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29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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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割据和文化差异一直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从来没有像政治极端分裂的唐代后期那样明显。在山西的突厥统治者与河北、河南的中国节度使之间长达数十年的斗争中,华北的割据界线显得非常明确。尽管在9世纪末10世纪初这两个集团是权力的主要竞争者,但它们的斗争不是孤立地进行的。在中国其他地方,唐朝权威的崩溃导致了一些地区国家的形成,每一个国家有它自己的文化和历史的特性,同时它们在从唐末到宋朝的逐步过渡中全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些独立国被总称为十国,其中最有名的和最持久的出现在中国中部和南部。第一个国家出现在长江下游三角洲和东南沿海地区,在那里9世纪50年代后期曾爆发第一次重要的反王朝的叛乱。董昌的短命的罗平国是在杭州地区组织起来镇压盗匪的民团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见前文),它便是这些国家中的第一个。前面已经谈到,它于921年为吴越国所继承,此国是由团伙头目转而成为民团首领的钱镠建立的,他牢固地控制了浙江的绝大部分。吴越国的北方和西方是富庶和繁荣的吴国,由“起微贱”的杨行密于902年建立。它是直接以唐朝将军高骈在淮南建立的政权为基础的。吴国最后据有广大的领土,中心在长江下游三角洲,但是向北方和南方都伸展得很远。[160]
闽国在926年正式形成,但事实上它的统治早在893年已经控制了福建;而在10世纪上半期,福建在闽国统治下具有丰富的和多种多样的文化。[161]在中国南方沿海地区,一个地方军阀刘隐在896年取得了对广州的统治。918年,他的儿子刘宣布建立南汉国,其领土包括唐朝岭南道的绝大部分。在数十年间南汉的财富日益增加,扩张也越来越厉害,但在10世纪中期它的力量先后被一批残忍的和腐败的统治者所削弱,因而无法与宋朝军队对抗;宋军于971年攻下广州。[162]
这些南方的地区政权在它们所统治地区的地方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而且在907年唐朝统治正式结束以前和以后的年代的中国地图上也占有突出的地位。可是,还有一个国家对于我们的研究却更为有趣,因为它的历史甚至与唐朝崩溃的准确的原委有更直接的关系。这个国家就是由王建于907年在四川建立的前蜀国;王建的经历在这个时代无疑是最不同寻常的。[163]他的外表威风凛凛,起初是一个农村窃贼(一件永远不会被忘记的事实),然后受招募成为中国北方一个重要将领手下的士兵,最后为有权势的宦官田令孜收为养子。当僖宗第二次流亡时田令孜被废黜之后,王建于889年被任命为西川(四川西部)节度使,到901年实际上成为一个独立的统治者,以成都为都城。从许多方面看,他的政权是唐朝在一个地区基础上的统治的扩大和延续。他得到许多唐朝官员的协助,其中最杰出的是名诗人韦庄;韦庄以唐朝制度和礼仪为基础制定了一套正规的管理制度和仪式。[164]韦庄还试图在小范围之内以大唐都城长安为榜样来建设王建的都城成都,甚至城内的坊的名称也有许多是相同的。王建在四川的正统性政权成了艺术家和诗人的一个重要的避难场所,更不用说那些能够从北方的残酷战争中逃脱的唐朝官僚阶级成员了。他的政权是这些岁月中最稳定和最安宁的一个。
十国构成了我们描绘的唐末中国权力新结构的最后部分。尽管其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机会建立中央集权的王朝,但它们全都在由宋朝完成的政治统一进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在885年到907年之间,大约50个道的政权合并成了12个地区性国家。
但是,十国的重要意义超出了政治统一的内容。宋代中国的许多特征,例如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南中国沿海的大量海外贸易和新的文人阶层在东南的集中,都应追溯到十国统治者所实现的半个世纪的和平与稳定。
如果说宋代中国的许多特征是和十国相联系的,那么它的另一些特征则是和中国北方的发展有关,对此我们已经在前面作了简单叙述。中国西北部丧失了它作为政治中心的地位,这至少部分的是由于唐朝统治最后数十年的实力消耗与无休止的矛盾冲突造成的,在宋朝统治下这种地位再也没有恢复过来。宋帝国的力量在唐朝正式结束以前就已牢牢打下了政治和军事基础,这主要是由朱温及其继承者完成的。最后,使宋朝统治感到苦恼的持久的和最后处于压倒优势的外来威胁,显然起源于唐代后期的军事上的虚弱,以致中国人在许多年中失去了对中国北部这一广大而且至关紧要的地区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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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这些财政问题,见堀敏一《黄巢之叛乱——唐末变革期之考察》,《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3(1957年),第28—29页;《资治通鉴》卷242,第7799页。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剑桥,1970年),第46—47页;崔瑞德:《安禄山之乱以后的盐务使》,《大亚细亚》(新版),4.1(1954年),第70页以下各页。
[2]中村裕一对此有卓越的评述,见《唐代内藏库之变化》,《待兼山论丛》,4(1972年),第137—168页;又见曾我部静雄《唐代贡献制度》,36.1—2(1972年),第1—32页。
[3]堀敏一:《黄巢之叛乱》,第40—41页;丸龟金作:《唐代酒的专卖》,《东洋学报》,40.3(1957年),第66—112页。
[4]《新唐书》卷52,第1362—1363页。
[5]《册府元龟》卷510,第10页。(译者按,“使人”被译作Population,误。原意指政府派往各地推行此计划的使者。)
[6]《全唐文》卷78,第4页。
[7]同上书,第17—18页。
[8]《全唐文》卷967,第8页。
[9]关于这次叛乱见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以江贼及“康全泰、裘甫”的叛乱为中心》,载《史学杂志》,66.2(1957年),第23—24页。
[10]《资治通鉴》卷249,第8072、8074页;《旧唐书》卷18下,第644页。
[11]有关这次叛乱的第二手研究包括王寿南《论晚唐裘甫之乱》,载《国立政治大学学报》,19(1969年),第283—308页;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地区》,第94—122页;堀敏一:《黄巢之叛乱》,第25—50页。这些论述基本上都以《资治通鉴》卷249—250为据。
[12]王式的传记见《新唐书》卷167,第5119—5121页;《旧唐书》卷164第4282页中也有简略叙述,附于他父亲王播的传记之后。
[13]关于南诏人的种族识别问题曾经有过严肃的争论。尽管有人主张他们是傣人的祖先,但新近学者已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仅比对藏一缅民族稍为密切罢了。见F.W.莫特《有关傣人史前诸问题》,载《社会科学评论》(曼谷),2.2(1964年),第100—109页;许云樵:《南诏是一个傣王国吗?》,《东南亚研究》,4(1968年),第13—23页。迈克尔·布莱克默在《与南诏有关的人种学问题》一文中,有说服力地反对将南诏民族与任何现代人各集团等同起来的尝试。此文载雷德里克·德雷克编《关于华南、东南亚和香港地区历史、考古和语言研究论集》(香港,1967年),第58—69页。
[14]《资治通鉴》卷250,第8101—8109页;《旧唐书》卷19上,第656页。
[15]关于这个问题的朝内辩论,见《资治通鉴》卷253,第8204—8205、8227—8228页。关于唐与南诏关系的一般论述,见芮逸夫:《南诏史》,收于凌纯声等编《边疆文化论集》卷3(台北,1963年),第358—386页。
[16]肖孚:《朱雀:唐代在南方的形象》(伯克利,1967年),第27页。
[17]关于这些自然灾害,见《资治通鉴》卷249,第8072页;《册府元龟》卷498,第26页;《旧唐书》卷19上,第654页。
[18]关于这些叛乱的最好论述是:谷川道雄:《关于庞勋之乱》,载《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11(史学4),第27—42页;堀敏一:《黄巢之叛乱》,第50—53页;戴何都:《庞勋叛乱》,载《通报》,56(1970年),第229—240页。庞勋在正史中无传,但他的叛乱在康承训传中有充分叙述,见《新唐书》卷148,第4773—4779页。
[19]《资治通鉴》卷251,第8120—8121页。
[20]最坦率的批评见孙甫《唐史论断》第3卷(丛书集成本,上海,1937年),第65页。
[21]《资治通鉴》卷253,第8123—8144页。
[22]关于使用外族军队镇压叛乱的情况,见加布里埃拉·莫莱《从北魏到五代的吐谷浑》(罗马,1970年),第194页;刘掞藜:《唐代藩镇之祸可谓第三次异族乱华》,载《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1(1930年),第851—852页。
[23]《资治通鉴》卷249,第8075页。
[24]《唐大诏令集》卷12,第72页。
[2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卷1(上海,1959年),第449页。
[26]关于唐代后期宦官职责的扩大和宦官力量的成长的全面评述,见矢野主税:《唐代宦官权势获得因由考》,载《史学杂志》,63.10(1954年),第920—934页;横山裕男:《唐之官僚制和宦官——中世近代政治的结束序说》,载中国中世史研究会编《中国中世史研究——六朝隋唐的时代和文化》(东京,1970年),第417—442页;王寿南:《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台北,1971年)。
[27]见小畑龙雄《神策军的成立》,《东洋史研究》,18.2(1959年),第151—167页;《神策军的发展》,载《田村博士颂寿东洋史论丛》(京都,1968年),第205—220页。
[28]《资治通鉴》卷250,第8092—8093页;杜悰的传记见《旧唐书》卷147,第3984—3985页;《新唐书》卷166,第5090—5092页。
[29]《资治通鉴》卷238,第7686页。
[30]见前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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