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大亨(校对)第126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126/624

“当真?”吴伯仁大吃了一惊,仔细查看了下手中的鸟铳,只见那铳身上并无什么磨损的痕迹,在枪托上还有一个南十字星的标识,他在中左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知道这兰芳社出产的商品、船只、士兵的头盔、社员的号牌上多有这个标识。想必这周可成说的是实话,毕竟他事先也不知道会和自己说到这里,自然不可能事先预备一支鸟铳来骗自己。
“既然这鸟铳是这等利器,我大明官军在双屿还吃了苦头,为何不师夷长技以制夷呢?”
“师夷长技以制夷?”周可成听到这句耳熟能详的话,不由得一愣,重新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位儒生,暗想莫非这句话的原创者不是那位三百多年后写下《海图国志》的魏源,而是眼前这位?
“怎么了,在下方才那句话说的有什么不对吗?”吴伯仁被周可成这般打量,心里也不禁有点发毛,暗想自己方才莫不是说错什么了话了。
“呵呵!”周可成干笑了两声:“这话说的倒是不错,可在下总觉得不应该是出自吴公子的嘴里。”
“话说的不错,却不该出自我的嘴里?”吴伯仁一愣,旋即笑了起来:“周大掌柜这话说的倒是有趣的很,话就是话,还分从谁嘴里出来的不成?想必你是把我当成那种读四书五经读傻了的腐儒吧?”
被对方说中了心事,周可成也不禁有几分尴尬,他嘿嘿干笑了两声,自我解嘲道:“在下见识浅薄,方才那几句胡言乱语,得罪之处还请吴公子见谅!”
“诶!”吴伯仁摆了摆手:“这也难怪周兄了,天下如此之大,岂是读了几本书就能啥都知道的?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即便考上了举人进士,也未必你就样样都强过别人了,西夷有一二长处,我们照着学过来便是了,说不定还能后来居上,岂不是更好?”
听了对方这番话,周可成也不由有些意外,这吴伯仁别的并不说,只凭这开放的心态就胜过无数旁人。须知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无知,而是偏见和不开放的心态,因为无知可以通过学习改变,但后者无法通过学习改变。很多穿越都把儒家思想和科举制度当做中国近代落后的根源,书中主角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对其加以改革,但绝大多数作者与读者都没有意识到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儒法国家和科举制度是正确的,也是最适宜的,而且已经被近两千年历史证明其优越性,当时的中国人不会因为数百年后可能落后而改革已经历史证明其优越性的文化和政治制度。即便是数百年后的清末,西方列强也不是用言语,而是用坚船利炮一次次打脸迫使中国人放弃其制度与文化的。所以周可成穿越以后从来没想过能够凭借“领先时代数百年的见识和眼光”耍耍嘴皮子就能赢得历史上的名人纳头就拜,收得一票忠心小弟,儒家思想那一套已经在东亚大地上运行了数千年,战胜了道家、墨家、佛教等若干竞争对手,用事实证明了是东亚农业社会的最优解。要想证明比对方优越的唯一办法就是更强的暴力、更文明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搞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先放在一边,用大炮压倒嘴炮。
“若是按吴公子这般说,科举考的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处呢?”
“照我看来有两桩!”吴伯仁将放下鸟铳,笑道:“第一、确定将来出仕的不是个连公文都看不懂的蠢货,能够考下一个举人的,至少人也蠢不到哪里去了;第二、从秀才到举人,最后考上进士,多则二三十年,少的也要七八年,这么多年熬下来,也不是个目无纲纪的狂徒。这两桩都满足了,再有几分良心,差不多也就是个好官了!”
“吴公子说的有理!”周可成微微点头,这位吴公子虽然少年得志,却没有冲昏了头,对很多事情看的清楚的很。他方才话里的意思很明白,这科举也就是个朝廷的筛选器,确保官位不会落在蠢货或者反社会分子手里,没考上之前自然要一心准备,既然都考上了就没有必要再把精力耗费在这些上面了,像这样的明白人打起交道来就简单多了。
“周大掌柜!”吴伯仁笑道:“我方才问你手下唱的那些是什么,怎么被你把话题先是扯到鸟铳,又扯到科举,这也扯得太远了吧?”
“对,对!”周可成这才反应过来,赶忙笑道:“其实也不远,我方才不是说到为何大明官军不用鸟铳,而喜用三眼铳、碗口铳什么的,其实原因很简单,鸟铳是聪明人使用的武器!”
“聪明人使用的武器?”吴伯仁闻言一愣,旋即笑了起来:“大掌柜这话说的有些促狭了,你这岂不是说我大明官军都是些笨人?当然这话说的也不算错,可难道那些倭人就都是聪明人?”
“吴公子,你可记得方才我教你从装药到射击一共有多少个步骤吗?”
“这个?”吴伯仁想了想苦笑道:“我倒是不记得了!”
“十七个,一共十七个步骤!”
“十七个?”吴伯仁也是聪明人,额头上已经渗出一层薄薄的汗珠来:“倒是繁琐的很!”
“确实是繁琐的很,而且这些步骤不能乱了,不然不但不能杀敌,指不定还会弄伤自己!”周可成拿起吴伯仁刚刚放下的鸟铳:“而且这鸟铳要想打的远,打得准,就得学会瞄准;每次射击完之后,还要清洗枪膛,涂上油脂,不然就会生锈,你说这鸟铳是不是繁琐的很?”
“确实是繁琐!”吴伯仁叹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想那些卫所里的丘八两三个月也未必操练一次,若是拿了这鸟铳上战场,只怕放都放不出去,反而害了自家性命!”
第两百三十四章自负
“不光是士卒的问题!”周可成的声音越发变得低沉起来:“吴公子,这鸟铳虽然说能射落飞鸟,但最远也不过百步,若是要透甲其实不过五十到七十步,这个距离便是步卒也不过几个呼吸便冲到眼前了。临敌又能放几铳?所以这些铳手要么要与矛队混编,相互掩护;要么身居壕沟胸墙之后,有屏障可依托。出阵行军之时要交错而行,互为策应。若是指挥得当,一队鸟铳手可当两队、三队矛手弓手,若是不得当,一队铳手连半队白兵也抵不上。”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若想用这鸟铳,不光士兵要是聪明人,军官也得聪明!”
“嗯,三眼铳反正也就能打个十来步远,瞄不瞄准也无所谓了,就算打不中也能抡起来当铁锤用;鸟铳若是给冲近了身还不如一根木棍好用。你方才问我那些士兵唱的什么,他们唱的就是鸟铳射击装药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每天一大早操练之前就先一起唱上两遍,有半个月就都熟了。”
“妙,妙!”吴伯仁击掌赞道:“这个法子好,便是个大字不识的蠢汉,也能唱熟了。”他眼珠一转,笑道:“想必周大掌柜编的歌谣不止是有鸟铳歌吧?”
“不错,还有操炮歌、操帆歌、行军歌、宿营歌。”周可成苦笑道:“我倒是想多谱些,只是对于音律不熟,只写了这么几首!”
“想不到大掌柜还有这个本事?”吴伯仁咋舌道。
“都是赶鸭子上架!”周可成苦笑道:“我倒是想出钱让别人做,只是哪里能找到会做这个的?”
“我倒是有个主意!”吴伯仁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周可成的脸色:“据我所知行院的乐户里倒是有几个颇为识得音律的,也会谱曲填词,若是大掌柜不嫌弃的话——”
“不嫌弃,不嫌弃,这个有什么好嫌弃的,只要他能把曲子谱好,我每首曲子给他十两银子。”周可成又惊又喜,他手下杀人、跑船的有的是,稍微需要一点文化的事情就必须事必躬亲,若是能够用银子来解决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吴伯仁与周可成正说话间,不远处传来一阵短促的号角声,只见前面不远处的几条双桅或者单桅纵帆船的主桅和前桅的上部分升起了斜桁帆,为首的一条主桅顶部更是升起了一面红旗。这条轻捷的快船偏转船头,脱离了行列,随着海浪的每一次涌动,风的每一次吹动,都让它行驶的更快,明显超过了长须鲸号的速度。在海风的吹拂下,它那些迎风帆的纵缘都在瑟瑟抖动着,背风面的船首链台浸没在船头波浪华丽的泡沫之中,波浪的白线在它的船舷下深深的弯曲着,就连船腹下那深色的柚木都露出来了。而那位勇敢的船长却依旧站在甲板边缘,即便浑身都被海浪的飞沫打湿了,也没有离开半步。
“那个人是在干什么?他疯了吗?”
“不,这是在抢风航行!”周可成笑道:“依照事先的计划,先遣分舰队将脱离主舰队,以更快的速度前进,大概将提前一天抵达东山岛!分遣舰队的任务是将曾一本的船队引到外海来,好让我的主力舰队能够充分的发挥火炮的威力!”
“你的意思是假如曾一本看到这些船,他就不会出来迎战?”吴伯仁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可是我听说他有上百条船,一万多人,而你的——”
“我的船比他少得多!”周可成满不在乎的答道:“不过决定胜负的不是船和人的多少,如果曾一本有和弗朗基人打过交道的话,就会清楚在宽阔的外海他无法和我的夹板大船对抗,而会躲在狭窄的港湾里伺机用纵火船攻击我,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吴伯仁将信将疑的看了看长须鲸号,以明代当时的造船技术,像长须鲸号这样八百多吨的船虽然已经算得上大船,但也没有大到绝无仅有的地步,至少他在泉港就曾经看到过几条更大的海船,在广州、江南的海船中肯定还有更大的。但看周可成的样子又不像是撒谎,这到底是他狂妄自大还是自信呢?吴伯仁陷入了疑惑之中。
东山岛。
雨水不再滴落,整个世界却还是湿的,身上的斗篷和皮甲一样沉重,呼吸急促而又沉重,但依旧无法满足肺部对氧气的渴望,勒住脖子的系索浸透了,变得更紧,勒的皮肤生疼生疼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周良仲用了扯了两下,却还是无法挣脱,他费力的找了块石头一屁股坐下,一边用短刀割断披风的系索,一边对五代说:“把这几具尸体收拾一下,丢到海里去!”
泥泞的地上躺着几具尸体,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但雨水和阳光已经让这些衣服都严重褪色,很难区分开来原本的颜色和式样,这些死者有的秃了顶,有的留着胡子,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矮、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但这个时候和他们身上的衣服看上去都差不多。都是满脸血迹和泥土,脑袋或者躯体上有一个或者几个洞,开始肿胀发青的皮肤。刀剑之下、众生平等,周良仲想起来有次听人说到过,却想不起来到底是谁说的。
“是,殿下!”五代欠了欠身体,将锁镰系回腰上,黑色的铁锤上有红白色的污迹,他俯身摸索了每一具尸体,寻找战利品,然后让其他人将其拖到不远处的悬崖边,丢进海中。下面的螃蟹和鲨鱼会替我们把剩下的事情干完的,处理完一切之后,他欣喜的将几个鼓囊囊的钱袋拿到周良仲面前,笑道:“这是从尸体上找到的!”
周良仲打开其中一个,里面有许多形状不规矩的小块金银,这应该是海盗们抢来的金银首饰敲打或者熔铸而成的,虽然会让首饰的价值大减,但也减少了销赃的麻烦。注意到了部下们贪婪的目光,周良仲微微一笑,他将所有的金银块按照部下的人头粗略的分成几堆:“来,都把自己这份拿去吧!”
第两百三十五章内应
“多谢殿下!”
“多谢恩赏!”
对于周良仲的慷慨,倭人武士们喜出望外,按照战国时代的惯例,作为首领的周良仲有特权得到五成的战利品,还有权对剩下战利品进行分配,而他却完全放弃了自己的特权,甚至连自己应得的一份都没有拿。周良仲做了个手势,制止住部下的感谢:“把自己那份收好,记住了,为了避免走漏风声,在这个岛上不得去酒肆妓院!”
“哈依!”众倭人连连点头,都明白自己身处险境之中。这时远处传来一声狗叫,周良仲环顾四周,皱起了眉头:“马上离开这里,时间不早了,可不要让别人把我们这这些死人联系在一起!”
倭人们无声的服从了首领的命令,他们钻进灌木丛中,很快就消失了,由于下雨的关系,林间的土地变得泥泞,周良仲注意到留下了足迹,看来我应该绕个圈子,如果让别人把这些死人和我联系起来,那曾一本是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我丢出去,就好像杀人凶手丢掉沾满受害者鲜血的匕首。
虽然周良仲没有解释,但倭人们还是无声的服从了他的命令,他们没有直接走向自己的住处,而是在山林间绕了两个大圈子,直到确保可能出现的追踪者无法将那次屠杀和自己联系起来,周良仲才带着部下离开树林,走到一片海滩。他让手下分成三三两两的,从不同的方向回到住处。而他自己则带着五代,向圩市走去。
由于时间的关系,圩市已经临近结束,街道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人,绝大多数商贩都已经结束一天的生意,回到船上准备离开。“糟糕,我应该让五代去指挥这次伏击的!”周良仲沮丧的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希望我不会错过了什么重要的消息!”
“大爷,还要鱼吗?”一个熟悉声音从一旁传来:“就剩这么最后几条了,五个铜板,您都拿去!”
周良仲惊喜的看到接头人拿着一个竹篓靠过来,他赶忙将笑容从脸上驱除,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来,他一把揪住接头人,喝道:“正要找你,想不到你还敢送上门来。这次你又拿那些臭鱼烂虾来骗我?上次买了你的螃蟹我的人吃了整整拉了三四天肚子,看我不狠狠地教训你一顿!”说话间周良仲已经把那接头人扯到一边,低声问道:“有什么消息吗?大殿什么时候到?”
“就是这几天了!”接头人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低声道:“米兰达爵爷的先遣舰队昨天晚上已经到了大甘岛,主力舰队应该会晚个两天!”
“晚个两天?为何要这么做?”
“大掌柜的想把曾一本的船队引出云霄湾到外海来,在内海港湾礁石太多,我们的船大,地形也不如贼人熟悉。先遣队的船小,而且数量也少,贼人看了不会躲在内海里。”
“这倒是!”周良仲在东山岛已经呆了二十多天了,对当地的地形海况颇为熟悉,古雷半岛与东山岛仿佛两只手臂,将一大片海域半包围了起来,这片海域海岸线曲折,有许多可供船舶避风停靠的海澳、也有许多暗礁,由于靠近陆地的缘故,风向也十分多变。对于大船较多,主要依靠火炮的兰芳社船队来说,进入这片内海与曾一本交战是颇为不利的——风向多变则不利于船队排成有利于发挥侧舷炮火威力的队形,容易形成接舷混战;地形复杂、海域狭窄则不利于吃水较深的三层盖伦船的活动,一旦战况不利,曾一本很可能会退入那些狭窄而且布满暗礁的海湾中,周可成就拿他没有什么办法;必要时他还可以祭出当时的大杀器——纵火船来发动袭击。对于周可成来说,将其引到外海加以攻击明显是更加明智的选择。
“那有什么要我做的吗?”周良仲问道。
“有!明天傍晚,会有百余人在岩雅村那边上岸,你要负责引领他们上岸,并安置好他们。一旦船队海上打赢了,岸上就也要动手,不给贼人逃回岛上的机会!”
周良仲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名字,那是个靠海的小渔村,距离自己的住处也就四五里路,只要把两个村口一堵,就不怕有人出入,三五天内也不怕走漏了风声。
“如果在岸上的时间不超过两天的话,问题不大!”
“嗯,我会把你的话带回去的!”
看到已经说完了话,周良仲呵斥了那接头的几句,夺过了装鱼的竹筐木桶,将其摔得粉碎,连推带打的将来人赶回船上。
回到住处,五代送上了粥和烤鱼、还有两块煎豆腐,一些鸡蛋,这在岛上可是稀罕物。周良仲皱了皱眉头,问道:“哪来的?”
“曾一本派人送来的!”五代低声道。
“人呢?”
“已经走了。”
“你都告诉他了?”
“嗯,看上去他挺高兴!不久之后又送了这些东西来!”五代指了指屋子角落,那里有几个大竹筐,上面盖着麻布。周良仲走了过去,揭开麻布,竹筐里有许多鸡蛋、半边杀好的猪肉、两罐酒、一些面粉、还有一些水果蔬菜,上面放着个青布口袋,打开一看里面是二十锭银子。
“还真是凑巧,刚好派上用场!”周良仲笑了起来:“五代,你马上拿这些银子去,盐、布匹,尽量多买些!”
“是!”
“还有你们几个,把鸡蛋都煮熟了,猪肉都切成片,用油煎熟了,面粉和水煎成饼子,装在筐子里!”周良仲大声发号施令,双眼闪烁着兴奋的光。
第两百三十六章谋划
酒馆。
曾一本坐在长桌旁,袖子卷过手肘,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只烤的焦黄的猪肘子,旁边还有一只大瓦罐,里面盛着奶白色的浓汤,汤里有萝卜、大蒜、大块的鲈鱼肉、贝类和螃蟹,浓汤的表面漂浮着厚厚一层油脂。和绝大多数胖子一样,曾一本也很享受自己的晚餐,只见他的脑袋几乎买在那只猪肘子里,不时抬头喝一口浓汤,油脂和汤汁浸透了他的胡须,滴在他的前襟上,却全然没有发觉。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126/624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