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25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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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资治通鉴》卷214,第6814页;《唐大诏令集》卷106,第549页;《唐会要》卷59,第1024—1025页;《册府元龟》卷639,第246页。
[167]《唐会要》卷188,第4933—4934页;《资治通鉴》卷213,第6976—6977页;卷214,第6811—6812页。
[168]《资治通鉴》卷214,第6823—6824页;《旧唐书》卷107,第3259页;卷106,第3236页。
[169]《全唐文》卷288,第1—2页;《资治通鉴》卷214,第6821页;见赫伯特《张九龄》,第175—177页。
[170]《资治通鉴》卷214,第6811页。
[171]同上书,第6814—6817页;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116—118页注68。
[172]《资治通鉴》卷214,第6822—6823页。
[173]同上书,第6822页。
[174]同上书,第6824—6825页。
[175]《资治通鉴》卷214,第6828页。
[176]传记载《旧唐书》卷103,第3195—3197页;《新唐书》卷133,第4555页。
[177]《唐会要》卷78,第1437页。
[178]关于这些和其他的反佛教措施,见《剑桥中国史》第4卷中S.温斯坦所写的一章。
[179]《新唐书》卷44,第1164页。
[180]见《唐会要》卷36,第657—659页。玄宗在722年第一次作注(《旧唐书》卷8,第183页)并向全国颁布。735年,附注八卷编成(《册府元龟》卷53,第16页);743年御注被重编。
[181]见《唐会要》卷77,第1403—1404页;《唐摭言》卷6,第6页;《旧唐书》卷9,第213页;卷24,第925—928页;《新唐书》卷44,第1164页。
[182]见周一良《中国的密宗》,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8(1945年),第24—33页;大部分传统史学家把玄宗不积极过问朝政的行为全归咎于道教,但柳芳是第一个指责释道两教的御用史学家。《旧唐书》卷9,第236—237页。
[183]《旧唐书》卷107,第3259—3260页。
[184]《资治通鉴》卷214,第6832—6934页。
[185]《唐会要》卷39,第703—706页;《旧唐书》卷50,第2150页。
[186]见戴何都《描述唐代行政制度的唐六典》,载《亚洲杂志》,263(1975年),第183—201页。
[187]《资治通鉴》卷214,第6829页;卷215,第6837页。
[188]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672—673页。
[189]《资治鉴通》卷214,第6832页。
[190]《资治通鉴》卷214,第6830页。
[191]《唐会要》卷72,第1300页。
[192]同上书,第1299页。
[193]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69—70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前言第3—5页;《资治通鉴》卷215,第6850页;《唐六典》卷5。
[194]见池田温《唐代的户册和有关文书》,载芮沃寿、崔瑞德编《对唐代的透视》(纽黑文,1973年),第121—150页。
[195]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32页。
[196]《册府元龟》卷495,第23—26页。
[197]传记载《旧唐书》卷105,第3222—3225页;《新唐书》卷134,第4560—4562页。关于他的改革,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90页;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36—37页。
[198]《旧唐书》卷48,第2086页;卷10,第3225页;《新唐书》卷134,第4563页。
[199]《唐会要》卷59,第1022页。
[200]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76页。
[201]传记载《旧唐书》卷99,第3101—3102页;《新唐书》卷131,第4503—4504页。
[202]裴敦复和皇甫惟明都无传记。关于他们的简单介绍,见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163—164页注22和23。
[203]见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84页。
[204]《资治通鉴》卷215,第6864、6868页。
[205]传记载《旧唐书》卷105,第3225—3228页;《新唐书》卷134,第4562—45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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