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49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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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征的战役、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的变动是很花钱的。此外,把政府迁到北京造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首都以及它的官僚机器和戍守部队都处于一个穷苦而贫瘠的区域,需要各地的供应。北方各地创收很少,虽然部队在理论上应该能够通过军垦来自给,但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在洪武年间,已经定期通过海运从盛产大米的长江三角洲诸府运送粮食供应北京政府和辽东及沿北方边境的各守卫部队。为了满足北方对粮食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永乐帝的朝廷设想了三个涉及大规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规划。
第一个规划试图把实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货和白银支付的官俸,以及扩大前一代皇帝设立的军屯,以此来减少官方对粮食的要求。在1402年,最高级官员的官俸的六成为粮食,而最低级的官员只收到两成。后来在都督府和都指挥使司、各省和诸王的封地的完全领取稻米作为薪俸的官员部分地接受通货和钱币。这一措施在通货价值稳定的时候执行得很顺利,但是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整个官俸制度就败坏了,官员们就转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111]
军屯的设立旨在使军队能自给自足和减少运粮至北方的需要。1404年以后,对每个军屯规定了生产定额。指挥官的成绩根据它们的产量来评定,御史们被派去核实产量的数字。为了确定平均产量,建立了试验田,它们的产量每年上报。但是生产经常遭到破坏,因为士兵们被抽调而不能承担耕作任务。在1413年,皇帝采取了制止这种抽调人力做法的措施,并且对除受自然灾害的军屯以外的所有军屯恢复了原来的定额,但是产量依然落后于定额。[112]
第二个规划是通过向商人出售盐引来增加对北方的粮食供应。商人向边防部队送交固定数量的粮食,以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盐的权力。这种制度称开中法,在洪武统治的初期已被采用,在永乐年间它又被扩大使用。在1403年,皇帝命令所有为取得盐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数例外外,应送交北京地区。粮盐的交换比率并不固定,取决于供求情况。例如在1412年,北京很少发盐引,因为当时缺盐而米有富裕。但总的说来,盐商继续既交粮给北方诸府,也交粮给西南,在西南他们供应被派到那里去镇压部落起义和平息安南之乱的军队。[113]
北京成为京师以后,产米的中国南方各地的纳税者必须运送粮食到北方,并另外负担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以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征收。在缺粮时,还要强使负担大量额外的征收。例如在1412年,湖广、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都指挥使司不得不用船装运近300万担大米到北方。采取了几种减轻这种沉重负担的方法。南方的税收获准折成现金上缴,这样就可以在北方购买粮食;上缴的定额可以转交到上缴点附近的地区;接受单位必须支付运输费用。这些新措施最后正式成为粮食运输制度。[114]
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粮食的制度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在最初,通过水陆两路把粮食运往北方;这个制度称“海陆兼运”。
海运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从1403—1415年,政府的军队在总督海运陈瑄和副总督海运宣信的率领下把粮食从长江下游诸府运到北方各省。从湖广、浙江、江西和南直隶订做了几百条大运输船,地方当局和守卫部队被指定要对建造这些运输船作出贡献。[115]运粮船从长江江口附近的太仓粮仓出发,绕山东半岛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货口直沽,准备再运往北京。在直沽,稻米转装在较小的船只上,然后驶向上游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建立了粮仓,同时还派守卫部队专门守护。一部分粮食用船继续被运往辽东。在实施的第一年运了两次,船队共运粮100万担。此后运输量在48担至80万担之间徘徊,每年没有固定的运输定额。
同时,在户部尚书郁信(死于1405年)在1403年上报的一项计划中,粮食还通过水陆并用的路线进行运送。一条西行的迁回路线绕过了淮河和黄河之间艰险的水路。能载运300担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驶入沙河,然后驶向陈州。粮食在陈州再转装进稍小的船只,准备往北驶进黄河流域。粮食再次转装进沿黄河驶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后地方部队在陆路把粮食拉至渭河,由此再用船运至北京。在1403年,在陈瑄的监督下北运粮食150万担。一系列运输官署和粮仓沿渭河和在京师周围建立起来,以管理运粮工作。在1409年用海陆兼运法运粮总量达180万担,在1410—1414年间增加到200万至240万担之间。有一史料记载,在1415年,即运行的最后一年,运粮总数达到640万担,不过其他史料则说是300万担。
海陆兼运法远不能令人满意。海路危险,黄土平原地势很高,河道和陆路漫长而辛苦。随着运河的开辟,这个制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元朝在1289年已经完成了连接北京和长江下游的运河体系,不过由于河渠经常淤塞和维持水源的困难,工程拖延到1325年才完成。运河体系在元朝始终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于是沿海运输逐步取代了它而成为粮运的主要形式。在15世纪初期,元代的大运河已经大段大段地损坏、淤塞,不能通航了。
永乐帝决定修复大运河和重开运河运输,使之成为另一条供应北京的南粮运输路线,因为首都迁往北京后粮食的需要大大地增加了。大运河分两个阶段进行治理。北段的疏浚和修复工作在宋礼的监督下开始于1411年7月,这项工作包括疏浚河渠130英里和建造38座船闸。这项工程使用了30万名服徭役100天的劳工。从黄河到长江的南段在1415年7月开放。陈瑄在淮安之西建造了四座船闸,以提供通向淮河的入口。运河体系这时能从长江下游流域直通北京,它成了南北之间商业的主要动脉。[116]
1415年当运河体系已经完成通向北京的工程时,海陆兼运法被放弃。3000多艘平底船建成,以把税粮通过运河北运至北京。于是运至北方的粮食显著增加,它从1416年的280万担增至1417年的500万担和1418年的460万担,然后降至1421年的300万担左右和1423年的250万担。1417年和1418年的巨大数字表明,皇帝因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冒险活动和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粮食。
实施新的运输制度大大地增加了对军民劳动力的需要,从而增加了支出。建于1415年的新制度称作支运制,它要求纳税人负责第一阶段的运输。例如,住在江南各地区的人民必须把税粮缴到淮安粮仓;住在淮安和长江之间的人民要把税粮缴到沿运河建立的许多粮仓。粮食由政府军队从粮仓一年四次用船运至北京。1415年,这个制度被调整以减少运粮的军队,因为迫切需要把军队用于建设项目和军事远征。
1418年,民运制被采用。此时纳税人必须自费把粮食一直运送至北京。1423年陈瑄提出减少每年向北京的运粮;8年以后,即在永乐帝死后,他实行了兑运制。纳税人把粮食缴到运河畔各粮仓并缴纳一笔运费,军队再从这些粮仓把粮食运到京城。这个制度在宣德年间正式被采用,从而大大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117]
供应北方朝廷粮食的持久要求当然使人民背上沉重的负担。田赋是国家最大的单项收入。洪武年间全帝国已定下了税收定额。1393年全国各地的定额总计为2940万担。田赋的分担是不平均的:几个大省的定额在200万到300万担之间,而江南的10个富饶的府的定额几乎达到600万担,约为全帝国定额的20%。在保留支付地方行政费用和供应南京皇室的规定部分的税收以后,各区要把其余部分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运往北方。在这种安排下,纳税者必须缴足他们的税的定额,并另外负担运输的费用和劳力。
在整个永乐年间,国家每年所收田赋的粮食在3100万至3400万担之间,平均每年定额超过3200万担,因此至少比其父皇治下的定额高10%。这使人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在洪武年间每年已经缴纳特高比例的田赋的江南10个府的纳税者更是如此。对苏州和松江两地的搜刮最为厉害,它们几乎缴纳了全部田赋的14%。
根据黄仁宇的说法,以粮食的担为单位的田赋定额事实上不过是一个相对的标准。这是因为明代的制度要求纳税者把他们的粮食缴到指定的国家粮仓,但事实上由于这种办法并不总是行得通的,于是政府加征额外费用和另外名目的税收,以抵偿保管和运输的费用。由于折换,情况就更加复杂了,因为当时缴纳的粮食得折成银、棉布和其他商品。国家在决定折换率时很少考虑商品价格,结果就出现了随心所欲的波动。这从黄仁宇对16世纪晚期苏、松两府各种缴纳的田赋的估算中可以看出。根据这些估算,原来税额中的同样一担粮食可以分成许多缴纳的等级,以致纳税人的纯支出从最高到最低竟相差了7.3倍![118]
在歉收和自然灾害以后,这种负担变得不堪承受了。为了确保今后的生产,皇帝不得不经常减免税赋和分发救济粮给旱涝灾区的人民。例如,1422年任户部尚书的郭资(1361—1433年)报告说,在1419—1421年的几个财政年度应缴的田赋中,已入帝国粮仓的税粮不到2300万担(平均每年的定额为3200万担)。松江在1422—1428年间拖欠的税粮达几百万担。苏州在永乐年间无可资比较的数字,但在1431—1433年期间拖欠的税几乎达800万担。这种情况引起了财政官员的不安,以致在宣德年间导致了对过高税收定额的削减。[119]
地图14 大运河
对外关系
前面已经叙述过,在御驾亲征蒙古和对安南危机的急躁的反应中,永乐帝作为一个积极主动的统治者,倾向于在外交事务中进行扩张主义的干预。在外交和国际贸易的不那么好战的领域中,从郑和规模宏大的海外远航中可以看出,他同样是进行扩张的,同样不会因没有先例或没有以往明代实践的依据而畏缩不前。的确,他在这些领域中的活动在以后的全部帝国历史中实际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后的明代统治者远比他消极和保守,他们不再维护他的主动性,并让明代国家的外交事务处于停滞和收缩状态。私人的和往往是非法的海上贸易以及面向东南亚的海外商业殖民在明朝的后半期的确开始迅速发展,虽然没有政府的批准或保护。
在永乐帝时代为以后的大部分私人发展开辟道路的意义方面,以及在后来明代诸帝如果继续采取扩张的政策会发生什么情况方面,产生了一些让人感兴趣的问题。明代国家的外交关系是《剑桥中国史》第8卷中的几章的主题。这里叙述以下几个内容就够了:评述一下永乐帝对明帝国在处理其对外事务时所作出的个人贡献;阐述他的统治意识和他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东亚和东南亚邻邦中扩大影响的观念。
亚洲内陆和中亚
明朝初期,中国认识到把贸易和外交扩展到中亚(河中地带[外索克萨尼亚]及以远地区,当时在帖木儿的帝国统治下)的含意,因为那里是敌对的蒙古人统治的部分天地。但是,蒙古帝国内部的分裂已使那个地区变得可望而不可即和比较不重要了。明朝廷对帖木儿的崛起和巨大的野心了解甚少。
与亚洲内陆的关系,特别是与今新疆的塔里木盆地诸绿洲的关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较近的地方,主要是诸如哈密、吐鲁番和别失八里诸绿洲,在蒙古崩溃之后都急于想重新树立它们的独立地位,而永乐帝也鼓励它们这样做,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们能够帮助对付更北边的准噶尔的瓦刺蒙古人,以保证中国西北的安全,还有是因为它们控制着通向西边的贸易路线。尽管有洪武统治时期的军事试探和1393年中国人劫掠哈密之事,但明朝并不想对如此远离供应来源的地方进行长期的征服,或者想像汉、唐两朝那样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盆地重新建立军事存在。它充其量只是想把那个区域的一些非汉族民族组成名义上的、但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戍守的卫。[120]
永乐帝选择了积极的和主张干涉的外交。他在1403年派使者去哈密宣布他登基之事,哈密的统治者在1404年12月回派了一个使团向中国朝廷呈献马匹。永乐帝赐给他及其使者们以精美的丝袍、丝绸、白银和钱钞,并在哈密边境设立一个卫,以确保稳定的关系。从这个时候起,哈密在永乐统治期以后的时期中几乎每年都派朝贡使团到中国朝廷,有时一年几次。这些使团带来十分需要的马匹,有时还带来骆驼、羊以及诸如硇砂、玉和硫磺等矿产品;作为回报,使者则收到丝绸和可用于购买中国货物的钱钞。与哈密的密切关系打开了互利的贸易,并使中国人取得了跨越塔里木盆地到中亚的北部商队贸易路线的东端。中国政府试图把这项贸易牢牢地掌握在官方的手中,并且在1408年在甘肃两次颁布禁令,禁止私人与外国商人进行贸易。可是中国人的非法贸易继续进行。有报告说,中国商人到达了别失八里以远的阿克苏。
一旦与哈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永乐帝还派一个使团带了丝绸礼品去见吐鲁番的统治者,吐鲁番是北塔里木商路上的一个绿洲国家,控制着往北(向今之乌鲁木齐)进入准噶尔和瓦刺蒙古国的一个要隘。吐鲁番统治者则回派了一个带着玉作为贡礼的使团,于是正规的朝贡关系又继续到了永乐统治末年,不过没有哈密的使团那样频繁。别失八里位于更远的通往中亚的北塔里木商路上,是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贸易城市,它在洪武年间与中国有过纠纷,最后它扣押了中国的使者宽彻并与帖木儿共命运。永乐帝登基后就立刻送礼品给别失八里王,后者希望得到中国的支持,以便在帖木儿死后在与帖木儿帝国的纠纷中能够得益,所以心甘情愿地接受纳贡关系。永乐帝在别失八里有足够的影响以阻止它的统治者在1411年和1412年入侵瓦刺的领土。但是在1418年,别失八里王的一个堂兄弟篡夺了王位。永乐帝默认了政权的更替,不打算重立他原来承认的统治者。但是明朝再一次能够阻止新王对吐鲁番的一次进攻。[121]
在以上各个事例中,这些统治者都接受明朝属国的象征性的地位,以便从与中国紧密的商业联系中得益。他们愿因这种特权而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他们知道明朝朝廷不能有力地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因为他们离明朝太远,明朝不能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入侵。
帖木儿帝国
当永乐帝登上皇位时,中国面临着来自中亚的一个新的外国的威胁,如果不是一次好运气,这个威胁很可能使它与非华夏世界发生一次大冲突。新威胁来自帖木儿(1336—1405年)的崛起,他自14世纪60年代以来,在他的撒马儿罕的根据地建立了一个包括河中地带、今之霍拉桑、伊朗、伊拉克、阿富汗、花刺子模、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的帝国。除了这些征服地外,他曾发动破坏性的入侵,进入叙利亚、奥斯曼土耳其、印度和南俄罗斯。对中东和中亚各民族来说,他看起来一定像一个新的成吉思汗。
在1389年和1394年,来自帖木儿的首都撒马儿罕的“朝贡使团”到达北京,后一次带来号称帖木儿所发但几乎可以肯定是伪造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承认明帝的突出的地位。明帝在此以前已经把数百名在他与蒙古人交战时俘获的商人遣还撒马儿罕,此时派了一个由傅安和宦官刘惟率领的有1500人的使团,以表示对帖木儿的“效忠”的谢意。使团于1397年抵达撒马儿罕。傅安所带去的信函称帖木儿为臣属,他因此大怒,于是扣押了这些中国的使者。[122]
随着洪武帝之死和在1399—1402年的内战时期,中国朝廷的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但是帖木儿开始计划对中国发动一次入侵并使它皈依伊斯兰教。1404年,一支有20万人的军队在兀答刺儿集结,准备通过别失八里向中国进军。消息直到1405年3月才传至南京,于是朝廷下达命令准备边防,但命令把此事看成是部落的劫掠。对中国人来说幸运的是,他们的西北前哨从未受到考验,因为帖木儿已在2月18日死于兀答刺儿,入侵已被取消。帖木儿之死引起了一场继位的斗争。在一开始,年轻的孙子哈里苏丹在1405年3月18日在撒马儿罕夺得王位。他释放了傅安和使团中的幸存者,他们被护送返回中国,并于1407年7月25日抵达南京。另一名被拘留的使者已在此前的某个时候回到中国。
永乐帝派了一名使者与哈里的使者一起到撒马儿罕去吊唁帖木儿之死,但在使团抵达撒马儿罕时,哈里已被几个敌对的亲王废黜而被帖木儿的四子沙合鲁取代,他将从1407年统治到1447年,并证明是一个与帖木儿迥然不同的统治者。他是一个开明的君主和高尚的文化赞助者。在他统治的大部分时期中,他被卷进统治帖木儿帝国西部的帖木儿诸子经常发生的阋墙之争中。结果,他迁都哈烈,让他的儿子兀鲁黑伯格任撒马儿罕总督。帖木儿帝国向东扩张的一切威胁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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