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60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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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见《人民日报》1958年10月13日。
[190]中国最近对毛泽东思想的这一倾向的最有权威的分析,见石仲泉的“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和毛泽东对它的误解”一文,载《文献和研究》1983年,第405
417页。该文修改后又在《红旗》1985年第11期(第12—22页)上公开发表。像最近发表的其他许多文章一样,这篇文章明确断言,从“大跃进”开始,毛在把“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引人中国政治言论中起着主要的作用。通常被译为英文“bourgeois
right”,即“资产阶级权利”这一术语出自马克思最有权威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在这本书中,马克思运用它批判了“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这一概念(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17—321页)。在德语中,法权是指权利和法律秩序,权利指的是有权取得某个人的劳动(或人身权利的)报酬这一层意思。马克思在此提到这个法权问题时,实际上是指这两方面的意思,在他明确指出“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以后,他接着指出:“权利,就他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换句话,使某人有权利这种意义上的权(或权利)是由法制或类似法律的准则所规定的。中国人由于不接受为毛所使用的“资产阶级法权”(按字面意义讲,指“资产阶级的法律权利”)这一译名,进一步混淆了其中的意思。1979年以来,它往往被译成“资产阶级权利”,那就更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意味。总之,毛最担心的就是他所注意到的这样一个事实,即“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严格运用,并没有考虑个人的社会需要,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像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一样,是很残忍的。
[191]1959年9月11日对军事委员会的讲话。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47—148页。
[192]“机关枪和迫击炮的来源”,1959年8月15日,《中国的法律和政府》,第73页。
[193]邓力群在1981年8月11日和12日举行的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学术讨论会上回答关于1981年6月27日决议问题时的发言。见《党史会议报告集》,第145页。
[194]陶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见《学习历史决议专辑》,第121页。
[195]《学习文选》,第305页。(1958年8月21日上午的讲话。)
[196]同上书,第311页。(1958年8月21日下午的讲话。)
[197]《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年),第192页。早先提到的“像地主一样装腔作势”,见毛在1958年11月就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所作的讲话,载《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117—118页。
[198]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68页。
[199]《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24页。
[200]《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206、210页。(现在,人们知道他在讨论苏联教材的会议上的论说是根据他在1960年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编辑而成。)
[201]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69—170页。
[202]《1981年决议·注释本》,第359页。
[203]《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26页。
[204]《资料选编》(北京,1967年1月),第277页。该指示的全部译文载于理查德·鲍姆和弗雷德里克·C.泰维斯的《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第58—71页(毛的这段话是在第70—71页),该文是中国致苏联的第9封公开信中首次公开发表的。S.施拉姆:《毛泽东的政治思想》,第367页。
[205]《杂录》,第351页;《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94—495页。
[206]《杂录》,第351页;另见《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602—603页。(关于这一论述的日期,另参见京都大学人文研究所于1981年出版的“1949年以后毛的论著索引”第2卷中的讨论,第47页。)
[207]《北京周报》1964年第1期,第10—27页;参见《红旗》1963年第24期,第1—30页(“一分为二”这一词出现在第4—5页)。关于毛与这一报告的关系,S.施拉姆:《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意识形态和政策(1978—1984)》,第44—45页。
[208]《毛泽东选集》中文版,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8页。
[209]安娜·路易斯·斯特朗:《与毛泽东的三次会见》,第499—500页。
[210]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95页。毛在其当时尚未公开发表的1960年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中,对宣传工具的影响力以及政治斗争的决定性领域——上层建筑,已经表示了同样的关心。《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342—343页;《杂录》,第266页。
[211]这些是1967年5月出版的关于艺术和文学的“五个战斗性文件”中的两个。1963年12月12日和1964年6月27日指示的译文(这里稍有修改)见《北京周报》1967年第23期,第8页。
[212]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210页。
[213]同上书,第217页。
[214]《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98—499页。
[215]《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587页。
[216]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98页。
[217]《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582—588页。
[218]同上书,第597—598页。
[219]王年一:“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时对形势的估计”,见《党史研究资料》第4期,第772页。为进一步探讨“文化大革命”的心理根源,可参考S.施拉姆的论文:“党的领袖还是真正的统治者?”,第221—224、233—237页。还可参考他的“剧变的限度:对‘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的看法”,载于《中国季刊》1986年12月第108期,第613—624页。
[220]《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年),第206页。
[221]《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630页。(1964年12月21日与陈伯达和艾思奇的谈话。)
[222]同上书,第640页。
[223]《毛泽东集》第7卷,第142页,译文见施拉姆《毛泽东的政治思想》,第427—428页。
[224]《人民日报》1966年8月24日;《北京周报》1966年第37期,第2—21页。
[225]《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653页。
[226]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277页。
[227]《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670—671页;另见《杂录》,第453—454页。
[228]《资料选编》,第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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