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90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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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版的有关19世纪中俄关系的书籍,着重研究的是瑷珲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谈判。对于中俄贸易,特别是新疆的中俄贸易。以及对固勒扎条约背景的研究则很不够。苏联著作主要是试图开脱它侵占清朝领土的罪责。中国著作则针锋相对地予以谴责。甚至对这个题目,持任何一方观点的人都没有发表过分析深刻的论著。我们期待着全面了解俄国政府内部关于黑龙江问题的意见和穆拉维约夫按照官方训令行事的程度。我们还希望了解北京怎么会容忍事态发展到让俄国侵吞领土的地步,清政府对满洲东北部的了解或关注的程度有多大,以及丧失领土在中国产生了什么反应。(政府对此是如何解释的?谁关心过此事?)
对英语读者来说,克拉布的《中国和俄国的“大赌博”》一书是研究整个中俄关系的最好著作。对1858—1860年间的谈判论述最充分的是奎斯特德的《1857—1860年俄国在东亚的扩张》。徐中约的《中国进入国际家庭》一书也很有价值。更早一些时候论述俄国合并黑龙江的优秀著作是拉文斯坦的《俄国人在黑龙江》。论述19世纪的中俄关系而以18世纪为背景的有法乌斯特的《1727—1805年俄国对华贸易及其背景》。
苏联的最重要著作是斯拉德科夫斯基的《1917年以前俄国各族人民同中国的商业经济关系史》和纳罗契尼茨基的《1860—1895年资本主义列强在远东的殖民政策》。巴尔苏科夫的《穆拉维约夫-阿穆尔斯基伯爵》一书仍旧是研究俄国在黑龙江活动的必要资料。对于研究总的俄国对外政策来说,《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俄国对外政策》是一大贡献。《俄国东方学史概论》丛书,提供了关于俄国汉学、蒙古学及有关学科的发展的有见识的资料。
中国关于1800—1862年中俄关系的学术成绩粲然可观,但是大半都着重谈领土丧失问题,而且对俄国扩张行为的评论过分简单。对俄国行为的大部分论述无非反映了他们的认识,即俄国人需要一个不冻港口,以及他们在中近东受到了挫折;例如,陈登元的《中俄关系述略》和曾志陵的《中东路交涉史》即是如此。陈复光的《有清一代之中俄关系》一书对中俄关系有较深刻的认识,它还使用了俄文材料。
最好的一本书是赵中孚的出色的研究著作《清季中俄东三省界务交涉》。
关于包括蒙古和新疆边界在内的整个中俄领土问题,研究最全面的是程发轫的《中俄国界图考》(1970年增订版)。此书由于为清帝国提出过分要求,对清朝的藩属的涵义作了误解,从而损害了它自己的论据。此书和第20页相对的那张地图颇引人注目,它把浩罕、布哈拉、阿富汗、尼泊尔、不丹和缅甸都划入清朝版图。虽然如此,但此书资料丰富,如果审慎地使用,还是有所帮助的。在《中俄交界详图》一书中可以看到极其出色但尚欠细致的地图。
上述赵中孚、克拉布、奎斯特德、斯拉德科夫斯基等人的著作以及徐中约的《伊犁危机》中,都附有不同文字的参考书目,包括一些日文著作。主要的原始文献汇集有《清代筹办夷务始末》、《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和《四国新档》(第三卷)。
第八章 清朝的亚洲腹地(已见上文,兹不赘)
第九章 清代的中兴
研究清朝中兴,在书目和概念方面仍然要以芮玛丽的《同治中兴》一书作为起点。至少对同治时期(1862—1874年)来说,芮玛丽不仅仅钻研了《大清历朝实录》,而且还钻研了许多呈给皇帝的奏折汇编,更不用说许许多多次要的中文著作了。但是清代文献性质是如此芜杂,数量是如此庞大,以致一部描述有清一代的全面著作不可避免地会遗漏某些资料。此书较为重要的遗漏是现已发表的曾国藩和胡林翼之间的机密通信;另一些重要遗漏是已公布的地方大员的“批牍”部分,包括像曾国藩、胡林翼等督抚对地方官(府县官员和地方统领)的呈文的“批答”。根据留存的江苏巡抚1868—1870年文件中内容广泛的“批牍”,奥斯科在1975年后期完成了《丁日昌在同治中兴时期的江苏》这篇优秀的耶鲁大学博士论文;此文研究了芮玛丽所研究的一个课题,即衙门胥吏的行为方式未起变化,他们仍在收税和处理诉讼方面起重要作用。
自从《同治中兴》发表以来,北京史学家公布了他们的文献汇集,其中有些文件选自未转移到台北的故宫档案和军机处档案(虽然清代历朝的大部分极珍贵的文献现在在台北,但是同治时期的大批文件仍留在北京)。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已经系统出版它所保管的总理衙门档案。许多官员和学者的集子目前已在台湾重印,迄今尚不易得到的许多地方志也在台湾印行。虽然芮玛丽未见过的资料中只有一部分现在得到了研究,但所做的新探讨已足以引起争论和提出对这一时期的新观点。
迈克尔在他给斯佩克脱的《李鸿章和淮军》一书所作的导言中论证说:“没有什么真正的‘同治中兴’,因为地方政权一旦建立,就得继续下去。”但是芮玛丽在评论斯佩克脱的这本书时(载《亚洲研究杂志》1966年2月号)指出:斯佩克脱先生本人好像在书中半途改变了他的看法,他在书中第171页上声称,地方利益和帝国有利益之间的冲突“在李鸿章身上(更不要说曾国藩)也许部分地被弄得模糊不清了,因为在他行使的中央职能和地方职能之间不可能划出一条清楚的界限”。此后的论著有李国祁(论刘坤一在江西)、阿谢德(论1875年之后的几任四川总督)和贝斯(论1884—1889年期间张之洞在广东)等人的文章,已经证实了芮玛丽有关中央继续拥有大权的论点。晚清督抚们的所作所为与清初的“三藩”很不一样。皇帝在19世纪后期任免官吏的权力,像鸦片战争前的年代一样,事实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魏秀梅的统计学分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3年)表明,整个光绪年间98.6%的巡抚和82.4%的总督在一省供职均不超过六年。
论述督抚以下人事政策问题的专著有两部,它们都强调同治时期官员们日益使用“幕友”的重要性,这就是弗尔索姆的《晚清时期的“幕府”制度》和波特的《曾国藩的私人官僚班子》。弗尔索姆使用“幕府”一词来概括全部朝廷许可的和半正式的办事处局(像厘金局、制造局,甚至勇营),从而把“幕府”这个特定的词变成了一个隐喻。但是像斯佩克脱一样,弗尔索姆也指出像曾国藩等高级官员和被他们引进半正式的政府处局的那些人之间的私人感情具有重要意义。但波特的著作论证说,尽管有这种“儒家”式的关系,但湘军及其许多所属单位很重视专长,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走上了“专业化”的道路。在曾国藩这位钦命统帅的推动下,内战的危机迫使清廷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行政合理化的改革,这个行动足以促使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自强运动”发展起来。这两部书使我们目前对曾国藩和李鸿章的认识大为增加,尽管像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和左宗棠这些人物的经历仍然有待于充分地评价。
芮玛丽关于清代中兴的论点遇到了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敌人》)和波拉切克(《同治中兴时期的苏州》)的最强烈的挑战。库恩的卓越的研究著作,不仅阐明了规模甚小的地方防卫力量在与太平军战争中所起的作用,而且也指出了在1864年后地方名流在县以下的地方可能加强了治安和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权力。这个重要假设必然会促进学者去探讨光绪时期的浩瀚的史料,以研究各省的帝国新型军队在面临动乱时的部署和官员们试图恢复“团练”的经验,例如在1891年长江流域普遍发生反基督教骚乱时期的这类情况就应该研究。
波拉切克甚至更加确信,清朝在19世纪60年代的胜利,只是导致绅士势力超过官僚(包括基层官僚在内)。此外,他对甚至战后恢复时期实行的儒家经世之道的吏治也有怀疑。他从一篇研究农村佃户困境的优秀著作《租核》中得到了重要论据,此书是陶煦在1876年和1884年间写成的;陶煦是江苏的一个文人,他批评冯桂芬只是半心半意地支持减租,虽然后者1863年在江苏东部为减赋作了很大努力。(《租核》一书首次发表于1895年,1927年由其子重印,后被铃木智夫复印而成为他1967年的一篇文章的附录)。这份有价值的史料连同村松祐次所编的论述江南地主租栈业的一本论文集(1970年)一起,现在值得引起研究同治时期学者们的注意,也应引起研究儒家经世之道的所有学者的注意。因为我们必须做出抉择,要么接受,要么以某种形式修正波拉切克的这个论点:佃户的人数在中国许多地区比勉强能自给的农村小土地所有主人数更多,从他们的立场来看,即使绅士和官吏中最想改革的人实际上也是虚伪而贪婪的,因为这些人并不关心众多老百姓的疾苦。
第十章 自强运动:寻求西方的技术
要研究被称之为“自强”(或称之为“洋务”)运动的政策和方略,奏议和谕旨仍然是基本史料。可是,虽然我们从八卷本的文献汇编《洋务运动》(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能看到一些情况,但在为一些官员身后出版的文集中所收的半私人信件也能透露出更多的内情。这部八卷本的汇编还有另外四类:(1)杂文,例如从薛福成或郑观应谈改革问题的文章中抽出的章节;(2)杂记,例如在王韬的几篇上海随笔中抽出的关于江南制造局的简述;(3)传记,像官僚买办徐润的自传;(4)日记,如翁同龢(清帝的老师,在京畿追求权势)的极其有价值的日记,它们对了解直到1898年年中为止的北京政治是不可缺少的。
总理衙门制定政策的问题,特别反映在两位通商大臣和其他以督抚为一方同总理衙门为另一方的来往文件(附有下属官员的文件)中。这个问题现在可以利用九卷精装本或者十七卷平装本的《海防档》(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进行研究。这部资料集有时收有总署大臣们坦率直陈的半私人信件,可以用来和督抚们的私人信件(如李鸿章给丁日昌的信)相对照,进而推断他们向清帝上疏时的动机。《海防档》中涉及实施各种不同革新计划的材料,可以和中国及西方的个人或报刊上的记述合起来读:例如,包耳格所著马格里的传记中保存的马氏的信件,或者在《北华捷报》或《申报》上发表的有关机器制造局和学校的报道,均可读。
关于西方报刊的资料,可参看弗兰克·金和克拉克合编的《1822—1911年中国沿海报纸研究指南》。关于赫德及其下属海关税务司的作用,可见费正清等编的《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涉及中国外交关系的几部分海关档案,都已译成中文并在中国大陆出版,书名为《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北京的几个历史学家(如邵循正)为了研究“自强运动”,使用过这些档案中的一些资料。孙毓棠编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年》是一部很出色的综合性资料,它把有关资料都收集在一起(其中包括他为此书所翻译的西文材料),可惜它不大使用档案材料和清代官员的通信。
因为我们在第十章仅仅阐述“自强运动”的一个方面,即主要为“军事”
目的而去寻求西方技术的方面。所以下面提到的只是有关这个缩小了的论题的重要著作。
研究中国近代史的老一辈史学家主张“自强运动”是出于爱国主义,例如蒋廷黻关于“中国与欧洲的扩张”的主旨即是如此。但甚至蒋博士和与他具有同样思想的学者们对李鸿章也并不宽恕,认为他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特别是认为他对中日战争的失败负有责任。牟安世的内容广博的著作《洋务运动》则把“洋务运动”放入了毛主义的史学框框,认为它是“封建官僚”向西方帝国主义屈膝投降。在19世纪60年代建立兵工厂和造船厂被看作是旨在镇压国内起义,是盗窃国库的手段。此外,由于容许赫德干预中国事务及助长经济帝国主义(特别是西方军火商的操纵)和文化帝国主义(包括教会的宣扬西方科学技术知识的出版物),像李鸿章这样的人就被视为卖国贼了(北京史学家研究“洋务运动”的文章有33篇,书有10部,请看林要三1966年发表的一篇史学论文)。K.H.金在《日本人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观察》一书中指出,许多研究中国史的日本学者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就已经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来论述这次运动了。
日本的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市古宙三在他1960年发表的一篇重要文章中认为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在清朝衰亡时期是致力于保护“绅士地方利益”的保守势力。尽管如此,市古还是相信李鸿章、左宗棠等人是关心公职的,虽然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更重要的政治实体仍然是天朝,而不是民族—国家。波多野善大在他论述李鸿章的文章(1961年)中,同样相信这个政治家不断进行“军事”改革,主要的目的是反对日本对清朝属国朝鲜的侵略。美国史学家们也把李鸿章的改革动机当作一个争论的问题。斯佩克脱在《李鸿章和淮军》一书中说:“当李鸿章谈论自强时,他所讨论的是一般原则;当他投身于自强运动时,他是在加强他本人的势力。”(第153页)但是弗尔索姆认为,李鸿章虽然小心翼翼地维护他的个人权力,但同时必须把他看成一位爱国者。弗尔索姆认为,李鸿章甚至用私人财富去争取北京的支持,也用这些财富来供养不在正式文官或绿营军编制中的大批部属。(这个假设现在已被李鸿章给潘鼎新的机密信件中的话所证实;这些信件是在上海发现的,已于1960年公布。)由此弗尔索姆先生得出结论说:“曾国藩在权力面前退缩,李鸿章则是伸手要权力;曾国藩力求保卫儒家文化,李鸿章则是力图保全中国。”(《晚清时期的“幕府”制度》,第190页。)
此后一些著作研究了与李鸿章有共同观点的另外几个官员,认为“儒家爱国主义”之说并非谬论。吕实强1972年论述江苏巡抚丁日昌的专著指出,自从1864年丁日昌署理上海道台以来,他就致力于实现一个广义的“自强运动”,使它甚至包括国内的行政改革。王家俭1973年论述文祥的文章,也同样证明这位清朝大臣确信(这信念形成于1864—1866年),学习造轮船甚至建设铁路,是复兴中国之所需。“儒家的爱国主义”概念在庞百腾1973年论述沈葆桢拆毁最初由外国商人在违反条约规定情况下修建的吴淞铁路的文章中被详加发挥。
为什么“自强运动”所办的事业那么少,而往往又被批准得那样慢呢?为什么已兴办的项目没有办得差强人意一些呢?“毛病出在何处?”托马斯·肯尼迪的一篇史学史文章《根据最近著作试析自强运动》(载《清史问题》1974年11月号)从这个角度对中国早期现代化进行了再考察;此文特别提及李国祁、吕实强和王尔敏的著作。此外,肯尼迪还指出了学者们中间存在着一种倾向,即超出了自强运动的成败问题的范围,而去研究“自强运动时期各种演变和发展倾向,力图把这些倾向和后来20世纪的发展联系起来”。
自强运动举办的事业没有实效,而且所做之事甚少,这仍然是历史事实,并且由于在对外战争中可耻地失败,这些事实在维新和革命声中就显得更突出了。要进一步分析中国吸取西方力量的秘密为什么出师就不利,下述著作提供了良好的开端:(1)论慈禧朝廷中派系政争的有吴相湘的书(1961年)、伊斯特门的文章(1965年)以及李宗桐和刘凤翰所写的李鸿藻传记(1969年);(2)论造船厂和制造局的有张玉法的文章(1971年)和托马斯·肯尼迪的两篇文章(1971年与1974年);(3)论水师和陆军训练计划无效能的有罗林森的书(1967年)、王尔敏的《淮军志》(1967年)中的有关章节,以及史密斯在《近代亚洲研究》(1976年)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4)论负责沿海防务而对西方革新持漠然态度的地方官的有李国祁论刘坤一的第二篇文章(1975年);(5)论为引进科学技术而开办培训学校的,有毕乃德的权威性专著(1961年)以及贝奈特关于傅兰雅传记性文献书目的研究著作(1967年)。(关于“自强运动”之经济问题的著述,见本书下一卷的书目介绍。)
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基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
论述19世纪在中国的基督教布道会的书籍数量很多。可是,这类著作的绝大部分是传教士们自己写的,所以不难理解,其总的观点就是传教士们所持的观点。只是在最近的几十年学者们才开始使用中文资料,并从中国史的角度认真考察基督教的传教会。这一节书目介绍的主旨在于评述这个新的研究领域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
就用英、法和德文写的主要书目和研究指南来说,最合适的工作起点是参看卢茨所编《基督教在华的传教》一书中有注释的“对辅助读物的几点意见”。此书未收录两篇有价值的作品,一本是马钱特编的《英伦三岛派往中国的新教差会档案与记事索引,1796—1914年》,另一本是怀利编的《基督教新教传教士纪念华人的回忆录:附他们的出版物与讣告一览》。怀利的著作收录了新教在清帝国最初60年活动时期传教士的中、西文出版物,并对之作了概述。论述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间三百多起冲突(教案)的中文文献全部收在吴盛德和陈增辉合编的《教案史料编目》一书中。
尽管赖德烈的《基督教在华传教史》从出版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但它仍是全面概述传教事业的最出色的西文著作。赖德烈是从写传教史这一有利地位出发来探讨他的论题,他没有使用中文资料。此外,他的新教的偏见也表现在许多地方。虽然如此,他的论述有充分的史料根据。而且总的来看是非常客观的,有一部规模类似的日文著作(虽然仅以清朝为限)为佐伯好郎的《清朝基督教研究》。长期以来,人们期望中国方面能写出一部综述基督教传教事业的著作来。
由非当事人对19世纪中国的新、旧教传教运动进行的认真研究,现在刚处于开始阶段。魏景星的《1842—1856年法国在中国的传教政策》一书,探讨了整个条约时期,并且广泛使用了中国官方文献以及法国政府和天主教会的档案。有两篇短的著作对新教传教主张的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这就是米勒的《目的和手段:传教士在19世纪中国为武力作的辩解》(载费正清编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和福赛思的《驻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团体(1895—1905)》。近年来对新教事业的研究主要是考察一些著名传教士的生活和经历。这方面的几个例子可参看《中国论文集》。大部头的研究著作有古利克的《伯驾与中国的开放》以及小海亚特的《19世纪山东东部的三个美国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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