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叛贼(校对)第249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249/656


第588章
马长宝
  众人顿时哄堂大笑起来,有些人更是大声答应着喊着他的名字,这也让殷雄开心地咧嘴笑了起来。
  “再有大声喧哗者军法处置!”正在笑闹之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一旁响起,众人一看见是哨长,顿时连忙住了口。
  部队穿过人群,很快就来到靠近城东的军营。站在营地高处,一个身着承信校尉制服的军官目光看着这些军士排着整齐的队伍入营,微微点了点头。
  在大明确定对新明实施统治开始,新明就采取了等同新军的军衔制度,就连军中编制也基本和新军相同。
  潘梦园作为总督,已实授中将军衔,同时作为新明的最高军事长官。大明在新明的军事力量分为两块,一块是海军,另一块是陆军。其中海军的最高统帅自然也是潘梦园,可实际上具体由他的副手负责,同时不包括由汪景祺主持的移民运输船和护航舰,以及民间海上力量。
  不过这些海上力量在必要的时候,潘梦园可以以总督的名义进行调集并联合指挥作战,这也是朱怡成考虑到新明的特殊情况给予他的权利。
  至于陆军方面,整个新明的陆军总兵力在一万人左右,这人数看起来似乎不少,但实际上以新明的广阔并不够用。所以除了正规陆军力量外,新明还有二线的警察也就是之前的衙役、捕块等准军事力量为补充,再加上新明的特殊性,大明移民往往也会接受一定军事训练,装备自卫武器。
  这一万陆军中,分为三个团,每团三千余人。从这个数量来看少于正规新军数量,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新明离开大明实在是太远了,移民又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以新明目前的情况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事力量非常困难。再加上大明现在最主要的敌人还是满清,在神州大战没有取得决定性结果之前,大明并没有太多力量可以抽调去支持新明方面,所以这一万人中真正是由大明而来的正规军也就半数不到,其余人员不是后期从移民中招募后训练或者就是像殷雄这样新归化的印地安人补充。
  同样也是这个原因,使其编制并没有编满,但至少这军队的结构框架搭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潘梦园能够借用这个框架逐步进行完善,以满足扩编需求。
  至于这些部队的装备倒是不差,基本和在本土的普通陆军精锐没什么区别,而且是因为采取了新军编制,部队中的火器比例也不低。至少,每营拥有三门佛朗机炮,一个团拥有五门六斤炮,在直属部队中还有十二斤野战炮十门,这火力就算比不上真正的新军,但至少也能过得去。
  不过,火枪的比例就要低了不少,现在一团只配备一队(连)的火枪手,其余战兵依旧使用旧式装备,比如弓箭、长矛、腰刀等等。要知道眼下大明的军队也在逐步进行调整,开始淘汰冷兵器向热兵器进行改变。面对几十万需要调整的部队,就算是大明如此强大的军工力量也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做到的,按军部和工部的计算,最快完成也将需要三年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新明那边自然不可能和新军一样完成纯火器装备,能够做到眼下这步已经相当不错了。何况新明这里的战争强度也远比本土小许多,毕竟新明的陆军所面对的只是装备了用石斧和用磨锐骨尖做成箭武装起来的印地安土人,而非骁勇善战的清军主力。
  当然现在的情况也只是暂时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明已在第一座城,也就是望海城开建了不少工厂,其中就有兵工厂,这些工厂的技术人员自然是来自皇家研究所和工部,再加上望海城附近拥有着丰富的矿石资源,足以能够为各个工厂提供所需要原料。
  “集结的速度还需提高。”等士兵全部进入大营后,承信校尉对站在他身边,肩膀上少一颗银星的昭信校尉开口说道。
  “大人所言甚是,不过这么短的时间里到这个程度已算不错了,大人难道以为那些土人靠着手里的破烂家伙能胜过我们?”昭信校尉笑着说道。
  承信校尉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兵者凶事,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句话你不会不知道吧?再弱的野兽同样会吃人,如果你到今天还保持这想法的话,恐怕我得让你回望海城了。”
  昭信校尉脸上顿时一红,长官说的没错,他的确过于轻敌了,虽然他从来没有觉得那些乌合之众的印地安人能够给大明军队带来多大的麻烦,可是作为一个军人,尤其是中级军官而言,他却是绝对不能有刚才那种念头的。
  “卑职失言了,还请大人责罚。”
  “等这一仗打完了,你下队中锻炼锻炼,这对你将来会有好处。”
  “卑职领命!”昭信校尉丝毫不敢反驳,连忙应道。
  微微点头,承信校尉的目光继续朝着营地望去,这时候入营的士兵已经按编制分别开始休整,虽看上去整个营地内忙忙碌碌,却丝毫不乱,见此他稍稍满意了些。
  同失言的昭信校尉不同,作为这个团的最高指挥官,团长,承信校尉马长宝可是从血山尸海中杀出来的老兵。马长宝是大明光复南京时期加入的明军,虽不能和宁波时期从龙的老人相比,但在明军中资格也算不低。
  马长宝经历过台州之战,也参加过江西、湖北和湖南各处的战斗,在当初新军从各军抽调精锐的时候,原本马长宝是有资格入选的,不过那时候他不巧在战场上受了些伤,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错过了这个大好机会。
  可以说一步错,步步错,眼看着之前军中同僚在新军中如鱼得水,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升得比自己更高了,更重要的还能冲杀在前线和清军战斗。而他却依旧只是一个普通的守备,甚至因为受伤的缘故被调离一线部队,从而成了后方负责训练新兵的普通军官。
  这对于骨子里一向骄傲的马长宝来讲是无法忍受的,在他看来,所谓大丈夫自然要在战场上杀敌建功立业,为自己搏一个留名,躲在后方负责练兵算什么?所以马长宝一直都希望能调回前线去,可却因为各部队整编的原因后方压力同样不小,像马长宝这样有经验的军官本就是抢手货,上级当然不肯放人。
  无奈,马长宝只能留着熬日子,之后当他得知大明要开拓新明,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军官前往新明的时候,在后方快闲出病来的马长宝这时候也顾不得其他了,赶忙托了关系直接找到了刚刚归国的潘梦园,主要要求去新明任职。
  在他看来,既然无法在本土和满清交手,去海外建功立业倒也是一条出路,更重要的是他去了新明还能独立领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是守备的马长宝甚至主动提出可以降级使用,再加上他的军中经历和不错的能力,很快被潘梦园看中,随后直接由兵部和陆军部下达调令带走了马长宝。
  到了新明后,马长宝的确没让潘梦园失望,马长宝不仅领军和训练能力皆备,而且他在南京时期还入过军校学习,虽说鉴于目前情况马长宝暂时无法担任更高的职务,而是继续以守备之职出任承信校尉,但对于他来讲这已足够了。
第589章
骑兵
  来到新明后,马长宝一方面负责部队的训练,另一方面负责移民的扩张和安全。其中同当地印地安人的冲突可没少经历过,对于这些印地安人的战斗力,他虽然也觉得过于低弱,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在每次交战中马长宝就如同他所说的那样,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战术上重视敌人,从来不敢有半分疏忽。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次平夷城潘梦园特意亲自点将让马长宝率领其部作战,用最短的时间领军赶到平夷城,同时了解初步情况后,马长宝表面上依旧是平静的样子,可他心中却不敢丝毫大意。
  这一次他的对手依旧是那些印地安人,但和之前交手的印地安部落相比,这次的对手可不容易打发。
  这一次,东方的十几个印地安部落联合起来,并聚集了上万人企图对平夷城发起进攻,而且就在几天前,平夷城外的移民居点也遭到了印地安人的偷袭的破坏,损失不小。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印地安人不仅大张旗鼓而来,还拥有着数量可观的骑兵部队。说起骑兵就不能不说马了,从历史的考究来看,美洲大陆在万年前原本是有马的,后来也许是捕杀过度导致马这种动物从而灭绝。直到欧洲人发现新大陆,在十六世纪带来马后,马才开始在美洲大陆出现。
  欧洲人为了占领这片土地,当初和印地安人进行交战,由于印地安人从来没有见过马这样的动物,甚至在战场上被冲锋的骑兵吓得目瞪口呆,从而发生崩溃。
  这导致了原本强大的印地安帝国的灭亡,随后整个美洲大陆再也没产生过一个统一的以印地安民族为核心的国家。这也开始了欧洲各国对美洲大陆的瓜分和殖民历史。
  随着百多年前的战争淡去,印地安人逐渐失去了他们的家园。但同样,马开始渐渐在美洲大陆开始出现了。最初是欧洲人带来的马逃后后在野外生殖繁衍,然后逐步行成了美洲的野马群,因为美洲并没有大型食肉动物的存在,所以这些野马群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以极快的速度繁衍开来,从而形成了北美野马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印地安人开始学习欧洲人驯服野马进行捕猎和战争,也使得印地安人的生活和马形成了一种新的结合。而这一次,东方十几个部落里就有几个部落善于骑马,并拥有数量不少的骑兵,在马长宝看来,当战斗正式开始后,这些骑着马的印地安人将是明军所面临的最大威胁。
  北美的地势不同本土,尤其是新明所占据的这片土地,除了靠着西边和北边有山脉外,其余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原。这些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怡人,再加上水源充足,是极好的耕作地。
  可同样,这些平原也适合速度极快的骑兵作战,当拥有战马的情况下,一旦骑兵提起速度以无可抵挡的姿态猛冲过来的时候,就算再精锐的明军在没有完成整型和准备情况下也挡不住。
  而就算能够挡住,这遭受的损失也是极大的。这点马长宝心里非常清楚,所以要击破这支庞大的印地安联军,马长宝最重要的就是要先解决对付的骑兵,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一战而尽其功。
  在冷兵器时代,对付骑兵的一般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以骑兵对骑兵,以骑破骑。而第二办法就是当年戚家军面对蒙古骑兵时所使用的战车阵,这种阵法在如今的明军中同样也使用过,当年朱怡成和清军交战的时候也曾经使用这种战法而且还获得了不少战绩。
  至于在热兵器时代,对付骑兵就是火炮再加排枪战术了,只要列阵,火枪兵在保持完整阵型的情况下先以火炮攻击对方骑兵,然后使用排枪战术在一定距离上连续杀伤,同样也可以遏制住骑兵的冲锋。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前提就是火枪兵的阵型必须完整,其次就是必须一定数量的火炮和火枪兵,以保证火力的持续。
  一旦无法做到上述两者,从而被骑兵突破的话,那么再强大的部队也会在一瞬间战败。
  当热兵器时代发展到后来,也就是机枪的出现后,骑兵这个古老的兵种这才开始退出了历史舞台。不过这是后话,至少在现在机枪这种武器是没办法短时间制造出来的,哪怕朱怡成满脑子装的全是后世的知识也搞不出来,如果他真有这么大的能耐还用得着那么麻烦?直接关起门来猛干几日,捣咕一箩筐蘑菇弹,随后满世界地种蘑菇,今天灭了满清,明天干掉俄罗斯,后天占领欧洲……转眼就能统一世界了。
  明军虽然精锐,但明军中骑兵极少。这是因为大明的光复是由南向北而不是由北向南的。
  南方原本就不产马,再加上产马的北方一直被满清控制着,所以明军除了斥侯和极少部分骑兵外陆军基本全是步兵。这也是朱怡成大力发展火器,并且稳扎稳打北伐的原因。
  缺乏大规模的骑兵,明军无法施展大规模运动战和包围战的战法,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遗憾。不过现在明军已占了北京城,并且把触角向更北出延伸,从而得到了获得部分战马的来源。所以在北方的明军已开始组建了成建制的骑兵部队,可相比数量庞大的明军来讲这只不过是开始。
  在新明,由于野马众多,马匹来源可以说要充裕许多。可要捕捉和驯养并非是一时间就能完成的。新明的明军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但毕竟时间太短,所以骑兵在明军中的比例也极少。
  所以摆在马长宝面前的问题其实就是骑兵的问题,对此他精心布置了几个方案,当第二天马长宝率部主动出营,来到城东三十里地的时候,他一方面耐心等待散出去的斥侯回报,另一方面已开始调整部队整型,以做好随时变阵的准备。
第590章
为了部落
  这是一片极大的平原,放眼望去,原本半人多高的杂草和灌木已基本被除去,露出了黑色沃土的地面。再远处,是一条不宽的河流,弯弯曲曲地淌过这片平原,同时在几个低处形成分支,在另一处又汇聚起来。
  而在其他地方,有着几片森林,但已是较远的位置了。此外,还有几处残破的低矮建筑群,这些建筑群已被破坏,但从它们的残骸来看原先应该是房屋。
  这里原本是新明移民的安置点,就在不久前已被印地安人完全破坏,除了被杀害的移民外,其余人已全部逃回平夷城。而土地上原来还有几片庄稼地,可现在已同四周没什么两样了,还未收获的庄稼已被印地安人一把火全烧了,站在平原,空气中似乎还能嗅到燃烧后淡淡的烟气。
  马长宝的部队背靠着平夷城列阵,正面朝着东方。阵形摆在最前的是步兵,而在阵的两侧是火枪兵,另外还有部分骑兵在步兵后列阵,除此之外还有炮兵和车阵随时待命。
  三千人的大明军队鸦雀无声地站着,严格的训练和素质让这些明军没有丝毫动静,如果闭上眼,仿佛这一切都不存在一般。耳边传来的只有阵阵风声,还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
  在这种战场上交战同其他环境不同,毕竟这里是平原,能够藏身的也只有远处的森林方向。所以这也是马长宝如此列阵的主要原因,只要发现印地安人的迹象,他完全可以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调整。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放出去的斥侯在远处挥舞着手上的三角旗向本阵方向而来,见到此,马长宝心头放松了许多,因为这代表着已发现了敌踪。
  看来自己预料的不错,这些印地安人自以为聪明,把自己藏在森林里,企图给自己突然一击。不过,经验丰富的马长宝早就猜到了对方的用意,毕竟这些印地安人不是满清精锐,头脑简单的他们打起仗来仅仅只会凭着一腔血勇而已。
  “传令!让军阵前移一百步!”马长宝平静地下达了命令,接到命令后的军阵从静止到开始动了起来,整个军阵如同一台精密的仪器般开始向前移动,当移动一百步后,军阵一下子就又停了下来,恢复到了刚才的样子。
  “疯狗,看!他们动了!”森林中,一个脸上涂着鲜艳色彩,戴着插满羽毛头饰的印地安男子当见明军开始向他们所处的位置移动的时候,顿时兴奋地对身边的人说道。
  印地安人的习惯,脸上画的色彩越鲜艳,头饰的羽毛越多越漂亮,就代表着他在部落里的地位越高。至于那在刚才说话的印地安男子身边的另一个中年印地安人,他的头饰的羽毛更多,而且脖子上还挂着代表他勇猛和地位的金银和骨制挂件。
  “不要急!先等等。”疯狗要比他的伙伴沉着许多,双目透过森林的间隙死死盯着远处的明军。
  在他们身后,潜伏着密密麻麻的印地安战士,这些印地安战士就是集结起来的印地安部落联合大军。
  作为指挥这支军队的疯狗,他是联合部落中最大部落酋长的长子,也是下一任部落当仁不让的首领,同时也是远近闻名的印地安勇士。
  据说疯狗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独自杀了一头成年野牛,这可是了不起的战绩。要知道北美野牛的凶狠程度不亚于其他猛兽,就算部落中最厉害的勇士要想杀掉一头野牛也得几个人配合才行,而且还不能保证能够完全成功。
  可是疯狗偏偏就做到了,至于怎么做到的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讲疯狗是得到了太阳神的眷恋,也有人说疯狗是靠着无人能比的力量生生干掉了野牛,还有其他一些传得更离谱的说法,但实际疯狗当时几乎是九死一生,依靠他强壮而敏锐的身体还有冷静的头脑,周旋了足足两个多小时,在付出差一点儿丧命的代价下这才把那头发狂的野牛干掉。
  但不管怎么说,能够独立杀死一头成年野牛,这足以让疯狗成为所有印地安人眼中的勇士了。而且,他身上的伤疤和挂在脖子上镶嵌着野牛牛角打磨的饰品,也代表了他这足以骄傲的战绩。
  目光盯着前进的明军,疯狗心里暗暗计算着,随着明军向森林的方向越来越近,他脸上就越发兴奋。
  在他看来,只要对方抵达离自己一定距离的时候,印地安大军就可以开始从森林而出向对方展开攻击了。这些号称明的异族部落虽然强大,而且还拥有印地安战士所没有的武器,但是在他看来,对方并非不是不可战胜的,何况在他的眼前对方的人数并不多,相比自己一万多人的大军,胜利一定会是自己的。
  这时候,疯狗甚至仿佛看见了对方的阵型被自己的骑兵冲破,印地安勇士在对方恐惧的目光中来回纵横驰骋,势如破竹。等赢了这场战争,疯狗就能趁胜直接拿下西边的那座城市,俘虏这些叫明的异族部落的人。
  等到那时候,那座城市将是他疯狗的,而这些人也将是他的奴隶!而且得到了这些,不仅可以拥有那些令所有人心动的战利品,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通过这些收获得到异族部落制造武器的技能。
  有了这些,未来对于疯狗来讲将是无比广阔,一个部落并非是他的终点,或许他可以和传说中的太阳神一般统一这片土地,从而管理一个前所未有而无比庞大的部落。
  可疯狗没想到,明军仅仅只是向前一百步后就又停下了脚步,继续保持着之前列阵的姿态。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249/656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