏《通典》:杜佑(735-812),字君卿,京兆万年(今西安)人。唐代政治家、史学家。历三十六年撰有《通典》两百卷,记述唐天宝以前历代典章制度。
[128]
子衣:胎盘。
[129]
考妣(bǐ):已死的父母。考,父亲;妣,母亲。
其他
此邦之人,肘比华人稍短。《朝野佥载》
[130]
亦谓:“人形短小,似昆仑
[131]
。”
余所见士大夫短小者固多,亦有修髯丰颐者、颀而长者、胖而腹腰十围者,前言似未足信。人体多狐臭,古所谓愠羝
[132]
也。
世禄之家皆赐姓。士庶率以田地为姓,更无名,其后裔则云某氏之子孙几男。所谓田、米,私姓也。
国中兵刑,惟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重罪徒,轻罪罚日中晒之。计罪而定其日,国中数年无斩犯。间有犯斩罪者,又率引刀自剖腹死。
七月十五夜,开窗,见人家门外,皆列火炬二。询之土人,云:国俗于十五日盆祭,预期迎神,祭后乃去之。盆祭者,中国所谓盂兰会也。连日见市上小儿,各手一纸幡,对立招展,作迎神状。知国俗盆祭祀先,亦大祭矣。
龟山南岸有窑,国人取车螯
[133]
大蚶之壳之煅,塈
[134]
灰壁不及石灰,而粘过者。再东北有池,为国人煮盐处。
注释
[130]
《朝野佥载》:笔记体小说集。唐代张
所著,记隋唐两代宫廷与民间遗闻。
[131]
昆仑:昆仑奴。古代指东南亚一带居民身材矮小。
[132]
愠羝((yùndī):狐臭。
[133]
车螯:蛤类。
[134]
塈(jì):涂饰。
册封礼
七月二十五日,正副使行册封礼,途中观者益众。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67/89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