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10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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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1919年新教各教派的相对力量
从20世纪前10年起,虽然教派之间继续还有区别,各派之间仍保持其内部特性。但在中国的新教出现了一些倾向,即拟订出共同的和基本的神学,在一些活动领域中努力实现组织团结。由于中国人对欧洲人过去(中国人对此基本上不清楚)在忏悔方式上的区别,就需要修改和简化外来的神学理论。1907年,中国传教百年大会召开,采取了共同的神学理论,为所有的传教团体(除中华内地布道会等为信奉原教旨主义的新教团体外)提供了教义的指导路线。在组织上,规模较大的传教团体共同出版新教月刊《教务杂志》[54],支持非教派或跨教派文学团体;共同创办中华基督教教育会、中华基督教博医会、中华主日学校联合会;建立协和教会学校以及不同教派的学院和大学;共同发起1877年、1890年、1907年召开的中华传教大会和1922年的基督教全国会议。而基督教全国会议,首先正式接纳中国人主持的教会。新教统一的主要表现,是1913—1922年的中华续行委办会,由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接替。这是又一次扩大了中国教会在基督教整个教会中的作用;当然,调和和合作也绝不是完全有效的。例如保守的中华内地布道会,在1926年就退出了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
表33根据1919年各传教团体的实际传教士人数多寡的顺序,列出了当时最大的新教传教团体,并列出其布道站数目和地理分布。[55]当时是18个新教传教团体,共有传教士4350人(占总数的66%)和611个布道站(占总数的59%)。一个“普通”的布道站,可能有6名至7名传教士,但实际的分布情况却大不相同。如中华内地布道会、宣道会的传教士只有4人,或更少。而美以美监理会海外布道会、美国长老会(北美)、公理会海外布道会,则平均为14人或15人。总的来说,传教士集中在一个布道站,除了布道,还广泛从事教育和医疗事业。而人数分散的小布道站的主要工作(虽然不是唯一的),则只是传布福音。几个团体不同的工作重点,还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反映出来。中华内地布道会所雇用的员工,66%从事福音宣讲工作,30%从事教育,4%从事医疗工作。而公理会只有28%从事传教,64%从事教育,8%从事医疗工作。
表33 最大的几个新教传教团体,1919年
新教徒的内向性,从晚清一直保留到了民国。保罗·科恩对晚清时期的新教徒情况写道:
传教士生活在密集建筑的布道团院落内,结果导致其在心理、生理严重脱离周围的中国社会……除了不得已时,传教士不愿进入中国人的世界。传教士的目的,是要让中国人进入他们的世界。[56]
随着这种隔离的状态,产生了一种对他们天职的绝对自以为是的心理。这种心理,常常压倒了因他们的政府使用炮舰去解决他们在华时期时有发生的反传教士运动而引起的任何道德上的不安。
布道会与中国社会
在义和团运动以后的20年中,许多新教传教士与其周围社会的关系,在原来寻求武装干涉以求保护其特殊地位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新教传教士在中国教徒面前所表现的文化优越感依然如故,但却突破了19世纪在布道会院中传布福音的界限,参加教育、医疗和慈善工作方面的活动,从而与20世纪初期的改革潮流汇合在一起。妇女教育(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成立于1915年),反缠足运动,基督教青年会和基督教女青年会,对城市问题和劳工问题的关心,救济灾荒,公共卫生(消灭肺结核,灭蝇运动),建造公共运动场馆和娱乐设施,禁烟运动,农业的科学研究(由金陵大学农林科[57]发起),这都是新教传教士倡导或积极参加的事情。
布道站是传教团体购买或租用的房屋,周围筑有围墙,并受治外法权的保护,保持着传教活动的典型特点。在这块封闭的场地内,通常悬挂一面教会所属国的国旗,既是传教士的驻地,又是教堂、学校教室、医院或药房。典型的布道站位于城市的市区,临街的教堂每天定时开放,宣讲福音,由一名外国传教士及其中国助手主持。“站外”的教区信徒,由本地的牧师负责,布道会每年派人巡视几次。
每个布道站平均有两三个传教士家庭,另外还有一些单身妇女。每三个布道站有一名医生或护士;不过,医疗人员的实际分布并不平均。1919年,在中国的新教传教士共6636人,其中有2495人(占38%)为男性,1310名已获得担任圣职的牧师资格;2202人(占33%)为已婚妇女;1939人(占29%)为单身妇女。医生中的男性348人,妇女116人;并有206名妇女为受过训练的护士。由获得圣职的男性传教士负责教会的主要传布福音工作,并组织唱诗班。未获得圣职的男性传教士,在日益增多的教会学校中任教师;女性传教士从事教学和护理工作,并走访中国教徒家庭。
传播福音的主要方式,是在教堂或临街的小教堂布道;成功与否,一定程度取决于传教士的汉语口头表达能力。1910年以前,新教传教士的语言学校,只有中华内地布道会在扬州和安庆开办的两所,安庆一所的开办时间可以追溯到1887年。在每一个布道站,语言训练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不过教会面临的依然是汉语水平低下的严重问题。民国初年,各教派联合开办了一些高质量的跨教派联合语言学校,采用现代化的“语言教学法”,并使用分级教学课本。中华内地布道会在镇江和扬州设有“训练所”,实行六个月一期的基本课程教学;采用鲍康宁牧师编的基础教材,并聘用中国教师。1912年,金陵大学开办传教士训练部,订出每期一年学制的住校学习课程,由51名中国教师任课。学生完成第一年学业后,也可以接着上第二学年的课程。传教士训练部开办后,每年约有来自20个不同传教团体150名学员入校学习。在完成一年学习后,学员多通过函授继续学习。北京的华北协和华文学校于1913年正式组成,1920年隶属燕京大学。1921年,燕大录取了147名学生,所授课程与南京金陵大学传教士训练部雷同。此外,尚有成都的华西协和大学传教士训练学校(华西协和大学的一部分),上海东吴大学[58]英语方言学校,广州协和华语学校。与外交官很像,很少有传教士能用汉文达到能说能写的程度,更很少有传教士精通汉语。但传教士中也有不少人大致能说当地的方言。
几乎每个新教布道站都设有一所初级小学;693个新教驻地,据称办了306所高等小学和141所中学。表34列出1919年各级学校的数目和入学人数,也列出1916年公立学校的入学人数。这些数字可能是由推测估计得来的。教会学校入学人数少于表31所列人数,但比例误差并不大。这些数字表明,教会初级小学学生仅为公立初级小学学生的4%,但教会高等小学和中学的学生人数却升至8%以上。1907—1920年间,教会学校学生——其中的一半,也许来自基督教家庭,已增加了三倍,而新教的受圣餐者人数只翻了一番。这表明教会在影响中国青年方面已取得成就,也显示了现代教育的吸引力。新教传教士夸耀说,中国每75名学龄儿童中,只有一名接受教育;在全部基督教青年中,每三人中就有一人在教会学校入学。
表34 新教传教士学校和招生人数,1919年
* 包括同等水平的技术学校和师范学校。
新教的教会学校不但配备了外国教师(在高小和中学更常见到),而且也聘请了大约8000名中国男教师和3000名中国女教师。初级小学很简陋,往往是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严重缺乏课本和教具;高等小学的设备就好一些,常常是用英语教学。教会学校采用教育部审定的公立学校课本,在开始是有选择采用。自1928年起[59],为了取得在政府备案的资格,才采用教育部审定的课本。所有的教会中学原来都有宗教课,国民政府规定予以取缔。教会学校的语文课本,规定必须使用教育部审定的“全国通用”的课本。大部分教会学校的科学教学很差,因为实验室设备太贵,供应缺乏,所以学校很少为学生提供职业训练。教会中学很可能不比公立中学差;在民国初年,教会中学发展过快,超出其实际能负担的财力。
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的高等教育中,有20所新教教会办的学院和一所天主教教会办的学院。新教的学院经过改组,最终合并组成13所综合性大学,到30年代渐臻于完善。在20年代末,天主教会又增设两所学院。除了文科院校外,新教为了传教的需要,还办了几所神学院(其中有各教派联合创办的)和几所教会办的医学院;天主教也有几所神学院。成都的华西协和大学由加拿大人和英国人主持,在人事和组织上都具有两国的风格。新教的文科院校,大多是美国传教士主办的,以其就读过美国中西部小型大学为蓝图,在中国创办类似的大学。这些学院的前身,大多是19世纪后半期开办的高级中学,逐步扩大,并在学术上升格为学院,其目的是为教会学校培养出中国牧师和教师。
在1920年,新教的院校共招收2017名学生;在20世纪20年代一段迅速发展之后,1925年的学生总数已达3500名。1925年,中国的大专院校共招收2.1万名学生,新教院校占学生总数12%;而34所公立院校学生占88%。几所规模最大的教会院校——北京的燕京大学、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南京的金陵大学、济南的齐鲁大学的学生,每校都不超过三四百人。各校的教职员人数和开设学科的能力,也同样受到限制。在1920年,外国教师共有265人,中国教师——大部分为助教,有229人;其中还有不少人在同一校园的中学任课。
在1928年国民政府规定教会院校必须在教育部登记注册以前,教会院校都是在美国注册的,所以其在中国没有正式地位。教会院校实际是受教会理事会所控制,只能领得2/3的经费;学校教师聘任都不为本地校董会控制。教会院校在这个时期,有些像自给自足的一块外国飞地。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可能只有圣约翰、燕京、金陵三所大学的学术水平,可以与美国较好的大学相比。教会大学大部分学生都是教会中学的毕业生,才能完全接受大学的英语授课。因为教会大学除了中国文学和哲学外,其他的课程全部是英语教学。教会大学(还有教会中学)对中国学生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供优异的英语训练。优异的英语训练,为城市青年提供进入条约港口工商界和金融界的入场券,或进入政府部门(如电信、铁路和海关)的机会。对这些工作,英语知识是一项重要的本钱。到1920年,教会大学毕业生2474人中,如创建教会大学的传教士所期望的那样,有361人成为牧师或教师。但在20世纪前20年,学生入学不到一年就完成了学业。教会大学中有一些“退学学生”,原来其入学只是想掌握英语知识,而不是学基督教的人文科学教育。
20世纪20年代后期,中国兴起的民族主义洪流,教会院校也正当其时。[60]在30年代,教会大学日益把其课程世俗化,并且其教职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也随之中国化,但其外来的特性仍然保留着。
19世纪从医的传教士,首先认为自己是福音的传布者。传教士医生在教会诊所或医院治疗病人,也是为了使病人能受到福音的感召。后来教会的医疗逐渐专业化起来,这反映在观念上的变化;教会的医疗工作专业化,可以与教育工作的专业化相媲美。1919年,据报告称,在693个新教驻地中心,其中有240个中心共开办了326所医院,每所医院平均有51张病床,共有病床16737张。这些医院共有464名外国医生、206名外国护士,以及2600名中国医务工作者(其中只有少数人是合格的)。亦如布道会的其他部分,这些医院都设在市内,而且集中在东部沿海各省。受过良好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是非常稀疏地分布在这些医院,很少有一个以上的传教士医生定期驻在一个医院。这些医院除了突出的例外,一般是设备相当简陋,但却是很实用的。
中国西式医学教育,是从布道会医务工作的派生物开始的医生感到工作负担过重,对其助手施以非正式训练,医学教育遂发展起来的。到1913年,共有教学人员配备和设备不够齐全的小型教会医学院11所,其中8所培养男生,3所培养女生。北京的协和医学院(1915年由洛克菲勒基金会中国医药委员会接管,自此正式不再是一个布道会医院),才接近西方医学院的标准。改组后的协和医学院规模较小,到1936年,只有166名学生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协和曾因脱离中国农村医疗的需要而受到批评,但其确实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教育和研究的医学院校。
中国的政府机构
外国势力在华的人物,在中国政府的三个部门是非常明显的;这些人形式上隶属中国当局,但许多方面是在外国人的领导下,并在许多外国人担任副职的情况下,行使实际上的自主权。这些部门就是海关、邮政和盐务。
海关
从1865年起,北京设海关总税务司署;总税务司几乎每天都要与总理衙门打交道。1900年,海关归总理衙门管辖。到20世纪的开初几年,海关的组织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及海关人员的组成,基本上都是赫德(1835—1911年)所一手操办的。自1863年至1908年,赫德作为总税务司,在海关独揽大权。[61]
赫德在中国50年的工作中,已获得很大的个人权力和独立性。这些权力和独立性,在赫德开始任职时是无法想像的,总理衙门也肯定不会给予,对赫德的效忠之心,官员们是不存怀疑的。在这几十年间,作为总税务司的赫德,总是不断谆谆告诫外籍员工说,其本人和众洋员都是中国政府的雇员。到1906年,赫德已经71岁了,健康状况不佳,退休已是迫在眉睫了。在清朝实施新政的10年中,要再寻得一位具有同样强有力的外籍继承者来代替赫德,是根本不可能的。19世纪时期,也许是较温和的“自由贸易帝国主义”,已经为狂热的国际竞争所取代。到了1898年,当时的全部关税收入,都成了甲午战争期间向外国贷款的抵押,以及《马关条约》规定的巨额赔款;海关实际成了外国债主向中国讨债的场所。1901年,当关税收入中未用于偿付外债的余额,条约港口50里内的常关——这时由外国税务司控制的税收,都用作庚子赔款担保时,海关被视为外国利益集团的工具。对此,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愤激情绪增长起来。而缔约列强仍顽固坚持对中国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与征税,以促进外国对华贸易,并以偿还外国债务为海关存在的理由。由清朝皇帝钦准的1896年和1898年《英德借款详细章程》和《英德续借款合同》条款就含有这样的内容。在贷款偿还期内,海关的行政仍应维持当时原状。在1898年的换文条款中,英国以条约形式迫使清政府同意,只要英国对华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有优势地位,总税务司将由英国臣民担任。此外,海关还管理中国国内邮政业务,由外国人控制重要的运营部门。海关承揽了灯塔业务,遂控制了中国港口的领港工作(在许多港口,此项业务几乎全由外国人掌握),并且出版统计、商业和文化资料。在外国人眼中,海关是中国唯一的情报资料机构。自此以后的50年,还没有一个中国人在海关被任命为重要管理职务——甚至没有中国人担任任何条约港口海关的帮办。
1901年,海关由总理衙门移交外务部管理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1906年5月,清政府设立独立的税务处[62](不是部一级机构,虽然税务处最初由户部尚书铁良和外务部侍郎唐绍仪领导),以监督海关业务。外国政府、海关雇员及债权人(与关税收入有关),认为这是对半个多世纪已形成的具有外国特性海关的威胁。1906年税务处的成立,是一个温和的尝试。在面临预料到外国反对情况下,尽量设法稍微降低海关的特殊地位,以确保赫德的继任者,不致取得半世纪以来海关总税务司的极大独立性。事实上,安格联爵士在其任总税务司18年间,所起的政治作用,从来没有可以与赫德的作用相比。新总税务司及其外籍属员,远不像19世纪那样专心关注中国的国际关系。1911年以后,中国人开始担任海关上层的内班中低级职务。在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以前,海关几乎没有出现重大的中国化情况。
对于在袁世凯总统任期内及其后历届北京政府时期里,可能分享权力的中国人认为,在外国人控制下的海关,是中国国家统一与中央集权很少几个稳定而具体的象征之一;而这些领导人都认为,在其领导之下可以重建国家。海关是恪尽职守的,在对外和沿海的贸易中严格征收关税。在1917年以前,还未有过“关余”。此时要在偿还借款和庚子赔款后,才能把余额上缴给北京政府使用。但从此以后,海关结余数额将有增加的前景,这对任何北京政府的掌权者都感到有潜在的利益。对巨额外债和赔款的有效偿还,固可以有助于阻止缔约列强有进一步行动,但仍不能减少其对华的影响。当时对德国、奥地利和俄国的赔款义务已被取消,关税收入出现结余。用这笔钱作为北京政府举行内债的保证金时,那么,归还这些内债即由外国人的总税务司负责。于是投资者认为,总税务司在中国的各派势力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中,在政治上是中立的,这事实上大为加强了政府的信用。
海关的主要责任是阻止走私,检查船货,征收进出口货物和沿海贸易的关税。海关的职责范围,适用于“各式外国标志的船只”和外国人租用的中国帆船。[63]从1842年的《南京条约》,直到1928—1930年中国恢复关税自主,海关的关税税率是由海关与缔约列强商定的,实际上是与中国贸易的伙伴强加给中国的。固定的税率表,大部分是含糊地对进出口货物,按价征收将近5%的税额;税率在1858—1860年、1902年、1919年和1922年也上调了几次,以求实现对进口货物按实价5%的规定征税。但是,1902年的关税税率只有3.2%,1919年也只有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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