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5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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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第17卷,第4b页。
[26]李铉淙:《对明关系》,第333页。
[27]《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第40卷,第26b—27页。
[28]末松保和:《高丽朝末朝鲜朝初的对明关系》,第178—181页.
[29]李晋华:《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辑,1期(1936年),第55—77页。傅斯年:《跋〈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并答朱希祖先生》,所载刊物同前。
[30]王崇武:《明成祖朝鲜选妃考》,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辑(1948年),第165—176页。
[31]《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第16卷,第38—39页。
[32]《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第26卷,第15b页。
[33]《明史》,第320卷,第8285页;《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第68卷,第8b—9b页,完整地记述了她们在中国效劳的生活。
[34]关于对丰臣秀吉大陆帝国思想的研讨,参看玛丽·伊丽莎白·贝里:《丰臣秀吉》(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82年),第206—217页;丰臣秀吉1590年给朝鲜国王宣祖的信,见久野吉(音):《日本对亚洲大陆的扩张》(伯克利,1937年),第1卷,第302—303页;另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367—374页。
[35]《明人传记辞典》,第728—733页。
[36]《明人传记辞典》,第1591—1594页。
[37]李基白:《新编朝鲜史》,爱德华·W.瓦格纳、爱德华·J.舒尔茨译(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84年),第209—215页。
[38]关于这种舰艇的说明,参看霍勒斯·安德伍德:《朝鲜的船舰》,见《皇家亚洲学会朝鲜分会学报》,第23卷(1934年),第71—84页。
[39]《明人传记辞典》,第830—835页。
[40]久野吉(音):《日本对亚洲大陆的扩张》,第1卷,第328—332页。
[41]加利·K.莱迪亚德:《1598年朝鲜的安全危机:儒家的国家安全模式》,哥伦比亚大学朝鲜问题研讨会论文(1980年12月)第19页以后。
[42]《明人传记辞典》,第966页。
[43]《明人传记辞典》,第167—174页。
[44]埃德温·O.赖肖尔、费正清:《东亚,伟大的传统》(波士顿,1960年),第332—333页。
[45]加里·K.莱迪亚德:《中国—满洲—朝鲜三角中的阴阳关系》,见莫里斯·罗萨比编著:《中央王国及其处于平等地位的邻邦,10—14世纪》(伯克利,1983年),第328—330页。
[46]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华盛顿特区,1943年),第567—568页。
[47]关于这一日本订立的条约对中朝朝贡关系的影响,见芮玛丽:《清朝外交的适应性:以朝鲜为例》,见《亚洲研究杂志》,第17辑,第3期(1958年5月),第363—381页。
第六章 明朝对外关系:东南亚
明代中国的统治者们并没有把今天称作东南亚的地方看作是一个地区。他们将浡泥(现在的婆罗洲Borneo)以东的群岛划为他们所称之为东洋的一部分,而所有其余的海岸国家归为西洋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在他们的术语中,西洋还包括与印度洋相连的国家。而那些构成现今的缅甸、老挝及泰国北部的国家,则被归并到与东洋、西洋诸国完全不同的集团之中。
帝国京城北京或南京所持有的关于其他国家的观念总是以中国为中心。外国,除非其统治者与中国皇帝有关系,否则都被视为没有存在的价值。与中国首都距离的远近、是否与帝国接壤、对于帝国的防御有何重要性等因素,也被视为有意义的。对各国的认识上还有一些特殊的差异:经福建泉州来朝贡的国家有别于经广东的广州来朝贡的国家;而对于走陆路来朝贡的国家中,经广西、云南来的与其他国家也有区别。在中国朝廷历来强调的适当处理对外关系行动的普遍原则中,对于决定中国对东南亚政策具有最重要意义的是该王朝一定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状况。
在明朝统治的最初60年中,元朝的先例,以及从元朝的政策和官方文档中吸取的教训对于明朝对外政策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那些来自中国中心地带,创建了明王朝的新贵的态度及其担忧,尤其是对蒙古人的态度和担忧也是决定性的。就沿海来说,海盗问题,以及政府尚未决定的有关是否允许,或者说在什么条件下开放海上贸易的问题,则导致了对中外游历和交往的限制。中国与越南(安南。——译者注)、占婆(占城。——译者注)的关系已经出现了麻烦,而这两个国家之间也有纠纷。必须进行的是对于直至1382年仍为蒙古梁王所控制的云南的征服[1],与缅甸、老挝相接的西南边界上的纠纷也影响了对外政策的形成。最后,明朝钦差正使总兵太监郑和(1371—1433年)的远航及其对东南亚的冲击也对对外政策产生影响。然而,大约1435年以后,朝廷对南方逐渐失去了兴趣。15世纪早期,帝国迁都北京后,与东南亚及东南亚以远的国家的交往减少了。16世纪时,除了日本在中国海盗的帮助下袭击中国南方海岸的几十年之外,对外政策的焦点集中在北方的防务上。欧洲人的到来为海上贸易开辟了新的领域,但是,几乎没有改变明朝对南方国家外交关系的态度。
明朝的记载显示,朝廷集中关注东南亚直到15世纪中期。明朝第一位皇帝的时代是鼓励与东南亚国家建立正式的朝贡关系的,同时,与此相反,又力求限制与国外联系的范围。然而,永乐朝时,官方文献记载了这一活动的滥觞。非正式的文献也佐证了活动上升的情况。对于该王朝最初60年的现代学术研究,为几乎是遍及世界各地的对于郑和经东南亚至印度洋海岸远航的兴趣所充斥。此外,明朝对越南的入侵及长达20年的管辖,为基本文献及辅助性的著述增添了新的章节,也为这一时期的对外关系提供了资料。然而,15世纪30年代以后,原始文献中明朝与南方王国关系的记述相对稀少。尽管来到中国沿海广东和福建的外国商人多为寻找贸易伙伴,但官方文献只是在他们对帝国的利益构成威胁,或与既定政策发生冲突之时才做记述。
明朝的第一个皇帝特别重视从元朝的政策及其后果中学习。蒙古人为了准备征服南宋,曾从西藏的东部进攻西南王国大理,并威胁越南。征服南宋之后,蒙古人要求越南、缅甸、泰国诸国[2],及占婆,甚至爪哇归顺臣服。当这些统治者不恭恭敬敬应从,蒙古人就侵略他们的国家。忽必烈汗(1260—1294年在位)死后,就放弃了这种侵略政策。这种侵略性的政策,或者是元朝的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都没有在明朝开国君主身上出现。私人贸易没有得到控制,并混杂到对朝廷的朝贡贸易之中。这些,在这位明朝皇帝看来,使得他的与皇位一同继承来的沿海边境地区动荡不安。
元朝对于南方王国的政策是以该王朝的北方边境并未面临威胁为依据的。所以,元朝统治者能向南方王国发出威胁,并将其势力尽其可能向南扩展。然而,明朝的第一位皇帝却发现他处于正相反的情况:他面临来自北方的威胁。[3]他需要稳定南方和沿海边境,以便集中力量平息北方的蒙古—突厥人的大联盟,及防卫满洲西部与西藏东部之间的漫长的北方边境。他不能同时对南方邻人开战。
就这一形势而言,明王朝的战略地位与汉、唐、宋王朝相似。明朝第一位皇帝的谋士们敦促他从这些前王朝的历史文献中寻找答案。他曾被劝说从过去的历史中去寻找建设帝国的诸多方面的模式,有关中国与南方国家关系的政策也不例外。他恢复使用前朝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外交辞令,和许多他的汉、唐、宋朝的前辈们接待属国朝贡使团时的古代礼仪。他的政策与元朝大相径庭,他避免炫耀武力、勒令归顺、试图对属国进行间接控制。他所寻求的是他们对中国为天下的中心地位的象征性的承认,及对他继承皇权的正统性的承认。
明朝的第一位皇帝清楚地认识到明朝所处条件与元以前的王朝普遍面临的条件也不相同。与汉朝的皇帝高祖(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不同,明朝的第一个皇帝继承了一个人丁兴旺,但为严重的海防问题所困扰的中国南方。与唐朝的第一位皇帝及其著名的子嗣——唐太宗(626—649年在位)也不同,明朝的第一位皇帝不是一个贵族职业军人,这类人来自西北,能自由自在并满怀信心地在草原游牧骑士及其剽悍头领中来回迁移。对于明朝的第一位皇帝来说,辽阔的草原仍然是敌对凶险的异国殊域。此外,与建立了宋朝的赵氏兄弟还是不一样,明朝的第一位皇帝占领了整个长城沿线。明朝从来没有像宋朝那样被强大的敌人压缩在中国本土之内。因此,明朝的第一位皇帝不能完全墨守前朝成规,他不得不在防御部署及对外政策方面有所革新,甚至对和平的南方邻人也是如此。为了达到首要目标,他不得不重视处理好与广西和云南境外的西南陆上邻人的关系,及驾船驶入广东、福建港口的海上邻人的关系。
洪武皇帝给南方王国的第一次通告是1369年初发出的,主要宣布了他对蒙古人的胜利和新的正统王朝的建立。[4]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通告是在同一天对越南和朝鲜发出的,一个月后再发给占婆、爪哇、西洋(南印度)及日本。那时,东南亚首先遣使访问明朝的国家——占婆已经派出它的第一个使团到中国。此外,还发现元朝被推翻之时,最末一次出访元廷的爪哇使者还在福建,于是明朝把爪哇的使者护送回国。越南很快对通告作出反应,但在派遣使团到明廷后不久国王就死去了。明太祖甚为焦急,在礼仪规定的哀悼期结束后即册封已故君主的侄儿继位。
所有上述场合都强调传统:明朝宣告在经历一个世纪蒙元王朝统治的间断后,正常关系恢复了。在这个时期,明王朝对外政策的实施方法的重要特点是使用既有的惯用辞令及恢复适宜的礼仪,包括属国呈献贡物、帝国回赐礼品、册封外国国王等仪式,颁赐明朝新历书的仪式也在恢复之列。仪式是精心设计的,但并没有实质上的要求属国臣服于明朝的控制。后来,虽然对象征性臣服的程度作了详细规定,但即使如此,明朝考虑的也是统治者可以接受的接待和派遣使者的惯例。不过,至少有一个新的特征是唐朝和宋朝所没有的。
古代,祭祀五座圣山及四条圣河是皇帝,也即天子,在京城举行的礼仪职责的一个部分,其象征意义是他的帝国已囊括至五岳四河周围的一切,也即“天下万物”。后来,在五岳建庙筑坛,派遣官员祭祀。唐、宋之时,祭祀也可由郡县的官员在地方上的祭坛进行,或者在京城,或者朝廷派遣官员外出举行。然而,明朝的开国君主远远超越前朝,在帝国祭祀地点的标准上又增加了21座山、6条河,及越南的6条小河与朝鲜的3座山、4条河。他甚至戒食肉荤,编撰祭文,派遣官员到实地去祭祀。他把占婆也包括在内。几年以后,他又增加了琉球。后来,他的大臣建议他不要在京城亲自祭祀外国的山河,而由指定的省份代行祭祀。例如,广西的祭祀包括对越南、占婆、柬埔寨、暹罗(Siam)和南印度的山河的祭祀;广东的祭祀包括室利佛逝(宋代以后称三佛齐。——译者注)和爪哇;福建包括日本、琉球和浡泥;辽东(满洲)包括朝鲜;陕西包括甘肃、西藏的东部和西部。祭祀帝国境内的山河与祭祀境外的山河有所区别。尽管象征性的祭祀实践在外表上似乎仅仅表达了祝愿诸国国王长寿安宁、国土繁荣昌盛的仁爱之心,但是,将诸国山川登录入祭祀清单及进行祭祀暗示着天下的范围,以及帝国对这些以前从未明确宣称领有的地方的职责。[5]
但是,和谐与繁荣的词令并不能掩饰仪式后面的真实:越南与占婆仍在互相厮杀;蒙古王公还在统治着云南;云南边境沿线的部落邦国骚乱不宁;爪哇海及满剌加海峡各国正在经历政治大动荡。明朝的第一位皇帝很快发现他不得不卷入上述第一场和第二场冲突之中,而最后他的帝国也为第三场冲突所引起的震波所触及。
的确,在明王朝的其余时期中,现在称为东南亚的这个地区至少向明廷出了四个不同的难题,每一个难题都决定了王朝南方的对外关系的某个侧面。现将这些问题综述如下。
首先,越南与占婆的关系,这一关系以越南征服占婆而告终,但又演变为越南与柬埔寨的敌对关系,而后者又导致了越南与泰国间的竞争。尽管这些冲突发生在远离越南与中国边境的地方,但它们却对明代中国对东南亚的政策制造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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