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屏风上(校对)第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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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修女
宁静的白色修道院坐落在绿树掩映的山上。当我站在大门外等候被引见时,我俯瞰着太阳下波光粼粼的褐色河水及对岸连绵的群山。院长嬷嬷接待了我,这是一位年轻文静、面容和蔼的女士,她的嗓音柔和,语调一听就知道她来自法国南部。她领着我去看那些收养的孤儿,她们正忙着用从修女那儿学来的手艺编织花边,见到我们,都羞涩地笑着;她又领我去参观医院,那里收留了一些身患痢疾、伤寒或者疟疾的士兵,他们都显得肮脏邋遢。院长告诉我她是巴斯克人,修道院窗外的群山让她想起比利牛斯山脉。她来中国已经二十年了。她说有时候想到再也见不着海了会很难受,而在这条河边,离大海可是千里之遥;因为我知道她所出生的国家,她对我略微谈到那些翻越比利牛斯山的完好的道路——啊,中国可没有那么好的路——和山下的葡萄园,美丽的村庄,小溪在山脚静静地流淌。但是中国人都很善良。孤女们手脚灵活,也很勤奋;中国人愿意娶她们做老婆,因为她们在修道院里学会了有用的手艺,就是结婚后也能靠做针线赚点钱。这些士兵也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坏,毕竟他们只是些可怜的小人物,他们并不想当兵;他们只想着快些回家种田去。他们对在病中护理他们的修女也心存感激。有时当他们坐着轿子赶路,碰见两个刚从镇上买了大包小包东西回来的修女,他们会提议把包裹放到轿子上去。其实,他们的心并不坏。
“他们就没有提出让修女们坐轿子而自己走路吗?”我问道。
“修女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女人,”她宽容地笑了笑,“你不能向人们要求超出他们所能给予的东西。”
这话多么确切,想起来又多么残酷呀!
十七
亨德森
你见了他难免会发笑,因为他的模样就立刻告诉你他是怎样一个人了。你看见他在俱乐部读《伦敦信使报》,或懒洋洋地靠着吧台,一杯杜松子酒或苦啤酒(他不喝鸡尾酒)放在手边,他这种不俗举动会吸引你的注意;但你立马认出他来,因为他正是他那个阶级的一个样本。他的不合常规正是一种优雅的常规。他身上一切都合乎标准,从脚上结实的方头皮鞋到一头零乱的长发。他穿一身宽松、式样有些旧但是做工考究的衣服,低矮的领口露出粗壮的脖子。他总是抽一支木质短烟斗。就抽烟而言,他是很有幽默感的。他是大个子,体格健壮,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和一副甜美的嗓音。他能说会道。他的话多半有些不雅,这并非因为他的心灵不纯,而是他有着平民化的喜好。瞧他那种神态,你可以猜想(不是事实而是在精神上)他和切斯特顿先生喝过啤酒,和希莱尔·贝洛克先生在苏塞克斯高地一起旅行。他在牛津大学踢足球,但当着威尔斯先生的面,他又瞧不起这座古老的学府。他认为萧伯纳先生有些过时,而仍然看好格兰维尔·巴克。他和席德尼·韦布夫妇作过多次认真的交谈,他还是“费边社”成员。他每每将这同一个世界视为轻浮,唯独欣赏俄国芭蕾舞。他写打油诗,有关妓女、狗、灯柱、感化院、小酒店和乡村牧师的住宅。他嘲笑英国人、法国人和美国人,但反之(他不是一个愤世嫉俗者),他听不得说泰米尔人、孟加拉人、卡菲尔人、德国人或希腊人的坏话。在俱乐部,人们觉得他多半是个激进分子。
“一个社会主义者,你知道。”他们说。
然而,他是一家著名大公司的小股东。中国的一个怪现象是,人的地位可以为其行为辩护。一个人名声不好,因为他打老婆,但如果你是一家良好信誉的银行的经理,人们就会对你友善,请你吃饭。所以,当亨德森宣扬他的社会主义观点时,他们笑笑而已。他刚到上海时拒绝坐黄包车。黄包车车夫,跟他一样是人类的一分子,却到处拉着他,这有违他关于个人尊严的思想。所以他走路。他保证说这是一项很好的锻炼,能使他保持健康;此外,走路让他口渴,而他宁愿花上二十大洋来解渴,他也喜欢喝啤酒。但上海天气很热,有时他急于赶路,所以偶尔也不得不使用一下这种有辱人格的交通工具。这使他颇不自在,但无疑十分便利。现在他经常坐黄包车了,但他总是想到这两根车杠中间的伙计是一个人,一个兄弟。
我见到他时,他到上海已经三年了。我们一起在这座中国城市度过一个上午,从这家商店逛到那家商店,黄包车车夫满头大汗,时不时用破手巾擦额头。我们正在去一家俱乐部,快要到的时候,亨德森突然想起他要买伯特兰·罗素的一本新书,这本书刚到上海。他叫车夫停下,要他们往回拉。
“我们不可以午饭后再去买书吗?”我说,“这两个家伙汗出得像水里捞起来似的。”
“这对他们有好处,”他答道,“你不必去关心中国人。你明白,我们在这儿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们。我们是统治的民族。”
我没说什么。我甚至没有笑。
“中国人总得要有主人,而他们也总是愿意如此。”
一辆汽车从我们中间开过,他再次靠过来时就不提刚才的事了。
“你们这些住在英国的人不知道新书到这儿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他议论道,“我读伯特兰·罗素写的每一本书。你读过他的这本新书吗?”
“《自由之路》?读过。我离开英国前读过。”
“我看过几篇评论,我认为他提出了一些有趣的观点。”
我想亨德森要进一步发挥了,这时黄包车车夫错过了要拐弯的地方。
“在街口拐弯,你这个该死的蠢家伙,”亨德森叫起来,同时为使他的话更有分量,往车夫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
十八
黎明
这仍然是夜里,客店的院子里还是黑沉沉的。灯笼忽明忽灭的光线投在苦力身上,他们在忙着打点行装准备上路。他们又是喊,又是笑,相互间吵吵嚷嚷,闹成一团。我出门来到街上,一个男孩提着灯笼走在前面。这家那家紧闭的门里边公鸡在啼叫。但许多的店铺,门板已经卸下,不辞辛劳的人们又开始了他们的一个长日。这儿,一个学徒在清扫地面,那边,一个汉子在漱洗。油灯里点着的灯芯就是他全部的光亮了。我经过一家早点铺,有几个人坐着吃早饭。过道的门关着,但一个看门人让我从边门通过,我沿着城墙行走,一条小溪缓缓流淌,映出点点星光。随后,我来到巨大的城门前,这时城门已经半开。我漫步出城,在那儿,魔幻一般等着我的,正是黎明。这个白日、这条大道和这片广阔的原野展现在我的面前。
我熄灭了灯笼。身后的黑暗渐渐淡去,化为一片紫色的晨霭,我知道它很快就会变成玫瑰色的红晕。我已能清楚地辨认出那条道路,稻田的水泛出暗淡而朦胧的光来。现在已不再是黑夜,但还不是白天。这是一个最具有魔幻之美的时刻,山坡和谷地,树林和河流,都有着一种仙境般的神奇。因为太阳一旦升起来,世界一时会无精打采,光线冷冷的、灰暗的,如同在画室中一样,大地上也没有了明暗交织的多姿多彩。沿着一座树木葱茏的小山,我眺望山下的稻田。但是称之为田未免有些夸大。它们大多是月芽形状,一道低一道沿坡而筑,这样便于灌溉。山谷里长着松树和竹子,好像有个灵巧的园丁亲手种植,既巧于安排,又自然天成。在这迷人的时刻,你无须将此视为卑微劳作的田地,而可以看成皇帝行乐的御花园。在这儿,他把国事放在一边,身穿黄色龙袍,戴着珠宝手镯,与美丽的妃子一起游乐。若干年代之后,人们自然认为一个朝代的覆灭是因了美人。
此时天色越来越亮,稻田中升起一片雾气,往上漫到山腰。眼前的景色千姿百态,美丽如画,这正是中国古代艺术大师最爱取之入画的。那些小山,树木一直长到山顶,沿山脊的一排松树在蓝天的映衬下,成为一道坚实的轮廓;群山绵延,烟雾缭绕,自有一种姿态,给这幅图画添上完美的一笔,但仍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竹林往下伸展到了堤边,纤细的竹叶在微风中婆娑起舞;它们有一种出自名门的优雅,看去宛若大明王朝的一群倦怠的贵妇在大道边休憩。她们刚去过某一座寺庙进香,丝绸衣服上绣着缤纷的花朵,头发上簪了珍贵的翠玉。她们有着一双小脚,三寸金莲。她们歇息片刻,娴雅地说些闲话,她们岂不知道教养的最佳用途正是美妙的闲谈?过后,她们莲步轻移,坐进轿子,又要起程了。路途逶迤,我的上帝,这些竹子,这些中国竹子,由着神奇的雾霭而变幻着,看上去像是英国肯特郡田野上的蛇麻子草。你还记得香甜好闻的蛇麻子草和丰美的青草地吗?还记得海边的铁路线、闪亮的长海滩和凄凉灰暗的英吉利海峡吗?海鸥在冬天的寒冷里飞翔,那忧郁的叫声真是让人难以承受。
十九
荣誉攸关
没有什么比两个不同国家所持有的关于对方特性的古怪想法,更能妨碍他们之间的友好关系了,或许也没有哪个国家像法国那样因邻国的这种错觉更受伤害。他们被认为是一个轻浮的民族,没有深邃的思想,语言浮夸、道德败坏和不可信赖。即便有些美德已被承认,如他们的才华横溢,他们的快乐天性,也是以一种傲慢的方式(至少在英国人那里)被认可的;因为它们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得以建立道德宝库的美德。从来没有人意识到:在法国人的性格的根底,有一种深沉的严肃性;也没有人意识到:每个法国人最关切的是他的个人尊严。这就不奇怪,拉罗什富科,这个普遍人性,尤其是他同胞的性格的敏锐鉴赏家,会把《论荣誉》作为他思想体系的中枢。我们的邻居审慎地看待荣誉,而这种审慎却经常使英国人感到愉悦,英国人习惯于幽默地看待自己;然而在法国人那儿,正像“荣誉”一词表明的,是一种充满生气的力量。除非你始终记住他们对荣誉的敏感,否则你无望理解法国人。
每当我看见德·斯特韦尔德子爵开着豪华汽车或坐在桌子的首席,我就会产生上述这些想法。他代表着法国在中国的某种重大利益,据说在法国外交部他比部长本人还更有权力。自从后者并非不合常情地抱怨他的一个同胞背着他在外交事务中与中国人打交道,这俩人之间就再也没有了亲近的感情。德·斯特韦尔德先生大礼服垂饰上钉着的红色徽章就足以证明他在国内享有的尊重了。
子爵有一个大脑袋,有些秃顶,但并不难看(正如法国小说家所言,“一点儿秃”,这么说就犹如去除了残酷事实所造成的一半的刺痛),鼻子长得像伟大的惠灵顿公爵的鼻子,眼皮很厚,眼睛又黑又亮,一张小巧的嘴隐藏在很漂亮的小胡子下面,他常用戴着钻戒的白皙的手指捻着胡须尖儿。三层厚下巴突出了他的尊贵的神气。他块头大,又很肥胖,所以每次都坐得稍稍离开餐桌一些,仿佛他极不乐意来用餐,而且只是点一份小吃。但造化弄人,尽管不是特别对他施用了诡计。就他的躯体来说,他的腿太短,这样,坐在那儿,他俨然是一大个子,但一站起来,你会吃惊地发现,他还不及一个普通人的身高。如此,当他坐在桌前或驾车在城里兜风时,他能取得最佳效果。这时,他形象威严。在他对你挥手,或用一个幅度很大的姿势取下帽子,你会觉得他能和人随意招呼真是不可思议的和蔼可亲。他有着路易·菲力普时期那些大人物的全部的体面,穿黑色外套,蓄着长发,脸颊刮得净光,犹如安格尔油画中的人物,自命不凡而又一本正经地望着你。
常听说:有人说起话来像一本书。德·斯特韦尔德先生说话像一本杂志,当然不是一本通俗文学或余暇消遣的杂志,而是一本有着充分的知识和权威观点的杂志。德·斯特韦尔德先生说话就像《两世界月刊》。听他说话有点儿累,却是一件难得的乐事。他流利地谈论那些别人已经反反复复说过的事情。他从不为一个词而犹豫。他说起每件事来都清楚明了,用词精当,而且有着如此权威的口吻,以至一件显而易见的事在他的嘴里说出来都闪耀着警句的光彩。他并非缺乏才智。在损人时他会非常地风趣。当他说出一些特别刻毒的话,他会转身对你说一句“不在场的人总是错的”,设法赋予一句以往的格言以新的用意。他是个热忱的天主教徒,然而他自吹不是反动分子,而是一个有名望、有财产、有原则的人。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但雄心勃勃(名望,这是高贵心灵的最后一个弱点),为得到一份丰厚的嫁妆,他娶了一个糖类经纪商的女儿,她现在是一个染了头发、抹着脂粉、穿戴华丽的小妇人了。将他的贵族姓氏赐给她,这对他必定是一个痛苦的考验,因为他无法赋予她以个人的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正是他所有行为的强有力的动机。像许多大人物一样,德·斯特韦尔德先生也娶了个对丈夫极不忠实的妻子。但这一不幸他勇敢而又不失尊严地承受了,勇气和尊严正是他的美德。他的行为如此完美,以至他的不幸反而提升了他在朋友眼里的位置。他是所有人同情的对象。他可能给戴了绿帽子,但他仍是一个有地位的人。确实,每当德·斯特韦尔德太太找了个新情人,他就要求她的父母给他足够的一笔钱,以补偿他名声和荣誉受到的损害。传说是二十五万法郎,但以现有的银价,我相信一个生意人会坚持以美元支付的。德·斯特韦尔德先生已然是一个精明的人,但在他妻子达到守教规的年龄之前,他无疑会成为一个富翁。
二十
驮兽
当你刚开始看见一个苦力挑着担子走在路上,他在你眼中有一种动人的风采。他身着破旧的各色蓝布衣服,从湛蓝到青绿直到天空的浅蓝色;当他在稻田狭窄的田埂上跋涉或者艰难地登上一座青翠的山丘,他与周围的景色是多么的相衬。他的全部衣服仅仅是一件短褂子和一条裤子,而如果这套衣服开始穿的时候还是整洁完好的,在它破了需要补的时候,他却从不考虑找块颜色相同的布料,而是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为了遮阳避雨,他戴了顶草帽,活像个救火队员,不过,帽檐是出奇的宽而平。
你会看到路上过来一队苦力,一个接着一个,每个人都挑着一个扁担,两端挂着一大捆东西,组成了一种宜人的风景。看着稻田水中映出的他们急匆匆而过的身影是很有趣的。当他们经过你身边时,你可以观察一下他们的面容,如果你脑子里没有装满东方人都是神秘莫测的这种观念的话,你会觉得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好人;有时你会看见他们在祠堂旁的大榕树下放下担子歇息,抽几口旱烟,愉快地聊上几句,如果你自己试着每天挑着那种担子走上三十英里或者更多,你对他们吃苦耐劳精神的钦佩定会油然而生。可是如果你向常驻中国的那些老资格外交官提起你的这种钦佩,他们会认为你有些荒唐。他们会无所谓地耸耸肩,然后告诉你,那些苦力不过是些牲畜,两千年来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挑担子的,所以他们能愉快地劳作也不足为奇。你发现他们的确很小就开始劳动,因为你会遇见很小的孩子,用一根竹竿挑着两筐蔬菜脚步不稳地走着。
时光流逝,天渐渐热了起来。苦力们脱去了上衣,赤膊走着。有时他需要休息一会,便把担子放在地上,但扁担仍旧留在肩上,这样他就必须微微弯着腰,你可以感觉到在他肋骨下那颗疲惫不堪的心的跳动,就像你在医院能听到一些心脏病门诊病人的心跳。如此情景,你见了会感到一种莫名的难受。你也可以看到苦力们的脊背,长年累月,日复一日,担子的重压在他们的背上留下了红红的疤痕,有时甚至有着开裂的疮疤,很大的疮口没有绷带或衣服的遮盖,硬是被扁担摩擦着;最奇异的是有时候就好像大自然要让人适应挑担这种残酷的苦力活,他们的身体变得畸形,在挑担子的肩上隆起一块,就像骆驼长出驼峰一样。然而,不论心跳有多么快,疮疤有多么疼,也不论是大雨瓢泼还是骄阳似火,他们都在永远地走着,从早到晚,一年到头,从孩童走到垂暮。你会看到那些年老的苦力,瘦得皮包骨头,干瘪的皮肤垂了下来,他们枯瘦的脸上布满皱纹,像猿猴一样,而稀疏的头发早已斑白;他们挑着重担一路跌跌撞撞,直到走进坟墓才能休息。尽管这样,苦力们仍不停脚步,他们用介于慢走和快跑之间的速度疾步向前,眼睛盯着地面选择下一步的落脚处。他们的脸紧绷着,充满了焦虑。当他们一路向前时,你再也不能悠然地欣赏这幅图景了。他们的劳苦让你心中觉得沉重,你充满怜悯之情却又爱莫能助。
在中国,驮负重担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啊!
“……他们的行动全都像快马奔驰,没有什么力量能使他们止步,这不是很可悲吗!他们终身承受役使却看不到自己的成功,一辈子困顿疲劳却不知道自己的归宿,这能不悲哀吗!”中国的玄学家如是说。
二十一
麦克里斯特医生
他是个体形健美的人,我认识他时,我想他快六十岁了,但精神依然矍铄,充满活力。他长得结实,高大的身材使他的肥胖有了一种威严。他有一张坚韧、几乎称得上漂亮的面孔,鹰钩鼻子,发白的浓眉和坚实的下巴。他穿一身黑色衣服,低领衬衫,系一条白色领结。他看上去像个老一代的英国牧师。他的声音洪亮、热忱;笑起来很畅快。
他的经历有些不同寻常。他三十年前作为一个传教士医生来到中国,但现在,虽然他同传教团还有着良好的关系,但不再是它的成员了。事情看来是这样的:人们决定在某个合适的地方建一座学校,这地方是医生想到的,但要在一个人口拥挤的城市里找一块建筑用地是很不容易的,当传教团多次讨价还价后最终买下这块地,他们却发现,地的所有者不是来进行商谈的中国人,而是医生自己。原来,医生知道学校必须建立,而看起来又没有别的可用之地,他就从一家中国银行借款,自己先买下了这块地。这桩交易并非不诚实,或许有些不够审慎;麦克里斯特医生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善意的玩笑,但传教团的其他成员并不这么认为。他们甚至说了一些刻薄话,结果麦克里斯特医生辞去了他的职务,尽管他同有些人仍保持着友谊,对他们的目标和利益满怀同情。人们知道他是个灵巧的医生,他很快就有了一大批主顾,既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他开了一家旅舍,旅行者付上价格不菲的费用,可以用膳和住宿。他的房客有一些抱怨,因为他们不被允许喝酒,但要比住一家中国人的客店舒适多了,还可以根据医生的原则打点折扣。他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他在河对面的山上买下一大块地,盖了一些带游廊的平房,一间间卖给传教士作为夏季别墅。他还拥有一家大商店,卖各种东西,从美术明信片、古玩到辣酱油、线织儿童套装,都是外国人可能要买的。他从中赚了很多钱。他有着经商的天赋。
他请我吃饭,那确实是一次印象深刻的盛会。他住在商店的楼上,那是临河的一个大套间。一起就餐的除麦克里斯特医生和他的第三任太太,一位戴金丝眼镜、穿黑缎衣服的四十五岁的妇人外,还有一位与医生去内地待过几天的传教士和两个文静的年轻女子,她们刚加入传教团,正忙着学中文。餐厅的墙上挂着好几幅祝寿的卷轴,那是主人的中国朋友和一些教徒送来恭贺他五十大寿的。菜肴很丰盛,就像常见的中国筵席,而麦克里斯特医生很欣赏。宴会开始和结束时,他都怀着宗教热忱用低沉的声音作了长长的感恩祷告。
当我们重新回到客厅,麦克里斯特医生站在令人愉快的炉火前,因为这时的中国非常寒冷,他从壁炉架上拿了一幅小镜框给我看。
“你知道这是谁?”他问。
这是一个很瘦的年轻传教士的照片,穿着低领衬衣,系个白领结,有一双忧郁的大眼睛,脸上是很深沉的严肃的神色。
“漂亮的小伙子,嗯?”医生大着嗓门说。
“很漂亮。”我回答。
这是一个可能有些自负的年轻人,但自负是年轻人的一个可以原谅的缺点,况且还因一种感人的沉思的表情而无疑使这种自负得到了平衡。这是一张好看、敏感,甚至说得上秀美的脸,那双郁悒的眼睛自有奇妙的动人之处。这里或许有一种狂热,但更有一种不怕受难的勇气,一种可爱的理想主义,而它的青春、它的单纯,温暖了一个人的心。
“脸非常吸引人。”我说着把照片还给了他。
麦克里斯特医生抿嘴微笑。
“那就是我第一次来中国时的样子。”他说。
这是他本人的照片。
“没有人认得出来。”麦克里斯特太太笑起来。
“这就是我那时的模样。”他说。
他撩开黑色外套的后摆,在紧挨着壁炉前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一想起刚来中国时的印象我就常笑。”他说。“我出来是准备吃苦受穷的。我最初的意外是坐上汽轮,吃饭有十道菜,享用头等舱的服务。那当然说不上艰苦,但我对自己说:等你到了中国再说。好吧,我在上海遇到一些朋友,我住在一座大房子里,有好几个仆人侍候着,享用美味佳肴。上海,我说,那是东方的十里洋场。中国内地的生活会不一般。最后我到了这里。我和传教地区的负责人住一起,直到我有了自己的住处。他住在一个大院子里,有一幢非常漂亮的房子,美式家具,我睡在一张床上,而我还从未睡过这么好的床。他非常喜欢他的花园,里面种了各式各样的植物。我们就像在美国一样,有生菜和水果,各种水果;他还养了一头牛,我们就吃新鲜牛奶和奶酪。我想我这辈子还没有吃过这么多和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什么也不用做。要是你要一杯水,你只需叫一下男仆,他就会给你端来。我到的时候是初夏,他们都休假去山里。那时他们还没有别墅,但他们常去一座寺院消夏避暑。我开始想,我终究是无须受穷的了。可我曾经盼望有一顶殉难者的桂冠。你知道我做什么了?”
回忆起那久远的往事,麦克里斯特医生微微笑了。
“我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当我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我倒在床上,像个孩子似的大哭。”
麦克里斯特医生接着往下说,但他又说了什么我没有多加注意。我感兴趣的是,他是怎样从那个年轻人一步一步走到我现在认识的这个人的。这就是我想要写的故事。
二十二

这根本不是一条大路,而只是一条人行通道,铺着一英尺见方的石块,路才四英尺宽,两乘轿子经过就得小心地互相避让。大部分路面修整完好,但多处的石块已经破损,或者被稻田漫出的水冲走,这样,通行相当困难。道路逶迤着将一座座城市连接起来,两千多年前的这片土地上就有了城廓乡镇。道路在稻田间迂回,历经人世变故而淡然处之。看得出,路是修在过去不知哪个朝代的农民筑就的小径之上的,当时农民筑路为的不是通畅快捷,只求简便易行而已。当你离开主干道抄近路通过这个地区,你会发现,路的起点自然就形成了某个远离主要交通线的市镇的边界。此时,这路是如此狭窄,连一个挑担的苦力也难以通过,如果你正好走在两边都是稻田的路上,那么他只好让到分隔稻田、种着豆子的田埂上,等你过去。这里的路面连石块也没有,你走在踩实的泥地上,因为路窄,轿夫得小心翼翼地提着步子。
旅途中,尽管有人说些土匪的传言来吓唬你,并且有衣衫褴褛的兵丁护卫你,但没有什么冒险可言,不过倒是有许多的插曲。首先就是各种不同的黎明。诗人热情地歌咏黎明,但他们喜欢睡懒觉,他们凭幻想得到灵感,而不信任他们惺松蒙眬的眼睛。好像在月明之夜你梦中遇到的一个女子,她虽有白日里的美人所不具备的魅力,但诗人所赋予她的千娇百媚终究只是想象之物。对大多数人来说,美丽的黎明并无一次寻常的落日那样的光辉。但这是因为人越少用惯常的视野观察,黎明的变化就越大。每一个黎明多少有些不同,你可以想象,每一天,世界就被重新创造,不完全是昨天那个样子了。
再说路边常见的景象。一个农民,腿站在深水里犁地,那架犁像他的先人们四千年来用的犁一样的原始。水牛恶神似的走在田里,溅起一片泥浆,它一双愤世嫉俗的眼睛似乎在问,做这种没完没了的苦工究竟为了什么。身旁走过一个老妇人,她穿着蓝罩衫、短短的蓝裤头,缠过脚丫,用一根竹竿支撑着蹒跚的脚步。两个中国胖子坐着轿经过时,用好奇而又无精打采的眼睛瞅着你。你见到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插曲,无论怎样的微不足道,都足以立刻唤起你的想象。此刻,你的眼睛愉快地落在一个有着黄象牙般光滑皮肤的年轻母亲身上,她步履轻快,背上兜着个孩子;你的眼睛落在一个满脸皱纹,饱经沧桑的老汉身上,或者落在一个五大三粗、一脸横肉的强壮的苦力身上。除了所有这些,还有一种能不断得到的乐趣,就是你费力地爬上一座山,登高而望,广阔的乡野展现在你眼前。日复一日,山还是那个样子,但你每次登临,都会因有所发现而激动。这些圆润的小山丘,像一群羊似的簇拥着你,一座接着一座,直到你目力所不及的远处。在许多山上,会有独独一棵树,像是为了景致的缘故特意栽在那儿,它背对着蓝天,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画面。那一丛丛同样可爱地斜着身影的竹子,几乎围住了一户户模样相同的农家,鳞次栉比的屋顶亲密地依偎在一片苍翠的山谷中。竹林姿态优雅地倾身面向大路,它们像是宁愿被奉承而不被伤害的贵妇。它们无意绽放花朵,倒有一种出身名门的恣意奔放,自信有着良好的教养,从没有放荡之虞。然而,那竖立着的牌坊,无论是表彰贞节的女子或是幸运的儒生,都提醒你走近了一个村庄或镇子,你经过一排肮脏简陋的房子或一条忙碌嘈杂的街道,在当地居民中引起了片刻的骚动。街道用大张篾席搭在两边屋檐上来遮蔽阳光;街上光线暗淡,密集的人群便有了一种不自然的神气。你想必是看到了阿拉伯旅行家熟悉的魔幻城里的人物,在那魔幻城里,每当夜幕降临,可怕的变形就会发生在你身上,除非找到了解救的神奇法术,否则你就得过一过独眼驴子或黄绿色鹦鹉的生活了。敞开着的铺子里,店家卖的似乎不是寻常的商品,饭馆则用可怕之物给客人准备饭菜。你所见似乎千篇一律,因为不管怎样,在异乡人的眼里,每个中国城镇都是大同小异的,然而你可以在注意细微的差别中获得乐趣,这样,你可以观察到每个城市都有其主要的行业。一个城市要尽力满足它的居民的需求,但它也会有自己的特色,于是,这里有很好的棉布,那儿有不错的绳索,另一个地方则能买到漂亮的丝绸。此时该是橘子挂满枝头,但这儿很少种植,于是甘蔗随处可见。黑色的丝绸帽子让位于头巾,蓝布伞代替了红色油纸伞。
然而这些是每一天的普普通通的插曲。它们像是生活中为避免单调而期待着的变化:工作的日子后面是休假的日子,与朋友聚会,春天带来了欢欣,冬日则伴随着长长的夜晚、家人的亲昵和薄暮黄昏。要是爱神光临,那么所有其他的一切都不过是爱之喜悦的陪衬,爱情将日常事务提升到即使最低微也有其神秘意义的境界。周而复始的生活圈子时常被打破,你意外地面对着一种美丽或一个美人,被勾去了魂魄,心驰神往。你可能看见,在雾气中隐隐呈现的是一座寺庙的奇异的屋顶,它高耸于一座巨大的城堡之上,环绕城堡的是一条天然的壕沟,绿莹莹的河水静静流淌,当太阳升起来,你似乎看见梦幻般的中国式宫殿,它的富丽堂皇完全比得上阿拉伯说书人为之魂牵梦萦的那些宫殿。或者,黎明时分你经过一个渡口,你可能看见,在你上方不远处,在日出的霞光中,有一条舢板,一个艄公正在渡送一群过客;你恍然大悟,那就是卡戎,你知道他的渡客都是忧愁的亡灵。
二十三
上帝的真理
伯奇是英美烟草公司的代理人,他住在内地的一座小城里,这里的街道每逢下雨,泥水足有一尺深,你必须坐在大车里才能避免被溅上一身泥点子。道路由于川流不息的来往车辆而变得支离破碎,路面满是窟窿,哪怕你让车走得像步行一样缓慢,也会被颠得上气不接下气。这里有两三条商业街,但他早就对店里的商品耳熟能详;这里还有望不到头的深巷,就像是一道不断延伸的单调乏味的围墙,上面开了几个门洞,大门紧闭。那些是中国人的住家,它们对他这个白人来说就像他身边的生活一样不可捉摸。他变得十分想家,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和白种人说过话了。
他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因为没什么事可干,只好去散步。他走出城门,顺着深深的车印,一直沿着坑坑洼洼的路走到郊外。山谷西周环绕着荒凉的群山,像是要把他禁闭在山中。他觉得自己已远离了文明世界。他知道自己不能向笼罩着他的彻底的孤独感屈服,但要保持自己情绪不至失控则需要非同寻常的努力。正当他精神濒临崩溃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一个白人男子骑着一匹矮脚马向他这里跑来。后面跟着一辆缓缓而行的中国式大车,里面大概装着他的私人物品。伯奇马上猜到这是一位从比他居住的小城还要偏远的地方来的传教士,正前往某个通商口岸,他的心立刻快活地上下扑腾,至少他可以找到人说话了。他加快脚步。他的颓唐情绪一扫而空,精神抖擞起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骑马人跟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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