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47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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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这六名官员权力只限于给刑事判决翻案,在儒家所讲究的治国平天下方面向皇帝提出建议,对政府各机关所荐举的人的前程作出评价。在一件案子中,当官员们真的推翻了司法判决时,其中四个人迅速被迫辞职,这四个人的某一个人还最终被处了死刑。[91]1380年取消中书省之后的大改组完全是急不暇择之举,它是通过颁发未考虑行政细节的诏令而逐步实行的。满足平时行政需要的取代办法只能逐步地找到,而且这些办法从来没有完全而合理地形成过。
虽然明朝中央政府有这些实际的问题,但在14世纪80年代之初皇帝还是能够胜利地结束西南的多次战役。1372年,皇帝派学者王祎(1323—1374年)[92]出使云南招降统治云南的蒙古的梁王把匝刺瓦尔密(死于1382年)。这个地区主要住的是非汉人的土著——藏缅语系的诸民族,现在仍是忠于元朝的一个行省。王祎1374年在这里被杀,这种想用和平手段兼并此地区的外交努力后来被用另一种方式取代,但它在1375年也同样没有取得成功。因此在1381年皇帝改组了政府之后,他想诉诸兵力来降服云南诸民族,消灭蒙古人对他们西南根据地区的控制。那时,云南的主要城市一为昆明,即梁王宫廷所在地;一为大理,即古代大理王国遗址。虽然它名义上是一个行省并且有血族梁王坐镇于此,但云南地区不像元朝其他行省那样由元朝统一的文武官署统治,而是由梁王松散地统一起来的一些部落组织治理。除了梁王自己的一套统治机构外,还有一个以大理段氏为首的土著的统治机构。必须得战胜这两套组织,才能使云南归并于明帝国。
1381年9月,傅友德被任命为征南将军,蓝玉和沐英两人为副将军。和北伐之战一样,这一次也是皇帝指授征讨的大政方略,而把细节留给将军们自己处理。讨伐军人数达30万。皇帝命令主力军应通过湖广省之辰州和沅州(分别为今湖南之沅陵和芷江)接近云南,并指向普定(在贵州省安顺附近)。他们从普定准备直下“云南咽喉”而趋曲靖,此地在云南省昆明之东北约125公里。另一支小部队则要从永宁(今四川叙永县附近)前往乌撒(今贵州西部之威宁)。据皇帝计算,当北面的小部队在吸引防军的注意力时,主力军会轻易地攻克昆明。昆明拿下以后,主力军应派兵立即驰援乌撒方面的小部队,但主力军的主体仍应直趋西北150英里处的大理。[93]
计划实现了。他亲自给将军们在京师城外的龙江送行。傅友德的军队在10月份抵达湖广。12月,他派遣一支小部队前往永宁和乌撒,他本人则亲统大军按计划开进云南。把匝刺瓦尔密以10万人守曲靖,但傅友德和沐英生擒敌将,俘获其众2万人。傅友德于是马上率领一支偏师去乌撒,同时,蓝玉和沐英急趋昆明。1382年1月6日,把匝刺瓦尔密已逃离昆明城,焚毁了他的龙衣,把他的妻子赶入湖中淹死,他自己和大臣们也都自杀身亡。蓝玉和沐英再移师大理,此城于1382年4月归降。段氏王朝的头目和他的亲属均被押至南京。
与此同时,麓川(今云南西南部腾冲附近)掸邦土著酋长思伦发(死于1399年或1400年)被立为平缅宣威司土司。[94]“土司”是元、明两代在中国南部和西部任命的本地酋长,他们在那些汉民农业人口尚少而不足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税收基础的地区实施土著人的行政权力。思伦发于1386年叛变,因此必须用武力平叛。云南历洪武朝一直是一个军事难题。事实上,沐英以其余年不断举兵征伐掸族和那里的其他少数民族,特别是征讨汉—藏人种的罗罗族(即彝族的旧称——译者)。1383年4月,傅友德和蓝玉从云南被召还,只留沐英在那里镇守,让他做世袭的军事长官,以监督与其他地方省级政府平行的文职行政机构。
1382年,皇帝显然偏施恩宠于佛教,但受到高级官员李仕鲁[95]的攻击。李仕鲁,山东人,是一位朱熹(1130—1200年)学派的学者。1382年他被任命为大理寺卿。大理寺自1368年以来第一次又开始办公。李仕鲁强烈地认为,皇帝对佛教僧徒尊崇过当。许多和尚被授予政府中的重要职位,还有一些和尚则享有宫中特权。1382年,皇帝改组了监督全国佛教和道教活动的帝国的两个机构,给它们命以不那么刺眼的新名称——僧录司和道录司。
1382年,皇帝命令全帝国崇祀孔子——或许他是把这当做对付儒士批评的一个打狗的肉包子。1369年的政策是只准山东曲阜孔府族长祭孔,现在皇帝一改前辙,要全帝国的一切孔庙都在秋、春两季祀孔。[96]1382年6月,在他向孔子致敬以后,据说他又亲往国子监讲《尚书》三篇。[97]后来在9月份,他又重开在前10年已经停止举行的科举。[98]
不仅是李仕鲁一个人反对皇帝偏爱佛教。他的大理寺下属、学者陈文辉也正式上疏责备皇帝把佛教徒提升到关键职位上。皇帝没有听从他的批评,陈文辉本人因害怕皇帝震怒,就在南京一个桥头跳水自杀了。[99]李仕鲁攻击皇帝弃“圣贤之学而崇外夷之教”。他当着皇帝的面指责他亲近佛教道教;目中无人地掷笏于殿阶的地下,请求退隐。皇帝果然大怒,立命军官们徒手把李仕鲁捶打致死。李仕鲁死于殿陛之下。
李仕鲁和陈文辉的观点是对的,皇帝确实是偏宠佛教僧徒。但是,皇帝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有一个把三教(释、道、儒三教)合为一个伦理教义的观点。1382年,福建学者沈世荣被招来南京。他给皇帝讲了许多关于三教合一的道理。[100]1375年,沈世荣曾经请皇帝给《道德经》作注疏,现在做了翰林待诏。皇帝在撤销中书省之后因为急需一些文人学士做顾问,所以翰林院重新充实了起来。
洪武帝的马皇后于1382年9月17日去世。她死之后,皇帝和诸王子更加依赖和尚们参加意见。这些亲骨肉王子都奉旨来南京奔丧。葬礼在10月31日举行,这时她的遗体被埋葬在孝陵,即皇帝命令在京师东郊兴建的陵墓。皇帝指示每一个王子须选择一个和尚做宗教事务上的顾问,并在返回各自王国时把和尚随身带走。刚从西藏回京的宗泐和尚就皇后葬礼的细节给皇帝出了些主意,并介绍一些有学问的高僧来唪经。其中有陪伴燕王朱棣的道衍参加这些活动。[101]当燕王在丧礼过后返回北京时,道衍作为宗教顾问也跟着来到北京。他卜居在一个庙内,不管在燕王夺权以前或以后,他都在各种问题上出谋献计。[102]朱棣后来在叫他还俗和从政时给他赐名为“广孝”。
洪武帝的第一次内阁制试验在1382年8月结束,那时他废除了四辅官。但是,他马上设立了另外的组织来更加专业化地实施内阁的职责。11月,在废除了统一的御史台之后,紧接着他又废除了他在1380年7月建立起来的谏院。然后又设立了都察院,有监察御史8人,分巡12道。第一批监察御史中有一个学者名叫詹徽(1393年死),安徽婺源人,是安徽著名文人詹同之子。[103]在几个月以前的1382年10月,南京吏部曾举行特科考试,詹徽被推荐来应试。通过这次考试,约3700名秀才进政府做了官。许多人被任以极其重要的行政职务,其中也有人做了尚书。这次特科选拔的士子论其才干有以下6个方面:(1)经明而行修者;(2)擅长书法者;(3)对经书意义有深入了解者;(4)人品俊秀者;(5)有治国才具者;(6)语言有条理者。
但是在关于日常行政的咨询方面,洪武帝没有切实可行的其他途径,而不得不又来依靠特殊的学者—顾问集团——这些人最终组成了非正式的内阁。1382年12月,他设置了大学士之职,其职责是提出建议和批阅国家的公文。大学士们被任命为紫禁城内各宫殿中随时应召的官员:最典型的一个职称便是文华殿大学士。1382年,皇帝从翰林学士中提升了四名大学士。由于大学士分散在各宫各殿,不聚集在一处,因此不能向皇帝的旨意提出统一的挑战。[104]
1383—1392年:监视和恐怖加剧的年代
洪武帝显然在14世纪80年代越来越从他的高级追随者中间发现不顺心的纪律问题,经过了10年时间他蛮横地消灭了他们。他的外甥李文忠(1339—1384年)在1370年被封以公爵,年俸高得不同寻常,为3000担禄米,1383年被任命为国子监祭酒。他的这一项特殊任命是要恢复学校中的纪律,因为皇帝得出结论,认为纪律已经极端松弛了。李文忠是皇帝至亲中唯一有点儿学识的人,曾在1358—1362年从浙江金华学者胡翰(1307—1381年)和范祖干学习过。但是从很早时候起,他对他舅父的忠诚就有些不肯定。可是,皇帝还是把他安放在极重要的位置上。1383年,当他被要求兼任国子监祭酒时,他已经做了大都督。但是到了这一年年终之时,他开始越来越对皇帝持批评态度,并纠集了一些认为他有可能成为皇帝而追随他的人。[105]
地图7 云南之役(1381—1382年)
当刑部尚书洛阳人开济被捕入狱,而其侍郎和主事在1384年1月被处死时,这可能给李文忠发出了一个警告。开济在1381年中式明经科后就登上了仕途。[106]他是个极有才干的行政官员。根据史籍所载,他擅长搞钱粮和刑名事务,也善于搞大项目公共工程。但是在1384年秋开济被弹劾,说他恶意而残忍地利用刑法制度加害他的敌人。[107]他曾经很得皇帝的信任;1382年,正是开济给在南京举行的特科考试制定了程式。[108]但是在1384年,一位御史指责他窜改臣下上报的奏章以诱使皇帝做出错误判断。这些指控马上导致他的垮台。
李文忠也在1384年因为失宠而倒台,并在可疑的情况下死去。据正史中李文忠的传记的作者所说,他曾因皇帝在处理重要政治事务时过于依赖宦官方面,以及因在处死官员和处理其他事项方面批评过皇帝。或许正是这种批评引起了他的事变,虽然他的批评比起从前其他学者们所提出的批评似乎要和缓一些。史料还提出,皇帝可能命令处死李文忠的许多随从者,因为显然他已在他的京师府第中网罗了一大批党羽。[109]
李文忠的指责可能是有事实根据的,因为洪武帝本人最后认定宦官已经取得过大的权势。1384年7月,他下令禁止宦官干政。[110]可是,作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府文牍的官员,他们是不可或缺的,并且其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尽管皇帝声称要尊重正统做法和力求处事公允,但还是有人批评他方法粗暴。1384年,江西泰和学者萧岐(1325—1396年)呈上了一份长篇奏疏谈为政的10个要点,在奏疏中他指出皇帝用刑过重。[111]他要求终止这种专断和不正规的刑罚,并且敦促应按照法典来量刑。1385年,另一位江西新淦的学者练子宁(1402年死)也提出了同样是指责性的和直率的批评。[112]练子宁在1385年通过了会试,然后进入殿试。他在殿试文章中说,帝国的人才资源是有限的,因此皇帝不应该以琐琐细故便置大批人于死地。他明显地暗示,这在事实上就是皇帝在此时的所作所为。两人都没有因为公开批评皇帝的粗暴统治而受到处罚。
在这些谏议之后不久,皇帝严惩了户部侍郎郭桓。郭于1385年5月被处死,因为他被指控贪污了700万担谷子。数以百计的人受到连累,并被处死。[113]这些人包括许多高级官员,例如礼部和刑部尚书以及兵部和工部侍郎。1385年11月,皇帝透露郭桓贪污的数字要多得多。皇帝的《大诰》宣称,郭桓实际上贪污了2400万担谷米。原先之所以只宣布700万担,是因为怕人们不相信这个实际数字。皇帝指出,腐化的仓库吏员使得这一贪污案件成为可能,他们均已被置之重典。[114]到了后来,在1387年发布的《大诰三编》中皇帝也承认,他曾经使用过下列大刑,诸如断指、刖足,髡首和黥面等。同时他还承认,“无数之人”已被杀死。[115]
皇帝在14世纪80年代就摒弃了他建国初年司法行政的做法。1384年4月,所有查办刑事案件的政府部门都应该迁出宫外,在北面的城墙外建造办公处;北方,乃取其含有严冬、死和刑罚之义。他让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重新选址于皇城太平门外名为贯城的新院落里。这是取名于北冕座九星(贯索)。传统上被认为是天上的牢狱。这三个司法机构在12月移往贯城,在搬迁的同时还对刑事案件全面进行审议,其中的死刑这时已经判决。[116]
如果说三法司移址办公意味着对司法机关要从严控制,那么,1385年春对几名高级官员的处死则加强了这个印象。这年5月,皇帝处死了吏部尚书余熂和国子监助教金文征,说他们诽谤了国子监祭酒宋讷的名誉。[117]审刑院(司)之右审刑吴庸也被处死,因为他被指控在郭桓的案件中使用逼供信的办法。他因此得对许多无辜的人之冤死负有责任。[118]
1385年春在京师举行了会试,接着在4月10月举行了殿试。皇帝授予472名士子及第;其中便有练子宁,即对他直言无隐的批评者。[119]皇帝想把这些士子安排在权威的位置上,使他们本人能够效忠于他,能够帮他同既得利益集团的腐化作斗争。在殿试中高第的人们第一次被派往翰林院授职。除了有派任翰林院检讨的人外,其他几个特别有出息和名列前茅的称为庶吉士的士子也被派来翰林院。这就开始了一个在明清两代一直是很重要的做法。[120]还有一些中式士子则被派往南京各部门去“观政”。在9月份,有67名以上的进士被派做给事中,分到负责检查事宜的六科和六部工作。他们在这些官署作见习秘书。
1387年初,皇帝又公开表现了他要改变心意,重新关心司法问题。已拥有特别大的权力的执掌宫禁警卫的锦衣卫奉旨焚毁了它的酷刑刑具。[121]它对政治犯的残酷讯问早已恶名昭著,而且引起了官员们的不满。
皇帝通过颁布著名的《大诰三编》,继续公开搞他的这种运动以恢复他的威望和权力。他在《大诰三编》中明确地说,他深深关怀他的人民,并且想以仁政治民,但是,为了终止危害帝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他也必须最严厉地惩治不贷。
“大诰”暗指《尚书》中所收古代圣王所作的告示。用这个词来称呼他的公告,这是洪武帝把自己与古代伟大的统治者并列。这些文告中的初编发布于1385年11月3日。帝国的所有学校都得以它的内容考试学生。它指出了10类罪行,并特别指出:如果刑事诉讼中的被告能够背诵它的条文,可以自动地减刑。第二编《大诰》发布于1386年12月,与第一编的一个再版本一起问世。第三编则问世于1387年初。[122]
三编《大诰》的内容或者是洪武帝自己写的,或者是由他监督官员们写出的。它们表达了皇帝对于帝国内腐败问题的关心,并详细描述了在根除它时准备使用的方法。重点是要惩治地方衙署中的官员和吏胥所犯的罪行,其中包括官僚中这样一些罪行,例如在税款收据上作弊;衙役敲诈勒索;办事无效率,以及简单的办事无能。贿赂可能是最常见的罪行,因此皇帝指出了对付它的四种办法:(1)令贿赂各方负连坐之责;(2)禁止私人和地方官员互相沟通和在他们之间交换所偷之物品;(3)对贿赂双方同样严厉处置;(4)制定条款准许私人径送贪官至京师受审,而无须经过正常的司法程序。[123]
《大诰》初编授权农村中的长老在地方官贪污腐化和不胜任职务时可直接向皇帝申诉。[124]皇帝在这里指出,地方官员经常利用社学肥己,危害人民。他指责说,只有富人才能使子弟上学。官员们也从家有三四口纳税男子之户敲诈钱财,强迫他们为自己的子弟购买豁免徭役的凭证。[125]皇帝也详细胪举了粮长种种违法的事端,这些人是被委任从农家集运粮课的富户。[126]他然后指名攻击了某些官员,如户部尚书茹太素。他批评茹太素蓄意地夸大他的文牍工作的分量。茹太素是泽州(山西)人,1371年入仕。1375年他上了一本长篇奏疏,严厉地批评了皇帝的行政工作。他指责说,政府中只有百分之一二的能员还活着,其余人都在历次清洗中丢了性命。茹太素指责说,剩下的在政府中工作的人都是不值一提的无能之辈。1385年,皇帝又同样指责茹太素为无能之辈。[127]
皇帝在《大诰二编》中谈论了安全部队和衙门官员中的腐败问题,并且显示了他对全国各县的情形了解得很详细。他表扬了一个名叫陈寿六的人:他和另外三个当地的人一起抓了一名衙门胥吏,并且把他送到南京受审。他们随身带了一本《大诰》初编作根据。皇帝嘉勉了他们,复其户三年,并警告说:将来如有人胆敢侵扰陈寿六及其同伙者,将灭其族。[128]皇帝批评了嘉定县(今江苏)的粮长们,说他们别出心裁地发明了18种名目的苛捐杂税。[129]他指出,不计其数的地方巡捕曾经拒不准许乡村长老把犯罪的胥吏扭送到南京来受审。他下令砍了一个这样的巡捕的头,并将他的头在市场上示众;对有问题的胥吏则剁了他的脚。[130]总的说来,皇帝对监狱的管理和大辟中应该进行的验尸工作都给予高度的重视。[131]
从《大诰续编》可以看出,皇帝对他的严刑峻法也是有些悔意的。重刑并不能完全把人民吓得不敢去做错事。他反复强调他在注释《道德经》中的话:“吾为政愈严,犯法者愈众。”于是他不无遗憾地指出:“朕如宽厚行仁,人将谓朕不明于事;朕如加严,人又指之为暴矣。”[132]因此到了这个时候,他敏锐地意识到他的权力再大也是有局限性的。
《大诰三编》包含了一份“坏”进士和“坏”监生的名单。[133]他下令将68名进士和53名监生处以死刑;5名进士和两名监生被判处流放;70名进士和12名监生被判服苦役。在这件事情以后他怕读书人会为之胆落,皇帝便附发了一道诏令。如有才之士拒不奉召来给政府服务,则应处死。他指出,“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夫有不为君用者即有背[孔子之]教,杀而籍没之不为不公。”[134]他又指出,为了处理郭桓的贪污案件,他不得不使用法典上无明文规定的严厉刑罚。[135]
这样严厉的词句必然使那些可能为皇帝服务的文人们感到胆战心惊。4名御史的被判凌迟处死和14名御史戴上枷锁(包括不幸的茹太素在内,他已在《大诰初编》予以提及)的详尽的案情,必定加强了他们逃避来政府服务的决心。[136]皇帝绘声绘色地谈到了一个特别令人产生憎恶心理的故事,此即关于一个已被锦衣卫带入宫内的贩毒商人的案件。皇帝命令他把他所卖的毒品服下,并在毒性发作时询问他这种毒品的成分。皇帝又问他关于解毒药的事情,在听取了它的制造详情后及时制出。他一直静观,直到这个商贩极度痛苦时才让他吞服解毒药。第二天,这商贩已从毒性中恢复过来,皇帝才把他杀头,并把头悬于杆上示众。[137]皇帝还利用《大诰三编》继续指责胡惟庸的支持者,如林贤。[138]
我们不能肯定洪武帝的《大诰》流传有多广,但从当时的一首诗知道它广为人知。武进(今江苏)人谢应芳(1296—1392年)在洪武朝一直是一位隐居的学者,[139]他写了一首题名为《读大诰作巷歌》的诗。据这首诗说,连农夫也熟悉《大诰》的文字:
天语谆谆祸福灵,
风飞雷厉鬼神(惊)听。
挂书牛角田头读,
且喜农夫也识丁。[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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