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浪(校对)第2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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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毫米重型穿甲弹的威力已经得到了证实,而在破交作战,特别是在护航作战中,为了对付敌人逃跑的商船,或者为了保护己方的商船,交战距离都不会短到哪里去。另外,如果是近距离炮战,130毫米舰炮能够胜任大部分的任务。如此一来,新式舰炮的主要作战区间就不会太近,采用重型穿甲弹是必然趋势。
  最终,在使用重型穿甲弹的情况下,七十三年型300毫米舰炮的威力还真超过了老式350毫米舰炮。在全装发射的情况下,使用重型穿甲弹的炮口初速为820米/秒,最大射程380000米,在18000到27000米的距离上,可以击穿350毫米到250毫米厚的装甲,足以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建造的战列舰打成筛子!毫无疑问,这样的威力,除了条约型战列舰,以及快速战列舰之外,能够对付当时世界上任何一种战舰!
  当然,为了提高威力,七十三年型300毫米舰炮的寿命仅仅只有350枚(实战中远远不止,主要是对付商船时,使用的都是高爆弹或者半穿甲弹,即便对付敌人的普通战舰,也主要使用半穿甲弹,而且不会采用全装药的发射方式)。
  显然,海龙级就是一种专门对付除战列舰之外的,敌人所有战舰与商船的大型战舰。
  可以说,比起其“前辈”战列巡洋舰来说,海龙级在设计的时候就有明确的目的。其300毫米口径的主炮也难以使其成为主力舰。
  正是这一点,让海龙级在战场上找到了准确的位置,并且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只是,其高昂的造价让帝国海军有点吃不消,最终将其采购数量从八艘削减到了四艘。只是在战争爆发之后,大型巡洋舰的用途越来越广,其意义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帝国海军在海龙级开工建造之后,就提出了建造下一级大型巡洋舰的要求。
  毫无疑问,海龙级的后继战舰必须要控制成本!
海上快车——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
  “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成功,使帝国海军认识到了补给战舰的重要性。
  只是,在战争初期,帝国海军对战斗支援舰的需求并不是太大。当时的主战场在西太平洋,而帝国海军在该地区的基地非常多,舰队往返所需要的时间也仅仅只有几天,或者十来天,随着二十四艘“节气”级逐渐服役,足以满足舰队作战的要求,使帝国海军不用急着开发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最重要的是,战争初期,需要建造的战舰太多了。
  不说别的,“皇帝”级与“皇帝”级乙型战列舰的建造工作就耗费了帝国海军造舰总费用的四成。另外,大批老旧的巡洋舰与驱逐舰等着替换,而新式巡洋舰与驱逐舰的建造工作压得海军几乎喘不过气来。为了发动反击,海军还得为陆战队建造登陆舰与运输船(陆战队的运输船不是普通商船,其性能要求比商船高得多)。为了确保获得充足的海外资源,还得建造大量的商船。
  反正,在当时的情况下,帝国海军既没有需求,也没有能力建造更多的战斗支援舰。
  只是,没有任何人否认快速战斗支援舰的重要性。
  在战争初期,最能体现快速战斗支援舰意义的就是进攻日本本土的几次海战。当时,第一舰队里的第11舰队,第12舰队都在海上持续活动了数个月,连续参加了多次战斗。如果在以往,这些舰队在执行完一次对地炮击任务之后,都得返回港口补充弹药,从而浪费极为宝贵的时间,也削弱了舰队的战斗效率。正是有了快速战斗支援舰,各舰队才能在海上持续作战。
  如果说强大的舰队是获取胜利的基础,那么以快速战斗支援舰为代表的强大后勤保障能力就是基础的基础。
  直到七十二年(40年)年底,随着美国参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帝国海军才决定研制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此时,海军已经在使用“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时候总结出了很多经验教训。
  当时,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快速战斗支援舰的速度一定要跟得上舰队的速度。以往,舰队的最快速度在二十四节左右,而随着快速战列舰,以及大批新式战舰服役,舰队的最快速度将达到三十节,持续航行速度也将达到二十四节。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最大速度必须达到三十节,且持续巡航速度必须达到二十四节。
  二是续航力。随着舰队的作战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在美国参战之后,舰队将到西南太平洋,中太平洋,北大西洋,甚至东太平洋地区作战,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的续航力不应低于主力舰,甚至应该略微超过主力舰,这样才能保证快速战斗支援舰能够全程伴随舰队行动。
  三是自卫能力。因为快速战斗支援舰往往要单独赶赴战区,在完成补给工作之后,又要单独返回后方的港口,如果每次都安排护航战舰,就需要占用额外的战舰,削弱舰队的战斗力。即便快速战斗支援舰能够在与敌人的袭击舰与破交舰遭遇之后,利用速度逃避,可是随着破交舰的扩大,敌人破交舰的性能也将随之提升,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一定的自卫能力。
  四是综合后勤保障能力。虽然快速战斗支援舰主要向舰队提供作战物资,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为战舰提供其他物资,乃至帮助战舰更换受损设备,为战舰提供修复支援的能力。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上就得承载更多的零备件,以及用于修理战舰的设备,同时还得考虑设置医院,使其具备一定的救援能力。
  五是相互补给能力。“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不具备相互补给能力,只能返回港口补给弹药。这在某些时候会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有的快速战斗支援舰满载弹药,却因为燃油不足,必须返航,而另外一些燃油充足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却因为没有载够弹药,也得返航。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必须要具备相互补给能力,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海军对新一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性能提出了极为明确的要求。
  相关的设计工作仍然交给了南通造船厂,而按照造船厂的意思,要想达到海军的这些要求,要么减少物资承载量,要么就增加排水量,没有别的选择。另外,要想让其达到三十节的最快速度,必须采用战舰的设计标准,而不是商船的设计标准。如此一来,建造成本必然直线上升。
  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海军接受了增加排水量的事实。
  当时,战争已经打得很“火热”了,再过多的考虑成本,就只能得到性能不够好的舰船,从而制约海军舰队的战斗力。
  只要海军放开了限制,设计上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了。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相关的设计工作全部完成。
  当时,四家可以承担快速战斗支援舰建造工作的造船厂已经完成了扩建工作,都拥有了四座大型船坞,能够同时建造四艘大型补给舰,因为每家造船厂正在建造二艘大型综合补给舰,所以海军下达了八艘的订单。
  同时,海军将其命名为“秦”级,且每艘只给了番号,没有给名称,其番号从101到108。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23450吨,满载排水量:39750吨,总长:223.4米,水线长度:217.6米,型宽28.2米,空载吃水7.1米,满载吃水:9.4米;定员587人。
  锅炉:4台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4台七十二年型(船用)蒸汽轮机,功率:125000轴马力,推进:4轴4浆;航速:满载时28节,标准载重吨位时(半载货时为33000吨)30节,续航力:16000海里/16节。
  武备:4门六十七年型150毫米/L52型舰炮。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8500吨,淡水2000吨,食物750吨,零备件1250吨,其他:500吨。
  从载货能力来看,“秦”级与“小节气”级相当,反而不如“大节气”级。
  只是,衡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性能,不能仅仅只看其载货能力,毕竟快速战斗支援舰并不是普通的后勤保障舰艇,更不是商船。
  当时,“秦”级开创了很多第一,而且这些开创都成为了后来的快速保障舰艇的标准。
  比如,“秦”级首先采用了高速舰体,而不是以往的高速商船船体。仅此一项,就使其在远洋的航行能力得到了极大幅度的提高,使其具备了全海域活动能力。另外,该舰是第一种采用了自卫武备的后勤保障战舰。还有,“秦”级是第一种具有抢修受损战舰能力的后勤保障战舰。最后,该舰的物资输送能力是“节气”级的三倍,从而使补给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战舰暴露的时间,提高了舰队的作战效率。
  这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其采用了战舰的舰体。
  从航行速度,续航力,以及后勤维护等方面来看,采用了战舰舰体之后,快速战斗支援舰成为了真正的战舰,同时大大缩小了帝国海军的后勤保障压力。不说别的,战舰的维修周期,特别是在高强度活动之后的维修周期比商船长得多,后勤保障压力也就小得多。另外,在恶劣海况下,战舰的适应能力也远远超过了商船。
  另外,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如果不采用战舰的舰体,将很难达到30节的速度。
  为此,“秦”级采用的是4轴4浆的推进方式,而不是以往保障类舰船一致采用的2轴2浆类推进方式。
  如果从后续战舰的发展来看,“秦”级的最大贡献就是规范了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设计,并且使其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舰艇,成为了帝国海军的中坚力量。
浩洋霸主——鲨鱼级大型巡洋舰
  大白鲨号,鲭鲨号,双髻鲨号,牛鲨号,长尾鲨号,猫鲨号,大青鲨号,噬人鲨号,豹鲨号,狗鲨号,灰鲭鲨号,白鳍鲨号,巨齿鲨号,天使鲨号,灰鲨号,旋齿鲨号,剪齿鲨号,虎鲨号,剑吻鲨号,短吻鲨号,铰口鲨号,斑点鲨号,六鳃鲨号,尖鳍刺鲨号。
  海龙级的“高大全”让帝国海军得到了最好的战舰,可也让帝国海军无法承受。
  四艘海龙级的造价接近三艘皇帝级战列舰的价格,显然,即便在战时情况下,帝国海军也不可能大批量建造这种极为昂贵的战列舰。
  当然,采购价格仅仅只是战舰使用费的一部分。
  如果要进行大批量建造就不得不考虑使用期间的成本,比如弹药的价格,备件的价格,以及执行任务所需要的费用(其中燃油费占的费用最大)。显然,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海龙级大型巡洋舰的维持费都不会低到哪里去。
  当时,帝国海军算了一笔账。
  为海龙级装满燃油等各种补给品,并且在执行一次破交任务中使用三分之二的弹药(一般情况下,破交战舰若只剩下了三分之一的弹药,就会尽快与补给船会合),且作战时间为六个月(大部分破交战舰的极限持续作战能力),其执行一次破交作战的花费就高达一百二十五万帝国金元。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帝国海军批量建造的万吨级货轮的订购价格也只有五十万。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一艘战舰在战争期间的有效使用寿命只有五年(靠港时间不算),一艘海龙级可以执行六次作战任务,每次出动至少要击沉十艘以上的货轮才能保证投入与收益持平。因此,一艘海龙级大型巡洋舰至少要击沉六十艘万吨级的商船才能保证帝国海军不“亏本”。
  显然,这个指标高得有点吓人。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艘破交舰在被击沉之前平均只能干掉十三艘商船,其总载重吨不到八万吨。
  即便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标准来衡量,一艘破交舰在被击沉之前也只能干掉大概十五万载重吨的商船。如果海龙级大型巡洋舰在破交作战中的表现达不到普通破交舰的四倍,建造海龙级大型巡洋舰就是亏本买卖。
  当然,这只是从破交作战的角度来计算海龙级的价格是否昂贵。
  也正是如此,帝国海军仅仅订购了四艘海龙级大型巡洋舰,然后就开始设法寻求其他更便宜,并且能够完成需要海龙级才能完成的大部分任务的战舰。当然,这仍然是一种大型巡洋舰,只是其采购价格与维持成本必须远远低于海龙级。
  按照帝国海军当时确定的指标,新式战舰的两项成本必须降低到海龙级的百分之七十以下,而且这被确定为了主要设计指标之一,并且排在了首位!同时,海军也承诺,谁能设计出这样的战舰,将给予高额奖赏。另外,只要成本在帝国海军的接受范围之内,海军将大批量订购,以形成规模效应,让船厂有钱可赚。
  这次,青岛造船厂跑到了江南造船厂的前面。
  实际上,早在汪华华确定为海龙级使用300毫米主炮的时候,青岛造船厂就认为,用这么大的炮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另外,过大的主炮,会使战舰的防护水平相应提高,从而使战舰的排水量增加,最终使成本难以控制。
  最重要的是,七十三年型300毫米舰炮的价格不比六十七年型400毫米舰炮低(主要是制造数量过少,导致研制经费平摊到了每门舰炮上的价格过高)。另外,300毫米炮弹的采购价格也不比400毫米炮弹低多少。
  如此一来,海龙级的使用成本肯定非常高昂。
  也就在这个时候,青岛造船厂的工程师认为,要想建造出让海军“买得起”的战舰,首先就要采用口径更小一点的舰炮,而不能一味的追求火力。当时,青岛造船厂甚至自行筹资,重新启动了原先为平远级重巡洋舰设计的240毫米舰炮的研制工作。
  这笔投入很快就收到了回报。
  当帝国海军提出了新式大型巡洋舰的招标工作之后,青岛造船厂最先设计方案。只不过,四艘海龙级大型巡洋舰的建造工作集中在江南造船厂与大连造船厂进行,所以青岛造船厂没有从海龙级上获得任何经验。
  如此一来,青岛造船厂的设计方案从一开始就让帝国海军有点不上不下的感觉。
  比如,其24000吨的标准排水量,却只装备了8门240毫米主炮,这明显有点“马拉牛车”的感觉。另外,其四座双联装炮塔的火炮布置方式也让海军很不满意,必经当时海军对三联装炮塔有种特别的倾爱。还有,其仍然采用副炮与速射炮的辅助火力配制也让海军觉得没有多大的必要。当然,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了续航能力方面,十六节时仅15000海里的续航力明显限制了这种战舰的活动能力。
  经过权衡之后,海军还是将设计工作交给了江南造船厂。
  当时,汪华华已经完成了海龙级的设计,只是正在集中精力设计省级战列舰。似乎海军不太信任别的总工程师,最终仍然让汪华华主导了新式大型巡洋舰的设计工作。这样一来,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汪华华不得不尽量减少设计工作量。
  毫无疑问,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新式大型巡洋舰成了海龙级的缩小版。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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