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海(校对)第813部分在线阅读
即人们相信,追随皇帝、国王、诸侯、领主,对自己有利、能得到奖赏;相反与皇帝、国王、诸侯、领主做对,对自己不好,会受到惩罚。
所以当人们配合的时候,看不见摸不着的权力就存在了;反之人们若不愿配合,看不见摸不着的权力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对汤显祖来说是个非常新奇、有趣的观点,对他意义甚至大过了《伦敦记》本身。
如今他的伦敦记这一出戏,目的就是把英格兰都铎王室在战败后松散的权力解构掉,彻底推翻百姓对都铎王室的配合。
正因如此,这位伦敦知府才能在见到心急如焚的普州参将应明时不急不躁,不但能劝他冷静,而且还能胸有成竹地告诉将军这场战争真正的目的。
“战争胜负的关窍在于支持,非为军争,假使都铎夷无人支持,德雷克不过一夷人裨将不足为虑,三五农夫便可擒杀。”
英格兰的事情,在汤显祖几句话的过程中又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以应明为代表的明军低级武官在海外战争中是不理智、不正常的,他们重视军事征服超过一切,笃定军事胜利能解决一切问题。
这种弊端在过去并未显现,是因为在他们活动的东洋亚洲,所遇之敌皆为以部落形式反叛的原住民、同样以军事征服为目的的西班牙、深陷分裂宗教战争泥潭的法兰西。
他们的敌人都没有认识到脚下正在发生战斗的土地是他们的国土。
至于艾兰王国,一切撕扯的力量都被艾兰王朱晓恩承受了,与明军无关。
只有在英格兰,同样的政策行不通,因为这是一个本土承平百年的国家,尽管女王的部队已经投降,但人们还有抗争的渴望。
有渴望,德雷克便应运而生。
即使应明能杀死德雷克,也还有阿雷克、约雷克,没完没了的叛军会跳出来。
军队是用来破坏的,鸟铳与大炮不能拿来铺路架桥、开辟矿山,杀得满地人头滚滚,越杀反叛越多,又能如何?
最后还是没人干活,种不出粮食、赚不到金银。
汤显祖认为他们不是杀人狂,到这海外夷岛目的非常明确,不是杀光岛上的人,而是要为国内创造财富与资源。
说白了,他才不信掉进钱眼里的陈沐把他送来伦敦当知府就为看些战报。
不过应明不懂这些道理,他认为伦敦的这个知府脑子可能坏了。
这个人政务处理的不错,被打烂的伦敦很快被修缮,丈量土地、百姓上籍、分配田产都井井有条,还给汉文学堂从各地招来数千学生,那些个教谕都忙不过来了。
唯独,太喜欢看戏了。
应明就没见过有人像汤显祖这样着迷戏剧的,他听说上一个这样的人叫谭纶,可也没听说谭纶是整天跟戏班子混在一块的。
汤显祖倒好,不但自己整天跟戏班子混在一起,还不停地从他手里要人。
刘志、魏进忠、百丽儿,还有好几个军乐手,全部都被汤显祖要去,偏偏他还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和知府闹脾气。
结果现在连带着魏进忠对戏剧也有了非凡喜爱,整天一回军营就喊台词,烦的不行。
应明是真对戏剧没兴趣,唱戏还行,可这的戏剧跟唱戏不一样。
比较起来,更像上古时代的祭祀和街上杂耍打把势的。
或者说干脆是把几个打把势的放到祭祀台子上,巴拉巴拉的,没什么意思。
他这是标准的征服者心态,打心底里就看不上被征服者的一切。
这还跟殖民者不一样,对比同时代稍早的西葡殖民者们,应明在地位上比皮萨罗、叶尔马克高的多,要是殖民者们同处一个阵营,别人的权力、身份只能在应明手底下当个小队长。
殖民者们是恨不得发现点什么,发现了捡也好抢也好,都装到自己的包包里。
汤显祖这种,就比较像传教士心态,满心想的都是意识形态输出,剩下点精力也要用在研究上。
应明就不一样了,财富,他不需要财富,因为整个英格兰所能拿出、能吸引他的东西,已经在西敏寺被攻陷时成为他的战利品。
现在整个英格兰拿不出他想要的东西,财富又有什么用?
求知欲?应明也没有求知欲,整个人除了征服的功勋,没有一丁点儿动力。
因此先前城外的演出他就路过的时候看过一眼,往后就没一丁点儿兴趣了。
就这在排练的时候,汤显祖还叫应明过去呢。
汤显祖说必须让他过去,对战局有帮助。
应明挺难受的。
他是真觉得——这知府大人就看不出别人的喜好,拒绝一次还不行。
打马往汉普顿宫走的应明憋了一肚子气,他觉得确实要挑个时间跟汤显祖好好谈谈了。
你喜欢看戏,你就去看,只要政务处理好了,你是伦敦知府,整个英格兰谁都不能拦着不让你看戏。
可干嘛非要拉着我去看戏呢,我应明就喜欢打仗杀人放火,可那我也没出征把你夹在肋下策马冲锋对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他现在就觉得自己是别人冲锋把他夹在肋下的那个。
汉普顿宫的安民剧场看上去确实挺像那么回事,不过台上的表演却很难吸引他——言语不通,汤显祖说这些戏剧是演给百姓看的,所以暂时需要用英文演,应将军只能看图猜话。
所以台上的演出甚至没有果盘那点梨子有意思。
直到百丽儿姐妹俩演员被杀,尸首被贵族丢进井里,才终于让他挑了挑眉毛,开始认真观看。
沉默一直到魏进忠扮演的明军士兵出现,演出被站起身的应将军突然叫停。
应明指着魏进忠道:“魏四儿你下来,汤知府,换个演员。”
说罢,一脸蒙圈的魏进忠就听应明道:“你回营,选一总旗人高马大相貌英俊的旗军来,过来让汤知府挑,随便挑。”
第三百零五章
与世长存
尽管在嘴上,应明说的是魏进忠不能做这样的工作。
他是要当军官的人,将来四处巡演很危险,而且伦敦离不开人。
但实际上真相只有一个——应明觉得魏进忠长得不够威武。
当然这个标准跟魏进忠好不好看没关系,魏进忠好看,从墨西哥到伦敦,别管是西班牙妓女还是英格兰妓女都喜欢他。
但他在应明的审美里不够威武,更像个游侠而非士兵,应明看来这种需要与敌人搏斗、富有仁慈之人且最后被敌人害死的角色,应该是威武且温柔的。
恰好,应明在伦敦的兵,有很多这样的人——最早是北洋骑兵里个头比较大的人。
北洋骑兵的战马标准,是肩高四尺二寸至四尺五寸,这个数据基本上就是蒙古马里肩高最高的那一部分。
而旗军的最高身高则要求在五尺七寸八分,因为身量越高、铠甲越重。
一名一米八的士兵全副武装时所穿戴的铠甲在甲裙、臂缚上就会比一米六的士兵重上三四斤,他们本身的人也重,通常都有一百五十级斤。
算上盔甲、装备,一匹马的负重在二百斤往上,这种情况下没有副马,战马连续机动两日就得瘫。
他们在海外当着当着兵,个子变高或变壮了,就会超过战马承受能力,差一点儿就要被调到步兵部队当副旗官,靠着安达卢西亚、夏尔马才续上骑兵生涯。
其实在相对低烈度的战斗中,骑兵兄弟们很喜欢有这样的战友在身边——他们总会把战马累死。
身为骑兵没人愿意把战马当作消耗品,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战马确实是消耗品,就连人命,投入战争也会成为消耗品。
应明突然在这个时刻就对汤显祖的戏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汤显祖所准备的一个甚至与明军没多少关联的情节里,他无端地看见了战争的残酷。
他甚至能从这个简短的剧情里看见这个人的一生。
有个孩子,家乡青山绿水梯田壮美,读了十年书,在宗族社学深受教谕喜爱,说将来这会是个举人公。
农活是他拿手好戏,种地插秧总是比别人干得又快又好,他聪明伶俐,总认为天生有才能、配得上更好的生活。
考科举那年,看重他的二大爷拿出棺材本,整个宗族凑出白银十四两送他考试,拿了个秀才回家,却没钱再去考举人。
他会书法、会画画、会写词能写诗,知道人生之艰难,也看过崇山峻岭之风采。
他不屑于当个跑堂的、算账的、教书的,喝醉了,梦想要在最近的府城外买上二顷地、盖起二进八间悬山顶的大房,憧憬着有一天成为人上人。
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出外闯荡,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马的姑娘,说去投奔他处,混出名堂就回家。
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身边做幕僚,最后加入帝国的后备军校,穿着有好几颗铜扣子的新军兵服,每天喝牛奶吃鸡蛋,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
手腕粗的长矛刺断三根、负重奔袭跑坏了膝盖,就连停训休息那半年都把精造天下太平铳的铳管打弯两条,一斤装的虎蹲炮火药包一天能打空八包,练习炮术佛朗机炮都被打涨两门,火箭、掌心雷更是没完没了地放。
他不想在老家的府城买房了,将军说帝国在海外有大片未经开垦的土地,等他们出海退役,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地方,官府会给五百亩甚至更多的荒地。
带着这样的憧憬,他成为光荣的北洋骑兵,加入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为皇帝照临四方而战。
为此不惜在麻家港的隆冬蜷缩发抖、在常胜县的盛夏大汗淋漓,在白马河的泥泞中与敌对的西班牙人浴血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