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1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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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马车已经停在院子里,通体光可照人,但是马还没有套上,看情况,
一点也不像要去伦敦的样子。我正在考虑这事,这时巴基斯把我的箱子放在院子里标柱旁的人行道上(他把车赶进院子去掉头),于是,我又想到我的箱子最后该怎么安顿呢;还有我本人,最后该怎么安顿呢。正在这时,有个女人从一个挂着一些家禽和猪肉的凸肚窗里探出头来,问道:
“那位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少爷吗?”
“是的,太太。”我回答说。
“你贵姓?”那个女人问道。
“科波菲尔,太太。”我说。
“那不成,”那女人回答说,“没人为这个名字的客人预付过饭钱。”
“那么是谋得斯通吧,太太?”
“如果你是谋得斯通少爷,”女人说,“那你开始时干吗说另一个姓呀?”
我对那女人解释了其中的原因,她这才摇了摇铃,大声叫道:“威廉!领客人上咖啡室!”立即就有一个侍者,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奔出来接待我。他发现要接待的只有我时,似乎显得大为惊奇。
这是一个长形的大房间,里面挂着几张大地图。要是这些地图真的是外国,而我一个人流落到它们中间,我不知道会不会更感到人地两生。我手里拿着帽子,在最靠近门的一张椅子的角上坐下,自己觉得这样有点失礼;当侍者为我铺上一块台布,往上面放上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侍者给我送来一些排骨和蔬菜。他揭开盖子时这般趾高气扬的样子,我真怕把他给得罪了。不过他后来的举止使我大为放心,他为我在桌旁放了一张椅子,并且很客气地说:“请,六英尺的高个儿[1],来吧!”
我谢了他,在餐桌旁就了座。可是,我发现自己用起刀叉来极不顺手,一点也不灵活,免不了把肉汁也溅到了身上,这都是因为他一直站在我的对面,瞪眼看着我,弄得我每次遇上他的目光,脸就红得要命。他看到我吃第二块排骨时,就说道:
“你还有半品脱麦酒呢,你现在要喝吗?”
我谢过他,说“要喝”。于是他就拿起酒壶,把麦酒斟进一只大玻璃杯,然后迎着亮光举起酒杯,使得它显得很好看。
“哎呀,”他说,“好像很多呢,是不是?”
“的确很多。”我笑着回答说。我发现他这人很有趣,心里很高兴。他眼睛直眨巴,脸上长满粉刺,满头的头发竖着,站在那儿,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迎着亮光举着杯子,看上去态度十分友好。
“昨天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先生,”他说道,“他长得又胖又壮,名叫陶普索耶——你也许认识他吧?”
“不认识,”我说,“我想我不——”
“他穿着马裤,裹着绑腿,戴顶宽边帽,披件灰外套,围着一条有花点子的领巾。”侍者说。
“不认识,”我难为情地说,“我还无缘——”
“他来到这儿,”那侍者看着透过杯子的亮光说,“点了一杯这种麦酒——我劝他别点——可他偏要点——喝了下去,就倒地死了。这酒太陈了,他受不了。本来是不该倒给他喝的。这是真事。”
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禁大吃一惊,于是说,我想我最好还是喝点水吧。
“哦,你要知道,”那侍者依然看着透过杯子的亮光,闭起一只眼睛说,“我们这儿的人可不喜欢点了东西又剩下来。这会让他们生气的。不过,要是你同意,我倒可以代你喝掉。我已经喝惯了,喝惯就没什么了。要是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我想我决不会出事。你要我代喝吗?”
我回答说,要是他认为他喝下去安全的话,那就劳他代我喝下去,不过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千万别喝。当他果真仰起头来一饮而尽时,我得承认,我很害怕,怕看到他会遭到陶普索耶先生的悲惨命运,一头倒在地毯上死去。可是,那酒于他丝毫无害。恰恰相反,我觉得他喝了之后更加精神了。
“我们吃的这是什么呀?”他一面说,一面拿起一把叉子伸进我的盘子,“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哎呀,我的天!”他大叫起来,“我还不知道是排骨呢。嗨,排骨正好是解那种酒毒的好东西!这不是很走运吗?”
于是他一只手抓起一块排骨,一只手抓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大嚼起来,我看着觉得非常有趣。接着他又抓了一块排骨,一个土豆,随后又是一块排骨,一个土豆。吃完以后,他给我端来了一客布丁。他把布丁放在我面前,跟着似乎就沉思默想起来,有一会儿变得心不在焉。
“这饼怎么样?”他如梦方醒似的问道。
“这是布丁。”我回答说。
“布丁!”他叫了起来,“哎呀,我的天,真是布丁!嗨!”他往前走近,看着布丁说,“你说的不会是蛋奶布丁吧?”
“是的,是蛋奶布丁。”
“嗨,是蛋奶布丁,”他拿起一把汤匙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瞧,运气多好!来,小家伙,让我们来比试一下,看谁吃得多。”
侍者当然比我吃得多。他不止一次要我加把劲赢他,可是他用的是汤匙,我用的是茶匙,他吃得快,我吃得慢,他胃口大,我胃口小,打从第一口起,我就远远落后,根本就没有可能赢他。我想,我从没见过,有人吃布丁吃得这么津津有味的。布丁全都吃完后,他还大笑起来,好像那吃布丁的乐趣,依然留在他心中一般。
我发现他这般友好、和气,于是便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张,给佩格蒂写信。他不但立刻就拿来,在我写信的时候,还承他的好意看着我写。等我写完,他问我要去哪儿上学。
我说:“伦敦附近。”我只知道这一点。
“哦,我的天!”他露出一脸丧气的样子说,“我真为你担心。”
“为什么?”我问道。
“唉,天哪!”他摇着头说,“那是所弄断一个孩子肋骨的学校——弄断两根肋骨——他还是个孩子,我得说他还——我问你——你多大啦?大约几岁?”
我告诉他,我八岁多,还不到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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