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3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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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跟各色人都有生意上的往来,不过其中重要的一项是给一些邮船供应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现在已经记不起这些船主要开往什么地方,不过我想,其中有些是开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我现在还记得,这种买卖的结果之一是有了许多空瓶子。于是有一些大人和小孩就着亮光检查这些瓶子,扔掉破裂的,把完好的洗刷干净。摆弄完空瓶子,就往装满酒的瓶子上贴标签,塞上合适的软木塞,或者是在软木塞上封上火漆,盖上印,然后还得把完工的瓶子装箱。这全是我的活儿,我就是雇来干这些活儿的孩子中的一个。
连我在内,我们一共三四个人。我干活的地方,就在货行的一个角落里。昆宁先生要是高兴,他只要站在账房间他那张凳子最低的一根横档上,就能从账桌上面的那扇窗子里看到我。在我如此荣幸地开始独自谋生的第一天早上,童工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奉命前来教我怎样干活。他叫米克·沃克,身上系一条破围裙,头上戴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船夫,在伦敦市长就职日,曾戴着黑色天鹅绒帽子参加步行仪仗队[1]。他还告诉我说,我们的主要伙伴是另一个男孩,在给我介绍时,我觉得他的名字很古怪,叫粉白·土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这个孩子受洗礼时的名字,而是货行里的人给他取的诨名,因为他面色灰白,像煮熟的土豆般粉白。粉白的父亲是个运水夫,还兼做消防队员,以此受雇于一家大剧院。他家还有别的亲人——我想是他的妹妹吧——在那儿扮演哑剧中的小鬼。
我竟沦落到跟这样一班人为伍,内心隐藏的痛苦,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我把这些天天在一起的伙伴跟我幸福的孩提时代的那些伙伴作了比较——更不要说跟斯蒂福思、特雷德尔那班人比较了——我觉得,想成为一个有学问、有名望的人的希望,已在我胸中破灭了。当时我感到绝望极了,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深深感到羞辱;我年轻的心里痛苦地认定,我过去所学的、所想的、所喜爱的,以及激发我想象力和上进心的一切,都将一天天地渐渐离我而去,永远不再回来了,凡此种种,全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之中,绝非笔墨所能诉说。那天上午,每当米克·沃克离开时,我的眼泪就直往下掉,混进了我用来洗瓶子的水中。我呜咽着,仿佛我的心窝也有了一道裂口,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似的。
账房里的钟已到了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饭了。这时,昆宁先生敲了敲账房的窗子,打手势要我去账房。我进去了,发现那儿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男子,他身穿褐色外套,黑色马裤,黑色皮鞋,脑袋又大又亮,没有头发,光秃得像个鸡蛋,他的大脸盘完全对着我。他的衣服破旧,但装了一条颇为神气的衬衣硬领。他手里拿着一根很有气派的手杖,手杖上系有一双已褪色的大穗子,他的外套的前襟上还挂着一只有柄的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这只是用作装饰的,因为他难得用来看东西,即使他用来看了,也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这个就是。”昆宁先生指着我说。
“这位,”那个陌生人说,语调中带有一种屈尊降贵的口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装成文雅的气派,给我印象很深,“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你好吗,先生?”
我说我很好,希望他也好。其实,老天爷知道,当时我心里非常局促不安,可是当时我不便多诉苦,所以我说很好,还希望他也好。
“感谢老天爷,”陌生人回答说,“我很好。我收到谋得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信里提到,要我把我住家后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拿它,简而言之,出租——简而言之,”陌生人含着微笑,突然露出亲密的样子说道,“用作卧室——现在能接待这么一位初来的年轻创业者,这是本人的荣幸。”说着陌生人挥了挥手,把下巴架在了衬衣的硬领上。
“这位是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对我介绍说。
“啊哈!”陌生人说,“这是我的姓。”
“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说,“认识谋得斯通先生。他能找到顾客时,就给我们介绍生意,我们付他佣金。谋得斯通先生已给他写了信,谈了你的住宿问题,现在他愿意接受你作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城市路,温泽里。我,简而言之,”说到这儿,米考伯先生又带着先前那种文雅的气派,同时突然再次露出亲密的样子,“我就住在那儿。”
我朝他鞠了一个躬。
“我的印象是,”米考伯先生说,“你在这个大都市的游历还不够广远,要想穿过这座迷宫似的现代巴比伦[2],前往城市路,似乎还有困难——简而言之,”说到这儿,米考伯先生又突然露出亲密的样子,“你也许会迷路——为此,今天晚上我将乐于前来这里,以便让你知道一条最为便捷的路径。”
我全心全意地向他道了谢,因为他愿不怕麻烦前来领我,对我真是太好了。
“几点钟?”米考伯先生问道,“我可以——”
“八点左右吧。”昆宁先生回答。
“好吧,八点左右,”米考伯先生说,“请允许我向你告辞,昆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便戴上帽子,腋下夹着手杖,腰杆笔挺地走出去了,离开账房后,他还哼起了一支曲子。
昆宁先生于是便正式雇用了我,要我在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尽力干活了,工资,我想是,每星期六先令。至于到底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我已记不清了。由于难以肯定,所以我较为相信,开始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预付给我一星期的工资(我相信,钱是从他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来的),我从中拿出六便士给了粉白·土豆,要他在当天晚上把我的箱子扛到温泽里;箱子虽然不大,但以我的力气来说,实在太重了。我又花了六便士吃了一顿中饭,吃的是一个肉饼,喝的则是附近水龙头里的冷水了。接着便在街上闲逛了一通,直到规定的吃饭时间过去。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便向他的文雅表示更多的敬意,跟着我们便朝我们的家走去,我想,我现在得这样来称呼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角地方的房子形状等等,直往我脑子里装,要我记住,为的是第二天早上我可以轻易地找到回货行的路。
到达温泽里他的住宅后(我发现,这住宅像他一样破破烂烂,但也跟他一样一切都尽可能装出体面的样子),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太太。米考伯太太是个面目消瘦、憔悴的女人,一点也不年轻了。她正坐在小客厅里(楼上的房间里全都空空的,一件家具也没有,成天拉上窗帘,挡住邻居的耳目),怀里搂着一个婴儿在喂奶。婴儿是双胞胎里的一个。我可以在这儿提一下,在我跟米考伯家的整个交往中,我从来不曾见过这对双胞胎同时离开过米考伯太太。其中总有一个在吃奶。
他们家另外还有两个孩子:大约四岁的米考伯少爷和大约三岁的米考伯小姐。在这一家人中,还有一个黑皮肤的年轻女人,这个有哼鼻子习惯的女人是这家的仆人。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说,她是“一个孤儿”,来自附近的圣路加济贫院。我的房间就在屋顶的后部,是个闷气的小阁楼,墙上全用模板刷了一种花形,就我那年轻人的想象力来看,那就像是一个蓝色的松饼。房间里家具很少。
“我结婚以前,”米考伯太太带着双胞胎和其他人,领我上楼看房间,坐下来喘口气说,“跟我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当时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不得不招个房客来住。不过,既然米考伯先生有困难,所有个人情感上的好恶,也就只好让步了。”
我回答说:“你说得对,太太。”
“眼下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我们给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到底是否能让他渡过这些难关,我不知道。当我跟爸爸妈妈一起过日子时我真的不懂,我现在用的困难这两个字眼是什么意思。不过经验能让人懂得一切——正像爸爸时常说的那样。”
米考伯先生曾当过海军军官,这是米考伯太太告诉我的,还是出于我自己的想象,我已弄不清楚。我只知道,直到现在我依然相信,他确实一度在海军里做过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相信。现在,他给各行各业的商家跑街招揽生意,不过恐怕赚不到多少钱,也许根本赚不到钱。
“要是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们不肯给他宽限时间,”米考伯太太说,“那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这件事越快了结越好。石头是榨不出血来的。眼下米考伯先生根本还不了债,更不要说要他出诉讼费了。”
这是因为我过早地自食其力,使米考伯太太弄不清我的年龄呢,还是由于她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总得找个人谈谈,要是没有别的人可谈,哪怕跟双胞胎谈谈也好,这一点我一直不太清楚。不过她一开头就对我这么说了,以后在我跟她相处的所有日子里,她一直就是如此。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尽过最大的努力;我毫不怀疑,她的确如此,想过一切办法。朝街的大门正中,全让一块大铜牌给挡住了,牌上刻有“米考伯太太青年女子寄宿学舍”的字样,可是我从来没有发现有什么青年女子在这一带上学,没有见到有什么青年女子来过这儿,或者打算来这儿;也没见过米考伯太太为接待什么青年女子做过任何准备。我所看到和听到的上门来的人,只有债主。这班人没早没晚的都找上门来,其中有的人凶得不得了。有个满脸污垢的男人,我想他是个鞋匠,经常在早上七点就挤进过道,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大喊大叫:“喂,你给我下来!你还没出门,这你知道。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别想躲着,这你知道,那太不要脸了。要是我是你,我决不会这样不要脸面。快还我们钱,听到没有?你反正得还我们钱,你听到了没有?喂,你给我下来!”他这样骂了一通后,仍旧得不到回答,他的火气更大了,于是就骂出“骗子”、“强盗”这些字眼来。连这些字眼也不起作用时,有时他就跑到街对面,对着三楼的窗子大声叫骂,他知道米考伯先生住在哪一层。遇到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真是又伤心,又羞愧,甚至悲伤得不能自制,用一把剃刀做出抹脖子的动作来(这是有一次他太太大声尖叫起来我才知道的)。可是在这过后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特别用心地擦亮自己的皮鞋,然后哼着一支曲子,摆出比平时更加高贵的架势,走出门去。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看到,她在三点钟时为缴税的事急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四点钟,她就吃起炸羊排、喝起热麦酒来了(这是典当掉两把银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她家刚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财产,我碰巧提前在六点钟回家,只见她躺在壁炉前(当然还带着双胞胎中的一个),头发散乱,披在脸上;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炉子旁炸牛排,一面告诉我她爸妈以及经常来往的朋友们的事。我从未见过她的兴致有比那天晚上更好的了。
我就在这座房子里,跟这家人一起,度过我的空闲时间。每天我一人独享的早餐是一便士面包和一便士牛奶,由我自己购买。另外买一个小面包和一小块干酪,放在一个特定食品柜的特定一格上,留作晚上回来时的晚餐。我清楚地知道,这在我那六七个先令工资里,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我整天都在货行里干活,而整个一个星期,我就得靠这点钱过活,从星期一早晨到星期六晚上,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任何劝告、建议、鼓励、安慰、帮助和支持,这一点,就像我渴望上天堂一样,脑子里记得一清二楚!
我毕竟太年轻、太孩子气、太没有能力了——我怎么能不这样呢?——担负不了自己的全部生活重担,因而早晨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时,看到点心铺门口摆着的半价出售的陈糕点,我往往就忍不住在这上面花掉了本该留着买午餐的钱。这么一来,我就只好不吃午餐了,要不只买个小面包卷或一小块布丁充饥。我记得附近有两家布丁铺,我经常根据自己的财政状况,在这两家之间做出选择。其中一家在离圣马丁教堂不远的一条死胡同里——在教堂后面——现在全都拆迁掉了。这家铺子的布丁里面有小葡萄干,味道颇为特别,可是价钱贵,两便士一块的还没有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卖普通布丁的一家好铺子在河滨街——就在后来经过改建的那一段上。这家卖的布丁块儿大、分量重、松软、颜色灰白、稀稀拉拉地粘着几颗扁扁的大葡萄干。每天在我吃中饭的时间,布丁正好出炉,热烘烘的,我大多数日子都吃这个。每当要吃得正规和丰盛一点时,我就买一根调味极浓的干熏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者从小饭馆里花四便士买一盘炖牛肉,要不就在我们货行对面的一家叫狮子或者狮子什么的老酒馆里,叫一盘面包加干酪和一杯啤酒。有一次,我记得我像夹一本书似的,在腋下夹了一块用报纸包着的面包(是早晨从家里带来的),到德鲁里街[3]附近一家著名的专卖浓汁炖牛肉的牛肉馆里,叫了一“小碟”这种美味就着面包吃。当时,我这样一个小孩,独自一人跑进去吃牛肉,堂倌见了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不过,在我吃着我的午饭时,他一直盯着我看,还叫另一个堂倌也出来看我,他的那副模样,我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我给了他半个便士小费,不过心里希望他不收才好。
我记得,我们有半个小时吃茶点的时间。要是我还有足够的钱,就买半品脱煮好的现成咖啡和一片涂上奶油的面包。要是没有钱时,我通常去弗利特街[4]一家野味店看看,要不有时就一直走到科文特加登[5]市场去细细看看菠萝。我很喜欢在阿戴尔菲[6]一带溜达,因为那是个神秘的地方,到处都是阴暗的拱顶。现在我还如在眼前般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从这样一个拱顶底下出来,来到一家临河的小酒馆门前,酒馆门口有块空地,有几个卸煤的工人正在那儿跳舞。我就在一张长凳上坐了下来,看他们跳舞。我心里一直嘀咕,不知道他们对我有什么想法!
我还是个小孩,个子又这么小,每当我走进一家陌生的小酒馆叫一杯麦酒或黑啤酒,来润一润我带来当午餐的食物时,他们往往不敢卖给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天气很热,我走进一家小酒馆的酒吧间,对店主说:
“你们这儿最好的——真正最好的——麦酒,多少钱一杯?”因为那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我忘了是什么日子了,也许是我的生日吧。
“两便士半,”店主说,“就可以买一杯正宗的斯屯宁牌麦酒。”
“那么,”我说着掏出钱来,“就请给我来一杯正宗的斯屯宁吧,浮头上泡沫要满满的。”
店主脸上带着奇怪的笑容,隔着柜台朝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他没有去放酒,先扭头对着屏风后面,跟他太太说了几句什么。他太太手上拿着针线活儿,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跟她丈夫一起打量起我来。此刻,我们三人仿佛又全都出现在我的面前。店主只穿着衬衣,没穿外衣,靠在柜台的橱窗架上,他太太则从那半截的小门上边朝我看。我呢,有些不知所措地从柜台外面朝他们俩仰望着。他们问了我许多问题,如我叫什么名字,我几岁啦,家住哪里,做什么的,怎么来这儿等等。为了不牵连别人,对这些问题,我恐怕都假造了一些合适的回答。他们给我端来了麦酒,不过我怀疑那并不是正宗的斯屯宁。店主的太太打开那半截小门,俯下身子,把酒钱还给了我,还吻了我一下,一半出于称赏,一半出于同情,不过我相信,这完全出于女性的温情和慈爱。
我相信,对于我的收入有限和生活困难,我并没有不知不觉或出于无心而夸大其词。我认为,不管什么时候,要是昆宁先生给我一先令,我一定会把它花在中饭或茶点上。我知道,我从早做到晚,跟普通的成年人和孩子在一起干活,是个衣衫褴褛的孩子。我记得,我在街上到处游荡,吃不饱,喝不够。我知道,要不是上帝可怜我,单凭我所受到的那点照顾,我很容易变成一个小强盗或小流氓。
虽然如此,我在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也还有点地位。昆宁先生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事情那么忙,做的买卖又这么不正规,他并没有把我跟别的人一样对待,已经很难为他了。除此之外,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说过,我是怎么来这儿的,也从来没有透露过我在这儿心里有多难过。我只是默默地忍受着痛苦,千方百计地忍受着,除了我自己,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究竟受了多少苦,正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这完全超出了我的叙述能力。我把一切痛苦完全都藏在自己的心里,只是埋头干活。打从来到这儿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要是我干活不及别的人,我就不可能不受人轻视和侮辱。没过多久,跟两个孩子中的任何一个比,我至少都一样快捷,一样熟练了。我虽然跟他们已混得很熟,可是我的行为和态度跟他们有所不同,跟他们之间有着不小的距离。他们和那几个成年人,提到我时,总管我叫“小先生”或“小萨福克人”。有一个叫格雷戈里的成年人,是装箱工的头儿,另外还有一个成年人叫蒂普,是个赶车的,老穿着一件红短褂,他们有时候就叫我“大卫”。不过我想,这多半都在我们说体己话时,或者是干活中,我设法给他们消遣,讲一些以前在书里读到过的故事给他们听时(这些故事快要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有一次粉白·土豆起来反对我,对我受到这样的待遇表示不满,但米克·沃克立即就把他给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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