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51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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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年夏,兵部尚书马文升呈上一份长篇的奏折,详细陈述了自开国皇帝和永乐帝统治以来中国军事建置衰落的各个方面。在一道显然与马文升商讨后起草的批复诏令中,皇帝接受了若干改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力招收“将才”的活动。他提出自宪宗设武举——与文官科举考试相对应的考试,在1464年晚期宣布开科,在15世纪70年代加以扩大,已经造就了能充任日益增多的武职的人,但是那些具有杰出将才的人却没有被吸收。他极力主张地方官员应该物色精通战术战略和具有领导素质的人,并根据武举规定的程序吸收他们。以后不久,他授权通过更体面地直接任命这些具有卓越才能的人担任应该担任的工作来召集他们。[15]但是历史学家沮丧地指出,没有人曾经应皇帝之召。
在中国军队中,除了高级将领外奖赏和晋升都根据各个战士俘获或杀死敌人的记录,并通过交出的俘虏或其首级来核实。以首级核实的办法更为方便,并更普遍地被采用。奖赏的规格取决于发生战斗行动的战区。也就是说,奖赏根据战斗带来危险的大小和敌人的凶猛程度分为几等。在战斗中抓获一名敌军将领或其他指挥官会得到特殊的奖赏。另外,在北方和东北边境砍下敌人首级带来最高奖赏,从西边(西藏)边境和在与西南土著战斗中得到首级次之,而在与盗寇或叛乱者作战时取得汉人首级的奖赏则属于末等。在特别危急的时期,奖赏制度有了变动,对当时最危险的新敌人的首级给予更高的奖赏。这个制度受到许多人的批评,特别是有和平思想的儒家政治家的批评,他们认识到这样会牺牲无辜者——凶残的将领常常被指责在战区,甚至远在战线后方斩杀不幸的非战斗人员,以便扩大他们的战果,反黩武主义的御史们也常常揭露一些将领的虚假战报。他们与个别的战士不同,当他们宣布“胜利”时可以从他们的部队获得的首级的总数中得益,并要求奖赏。但是这个制度虽然常遭批评,却没有变动。
总之,在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中国的军事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结构变化,尽管人们日益认识到它的缺点。一个值得注意的积累性的变化是宦官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他们正式行使“监军”的职能,监军即使不是在名义上指挥驻守战略要地的部队和战地的军队,也是指挥机构的第二把手。他们的权力结构的最高等级是宦官官僚集团的领导(司礼监)而不是兵部或五个都督府。这并不能提高军事专业的声望。在这两代皇帝治下进行改革的最雄心勃勃的企图是在京师12个团营中恢复训练活动,这项改进能短期地提高京师防卫士兵的战斗力,加强对他们的支援体制和提高士气。但是,这样拼拼凑凑的改进不能实质性地改变更多的现实情况。
在明代中叶,战争是国家政策的一个不得力的手段,它本身在这个时期对国家的存在并没有关键性的影响。军事机构虽然在明代政府是最庞大和最花钱的组成部分,却是建立在一盘散沙之上。作为一个在注重功勋的社会环境中的名义上的世袭制度,它在明代社会中没有稳固的位置,在公众的心目中也不处于受尊敬的地位。除了把军事当作他们所偏爱的用以控制社会的标准道德手段中的一种极端制裁手段外,大部分文职官僚并不信赖它。军队中的职业领导人,不论是世袭和处于最高层的贵族军人,或是从武的宦官,一般几乎得不到威望,更不受人尊敬。军队是这样一个政府的军事力量,它越来越面向和平,除了保卫边疆和维持国内安宁外,没有其他军事目标。因此在明代中叶,许多人已看到了军事上带根本性的组织缺陷,但只有少数非凡的政治家才认真注意这些缺陷。
盗寇和叛乱者
在中国人对社会动乱的分类中,盗寇与叛乱的区别有点像传统中国动物学分类中家鼠和老鼠的区别——它们属于同一类,但后者大于前者。名称的内容是部分重合的,行政官员不得不辨别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盗寇行为对地方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而叛乱则对国家提出挑战,可能危及它的安全。成化统治的初期受到了更大规模和更具威胁性的一类动乱以及边境战争的折磨。这几年的地方盗寇活动也多于往常。当爆发的应称之为叛乱的一类事件属于非汉族的土著——当时仍支配着南方和西南各省大部分领土的部落民——的动乱时,就增加了问题的严重性。如同北方边境问题和中国与亚洲内陆各国的关系,在中国的官员中也存在着关于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的许多争论。作出的反应在严厉的军事镇压和各种政治及文化诱导的形式之间交替变化。这个时期可以使我们对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作一些有价值的初步探索。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和针对非汉族民族的其他国内战争
广西瑶族人民的叛乱由一个能干的首领侯大狗——瑶族四“大族”之一的头人——领导。这个叛乱自15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在酝酿之中。它在1464年正当宪宗登基时全面爆发。对这个区域的几个行政长官来说,危机更因邻近的苗族和壮族同时发动的起义而加剧。受影响的中心区位于广西中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浔州城(今桂平)西北长达75或100英里的浔江(黔江)流域。浔江的这一段迂回曲折,穿过森林覆盖的陡峭山岭,它的峡谷既深又隘,土人靠在那里生长的大藤越过峡谷。悬挂的大藤宛如吊桥,因而给峡谷起名为大藤峡。历史上的这一事件也以此命名。
叛乱和镇压活动波及包括邻近的今湖南、贵州、江西和广东四个省的区域,在广东,它一直蔓延到珠江江口的新会,直达省府广州的门口。当这次土著的起事发生在偏远的边境区而侵入了具有大城市和经济、政治权力中心的人烟稠密的沿海地带时,整个华南大为震动。经过远征军不到半年的征讨后,侯大狗在1466年被俘,但要平定这个区域还需要好几年,而且以后叛乱屡次发生,一直持续到16世纪。事实上,广西部落零星的叛乱延续到了近代。因此,15世纪60年代的所谓平定叛乱必须放在漫长的历史背景中去考察,但是它至少解决了当时的危机。
地方部队在1464年对最初叛乱的反应未取得成功。在1465年初期,兵部尚书王竑分析了形势,认为需要迅速和果断的军事行动。他认为省级官员由于想用大赦和奖赏的办法争取瑶族的叛乱者,已经把问题搞糟了。王竑认为,这种办法就像对待宠坏的孩子那样,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国家不准备采取果断的措施。他提出,新任广东副使韩雍具有这个任务所需要的文武才能。在都督赵辅的麾下设一个战地指挥部;赵来自世袭的军官集团,能力不强但地位很高。赵被任命为这次战役的总兵,而韩雍则为第二把手,此外还有两名高级宦官担任的监军,以及核实向上呈递的奖赏要求的御史和其他文、武官员。但是作战的指挥权完全操在韩雍手中,由他作出所有的决定。幸而赵辅和两名高级宦官把他当作领袖并与他合作。这在明代中叶的军事行动中是不多见的。
韩雍在2月份被任命,到7月初期已经赶往南京,去完成集结他将率领南下到广西省的野战军的工作,并与他的参谋军官商讨战略。一个文人政治家,广东人丘濬在一封给首辅大学士李贤的信中,递呈了一项作战的计划,李贤随即转呈给皇帝,并附上赞赏的评语。韩雍在南京接到了要他采纳丘濬的战略的命令,战略提出要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广东,扑灭已在那里蔓延的所有叛乱,另一路进入广西的峡谷区,以压住在其根据地的瑶人,然后等待他们投降。韩雍究竟采纳了这项计划,还是认为它过于胆怯而予以拒绝,记载所述不一。但是可以肯定,他在战地现场作出一切决定。
地图17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
3万名士兵,其中包括1000名其勇猛残忍使人畏惧的蒙古骑兵弓箭手,到夏末浩浩荡荡前往广西,在那里据说有16万名本地士兵与之会合。韩雍在峡谷区边缘很快向瑶人进攻,赢得了斩首六七千人的初步胜利,并诱使一些瑶人投降和加入官军。韩雍不顾所有眼光狭隘的建议,决定直接攻打峡谷区中央瑶人的栅寨。在1465年12月和1466年1月的一系列激战中,两路大军在大藤峡会合,攻进峡中,焚烧了部分峡谷,并击溃了敌人。侯大狗和他的近800名追随者被生俘和解往京师斩首。许多栅寨被毁,所获首级超过3200个。中国的军队在此以前从未能深入瑶人的居于心腹要地的堡垒。
厚密达数英尺的大藤被砍掉,同时为了加深人的印象,其名改为断藤峡。这之后的斗争进行得非常严酷残忍,为的是恫吓瑶族人民。军队被调往邻近各省,以镇压叛乱的外沿区。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个区域,韩雍设想的军事和政治调整方案送呈朝廷并被采纳。这些方案包括在峡谷入口处设立一个新的州,加强治安,强化广东广西这两个最受直接影响的省份的文武事务的协调,任命一批瑶族部落首领为这个地区的负责官员。韩雍本人被指定留在那里进行监督,直至1468年后期。
最后将成为广西主要部落民族的壮族单独地受到特别的注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因其毒箭而使人非常畏惧,这种毒箭能“立即致人死地”。官兵用他们去对付瑶人,征募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战士为设在峡谷区中央的一个所的士兵,并且“根据习俗”由劝诱他们投降的中国军官率领。到这个世纪结束之前,这些壮人还两次叛乱。
瑶族的大藤峡起义是15世纪后期最震撼大地的一次部落起义,但只是这个时期许多起义中的一次。在这次起义的余波中,有苗族人民发动的大规模动乱,苗人在1464年已与瑶人一起叛乱,而在次年与他们一起遭到镇压。但是遍布中国西南的苗族在他们的几个中心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其中的一个中心是湖南西南位于与贵州交界处的靖州,广西的动乱似乎已蔓延到那里。李震率领的一支大军不得不在1467年初期镇压1466年后期在那里爆发的一次起义。李震出身于世袭的军官阶级,并继承了卫指挥使的官位。15世纪40年代以来,他已在与西南的土著交战,他的英名使他们胆战心惊。他这时已成为贵州都指挥使和西南防御结构中的中流砥柱。他代表了明代控制部落民族的力量中的一股势力,即主张单纯使用武力的一派。他通常迅猛地获得成果,但这些结果很少能持久下去。他宣布1467年在靖州平定了苗族,杀死数千人。他们在1475年再次造反,他在1476年初期又宣布平定了他们和杀死数千人。
一次据推测也是苗族的山都掌部落民发动的严重叛乱在位于播州、沪州和叙州的四川和贵州两省交界处同时爆发。虽然发生在贵州省的对面,但它可能与李震征剿的几次叛乱有关系。一支新任兵部尚书程信也参加的远征军在1466和1467年的大部分时期中在那里征讨。他们报告说,叛乱在1468年的仲夏被决定性地镇压下去,当时程信被召回京。但是苗族和其他民族于15世纪70年代又在那里叛乱,这需要进行直到1480年才结束的三年战争。
中国人强加给土著人民的真正苦难(虽然这不是中央政府的本意)看来引起了许多动乱。但是,有的动乱仅仅是土著更加好武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后一种类型的最令人注意的例子是弘治统治快结束时发生在与云南交界的西南贵州。许多西南的部落民族有女性领袖;明朝朝廷完全承认那些社会的女权思想的合法性,并且批准一批妇女的世袭领导权。其中之一是贵州省普安府一位名叫米鲁的妇女,她领导了1499—1502年的众所周知的叛乱。叛乱蔓延到云南省“罗罗”族(今彝族)的据点曲靖府,她可能也属于“罗罗”族。她谋害了一批可能与她争夺领导权的她丈夫的家族成员,与她丈夫的一个下属发生关系,然后与此人成婚,一起公开叛乱。
她的追随者日益增加,并且威胁两省的一些重要的府,最后政府组成大军去镇压她的叛乱。征剿需要四个省的官军,再加上8万地方军(可能大部分是部落士兵),其中一支经过五个月的追剿,最后把她俘获并斩首。这次战斗破坏了几百个部落栅寨,造成数千人死亡。这一次叛乱不同于许多部落叛乱,似乎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叛乱,而不过是米鲁生涯中的特别无法无天的行动。
在以后的整个15世纪,如同整个明朝的大部分时期,官员们就如何处理经常发生的非汉族人民动乱这些朝廷面临的政治问题争论不休。来自有大批非汉族部落民的区域的官员常常极力主张采用本地部落领袖领导的形式,以取代强加给本地人的不论是否有部落民任职的中国组织形式。促使表达这种思想的两个事例值得作进一步的讨论。
1500—1503年期间,广东省海南岛发生了一次相当严重但有地理局限性的部落叛乱,这是一次该省黎族的起事。他们对一批批贪婪而残酷的州府官员的虐待非常不满,就组织了一次以该省内地可靠的山区为基地的抵抗运动。他们由一个受尊敬和能干的部落领袖领导,他集结了武装的团伙以反击沿海的华人社区。在危机发展到高潮时,朝廷收到户部主事冯颙的奏疏,冯颙本人也是海南岛的汉人。他陈述的观点得到朝廷的认可。
他的计划是吸收过去有世袭职务的黎族部落领袖的儿孙担任负责任的部落土司,这些职务由朝廷批准,并具有朝廷授予的治理黎族部落的权力。这些职务原先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正规的汉族官职。冯颙极力主张,这些黎族的天然领袖这时应被容许去组织负责维持安宁的军事部队,在那些取得成效的地方,这些人将如以前的成化时期那样,可以世世代代拥有其祖先的土司的地位。这表示从把土著吸收到汉族统治的中国社会之中的这一措施后退了一步。但是冯颙认为,这样将把对黎族交战的责任交给黎族人民,免去了中国的统治者这一艰难的任务。他争辩说,这样将保护黎族不受剥削和消除汉黎两族社区之间冲突的根源,这一点也许在冯颙心目中是更加重要的。虽然冯颙的分析得到赞同,并被命令采纳,但是海南的危急局势即将出现,更强硬的措施也被采用,其结果是迅速赢得胜利。黎族的起义在1503年被镇压下去,从大陆开来的汉、蒙士兵伤亡惨重。[16]海南岛的黎族周期性的造反持续到20世纪。
在有的地方,骚乱的部落民占领了省际交通运输的战略要地,或者直接威胁汉族统治者的利益,他们的起事就直接引起当局的注意,通常受到武力镇压。在15世纪60和70年代四川南部爆发的如上所述播州、沪州和叙州叛乱的一连串起事中可以看到一个例子。重庆西南的这个区域横跨贵州、云南和四川三省交界的长江。当李震于15世纪70年代后期在毗邻的贵州省镇压苗族时,四川巡抚张瓒也在此区域内进行征剿。他在呈给皇帝的报告中称主要的叛乱集团为“生”苗;在1476年宣布他们被“平定”以后,他奉命前往四川省西北角镇压一次藏人的起事,这项任务使他忙碌到1478年。1479年,苗人又操起武器,这时他们反对的是已经强加给他们的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张巡抚急忙赶回这个旧战场,并报告朝廷,他必须再次与他们交战。
在这场危机中,礼部右侍郎周洪谟在1479年年末呈上一份奏疏,其中生动而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四川的土著民。[17]其部分内容如下:
臣叙人也,叙之夷情,臣固知之。戎、珙,筠、高四县在宋元时皆立土官,以夷治夷。羁縻而已。国朝代以流官,不通夷语,不谙夷情。其下因得肆行苛刻,激变其党。洪武、永乐、宣德、正统年间四命大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年,势益滋蔓。得汉人缚之于树乱射之,曰:“尔害我亦已久矣。”天顺、成化间,累出为恶。臣于是时尝言,剿之不能,抚之不从,唯立土官治之,为久远之利。诸夷欣然悦服。都御史汪浩缴倖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之二百七十余人。诸夷怨入骨髓,以为官军诱杀之,转肆掳掠。后兵部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谓虽不能如前代(宋、元)设总管府长官司,亦合设冠带把事,分抚各寨。令夷人自推公平宽厚者一人为大寨主,许以世袭。其有不任,别选贤者代之。如此则汉不扰夷,夷不仇汉,可相安于永久矣。
这个建议在最高层被批准,但没有得到贯彻。和平是通过军事手段而恢复的,维持了10年左右。但西南各省苗族人总的不安分的情况,像大部分臣服民族的情况那样,是当局不断关注的原因。的确,在许多地方,土司之职在明朝一直存在,并且延续到下一个王朝,但是它们大部分存在于最边远的边缘区域。在明代的国家战略考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那些地方,当时非汉族少数民族的相对的自治和以后一样就被置之不顾。在明代中叶,土著的部落和民族仍有余地,可以让出地盘而迁往更远和更偏僻的边区。不幸的是,中国的史籍记载倾向于——这完全可以理解——用地理的而不是种族的名称去认定它们。因此,有关控制它们的军事和政治措施的大量记载使学者仍难以对华南的人种学理出头绪。它的复杂性和流动性向明史学者提出了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荆襄叛乱(1465—1476年)
15世纪中国人反对明朝的最大一次叛乱,及1399年至1402年的内战和17世纪初期的最后的混乱之间在某些方面最为严重的社会动乱,是以湖广(湖北北部)西北的荆州和襄阳两个府命名的叛乱。它又称郧阳之乱,其名来自1476年末为了加强这个不安宁地区的治理而设立的一个新府。这是对几十年来一直未消失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几种政治反应之一;在这里,姑且以1476年标志这次叛乱的结束。但是,只有在最大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才能最清楚地了解荆襄叛乱。
荆襄地区面积大致为200平方英里:新的郧阳府地处中央,南北150英里,东西超过100英里。因此,郧阳府约相当于美国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两个州的总面积,而荆襄区的大小相当于苏格兰。虽然多山,这个地区有几条大河流过,土地肥沃。在唐宋时代,这个地区人烟稠密,秩序井然,当时它更靠近帝国的政治中心。从10世纪起,特别在元代,外国的入侵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以致到14世纪这个区域已变成实际上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战争和遭受饥荒的难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正规的管制。背井离乡的擅自占住的居民桀骜不驯,容易接受盗寇的领导。
在明朝建国之际,当时的杰出将领之一邓俞奉命在1369年和1370年去清除这些目无法纪的人口,并且令人费解地不让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进一步渗入此地。也许是因为全国秩序全面恢复,明初的政府不可能预见到促使走投无路的人民逃离其华北故土的未来的压力,但是到15世纪30年代后期,有人注意到河南为饥饿所迫的人又向西迁移,进入荆州和襄阳。荆襄区正西面陕西南部的汉中的一名军事将领当时警告说,严重的动乱肯定又要在那里爆发,因为在日益增长的人口中,既然官府没有正式形成权威,各种不正当的权力网络就在形成,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和产品。但是朝廷决定对值得怜悯的流离失所的人民进行温和的说服,所以没有采取坚定的措施。
到15世纪50和60年代,已在这个区域居住而没有登记的流亡人口已达数十万人。15世纪60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刘通的领袖;他得到了象征一个有凝聚力的叛乱运动的一批宗教和民间顾问的帮助。刘通曾举起放在他故乡河南中部西华县县衙门入口处的一个据说重达1000斤的石狻猊,因而出了名。由于这次挑战性的显示力量的举动,人称他为“刘千斤”,他也拥有有助于领导叛乱的超人法术。
这个区域一些小股盗寇领袖逐渐活跃起来,他们在藐视法律和领导团伙进行袭掠的能力方面互争高低。刘通向他们之中的一批人建议,要他们都当他的副手,共举大事。他们占领一个小城,扯起一面称帝称王的黄旗,举刘通为汉王,宣布年号为德胜。设立了大部分为武职的官职,以与他合作的各种人选充任。刘通的几个儿子领导左和右的主力军,据说它们的人数达数万人。后来成为孝宗时期著名的吏部尚书的陕西人王恕,当时正任副都御史兼西北湖广的巡抚,专门负责这个区域游移不定的人口。他就起义之事上报皇帝并评论说,虽然一般困苦的人可加以关怀和照顾,但是奸民和制造混乱的人非动用武力不足以使之慑服。关于采取什么适当方式的争论,与土著起义引起的争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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