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性而至(校对)第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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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里米·边沁多年前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如果诗歌和“推针”戏带来的快乐是等同的,那在这两者之间就不存在优劣问题。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推针”了,所以我不妨解释一下。这是个儿童游戏,按照规则一个玩家滚动针头,试图让它与另一个玩家的针头相交叉;一旦得手,他就可以用大拇指紧按两根针头,试着把它们吸离桌面,成功的话就赢下了对手的针头。当我还是个上小学的小男孩时曾和同学们用钢笔尖玩过这个游戏。后来校长发现我们不知怎的把这变成了一场赌博,当即就下了禁令,一旦逮到有人再玩就狠揍一顿。
回到边沁的那句惊世骇俗的话,有人愤怒地反驳道精神快乐当然高于肉体快乐。谁说的呢?当然是那些青睐精神快乐的人。他们的人数少得可怜,要不怎么就连他们自己也承认审美是种罕见的天赋呢。而我们知道,大多数人出于实际或个人选择都专注于物质考量。他们的快乐也是物质化的,对于那些终其一生追求艺术的人侧目而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赋予“唯美主义者”一层贬义,而唯美主义者原本仅仅是指对美有特殊鉴赏能力的人。但我们怎样才能证明他们错了呢?我们怎样证明在诗和推针戏之间是有差别、有选择的呢?我猜边沁在这里用“推针戏”(Push
pin)是为了压“诗”(Poetry)的头韵。那么就让我们以草地网球为例吧。这是项广受欢迎的运动,许多人都以此为乐。打网球需要技巧和判断,敏锐的眼睛和冷静的头脑。如果我从打网球中得到的快乐和你从提香的《耶稣入葬》,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或艾略特的《圣灰星期三》中得到的一样多,那你怎么证明你的快乐就比我的更优越,更精致呢?我想,那就只有证明你的审美天赋能对你的人格产生道德影响。
康德曾经下过这样一句重要的评论:“品味鉴赏家不但经常,而且大体上讲全都被惰怠、任性、作怪的情绪所俘虏”;他还说道,“比起其他人他们也许更难取得道德律方面的任何优越性。”这一点在康德做此评论时毫无疑问是事实,到了今天也依然如此。人性很少改变。任何人只要在康德所说的“鉴赏家”或者我们今天习惯称作“审美家”的圈子里呆上一段时间,就一定会发现在他们身上你很少能找到谦逊、宽容、仁爱与慷慨——简而言之,如果你期望他们的精神追求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美德,那你将一无所获。如果审美快感只是知识阶层的鸦片,那么也可以认为它就是康德所说的“有害的干扰”,不然的话它就应该为它的主人带来美德。康德精辟地说道,美是道德的象征。除非对美的热爱能让人格高贵——这在我看来是唯一足以赋予美以价值的目的性——不然的话我们永远无法逃脱边沁的结论——如果诗歌和推针戏带来的是同等的快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没有优劣之分。
我认识的小说家们

赫兹利特写过一篇引人入胜的短文,叫做《记我头一次与诗人结识》。其中他叙述了自己与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相识的经历。当时柯勒律治来到什鲁斯伯里主持一位论派会众的集会,他的前任罗先生来到马车前迎接。他看到一个穿着短黑大衣的圆脸男子似乎在滔滔不绝地向旅伴们说着什么,但他没有发现任何符合描述的人。罗于是转身回家,但他刚一到家那个黑衣的圆脸男子就走了进来,顿时“打消了所有的疑问,然后开始侃侃而谈。他从头到尾滔滔不绝,此后也从未停过——据我所知”。赫兹利特的父亲是一个反国教的牧师,住在什鲁斯伯里十英里外。几天后,柯勒律治前来拜访,时年二十岁的赫兹利特便被引见给了他。诗人发现这位年轻人是个热情聪颖的听众,于是邀请他来内瑟斯托伊过春天。赫兹利特接受了邀请。他抵达内瑟斯托伊一两天后华兹华斯也来了。“他立刻开始大吃特吃桌上的一半柴郡干酪,并以胜利的口吻宣布经验与他的结合教会了他很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可不像骚塞先生那样不长进。”第二天柯勒律治和赫兹利特陪同华兹华斯前往阿尔福克斯登,听他在那儿露天朗诵彼得·贝尔的故事。“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的吟诵都有一种魔力,”赫兹利特说道,“它迷住了心灵,催眠了判断。也许当他们施展这一迷人的伴奏时,连自己都被魅惑了。”赫兹利特尽管内心激动,满怀敬意,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批判精神,也没有丧失幽默感。
正是赫兹利特的这篇动人的文章促使我动笔写下了后面这几页纸。可叹的是,我的文章中没有像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这样的伟人。《古舟子咏》、《忽必烈汗》、那首伟大的颂歌还有《孤独的刈麦女》都将同英国诗歌一同长存于读者心中。但谁知道我笔下的这几位作家能否被后世牢记呢?印度教信徒认为,世界是由“大梵天”创造出来自娱自乐的——无限的活力是他个性中的一部分,因此创世仅仅供他小试牛刀而已。而后世在排定文学作品的座次时也和大梵天一样地充满讽刺,
肆无忌惮,其随心所欲简直无可理喻。他们既不考虑作品的亮点,也不体谅作者的付出,对于写作的艰辛和立意的真诚一概无动于衷。譬如汉弗雷·沃德夫人,思维坚实、文采出众、天赋超群,对待写作严肃认真,可她竟如此被人遗忘,以至于今天的读者中都很少有人听说过她的名字;和她相反,那个乏味的法国神父,一个十八世纪的平庸文人,写出来的小说又臭又长、不忍卒读,可他的名字居然得以流传后世,全因为他在这漫长的写作生涯中碰巧写了一本叫《曼侬·莱斯科》的小书——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在我动笔之前,我想要说明一点:
我打算谈论的这几位作家和我相识的时间跨度很长,但我并没有同其中任何一位有过真正的至交。其中一个原因是,直到我成为一名成功的轻喜剧作家之前,我很少认识作家;而与我有萍水之交的那寥寥几位又大多像我自己一样,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个人的密友是他在少年时或二十出头时结下的。我成为一名受欢迎的剧作家时已三十有四。尽管此后我同很多当年的文学大家都有过接触,但他们都比我要年长许多,而且他们此时都忙于应对自己的活动以及此间结识的朋友,因此我们之间仅仅是无意间相识的泛泛之交。我的一生都四处游历。当我不需要呆在伦敦排演剧本时,我很多时间都不在英国,结果同许多我先前凭借成功的剧作得以相识的人断了联系。
法国作家一年中大多时间都呆在巴黎。他们会形成一个个小圈子,同一个圈里的人经常在咖啡馆里,报社里,公寓里碰头。他们一起吃饭,谈论品评彼此的作品,还时常互通长信(憧憬未来的出版计划)。他们互相捍卫又互相抨击。英国作家可不一样。总的来说他们对同行不太感兴趣。他们喜欢住在乡村,只有在必要时才去伦敦。他们的社交关系比法国作家要杂,能够自由地融入非文学的圈子。他们的密友或者是像亨利·詹姆斯那样的一小群热烈的仰慕者,或者是像H·G·威尔斯那样的一群志同道合者。如果你不是这些阶层中的一员,你就很少能有机会同他们发展出深交。但我从未能够轻易接近文学家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我自己的性格问题。我要么太自我中心,要么太冷淡、太拘谨、太害羞,因此无法同任何熟人发展出亲密无间的关系。有时一个遇到困难的朋友会向我打开心扉,但我这时会异常窘迫,无法给他太多帮助。大多人都喜欢谈论自己,而当他们把某些在我看来应该藏在自己心中的事情拿来和我分享时,我总会觉得尴尬。我更喜欢去揣测他们心中的秘密。我的个性决定了我不愿不假思索地接受一个人的表象价值,而且我很少被折服。我没有崇敬别人的能力。我的性格更容易被人逗乐,而非敬重别人。
关于我在下文中向读者回忆的这几个人物,许多人同他们的关系可能比我近得多。我写这些的目的仅仅想让读者意识到,我的回忆至多只是一幅不完整的肖像。
我在认识亨利·詹姆斯很久以前就曾见过他。《盖伊·东维尔》首演当晚,不知为何剧院送了我两张楼厅前座票。我一直不解其故,因为那时我只是一名医科学生,而观看乔治·亚历山大剧院的首夜演出属于当时的时尚,最好的座位一向只留给那些评论家,首演的常客,剧院经理的朋友以及其他各种重要人士。演出结果以惨败收场。对白很优雅,但不够直白,不太能被观众理解,而且韵律也略显单调。亨利·詹姆斯写这出剧本时已经五十岁了。很难理解如此一位经验丰富的作家怎么能写出这么一出荒唐的剧本来呈现给首演当晚的观众。第二幕中有一场假装醉酒的戏格外令人痛苦,直让人起鸡皮疙瘩。你甚至都为作者感到脸红。全剧终于在乏味中落幕了,剧院很不明智地把亨利·詹姆斯请上台来向观众鞠躬致意——那时的规矩就是这样叫人难堪。迎接他的是一阵骤雨般的嘘声和猫叫,这样的倒彩我也只在剧院里听到过那一次。从我在楼厅前座的位置看去,他的身子就像短了一截一样,显得非常古怪。他的身材矮胖,两腿粗壮,加上秃头,整张脸显得光秃秃的,尽管留着大胡子也于事无补。面对着群情汹汹的观众,詹姆斯的下巴简直都掉了下来,嘴巴微张,脸上的表情像彻底懵了一样,整个人都瘫了。我不知道当时帷幕为什么没有立刻放下。他就这样永无止境地站在那里,与此同时顶层楼座和正厅后座的观众还在不停地大吵大闹。这时正厅和楼厅前排有人开始鼓掌——詹姆斯后来说掌声很热烈,但那不是事实。这些人不过是半心半意地鼓鼓掌,一半是为了抗议顶层楼座和正厅后座观众的粗鲁,一半是出于怜悯,因为他们不忍看着这个可怜人继续受辱。终于乔治·亚历山大上台来把詹姆斯领了下去。他这时垂头丧气,锐气全无。
在经历了那场灾难性的演出后,亨利·詹姆斯给兄长威廉写了一封信。就像当时许多经历了失败的剧作家一样,信中詹姆斯声称他的剧本“超出了伦敦庸俗大众的欣赏能力”。但这不是事实。他的剧本确实糟糕。如果观众不是因为被剧中人物不可思议的举止惹恼的话,他们的反应可能也不会那么激烈。就像亨利·詹姆斯的大多数作品一样,剧中人物的行为动机完全不像正常人。尽管詹姆斯在小说中往往能够掩饰这一点,可一旦搬上舞台这些人物的不合情理之处立刻昭然若揭。观众能够本能地体察到剧中人物的行为不合常理,完全不符合人们在现实中的正常行为模式,因而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在他们的倒彩声中不仅有对剧作乏味的恼火,更有一股怨气。
看完这出戏后你能够理解亨利·詹姆斯的写作意图,甚至可以说他也正是按照这一意图去创作的。但很明显,他远未达到自己的目标。亨利鄙视英国剧坛,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能创作出远在其之上的作品来。多年前在巴黎时他就曾写道,自己已经“充分掌握了大仲马、奥日埃和萨尔都的技艺”,声称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此看来,他没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剧作家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就好比是学会了自行车就以为学会了骑马一样。谁要是抱着这样的想法骑上普奇立猎马兜一圈的话,那他准保会在第一道跨栏前摔个嘴啃泥。亨利·詹姆斯的悲惨遭遇导致了另一个不幸的后果:
剧院经理们从此坚信小说家是写不出好剧本的。

直到许多年后我本人才有幸写出了成功的剧本,并和亨利·詹姆斯见了面。那是在《伊丽莎白和她的德国花园》的作者罗素夫人举办的一场午宴上,地点就在她靠近白金汉门的一所公寓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算是一场文学聚会,亨利·詹姆斯理所当然地成了众人的焦点。他对我说了几句客套话,但他的话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深意。此后我记不清又过了多久,我去观看舞台协会演出的《樱桃园》下午场时,碰巧坐在了亨利·詹姆斯和数学家克里福德的遗孀W·K·克里福德太太旁边。克里福德太太本人也创作了两部优秀的小说——《克莱斯太太的罪行》和《安妮姑妈》。幕间休息时间很长,因此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交谈。亨利·詹姆斯对《樱桃园》感到很困惑——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的戏剧观是建立在大仲马和萨尔都的作品上的。第二次幕间休息时,他开始向我们解释,这样俄国式的混乱同他的法式品味是多么的格格不入。他反反复复,吞吞吐吐,搜肠刮肚地想要找个最准确的词语来表达他的失望;和他相反,克里福德太太才思敏捷,每次詹姆斯刚一停下来挠头,她立刻就猜到了他想找的词,随即脱口而出——这是詹姆斯最不希望发生的。他很有风度,不便当面发作,但脸上却划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神情,流露出他内心的恼怒。他固执地拒绝了她的提示,艰难地搜寻下一个替代词,可克里福德太太再次抢先一步,结果詹姆斯再次拒绝。这真是一幕高雅喜剧。
艾塞尔·欧文饰演契诃夫笔下那位优柔寡断的女主人公。艾塞尔本人也喜怒无常、神经质、情绪化,因此非常适合这一角色,她的表演完美无缺。她也曾在我的剧作中大获成功,詹姆斯便好奇地问起了她,我也尽己所能地作了答。这时詹姆斯想要问我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可他又不肯直截了当地问出口,觉得那样过于粗俗,或许还有点市侩。至于他到底想问什么,克里福德太太和我其实都清清楚楚。詹姆斯就像猎人追踪驯鹿一样小心翼翼地铺陈着他的疑问。他偷偷摸摸地接近,可一旦感觉猎物嗅到了自己的气味,立刻又缩了回去。就这样他把自己的意思一层层包裹在越来越困窘的语言迷宫中,直到最后克里福德太太再也受不了了,干脆脱口而出:“你的意思是,她是不是位淑女?”詹姆斯的脸上真切地浮现出痛苦的神情。剥去伪装后,这个问题的粗俗不堪让他愤怒异常。
詹姆斯假装没听见。他绝望地打了个手势,最后说道:“她,是不是——哎呀,这个问题唐突得简直就像把人逼到墙角一样,叫人怎生是好——她是不是位饱经世故的女人?”
1910年我第一次来到美国,沿路访问了波士顿。亨利·詹姆斯的兄长刚刚去世,他当时正和嫂子一同住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镇。于是詹姆斯太太便邀请我去她家用晚餐。那天晚上只有我们三个。当时的谈话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强烈地感受到了亨利·詹姆斯的精神重负。晚餐后,未亡人告退,餐厅里只剩下了我们俩。亨利告诉我,他曾向兄长保证,兄长去世后自己会在剑桥停留六个月,这样如果兄长能从坟墓另一端传来思绪的话,他总能在这世上找到两个理解关切的听众。我不由地想,
鉴于詹姆斯极度紧张的精神状态,
此刻他说的任何话都不能过于当真。他的心灵正遭受着如此的折磨,
任何幻觉都有可能浮出脑海。六个月这时眼看就要过去了,可坟墓那一端依然杳无音信。
就在我起身告辞时,亨利·詹姆斯坚持要陪我走到街角去乘返回波士顿的电车。我说自己完全能一个人去,可他根本不听。这不但是因为詹姆斯本性中的善良与殷勤,更是因为美国在他看来是一个陌生可怕的迷宫;没有他的引导,我无疑会彻底地迷失其中。
一路上,詹姆斯向我吐露了一些他在詹姆斯太太面前出于礼节不便提及的话。他度日如年般地期盼着自己许诺的六个月早些过去,以便早日驶向幸福的英伦海岸。他渴望那一天的到来。而在这儿,在剑桥镇,他感到如此无助。他已下定决心,从此永不踏足美国这个迷茫陌生的国度了。这时他说了一句在我听来如此不可思议的话,我这辈子都忘不掉。“我游荡在空荡荡的波士顿街道上,”他说,“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就是在撒哈拉沙漠我都不会比在这里更孤独。”这时电车驶入了视线,亨利顿时焦躁万分,拼命地挥着手,尽管这时电车离我们还有四分之一英里远。他担心车子不停,恳请我务必以最迅捷的速度跳上车子,因为它决不肯多停留一刻;一不小心,我就会被拖在车后,非死即伤,断臂残肢。我向他保证,自己坐惯了电车。不是美国电车,他对我说,它们的野蛮、非人、残忍是超出一切想象的。他的焦躁情绪深深地感染了我,车子刚一停我立刻就跳了上去,感觉自己就像刚刚九死一生一样。我看着詹姆斯在马路中央立着两条短腿,目送着电车远去,感觉他似乎还在为我的侥幸逃脱而瑟瑟战栗。
可尽管詹姆斯如此留恋英格兰,但我相信他从没有真正能融入那里。在英国他依然是一个友好但挑剔的外国人。他没法像英国人那样本能地了解自己,因此他笔下的英国人物在我读来总显得不那么真实。不过他的美国人物倒大体上是真实的——至少在英国人读来是这样的。詹姆斯有一些了不起的天赋,但缺乏移情的能力。而一个小说家只有通过移情才能代入人物的心理活动,想人物所想,感人物所感。福楼拜据说在描写爱玛·包法利夫人的自杀时竟然呕吐了,就好像他自己也吞下了砒霜一样。我没法想象亨利·詹姆斯在写下类似段落时也能做出同等的反应。就拿《“拜尔特拉费奥”作者》来说吧,这篇作品中的母亲任由自己年幼的独子死于白喉,就因为她强烈反对丈夫的作品,不想让儿子被其腐蚀。任何能够真切地想象出母爱,想象出孩子在床上痛苦地辗转反侧,挣扎喘息的人都不会写下这样残忍的段落。这种文字就是法国人所谓的“纯文学”。英语中没有这个词的严格对应。效仿“作家痉挛”的说法,我们也可以把这叫做“作家废话”。它是指那种纯粹文学目的的写作,完全不考虑其真实性或可能性。譬如说,一个小说家想知道谋杀是什么感觉,于是便创造了一个人物,一个谋杀犯,他作案的唯一动机就是想知道谋杀的感觉。这就叫做“纯文学”。平常人犯下谋杀是出于各种从中牟利的动机,不是为了获得某种新奇的体验。那些伟大的小说家总是充满激情地生活,哪怕他们离群索居。而亨利·詹姆斯总是满足于透过窗户看生活。但除非你亲身体验,亲自成为一名生活悲喜剧的演员,否则你没法令人信服地描绘生活,你的作品总是缺失点什么。一个小说家不管多么现实,都没法像画作印刷品那样准确地反映生活。通过创作人物和人物经历,他描绘出某种图案;如果他笔下的人物有着和读者一样的动机、缺陷和情感,如果这个人物的经历符合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那他就更有可能让读者相信并接受他笔下的图案。
亨利·詹姆斯对亲戚朋友们饱含深情,但这并不说明他具备爱的能力。每当他的长、短篇小说涉及这一最深刻的人类情感时,总显得那么愚钝。尽管这很逗趣(逗趣的是作者而不是他的作品),但你时不时地会被一种不真实感拉回现实,因为他的描述不符合人类的行为方式。你没法像看待《安娜·卡列尼娜》或《包法利夫人》那样严肃地看待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读他的作品时你总是不禁莞尔,心中暗藏怀疑,就像你读文艺复兴时期的剧作一样。(这个类比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牵强:
如果康格里夫也从事小说创作的话,他很有可能会写下像亨利·詹姆斯的《梅西知道什么》那样混乱荒淫的色情故事。)他的小说和福楼拜或托尔斯泰作品间的差别就好像杜米埃和康斯坦丁·盖伊斯画作之间的差别那样大。盖伊斯画中的漂亮女人坐着华丽的马车驶在波伊斯的街道上,雍容华贵,但裘服之下却没有身体。她们赏心悦目,充满魅力,但却像梦一样虚幻不实。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就像老宅阁楼里的蜘蛛网——精巧,纤细,甚至美丽,但随时都会被女仆用那把叫“常识”的扫帚粗暴地扫到一边。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批评亨利·詹姆斯的作品,但我没法只谈亨利的为人而不谈他的写作。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作者身份包含了他的个人身份。
对他来说,是艺术赋予了生命意义,但除了自己从事的写作外他对其他艺术并不感兴趣。戈斯动身前往威尼斯时亨利恳请他务必前往圣卡夏诺观摩丁托列托的《耶稣受难像》。我很奇怪他为什么推荐这幅精致但做作的画作,却没有推荐提香那伟大的《进献童贞马利亚》或是委罗内塞的《耶稣在利瓦伊房中》。所有认识亨利·詹姆斯的人都没法不动感情地去读他的作品。他写下的每行字句里都有他自己的声音;你不得不接受(不是心甘情愿,而是情非得已)他后期作品中令人反胃的风格、笨拙的法式语风、堆砌形容词、过分繁复的比喻以及臃肿的长句,因为这些就是作者自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个你记忆中迷人,善良,浮夸又好笑的人。
在我看来亨利·詹姆斯的朋友圈子并不理想。他们都占有欲极强,都只把自己看作是亨利的真正知心人,彼此就像争抢肉骨头的狗一样,
一旦怀疑别人胆敢挑战自己在偶像面前独一无二的膜拜权,
就要低声怒吼。他们对詹姆斯的满腔崇敬却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在我看来,这群人时常显得傻呵呵的。
他们会一边咯咯傻笑着一边耳语:
亨利·詹姆斯私下里说,《奉使记》里面那个寡妇纽森其实是靠做尿壶发财的,而亨利只是出于礼貌才没有道明——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如果说朋友们对亨利的景仰是他自己要来的,那恐怕不太公平;但他显然对此很是受用。和他们的法国或德国同行不同,英国作家们不爱摆架子,因此“尊贵的市长”式的装腔作势在他们看来略显荒诞。也许是因为他最先接触了法国名家的缘故,亨利像尊雕像般坦然接受仰慕者的顶礼膜拜,视之为理所当然。他很敏感,一旦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就会生气。一次我的一位年轻的爱尔兰朋友和亨利·詹姆斯一同在“希尔”宅度周末。女主人亨特太太告诉亨利,这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于是周六下午亨利与他进行了一次交谈。我的朋友脾气急躁莽撞,最终被詹姆斯讲话时无休止的左斟右酌,搜肠刮肚给惹烦了,随口迸出一句:“噢,詹姆斯先生,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您用不着为了我掘地三尺地找好词。随便找些陈词滥调来打发我就行了。”亨利·詹姆斯大为震怒,立刻向亨特太太状告这年轻人无礼,亨特太太随即对他一阵严斥,责令他向这位贵客道歉,而他也照办了。还有一次简·威尔斯哄着亨利·詹姆斯和我陪她参加一场慈善舞会,舞会的名义是为了赞助某个H·G·威尔斯认同的崇高目标。正当威尔斯太太,亨利和我在一间靠近舞池的前厅里交谈时,一个莽撞的小伙子突然闯了进来,打断了亨利的话,一把抓住简·威尔斯的手说:“来跳支舞吧,威尔斯太太。你可不想坐着听这个老头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这话可不太礼貌。简·威尔斯紧张地瞟了亨利·詹姆斯一眼,挤出一个微笑,然后跟着这个莽撞的小伙子走了。亨利·詹姆斯原本可以明智地对此一笑了之,可他太不习惯遭受如此待遇了,不由得大为恼火。威尔斯太太回来时他立刻起身告辞,有些过于庄严地对她道了晚安。
当一个人脱离了母国移居到另一个国度时,当地人身上的缺陷比起优点来说往往对他更具吸引力。亨利·詹姆斯生活过的那个英国等级意识过于强烈,而他的小说对于不幸出身底层的人物所采取的那种贬低态度在我看来和这不无关系。在亨利看来,一个人需要为生计奔波是件荒诞的事,
除非他是艺术家或是作家。一个底层人物的死亡十有八九会让他淡淡一笑。詹姆斯自己出身优越。他在英国呆了很久,一定注意到了在英国人眼中,美国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而这也进一步强化了他的阶层意识。有时他发现那些在密歇根或俄亥俄州发了大财的同胞靠着家财万贯照样有人大献殷勤,就好像他们是出身波士顿或纽约的显赫世家一样。出于自我辩护他时常会夸大自己在美国时的社交标准。有时他还会犯些荒唐的错误,误把某个讨得他欢心的年轻人夸得偏离事实,天花乱坠。
如果我的这些文字——希望它们还不致恶毒——让亨利·詹姆斯显得略有些荒唐,那是因为这就是他留给我的印象。我觉得他把自己看得太重了。一个人如果不停地告诉你他是个绅士,那不免要令人侧目。我想亨利·詹姆斯如果不是如此频繁地坚称自己是艺术家,那他也许会更讨人喜欢些——那句话最好还是留给旁人去说。不过亨利确是个文雅好客的人,心情不错时还非常有趣。亨利有着非凡的天赋。虽然我认为他误用了自己的天赋,但那只是我的看法,我也不要求别人赞同。无论如何,亨利的最后几本小说尽管失真,但的的确确有着很强的可读性,这一点让除了顶尖作品外的所有其他小说都黯然失色。

我第一次见到H·G·威尔斯是在雷吉·特纳靠近伯克林广场的一间公寓里。那时我住在山街,偶尔会来拜访一下雷吉·特纳。
雷吉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最风趣的。
这里我就不多说他的幽默了,因为麦克斯·比尔博姆已经在那篇叫《笑》的短文中把这一点描绘得惟妙惟肖。不过雷吉对于这篇充满赞誉的文章却表现得不大热心,因为正如麦克斯所说,他不太能够欣赏别人的幽默。雷吉还曾向我求证过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麦克斯所言不虚。雷吉喜欢面对听众,不过三四人对他来说也足够了。一旦选定主题,他自能诌得天花乱坠,直笑得你两肋生疼,不得不求他闭嘴。他还曾顺带写过小说。但不知怎的,一提起笔来他的欢快、夸张和戏谑就全都离他而去了,只剩下枯燥乏味的行文。他的小说自然很不成功。雷吉曾经如是评论自己的作品:“大多数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最为成功,不过对我来说则是第二部。只可惜我没写过第二部小说。”雷吉的这句自嘲不太为人所知,因此我在这里也顺带摘录一下。雷吉还是奥斯卡·王尔德受辱之后为数不多的几个忠实伙伴之一。当王尔德躺在塞纳河左岸的一间肮脏廉价的旅舍里奄奄一息时,雷吉就在巴黎,天天前去探望。一天早上雷吉发现王尔德心烦意乱,便向他询问缘由。“我昨晚做了个可怕的梦,”王尔德说道。“我梦见自己和死人一起晚餐。”“噢,”雷吉说,“那你一定是晚宴上的灵魂人物,奥斯卡。”王尔德不禁哑然失笑,重新振作了起来。雷吉的话不但诙谐,而且善良。
就在我被引见给H·G·威尔斯的那天,他正和雷吉等人一同午餐,饭后众人又回到雷吉的公寓继续交谈。H·G·威尔斯那时的声名正如日中天。我没料到会在那里遇见他,不免有些窘迫。那时我刚刚在剧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报纸称我的作品精彩绝伦,
但我知道自己也因此被逐出了“知识阶层”。H.G.那天很热情,但也许是我太敏感,我总感觉他把我看作是某个可有可无的消遣品,就像他可能面对亚瑟·罗伯茨或丹·里诺时那样。他那时正忙着按照自己的意象重构世界,全然顾不上去鼓动感染那些不是和他志同道合的人,也顾不上和反对他的人晓之以理,唇枪舌剑,最后不屑一顾地将那些执迷不悟之徒抛诸脑后。
尽管此后我又陆陆续续见过他几次,但直到许多年后,我们才由点头之交发展成为真正的朋友。那时我已在里维埃拉安顿下来,而H.G.恰好也在那里有一栋房子,每年都过来住上好些时日。后来,他离开了自己的同居女友(客厅的壁炉架上刻着这样一行字:
这座房子由一对爱人所建),把房子丢给了她,自己时常过来住在我家。H.G.是个好伙伴。他不像麦克斯·比尔博姆或雷吉·特纳那样诙谐,不过他很有幽默感,嘲弄别人时也不忘自嘲。一次他请我吃午饭,饭桌上让我认识了一个叫巴卜瑟的小说家。此人写了一本叫《火》的小说,一度引起轰动。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我现在只依稀记得巴卜瑟长得又高又瘦,一头乱发,穿着身破旧的黑外套,看上去就像个法国葬礼上的哑丧人。他那一双黑眼睛里满是愤怒,看上去躁动不安。巴卜瑟是个狂热的社会主义者,说起话来滔滔不绝。H.G.法文很好,但表达起来却不太流畅,所以那天的谈话基本上就成了巴卜瑟一个人的独白,把我们俩当成了集会听众。
巴卜瑟离开后,H.G.朝我露出个苦笑:“当我们自己的想法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时,听上去是多么愚蠢啊。”H.G.思维敏捷。尽管他有时觉得和自己意见相左的人很愚蠢,不免嘲弄两句,不过他的幽默之中并没有恶意。
H.G.的性欲很强。他不止一次对我说过,满足欲望和爱情一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个生理因素。如果说幽默和爱情不兼容的话,那H.G.可以说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因为他总是敏锐地在自己那些不稳定的情感对象身上发现荒唐之处,有时甚至把她们看作滑稽笑料。他没法像恋爱中的大多数人那样将意中人理想化。如果他的伴侣不够聪明,那他很快就会厌倦;如果她足够聪明,那她的智慧迟早又会让他腻味。他不喜欢不甜的蛋糕,可甜蛋糕又让他生腻。他热爱自由,一旦发觉女人企图限制自己的自由就会气急败坏地斩断情缘。不过有时开溜可不太容易,他这时就不得不忍受当众纠缠和愤怒谴责,就连他也没法从中轻巧脱身。就像大多数富有创造力的人一样,H.G.当然也很自我中心。中止一段维持数年的关系给另一方带来如此的痛苦和屈辱,这在他看来纯属愚蠢。有一次我曾经卷入了他生活中的这样一场风波。后来谈起这段经历时他说:“你知道,女人总是误把占有欲当爱情,因此被人离弃与其说令她们心碎,不如说是她们的产权主张遭到了否认。”一段关系,在他看来仅仅是辛劳之外的暂时放松,给另一方带来的却是不灭的激情,这对于H.G.来说简直不可理喻。可H.G.确实令女人发狂。这令我多少有些意外,因为他的外表并不是那么招人喜爱。我曾经问过他的一个情妇,H.G.身上究竟哪一点吸引了她。我本以为她会说是因为他才思敏捷,幽默风趣,全没料到她竟然说是因为他蜜一样的体味。
尽管H.G.声名显赫,对当时的群体影响深远,但他一点儿也不自负,丝毫不摆架子。
他的风度自然随和,即便是面对一个外省图书馆的馆长助理,一个小文人时,他也彬彬有礼,好像对方和自己完全平等一样。直到最后他咧嘴一笑,迸出一句俏皮话,你才意识到他心里完全把对方当作个傻蛋。我记得有次参加国际笔会的晚宴,那时H.G.是该会主席。当时有很多人在席。H.G.读完报告后,一些人站起来提问。大多数问题都很傻,可H.G.还是非常礼貌地一一作答。一个大胡子男人反复地跳起身来(那把胡子说明这个人自命为知识分子),非常无能地试图发表短篇讲话——很明显他只是想吸引目光。H.G.只需轻轻一驳就可以把他击得粉碎,可他依然用心听他讲话,和他辩论,就好像他说得在理一样。活动结束后我对H.G.说,自己非常钦佩他面对那个傻瓜时绝佳的耐心。H.G.笑道:“我在费边社里和傻瓜们打交道后,耐心大有长进。”
H.G.从不幻想自己是作家。他总是坚持说,自己从不装成艺术家;而艺术家其实是他鄙视而非仰慕的对象。每当他说起亨利·詹姆斯,那位老是自称纯粹艺术家的仁兄时,总免不了善意地揶揄他两句。“我不是作家”,H.G.会说。“我是宣传员。我的工作是高级记者。”一次H.G.来我家客居时,送了我一套自己的作品全集。后来他又上我家时,看到这套全集被放在书架上的醒目位置。它们都精印在上好的纸张上,装订考究,封面是大红色。H.G.用手指轻轻拂过书扉,咧嘴一笑:“你知道,这些书早已经过时了。它们讨论的都是当时的头等大事。现在既然那些事情已不再重要,这些书也不再有阅读价值了。”他的话不无道理。H.G.下笔流畅,不过经常跑题。我从没见过他的手稿,但我估计他写得飞快,很少校对。他常常会在下一句中换一种说法重复上一句的意思。我估计这是因为他太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了,只说一遍还意犹未尽。这个习惯让他的作品过分冗长。
H.G.的短篇小说理论很在理,他因而得以创作了很多优秀的短篇和几部顶尖的杰作。但他对长篇小说却有着不同的理论见解。他的早期作品都是为生计所迫,并不符合这一理论,因此H.G.自己也对它们很不以为然。在他的心目中,小说家的职能就是讨论当前最紧迫的问题并说服读者采纳作者——也就是他,H.G.的观点来造福世界。他喜欢把小说比喻成一幅由各种不同主题交织而成的挂毯,但他不愿接受我的反驳——毕竟一块挂毯是一个整体。设计挂毯的艺术家赋予它形状、均衡、连贯和布局。它并不是一堆杂乱无章的集合。
H.G.晚期的作品如果不是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缺乏可读性,至少也是难以带着愉悦的心情阅读的。刚翻开书时你还饶有兴致,但很快你的兴趣就越来越小,最后不得不凭着纯粹的意志力才能读得下去。人们似乎普遍认为《托诺·邦盖》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作品的笔调轻快,符合他一贯的风格。尽管作品的文体更适合论文而非小说,但人物的刻画相当到位。H.G.刻意放弃了大多数小说家都着力追求的“悬念”,差不多在一开始就告诉了你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依照他自己的小说理论,H.G.在文中大量跑题。如果你关注人物本身和人物行为,这种风格一定会让你很不耐烦。
一次H.G.在和我谈话的过程中说:“我只关心群众;我对个体不感兴趣。”接着他又莞尔一笑:“我喜欢你,事实上我和你真的很有感情,但我对你不感兴趣。”我笑了。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老伙计,恐怕我没法复制出上万个自己来激发你的兴趣。”“上万个?”他叫道。“那算不了什么。上千万个还差不多。”在他的一生中H.G.接触了许许多多的人。除了极少数的例外,这些接触尽管愉快友好,但留给他的印象不过就是电影中组成人群的一个个临时演员。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H.G.的小说总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他展现在你眼前的人物不是个体,而是活蹦乱跳,多嘴多舌的牵线木偶,它们唯一的功能就是张嘴替作者说出他打算捍卫或者抨击的思想观点。它们并不遵循自身的个性发展,而是根据作者的主题动机变来变去。这就好像是一只蝌蚪没有长成青蛙,而是变成了一只松鼠,只是因为你想把它塞进自己的笼子里。H.G.好像常常小说写到一半就对自己的人物失去了兴致,于是便坦然撇开人物塑造,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政论家。当你读完H.G.的大多数小说后,你一定会注意到他一本接一本的作品里写的都是大同小异的人物。他似乎总满足于将那几个在他生命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原样照搬进小说里。他对于女主人公总是不太投入,而对男人主人公则要认真得多。这当然是因为在他们身上有着更多他自己的影子;大多男主人公不过是经过伪装的作者本人。《婚姻》中的崔福德就是H.G.心目中的自画像和他理想自我的结合。

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我曾接待了许多人与我同住,我因此时常想写一篇关于客人的短文。有些客人从不关门,离开房间时也从不关灯。有些客人穿着沾满泥巴的靴子就倒在床上睡午觉,他们走了床单也得洗。有些客人躺在床上抽烟,能把你的床单烧出洞来;有些客人在做“饮食疗法”,你不得不为他们准备特制膳食;还有些客人等杯子里倒满了上等红酒时才开口说:“我不想喝,谢谢。”
有些客人拿了书就从不归还,还有些客人从一套丛书中抽走一卷,同样不还。有些客人临走时问你借钱,然后有去无回;有些客人一刻都不愿独处,只要发现你在瞄报纸他们谈话的冲动就会突然爆发。有些客人不管到哪里都想着要去别的地方,还有些客人从起床的一刻起直到上床的那刻终,一刻都不得空闲。有些客人对待你的态度就像纳粹长官对待一个被征服的行省。有些客人随身带来积攒了三周的脏衣服让你来洗;还有些客人自己把衣服送去洗衣店,让你买单。有些客人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却什么都不回报。
但也有些客人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很开心。他们努力带来欢乐,自给自足,让你愉快;他们妙语连珠,兴趣广泛,令你欣喜又激动;简而言之,他们带给你的远远超过你能希冀回报的,他们的停留真是太短暂了。H.G.就是这样一位客人。他有很强的社交意识。每当他参加一个聚会,他都要设法让聚会成功。有些时候你总得时不时地请些邻居来吃午饭或吃晚饭,这些人时常很乏味。可H.G.依然会妙语连珠地同他们说话,就好像他们有这个智力能听懂他的话一样。我记忆尤其深刻的一件事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他屈服。我的一位邻居听说H.G.要来,便打电话给我,说她是H.G.的一名热情的仰慕者,一直听说他舌灿莲花,因此很想见他。我于是便邀请她来同进午餐。H.G.很健谈,我们入座后他便开始侃侃而谈。就在他刚刚进入状态的时候那位女士打断了他,说出的话明白无误地表明H.G.的话她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H.G.停下来,等她说完,然后接着讲下去。可那位女士再度打断他,H.G.只能又停下来,等她说完再继续,结果再次被打断。显然,她的目的不是要听H.G.说话,而是要他听自己讲。H.G.对我做了个最好笑的鬼脸,接着便沉默了。那次午餐剩余的时间里他都坐着一言不发,而那位女士则开开心心地说了一大通响亮的陈词滥调。临别时她说她今天过得真开心。
我最后一次见到H.G.是在战争期间。当时我在纽约,而H.G.则在美国进行一系列的访问演讲。在他返回英国前我们一起共进了午饭。他这时看上去苍老、疲惫、憔悴。他的神情一如既往地骄傲,但总感觉有些强打精神。
他的演讲完全失败了。H.G.不是个好演说家。尽管他曾经作过无数次的演讲,但奇怪的是他始终无法脱稿,总是照本宣科。他嗓音单薄尖利,读演讲词时鼻子总是埋在稿件里。人们听不清他的声音,结果纷纷离场。H.G.也见到了一些重要人物。尽管他们很礼貌地听他讲话,但H.G.不能不意识到他们根本就没留意他谈话的内容。H.G.既伤心又失望。“过去三十年里我对着人们一遍遍说着相同的话,可他们依然不听我的。”他恼怒地对我说道。可这恰恰是问题所在——同样的话他已经说了太多遍了。他的许多见解都很合理,也不复杂,但就像歌德一样,他总以为真理需要说了一遍又一遍:
Man
muss
das
Wahre
immer
wiederholen(人必须不断重复真理)。
H.G.的个性决定了他丝毫不会怀疑自己真理在握。当人们一再被要求聆听他们早已耳熟能详的观点时,自然会很不耐烦。H.G.曾对整整一代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一度为社会观点的转变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他的影响到此为止了。当他意识到人们已把他看作“过去时”时,不禁目瞪口呆。对于他的观点众人或同意或反对,但他的话再也无法引发往日的激情了。你心中只有对一个乏味老者的迁就。
H.G.在失望中离开了人世。

H.G.对“纯小说家”很不屑一顾。我猜他一定很想把那些一心取悦读者的小说家塞在一个孤岛上,紧挨着《新乌托邦》里的那个醉鬼岛。岛上丰衣足食,广厦万间,小说家们可以怡然自得地借阅彼此的作品。他唯一有深交的一位纯小说家就是阿诺德·本涅特。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告诉过我,一次她在伦敦德里宅中参加了一个非常盛大的宴会,席间有皇室人员惠临。男人们都戴着各式各样的佩饰、勋章和炫目的绶带,女人们都浑身钻光闪闪。会上她恰好站在了亨利·詹姆斯身边,便兴许有些俏皮地对他说:“挺好玩的,不是吗,你和我这样的中产阶级居然和这群大人物混在了一起,其乐融融。”但她立刻从詹姆斯的表情中看出自己说错话了——他一点也不喜欢被人叫做中产阶级。那女人发觉了詹姆斯的不悦,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笑意,詹姆斯看在眼里,不由得更加光火。亨利·詹姆斯真不应该因为这个感到冒犯——毕竟是中产阶级创造了英语文学的财富。这也是件自然而然的事。穷人家的孩子接受的教育少得可怜,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开始工作,也没有机会阅读。上流社会的孩子因为家境优越,寻欢作乐的机会唾手可得,而且他如果有野心的话,更可能以自己那个阶层所认同的方式去出人头地。但不管是穷人还是上等人,除非他创作的欲望极其强烈,不然就很难克服创作道路上各种艰难险阻的合力——虽然这两者面对的是性质截然不同的阻碍。据我所知,贵族士绅阶层只产生过两位称得上跻身英语文学财富之列的诗人,那就是雪莱和拜伦;而小说家只有一位,就是菲尔丁。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年轻人如果恰好拥有不可抗拒的写作欲望,那他也一定受过了起码的教育,能够接触到图书馆,而且可能比工匠的儿子和乡村士绅的儿子有着更加广泛的人际接触。尽管他的家人可能会为他投身文学这一危险的职业而不禁哀叹,但至少这样的做法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令他们自豪。英国中产阶级一直渴望着跻身更高的社会阶层,而家族中能够走出一位作家比起牧师、律师、公务员来说更是一件荣耀的事。
我想,H.G.和阿诺德之所以会相互吸引,那是因为两人都出身卑微而且都为赢得人们的认可而努力拼搏。功成名就之后,出于不同的原因,两人却又略微觉得有些游离于文学界之外,而这更加深了两人间的纽带。但H.G.对阿诺德的真挚友情主要还是归功于阿诺德令人喜爱的个性。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1904年,那时我们都住在巴黎。我在贝尔福的雄狮像附近有一间小小的公寓,房间在五楼,从那里可以俯瞰整个蒙帕纳斯公墓。我那时经常在杜德沙路的一家饭店晚餐;许多画家,插图画师,雕塑家和作家也都有着相同的习惯,我们因此有一间单独的小包间。在那里花上两个法郎就能吃上一顿包含酒水的丰盛晚餐,我们通常还会再付四个苏的小费给玛丽亚,那位活泼快乐,心直口快的侍女。我们国籍不同,谈话也随意间杂着英语和法语。有时某人会带上情妇和她的母亲,这时他会礼貌地向众人介绍这是“我美丽的母亲”。但大多时候房间里只有男人。我们讨论阳光下的一切话题,通常都充满激情,等到我们端起咖啡(我记得里面加白兰地),点上雪茄(三个苏一支的“半伦敦”)的时候,气氛已经非常热烈了。我们用极端尖刻的语言互相争论。阿诺德通常每周来一次。多年以后,他向我讲起我们第一次在那家饭馆见面的情景,说我那时激动到面色发白。当时的话题是讨论埃雷迪亚的价值。我坚称他的作品完全没有意义,而一位画家鄙夷地回答道你不需要在诗中发现意义,你需要的只是声音。这时有人讲了一个马拉美和德加的故事。
一次,在马拉美著名的星期二沙龙上,德加姗姗来迟。他说自己整天都在努力写一首十四行诗,但就是没找到想法。马拉美答道:“哦,我亲爱的德加,写十四行诗不用想法只用字。”
这立即激发了一场关于客体和诗歌局限性的讨论,活跃了整个饭桌的气氛。我竭尽自己讽刺、抨击、痛骂之所能,而我的对手,一个叫罗德里克·欧·康诺的寡言的爱尔兰人则冰冷犀利又恶毒,再没有人比他更难对付了。整个饭桌都加入辩论,我模糊地记得阿诺德带着浅浅的微笑,冷静,略带庄严,时不时地发表一句简短,教条式但绝对明智的评论。他那时很瘦,黑发光滑地梳成当时列兵的发式。比起我们,他的衣着要整洁传统得多,看上去就像个市政办公厅里的职员。当时他唯一的一部我们听说过的作品就是《巴比伦大酒店》,我们对他的态度都有点屈尊的味道。有些人读了这本书,觉得很有趣,而这就足够我们认定它毫无价值了。其余的人则耸耸肩,拒绝为这样的垃圾作品浪费时间。你读过《玛丽亚·多纳迪厄》吗?这才是有分量的东西。
阿诺德那时住在蒙马特尔,也许是德卡莱街上的一间狭小黑暗的公寓内,里面摆满了帝国式家具。那些家具显然不是真的,但他并不知情,还非常引以为豪。阿诺德是个爱整洁的人,他的公寓非常干净整齐,每一样物品都放在指定的位置,但给人的感觉却很不舒服,你没法想象有人能把这里当作家。这房间给你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人为自己精心安排的一组“布景”,他置身其中一丝不苟地扮演自己的角色,但却始终没能真正代入这个角色。在决定定居巴黎后,阿诺德辞去了一本叫做《女人》的杂志的主编职位,开始专心研习文学之路。通过马塞尔·史沃柏,他认识了几个当时的法国作家。我隐约记得他告诉过我,史沃柏曾带他见过安纳托尔·法朗士;他当时是法国文学界的泰斗。阿诺德勤勉地阅读法国文学评论,其中《法国信使》在当时最为知名;他还阅读司汤达和福楼拜,但主要是巴尔扎克的作品。他似乎曾对我说过,他花了一年的时间读完了整套的《人间喜剧》。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开始读俄国作品,热情地谈论着《安娜·卡列尼娜》,认为这是最伟大的一部小说。我的感觉是,他当时还没有注意到契诃夫。等到他后来开始读契诃夫的作品时,他对托尔斯泰的仰慕就开始减弱了。
阿诺德规划的职业成功之路是很一板一眼的。他计划靠写小说挣来年度开销费用,靠写戏剧攒下养老钱。他打算先写两三本书顺顺手,然后再写出一本杰作。当我问道他的杰作会是什么类型的作品时,他说那应该有些类似于《一位伟人》,但紧接着又说,这种文体目前为止没有为他带来任何收获,因此他只有在事业稳定之后才能再继续这方面的努力。我听着他的话,心中不以为然,因为我并不相信他能写出任何有分量的作品来。当时我刚刚通过戏剧协会上演了我的第一部话剧,阿诺德因此请我读一读他的一个剧本。他的人物很可信,对白也很自然,但他对于现实的追求使得他没能写出一句诙谐或是机灵的台词。在我看来他似乎在刻意地回避任何具有戏剧感的情节。
作为一幅中产阶级的生活画,这部戏相当逼真,但我觉得它很乏味;也许这只是因为它过于超前了。
像所有住在巴黎的人一样,阿诺德也选择了一家物超所值的小饭店。这家饭店在蒙马特尔的某处,一楼,时不时地我也会上那里和他一起吃饭,各付各的。饭后我们会上他的公寓坐一会儿,听他在一架竖立小钢琴上演奏贝多芬。阿诺德做事绝对彻底。显然,作为一名蒙马特尔的文化人,一个波希米亚人(尽管是个正派,受人尊重的波希米亚人),你还必须拥有一名情妇才能完成这幅肖像。但养情妇很费钱,而阿诺德是带着一个明确目标来到巴黎的,手头的钱财有限;他很精明,并不情愿在他出于情势所迫不得不拥有的奢侈品上花费太多。阿诺德不愧是“五镇”之子,他用一种非常个性化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难题。一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和阿诺德坐在他公寓里的那堆帝国式家具中。这时他对我说道:
“嘿,我有个提议。”
“哦?”
“我有一个情妇,每周和她呆两晚上。她每周还陪另外一位先生两个晚上。她周日打算一个人过,所以现在还空出两个晚上。我向她说起过你。她喜欢作家,我也想让她过得好,所以我觉得你要是能拿下她现在空着的两个晚上,那一定会挺不错的。”
这个建议可把我吓了一跳。
“这听上去也太无情无义了。”我回答道。
“她不是个傻头傻脑的女人,”阿诺德坚持道,“绝不是。她读过很多书,就像德·塞维尼夫人。她的谈吐也很聪慧。”
但这并没有打动我。
阿诺德是个好伙伴,和他一起度过的夜晚一直很开心。但我并不太喜欢他本人。他自以为是,傲慢自大,但其实很平凡。我说这话并不带贬义,就像我说一个人又矮又胖一样(只是如实评述)。一年以后我离开了巴黎,从此与他断了联系。他后来又写过一两本书,但我没有去读。戏剧协会后来上演了一部他的剧作,我很欣赏,就写信向他表达了我的赞许,他也回信表示感谢,还在信中列出了那些不像我一样这么欣赏这部作品的批评家。我记不得是在此前还是此后,他出版了那本《老妇人故事》。我刚打开这本书的时候心存疑虑,但这很快就被惊诧所取代。我从没想过阿诺德能够写出这样出色的作品。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在我看来是部伟大的杰作。我读到过许多对这本书的赞美,该说的都已经说遍了,但只有一件事还未被提及:
这本书具有极高的可读性。这样一件显而易见的事似乎不需要我来特意指出,但事实上很多伟大的作品恰恰在这点上有欠缺。可读性是小说家最宝贵的礼物,这一点阿诺德即便在他最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绝不含糊。最近我又重读了一遍《老妇人故事》。尽管这本书的文笔似乎很乏味,没有光彩,偶尔掺杂其间的“文学语言”还会让你浑身打个颤,但它的可读性无与伦比。书中的人物也很真实:
他们本身算不上有趣,但阿诺德的初衷本来就不是要把他们塑造得光彩夺目,而他标志性的写作技巧就是能够让你依然带着关注与同情追寻着他们的命运起伏。
这些人物的动机真实可信,他们的行为完全符合你根据对他们的了解所能做出的预测。书中的情节也是完全可信的:
索菲亚在普鲁士军围城和巴黎公社时期就在巴黎;对于大事件的诱惑力,抵抗不那么坚决的作家就很有可能会把这看作是一个机会,进而去描述那些恐怖的场景,痛苦和流血,将叙述提升一个调门。但阿诺德不这么做。他笔下的索菲亚依然不为所动地继续她的生活;她照顾房客,采购囤积食品,尽可能地多挣钱——事实上她的所作所为和普罗大众全无二致。
《老妇人故事》没有很快产生影响力。可以这么说,评论界对它评价不错,但没有达到热烈赞美的程度。它的发行量也很微不足道。一时间,它所受到的那些好评看起来也不过就像《莫里斯的客人》一样,很快就将被淹没在数以千计的小说中被人遗忘。所幸的是,这本书引起了一个名叫乔治·多兰的美国出版商的注意。他买下了几册书,随后又取得了它在美国的版权,从而将它推上了胜利之路。直到在美国获得了巨大成功之后,这本书才被一位英国出版商接过手来,帮助它赢得了英国公众的喜爱。
此后的许多年间,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记得自己没有和阿诺德见过面。即便我们见过,那也只是在文学聚会或者其他社交聚会上,而在这样的场合我没有机会和他多说上几句话。但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直到他去世前,我们倒是常常见面。此时他俨然成了个人物,可不像先前我在巴黎见到的那个无足轻重的削瘦男人了。他这时已开始发福,长长的灰发梳成一个可笑的鸡冠状,并在漫画家的笔下名扬四海。他走起路来趾高气扬,弓着背,昂着头。阿诺德的衣着一向整洁,甚至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但现在他穿得可就气派了。晚上他穿着一件挂着怀表链的花边衬衫和一件他十分引以为豪的白背心。有段时间他买了艘游艇,穿上了游艇主人的全副行头——游艇帽,缝着铜钮扣的蓝外套配上白裤子——没有哪个音乐剧演员能穿得比他更像了。在一本日记中,阿诺德记述了一个我邀请他参加野餐的故事,当时他正在我位于法国南部的家中做客。我那时有一艘汽艇;我在戛纳接上所有的客人后启程前往圣玛格丽特岛沐浴,品尝普罗旺斯鱼汤,顺便闲聊一阵。女客们都穿着休闲裤,男人们都穿着网球衫,棉布衫和帆布鞋。但阿诺德拒绝穿得这样不上档次。他穿了一件芥末色的格子套装,漂亮的短袜和鞋子,条纹衬衫,浆过的硬领再配一条软绸领带。午餐后,突然刮起一阵猛烈的北风,把我们困在了岛上,船就这样遥遥无期地泊在了那里。有几位在场的客人对此可不太高兴。十二小时后,海面平静了一些,我们终于可以冒险返航了,不少人面对危险惴惴不安。但阿诺德自始至终一直都很镇定、自持、友好、兴致盎然。早晨六点钟,我们一群人终于浑身湿透,胡子拉碴地回到了家,而阿诺德却依然穿着那身漂亮整洁的衬衫外套,看起来就像十八小时前一样衣冠楚楚。
但此时的阿诺德和我以前认识的他相比,变化的不仅仅是外表。生活改变了他。我想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可能心中缺乏自信,那股自以为是的劲头也许只是用来掩盖他心中的不自信的。现在成功给他带来了自信。这在某种程度上让他变得柔和了。对于自身价值他已经有了充分的信心。他曾经对我说过,20世纪头二十年里只有两部小说他确信能够通过时间的检验,其中一本就是《老妇人故事》。或许他是对的。但这也取决于公众品味的风向变化。现实主义作为一种时尚总有退潮的时候。等到读者希望从小说中找到幻想,浪漫,激情,悬疑,惊诧的时候,他们就会觉得阿诺德的得意之作平凡又乏味。等到钟摆摆回原点的时候,他们又会渴望平凡的真实,合情合理的故事和能够引起共鸣的人物刻画,而这些他们都能在《老妇人故事》中找到。
我前面说过,阿诺德是个很可爱的人,就连他的怪癖也讨人喜欢。事实上,人们对他的衷心喜爱很大程度上正是归功于他的这些古怪之处;当他们嘲笑阿诺德身上的那些他们自以为没有的缺点时,这就缓解了他的非凡天赋给人造成的压迫感。他的怪癖使得他愈发受人欢迎,因为这能给其他人带来一种舒服的优越感。严格意义上说,他从来都不是英国人所认为的那种标准绅士,但他也不比汹汹涌上卢德门山的车流更庸俗。他完全不知嫉妒为何物。他慷慨勇敢。他永远坦诚地说出心中的想法;他很少想过自己会冒犯别人,因此他的确也很少冒犯。但假如他凭着自己的敏感察觉到他伤害了某人的情感,那他会通过一切合情合理的举动来弥合伤口——但仅仅是合情合理的。如果那个受冒犯的人依然不依不饶,那他就会耸耸肩膀,说一句“笨蛋”,然后就把他抛到脑后。他自始至终都保留着一份动人的纯真。他坚信自己精通两件事:
金钱和女人。而他的朋友们却一致认为这是他自己的幻觉,时不时地就会给他惹上麻烦。尽管他头脑清醒——实际上他的头脑比我们大多数人都要清醒——但他依然犯下了许多小说家共有的错误:
按照自己笔下某部小说的情节模式来安排生活。在虚构的作品中,作者尽可以操纵一切,凭着娴熟的技法大体上就能够让人物按自己的意愿行动。但在现实生活中,与人交往可没那么容易。
阿诺德去世后,我惊讶地发现他的讣告措辞总体上是如此地屈尊俯就,把他对气派奢华的痴迷和他对豪华列车、顶级酒店的热衷抖出来大大取笑了一番。阿诺德从来没有对富裕感到习以为常过。他曾经对我说:“只要你挨过穷,你内心里就一辈子是个穷人。”他接着又说,“即便我完全坐得起出租车,可我还是经常走路,因为我就是没法允许自己浪费那一个先令。”对于奢侈他既仰慕,又反对。
阿诺德晚年时对于文学评论倾注了很多时间,而且很多是负面评论。他热衷于自己在《标准晚报》中的地位,面对评论给他带来的权力感和自己文章引起的波澜他十分受用。那种即时的反响就像演员在一幕成功的表演后收获的掌声一样,满足了他的现实感。这给了他一种面对现实身在其中的幻觉,而这种感觉对于作家来说尤其诱人,因为他的职业不可避免地会让他产生一种孤独感。阿诺德不论想到什么,都会既无顾忌,也不讨好地说出来。他看不起娇气,做作,自负的人。如果他对某个名气很响但读者寥寥的作者评价不高,那他的看法很可能是有道理的。他对生活比对艺术更有兴趣。阿诺德只是个业余评论家;职业评论家很可能会怯于生活,不然的话他不太可能会全身心地沉浸在阅读书本,评判书本之中,而不去感受生活的紧张与纷杂;他更愿意在生活的汗水干去,人性的呛人气味不再直冲鼻孔的时候再回头审视生活;他能够理解笛福的现实主义和巴尔扎克那喧杂的活力,但对于他自己这个年代的作品,他更愿意欣赏那些用刻意的文学笔调来软化粗糙现实的作品。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阿诺德的那本《老妇人故事》在他死后受到的赞美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热烈的原因。有些评论家说,不管阿诺德有着怎样其他的品质,他总是具有美感;他们还引用他笔下的段落来展示他的诗意和神秘主义情节。我不明白这些评论家为什么要强调阿诺德身上远远不够的东西,却忽视了他真正的力量和价值所在。阿诺德既不是神秘主义者,也不是诗人。他感兴趣的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就像所有作家一样,他用的是自己的性情在写作。
阿诺德有严重的口吃;看着他费力地把话从嘴中挤出真的是件很痛苦的事。这对他是种折磨。很少有人意识到说话究竟有多么令他精疲力竭。对大多数人来说像呼吸一样轻松的事,对他却是一种无休止的折磨;这简直把他的神经撕成了碎片。也很少有人了解这给他带来的耻辱,引来的众多嘲笑,惹来的不耐烦,被人视作乏味的尴尬,还有心生妙句却不敢出口,生怕口吃惹祸的那种难受。也很少有人知道这给一个整天与人打交道的律师带来了怎样的压抑感。也许恰恰是口吃迫使阿诺德发展出一种内向的性格。但我想这也同样有力地证明了他个性的坚强与理智,即便面对如此的障碍他依然保持着非凡的平衡心态,并能用平常的视角看待平常人的生活。
《老妇人故事》无疑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他一直渴望再写一部相同高度的作品;既然这本书的创作靠的是纯粹的意志力,那么这在他看来当然可以再重复一次。他在《克莱汉格》中进行了一次尝试;它一度看起来就要成功了。我想他的最终失败应该归因于素材的枯竭。在完成《老妇人故事》后,他已经没有足够的素材来完成构想中的庞大体系了。没有哪个作家能从一条矿脉中开采出超过限额的矿石。一旦他达到那个极限,这条矿脉就只能留待别人来开采了,尽管它的藏量依然奇迹般地同之前一样丰富。阿诺德在《雷格勋爵》中又进行了一次尝试,接着在《帝国宫殿》中作了最后一次努力。关于这本书,我想他的题材选择有问题。他自己对这个题目非常感兴趣,结果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它能引起普遍的共鸣。另外他对材料的收集也是程序化的,是草草写在一本本笔记本里的,而不是像《老妇人故事》那样在不经意间点滴收集来的,印在他骨髓里,脑海中,心灵中的旧日的回忆,不是写在纸上的白纸黑字。但阿诺德将最后的精力和决心都花费在了描写一座旅馆上,我想这个举动本身就有某种象征意义。因为在我看来,他在世上从来没有过家的感觉。世界对他来说也许就是一座豪华旅馆,有铺着大理石的浴室,有精美的菜肴,他身在其中也只是一个匆匆过客。在这里,他置身于众人中间,既赞叹喜悦,又有点害怕做错了事,所以从来没有完全放松过。就像他许多年前在德卡莱的那间小公寓向我暗示的那样——一个过于谨慎扮演的角色——我感觉生活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他用心扮演的角色,而且演得出色,但他从来没有真正地代入这个角色。
我记得他有次紧握着拳头捶打膝盖,逼着那几个字从自己抽动的嘴唇中吐出:“我是个好人。”
他的确是。

本文开篇时我曾经提到,我是通过伊丽莎白·罗素认识亨利·詹姆斯的。许多年来我和她只有淡淡的交往。不过她后来在穆然附近为自己建了一座房子,离我家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从那以后我们的见面就变得频繁了,我也因此对她增添了很多的了解。伊丽莎白·罗素靠三本书奠定了自己的名望:
先是在她还是冯·阿宁伯爵夫人时创作的《伊丽莎白和她的德国花园》,然后是一些小说,其风格是英国作家从未成功尝试过的——一种既轻松诙谐,又不侮辱智力的小说风格。我想英国人一向对既有趣又易读的作品持怀疑态度。他们乐于接受闹剧,但高雅喜剧却给他们一种莫名的不适感。也许是他们觉得作者在故意取笑他们。的确,伊丽莎白喜欢轻佻地谈论我们更愿意认真对待的问题。她是个小巧丰满的女人,不漂亮,但长着一张讨人喜欢,坦诚直率的脸,而她的真实个性却和这张脸完全不符。皮尔索尔·史密斯的一句格言说道:“温柔善良的心,配截然相反的舌——这就是世上最好的伙伴。”我不知道伊丽莎白的心是不是这样的——我只知道她对狗的确温柔善良——但她的舌头确实既不温柔,也不善良,所以她是个很好的谈伴。她看待同伴的方式极其清醒冷静,这在有些人看来甚至近乎于犬儒主义了。她的书房中挂着这样一句引言:“宁静,完美的宁静,远离心爱的人。”这真是太能代表她的个性了。她说话声音小小的,语调很天真,这愈发使得她说出来的话令人震惊。我记得有次邀请她来我家吃午饭,因为她的老朋友H.G.恰好在我家客居。H.G.当时刚刚出版了自传,谈话中他提到自己还特意去看了看那座他度过童年的房子——“上园”。他的母亲曾做过房屋女主人的贴身侍女,许多年后又返回那里做管家。H.G.因此时不时地也会在那儿住上一段时日——当然是像俗话说的那样“呆在楼下”。
“这次,H.G.,”伊丽莎白用她那惯常的天真口吻问道,“你是不是从前门进去的?”
这句话当然是想让他难堪,而且她也一度成功了。H.G.脸上略有些泛红,他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后来另一位客人问伊丽莎白,她究竟为什么要问这样令人尴尬的问题。伊丽莎白大睁着眼睛,用一副全然无辜的姿态回答道:“我就是想知道。”
我有次问伊丽莎白,我经常听到的一个关于她的故事是不是真的:
话说她的丈夫重病卧床,伊丽莎白却给他读了一本自己的作品,书中对他进行了一番极其尖刻的描绘。当她读完最后一页时,她的丈夫扭头面壁,一命呜呼了。伊丽莎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他那时病得很重,不管怎样总是要死的。”
伊丽莎白很长寿,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种自得的神情,正像一个清楚自己对男人魅力的女人。在我结束对伊丽莎白的回忆之前,我还要转述一个她亲口告诉我的故事。这故事不但典型,而且有趣,如果被人遗忘的话那就太可惜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过别人这件事。伊丽莎白当时正同第二任丈夫罗素勋爵一起住在“电报山”上。一天早上,她走进厨房,发现厨娘正在倒抽凉气,便问她出了什么事。厨娘告诉她,她刚刚切掉了一只母鸡的脑袋,打算拿她做晚餐,结果这只没头的母鸡居然下了个蛋。
“给我看看”,伊丽莎白说。
她盯着这只蛋寻思了一会儿,然后说:
“拿这只蛋给勋爵阁下作明天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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