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371部分在线阅读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子,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地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本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地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得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本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伤口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地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找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摊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地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本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
第十五节 我是神?
狄仁杰看了老兵一眼,老兵就松开那个蓝衣人,背上自己的竹筐隐去了树后,蓝衣人说的有些事情他听到不好。
“神?”老兵在大树后面咕哝了一句,就坐在一块空地上,掏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小口,他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年纪大了,不能再东跑西颠的给家里赚银子,留下来看家也很好,这日子老婆子已经盼了好多年了,眼瞅着儿子成家,生子,变成家里的掌柜,整天不着家,现在也该他跑了。
关中人就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地里刨食,总是不得温饱,现在侯爷来了,很好啊,有情义的人,随他出来的老兵现在谁家不是富户?侯爷是人也好,是神也罢,就是鬼又如何,总归是自己的主子,做家臣的闷头跟着往前走就是。
青砖大瓦房里住着老农,想想都得意,刘栓死了,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小媳妇,小媳妇带着崽,地是种不了了,原以为这日子没法过了,谁知道,府上的管事一大早跑过来,给了她们婆媳一串子钥匙,告诉她,从今天起,街市上的一间卖豆腐的铺子成了她家的,特意带着老婆婆去了县上办了交接,地契,房契交割的清楚,钱管家看着婆媳二人的豆腐买卖上了道,这才收回她们家的地,开春了,不能总荒着不是?
老兵的心思很简单,现在的好日子是侯爷给的,自己享受的没半点顾虑,能还的就这条老命而已,云家的人命值钱,这是侯爷说的,京城里出了名的,就是家里的人太少。就三个男娃,将来怎么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狄仁杰哭笑不得的从树丛里钻出来,什么都没问出来,蓝衣人就知道是一个神给他命令,要他监视自己,至于是谁,是哪路神仙他不知道,睡了一觉起来脑子里就出现了神的命令,要他监视另外一个神。
俺是神仆,祖祖辈辈都是。神一般不来找我俺,找到了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完成任务,如果人活着。任务没完成,下场凄惨,不忍诉说。
话说完了,就只是哀求狄仁杰把自己干掉,这些话说出来就没了活路。因为狄仁杰也是神,所以他才会说,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他都不会吐露一个字。
在这家伙的再三哀求下,狄仁杰还是下了手,虽然杀个人像是积德。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是什么道理?神?自己什么时候成的神?为什么自己不知道?看样子师父也不知道,有神仆可以用?谁是神仆?怎么辨别?一团浆糊。
“杰少爷还是快去书院吧。这里有老夫收拾,一定会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留手尾。”老兵说完就拎着锄头进了树丛,狄仁杰想了一会,就从树枝上取过那只狗熊布偶。穿过树林,去了书院。
来到狗洞边上。吹了一声竹哨,小武就笑靥如花的出现了,先把狗熊接过去,搂在怀里亲昵一阵子,再把自己的小燕子要过去,助力器搭上,很熟练的上好了弦,把一个箭匣装上,随便抖搂两下,感觉一下自己的手感,这才满意的放在一边,糯米糍粑少了两个,很不满意,见狄仁杰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米粉,这就要发怒。
“有人跟踪我,两个,已经被我干掉了。”看见小武有发作的倾向,连忙说正事。
“既然你这样的白痴都有两个人跟踪,那我这样的岂不是会有四个人潜伏在周围?”小武立刻就明白狄仁杰说话的意思。
“你小心些,我抓住他们问话,问出来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他们认为我是神,别竖眉毛,既然我是,你是我师姐,当然也是,按照他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仆可以供我们使用,可惜我们不知道谁是,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小武的眼睛亮的就像午时的太阳,太有趣了,原来自己是神?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小美女就该是洛神一流的神仙才对,等师父回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神仙。
千里之外的云烨也在为这个事情头疼,刘方那里传来的消息证明,这个世上有一群以神魔自居的白痴加自大狂,很不幸,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不是神仙云烨很清楚,那群人是不是神仙云烨也很清楚,谁家神仙会被绳子割断手指,会被迷幻药迷幻的把自己的指头当鸡爪子啃?
中国的神怪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新的补充,而且在日趋完善,最后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以前云烨以为这些东西都是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朴素的信仰,现在看起来,不全是这么回事,是谁能自大到了把自己当神仙供起来?
甩去了这些杂乱的心思,继续陪着李承乾在新城工地视察,这座城市堪称大唐这些年所有新成就的结晶。
玉山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也就是公输家教出来的学生,蝗虫一样的在工地上到处蹦跶,他们搭起了庞大的龙门吊,虽然底座每挪动一回都需要几十匹挽马牵引,但是它的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吊装巨石,搬运建材,几乎可以瞬息而就,单臂的吊架,密密麻麻出现在工地上,尽量的少用木材多用砖石,这是新城的建造宗旨。
为什么大雁塔能够保留到千年以后依然完整无损?就是因为它是砖头建的,而同时期的木头建筑不论多么宏伟,都难逃轰然倒塌的命运。
地压三百里的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前汉的建章宫也毁于战火,即使有少量的建筑保存下来,也难逃白蚁之口。
西方的历史建筑保存下来的就很多,各种石头建造的神庙,各种古堡,有的直接就可以追溯到中古时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石头建造的,云烨建这座没名字的新城,可不打算用上百十年就被投石机呀,大火啊地震啊一类的东西毁坏。拼了命的想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史书上,这是云烨最想做的事情,自己回不去了,那就上名字被后世知晓,免得将来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孤魂野鬼四处流浪。
钢筋水泥,必须用上去,这东西虽然没有石头结实,但是胜在可以减轻大量的劳动量,凿石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工作,先把石头用钎子凿出一个个的洞,然后往里面灌火油,最后点着,等大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泼水,石头就会沿着凿出来的小洞上裂开,变成小块的石头,由石匠一点点的把粗糙的石块凿成带有花纹的条石。
整个工地就是在打人海战术,这时候想要建造大的工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木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云烨有计划地砍伐附近的山林,这里的木头能用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能用部分的废材。
“烨子,你师父在那部《阿房宫赋》里说的好啊,蜀山兀,阿房出,你的这座新城也打算给岳州留下一座濯濯童山么?”李承乾指着工地附近的一座山问云烨。
“怎么可能,我绝对不会像古代齐国为了建造临淄城,把一座山弄成秃子,我是要把这座山彻底的从大地上抹掉,这座山实在是太好了,当初选择在这里建城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这座山,山顶上全是石灰岩,正好用来烧水泥,中间部分是坚硬的花岗岩,正好拿来盖房子,砌城墙,底下的部分将来留给军队,他们在最高处扎营,多好啊,全城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
“至于他们怎么扎营就不关你的事了是不是?下面的石头坚硬的你都没办法,怎么能够让军队去做这件事,到时候被派到这里驻扎的军官会被你活活气死。”
“人心齐,泰山移,军队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凭什么去打仗,一支对这座城池毫无贡献的军队,你怎么指望他去为这座城抛头颅,洒热血?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才会被珍惜,至于其他的,我不会去管。”
李承乾和云烨从山上走下来,对工匠民夫们的工作进度非常的满意,整个城市的地基都在夯制,四个壮汉分成一组,用绳子牵着夯锤喊着号子打夯,只见无数的夯锤上下翻飞,这样的场面不论谁看到了,都会有一股力量从身体里滋生。
“国家把钱花在百姓身上,他们总能给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源,新城一旦建成,就会把长安的生活方式投射到这座城市里来,用不了多久,长安的生活方式就会取代这里长久存在的许多陋习,最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你没打算把这座城交给岳州?”李承乾不由得停下脚步,歪过脑袋奇怪的问?
“几百贯的房子你觉得岳州的土著买得起?”
“你为什么要卖这么贵?我算过了加上所有的成本一所普通房子怎么都不会超过五十贯钱,也就是五十枚银币。”
“你都算了什么?我借了好多钱不用算利息啊,我一个堂堂侯爷被弄到穷乡僻壤,一待就是三年,不还用算工钱啊?书院为这座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智慧不用算钱啊?如果在长安,我会把价钱再翻两个跟头!”
第十六节 流民入城疏
落后地区需要的不仅是钱财,还需要大量的思想冲击,多年以来固有的思维早就把他们的思想牢牢地禁锢在这片土地之上,大唐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就活不下去,这不是云烨在故意夸大事实,事实就是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一辈子走不出家门两百里这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两百里说多了,老婆婆一辈子住在原上,没吃过鱼,现在搬到了湖边,每天吃鱼,已经快把婆婆弄疯了,搞不明白肉里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刺,吃一天饭,卡七八回嗓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只能每天吃白饭,浇肉汤,看着别人吃鱼,自己泪流满面。
指望这样的人去新城购买房子?她会把猪养在后院,鸡养在前院,如果栓头水牛,这日子就美满了,光屁股娃满街乱窜,黄狗随意地在大街上繁衍后代,敲一棒子就鸡飞狗跳墙?
李承乾被云烨连珠炮似的问话,问得满头大汗,自己的子民什么德行他很清楚,云烨说的这些很有可能实现,无奈地说:“你不可能把每座城池都弄得和书院一样干净,你有洁癖,小恪有洁癖,农家生活不可能一尘不染。”
“如果是小城市,我当然不会苛求,光屁股娃也没有妨碍谁,可是新城是有大用处的,它还有教化的功能,一座整洁,有秩序的城池,谁都想住在这里,薛万彻把自己的私房钱都交给了我,希望我在新城给他以前的贴身丫鬟母子找一份好产业,利润我都算好了。这样的人呢,长安多得是。”
大城市里的人一般都有一点傲气,只要适当的引导这股子傲气,让它形成风气,就会很快的改变这里的习气。看到那个肚子很大的人了没有?知道是怎么染病的?他肚子里全是虫子,谁都不敢靠近他,说是中了蛊毒。没错,就是有一种小虫子跑进了肚子里了,名字叫血吸虫,染病的原因不是有人在害他,而是他自己喝了不干净的水,光着脚站在脏水里才得的病,这个病很难治,非常的难治。
关庭珑如今就在不断地给这里的百姓讲述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结果,不太好。明明是已经被证实的好办法。偏偏行不通。
一个城市的硬实力就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军队的防卫能力。城墙的高大与否,人数的多寡。还有一种隐形的实力也很重要,现在朝廷里的人没人注意,比如政务的开明与否,城市的繁华程度,教化的进程。都是一个城市的实力。
“有一句话叫做久处鲍鱼之肆,久也不闻其臭,长居芝兰之室,长也不闻其香,在长安这个芝兰之室待久了的人,突然进入新城这个鲍鱼之肆,他们要是不立刻远遁三千里,你来问我。”
李承乾的脸顿时就黑了,怒冲冲地问:“都是一样的百姓,从土地里刨食的苦哈哈,谁有工夫和你一样,一天换两身衣裳,洗一遍澡,吃个饭洗八遍手,去趟茅厕,回来恨不得把手剁掉,不许你看不起大唐的百姓,他们都是好样的,你是刺史,这些都应该是你分内的事情,一大群黑了心的财主,把长安瓜分完,现在又来瓜分新城,不行,原住民必须进城,弄脏了城市你想办法,害了病你去给他们治,光屁股娃你去给他们找衣衫。”
“岳州的刺史是你啊,官员是要来干什么的?不是让你给财主们寻找发财的地方的,是要你把所有的人都变得有衣穿,有饭吃,收起你的小心思,说了一大堆,唯一的目的就是发财,就没有看到这些人过的什么日子,赚钱赚疯了,真的不在乎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