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8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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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逼他,爱格妮斯!是谁逼他呀?”
“乌利亚,”她犹豫了一会,回答说,“他已经弄得爸爸非依赖他不可了。他奸诈阴险,无孔不入。他抓住爸爸的弱点,助长这些弱点,利用这些弱点,直到——我就用一句话把我的意思说出来吧,特洛伍德——直到爸爸怕他为止。”
我清楚看出,她本可以说得更多,她知道的,她猜疑到的也更多。可是我不便追问她,不能使她更加痛苦,因为我知道,她所以没对我都说出来,是为了不使她父亲受伤害。我意识到,这事酝酿已久,所以才到了这种地步。是的,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不能不感到,事到如今,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而我也就不作声了。
“他控制爸爸的能力,”爱格妮斯说,“是很大的。他嘴里说自己卑微,要知恩图报——这话也许是真的,我希望如此——不过他的地位是真正有实权的,我怕他滥用权力。”
我说他是个卑鄙小人,对这一说法,当时我觉得很满意。
“就在我刚才说到的那个时候,也就是爸爸对我说的时候,”爱格妮斯接着说,“他对爸爸说,他要离开,还说,他心里很难过,很不愿意离开,但是离开的话,可以有更好的前途。当时爸爸沮丧极了,你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那么忧伤。有了合伙这个补救计划后,他好像才放下心来,虽然他同时似乎也因合伙的事受到打击,既伤心又羞愧。”
“那这事你是怎么对待的呢,爱格妮斯?”
“我做了我希望是对的事,特洛伍德,”爱格妮斯回答说,“既然认定,为了爸爸的平安,就得作出这样的牺牲,我就只好劝爸爸这么做了。我说,这样可以减轻他的工作负担——希望真能那样!——使我有更多跟他在一起的机会。唉,特洛伍德!”说到这儿,她哭了起来,泪流满面,用双手捂住了脸,“我几乎感到,我好像已经成了爸爸的仇人,而不是他的乖孩子了。因为我知道,由于疼爱我,他变了。为了把全部精力集中在我身上,他还缩小了交往和职务的圈子。我知道,他为了我,抛开了不知多少事;由于为我担心焦虑,使他的生活蒙上了阴影,削弱了他的身心健康,因为他总是把一切都倾注在一个念头上了。要是我能把这纠正过来就好了!要是我能使他恢复原来的样子,那该有多好啊!因为我已经不知不觉地成了他衰老消沉的原因了!”
我还从来没有看到爱格妮斯哭过。以前,当我在学校里受到奖励回家时,我见过她眼含泪水;上次我们谈到她父亲时,也曾见过那种模样;当我们互相道别时,我曾见她把脸撇向一旁。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伤心。看到她这样,我难过极了,我只能呆头呆脑、无能为力地说:“求你了,爱格妮斯,别哭!别哭了,我的好妹妹!”
可是,爱格妮斯在品格和意志方面都比我强多了,不需要我长久恳求,不管当时我是否知道这一点,现在我可是清楚地知道了。她那美丽、沉静的仪态(在我的记忆中,她在这方面和任何一个人都不同)又恢复过来了,仿佛乌云已经散去,重又出现明朗的晴空。
“我们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间,不可能很多,”爱格妮斯说,“所以我得趁这机会,诚恳地求你,特洛伍德,要用友好的态度对待乌利亚,别讨厌他。别因为跟你意气不相投就憎恨他(我想你通常会那么做的)。他也许不应该受到那样的对待,因为我们还不能断定,他一定会干坏事。反正不管怎样,你要先想到爸爸和我!”
爱格妮斯没有时间再说下去了,因为房门打开了,沃特布鲁太太像张扬帆的船似的走了进来,她长得身材肥大——也许是穿的衣服肥大,我不能确切地说出是什么,因为我分辨不出哪是衣服,哪是人。我模模糊糊记得,好像在戏院里见过她,仿佛在一张灰蒙蒙的幻灯片里见过似的。但是她却十分清楚地记得我,而且还疑心我酒醉未醒呢。
不过,沃特布鲁太太渐渐发现,我是清醒的,而且(我希望如此)还是个谦虚谨慎的青年,对我的态度也就大大温和起来。起初她问我是不是常去公园,接着又问我是不是常去社交场所。当我对这两个问题都作了否定的回答后,我看出,她对我的好感又降低了,但是她优雅地掩盖了这种态度,邀请我第二天去吃晚饭。我接受了她的这一邀请,接着就向她们告辞。出门时,我又去事务所看了一下乌利亚,他不在,我留下了一张名片。
第二天我去赴晚宴时,一走到敞开着的沿街大门门口,就像一下子进了一股羊腰肉味的蒸气浴室,我发现我并不是唯一的客人,因为我立刻认出了那个佩戴证章的差役,他已换了衣服,帮助那家的仆人,在楼梯口通报客人的姓名。他低声问我姓名时,尽量装出从来不曾见过我,但是我清清楚楚地认得他,其实他也清清楚楚地认得我。良心使我们俩变成懦夫[4]。
我发现沃特布鲁先生是位中年人,脖子很短,衬衣硬领宽大,只要再加上一个黑鼻子,就像一只哈巴狗了。他对我说,他有幸能认识我,非常高兴。我向他太太问好致敬后,他就郑重其事地把我介绍给一位令人敬而生畏的女士,她身穿黑丝绒长袍,头戴一顶很大的黑丝绒帽子。我记得,她的样子很像是哈姆莱特的近亲——姑且说是他的姑母吧。
这位女士叫亨利·斯派克太太,她的丈夫也在这儿,他是个冷冰冰的人,因此他的脑袋上长的不是白发,而是像洒了白霜。大家对亨利·斯派克夫妇,不管是对男的还是女的,都极其尊敬,爱格妮斯告诉我说,因为亨利·斯派克先生是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物(我记不清是机关还是人物了)的律师,而这个机关或人物,是跟财政部有间接关系的。
我看到乌利亚·希普也在客人中间,他穿一套黑色衣服,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我跟他握手的时候,他对我说,我还看得起他,他感到十分荣幸,我能屈尊跟他交往,他心里非常感激。我倒希望他对我少感激一点,因为由于感激,他整个晚上都在我身旁转悠,而且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我跟爱格妮斯说一句话,他一定用他那毫无遮掩的眼睛和死人般的面孔,从我们后面凶险地盯着我们。
还有别的客人——我觉得,他们为了应付这种场合,全像是冰过的酒一样。不过有一个客人,还没进来就引起我的注意,因为我听见仆人禀报,他的名字叫特雷德尔先生!我听到这名字,脑子里立刻就回想起萨伦学校,我想这个人会不会是汤米——那个老爱画骷髅的!
我怀着异常的兴趣,寻找着特雷德尔先生。他是个外表稳重、沉着的青年,有点怯生生的样子,长着一头令人发笑的头发,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他一进来就退避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去了,把他找到真还有点困难。后来我终于把他看清楚了。要不是我的视觉欺骗了我,那他毫无疑问是那个倒霉的汤米了。
我来到沃特布鲁先生的面前,对他说,我相信我有幸在这儿见到一位老同学了。
“真的!”沃特布鲁先生颇为诧异,说,“你年纪这么轻,决不会跟亨利·斯派克先生同学吧?”
“哦,我说的不是他!”我回答说,“我说的是那位姓特雷德尔的先生。”
“哦,对,对!真的!”主人说,他的兴趣大减,“那倒可能。”
“要是他真是我说的那个人,”我说着,朝那人那边瞥了一眼,“那是在一所叫萨伦学校的学校里,我们在那儿同过学,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嗯,不错,特雷德尔这人是不错,”主人带着一种勉强迁就的神气,点着头说,“特雷德尔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
“这真是太巧了。”我说。
“真是的,”主人说,“特雷德尔竟也在这儿,太巧了。因为本来请的是亨利·斯派克太太的兄弟,他身体有些不舒服,不能来,宴席上空出了一个位子,今天早上才补请了特雷德尔的。斯派克太太的兄弟是一位极有绅士风度的人,科波菲尔先生。”
我嘟囔了一声,表示同意。这已经够客气的了,因为我对亨利·斯派克太太的兄弟一无所知。我问沃特布鲁先生,特雷德尔现在从事什么职业。
“特雷德尔,”沃特布鲁先生说,“是个正在学法律的青年。是的,他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除了跟自己之外,他从不跟任何人作对。”
“他老跟自己作对?”我听了这话心里感到很不安,问道。
“嗯,”沃特布鲁先生噘起嘴回答说,一面带着一副满足得意的样子玩弄着表链,“我得说,他就是那种自碍前途的人。是的,我认为,举例说,他一年永远也挣不到五百镑。特雷德尔是我一个同行朋友介绍给我的。嗯,是的,是的。他在起草诉讼要点和书面案情陈述方面,还是有点才能的。一年当中,我还能给他一点事做,这点事——对他来说——算是不少了。嗯,是的,是的。”
沃特布鲁先生时不时就带着一副满足得意的样子,说出“是的”这两个字,这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说这两个字时,有着一种了不起的表情。这完全表明,这个人不仅生来就嘴含银匙[5],而且还随身带着云梯,一级级攀登上人生的各个高度,现在他正站在堡垒的顶上,用哲人和恩人的眼光,看着下面那些壕沟里的芸芸众生。
我脑子里一直还在想着这个问题,主人家宣布晚餐开始。沃特布鲁先生和哈姆莱特的姑母一起下楼去了。亨利·斯派克先生搀了沃特布鲁太太。我本想去搀爱格妮斯的,结果被一个脸带傻笑、两脚软弱无力的家伙搀走了。乌利亚、特雷德尔,还有我,我们三个是客人中的后生之辈,尽可能后下楼。我没能搀扶到爱格妮斯,倒也不那么着恼,因为这一来,我就有机会在楼梯上跟特雷德尔相见了。他非常热情地向我问了好。乌利亚则扭动着身子,装出一副既满意又自卑的样子,我真恨不得把他从栏杆上扔下去。
在餐桌上,特雷德尔和我被分开了,我们都被打发到两个很远的角落里,他坐在一位身穿大红丝绒的太太身边,笼罩在耀眼的红光中,我则坐在哈姆莱特的姑母一旁,落在幽暗的阴影下。用餐的时间很长,席上谈的尽是贵族社会的事——还有血统。沃特布鲁太太不止一次对我们说,如果她有什么癖好的话,那就是血统了。
我不止一次想到,要是我们不这么讲高雅,那我们的谈话一定会进行得好一些。正由于我们大讲高雅,所以我们谈话的范围就非常狭窄了。席上有一对夫妇,格尔皮吉先生和格尔皮吉太太,他们跟英伦银行的法律事务有点间接关系(至少格尔皮吉先生是这样),于是一会儿谈英伦银行,一会儿谈财政部,像宫廷公报似的,我们便都排除在外了。使这种局面有所好转的是,多亏哈姆莱特的姑母有一种家传的毛病,喜欢独白[6],不管别人提出什么话题,她就会自言自语、杂乱无章地说个没完。话题当然还是不多的。不过,既然大家说来说去总要说到血统上,她也就跟她的那位侄儿一样,海阔天空地作起抽象的思考来了。
我们简直都成了一群吃人魔王了,谈话竟这么血淋淋的。
“我承认,我跟沃特布鲁太太的看法一致,”沃特布鲁先生说着,把酒杯举到眼睛跟前,“别的尽管一切都好,不过我要的还是血统。”
“哦,”哈姆莱特的姑母说,“没有什么能比血统更让人感到这么快意的了!总之,在所有那些事物中,没有什么能像它这样尽善尽美的了。有些思想庸俗的人(我相信,这种人幸好不多,但有一些),他们宁愿如我说的去崇拜偶像。的的确确是偶像!崇拜功绩,崇拜知识,等等。但是这些东西都是捉摸不到的,而血统就不是这样。我们能在鼻子上看到它,知道那就是血统。我们能在下巴上看到它,我们就说,‘那就是!那就是血统!’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们可以把它指出来。这是不容怀疑的。”
那个搀着爱格妮斯下楼,脸带傻笑、两腿软弱无力的家伙,我看,把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确。
“哦,各位知道,说到究竟,”这位先生说着,脸带傻笑地朝餐桌周围扫了一眼,“各位知道,我们不能不讲血统。各位知道,我们一定要讲血统。有些年轻人,各位知道,也许在教育和品行方面,有点配不上他们的身份地位,或许是做了一些错事,各位知道,这使得他们自己和别人陷入了各种困境——反正就那么回事——但是说到究竟,想到他们是有血统门第的,也就高兴了!在我来说,不管什么时候,我情愿让一个有血统门第的人打得趴下,也不愿让没有血统门第的人把我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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