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23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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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了解晚清和民国妇女状况的最佳起点是马杰里·沃尔夫和罗克珊·威特克编:《中国社会的妇女》。关于中国妇女在五四运动中的作用,见罗克珊·威特克:《现代中国五四时期对妇女态度的转变》(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位论文,1970年)。关于女子在地方事务和家庭事务中发挥作用的事例,见寇尔:《绍兴》,第94—96页。关于女暴徒的事例见罗克珊·普拉兹尼阿克:《中国农村的社会与抗议:辛亥革命前夕的抗税与县乡政治》(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1年),第127—131、142—149页。关于女海盗见迪安·默里:《清代中叶的海上抢劫:组织特点的分析》,《清史问题》第4卷第8期(1982年12月),第7页。又见《剑桥中国史》第10、11和12卷索引中的“妇女”条目。
[71]中国青年背叛家庭制度,文学作品中提到的比学术专著要多。见李欧梵:《浪漫主义与个性解放》,《剑桥中国史》第12卷。
[72]韩书瑞:《山东叛乱:1774年的王伦起义》,第161页指出了这种共同价值框架内的竞争方面。
[73]18世纪末19世纪初教派叛乱一览表载于韩书瑞:《山东叛乱》第154—157页。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96—152页指出了清代末期和民国时期,教派是如何在华北变得与地方社会结构结合起来的,而以前教派徒众都是作为个人而被吸收。韩书瑞:《叛乱之间的关系;清代的教派家族网》,《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40—349页。
[74]关于哥老会,见查尔顿·刘易斯:《关于晚清哥老会的笔记》,载让·谢诺编:《中国的民众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年》。关于19世纪末叶浙江的会社,见玛丽·兰金:《早期的中国革命者:上海和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1902—1911年》,第128—139页;又见王思治:《宗族制度浅论》,《清史论丛》第4集,第152—178页。
[75]关于这方面著作的综合评述,见魏菲德:《造反与革命:中国历史中的民众运动研究》,《亚洲研究杂志》第36卷第2期(1977年2月),第201—238页。周锡瑞:《农民造反专题论集:若干介绍性评论》,《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说明了造反的若干主要方面。
[76]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的两种主要书目研究专著是詹姆斯·哈里森:《共产党与中国农民造反:重写中国历史的研究》和刘广京:《世界观与农民造反:对毛泽东以后的编史学的看法》,《亚洲研究杂志》第40卷第2期(1981年2月),第295—306页。拉尔夫·撒克斯顿:《中国揭示正确面:农民社会中的革命合法性》(第1、8章)提出的关于有阶级意识的革命农民的对立文化的理论需要证实。晚清动乱、粮价和铜元贬值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可信史料发表在戴维·富尔:《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政治动乱,1870—1911年》(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6年),第270—392页。关于这整个问题,见本书第6章(比昂科著)。
[77]社会盗匪活动概念来源于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原始的造反者》。虽然有人持所有盗匪并无社会意识,而且很多同有权势者而不是同穷人联合的理由而予以批判[安东·布洛克:《农民与土匪:社会盗匪活动再研究》,《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第14卷第4期(1972年9月),第495—504页],但是,霍布斯鲍姆关于一定区域的、特定的、受到道德灌输的农村抗议行为的概述似乎是站得住的。“道德经济”一词来源于E.P.汤普森:《18世纪英国民众的道德经济》,《过去与现在》第50期(1971年2月),第76—136页。埃里克·沃尔夫:《20世纪的农民战争》和詹姆斯·斯科特:《农民的道德经济》把这个概念应用于拉丁美洲和印度支那的农民社会,注意到农民渴望重新获得在封闭的乡村被资本主义市场力量侵入时失去的社会安全和社会内聚力,村民和共产党革命者这时有了联合的基础。塞缪尔·波普金:《有理性的农民:越南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认为权力和利益而不是道德,决定农村中的各种关系。斯科特和沃尔夫的理论不能直接应用于中国,在中国,乡村已经农业化,国际资本主义的直接影响受到地区因素限制,而且传统的农村社会有时是分裂的和相互竞争的。然而,关于正义标准和抗议侵害的一般概念可以应用于中国。《亚洲社会中的农民战略:道德的和理性的经济途径——专题论集》,《亚洲研究杂志》第52卷第4期(1983年8月),第753—868页,提出了若干问题。
[78]关于白狼的解释,见爱德华·弗里德曼:《退向革命:中华革命党》,第124—125页,第6章和裴宜理:《社会盗匪活动再探:中国土匪白朗个案》,《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第355—382页。
[79]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186页分析和引用《香港电讯报》1907
年9月14日报道。关于粮食风潮的简略论述,见王国斌:《清代粮食风潮》,《亚洲研究杂志》第41卷第4期(1982年8月),第767—788页。
[80]詹姆斯·波拉切克:《江西苏区的道德经济(1928—1934年)》,《亚洲研究杂志》第42卷第4期(1983年8月)。
[81]欧大年:《民间佛教:传统中国晚期的反政府教派》第5、7章;韩书瑞:《中国的太平盛世叛乱》,第9—31页。
[82]关于为人祈求长寿的和平教派,见戴维·凯利:《寺庙和贡舶:18世纪罗汉教派与疍民结社》,《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61—391页和理查德·石:《没有造反的太平盛世说:华北的黄天道》,《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05—337页。肯尼思·利伯索尔:《天津的革命与传统,1949—1952年》,第14—15页提到1950年天津的许多和平教派。
[83]欧大年:《抉择:中国社会中的民间教派》,《现代中国》第7卷第2期(1981年4月),第159—161、167—168页;斯特万·哈勒尔和裴宜理:《中国社会中的融合教派导论》,《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288—293页。关于太平天国基督教的太平盛世方面,见孔斐力:《太平天国幻想的溯源:中国人造反的跨文化方面》,《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第19卷第3期(1977年7月),第350—366页;鲁道夫·瓦格纳:《重新制定天国的美景》。
[84]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3章。
[85]孔斐力:《太平军叛乱》,《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6章。
[86]寇尔:《民众对太平军:包立生的东安义军》,第7—21页。
[87]这种说法依据周锡瑞:《论义和拳运动的社会成因》,《文史哲》1981年第1期,第22—31页。
[88]谢文孙:《中国农村的行会资本主义:珠江三角洲乡村企业家创业的传统,1875—1925年》(1982年11月在哥伦比亚大学现代中国讨论会上提出的论文),第1—4页。
[89]艾琳·托伊伯:《日本、台湾和中国东北的移民和城市》,载伊懋可和史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374页;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清代的城市网和德川时代的日本》,第78页。
[90]关于上海纺织女工的情况,来自埃米莉·霍尼格:《上海纱厂女工,1912—1949年》(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2年);关于天津铁匠的情况,来自盖尔·赫沙特:《飞锤走凿:三条石工人》,《现代中国》第9卷第4期(1983年10月),第387—420页;关于合同工制度,见霍尼格:《包身工制度与女工:解放前上海的纱厂》,《现代中国》第9卷第4期(1983年10月),第421—454页。
[91]城乡劳力交换诸方面的论述,见兰德尔·斯特罗斯:《困难的工作:中国江苏西部农业的政治经济,1911—1937年》(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2年),第44—50页有论述。
[92]戴维·斯特兰德和理查德·韦纳:《20年代北京的社会运动和政治言论:1929年10月22日电车风潮的分析》,《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3集(1978—1979年),第137—180页。
[93]陈明銶:《劳工与帝国》,第140—141、150页提出的一些论点,与霍尼格关于上海所提的和赫沙特关于天津所提的论点相似。
[94]陈明銶:《劳工与帝国》,第163—166、208—228页和各处;林达·谢弗:《毛泽东与工人:湖南工人运动,1920—1923年》,第109—112页。
[95]关于上海,见让·谢诺:《中国劳工运动,1919—1927年》。关于湖南劳工动态的稍微对立的看法,见小安格斯·麦克唐纳:《农村革命的城市根源》,第142—206、241—250页;谢弗:《毛泽东与工人》。谢诺著作(第407—412页)认为劳工运动是20世纪20年代主要的革命力量。关于这方面更多的书目,见陈明銶:《中国劳工运动的历史编纂学,1895—1949年》。
[96]19世纪王朝衰亡的循环理论,或以朝廷失控及由此而引起腐败和混乱立论,或以伴随地方军队兴起而来的权力分散立论,见于梅谷:《19世纪中国的地方主义》(斯坦利·斯佩克特《李鸿章和淮军》一书和序言)和萧公权:《农业中国:19世纪的帝国控制》,第501—518页。以传统的分裂和近代的再统一立论而对20世纪中国政治所作的解释,见于詹姆斯·谢里登:《分裂的中国:中国史的民国时代,1912—1949年》第1章。易劳逸提出了从政治文化理论引出的类似的框架,见《夭折的革命: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1927—1937年》,第ⅶ—ⅹⅳ、283—313页(又见本书第3章)。19世纪名流侵犯地方政府权力和20世纪政府竭力把行政控制伸到村级的关系密切的理论,见孔斐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和本书第7章。
[97]见巴林顿·穆尔:《独裁和民主的社会根源:现代世界发展因素中的土地和农民》;孔斐力和苏珊·曼·琼斯在《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3集(1978—1979年)第ⅹⅳ页上的《导论》,论述了“中央政府官僚(国家)和地方政制(社会)的关系”。
[98]希拉里·贝蒂:代替反抗的抉择:安徽桐城个案》,载史景迁和小约翰·E.威尔斯编:《从明到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区域和延续性》,第242—243、256页;李成珪:《顺治朝的山东:地方控制的建立与士绅的反应》,《清史问题》第4卷第4期(1980年12月),第19—27页,第4卷第5期(1981年6月),第13—23页。
[99]见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2章,及格罗夫和周锡瑞编:《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412页所述河地重造的理论。其他作者从不同方面强调农民造反或很少注意国家、士绅和农民三者利益的平衡。见格罗夫和周锡瑞书中(第404—412页)关于土地所有和田赋改革的其他引文。
[100]费正清和邓嗣禹:《清代行政:三项研究》,第23—28、44—48页;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与主子》第6章;吴秀良:《中国的下情上达和朝廷控制:上奏制度的演进,1693—1735年》。
[101]马德琳·泽林:《豁耗归公:18世纪中国实行财政改革合理化及其限制》(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9年),第90—132、348—467页。
[102]张仲礼:《中国绅士》,第110页;瞿同祖:《中国清代地方政府》,第39、59—60页。
[103]王业键:《中华帝国的田赋,1750—1911年》,第80、131页。
[104]白彬菊:《朱笔:清代中叶的军机处上奏制度与中央政府决策》(耶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0年),第296—308页。
[105]伊懋可:《集镇与水道》,第457页。
[106]同上书,第462—463、472页;斯波义信:《宁波与其腹地》,第442页。
[107]关于镇压风潮的一个事例,见威廉·T.罗:《晚清一城市的造反及其敌人:1883年汉口密谋》,《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4集(1979年),第71—111页。更概括的著作见威廉·T.罗:《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年》。
[108]关于太平天国时期,见孔斐力:《太平军叛乱》。关于第二和第三阶段,见玛丽·兰金:《中国名流的积极精神和政治变革:浙江省,1865—1911年》。关于在长江中游的类似过程,见罗:《汉口》。
[109]埃德温·O.赖肖尔和费正清:《东亚:伟大的传统》,第311—313页。关于强调士绅破坏性的和谋私的行为的地方官绅关系的资料,见萧公权:《农业中国》。士绅的地方政治一社会作用的构成因素的概要,载魏菲德:《中华帝国的衰亡》。关于中国学者对地方控制和自治问题的见解,见孔斐力:《民国统治下的地方自治》,载魏菲德和卡罗林·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257—2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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