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海洋(校对)第57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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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到这个时候,中国的备战工作终于走上了正轨。
  除了内政,战争准备还包括外交。
  在担任总理的最后几个月里,黎平寇密集访问了包括朝鲜、巴基斯坦、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与中国签署了同盟条约在内的所有友好国家,还对在西太平洋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一些大国,比如澳大利亚进行了正式访问。正式出任国家元首之后,黎平寇首先对美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为了在外交战场上掌握主动权,从七月中旬开始,专门负责外交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杜小蕾也踏上了外访旅途,首先对俄罗斯、欧洲八国、加拿大、巴西、印度、南非、沙特、伊朗等有影响力的国家进行访问。
  在此期间,日本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首相、外相、防卫大臣、众议院议长等主要国家领导人分头出访。
  到此,中日对抗终于发展到了外交层面上。
  与以往一样,牧浩洋并不关注外交战场上的斗争。在他看来,这只是战争爆发前的热身活动,或者说为战争制造氛围。
  真正的重点,是整军备战。
  腾耀辉兑现了承诺,在出任总参谋长之后,给予牧浩洋全部决断权,很少直接过问军备工作。牧浩洋也给了腾耀辉最大的尊重,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要请示腾耀辉,并且每周递交工作报告。
  谁都知道,军备重点是海军与空军。
  只有在海洋战场与空中战场上打赢了日本,陆军与陆战队才有用武之地。
  海军规划自不用说,就算牧浩洋不去过问,腾耀辉也会想方设法替他解决麻烦,确保海军的造舰工作顺利进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三年的前半年中,牧浩洋把重点放在了空军上。
  在空军的军备项目中,J-30绝对是重中之重。
  最初,牧浩洋提出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生产四百架,替代主力航空师的J-20,并且生产两百架J-32,替换四个舰载航空兵连队里的所有J-15B与四个J-25中队,使空军与海航的战斗力提升一个级别。
  成飞的答复非常直接:办不到。
  J-30/J-32项目在二零三零年才进入工程阶段,而且在二零三三年之前,一直按照原计划进行工程试飞。即便立即加快试飞进度,也要等到二零三四年底,才能解决所有在试飞中遇到的问题。
  当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超重。
  到二零三三年初,J-30还有七百五十公斤的减重任务,而J-32的减重任务更是高达一千二百公斤。
  给一种完成了基础设计的战斗机减重,绝对不是件容易事。
  为此,成飞早就开出了奖赏规定,即每减重一公斤,设计团队就能得到十万元奖金,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师还能得到两万元的额外奖金。毫无疑问,这是非常有力的鼓励政策,如果完成全部减重工作,J-30团队的五百多名工程师能分享十亿元奖金,而J-32团队的三百多名工程师能分享十五亿元奖金。
  问题是,即便如此,减重工作仍然困难重重,进度至少延迟了一年。
  针对牧浩洋提出的要求,成飞提出了一个建议,即空军与海军降低战术指标。
  在当时看来,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比如把J-30/J-32的机动过载降低到十五G,就能取掉飞行员抗荷系统,一次性减少三百公斤。如果不考虑后期改进,即把机体的结构强度做同样降低,至少能够减少四百到五百公斤。
  这样一来,J-30能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全部工程试飞。
  虽然J-32的进度稍微慢一些,但是也有把握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百分之九十五的工程试飞工作。
  跟母祁铁、杨禹方两人商量后,牧浩洋采纳了成飞的建议。
  只是,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J-30不但要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工程试飞,还必须完成量产的准备工作,最迟在二零三五年一月底交付第一批四十八架量产型(包括用于试飞的十八架小规模量产型),并且在二零三四年九月底之前,向空军交付二十四套模拟飞行培训设备。海军的J-32也必须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量产准备工作,最迟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末交付三个中队的六十架J-32(包括用于试飞的十二架小规模量产型),并且在二零三四年底交付十二套模拟培训设备。
  七月底,牧浩洋代表军方,跟成飞签署了合同。
  为了激励成飞尽快完成合同,还在附加条款中规定了奖赏方式,即成飞每提前一天完成合同,就将得到一百五十万元的额外奖励。如果成飞能让四份子合同都提前一个月完成,能得到一亿六千万的额外奖励。
  必须承认,牧浩洋有点小气。
  不过,与奖赏条款同时存在的,还有惩罚条款,即成飞每延迟一天完成合同,将向军方赔偿三百万元违约金。
  显然,惩罚条款更有鞭策性。
  J-30是空军的主要装备项目,却不是全部。
  对于已经完成了角色转变,由防御型变为进攻型的中国空军来说,J-30只是最基本的制空力量。
  在进攻型空军中,轰炸机才是绝对主力。
第五十二章
空中力量
  与J-30项目不同,中国空军的轰炸机项目一直笼罩着神秘面纱。
  早在二零三零年初,“简氏防务周刊”就刊登了一片匿名文章,宣称中国的第一种战略轰炸机已经首飞,将在二零三五年之前装备空军。随后,蓝德顾问公司向白宫与五角大楼提交了一份内容相似的评估报告,即中国有能力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制造出具备洲际飞行能力的战略轰炸机。
  这种轰炸机,被西方媒体称为H-30。
  显然,西方媒体的报道,有点夸大其词。要知道,在此之前,中国轰炸机的编号也只到了H-20,而且在中南半岛战争中首次露面。如此一来,即便存在新的轰炸机项目,编号也到不了H-30。
  当时,中国空军确实在努力寻求一种具备洲际飞行能力的战略轰炸机。
  最初的时候,中国空军沿用了H-20的研发代号,即H-X,主要就是为了瞒骗盯着中国的西方情报机构。
  只是,该项目启动后不久就被搁置起来。
  原因很简单:中国的几家飞机制造厂商都没有设计与生产洲际轰炸机的能力,连最基本的技术储备都没有。
  说得严重一点,在大飞机项目上见长的西飞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设计洲际轰炸机。
  归根结底,还是空军提出的战术要求太高。
  在H-X项目中,空军的基本要求是作战半径达到八千五百公里,并且能够携带射程超过四千公里的战略巡航导弹。
  这个战术要求,就是针对美国。说得直接一点,只有轰炸机的打击半径接近一万三千公里,才能对美国本土的所有大中城市构成威胁。低于这个数值,轰炸机的存在价值就将大打折扣。
  暂且不说导弹,仅是八千五百公里的作战半径就难住了所有工程师。
  要知道,轰炸机不是运输机,在考虑作战半径、载弹量等前提下,还得考虑突防能力等各种战术性能。
  事实上,即便是美国,也没有生产过作战半径达到八千五百公里的战略轰炸机。
  这也很好理解,美国在世界各地都有空军基地,比如从关岛起飞的轰炸机,即便只使用短程导弹,也只需要七千公里的作战半径就能覆盖中国本土,而中国的海外军事基地主要集中在东北亚、东南亚与南亚,在靠近美国本土的地方没有军事基地,也就无法让轰炸机靠前部署。
  正是过高的战术指标,使H-X项目停在了纸面上。
  在技术不过关的情况下,空军不得不降低要求,比如把作战半径缩短到六千公里,把正常载弹量降低到十二吨。说得直接一点,只要能够携带六枚射程为三千公里的高超音速巡航导弹,对九千公里外的目标进行打击。
  可以说,这是最低的战术标准了,因为从中国本土最北端到美国本土西北地区,最短距离就是九千公里。再短的话,就只能对付美国本土以外的目标,比如阿拉斯加州与夏威夷群岛。
  问题是,在这个战术标准下,H-X项目完全没有必要单独进行。
  说得直接一些,H-20完全有能力达到空军提出的战术指标。
  H-20的基础型号,能在载弹二十吨的情况下达到四千五百公里的作战半径,如果减少八吨载荷,再适当提高发动机的燃油经济性,或者通过改进内部结构,增大油箱容积就完全有能力达到六千公里的作战半径。
  正是如此,空军把重点放在了H-20的改进之上。
  当时,西方媒体所说的H-30,实际上就是H-20的改进型号。至于H-X项目,则被空军当成了长远规划。如果H-20的改进项目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H-X项目则将在二零三六年左右重新启动。
  显然,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到二零三二年,随着中日矛盾全面爆发,战争威胁迫近,H-20改进项目立即上升到了仅次于J-30项目的高度上,成为空军装备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空军耗资最大的项目之一。
  问题是,对日作战,根本不需要对H-20进行改进。
  主掌装备工作后,牧浩洋立即对H-20改进项目进行调整,把重点放在了H-20的生产上。
  只是,到二零三三年初,H-20的改进工作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
  当时,空军已经投资对六架H-20进行了改进,而且全部用来进行工程试飞。一切顺利的话,在二零三四年底,第一架量产型H-20B(空军给予的正式编号)就将试飞,大规模量产工作肯定能在二零三五年开始。
  在这个时候终止H-20改进项目,显然很不划算。
  只是,从效费比上看,H-20B不比H-20A(在H-20B诞生之后,为H-20的正式军方装备编号)高多少。因为要延长作战半径,H-20B的弹舱比H-20A缩小了将近一半,所以在执行常规轰炸任务时,作战效率甚至不如H-20A。
  权衡利弊之后,牧浩洋决定继续推进H-20B项目,只是减少量产规模。
  同时,空军原先制订的,把现有的H-20A改进成H-20B的计划被束之高阁。
  按照牧浩洋与西飞达成的协议,H-20B将在二零三四年底量产,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交付第一批十二架,全部编入空军的战略航空兵,顶替H-20A执行战略巡逻任务,此后将以每月两架的速度,维持生产线运转。
  最重要的,自然是H-20A的生产工作。
  从二零三三年九月底开始,H-20A生产线将全速运转,产量达到每月十二架。在二零三四年第一季度末之前,西飞必须建成第二条H-20A生产线,并且在二零三四年六月底之前投产。这样一来,到二零三四年底,西飞至少能生产二百四十架H-20A,使空军的H-20A机群扩充到三百架。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非常疯狂的军备计划。
  要知道,美国空军现役的战略轰炸机也不过一百八十架,即便把FB-22算上,也不到三百架。
  如果从轰炸机的单位投弹能力,即正常作战半径与正常载弹量的乘积来看,中国空军将在二零三五年初超过美国空军。三百架H-20A的这个数值是二千七百万,而美国空军的战略轰炸机为二千四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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