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02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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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规模民众起义被镇压以后,半无产阶级兴起了,即令下层人民的国内迁徙和移居海外也未能缓和这一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相继产生的现象。不论城乡地区都广泛存在着赤贫如洗的民众,他们生活不稳定,居无定所,受饥馑、天灾和传染病的打击最重。当时的有识之士对这一情景作过最有分量的描述。[133]他们把这种不幸归咎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综合影响:农业困难,人口增长,内战后的遣散兵员,由于引进技术和现代化企业所造成的失业(尤其在运输业和纺织业)。
由于大多数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生计维艰,稍有风吹草动、农业歉收或税收加重,都会使流民队伍扩大。当时一系列严重的自然灾害经常使得大片地区荒无人烟。直隶和奉天在1886、1890和1891年遭到水灾。江苏约六十个县和安徽约四十个县从1886—1911年连年遭受旱涝风虫灾害的袭击。受灾最严重的是黄河沿岸诸省,成千上万的村庄年复一年成为旱涝灾害的牺牲品,使它们既无时间又无资金去修复沟渠堤坝。许多地方的水利工程被弃而不用,这便加重了不利的气候条件造成的危害,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废弃的原因不单是管理腐败无能,而且也在于地方资源枯竭。1902年四川七八十个县遭受旱灾,破产的饥民多达几十万。[134]农村传统的团结互助和政府的微薄救济,对于数不胜数的、失去了任何生计的饥民来说都无济于事了。在许多地方,游民的比例高得惊人,陕西某县高达90%,云南某村高达33%,湖南某县高达25%。[135]当然并非所有的地方都遭受了同样的打击;在南方的富裕地区,人们还算是比较安居乐业的;但是,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连年战争和天灾的影响使得贫穷化更加普遍、更加深重了。[136]
一般说来,清政府是维护地主利益的;1854年的上谕要惩办拒绝交纳田租的农民,其罪同于逃税。[137]在受灾的情况下,官方则首先保护有恒产的农民和有固定职业的人。穷人往往被家族或其他乡村组织所冷落或抛弃,但却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网:保甲和乡约制度从此只能约束那些生活较好的公民,而不能控制穷人的行踪了。小说家鲁迅最尖刻地给我们描绘了几百万挤在中国城乡而常年求乞的可怜人。他通过阿Q的性格作了这样的描写:生计艰难的阿Q有时出于城乡人们的怜悯,有时出于他们残酷的蔑视,到处受嘲弄和侮辱。[138]
这些不堪一击的人们——从农村日工、苦力、游民、乞丐,最后直到土匪——都很容易成为社会公害的牺牲品,因此鸦片、赌博和卖淫盛行。[139]但是,城乡贫民也向秘密会社和民众运动提供很容易被动员起来的后备军。高度活跃于沿江各省的哥老会所吸收的大部分成员,就是来自破产的农民和工匠、太平军之乱后被遣散的散兵游勇、苦力、因交通改进而赋闲的船夫等等;三合会则主要是吸收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140]在19世纪后半期,抱有政治和社会宗旨的会党超过只具有宗教性质的教门,这似乎是与失业游民和社会的被遗弃者的人数增加直接有关,因为会党对他们提供了保护和支持。[141]
因此,清朝末年中国社会底层的特点毋宁说是生活不稳定和朝不保夕,而不是在继续发展。其总的结果似乎是使得各个集团和各家各户的处境都每况愈下,使得保持平民百姓正常生活的传统结构趋于崩溃,并且使得那些结构所提供的一定经济保障也遭到破坏。
诚然,一般老百姓的前景并非全是暗淡的。在像中国这样幅员广阔而又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度,有许多白手起家而发财致富的例子;有从普通苦力变成百万富翁的例子,如叶成忠;有设法把日子过得很好的勤劳机灵的农民的例子;还有一些保持繁荣安宁的地区的例子。同另一些比较富裕的中间等级的地主、高利贷者、商人和其他经纪人一起,平民中也有些人上升到了现代上层社会。中国的绝大部分人口还是由拥有少量土地、有正常职业的农民组成。这些人也有个别流动的现象(只是未经研究,我们还不能比较其比例是否比过去为高);在许多地方,这类农民的生活资料正在减少,如山东和直隶,一个县的平均耕地面积从1870—1910年减少了20%—50%;[142]在某些地区,他们在全体人口中的相对重要性随着他们人数的减少而有所降低。但是在这类农民内部,他们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但另一方面,不再属于传统士农工商职业阶层的人口大量增加,而且这些人也不再受反映这些阶层特点的旧的组织体系和结合方式的限制。这种人包括产业工人和一切毫无恒产的人(在传统的社会观念中,有无恒产是很重要的);它还包括破产的农民和工匠、形形色色的游民和流氓无产者,以及散兵游勇和落魄文人。
传统的社会体系便是这样从上、下两个方面一起瓦解的。不仅上层阶级经历了瓦解和变化,而且戏剧性地出现了一个边缘的平民阶级:他们不受法律的管辖,环境还驱使他们不受社会的控制,不受社会秩序的制约,也不受社会的尊重。
社会变化的动力
外因和内因
在清朝最后四十年,有许多因素促使中国社会发生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种形式的外国入侵。它直接造成如买办和洋务专家等新的社会集团的产生,也促使某些行业衰退,如手工纺织业和华中、华北的传统水陆运输业。在许多地区,对外贸易使得经济发展不平衡,从而增加了有些居民的贫困和失业。不过,外国渗入的间接后果似乎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要深远得多。西方人的出现以及中国同外界的接触都推动着许多新的活动,改变了某些固有的职能,同时使得一批现代的商人和实业家、军阀、大地主和城市知识分子新兴起来,同时传统的士绅文人阶层则处在瓦解和变化之中。
然而,必须着重指出,在清末中国社会的演变过程中,知识分子运动在实现社会经济变化方面似乎比帝国主义起了重要得多的作用。某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试图说明,1895—1898年的维新派是“资产阶级代表”,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当时中国还没有资产阶级。相反,正是这些维新派首创了资产阶级,或者可以说是发明了资产阶级。像张謇等士绅文人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之所以突然开始投资办现代企业,主要是出于政治和思想动机。他们的行动是由于在思想上改变了信仰或者受其他思想感染所致。只是在1905—1911年中国工业出现之后,利润的诱惑才占上风,经济收益才变成主要动机。中国的资本主义长期以来具有某种出于自愿的理想主义的特点。
在下层阶级中,仇洋反教的宣传似乎比外国经济剥削的恶果更能激发民众的有力反抗。在外国人大规模活动的影响彰明较著的地区,其居民比外国人很少涉足的地区的民众似乎更不容易掀起暴动。1870年以后,许多排外事件都是发生在外国商业势力基本上未到达的地方,那里有时只有三四个外国传教士。[143]上海和广州在四十多年中发生的少数事件和抵制活动,同义和团造反相比就未免相形见绌了。
然而,知识分子运动及其思想的实际能量能够用纯心理学来解释吗?是不是也有某些物质条件作支撑呢?
如果没有有利的经济变化的支持,1895年士绅文人所表现的民族主义情绪将是毫无作为的。为了认识这种变化,中国的历史学家把眼光放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工商业资产阶级兴起时“资本主义萌芽”(它孕育于16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之中)所起的作用上。[144]但是事实上,我们只能从几个有限的地方事例中看出传统的商业同工业资本主义有直接的联系。19世纪中期大规模的起义,终于打断了这一发展过程;大作坊中的手工业生产是与办工厂同时进行的,而不是早于办工厂。大多数新的上层人物都是直接来自传统的士绅文人和官吏统治阶层。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一直是土地,尽管他们通过做生意和开钱庄得到越来越多的利润。所以我们必须着眼于土地所有制问题,才能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土地关系的恶化
清末造成震撼中国社会的变化的力量,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出自农业形势的不断恶化,尤其是在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方面。
人口增长是使长期束缚农民的“封建”关系瓦解的主要原因之一。继19世纪50—70年代中国内战的大量伤亡之后的20年中,人口又恢复并超过了1850年的高水平。虽然太平天国战争肯定使长江下游人口增长放慢,但华北平原的人口看来是在加速增长。问题不仅是有更多的人需要养活,而更复杂的是,根据家谱等等资料来看,特权阶层的出生率要比较高一些。[145]这便产生了几种同时出现而又矛盾的现象:对佃农剥削加重;地主丧失权威;衰退和贫困更加普遍。
农民之间的竞争加上地主的新需求,造成了地租的增加和浮收的加重。这种现象是逐步产生的,但变得越来越普遍了。地主一旦决定卜居城镇,就不再提供种子和工具;他们到收获季节也不再亲自监收,而开始改收固定的粮食或货币为地租;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也采取这些办法。[146]为了防止佃户拖欠,还广泛采用押租制,其数额往往高达10年的地租。[147]这种做法在太平天国之后重新分配的土地上被废止了,长期租地制也逐渐弃而不用。地主利用货币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两方面的波动以使地租换算率有利于己,并且进一步从事市场投机来从中获利。因军费开支而加重的财政负担、现代化的费用和公私税吏成倍增收附加税,大大加重了小生产者即小户的负担,而大地主即大户则利用其影响规避这种负担。1876年发表的冯桂芬的遗著对太平天国之后江南的减租还表示过乐观,可是苏州文人陶煦不久就在《租核》一文中揭露了1863年改革的虚伪和不公,因为这项改革仅仅有利于那些同大官僚有联系的少数贪婪的家族。他抨击了地租的过分增加、大户的伤天害理的残暴行为、小农负担倍蓰地加重所造成的减产和农业生产力的下降等现象。[148]估计在辛亥革命前夕,农民的经济负担比起19世纪40年代来,即使没有增加两倍,也增加了一倍。到那时,田赋还算是农民较轻的负担,但也已增加了60%—80%。诚然,农民总的实际负担由于通货膨胀可能比太平天国之前较轻。[149]但是总的来说,租税更加不平等,征收方法对纳税者更为不利。1895年以后为了满足战争、债务和变法的需要又使税额猛增:凡此种种加在一起就把平民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一个尚未加以具体研究的重大原因是那种讲求个人关系和社会责任的体系已经分崩离析,而这种体系本来是能够缓和对抗和激烈的阶级冲突的。这个体系曾经保持过农村社会上下一条心,此时则越来越破裂了。以往地主或地方名流在歉收之年减免租赋,或向佃农和小农提供帮助和各种保护,而此时这些情况越来越罕见,或者越来越成为麻烦的负担了。绅士名流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地主离开土地迁居城镇,它虽然不是造成体系破裂的唯一原因,却加剧了这种破裂,因为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肯定不会表现出更多的儒者的仁爱之心。地主的无情,尤其是在进入城市以后,破坏了他们与佃户关系中曾经有过的相互信任和道德权威。实际上,这使感情更难建立,并且使双方所借以承担义务的默契中的灵活性也减弱了;它直接打击了中国社会赖以运转的中心观念——“感情”(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惠意识,或者毋宁说是不同境遇的人们之间互相承认对方和个人承担义务的情感)。19世纪末竟有那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慨叹上下“一心”已经不复存在,并且感到传统做法的失败而寄希望于西方能够提供医治其制度的药方,这些现象的出现可以说绝不是偶然的。
然而,许多小康的有地之家因受到战争破坏、官僚勒索或食指日繁之累而败落下来,但它们在地方上仍旧起着集体负责的作用。充当着农村社会同外界官府联系的中介。可是20世纪之初的华北许多农村,贫穷使这些家庭丧失了它们的代言人,以致再也没有这些人以书写的有力方式来反映它们的利益了,所以,现在留给它们的只有一条道路:造反。
民众运动及其社会影响
光绪和宣统时期当然没有发生可与太平军、捻军和回民起义相比的农民暴动。但是,这些规模空前的起义开始破坏了传统的农村社会,后来其他民众运动又继续加以破坏,不过影响的大小各有不同而已。在1840—1911年间,强弱程度不等的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经历了1850年到1875年的高潮之后运动有所缓和,然后在19世纪之末又勃发起来。杨庆堃曾对《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过定量分析,[150]其频繁程度有如下表:
《实录》所提供的这些数字看来相当低于实际数字,在辛亥革命前尤其如此。当时上海的《东方杂志》做过调查,1909年曾发生起义113起,1910年285起。[151]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紧接大规模动乱的相对平定之后,事件的平均持续时间更长,参加人数也增加了。华北(尤其是直隶省)虽然依然是动乱的主要地区,但动乱已遍及中国的各个省份。[152]
虽然这些事件都不能与太平军起义相比,但是清末的义和团运动在北方各省持续了三年,把清王朝拖入了反对列强的战争,接着发生的动乱又远及四川和满洲。在广西,天地会在1898年发动的短命的起义,在1900年又恢复了活动,并在1903年威胁到邻省。镇压这次起义动用了几十万军队,但起义军还是坚持到了1906年。约从1890年起,政府被民变频起闹得惶惶不可终日。[153]
这种民众骚乱有什么社会意义呢?在新的研究作出新的结论之前,看来许多民众运动只具有特定的形式,并没有公开宣称的或显而易见的社会目的:它们无非是一些骚乱,只反教士、洋人和中国教徒,并且排满,或者反对现代技术,而不反地主、富人或税吏。据杨庆堃统计,这类动乱在1876—1911年《实录》所载的事件中占1/4
到1/3。主要从这类动乱中产生了组织得更周密、对清帝国的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骚动:即1891年长江流域的排外风潮[154]和义和团运动。
在这些骚乱中,参加者的社会成分是非常复杂的。鼓动者和领导者当中除手工业者、船夫、小贩、散兵游勇、算命先生和和尚之外,还有许多士绅文人、有抱负的官员、衙门胥吏、上层地主和商人。农民与苦力、流浪汉、无家可归者或青少年等,他们在起义军中占少数。义和团的情况就是如此。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57%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这些人有士绅文人、官吏、贵族、地主、有地位的商人、官员的奴仆和衙门的差役。领导层既然有这样的社会渊源,这就使得动乱都像是内战,而不像是阶级斗争了。
确实,清末经常发生的动乱大部分是秘密会社煽动起来的,这些秘密会社的成员复杂,它们的宗旨也模糊不清。它们虽然反对现存制度,却又依附于它;它们起着调节传统制度的平衡的作用。秘密会社的成员与正统社会决裂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个人的不幸遭遇、野心或个性,而不是出于共同的经济条件。秘密会社具有结拜兄弟的各种特点。它们志在维持在官方秩序以外的人们的生活,并对他们进行约束,从而使这一秩序不致彻底崩溃。它们在传统社会中的结合,表现在它们的地方性、它们对过去太平盛世的向往、它们的许多礼仪和它们传奇式的尊号。一旦形势需要,它们的领袖会毫不迟疑地与政府当局妥协或互相勾结起来。在19世纪之末,长江流域许多名门大族至少有一个成员加入哥老会,以保护亲属免受会友的侵犯,同时又可使会友得到地方当局的宽厚待遇。
因此,清末的许多动乱很难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战争或阶级斗争。但是,我们仍不应当否认其经济和社会根源,也不应当根据单纯的政治对立或叛逆来看待它们。事实上,每次反对外国传教士的骚动,总是发生在农业歉收或者地方经济出现灾难以后。1886年夏重庆粮价猛涨,愤怒的群众就烧毁了新教教堂。长江流域在连年遭受水灾和歉收之后,1891年就发生了骚动。自1895—1898年,山东发生天灾、饥馑及横征暴敛,接着就爆发了义和团之乱。遭到袭击的传教士往往已经变成了仗势欺人的土地拥有者;他们获得了大量土地,有些土地还是用欺诈手段夺取的族产或庙产,而且他们只准许教徒耕种这些土地,却又拒不承担地方上的公共义务。中国教徒被指责向洋人卖身投靠,以谋求不受当局的管辖和摆脱贫穷。拉帮结伙袭击传教士的人和大批秘密会社的成员,恰恰都是那些自己知道没有希望得到这种保护的人们。锐气最盛的民众运动的领导人便是从这些人当中产生的。义和团的两位主要领袖曹福田和张德成,一个是被遣散的士兵,一个是运河上因轮船兴起而失业的船夫。
许多排外的骚乱威胁甚至抢劫地方上被怀疑倚仗洋人的社会名流的财产,而且还攻击衙门。拳民虽然主要是反对外国人,但是也提出了社会要求,尽管他们是与清廷站在一起的。他们的社会纲领超不过原始性的劫富济贫,以及主要旨在要求一般农民更爽快地供应粮食的“护民”的口号。但这种原始的社会反抗始终是义和团行动的固有特征之一。1900年以后分散在北方和四川等地农村继续进行抵抗的集团也都打着这种旗号。清末的排外和反满暴动的特点之一并不是它们没有社会内容,而是简单的经济对抗被赋予了政治色彩,这多半是受到秘密会社的影响。
总之,洋人和满族只是引起标志着清末特点的动乱的次要原因;民众运动也不仅仅是由秘密会社引起的。兵变、匪徒啸聚、劫掠、抢米风潮、抗税暴动和抗租运动:这些都是常见的地方骚乱的具体表现形式。骚乱常常通过简单的反抗和自发行动表现出来。遇到歉收,人们就会立即拒绝交租,甚至痛打地主的监工以表示坚决的抗拒。官吏们变本加厉的暴戾和贪婪也激起了一些地方性的小事件,例如群众可能把判决不公或下令增税的官吏赶出衙门;参加公共工程建设的民工可能罢工抗议官员克扣工资;囚犯可能杀死百般肆虐的狱卒等等。
在各种斗争方式中,赤裸裸的暴力行动占绝大多数。暴力针对统治机器和压迫。群众袭击衙门、监狱、豪门富户、监工、税吏、高利贷者、商船和公私粮仓;他们烧毁债券地契和账本。暴乱的发展开始是缓慢的,然而一旦展开便呈现其力量,有时只限于个人暴力行动,但是也可能发展到结成一支名副其实的武装军队。暴动者利用乡下可以弄到的各种武器来武装自己,如长矛、大刀、棍棒、老式步枪等等;如果事态延续下去,他们还可能得到弹药供应(这要感谢秘密会社的帮助),甚至能得到兵员补充。州县官员和地方名流都清楚知道,人民能够长期忍耐和等待;他们也知道适时让步就可能扑灭一场正在酝酿的起义。然而在19世纪最后几年,他们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小,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开始枯竭,这尤其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一无所有,只有使用暴力才能生活下去。一旦骚乱发生,官府便越来越可能诉诸武力镇压以驱散肇事者,既不谋求仲裁,也不搞妥协。但使用武力似乎只会增加暴力行动。[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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