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国当大师(精校)第65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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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战屡败的洪天王因为刺激太大产生了幻觉真的成了天王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而康圣人则是屡败屡战到最后选择一条“成圣”的终南捷径,最终成就了自己“圣人”之名。
  第三,这两位更是一样的遇到了好时候。
  其实要不是洪天王那么废柴和秀逗,早就烂了的我大清说不定早就凉了。
  而康圣人的幸运之处就在于他正好赶上了甲午战争的失败、《马关条约》的签订和帝后两党的斗争。
  1895年的甲午战争是清末这场“三千年大变局”的分水岭,在此之前赛里斯的知识分子还能嘴硬地说西方只有科学技术比东方(中国)发达,其他都是渣渣,所以只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行了。
  而等到被赛里斯千年学生的小日本击败之后,他们不得不痛苦地“我陷思,定体问”。
  至于光绪帝要借着舆论来压迫老佛爷退位让权这也是史学界的公论,不必多介绍了。
  所以康有为这位不安分的举子才得以在“公车上书”之中脱颖而出,从无人问津的咸鱼变成了炙手可热的网红。
  第四,因吹斯听的是,这两位最相似的一点是——宗教!
  洪天王神神叨叨地自认为是耶和华的次子、耶稣的老弟;而康圣人心心念念地是当“孔教的马丁·路德”。
  这不是后世史学家的总结,而是他得意门生梁启超的看法。
  老康在给好友的信中更是直白地道:“我无土地,无人民,无统绪,无事权,为之奈何?或者其托于教乎?”
  他对宗教的兴趣由来已久。早年他在家乡西樵山参禅曾经走火入魔,当时他“静坐时,忽见天地万物皆我一体,大放光明,自以为圣人”;后来又成为基督教《万国公报》热心读者,差点去教堂接受洗礼。
  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康从好友沈曾植处借阅到一本张之洞门生廖平的《今古学考》。廖平的论文给了康一个将儒、佛、基督三者结合起来的契机,他日夜穷思,终于“得道”,明白原来孔子才是“创教之圣”。
  于是也就有了康有为涉嫌剽窃廖平的学术成果的历史公案:他一生最重要的两本著作《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是否剽窃了廖平的《知圣篇》和《辟刘篇》,学术界至今还有争议。
  不管是不是抄袭,在康圣人的敷衍下,孔子就成了包打天下的通天教主,儒学则成了包打天下的通天教义。
  有了教主和教义,那他就要当教皇了,而他的十二门徒或者七十二贤人就在万木草堂之中。
  所以他教导弟子们:“第一,要知孔子为万世大教主;第二,要知孔子弟子传教之难”,常拿耶稣之后十三代弟子皆死于传教的事例激励他们,以培养弟子们为了“传教”不惜牺牲的勇猛精神。
  为了加强信服力,他还求助于怪力乱神,曾在《万木草堂讲义》中对他的弟子们预言:孔子的全世界大一统之治、大同之世,二三百年之后必行天下,未来的世界,必然是“用夏变夷”的时代、孔教的时代。
  老康本人自号“长素”。“长素”长于素王也。素王是对孔子的尊称。
  他有五个得意弟子,号称是能超越“孔门十哲”的“康门五哲”:
  梁启超号“轶赐”——“轶”,超车,“赐”是端木赐,即子贡。没错,确实非常羞耻,因此还算有节操的梁任公后来一直不好意思提这事。
  陈千秋号“超回”——超越颜回。
  麦孟华号“驾孟”——凌驾于孟子之上。
  曹泰号“越伋”——超越孔伋。孔伋,即子思,孔子之孙,孟子之师。
  韩文举号“乘参”——后世历史学家唐德刚之语:把曾参当马骑也。
  章太炎在戊戌前夕曾应邀进入康党当道的《时务报》馆担任主笔,旋因政见不合而被馆中康门弟子排挤出局。
  他曾如此描述康党内部情形:“康党诸大贤,以长素为教皇,又目为南海圣人,谓不及十年,当有符命,其人目光炯炯如岩下电,此病狂语,不值一笑。”
  总之,洪天王和康圣人都是走了狗屎运,还有点心理问题的邪教大BOSS。无非前者用洋教,后者用孔教罢了。
  另外,康圣人在学术和政治上的各种奇谈怪论多得很。
  有的让人哑然失笑。比如他大力宣扬过“保教进种”。“保教”的意思很明白,所谓“进种”就是要让黄种人和白种人混血,这样才能有兼具智慧和体能的下一代中国人。
  而有的让人毛骨悚谈。比如他曾经希望去巴西租借土地,建立一个“孔教之国”的乌托邦。有木有联想起那个人民圣殿教(The
Peoples
Temple,详情可见百度)啊?
  康圣人确实人品渣的不行、思想乱七八糟、野心大到没边……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也不代表他全无是处,至少他还有点人格魅力能忽悠住陈焕章这样的弟子。
  心里窝着一肚子火的老康也不废话,单刀直入地问道;“重远,你可知道为师为什么会晕过去的吗?”
  陈焕章点了点头道:“听他们郑家的人说起过,是袁燕倏在郑府出言不逊,这才让老师您玉体违和。”
  一听到我们袁大师的名字,康有为就咬牙切齿地道:“没错,就是那个无君无父、无法无天的太湖潘安仁!”
  虽然袁燕倏“无君无父、无法无天”地怼了一通,但是就连老康也在心里面承认他和潘安一样长的帅,还有才啊。
  不过赛里斯历史上的第一美男子帅则帅矣,最后还是被夷三族。康圣人这话也有诅咒的意思。
  实在太过生气的康有为掀起被子跳下了床,攘臂大呼道:“这口气,老夫绝不能忍!”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新旧笔战震南北,袁郑镜破各西东(五)
  就在康有为向陈焕章面授机宜的时候,我们的袁大师正在和家人们一起吃早饭。
  他们这一家子人已经搬回到了小沙度路上的袁公馆,礼查饭店再好也没有自己家里住的舒服,更何况住那里每天开销起码就是几十块大洋。
  就算袁燕倏不在乎,不代表他家里面的人不在乎。不过吗,他的家人也很快不用在乎了。
  “亲家翁还真是慷慨,其他且不去说。光是种植园就送了四座,还附带两家工厂,这可真是……”
  刚刚被逼宫退位的唐高祖——那个袁遯翁在今晨那是一点都不计较昨天发生了“玄武门”事变。
  至于他大女儿要和郑家离婚的事情,那也不在话下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就两个字——嫁妆。
  袁老爷子昨天晚上去魏府和亲家翁喝了一顿酒,主要目的当然是商谈儿女之间的婚事,其实就是三书六礼当中的“请期”。
  他们都是封建的大家长,不是革命的小青年,总不见得两个人把被褥卷放在一间宿舍里面就算结婚了。
  袁魏两家联姻这种大事哪里能草率呢?
  因此成亲的日子定在了下个月的二十三号,阴历是八月二十二。这个日子可是百无禁忌的黄道吉日。
  除了择期之外,袁遯翁还提早看到了魏明珠小姐姐陪嫁的清单。
  看完之后他是老怀大慰啊,这次卖儿子——那个娶儿媳实在太划算了。
  就像他说的那样,嫁妆当中那些零七八碎的东西就不说了,单单是南洋那边的产业就有好几处。
  说实话,在此行之前袁老爷子还有那么一点看不起他的这门亲家。要知道他们袁家可是江南的千年豪门来着,而魏家是南洋的暴发华侨而已。
  要不是在大陆混不下去,怎么会“下南洋”去这种瘴疠之地啊。
  他以前只知道南洋华侨有钱,真没有想到人家居然这么有钱,只是这么一份嫁妆就相当于袁家整个家产!
  正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有钱定是大丈夫。
  袁遯翁回来之后不但对魏家那是赞不绝口,而且看袁燕倏也觉得顺眼了不少。
  自己生的这个“小宗桑”虽说有点忤逆跋扈,不过既然能自己搞定这门亲事,看来还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袁老爷子现在甚至都不大介意袁淑华要和郑垂离婚这码事了。
  这个原因就比较微妙了。因为他也知道魏家的政治倾向,而在这个当口和郑家离婚便有了那么一点划清界限的味道。
  言而总之,他这位我大清遗老喝了一顿酒之后便成了一位开明人士。
  只听袁遯翁很是严肃地对李世民——那个袁燕倏道:“鸿渐,你一定要好好对待魏家小姐,万万不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深情。”
  袁大孝子心想,爹爹你这是在说万万不可辜负了人家的一票嫁妆才对吧。
  他一拍胸脯道:“这是当然的了!你儿子我这个人最是专情不过了……”
  “大少爷,有人找你。”
  就在这时,门外站着两位年轻女子,她们一中一西一黄一白一高一矮一御姐一幼齿一个眉目含春一个欲求不满……总之各有各的妙处。
  不用问了,来的正是他的两位女秘书。
  “哎呀,我要工作了。你们慢用。”
  袁燕倏顺手捏起一根油条,就带着自己的女秘书“们”去了书房……当然是书房,难不成还是卧房。
  艾索尔·摩曼小姐脸上冷冰冰,口气也冰冰冷地问道:“BOSS,今天第一件事情,你的未婚妻要我问你,你给她请的婚纱设计师呢?再不来上海的话,那就肯定来不及了啊。”
  “不用担心,她就在路上,估计马上就能到上海了。”
  我们袁大师给自己未婚妻请的婚纱设计师当然不是Vera
Wang,而是……
  “香奈儿小姐,明天就到上海了。那可是一座充斥着黄种人的罪恶都市,像你这样的美丽淑女孤身一个人实在太危险了。而我恰好在上海有套别墅,不知道你肯不肯赏光住在那里呢?”
  加布里埃·博纳尔·香奈儿(Gabrielle
Bonheur
Chanel)冲着和她共进早午餐(英文是brunch,一般十点开吃)的船长嫣然一笑道:“不用了,我的海上骑士。那里有人会来接我的。”
  袁鸿渐同学生活在一个即使是直男也不得不了解一些奢侈品“姿势”的小时代。
  当然啦,他还是一位生活在一线都市的九零后,就算没有吃过猪肉也是见过猪跑,就算用不起正品也买得起A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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