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浪(校对)第3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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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订详细的技术指标时,海军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按照当时的舰队编制情况,以及舰队更多的参与了对地支援作战任务,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次至少能够为舰队提供25000吨弹药,以及5000吨其他物资,并且具备一定的战场抢修能力。
  按照这一要求,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载货能力必须超过33000吨。
  算上快速战斗支援舰本身需要的燃油等物资,以及船体的重量,其满载排水量必然超过55000吨,甚至会接近60000吨。
  显然,采用战舰舰体是不行的,必须采用商船的船体。
  另外,在如此巨大的排水量,其他各项性能都得降低。比如,能够达到24节的最大航速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而其巡航速度也最多只有16节,只能勉强保证伴随舰队行动。另外,其生存能力不会很高,如果没有舰队的掩护,很难在战场上活动。
  综合这些因素,承担设计工作的南通造船厂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当时,考验造船厂的不但有设计问题,还有建造问题。
  即便在建造工序安排中,可以将尽量多的任务安排到舾装阶段,而不是安排在船台建造阶段,可是其船台建造阶段的装配质量也肯定超过了25000吨,甚至会接近30000吨,当时没有几家造船厂具有这样的建造能力。
  别说南通造船厂,就连江南造船厂也只有几座大型船台具有建造30000吨舰体的能力。
  无一例外的,这些大型船台都在建造战列舰与大型巡洋舰,根本没有多余的船台可以建造快速战斗支援舰。即便南通造船厂等四家造船厂已经在七十五年(43年)六月份的时候开工建设新的船台,扩大造船规模,提升造船实力,可是在七十六年(44年)年底之前,将难以投入使用。
  设计经验不足,船台准备不到位,这些都对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建造造成了影响。
  到七十六年(44年)十月份,南通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在经过了数次大规模改动之后,才获得了海军的认可。
  这次,南通造船厂的工程师又回到了设计“节气”级的老路上来。
  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采用了民用船舶的标准,尽量减少了结构重量,以获得足够多的承载能力。另外,为了减轻重量,造船厂还在船体上大量采用了相对昂贵的铝合金,同时通过削减高端设备来削减成本。
  当时,南通造船厂原本计划采用船用动力设备,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舰用动力设备。
  毕竟,船只用的动力设备除了经济性之外,在其他方面都不如舰用动力设备。为了装更多的货物,且更加妥善的保管货物,安装必要的装卸设备,必须尽量压缩动力设备占用的船体空间。而其二十四节的最大航速,以及十六节的巡航速度,都要求使用功率足够大的动力设备。
  考虑到将伴随舰队往返于战场与后方,所以工程师没有考虑为其安装雷达。
  通信设备也尽量简化,以降低建造成本。
  可以说,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降低建造成本。
  为了减轻船体重量,工程师采用了很多昂贵的铝合金,仅此一项就使建造成本增加了二成以上。而到了战争中后期,帝国海军也开始重视舰船的成本了。因此,怎么降低成本,成为了造船厂必须考虑的问题。
  可以说,成本与性能是一对天生的矛盾。
  在这方面,有着丰富造船经验的南通造船厂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平衡点。为了提高性能,就得抓住海军的主要技术要求,即强大的货物运送能力。为了降低成本,就必须舍弃一些不必要的性能,比如能与战舰媲美的速度与生存力。
  当年年底,随着四家造船厂的大型船台完工,帝国海军下达了四艘的采购订单。
  按照惯例,该级快速战斗支援舰被命名为“宋”,且各舰都只有编号,没有舰名。其番号为153到156。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18450吨,满载排水量:58650吨;总长:246.4米,水线长度:241.3米,型宽:31.2米,空载吃水:6.8米,满载吃水9.7米;定员:716人。
  锅炉:2台七十六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六年型蒸汽轮机,功率:8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满载时24节,空载时29节,续航力:15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27500吨,淡水5500吨,食物1500吨,其他500吨。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运载能力最强大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宋”级一共就建造了四艘,且其服役之后,都伴随主力战斗舰队行动,参加了战争后期的众多海战。
  在设计上,“宋”级的载重率是当时所有快速战斗支援舰中最高的。
  另外,为了减少吃水,增加稳定性,“宋”级采用了商船比较饱满的舰体,从而使其舰内空间非常巨大,能够容纳很多超常规弹药。在“宋”级服役之后,几乎承担了所有大口径重型炮弹的运输工作,专门为战列舰,以及陆战队的火力支援舰提供弹药补给。这一点,是其他快速战斗支援舰难以胜任的。
  当然,“宋”级的缺陷也比较明显,主要就是其船体不够结实。
  实战使用中,有一艘“宋”级在横渡太平洋的时候,遭遇到了风暴,结果严重损伤,损失了上万吨货物不说,还被迫返回船厂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维修。
  相对于其缺点,“宋”级的特点也很明确。
  对帝国海军来说,“宋”级最大的“特点”就是造价昂贵。采购一艘“宋”级的费用,足以采购二艘“汉”级。
  大概也正是这个原因,帝国海军才愿意采购更多的“汉”级,而不是采购更多的“宋”级吧。
  四艘“宋”级在战争结束之后仍然在帝国海军服役,且一直使用到了公元90年代末期,最终才被更好的综合补给舰所取代。由此也可以看出,“宋”级的超级运载能力确实很受帝国海军的欢迎。
  作为帝国海军在大战期间建造的最后一级快速战斗支援舰,“宋”级也算得上是最后一种快速战斗支援舰。后来,随着国际形势,以及战争方式的变化,快速战斗支援舰渐渐淡出了海战的舞台,被综合后勤保障能力更出色的综合补给舰所取代。
舰队推手——周级快速综合补给舰
  七十三年(41年)初,随着“天干”级快速综合补给舰陆续服役,帝国海军提出了建造性能更先进,保障能力更为强大的快速综合补给舰的要求。
  如同“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样,新的快速综合补给舰的战术指标也是一改再改。
  最初的时候,海军认为可以继续采用民船的船体来建造后勤保障舰船,可是“天干”级与“节气”级在使用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比如其持续航行能力不佳,难以长期在战区活动;自身维护能力不达标,往往在执行二到三次任务之后就要回港口进行大范围维护。这些,都降低了后勤保障舰船的作战效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如果要想让所有舰队维持最高作战强度,就需要保有大量的后勤保障舰船,从而增加了海军的军费支出。
  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采用军舰的建造标准。
  如果才用军舰的建造标准,势必增加建造价格。
  当然,以战时情况来看,使用效率肯定比建造价格更为重要。
  因此,在七十三年(41年)底,帝国海军就提出了按照军舰的建造标准建造下一级快速综合补给舰的要求。
  在确定具体的战术指标时,海军大量参照了“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
  当时,以严国荣为代表的海军后勤部门的官员已经提出,用快速战斗支援舰与快速综合补给舰组成后勤保障舰队,为前线作战舰队提供全面的,完善的后勤保障支援,从而全面提高舰队的作战效率。
  这一意见立即得到了海军高层的采纳,并且很快就制订出了相关的计划。
  当然,后勤保障舰队里面绝不仅仅只有二种后勤保障战舰,只是快速战斗支援舰与快速综合补给舰是最为重要的两种后勤保障舰船。
  按照帝国海军的设想,一支后勤保障舰队里面拥有二艘快速战斗支援舰,二到四艘快速综合补给舰,以及相应的护航战舰。这样的后勤保障舰队几乎可以在任何海域活动,为前线舰队提供不间断的支持。
  根据作战海域到后方基地的距离,一支由四艘战列舰为核心的作战舰队只需要一到二支后勤保障舰队就能提供全部支援,具备持续在前线执行作战任务的能力。
  后来,长期在西南太平洋上活动的第31舰队就一直得到了一支后勤保障舰队的支持,并且创造了在前线海域持续行动十一个月的纪录。当然,随着帝国海军后勤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这一纪录很快就被打破了。
  按照“后勤保障舰队”的设想,快速综合补给舰比快速战斗支援舰更为重要。
  因此,海军必须尽快建造出更多的快速综合补给舰。
  因为快速综合补给舰执行的后勤保障任务与快速战斗支援舰不尽相同,所以海军对快速综合补给舰的性能要求也不完全一样。
  首先,快速综合补给舰没有必要达到三十节的航行速度。
  在执行后勤保障任务的时候,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会到预定海域与舰队会合,为舰队提供油水补给之后,立即返回后方的港口装载货物,然后再次赶赴前线为舰队提供支持。因此,快速综合补给舰在前线海域活动的时间并不长,且大部分都在安全有保障的海域活动。另外,舰队对油水的需求远不如弹药,即便在高强度作战时,油水的补给周期也在十五天以上,一般都为一个月,而弹药的补给周期一般为七天,有的时候仅仅只有三天。因此,快速综合补给舰不需要太快的速度。
  其次,快速综合补给舰不需要太大的续航力。
  以帝国海军广泛的海外基地为基础,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能够就近获得油水补充,而不需要像快速战斗支援舰那样,经常往返于帝国本土与前线战场之间。另外,快速综合补给舰可以用承载的燃油为自身提供补充,所以其空载续航能力不需要像快速战斗支援舰那样,达到战列舰的水准。由此,快速综合补给舰可以适当降低自身油舱的载油能力,从而降低空载排水量。
  第三,不需要自卫能力。
  在以后勤保障舰队的方式行动时,快速综合补给舰往往能够得到护航战舰的掩护。如果舰队中有战舰在战斗中受损,快速综合补给舰还能与受损的,但是没有完全丧失作战能力的战舰一同返航,从而不用考虑所受到的威胁,也就没有必要像需要经常单独活动的快速战斗支援舰那样配备自卫武器。
  最后,必须具备强大的综合保障能力。
  虽然快速战斗支援舰已经具备综合后勤保障能力,但是其性质决定了,没有任何一艘战舰愿意在进行弹药补给的时候进行维护与维修作业,甚至没有几艘战舰愿意长期与一艘载满了炮弹的船只停靠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快速战斗支援舰为了承载更多的弹药,并且需要严密保护好弹药,其船体内的舱室设计过于复杂,难以安装大型维护与维修设备。如此一来,舰队的前线维护工作只能交给快速综合补给舰。
  针对这四个特点,快速综合补给舰就显得与众不同了。
  七十四年(42年)六月份,南通造船厂按照海军的要求,完成了总体设计工作。
  与战时的其他舰船一样,海军迅速审核通过了南通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并且要求造船厂在年底前完成细节设计,并且在七十五年(43年)之前开工建造。
  当时,海军一口气下达了十六艘的订单,并且将其命名为“周”级。
  与同时期批量建造的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样,海军只为该级舰船提供了编号,而没有为每一艘舰船命名,其编号为:201到216。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16450吨,满载排水量:47850吨;总长:212.8米,型宽:29.4米,空载吃水:7.1米,满载吃水:9.6米;定员:542人。
  锅炉:4台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三年型蒸汽轮机,功率:127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节,续航力:11000海里/14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燃油26000吨,淡水2500吨,食物500吨,零备件:1500吨,其他900吨。
  “周”级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庞大的载油量。
  一艘“周”级就能为四艘“皇帝”级提供所需要的全部燃油,二艘“周”级就能为一支拥有四艘战列舰,八艘轻巡洋舰与十二艘驱逐舰的舰队提供全部燃油。
  另外,“周”级还拥有当时帝国海军各类后勤保障舰船中最为完善的战场维修能力。
  在其服役期间,“周”级一共为各类战舰提供了上千次战场维修支持,使得上百艘遭到重创的战舰能够安全返回后方的港口,而不是因为损伤过重而沉没。仅此一点,就为帝国海军减少了上百亿的损失,同时让成千上万名舰队官兵活着回到了后方。由此可见,“周”级承担的不仅仅是油水补给工作。也正是如此,从“周”级开始,其“综合补给舰”的名称才算是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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