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校对)第10部分在线阅读
爱过的人才明白
有一种孤独是本想被人安慰,本想有人包扎,在等待的过程中,伤口自己完成了愈合。你甚至已经不明白自己,是希望伤口不再疼,还是希望有人来温暖。
好友失恋常常有,写长日记、发长短信、约出来喝酒、通宵K
歌,每天蓬头垢面,周围的人看了担心,对我说:“你赶紧好好安慰安慰他,万一出事就麻烦了。”
其实我一点都不赞成失恋了要安慰,你不哭、不闹、不糟蹋自己,你怎么知道你爱一个人有多深?你不知道自己爱一个人有多深,你怎么会在下一次更加珍惜不胡来。这个年头,两个人愿意在一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表示双方对彼此都有期盼,但谈着谈着就分开了,两个人都不爱了还好,如果仅仅是一方不爱了,那一定是另一方出了问题,没有满足对方内心对于爱情的期盼。爱情中没有胜者和败者,只有合适与不合适,不合适你再央求也没用,不如收拾好心情,燃烧起斗志,做一个能满足下一任的最佳男女朋友吧。
当然,我不赞成失恋了还要安慰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你不伤到麻木,你就会一直痛下去。
记得有一年去海岛,我从船上游去岛上的过程中,被水底的海胆刺刺破了脚趾,很长一根断在了脚趾里,痛不欲生的我只能游回船上。
在船上,有一个同样遭遇的外国女孩正在被船员救治。我看到船员拿玻璃罐一下又一下砸她的伤口,女孩的表情也从疼痛难忍慢慢变得平和安静下来,我心情就没那么焦虑了。轮到我时,船员让我忍住疼痛,他用蹩脚的英文告诉我这是最好的办法,然后拿同样的玻璃罐用力地砸我受伤的脚趾,第一下就让我觉得疼到没有未来……一下两下三下,非常使劲,血流了不少,但脚趾里的刺却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说来也奇怪,船员砸了十几二十下之后,我的脚趾已经被砸得麻木,渐渐失去了痛感。他问我还疼不疼,我摇头示意已经不疼了。然后他放下我的脚,对我伸出了大拇指说:“OK.”
我疑惑地看着船员,不停用手比画:我的刺没有出来啊!!!
他笑了笑,也用手势示意我:就是这样的,一旦失去了疼痛感,即使有刺也不觉得痛了。
回国之后,我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过了几个月,我突然想起来,脚趾里还有一根海胆刺!!!
连忙检查,却发现刺似乎已经不见了,好像已经被身体吸收了,令人讶异。上网一查,才知道常在海边生活的人,一旦被扎了海胆刺,就得第一时间把刺拍死,避免释放毒素,然后刺即使留在身体里,也会随着时间被身体吸收。
不疼分很多种,有一种是伤口已愈合,还有一种是伤得血肉模糊的麻木。在越来越了解自己的过程中,我们开始分得清每一种心里的感受。
原本你我都是陌生人,因为一个眼神,一条短信,一个不经意的态度,甚至是一方鼓起的片刻勇气,我们对彼此微笑了,默认了,牵手了,亲吻了。我们突然从随时都能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成了耳鬓厮磨的恋人。
我们聊起过去的成长,聊起曾经听过的歌曲,聊起每一个生命中记忆的小细节,我们甚至也拉钩,心里默许——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这样的承诺。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旅行,哪怕不会摄影,也坚持用相机替代自己的眼睛给你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全天下哪有比我们更幸福的人呢?我们回忆当初的相识,觉得走运极了。我们回忆这些天的甜蜜,觉得完美极了。我们对于未来也从不忧心忡忡,觉得你我就应该走下去,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
以及那一天之后。你突然觉得对方陌生,觉得不再敢袒露心扉,觉得对方不再值得自己去信任。有时,解释成了自讨没趣。有时,等待成了流离失所。有时,努力只是将对方越推越远。你会问自己:为什么恋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后来你想明白了,并不是恋人之间的关系太脆弱,而是恋人太脆弱,碰撞之后容易受伤。
我看过一种说法,说是如果另一半生气不可理喻的话,就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然后另一只手摸着对方的额头,说:“你感受一下,你一直在我心里。”不论对方如何反驳,重复这一句话准没错。后面很多人留言,觉得心里被打了一阵麻醉剂,如果自己遇见这样的另一半,一定会缴械投降。
我默默地记在心里,却从来没有派上用场过。
对于我这样神经大条的人,能忍我到闹出分手戏码时,多半是任何补救都来不及了。我把手剁掉,对方也会扔出去喂狗了吧——或者,看都不会看一眼,掉头就走。
很多时候,那些恋爱中的技巧看起来只适合每天都活在细节里的情侣,而每天活在细节里的情侣,其实也不需要技巧,靠着两颗有安全感的心便能白头偕老。相爱,不过是学习开始彻底相信一个人。
大学里最喜欢的歌曲,是星盒子唱的《好朋友》,歌词写道:爱情是不是非要到最绚烂时放手,才能感觉永久。
那时的我哪里懂,觉得歌手简直了,为了押韵,什么词都写得出来。但到了今天,再听到这首歌时,这句歌词却把我唱得老泪纵横。
至今路过一些熟悉的场景,兴致好的时候,我还是会叹口气对身边的好朋友说:那个谁谁谁,当时我们就在这儿,看了一场电影,吃了一餐什么饭,连对话都记得一清二楚。在我心里,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若要问对方,对方也许只会回答一个字:啊?
有些不疼,是早已愈合,提起来只有伤疤,没了感受。有些不疼,是几近麻木,感受爱的能力全都用来感受痛了。你要相信自己强大的愈合能力,即使心里有刺,不拔出来,也会随着时间而最终消失。
《谁的青春不迷茫》里面有一句话被很多人拿来分享:分手不可怕,一年是期限。很多人以此来安慰自己,自己不会一直一直沉沦下去。事实上,也许时间都不用一年,我们就能把一切当成笑话来谈论了。失恋不要怕疼,正如恋爱不要怕过于热烈,一切都会归于平静的。
2014.2.16
谢谢你一直和我争吵
有一种孤独是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知道我爱你,但我无法用准确的语言让你明白我内心的感受,即使我说了,你也不能理解。我们是人类,但却不是一类人。
两对谈恋爱的朋友,一对总对我投诉:为什么她是对的?另一对则总愤愤不平:为什么她总以为她是对的?
前者总把我当评判,细节掰开了揉碎了,彼此把对方逼到死角无处可逃。
“为什么打牌那么晚才回家?”
“因为不知道你在家。”
“你又没问我在不在家。”
“我们通电话的时候,你没有告诉我你在家。”
“所以呢?”
“所以如果通电话的时候,你说你在家,我就会早回家。你在家我就早回。”
“如果我不说呢?”
“那我以后一定问。”
“好,那咱们说好了,以后下班之后打电话,你要问我在哪里,我也要告诉你我在哪儿。”
“没问题。”虽然两个人最终都是气冲冲地达成一致,但经过几番无聊的抠字眼的争吵之后,两个人都找到了自己让对方产生误解的地方,然后一起打上补丁,做上记号,放一块儿大大的路牌,上面写着“小心此处,曾争吵过一个小时”。时隔多年,两个人在一起时,仍有恋爱的气息,纵使他们用爱搭建的小屋满是钢钉,可用他们自己的话来形容却是——年年加固,坚不可摧。
常抱怨“为什么她总以为她是对的”的那一对儿,早就分手了。
“为什么她是对的?”“为什么她总以为她是对的?”两句话不过差了几个字,可前者的关注点在事情本身,而后者的关注点则在人本身。
关注人本身的朋友压根儿就懒得花时间去思考事情的本质,而把所有的焦点放在凭什么你又说自己是对的,好吧,反正你永远是对的。当恋爱中的感情全化为怒气发泄在对方身上,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精力去研究事情的本身——究竟自己有没有问题。
说来奇怪,从小到大,智商总要通过各种考试去证明和反省,试题不会出问题,公式不会出问题,要么是自己粗心,要么是自己蠢,接受智商高低这件事情,人人都驾轻就熟。
可情商却没那么好证明,虽说一次又一次的恋爱总是失败,但失败后人人都把原因归结到“我不够有钱”、“她喜欢长得帅的”、“他太大男子主义”、“要不是被人劈腿,我们早就结婚了”……总怪对方自认正确而分手的那位朋友又遇见了新的感情问题。他35
岁,一路遇见的各色情感也有七八段,眼下又交往了小自己十几岁的90
后,他很郁闷地问我:“怎么办?相处都快半年了,对方至今也没正式跟我确定恋爱关系。”我问:“那你们关系怎么样?”
他说:“还好,每天发短信,常常一起吃饭,两个人出去旅游也是时有的事。”
我问:“是不是你喜欢对方比较多?”
他说:“你怎么知道?”
废话,只有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所有的细节与记忆才会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构架。又发短信,又吃饭,又旅游。于是我直接问:“你跟她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一直都开心吗?”
他愣住了,然后尴尬地回答:“多半时间不快乐。她常不回短信,也不说为什么。吃饭也不怎么说话。旅行也喜欢一个人四处逛。”
在我的世界里,如果两个人相处不快乐的话,那就把不快乐的原因摊开说——就像那对凡事都会争吵到死角然后打补丁的朋友一般。
可却有太多人做不到,他们怕对方不爱自己而不敢说,怕对方离开自己而不敢说。
我想起一个淡定的女人。她没事从来不给男朋友发短信或打电话,问她怎么想的,她说:“如果他不忙的话,自然就会和我联系。如果他很忙,我又何必去打扰他。如果他不忙也不和我联系,那我联系他又有什么意义?”
不要害怕结局残酷,如果你想象中的结局如此残酷,你睁开眼看看你身处的现实,其实更为残酷。一个不在意你是否开心的人,不在意你心情好坏的人,即使待在一起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总有一天,她会遇见一个自己在意的人,然后你就成了一段过去时。所以现在所有的不敢,与其说是给自己以为的爱情一个苟延残喘的机会,不如说是给了对方一个化茧成蝶的温室。
坦白讲,感情里必须要有争吵,那种寻求事情本质的争吵,有效争吵并不代表两个人感情不好,而是证明我们始终在为对方认真思考。
这确实也是我对于感情的原则,有时候和对方吵了几次发现大家的重点不一致,哪怕再爱,我也会告诉自己要放弃。感情确实需要付出,付出才有回报,但人生最有劲的年华不过这一小段,为什么不找同一个星球的人恋爱呢?
2014.2.19
好好开始,好好告别
有一种孤独是很多闭上眼能回忆起的温度、对话、举动、细节,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擦肩而过,再无交集的孤独。
如果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片海洋,其中总有一些会被我们遗忘,而后成为偶然被打捞上来的沉船宝藏。这些宝藏或许是一件事,或许是几个人。即使忘记,他们也不会消失。倘若找到,难免感叹唏嘘。
这些人和事大都陪我们走过一段回忆,只是当时年纪小,没有人知道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有些告别其实是一种永别。
等到终于明白这一切的时候,他们早已消失在天涯,唯有在岁月里堆积思念的沉沙。但好在,我们还记得一切,哪怕事后再回想,也有暖意上心头。
大学时,除了上课的时间,剩下所有,包括睡觉,我都会戴着耳塞,听着音乐。什么音乐都听,欧美的、港台的、日韩的、内地的、打卡的,没有狂热的喜好,只是喜欢听各种歌手的专辑。常遇见有人说:“你怎么连那个人的歌都听。”刚开始我非常不好意思,后来就习惯了,总有人会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而不理解你,也总有人会因为怕和别人不一样而感到羞耻。我听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多有鉴赏力,听歌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以及了解更多自己本不了解的东西——听歌和看书一样,没有书是烂书,只要你沉得住气,你总能看到自己所需要的。
为什么这首歌会火,为什么那个歌手只能发一张专辑,哪个公司的宣传文案做得最令人动容,哪个公司的专辑简直是把听众当白痴。
每一张专辑听完之后在自己的脑子里总有定论,久而久之,脑子里存了很多只有自己知道,不必分享给别人的隐秘旋律。
大学毕业之后,我成为娱乐记者,每次的娱乐新闻我都会找最新的音乐作为背景,后来开始为别人撰写脱口秀台本,我也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最应景的歌词和音乐插入节目来表达观点。
有人问我:你怎么有那么多时间听那么多歌?我从不花专门的时间听歌,我吃饭听歌,走路听歌,写作听歌,睡觉听歌。一直到今天,我还养成了一个特别不好的习惯,和好朋友在一起,耳朵里也永远塞着耳塞,把音乐声调得微低,权当人生一直不停的伴奏。
你听过多少张CD
?这个问题我被问到很多次。我大致算了算,每天要听两至三盒卡带或CD,大学四年,1200
多天,大概听了不下2000
张专辑吧。
也有人问我:一年2000
多张专辑,正版的卡带将近十块,盗版的卡带和CD
都不低于五块,即使全是盗版,2000
张也需要一万块,十几年前你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问了一遍自己,其实我并不是有钱,而是因为有一个人一直在帮我。
她的名字,不知道是后来我忘记了,还是我根本就没有问过。
那是学校商业街入口的第一间音像店,她是店主从老家聘请过来的店员,好像和老板也有一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她长得不算好看,门牙特别大,微微地凸起来,很像莫文蔚在《食神》里的造型。
音像店上午10
点开门,晚上10
点关门。每天12
个小时,上学放学乘车路过,总能看到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远方,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每天放学,我都会去音像店转一转,我不会在最新到货区挑选,而是永远在最里面的角落里翻弄那些落满了灰尘的专辑。
一天两天,我发现那个角落除了自己再无他人光顾,所以索性每次就挑上个把小时,拿餐巾纸擦擦封面、看看文案,把自己感兴趣的放在一边,完全当成是自己的地盘。很长一段时间,偌大的音像店里,只有她和我。她坐在店门口的柜台上,我坐在店最里面的角落里,店内放着刚到的音乐,时不时有学生跑进来尖叫着要买某某偶像的最新专辑,这时我和她就会相视一笑,各自忙碌。
刚开始,我们几乎没有交谈,我把选好的CD
递给她,她认真地拿出抹布帮我擦拭干净,我说谢谢,她头也不抬说不谢。有时候,我会选三四张专辑到柜台,然后发现钱不够,犹豫半天放下两张,带两张离开。一开始我挺尴尬的,后来我就习惯了,倒不是习惯了在她面前丢脸,而是习惯了不可能拥有所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的那种感受。
大二的一天,放学后我再次走进熟悉的音像店角落,发现所有落满灰尘的专辑都被码得整整齐齐,塑封套被擦得干干净净,箱子上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处理CD,均半价。
我站在那儿愣了半天,朝店门口望了望,她也正看着我,然后非常使劲一笑,门牙泛起的光几乎像暗器一样就要朝我飞过来。她说老板要处理掉这些没人买的专辑,所以就打上了半价处理的标志,然后我发现那些我曾经想买又没有买成的专辑都并排码在了一起。
我特别想问她,是不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买这些,所以她就跟老板申请了打折处理,然后帮我全擦干净?我越是这样想,越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刚感动一会儿,我脑子里就在盘算,之前按原价买了那么多CD,真是亏大了啊。然后心里立刻给自己一记耳光,告诫自己要知足,要学会感恩。
就跟所有的偶像剧情节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没那么帅,当然她也实在不是女主角的样子,于是剧情就被搁浅下来,一直到我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