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88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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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曾国藩指挥剿捻战争的17个月中,他还被认为对清廷的胜利贡献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即实施封锁的战略。他在1865年7月提议,他最精锐的部队不应追击捻军,而应守住四个关键基地,即安徽的临淮、江苏的徐州、山东的济宁和河南的周家口。一年后,即在1866年7月,曾国藩进一步提出要选择一些航道作为自然屏障,来限制叛乱者的活动。最早论述“画河圈地”的人可能是一度当过曾国藩幕僚的赵烈文,他把李鸿章最后战胜捻军的原因归之于曾国藩的战略,而罗尔纲等人是赞同这种意见的。[119]但这种说法把问题搞乱了。因为曾国藩的河流封锁战略是利用军队以及河流、河坝和运河来阻止捻军进入重要的、但防守薄弱的地区,而李鸿章后来在1867—1868年实施的战略可以用他自己所说的“觅地兜围”这个词来描述则更为恰当。他更多地利用骑兵和大炮来包围捻军,同时依靠河流和运河来阻止他们的逃窜。
曾国藩从江苏徐州派军守卫4个省的13个府,它们是通向直隶省和北京的必经之地。捻军骑兵这时依靠自己的机动性更甚于依靠民众的支持,这是因为清廷在华北部署了新的地方军队,民众起义的次数少得多了。因此,剿捻战争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捻军的运动速度和巧妙的战术与清军——特别是淮军——拥有现代武器的对应优势两者的较量。曾国藩估计捻军骑兵每日能驰骋150里。在1866年6月,他注意到捻军仍缺乏火药武器。他自我安慰道,“枪炮伤人较多,究非捻匪所可及”。
曾国藩认为,捻军强烈地希望进入繁荣的山东沿海区。赖文光认为太平军的最大失策是攻打上海,破坏了他们与外国人达成的和平协议。也许赖文光在1866—1867年希望与西方人友好接触并在芝罘取得他们的武器。1866年5月捻军企图进入山东,但被刘铭传击退,捻军的骑兵遭到了他麾下的主要炮手毕乃尔(法国人,此时改隶清朝并当了总兵)的炮击。曾国藩建议沿运河建造河堤和设置木制障碍,并在一些地方挖深河道,使捻军不能越过。他在7月间把大本营移至河南的周家口后,提议要河南也设置河防。军队要守卫两条实际上连接的河道(颍河和贾鲁河),它们组成了一条从淮河几乎直达黄河的航线。他希望切断捻军进入东部平原的途径,使剿捻更加有力。
曾国藩的战略计划迅速被北京批准,但它不到两个月就落了空;同时也说明他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9月24日,全部捻军在三个最高头目张宗禹、任柱和赖文光的率领下越过开封以南单薄的障碍,迅速东移,进入山东。10月1日曾国藩提出让在南京的代理总督李鸿章暂驻徐州,以便激励山东的淮军将领更加努力作战。他认识到,李鸿章与刘铭传等真正的军人打交道,能比自己更见成效。他还提出,要让1866年3月以来任湖北巡抚的兄弟曾国荃在河南的战事中担任更重要的职务。他在致李鸿章的机密信中说:“贼匪之日集日多,愈击愈悍。穷民圩破,从之如归,则流寇之祸殆不知其所终极。”这使人想起了明朝的灭亡。曾国藩的战略已经失败,他只能再使用他那旧的和经过试验的办法。由于有清帝的支持,他能扶植他信任的人,特别是李鸿章和他自己的弟弟曾国荃。[120]
在这关键时刻,淮军将领刘铭传和潘鼎新兼用骑兵和大炮,把捻军拒于山东之外,并在因小说《水浒传》闻名的匪巢梁山训练使用英制的大炮。捻军战败后,其首领在10月20日至23日作出了极为重要的决定。赖文光和其他头目打算重返山东,张宗禹及其部下将向西经河南直奔陕西,这样就分成了东西两支人马。张宗禹之所以启程前往陕西,是因为那里的东干回民之乱还在继续,他希望找到一个新根据地。[121]
赖文光和自封为“鲁王”的捻军首领任柱12月再次被逐出山东,并于1867年1月侵入湖北。也许他们想仿效明末的叛乱者而进入四川。但是,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对骑兵的依赖就把他们拴在平原上了。他们打算渡过汉水,但在2月份遭到惨败,于是在湖北放弃了他们的计划而后撤,6月份却又成功地突入运河以东的山东省。[122]
同时,1866年12月7日,清帝因曾国藩健康不佳接受了他的辞呈,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大臣。李鸿章担任新统帅后,采用了在江苏建立的财政制度,[123]并且使用了现代武器和总数达4900人的骑兵(大部分来自察哈尔和满洲)。亚洲腹地骑兵和欧洲武器的结合,使流寇感到有压力了。
山东的东捻在6月30日抵达芝罘附近,北京为之震惊。地方官请外国人援助,于是200名英、法海军陆战队应邀准备保卫这一商埠。美国驻芝罘的领事发现捻军仍是一支有纪律的部队:“他们并不杀伤人,除非遭到抵抗。”赖文光显然取得少数外国人的援助并拥有少量滑膛枪,但仅此而已。[124]
就李鸿章而言,在豫、皖两省巡抚所派官兵的紧密合作下,在运河设置了外围封锁线。在山东巡抚丁宝桢的勉强帮助下,又企图在胶莱河上设置内层封锁。当丁宝桢的一个将领守卫的那部分胶莱河失守时,李、丁二人都受到严厉指责。但叛乱者被迫退入苏北,并于11月份在那里再次战败。捻军不断企图突破运河的封锁,但都未能得逞。最后,任柱手下的一名“营将”受李鸿章重赏的诱惑而暗害了任柱。12月,捻军残部在离山东北部沿海不远的河被彻底打败。赖文光逃到江苏扬州,在1868年1月被俘和处死,他至死骄顽不悟。[125]
随着迟早总要代替地方民团的省级军队的成长,帝国在各地方上的统治同时得到恢复。改编山东省一级军队时,湘军的训练方式造就了一支新省军,总数约两万人,尚未包括1500名满洲骑兵。[126]这些扩充的省军开始剥夺地方团练经理自行征收费用的权力。早在1864年1月1日朝廷就下令规定,在山东、河南和直隶三省,只有那些“官为经理”的民团才准许继续存在。按照清帝批准的这一制度,1866—1867年在沿运河的山东省各城市成立了许多“团营”。“团长”可由绅士担任,但应听命于省级将领并由地方经管官员发饷,同时地方官员又设法通过其基层官僚机器来恢复税制。[127]
东捻在山东正被歼灭时,西捻却远在陕西。1867年1月在西安附近,张宗禹狠狠地打败了陕西巡抚的部队,4月份又会同东干回民攻打西安。但新任陕甘总督左宗棠宣布了他对付捻军的先捻后回、先陕后甘的策略。10月,捻军被迫向北撤往高原,到11月中旬,甚至已撤至比现在的延安更远的地方。12月,张宗禹率领1.7万军队(大部分为骑兵)渡过了黄河的冰冻区而进入山西。[128]到1868年1月初,他进入河南北部,1月17日又到了直隶省境内。2月3日,即张宗禹离开陕北后的七个星期,他已经逼近离北京约80英里的直隶省府保定。
清帝这时动员了京畿的精锐部队;他赏罚兼施,以此来激励邻近诸省的军队。由醇亲王率领并已扩充到近两万人的神机营留守京都。其他部队被动员进击,而新成立的山东军以及在1866年改编的勇营——豫军,迫使捻军再向南后撤。[129]由于有被困在西面的太行山和东南的黄河之间的危险,张宗禹率全军向东北突围,在4月进入山东。
张宗禹渡过运河的行动是致命的,因为这可使官军再一次利用南面的黄河、西面的运河和东面的大海来实施封锁的战略。5月16日,李鸿章奉命限期一个月消灭捻军,否则将受惩办。5月21日,他与追击捻军来到直隶并在那里全面指挥数省军队的左宗棠会面,商定了进行“长围”的战略。这战略旨在保卫从天津至黄河约400英里的运河,它需要10万多名军队才能进行守卫。但李鸿章自己的军队连同山东和河南两支军队只能凑集约8万人,因此只能在两岸建立“长墙”。李鸿章和左宗棠二人都看到民众对官军怀有敌意,用军队强逼百姓来营造长墙会引起灾难。李鸿章除了命军队造墙外,还想出了“民捐民办”的制度。绅士们得到了钦赐封号的诺言,平民则获准免税。由于依靠“民力”,运河以西的直隶部分长墙在6月初完成,山东省的部分则在6月份稍后时竣工。[130]这时淮军迫使从直隶撤出的全部捻军进入山东北部的包围圈。7月,张宗禹遭惨败,大批捻军这时响应了李鸿章投诚的号召。8月16日,张宗禹跳入徒骇河失踪。捻军运动至此全部被镇压下去了。
对中兴的透视
自从太平军在湖北首次遭到挫折直至1868年的14年中,人们不但看到了王朝幸存下来,还看到了清朝政体的主要特征也恢复原状。由于一位现代史学家的才能,“中兴”一词取得了适合这一时期的更确凿的意义。芮玛丽在论及“中兴”时说:“不但一个王朝,而且一个文明看来已经崩溃了,但由于19世纪60年代的一些杰出人物的非凡努力,它们终于死里求生,再延续了60年。这就是同治中兴。”[131]
今天一些对旧中国不很同情的学者可能没有芮玛丽的那种热情,或者可能提问:这些政治家究竟杰出在哪里?但是作为时代骄子的曾国藩、李鸿章及其同僚等前人确实成功地镇压了叛乱,恢复了王朝的地位,甚至重新振兴了王朝的治国精神,这可以说是事实俱在。他们建立起来的勇营肯定不属于清朝的旧军制,这时却可以与旗兵和绿营军相匹敌。但勇营仍是清帝批准建立的,同样忠君,并且这时成了王朝安全的屏障。在这一实力基础上,清帝仍继续利用由于长期公认的正统地位而产生的有利条件:即他是文化和道德方面的仲裁人,有权封赐功名,批准奖赏,敕建纪念碑和祠庙;他也是任命下至知县一级官僚的唯一权威。尽管作了某些必要的调整,固有的制度仍继续存在。
宋代的理学继续得到慈禧太后的支持,原因之一是把它作为抗衡实用主义的恭亲王力量的手段,另一个原因是用它来延续国家与文化的实质,这种实质正是清朝统治阶级领导成就的标志。从太平天国叛乱的爆发直至捻军战争终结的18年中,北京的会试及乡试一次也没有停办过。此外,有三年在全国范围安排了恩科会试和乡试。在叛乱盛行地区的乡试当然被迫中断了,只有在山西省,这些名义上三年一次的考试才未受影响。湖北省推迟过1次,四川、河南和山东推迟过2次,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和陕西3次,湖南和江南4次,广西5次,贵州和云南6次。但一有可能,就计划和举行专门的补考。在湖南,早在1857年初就举行补考。按规定应在南京举行的江苏、安徽两省补考于1859年在杭州举办,那时帝国的胜利还相当渺茫。[132]由于乡试功名最后能使人获得官职,这些及时举办的补考使士子们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倒向清朝。不但考试尽可能按期进行,到1870年几乎所有中断的考试都已补齐。
可是在此期间,大部分官员的质量下降了。清王朝沿用前几代皇帝的旧例,不但照常捐卖监生功名和一些官衔职称,而且捐卖实授官职,甚至也卖知县职位。巡抚们仅就“军功”也已经在推荐候补人了。在全帝国将近1290个县中约有512个县的地方志材料表明,1850年以后,捐纳的知县大致增加了一倍,其数相当可观。[133]
实际上,许多成为知县的低级生员,如果功名资格不与捐纳相结合,无疑是当不成的;当然,有些甚至没有生员功名而有才能的文人也是通过捐官发迹的。但大部分捐纳知县的候选人被认为是城市商人,他们企图通过浮收和其他盘剥形式来捞钱。[134]这样的弊病由于所有知县的任期越来越短而更加严重了,他们的任期甚至比知府和其他高级官员的任期更短。
知县的任期短暂只能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进一步腐化。因为同治时期所恢复的制度中,有一项就是恢复基层官僚机器的决定性作用。1868—1870年任江苏巡抚和为人非常谨慎的丁日昌认为,衙门胥吏的权力正在扩大。胥吏的人数不但比知县及其私人幕僚和仆役要多,而且更了解条例和地方情况;他们之所以有权主要是任期比其上级更长。他说县令任期最多四五年,短则二三年,而胥吏的子孙则是世操此业。丁日昌在1868年的奏折中说,江苏的胥吏“空缺”可由在职者出售,代价高达1万两,此数比捐纳知县的代价更高。[135]洪亮吉(1746—1809年)曾经估计,在18世纪一个县有胥吏200—1000名,人数视县之大小而定。而1862年的进士、山东人游百川御史估计,捻军以后的时期,大县有胥吏两三千名,小县至少三四百名。此外,胥吏与差役相勾结,后者走乡串村与地保(地方)联系。19世纪初,浙江省的一些县已有差役一千五六百名,而山东的一个大县至少有1000名。1851年,咸丰帝在一名御史的奏折上批注道:“直隶、河南等省白役,一州一县何至盈千累百之多?”
1870年以后时期的材料说明,一个村的一件杀人案要出动一二百名差役去陪同进行调查的胥吏。还必须招待就餐和致酬。[136]大部分知县不得不依靠这批下属取得收支平衡和在一两年内积累一笔资产。这样,成为这一世纪中期叛乱主要原因的地方政府陋习,显然在这场大破坏中被保存了下来。
县以下的事务,仍然是不学无术的吏役为了攫取权势而与地方的名门大族不是勾结,就是倾轧。但北京的确设法使省一级的官员主要由取得高级功名的文人来担任,因为这些人对王朝的支持更为坚定。现有的最完整的统计材料表明,[137]在同治时期,65.9%的知府取得高级功名——贡生或贡生以上;此外,任期三年以上的知府的这种百分比要比知县的百分比大。
在督抚一级的领导层,清帝已经表现了灵活性。一般说来,清帝同意吏部的意见,即有“军功”的人如担任高级省职,仍需要相应的学术资格。但到19世纪60年代为止,北京除了允许破格外,别无其他选择。典型的巡抚是一名文官,他能成功地驾驭军人和征收厘金税,此外,他通过某种考试还可能担任过省内的按察使或布政使,这通常是担任巡抚之职的垫脚石。[138]湘军将领成为巡抚的人中有左宗棠、唐训方(都是举人);刘长佑、曾国荃和李瀚章(都通过考试成为贡生);刘蓉和刘坤一(都只是生员)。太平军战败后,勇营将领担任高级文官的人较少。淮军将领中有少数功名获得者,其中只有三人在19世纪60年代成为按察使或布政使,他们是刘秉璋(进士和翰林)、潘鼎新(举人)和张树声(生员)。随着剿捻战争的结束,北京停止有“军功”的候选人可以担任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做法,除非他们有正规的高级功名,或者符合文官条例规定的资历。[139]
清廷收敛了满族的种族傲慢气焰,同时坚信通过正途上升的士大夫可以培养成更可靠的省一级官员,它希望这样做足以确保它的官僚机器的忠诚。但清帝也有办法迫使省巡抚和勇营将领放弃战争年代的那种松弛习惯。其中的关键在于清帝具有任命官僚的绝对权威,以及他有抽取各省财政资源的新办法。对最近因剿捻战争而受破坏的地区,田赋豁免到同治六年(1868年1月24日结束)。[140]但根据北京的指令,各省官员必须负责每年从这些地区的其他土地赋税和厘金中抽出不同名目的款项上缴北京和解交其他省份,这种指令一反旧制。随着许多省份的田赋和漕粮税制的中断,户部在19世纪50年代已经感到要估计每省掌握的多余资金是越来越困难了。按照惯例,各省对多余资金的估计能使户部逐年比较切合实际地估算出每省未来应负担的任务,这种制度称为“春秋拨”。在对次年田赋的“冬估”(它由每省随同本省开支的报告上送)中,已经决定了“拨”往北京或其他省份的总数。这个制度在太平军叛乱爆发后不再可靠,于是清廷在19世纪50年代决定宁可单凭主观的估计,估计是根据户部本身对每省财政状况的粗略计算作出的。在对太平军和捻军战争的整个时期,清廷已从某些省份的特定财源中抽款作为“协饷”,拨给其他有军事开支的省份。为了满足北京自身开支的需要,清廷这时还采用了摊派办法。它在1863年开始施行,那时有几个省被分摊每年的固定份额作为它们上缴的传统京饷(在此以前由每省逐年作出估算)。1868年后不久,所有省份和大部分新海关都已摊派了京饷的款额,一年按期可以征得总数800万两。不久,又规定在各省开征其他专款,以应京师的特殊需要。[141]
北京怎么才能够保证这些估算的收入能迅速地和大部分上缴呢?从这里可以看到清帝具有任命官员这一毋庸置疑的特权的重要性了。因为督、抚的任期从来不固定。除了像李鸿章和左宗棠那些与为王朝效忠的军队有特殊关系的人以外,其他各省巡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持秩序,以及为清帝或帝国在各省的军费开支筹措经费。[142]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学家们常常忽视这个事实:如果省一级长官不能上缴他分摊的收入,北京能够不费力地撤换他。在咸丰和同治时期,总督和巡抚的平均任期非常短。咸丰时期约87.5%的巡抚和同治时期60.4%的巡抚的任期不到三年。咸丰时期73%的总督和同治时期52%的总督任期也不到三年。[143]清帝在决定撤换或调动督、抚时,解缴税收的能力是主要的考虑标准。1866年命令开征“固本京饷”新专款的上谕严厉地警告说:“自奉文日起,或一月一解,或两三月一解,总须按期赶到,不得稍有拖延。如该督抚等任意迟逾三月不解,总由户部指名严参,照贻误京饷例议处。”最近对刘坤一担任江西巡抚之职(1865—1874年)的研究指出,他之所以赢得恩眷,主要是因为他注意上解国家的收入。[144]
由于这些压力的结果,厘金税收和关税——新商业税——收入都牢牢地置于清帝控制之下。各商埠关税的实际数字由赫德定期上报,该项收入的处理由清帝直接监管。当然,在实际征收的厘金税中,只有一部分落到各省高级官员之手。[145]但这部分税收也处于清帝广泛的权力范围以内,因为毕竟只有北京才能任命有大量厘金收入的省的督抚。到1869年,上报清帝的全国厘金收入为1460万两,此数仍超过全部关税(包括通行税共1000万两)。
由于清帝能决定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以及江苏和湖北两省巡抚等职的人选,所以对财源的间接控制还能使李鸿章的淮军也置于清帝掌握之中。1870—1871年的淮军军费每年达700万两,其中38%来自江苏省的厘金税收入,29%来自上海和汉口的海关,15%来自其他省份的“协饷”,所余主要由江苏和湖北省库拨付,[146]这与剿捻战争的最后几年相似。清帝为了继续表示全力支持李鸿章.1868年初任命李鸿章之友丁日昌为江苏省巡抚。1868年9月,当支持李、丁二人的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时,李鸿章的同科进士闽浙总督马新贻(1821—1870年)被任命为两江总督。清帝显然极为倚畀李鸿章,视之为最有用的心腹臣工。
1867年当剿捻战争快结束时,李鸿章已被任命为驻湖广总督,他在1869年1月才来到武昌,但在11月又奉召去四川调查吴棠总督被参劾贪污的案件。李鸿章在四川时,还负责处理川、贵两省爆发的反基督教案件。1870年2月,他奉命去贵州负责征剿那里的叛乱者。但在3月中旬正当李鸿章在准备他的西南远征时,他又奉召去陕西与回民作战,那时左宗棠在全力对付甘肃省的叛乱者。李鸿章于5月到达陕西;他似乎命里注定要协助镇压第三次大叛乱了。但是在6月,所谓的天津教案增加了与法国作战的可能性(见第十章),于是他又奉命率领其大部分军队立即返回直隶省。8月29日他被任命为直隶总督,接替在患病的曾国藩。清帝对李鸿章的恩宠与日俱增,他也多次为国效劳和用其他方式来报答这种恩遇。芮玛丽指出:“李鸿章终其身的那个时代,更像是太平军以前钦差大臣奉命来回奔波的时代,而不像是民国初年军阀割据的时代。”[147]
那么,19世纪70年代的中国是否很像太平天国前几十年的中国呢?当然,不能够忽视范围更广的外部世界,即李鸿章要全力对付的那个“民族力量日益扩张的凶恶的新世界”。对他在这方面的表现不管你想怎么说,他本人以及他开始懂得与华尔和戈登一起去争取的西方武装确实给保卫北京本身的那个省带来了安宁——或者毋宁说,有力地制止了混乱。李鸿章也不是用武力强行维持国内秩序的唯一官员。在山东和河南,新勇营已在不断发展,同时又像直隶省那样,两省还独立地大力把绿营军重新训练成所谓的练军。巡抚丁宝桢效法直隶的曾国藩,在1869年10月得到清帝批准,改组有1.4万名士兵的山东绿营军,遣散了大批疲而弱者,并对较精悍的进行训练。1872年河南巡抚上奏说,他已向由地方官或派往该地的将领监督的绿营军“营汛”灌输了力量,从而能找出潜藏的奸盗。[148]与日益注意到中国国际关系的李鸿章不同,这些巡抚更关心维持国内秩序和筹集财源等重大任务。
当然,巡抚和总督还有提高学术、移风易俗和整饬吏治的任务。这些都是咸丰和同治时期的上谕中三令五申的理学要务。但事实上,注重八股文的科举制度形成了自己的力量。官绅在府县所办的书院除了培养少数擅长写华丽空洞的韵文的优秀学者外,很少有其他成绩。为了鼓励绅商平民为战争捐款,清帝自1853年起就批准了长期增加各省地方上生员的名额。到1871年当不能再听任长期增加生员名额时,在每年的府学考试中生员的全国限额已增加了20%——从1850年的25089人增加到30113人。但在省一级每三年的乡试中,录取士子的全国限额保持在1851年的1770人这一数字以下——1881年下降至1254人,但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又恢复到正常的1500人左右。(例如,在1881年,江苏和安徽二省举人的名额只有114人,山东省60人,广东省72人。)[149]为了帮助有前途的考生(包括那些已有低级功名但准备参加高级考试的人),认为有必要增设书院。现有的研究材料说明,在同治时期,直隶省成立了29所这样的书院(它们或是新设,或是在废弃旧书院基础之上成立的),而在道光时期成立了37所,咸丰时期成立了10所。在广东省,道光、咸丰和同治在位时成立的新书院分别为46所、28所和31所。[150]这样,另一个战前的制度得到了恢复。但是,生员名额增加20%一事,意味着新书院甚至不得不更加注意练习写八股文,可是学生甚至对从中挑选片言只语作为文章题目的《四书》的意义也不很了解。每个书院通常只能收10—15名学生,超过百名的极少,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它们的作用。
道光年间各省高级官员不时筹措捐款,在省会或其他大城市兴办从事真正学术研究的书院。这种专门书院通过杰出的学者来领导,对学术空气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1840年后的16年,陈澧(1810—1882年)担任了广州学海堂的山长(见第六章)。1858年,当英军占领广州迫使陈澧逃离时,他已经出版了在以后几十年中有着深远影响的《汉儒通义》。他虽然长期住在广州,但很少谈到当时城内外国人的挑战,不过他在1858年写的文章确实提到了国内施政不当的问题,例如他说过:“政治由于人才,人才由于学术。”陈澧是学海堂创办人阮元(1764—1849年)所创汉学派的一位学者,他认为,务必不要以为重视训诂考据就是忽视“义理”,这比阮元走得更远。虽然不应放弃实证的训诂学,但也应研究经学内包含的道德伦理意义;但陈澧又认为,汉、唐、宋历代大学者已对经学作了权威而透彻的解释。他虽然给予程朱理学以应有的尊重,但断言宋代哲学家本身的哲学理论却不如他们的注疏那样有价值。尽管陈澧非常爱好训诂考据,却仍持通常的见解,认为汉代甚至唐代学者早已掌握了儒家经籍中的真谛。因此,与经学本身及宋代的注疏一样,他们的各种注疏对学者也有帮助。事实上对大部分学者来说,集中研究某一种经书,再辅以标准的注疏,要比浏览许多古典经籍更为可取。使人感到矛盾的是,陈澧就这样把自己严谨的训诂考据与古代经学中近乎神秘的信仰结合起来了。[151]在整个同治时期,当陈澧继续在重建的学海堂任教并主管了一个从事高级学术的新书院(1867年广州盐政使创办的菊坡精舍)时,他的影响迅速扩大。他提出关于只习一经而再辅以注疏的主张,本质上就是1863年的进士和1873—1876年的四川学政张之洞这个年轻人,应用于他在四川省创办的一所新书院的宗旨。[152]
同治时期的学术界中,在1864年被李鸿章任命为苏州正谊书院山长的冯桂芬(1809—1874年)代表了另一种倾向。当1863年他在江苏推行田赋改革时,事实上他已有了一项较全面而激进的改革计划。他在1840年成为翰林前曾当过江苏省某些官员的幕友达七年之久,他最初只是一名知县的幕友。他主张研究经世致治国之道,推崇顾炎武论述地方吏治和社会问题的文章。到1861年末,他完成了40篇文章并汇编成集,名为《校邠庐抗议》。[153]他所提出的具体改革要比魏源激进得多(见第三章)。他对西方国家的力量和制度的赞赏更甚于魏源。魏源对旨在使国家富强的行政和军事效能似乎已有一种准法家式的酷嗜心理,而冯桂芬应付西方侵略挑战的心情虽然与魏源同样迫切,但他还关心着人民的福利,特别是小自耕农的福利,因为他认为这些人是社会的支柱。他的论文无情地抨击了造成严重弊端的顽固的清代制度:如微薄的官俸、官场上惊人的繁文缛节、受人蔑视但能发财致富的衙门吏役、捐纳官职现象的大量存在以及不公平的赋税等。他的激进建议中有这样一条:以称为“幕职”的文人(选自在乡试中不幸落第的生员)来代替全部衙门胥吏。为了激励这类属员能有良好的表现和行为,他们在职九年后应有机会升入仁宦正途。冯桂芬还进一步提议,县以下基层机构中那些甚至没有小绅士地位的“董”,应由村民用片楮选出。“满百家公举一副董,满千家公举一正董。”这类民选官员支领月俸,每人任期三年,并有权在土神祠中会同农村耆绅审断争端。这一级的基层政府再以巡检来充实。巡检从获得低级功名并当过县级幕职的人中选出,有权受理五千多户的上诉和作出较轻的惩处。[154]冯桂芬这些引人注目的建议如被采纳,就可减轻知县个人的工作重担,延长他们的任期,清除衙役的许多积弊。
陈澧的汉学观点在同治时期风靡一时,在苏州书院的冯桂芬却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看着他设法要清除的积弊仍在盛行。1862年冯桂芬送给曾国藩一份手稿,要求曾国藩作序以示赞同。曾国藩看了十几篇文章后发现他的主张实难付诸实施,所以直到1864年收复南京以后才答复。但曾国藩确实把冯桂芬全部(或几篇)文章的副本送给他的朋友、博学的军机大臣李棠阶。李棠阶给军机处同僚的一份帖子只提到了冯桂芬建议中的一个问题,即以有功名的人取代京畿各部胥吏的可取性。但他指出,“然非朝廷彻底盘算,握定主意,不为浮议所淆夺,则必不能行”。[155]实际上冯桂芬很谨慎,未发表他的《校邠庐抗议》,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除了在书院讲授经史外,主要对语文学和西方数学(根据当时能得到的中文译文)进行了专心致志的研究。只是在他1874年去世以后,他的几个儿子才决定将《抗议》一书中比较不招物议的一半连同他的其他著作一起付印。《抗议》的全文到1885年才发表,但是即使在那时,他的较重要的建议也未被最讲经世致用的学者们予以认真采纳。[156]
当冯桂芬和陈澧在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方面发生分歧时,活到19世纪70年代的曾国藩却信奉另一学术重点。甚至在忠君之士中,他晚年也看到过丑恶,还被迫作出过许多妥协来获取来之不易的胜利,他又恢复了原来的观点:即不道德的社会归根到底一定要由有德之士来纠正;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态度必须成为首要的目标。经世致用之术不管多么重要,必须处于从属地位。1869年8月他任直隶总督时,发表了他的著名文章《劝学篇,示直隶士子》,开列了当时最讲中庸之道的学者们公认的四门学问:(1)经过自我修养而获得的“义理”;(2)考据;(3)辞章;(4)经世致用之学(经济)。但曾国藩着重指出,一定要把个人以全部才能献身于维护“伦纪”的行动看得比处理实际事务的知识更重要,而这种献身行为只有通过立志和居敬,通过履行程朱的修身之道才能做到。他说:“苟通义理之学,而经济该乎其中矣。”陈澧主张通过汉、唐、宋代的注疏研究经学;曾国藩则不同,他宁取朱熹的注疏以及这位圣人自己的哲学著作。但他不反对那些服膺朱熹学说的人去搞考据或辞章,也不反对为此目的而去研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和秦蕙田的《五礼通考》:他认为这两书合起来能提供经世致用之学的详尽无遗的明确知识。[157]曾国藩与冯桂芬不同,他的战时经验使他深感在固有制度范围内进行调整有着局限性。因为这个制度实在根深蒂固,以致它有了礼的神圣性质。但另一方面,由于有了清帝的支持,清政府的措施毕竟全力以赴地使湘军和淮军取得了胜利。曾国藩只有赞助把原来的政体全部保存下来的一途。
根据这种情况,芮玛丽的卓见仍会有助于说明这一时期的历史。因为正是她最终论定,清代的中兴体现了“重新强调中国传统制度有效性的最后一次巨大努力……这个时代的伟人们看到了正在扩大的阴影中的胜利”。[158]早在19世纪70年代初,旧秩序在江苏、山东和直隶等省已经明显地恢复。苏松太地区的“大户”继续逃税;衙役们又活跃于山东,又在包揽税收和中饱浮收;连直隶省在内的小绅士都感到进一步获取举人功名无望,就充当包税人或搬弄是非的讼棍或讼师,与衙役或相勾结,或相倾轧。新的大规模叛乱没有再爆发,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已经拥有西方武器的许多省的勇营,甚至重新受训练的绿营军。[159]同时,由于王朝加紧对官员人事的控制,总督和巡抚曾因设法改进吏治而扩大自己在任命地方官员的作用方面的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限制。大半辈子搜罗“人才”的曾国藩在1872年去世之前哀叹,随着大部分地方恢复了和平,日子比较好过了,可是能够激励真才实学的挑战也不常见了。他说:“而在上者亦不欲屡屡破格,以开幸门。仍需援资按序,各循常调。”[160]虽然仍须把曾国藩的一生视为中国士大夫统治阶级经世致用之学的胜利,但他的成就实际上是由于清帝在战时给予的支持和灵活性才取得的。由于传统价值标准的影响,忠君的士大夫在任何特定时期都不得不满足于清帝所给的回旋余地。这一事实对冯桂芬等人所提改革根本制度的建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少数人虽然把注意力转向国际关系和设法获得他们所认为的那种西方强国的秘密,但是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限制。
(杨品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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