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201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201/1806


儒家思想的第二个亚传统是在道德和伦理制度方面。大部分苏绰遗留的传统关系到政体和社会全体的道德完善。杨坚很快放弃了北周设置的古代官职称号,但强烈地支持儒家主张的伦理原则和社会的等级秩序。在隋代初期,王朝就对其行为成为儒家德行榜样的人加以褒奖:恪尽孝道的子孙和不再娶嫁的鳏夫寡妇被豁免课税和劳役。孝道——等级秩序的基础——对杨坚尤其有吸引力。苏威引用其父苏绰之言,大意是人们若读一卷《孝经》,就足以树立本性并足以治国。[34]不久,据说杨坚命令他过去的一个支持者阅读《孝经》,因为此人误入魔道,并有不孝行为。杨坚在与李德林最后决裂前的一次争论中,与往常一样大发雷霆,他喊叫道:“朕方以孝治天下,恐斯道废阙,故立五教(据古典籍,‘五教’为父义,母爱,兄友,弟恭,子孝)以弘之。公言孝由天性,何须设教。然则孔子不当说《孝经》也。”[35]
第三个亚传统为古典学识。如上所述,杨坚有反智力的倾向,不大利用不能直接用于促进帝国社会和道德的完善、不能用于天子履行的礼仪职责或不能用于培养有能力行政官员的那种儒家思想。他迫切需要有文才和献身精神的官员来为他的新集权官僚机器服务,而儒家的经书课程是培养文才的标准途径。儒家的经书又是政治思想的基础;它们包含了论述政策的立场和论证的基本内容。6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杨坚一再降诏以吸收才德兼优之士进入他的官僚集团;他奖励具有古典学识之人,命令诸州各选拔三人(工匠和商人除外)来京师深造、应考和任职,要求各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之人。[36]但他似乎对结果深为失望。601年阴历六月,他下令关闭大部分讲授儒学的学堂。诏令的部分内容流露出他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他写道:“儒学之道,训教生人,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朕抚临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佇贤隽之人。而国学冑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37]据《隋书》,同日,颁舍利于诸州。
本章的前几部分已经叙述了佛教渗透于社会各阶级的情况,并指出佛教对杨坚及其心腹一生的强烈影响。在隋朝的混合意识形态中,其佛教倾向即使不是主要的,也必然是强有力的。杨坚曾在北周担任官职,曾看到武帝从574年起大力推行消灭佛教、道教和一切儒家典籍没有认可的宗教仪式的措施。僧侣和道士都要还俗,同时他们的庙宇、经卷和偶像都被销毁。杨坚和他的妻子曾经庇护一个当过他幼年时代老师的尼姑,当武帝命令进行镇压时,杨坚很可能在被征服的北齐某地任职。他可能看到了受镇压影响的各种集团中的不满情绪日趋增长的情况,这些集团是:还俗的僧侣,他们的生活方式已被明文禁止;俗家的施主,他们对僧道和寺观的施舍和朝圣已成为其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和渴望超度的表现(其中有许多有权势的文武官员);最后是大批靠佛门寺庙为生的绘画人、工匠、抄经者和供粮者等。578年阴历六月武帝死后,排佛活动稍有放松,但直到杨坚立隋时才停止;最后佛教又得以振兴。
对杨坚和隋廷大部分官员来说,佛教只是个人信仰;这里的问题是,佛教在混合的意识形态中起什么作用。作用之一是,它成了辅助性的法律。儒家传统以其所有的礼仪和象征的说法使杨坚成为天子,而佛教则具有创造上苍恩宠和赐福的理想统治者形象的丰富的民间传说。有许多把杨坚与这一形象联系起来的文字,以下为其中一段:“又皇帝大檀越,虽复亲综万机,而综道终日,兴复三宝,为法轮王。”[38]文帝的许多与佛教有关的活动都突出了他作为理想的君主和佛教的捍卫者(转轮王),及向佛门大量施舍和向其臣民示范的乐善好施的施主(大檀越)的作用。正如文帝在585年所言,他的作用使他成了菩萨的代理人:“佛以正法付嘱国王,联是人尊,受佛嘱付。”[39]他在45个州普遍兴建大兴国寺,以使他一步步地获得最高权力,它们提醒地方的臣民,在大兴城有一“菩萨天子”在进行统治。这对他巩固其中国东部的统治和远征陈朝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他登位不久,开始让僧侣重入佛门,但要求这些人完全合格,而且必须受京师的大兴善寺的有力控制,该寺以一位“律师”为住持。经过训练和受戒律的僧侣对国家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们兴办慈善事业,为国家的兴盛祈祷,做其他具体的佛事(如祈求降雨和止雨,祈求制止瘟疫,为皇室列祖列宗求福),总的来说,这类活动为国家及其当权的皇室调动了巨大的无形力量。
隋朝佛教的第三种作用表现在它是各地各阶级人民的共同信仰这一方面,因此它是漫长的大分裂时期以后的统一力量。在文帝统治的初期,他就大弹此调,并在他整个在位时期一再重申:“用轮王之兵,申至仁之意,百战百胜,为行十善。”[40]在早期的另一诏令中,他又说:“好生恶杀,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业可凭……宜劝励天下同心救护。”[41]这一主题思想在他征服南朝后特别被强调,因为此时必须说服南方的僧俗顺从征服者的旨意。601年,正当他效法阿育王广分舍利之时,他颁布诏令并特别热情地指出:“朕归依三宝,重兴圣教。思与四海之内一切人民俱发菩提,共修福业。使当今现在爱及来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42]隋朝御用佛教的这三种作用或主题思想使整个佛教意识形态带有一种独特的色彩,这在中国的编年史中是独一无二的。
含有佛教内容的道教在5世纪或更早已经形成,到北周574年压制宗教时,道教已奉老子为主神,其化身及遗物也被放进圣殿祀奉。道教按佛教模式发展了道观、道士和道姑的圣职、圣地、经卷和神学。杨坚掌握政权后,立刻撤销了周的禁令。虽然据说杨坚称帝后很少利用有才能的道士,但仍用一学有专长的道士制定第一部隋历。我猜想,由于此人的影响杨坚才选用开皇为隋第一个年号。586年,他命一个起草公文的得宠文人撰写碑文,把碑安放在安徽的老子的“出生地”;同时他命令一个高级官员在现场调查历史遗迹并建造一座新的祠址。帝王尊奉老子和关心其神坛的情况至少可追溯到165年,因此隋文帝不但赢得道教信徒的支持,而且表现了他有权恢复汉代诸帝之后已消失的礼仪。
在杨坚为数甚少的涉及道教的公开声明中,同样强调了佛教记载中提到的关于帝国统一和谐的论调。他早期命令在中国五岳(道教在那里一般有优先权)建造僧寺的诏书宣称:“朕敬道之潜移默化之神力,以登太虚之境。朕奉释氏一不可分之真髓,老子追求一体之理念。”[43]但这种提法为数较少;他更常提到的是他对道家教义颠覆性潜力的认识和对它的镇压措施。人们如非法利用占卜和所谓的左道旁门,都将遭到严厉的镇压。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帝末年,新京师有僧寺120个,而道观只有10个。
在发展混合意识形态时,隋文帝以上述的主导思想和重点,有选择地利用三教的价值观、礼仪和象征说法。如果要确定何种主题占支配地位,那就应推万物有机的和谐这一基本的中国价值观念——这是隋朝在几个世纪的战乱和分裂的背景下必须努力争取的目标。
建设新都
如同对许多世纪以来的中国人那样,对隋朝的开国者来说,建设新都的决定是一件特别隆重的大事。因为国都是意识形态的象征,是天子统治天命所定疆域的中心。国都的位置和设计不但必须符合历史先例,而且必须符合中国人用来适应上天和自然意志的各种象征性的制度。杨坚在汉朝的古都夺得政权,那里经过许多世纪的分裂,曾经再三地被洗劫、焚毁和重建。在此期间,它成了许多短命王朝的国都,其中大部分(如北周)的统治皇室和社会精英为非汉族。此城不大,也不对称,已经古老和破落,饮水也带涩味;它充满了被杀害者的幽灵,也勾起了人们对连续的政治失败的回忆。在执政的第二年,杨坚和他的心腹顾问开始讨论迁都的可行性,阴历六月的一份诏令总结了赞成迁徙新都的所有论点。新帝向其臣民保证,他已研究了历史的先例,经占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并且已瞻星揆日,卜食相土。他在要求其黎民承担这项工程时说道:“谋新去故,如农望秋,虽暂劬劳,其究安宅。”[44]
他命宇文恺负责建造新城的计划,此人是当时搞建筑工程的最杰出的行家之一。他与所有协助建城的人都来自北方,具有混合血统;其中有的新近从中亚迁来,其中一人有拜火教的名字。所有的人都敞开思路大胆创新,从中国古代典籍的要求中各取所需。结果国都规模空前,设计新颖。
此城位于旧长安的东方和南方。夯实的外围土城呈长方形,按罗盘方位布局但面南,东西长5.92英里,南北宽5.27英里。城内按职能分成四区,皇城位于中央,背靠北城墙,内为皇帝的居住地、太极殿、宫廷、几个小议政殿和宫内侍从的居所。皇城南面隔着宽阔的斜坡是另一围有城墙的区域,那是行政城,政府各官署就分布在其内的街道上。行政城为一项创新,因为以前的国都与近现代的巴黎和伦敦相似,政府的建筑分散在城的其他区域。在这两个建筑群和外城城墙之间,排列了108个有长方形围墙的建筑群(这一数字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即9天之数乘以12时辰之数);其中106个为供居住的坊,排列在11条南北向和14条东西向的大道上。各坊坊内有两条街,交叉呈十字形,坊四面的中央各有一城门。另外两个有围墙的建筑群为市场,一在西城,一在东城。它们是有官监督的城市商业中心。
城的主轴是一条南北向的宽阔大街,它从正北有五个门洞的主门通往行政城的中南门。如果一个官员取得了能够通行的官品,他就能穿过行政城直达皇城巨大的南门广阳门。隋文帝就是在此门楼上俯观战败的陈朝显贵的。京城和皇宫都以隋文帝在称帝前所受的封地命名,因此称大兴城和大兴殿(作为隋朝的都城,大兴之称富有吉祥之意,它可能使人想到“大兴”早已消失的汉朝光荣的业绩)。
当村落被清除,城墙拔地而起,城市的外形刚刚构成时,文帝就迁入(皇宫首先完工)。此时正值583年阴历三月。在有些人的眼中,此城的宏伟轮廓对一个掌权未满三年的君主来说,未免有些铺张。杨坚也知道它的内部空荡荡,缺人居住,于是采取种种措施吸引人们前来定居。他命令诸王子和皇亲国戚在城的西南部建造他们的王府,以推动其他人也来营建。他向捐助和建造佛寺的任何人都赏以御制牌匾。有一史料记载,某人拆除其旧长安城中的房屋,以木料建造新城的寺庙。文帝亲自把最佳的位置留给京师佛道寺观:在南北大道的东面,大兴善寺占了整整一个坊。穿过大道,在较不繁华的西面则为道教的玄都观。到了文帝执政的末年,他眺望其国都,可以看到100多座佛道寺观。随着陈之灭亡以及它的精英从其国都迁到大兴城,那里的居民无疑增加了。但在文帝末年,甚至可以说到隋亡之时,城的大部分地区仍无人居住,也未竣工。近代发掘的遗址经确定是隋都外城的一段,发掘者发现城的建筑有赶时间的迹象。[45]直到伟大的唐帝国继承隋朝,并改进了京城与广袤而相对稳定的帝国各地的交通,此城才得到充分的发展。
隋朝初期如此规模的建都工程表明了隋的创建者及其顾问的信念,即他们相信他们的王朝会比以前的政体具有更大的影响,更能长治久安。至少关于前一点,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因为唐朝继承他们以此城为都,并在此地统治中国和整个东亚几乎达300年之久。
中央政府的改革和人才的任用
当隋朝创建者接管北周时,他继承了一个中央政府,其官员的职称和职能已经有意识地按照《周礼》的模式被古典化了。但在这拟古门面的背后,实权仍被一个军事贵族寡头政治集团的成员所掌握,他们大都是鲜卑人,或具有混合血统。据统计,大约95%的北周高级官员为非汉族。[46]文帝本人就是在这一体制中成长的,他的大部分友人和主要参政大臣也来自这一集团。他似乎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中央政府的新结构和从新帝国的许多集团和地区吸收统治精英。
在他执政的第一年阴历二月,他取消了北周官员的职称,并宣布他的意图是要遵循伟大的汉和曹魏(220—265年)两个帝国的前制。事实上,他的大部分官署和职称都模仿北齐,而北齐的官署和职称则是5世纪后期北魏实行激进的汉化政策的反映。虽然如此,遵循汉魏前制的命令还是进一步证明,隋朝有雄心使自己成为一个比汉魏以后的地区性国家更伟大、更持久的政体。
王朝初年出现的中央政府机构包括许多有汉代名称的官署,但这一机构的许多方面是新的,已经预先呈现出唐代中央政府的轮廓。在最高层为三师和三公,按照周初的模式,他们应该是皇帝的最高顾问。事实上,这些职务并无职能可言,而且往往长期空缺;有时皇帝把这些崇高的称号和丰厚的俸禄赐给他要削夺其实权的人;有时又把它们封赏给皇亲国戚。权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下一级的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和内史省(后来为内书省)。尚书省最为重要,因为它管辖六部,即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除三省六部外,隋还设立御史台、都水台(后称都水监)和九寺(其中包括太常寺、光禄寺和宗正寺等)。此外,隋还设国子寺(后为国子监)和监察帝国工程和生产的机构。这些官署的主要官员都有规定的称号和各级属员人数,对每个官署任职官员所必需的官品也有具体规定。
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结构,但缺汉代官僚机器中一个最高级的关键位置——丞相。文帝决定不设此职,下文将谈到,他宁愿亲自与三省的高级官员讨论政务。实际上他本人就是丞相。因此,官僚集团在缺乏一个拥有全权的政府首脑的同时,还缺乏一个代表整个官僚利益的最高仲裁者和代言人。炀帝也照此办理,如果有区别的话,他比他父亲拥有更多的行政实权。
如果要整理出一个对称的组织机构表(其官署的名称能相应地使人联想起汉代及更早的传统,而且其中大部分从新近灭亡的北齐的实践中沿袭下来),那是比较容易的。但对隋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吸收新的精英,吸收充实各级官署、分担隋王朝面临的重大任务和与隋共命运的人。在吸收官员的过程中,新政体必须考虑各种各样性质不同的因素。地方利益和地区对立在长期的分裂和战乱之后异常牢固。有牢固地位的豪门往往代表它们自己的和本地区的利益。因此在文官政府和长期占支配地位的军人两者的利益之间必须搞某种平衡,汉族和其故土为草原的民族之间的裂痕在其他一切有冲突的利益集团之间普遍存在——它们之间的矛盾由于长期通婚和制度汉化而有所缓和,但潜伏的紧张状态随时都能爆发成对抗行动。最后,在有行政经验的人中还存在忠诚的问题。有的人在北周胜利前曾在北齐任职,在589年以后,当委派某南方人任职时,政府必须考虑他的忠诚。“补缺者对隋的忠诚程度如何?”这个问题常使文帝萦绕于怀,而且在隋朝巩固其政权前的几年中特别重要。
帮助文帝夺权或在很早就拥护他的核心集团成员参与隋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并且是吸收广大行政精英的积极代理人。这个集团包括上面讨论过的四个心腹顾问。所有的成员都是三省的高级官员,都有资格参加廷议和商讨重大国务的不那么正式的会议。除去暂时留任的北周遗老和在隋末动乱中短期任职的人外,这个集体还有18人,其中五人为皇亲。简略地考察这个集团的组成,也许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隋以前的某个王朝任职的人中,有11人(如同文帝本人)为北周官员。其中14人之父曾在北魏或其继承国之一效劳——在北周任职的比率很高;总的说父亲的职位远远低于其子。只有一人是南方人,任命他是因为他是炀帝皇后的兄长。从籍贯上看,15人来自西起天水经京畿地区东迄洛阳这条东西向的较狭窄的地带。其中五人的故土位于靠近这条地带中心的文帝的出生地。18人中共有八人与统治皇室通婚或有血缘关系。[47]
在文化方面,这些人中大部分与其主公一样是中国人,但又是特殊的北方类型的中国人。总的来说,这一核心集团由精于骑射和重行动的强悍无情的人、有才能的将领和经验丰富的行政官员组成。他们的儒家学识一般地说是粗浅的,对汉文化和哲学的知识也很差。只有一人——李德林——是完全够格的文人,他来自东部平原,受过扎实的汉学和历史的教育。草原人的长期统治反映在他们个人的文化方面,虽然来自“汉族”家族的人与来自非汉族家族的人之比为8∶1。这与可比的北周权力集团形成鲜明的对比,北周的比率为2∶1,非汉族家族占多数。[48]
对于中央政府中的其他官员,隋又是如何选拔和任命的呢?从文帝执政开始,他就决心集权,这一政策在他设立的国家机器中得到反映。对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命,大臣会议先选出候选人向隋帝推荐,如果隋帝批准,就下诏书任命。[49]以这种方式选用的官员在整个政府的上层——三省、六部、御史台和九寺等机构——任职,各部属员可能由吏部选定。吏部为任命六品以下一般官员的主要机构,吏部的尚书和侍郎因此是政府中很有权势之人。
如果讨论一下六部的尚书,我们就会对中央政府运转的情况有一较清楚的认识。在六部的46名尚书中,65.2%的人出身于汉族家庭,28.2%出身于非汉族家庭。他们之中的42人是北魏(13人)和北周(29人)官员的子孙。只有三人有北齐的经历,他们都在民部,负责帝国的税收和土地分配。工部的非汉人比率最高,占部的尚书人数的45.5%。这一情况可以用某些非汉族家庭中鲜明的建筑工艺的创新传统来解释。第二个高比率的部为兵部,非汉族民族的尚武传统可以说明他们在部内的势力。前面谈过的六部中最为重要的吏部只有12.5%的非汉族尚书。尚书们的籍贯与政府最高级官员的籍贯相似:46人中的30人来自从天水至洛阳那条由西向东的狭长地带;其次,来自山西的有七人,其余的人则分别来自华北平原。
隋朝政府在其最高两级显然不能代表北方的不同地区,更不能代表南方。虽然其汉族和非汉族的组成比率与北周的情况正好相反,但与两帝的籍贯和阶级相同的人和家族仍占很大优势。虽然文帝和炀帝都不在官署中安插外戚,但一有可能,他们就倾向于起用皇亲,华阴的杨氏家族高度集中在政府的上层机构;皇亲还优先担任地方的总管。既然中央政府上层机构存在严重的狭隘性,那么隋又采取什么措施来扩大统治阶级的基础呢?
首先,隋统治者取消州刺史和其他地方官员的任命权,而将这一权力交给吏部。然后,他们逐步采用其他措施以使集中的任命权有效地实施。措施之一为“回避法”,它规定州县官员不得在其原籍任职。另外还以两个法令加以补充:一为禁止下级官员在地方政府中再度担任已经担任过的职务;另一个则规定主要的地方政府官员任期为三年(后来为四年),属员的任期为四年。在594年,被委任的地方官员不得带父母或15岁以上的儿子赴任,以免在他行使职权时对他“施加”不正当的影响。此外,还需要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年终考核,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升降赏罚。为了维护新的官吏体制,隋帝又采用了几种对策。一是皇帝亲自巡视,文帝就花了很多时间考察地方官员的行政效率,一次他削去一县官的官职,因为地方耆老语言失当。另一个对策是他指派巡视州县政府的官员,使之充当隋帝“远布之耳目”。[50]第三个对策是派专使调查某一特殊情况,然后上报。第四个当然是利用御史台,它拥有大权,不但能查访官员的公务,而且还了解他们的私生活,如有不良行为,即行弹劾。据说,隋朝的御史“察举无所回避,弹奏无所屈挠”。[51]从几个御史的列传看,此说并非夸张之词。
这一崭新的体制带有严厉的理性色彩,这反映在新体制以最大的决心去结束官员生涯中世袭特权的统治和推行考核官员表现的新标准。如果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它意味着要设法起用新人,而不限于只任用长期垄断官职的特权家族。隋文帝可能确实采用了西魏政治家苏绰提倡的政策,它宣称“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52]正是采用了这一政策,隋朝才得以集中人才,这些人相对地说摆脱了陈旧的束缚,能够适应新标准,能在新的集权专制政治中如鱼得水。集中人才的需要形成了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它是实行到1905年的帝国选拔制度的先驱。可惜的是,关于隋制的详细材料很少,但它的大致轮廓还是可以勾画出来的。
582年初期,隋文帝命令“贞良有才望者”担任官职。587年,他又命令各州每年选派三人进京等待任命(商人和工匠除外)。这意味着在589年征服南方后,全国每年有900个名额。人们注意到,隋与汉不同,前者为各州规定标准名额,而不考虑它们的大小和人口多少。587年,他又命五品以上的京官和州刺史考核候补者,并按品质才能把他们分成两类。[53]我认为,595年的一次考试最早提到了功名和笔试,当时,举行的是秀才科考试。[54]宫崎市定认为,这是地方每年举行的考试和授给考生的功名的名称。各种材料都未具体说明这次考试的进行方式和内容,但从一篇传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考试是如何进行的。杜正玄“举秀才,尚书(可能是吏部尚书)试方略,正玄应对如响,下笔成章”。[55]
中央政府还为应试士子另开了明经和进士两种考试。秀才考试显然需要广泛的一般学识,明经考试则测验应试者掌握某一典籍的程度,而进士考试则主要考文才。宫崎认为,三种功名考试的等级以秀才为先,其次是明经,再次是进士。[56]根据考试的成绩,最初的任命的官品与唐代相同,很可能从八品到九品。吏部可能每隔三年定期在京师举行考试。此外,还有奉钦命举行的特别考试,中试者取得比秀才更有声望的秀异功名。这种考试显然不定期地在各州治举行,例如589年、603年、609年和614年的几次。
以上简略地叙述了隋为确保新的人才充实政府而制定的复杂的制度。一切证据证明,文帝和炀帝都对考试的实行有强烈的兴趣;两个人都委派正直有才之士进吏部任职,并且在诏书中一再坚持应用政绩标准来任命和提升官员。严密的行政、控制和告诫仍都继续需要,因为不讲人情的选拔制原则——虽然它始于汉制——与渗透在儒家伦理中的家族和个人联系背道而驰。在隋代,选拔制的原则在实行时还必须对付根深蒂固的贵族特权的反抗。这将在下一节进一步探讨。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201/1806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