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1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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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
在明代,非皇族的贵族包括被授予传统的公、侯、伯称号的人,封号是为了表彰他们为国效劳的杰出功绩。较低的男和子的称号只在洪武时才授给。贵族称号前一般冠以地名,但例如梁国公和会宁侯则与其称号前缀的地方没有必要的联系。他们都没有地产。与皇亲成员一样,他们也享有俸禄,但在上述情况下,俸禄数不遵循总的规定,而是在任命时个别地确定。贵族地位能否世袭,也在每次最初的任命时确定。因此,贵族在社会中并不构成独立行使权力的因素。
除了在明朝之初,贵族地位的封赏几乎只认武功。贵族的作用是应邀为朝廷装点门面,参加朝廷的议政和礼仪,并且应召指挥部队进行征战或执行特定的临时使命。个别贵族有时在公共事务中崭露头角,但贵族作为一个群体,在政府中并不是有影响的因素。
明朝历代皇帝总共封了21个公、102个侯和138个伯。这些封号的一半以上不是世袭的,在其余封号中,只有少数延续了三代以上。[32]
文官
在前近代的中国历史中,没有任何政府比明代的政府更受一些被吸收进政府并根据政绩而得到升迁的文官的控制。[33]文官在皇帝面前无疑不如宋代的文官那样有威信,但是在各个为皇帝效劳的集团——甚至把宫廷宦官过滥地干预政务以及荣誉在身的皇亲成员和贵族考虑在内——中,文官集团总的说来是皇帝赖以治理帝国的不容挑战的最重要的工具,而文官个人的政绩总的说来也是进入官场或升官的不容挑战的和最重要的条件。文官控制国家和社会达到如此程度,以致没有一个明史学者能对这一基本上是自我界定和自我调节的群体作用视而不见。
尽管它有突出地位和重要性,文官群体相对地说是一个小集团。在这方面只有少量可用的统计数据,而且不易解释,但情况似乎是,正式的文官数量从明代最初几年的5000人增至最后几年的2.4万人左右。后一个数字包括在北京任职的约1.5万名文官。[34]这些估计没有把未入流的低级官员考虑在内,他们相对于官员的地位大致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相对于军官的无军衔的人员的地位(见下文)。
仕途
人们取得文官地位有几个“途”径,其中有两种被认为是正途:从未入流的低级官员中升任和通过考试进入官场。在15世纪40年代以后,考试中选是确保可能取得高级文官前程的惟一途径。
在明朝伊始,当洪武帝正在迅速扩大置于他控制之下的领土时,除了通过举荐吸收人员担任他政府的官员外,没有其他可与之相比的选择。随着每个新区被并入帝国,他号召地方的权贵推荐合格的人才。如果可能,他召这些人进京觐见,然后任命他们在中央政府以及地区行政区中任职。地方官员必须每年荐举人才很快成为规定。1368年朝廷派人前往新建的帝国各地去寻找潜在的官员;1370年,而后又在1373年,专门号召荐举的诏令被颁布。按照古代的传统,洪武帝一贯对被荐举的人的基本要求是德才兼备。那些被荐举的人通常被描述为“聪慧正直”、“贤正刚直”、“孝顺廉洁”和“儒家学者”等。甚至在学堂制度培养出来的可任用的业成学员以及招收人才的考试制度牢固地建立起来以后,直到15世纪40年代,被荐举人的任命才开始被正式的考试中式所淘汰,于是,通过荐举任官之途从招收人才的制度中消失了。[35]
明代资助大批的各类学堂。它们包括武学、阴阳学以及在农村和城市的城坊中进行初级教育考试和灌输王朝教义的社学和书院,在书院中学有所成的学者聚集在一起从事哲学的研讨,其弟子在那里准备文官的科考。但是,完全受补贴的儒学制度最为重要。儒学(元、明、清在府、厅、州、县设学校,供生员读书,称儒学。——译者注)位于县、州和府,其目的是为年轻的学子进入仕途作准备,其部分措施是把学成的学子送到北京和南京的太学进修,两座太学由中央政府的国子学(1382年后改称国子监)维持。[36]
在洪武帝在位的第二年,他建立了官学制度,学校都有国家供应的教职人员和学员的定额。在区域或地方一级的全部儒学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完全办起来,但在洪武朝结束以前据报道有4200名教师在内工作。有充分证据表明,在明朝的整个时期,这个制度运行得尚如人意。经过了早期的几次变化后,制度规定在每个府的学堂应有5名教员和40名生员(在府治地的学堂则为60名),在每个州的学堂应有4名教员和30名生员,在每个县的学堂应有3名教员和20名生员。规定的生员人数不断增加,不过不是全部补充的生员都领国家的津贴。在17世纪的初期,大的儒学招收一二千名学员,甚至小儒学也招收多达七八百人。[37]学堂设有以四书五经为重点的课程,同时还选修新儒学的著作。学员们不但被教员定期考试,而且还接受地方官员、中央政府派来视察的官员,以及尤为重要的是在1436年以后接受提学官的考试,提学官由两个京师区和各省任命。提学官所受的惟一任务是轮流巡视各地学堂和考核学员的质量。[38]每名学员平均留在儒学多长时间,这并不清楚,但入学达10年之久的事并不少见。有时,儒学堂对五十来岁的学员作出相当于荣誉退学的处理。
全国的儒学根据定额让生员升入北京和南京的太学。这些定额有时有变化,但一般说来,每个府被要求每年送两名学员至太学,每个州每两年送三名,每个县每年送一名。这些升送的学员称贡生。[39]他们在获准进太学前必须通过入学测验。如果未能通过,负责该学堂的教员就要受到惩处。由于学堂保守地倾向于论资历选生员升学,省提学官除了选那些贡生外,还破格选一些有才学的学员进太学。
如果儒家确实存在于所有地区的和地方的行政单位,如果它们都按照定额上送贡生,那么仅从这一来源,每年就能正规地汇集不少于1800名等待进入太学的候补生。按常规说,这几乎难以做到,但贡生制无疑造就了太学生(一般称监生)的绝大部分。从开始时,这些监生还得到其他种类的学员的补充。有一种群体包括各种各样的官生,他们明显的是贵族和官员之子。在1467年前,所有一至七品的文官(即除了最低级官员以外的全部文官),每人都有资格“荫”庇一个儿子或孙子,这些子孙可以自动地直接得到任命,或者成为监生。从1467年起,这种权利只限于中央政府最高品位的官员(一至三品的官员)。即使他们的后代,也必须通过资格测试,才可以进入太学,但不得直接得到任命。[40]官生还包括恩生——在战场为国捐躯者之子,以及从朝鲜、亚洲腹地诸部、琉球和东南亚来华受教育的小王子。另一种学员(举监)包括那些暂时退出一系列科举考试,以便在太学进行更充分准备的人。
从1450年起,为了应付前一年蒙古人在土木堡俘获明帝英宗所造成的国家紧急状态,明政府给那些向国家特别贡献粮马的人以一种称之为例监(例监生)的监生地位。原来待售的例监位置限1000名,但在16世纪,数以万计的人以这种方式获得了例监生的身份,因为政府按规定寻求额外的收入。只有一小部分的例监生利用这种机会进入太学,从这种地位取得社会的尊重,以及它提供的直接被任用担任十分低级职务的机会,对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来说就心满意足了。
一旦进入太学中的一所,学员们理论上要花三年至10年,按阶段在每座太学所分的六个堂依次就读。课程看重四书五经、新儒学的著作以及历史。学员们按部就班地从一个堂升至另一个堂,部分地取决于他们的上课率,部分地取决于其正规测试的成绩。在完成了规定的课程,学员们被证明已经学成,就被送至吏部,以备录用为官。
作为进入官场的踏脚石,两京的太学的威望在进入15世纪很久一直很高,但随后就下降了。下降的原因部分是1450年后例监生的流入降低了太学的教育质量,部分是作为科举考生培养中心的私人书院的蓬勃发展,部分是科举考试的重要性和威望不断增长。北京太学的入学人数在16世纪初期在5000人至1万人之间波动,此后就骤然减少。[41]万历年间南京太学的一名负责人哀叹入学人数已经降至600人。[42]
1545年至1581年进入北京太学的学员中,来自学堂体制的贡生不足40%,例监生占44%,经过考试程序进入的生员占17%,官生不足2%。[43]
威望的下降并不是15世纪初期太学人数减少的惟一原因。从一开始,人们就认为监生们应以历事、历正和办事的身份取得行政实际经验的机会。开国皇帝一次就召出数百名监生从事特殊的工作——推动建立社学、进行地籍勘测、编制地方行政单位的档案、倡导建设灌溉工程等等。虽然有的皇帝和官员表示可惜,但这些做法很快就变得正规化了。于是监生们按份额被分配到政府的机构,特别是首都的机构。到了16世纪,在太学外实习的名义上的监生多于实际上留在太学的监生。有的见习期规定为3个月,有的为6个月,有的为1年,有的长达3年。在完成使命后,有的人必须恢复其在太学的实际身份,但实习的监生立刻有资格担任实职的情况日益普遍。[44]因此,在16世纪时期,太学逐渐变得更像是一个颁发证书的中心,而不是一个实际的学府。
从吏的身份升入官场虽然被认为是“正途”,并且无疑是数千人赖此充任低级官员的渠道,但这从未得到人们的高度尊重。甚至在明朝最初几十年,这也不是保证仕途一帆风顺的途径。但吏本身有国家承认的地位和国家发给的薪水。他们不是地位低下的学员,而是有专业技术的文案人员。他们在发挥首席执行官作用的、专业远不如他们的文官的监管下,保持政府的例行公事在各级运转。在明代,吏的人数众多,在施政时能施加很大的影响,特别在地区和地方的行政单位更是如此,因为那里官员少,往往不了解当地的民情。官员们一任任地更替,但吏却在几乎所有的机构中继续任职。一份材料估计他们的总数达5.
1万人[45],但吏与官员之比可能要大得多。例如,在1500年代晚期,户部的被委任的工作人员包括约59名官员和155名吏,兵部分别为21人和149人。[46]正式雇用的吏的总人数可能接近甚至超过10万人。但他们在正式的文官品级中为“未入流”的人。他们定期要受其上司的考核,而经过9年体面的工作后,根据他们的工作记录就被视为“入流”。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似乎已成为职业胥吏,在其专业的职位上扎下了根(有的是世袭的),并且常常充当被任命的官员不可缺少的帮手。浙江绍兴的师爷因其专业才能而特别有名,而且多得不相称的胥吏受雇于全国各地。[47]
脱离官办学堂而单独地通过考试吸收官员的做法在明代已经完全成熟,而通过官办学堂招收官员的传统源自前汉(公元前202年至公元9年)。在明朝的最初几十年,考试制度造就的合格的在职官员远比任何其他官员更受人尊敬,而在15世纪40年代以后,在科举考试中中式的成就是取得使他担任高级文官的官场生涯起点的惟一实用的手段。官办学堂,包括太学,与科举制度配合得非常好,它们实际上成了应试者的培训中心。甚至有资格直接任职的监生也发现,获得更受人尊敬的中式者的身份对他们更加有利,以其他方式(例如世袭特权)取得担任官职资格的人,如果不参加科举考试,也没有多大希望在仕途中取得成就。
明代的科举考试是书面的和竞争性的,人们普遍称它们是“开科”。但考试对一部分被认为是卑贱的人不开放。“卑贱”的界定因地而异,但一般包括乞丐、戏子、船夫、其他游民以及奴仆。此时对商人和工匠家庭的限制不再生效。可是考试不是来者不拒,他必须具备资格。要做到这点,他必须在儒学中完成他的学业,或在私人老师教导下具有与人相当的学问。不论哪一种情形,证明他有相当的学业成就之事由官办学堂的教师和地方官员负责。在15世纪中期以后,省提学官也负此责,他们在例行的视察中对所有的地方被提名人进行证实他们学业成就的测试。由于有些提学官甚至在三年的时间内不能或不去完成全省辖区的视察,地方当局可把被提名人的试卷送到省府中提学官的衙门。据称,一个提学官每天能评定300份这类的试卷。[48]
被提学官认可的地方被提名人的传统名称为“秀才”。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身份要三年一次再次被认可,如果一名学子未能保持其学术水平或者道德行为不当,其资格就会被取消。并不是每名秀才都有权参加一系列更正规的科举考试。提学官较困难的任务之一是在每个府的愈来愈多的秀才群体中选出最合格的人,作为参加第一级考试的被提名人。这些考试每三年在省府举行,而对京师区的应试者,则在北京或南京举行,四千多名被提名的应试者定期出现在除最小的省份以外的各省的省府。
这样就开始了三年一次的“大比”[49]。应试者的聚集,进行考试的日期,以及中试者的庆祝活动,排满了每三年的农历八月的大部分时间,并给各省府以特有的节日气氛。乡试由中央政府为此而委派的著名的学者官员监考。考试在该月的初九、十二和十五三天全日进行,时间长达一周。考试在应试者被隔离的一个特定的禁地举行,每名应试者有一小间考房,用以写作。在禁地驻有士兵,以保证没有夹带材料和考生间互相通气的情况发生。每场考毕后,考生的考卷由誊录人誊写并编以代号,这样考官们就不会受到写卷人的姓名或笔迹的影响。每场考试后成绩差者被淘汰而退出,最后,帝国的考官不得不从人数约两倍的考试及格的考生中选出中式者。
在1425年,朝廷规定科举考试每省容许中式人数的名额,此后,偶尔也作出调整。从15世纪50年代起,一般实行以下的省的份额:如贵州的应试者名额摊入云南的份额直到1535年,这时贵州才有自己的25个名额,而云南的名额被定为40人(后来为45人)。
乡试的中式者(举人)一直按名次公布,他们被公众视为名流,有权穿与众不同的服装,其家庭可以部分地免缴税赋和免服劳役;如果他愿意凭借其学术的桂冠,有资格担任官职;或者在更高层的科举考试中追求更高的荣誉。举人如果最终证明自己不配有此功名,他就会被国家剥夺其身份,而且其身份不能在规定的间隔期内被重新认可。
第二阶段的“大比”于乡试后第二年的农历二月在明朝的首都举行。所有的举人,包括前几轮没有通过高级考试和未曾接受官职的人,都参加会试。在太学完成了学业,但在开始其官宦生涯前仍想在科举考试中取得更高资格的监生也可参加。从16世纪晚期开始,应试者先要经过一次简短的资格测试,以便汰除那些学问已经严重下降的人,会试本身并非像想象的那样由吏部组织,而是由礼部主持,这种安排强调了科举考试制度应有的象征性和重要性。考官是从中央政府最有名望的官员中选出的,在王朝初年以后通常是内阁的成员。平均每次会试一定有1000人至2000人参加。他们要经历三场全日的考试,其形式与乡试相似。中式者在农历三月初一参加殿试(廷试);殿试由皇帝或他的代表主持,只考一个问题。这一附加考试的目的只是把会试中式者的名次最后排定。会试的所有中式者(进士)都得到官方和公众的庆贺,在近代的西方,可能除了群众参与最多的运动、娱乐和欢迎战争英雄,其场面都不能与之相比。专门的庆贺保留给状元,他在殿试中名列榜首。最难得的成就是三元及第——在连续的乡试、会试和殿试中都取得第一名。明代只有一人获此殊荣。他就是商辂(1414—1486年),浙江人,1445年进士。[50]他与所有其他名列前茅的人旋即进翰林院任职,并接受将来担任大学士之职的培训(商辂从1475年至1477年任首辅大学士而达到其仕途的巅峰)。所有其他进士实际上也保证能很快任职,因为考试的轮次与对在职官员三年一次的评估相吻合,而评估的结果,许多官员要按规定退休,或被罢官。未能通过会试的举人仍能出任官员,但他们受到鼓励而宁愿在一所太学中进修,以便参加下一轮三年一次的会试。
从1368年至1371年的一轮科举考试产生了120名进士,但就此考试突然中止。开国皇帝认为这些新科进士太书生气,当官还不够成熟。他抱怨说:朕诚心求贤,但天下只以舞文弄墨之辈应之,不合朕意。[51]直到1384年至1385年,他才准许每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重新开始。从此,它继续不中断地举行,直到明朝每三年一次的终了。总的说,科考先后共举行了90次,共产生了24874名进士。[52]对最高级的考试没有作出及格人数总的定额;进士数最低为32名,最高为472名。一般地说,每次会试都各有定额。每次考试中式者的平均人数为276人。在整个明朝期间,每年平均造就约90名新进士,这些数字低于明代以前的宋代和以后的清代的平均数。如果各省正规地完成其举人的定额,就意味着明朝累计造就的举人总数超过10万人,他们之中有80%—90%的人从未成为进士;还意味着,在15世纪中期以后的任何一年,在有资格担任实职的人的表册内平均有1.2万名举人和3000名进士,可用来充实约1.5万至2.5万个正式授权的文官职位。关于取得进士身份的人的年龄,没有统计的数据,但明代官员的传记使人们留有这样一个印象,他们的年龄一般在二十八九岁至三十五六岁之间。一部近代著作作出的关于学堂和考试制度一体化的分析表明,在1412—1574年间造就的所有进士中,约有52%的人在过去拥有监生的身份。[53]
与以前的王朝一样,明代在开始科举考试时,在进士中没有作出兼顾地方性的任何规定。结果,代表帝国最富裕和最有文化的地区的南方人和东南方人在早期的考试中占有优势。1397年他们占了进士的全部名额。开国皇帝对这种不平衡状态大为震怒,他把主考官处死,下令进行一次新的考试,从而增补了全部为北方人的进士名单。这一先例促使后来的考官们更加谨慎。1425年,一个地方性的名额制度被建立起来,它保证全部进士的40%的名额归北方人,所剩的60%归其他各地。此后不久,朝廷又作了小的调整,把10%的进士功名保留给包括相当不发达的四川、云南、广西和贵州诸省省城的人。北方人的名额减为35%,55%的名额依然留给南方人(包括东南方人)。这些比率大致反映了人口的分布状况,因此颇得民心,但它们却使帝国最具学术传统的东南部吃了亏。除了偶尔作出小的调整,这些区域性的份额一直生效,直至明王朝覆灭。直到清代,进士名额分配才按省进行。
明代科举考试的题材与考生们在学堂中进行准备的题材相同——四书五经和中国历史,这些都是按照宋代新儒学大师朱熹(1130—1200年)解释的文本。在乡试和会试中,第一场全天的考试要求考生们阐述四书中的三段文字和五经中的四段文字。第二场考试是按照规定的技术性格式起草七篇论述已定题目和问题的国事文献。最后一场则要求考生至少撰写三篇(最好是五篇)论述时政和问题症结的文章,文章中还要适当地引经据典。殿试只要求撰写一篇多少关于当前政策问题的文章。在所有的文章中,考生被指望去表现他透彻地掌握古典和历史文献的能力和他对这些文献的正统诠释的信仰。考生们不必应考国家行政管理中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也不被要求单纯去表现其诗词歌赋的才能。
从15世纪70年代晚期或15世纪80年代,所有的应试者(此后不久所有学堂的学员)都被指望去写称之为“八股文”的讲究辞藻的文章。[54]这基本上是一种程式,用来破题,探讨其正反的含义,然后从开始到立论进行起承转合;这种程式与现代英语的作文和修辞学教师所用的各种程式没有什么不同,后者用这种方法来帮助学生集中和组织其见解,并规范其表达方式。中国的程式注重成对的陈述(每对为一“股”),通过一层层对位的表达来陈述其论点。这种形式的文章在唐宋几度成风。虽然八股文或成对的陈述是共同的形式,但其数却大不相同,这要取决于此人论述问题的复杂性,或规定他所写文章的长短。由于文章形式总是比其内容容易打分,考官们于是就过于着重对词藻形式的考虑,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使考生们照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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