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精校)第398部分在线阅读
关键还在于,这个肇事官员亦不是善茬,乃是大名鼎鼎的方应物,属于那种一般人惹不起的狠角色。
方应物扫视了一眼观众们,暗叹道果然是“仗义每多屠狗辈”,或者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换成头脑简单的底层地方,只怕早就开始对自己动手报复,不会只傻呆呆地围着自己看。
穆文才已经被人扶了起来,只见他脸上一边青一边肿的,身上官袍倒没有破碎,但却在地上滚的都是土渣子,脏兮兮的不堪入目。他气得浑身直颤抖,若非旁边有人扶持,只怕站都站不稳。
咬牙切齿地对着方应物问道:“今日一应公事公办,我与你有什么仇什么怨?”
方应物被吏部官吏按着胳膊,一时脱身不得,但也懒得答理穆文才,饱含不屑地轻笑一声便两眼望天。
如此大的动静,必定要惊动上层高官。没过多久,便有位五十多岁的三品大员进了院子,方应物认得此人,应当是吏部左侍郎耿裕。
耿裕到了后,穆文才便收了声,他知道自己奈何不得方应物,只看耿侍郎如何处置。
耿裕扫视了一遍在场人,然后就要开口。但方应物却抢在前头说话了:“原来是少冢宰,尹天官不出来么?”
旁边众人悚然一动,俗语云看热闹不怕事大,可小方大人是事主不怕事大么?
不过耿侍郎顿时有所悟,原来方应物就是想把事情闹大,然后利用舆情对吏部施加压力,以此来替父亲寻求权益。
至于尹尚书为什么没过来,就因为他是尚书,自己是侍郎,理由就是如此简单。
不过耿侍郎并没有被方应物牵着鼻子走,言语中并不提起尹尚书,只答道:“老夫听到动静,便来瞧一瞧因果。”
方应物语带讥讽地问道:“不知少冢宰瞧出了什么因果?”
耿裕若为了维护吏部权威,就必须要维护穆文才,听到方应物质问,便淡定而又坚决地答道:“缺位递补,皆为文选司分内事也,天子降诏,穆郎中拟选,何错之有?若外人不满时便动辄拳脚交加,这吏部衙门不开也罢!”
方应物哈哈大笑几声,连连发问道:“何错之有,何错之有?穆文才将家父发至云南,居然还敢说何错之有?”
耿侍郎心里难免吐槽几句,绕来绕去的不就是嫌弃云南太远么?不就是想给方学士找个略微轻省些的地方么?
此时穆文才突然插嘴,代替耿侍郎毫不饶人的质疑道:“方应物你说的什么话?难道云南就不是大明的疆土了?莫非去云南就低人一头了?本官看不出云南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叫方大人你暴起殴人!”
方应物转向穆文才,依旧是不屑一顾的神情,“云南距离京师有多少里程?怕不得千万里之遥,看看地图就晓得,云南几乎就是最边远的行省了!
想必尔等也是饱读诗书的人,岂不闻自古以来,流刑都是分等次的?有两千里,三千里等等。大体上,罪孽愈重,流放里程越远,罪过愈轻,流放里程越短,这点常识尔等总不会不知罢?”
方应物又转向耿侍郎道:“本官想问一句,天子降旨说边远州县,但穆大人却发配家父去里程最远的云南,究竟是什么依据?如果吏部不能回答,那也就作罢!”
这……耿侍郎真的没法回答。方应物果真是如同传闻中那样能言善辩,几句就堵得自己无话可说。
见没人答话,方应物便顾左右而道:“看来吏部以为家父罪大恶极,所以要从严惩处,发配到最远的省份。若是这样的风声传了出来,何异于对家父的中伤,我这当儿子的,岂能置之不理?”
耿侍郎无语,最终还是被方应物将话题扯到这上面,忍不住瞪了穆文才一眼,这些麻烦事情都是他找来的。
方清之的好名声是毋庸置疑的,京师官场上万人,有几个不知道方清之?纵然失势那也代表着正义和人心。
为何方清之这种正面先进典型被吏部打发到最遥远的云南?如果经过有心人引导,其中猫腻简直欲盖弥彰。
舆情只能认为吏部将方清之当成了重犯,给出了最严厉的选官,那么接下来肯定会有“吏部为虎作伥”之类的传闻出现。可以想象,即便没有出现,某人也会让它及时出现。
想至此处,耿侍郎发现一个问题,自己管得越多错得越多,就不该引火烧身。
本来此事就与自己无关,上有尚书下有文选司,就算倒霉也是他们倒霉,自己这个夹在中间的侍郎何苦出面!
耿侍郎略加思索便又问道:“方大人,任由你千般借口百般辩解,殴打吏部官员总归是事实俱在!难道动粗是对的么?”
方应物早有准备地答道:“下官知道自己过错,随后会自赴都察院请罪,不劳少冢宰费心了!”
耿侍郎等的就是这句,冷哼道:“谅你也不至于畏罪潜逃!”又对按着方应物不放的吏部官吏挥了挥手,吩咐道:“放他走!是非公论,自有朝廷处分!”
在穆文才眼里,这样处置简直就和自己白挨一顿殴打差不多。于是不满地轻呼道:“耿大人!”
耿侍郎却装作没听见,负手踱步离开了此处。其他人觉得此事水很深,连侍郎大人都不愿插手,便也纷纷散去。
方应物伸出手指点了点穆文才,冷冰冰地说:“穆大人!我走出此院后,你我便恩断义绝、各安天命,此事还没有完。”
第六百五十二章
不占理的方应物
方应物拍拍手就走人了,后面吏部官吏忍不住窃窃私语。他们这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今日事情本该是方家不满吏部铨选并无理取闹;但不知不觉间,却被方应物偷换成了吏部迫害方家,而他奋起反抗。
当事人穆文才有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想想那些曾经与方应物敌对的人物,许多身份比自己更高,但都是什么下场?
有吏部同僚安慰穆文才说:“穆大人有什么可忧虑的?方应物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殴打了你,这无论如何就是错。只要咬住这一点不放,方应物还能翻了天不成?”
穆郎中细细一想,这话颇有道理。自己是按照程序公事公办,明面上无可指摘,而方应物并不占理。
就算方应物占理,但只要在吏部公然动手了,那就是罪过。即便把官司打到御前去,天子也不能判自己输。
自己可能遇到的麻烦无非就是一点点虚名问题,毕竟方家在舆情中优势极大,说不定要招来许多指责自己背信弃义的声音。
可是这总会被时间消磨掉的,过上几年后,谁还记得自己曾经不给方清之面子?
做官到了自己这个地步,虚名已经不是最关键的因素了,纸糊三阁老名声差到这个地步,不也稳稳当当做了七八年?顶头上司尹旻名声也不怎么样,还不是照样在吏部为官十来年?
如此穆文才稍加洗漱并整理衣冠,然后便离开衙门到了都察院,他咽不下这口气,总不能白挨了打,怎么也得去都察院检举方应物。
以穆文才小人之心来想,虽然方应物口口声声说会去都察院请罪,但谁知道是否真去?再说都察院与方应物关系匪浅,穆文才信不过。
故而穆文才觉得自己亲自去检举比较放心,还能当场督促都察院尽快办理,免得故意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到了都察院,穆文才直接找到右都御史李裕,如今的都察院还是李裕掌院事,一如四年前方应物帮李裕上位时。
作为天下第一正五品的吏部文选司郎中,穆大人自然有直接见李大中丞的资格,李大中丞也不好拒见,而且李裕并不知道穆文才的来意。
见了穆文才,见其衣冠不整,李裕颇感纳闷,这年头官员都是很讲究形象体面的,怎么穆大人就这样出来拜访了?
不过稀罕归稀罕,李裕面上不动声色,将穆文才请进后堂中。宾主落座上茶后,主动问道:“穆部郎所为何来?”
“今日下官遭遇奇耻大辱,还要请老中丞做主。”穆文才便将方应物的恶行一一申明。
李裕只听得目瞪口呆,若非知道穆文才不是信口开河的人,而且这种事也骗不了人,他简直不能相信。方应物也太能惹事了罢,他究竟想干什么?
穆文才讲完,见李裕半晌不说话,便讽刺道:“莫非老中丞以为,方应物就该是法外逍遥之人?”
李大中丞三年前靠方应物协助,才得以荣登都察院首座,有这份香火情在,确实很有心回护方应物。
但方应物今天的举动实在太嚣张,遮掩都不可能遮掩,总不能为回护方应物,落了明显把柄给别人。再说穆文才代表的是吏部,足以与都察院抗衡的地方,不是他可以轻忽的。
最后李大中丞无可奈何,只得当场发了驾贴下去,传方应物后日到都察院接受质询。
这个形式是做给穆文才看的,至于方应物后天肯不肯来,李大中丞就不管了。就算方应物藐视都察院不来接受质询,李大中丞也不打算认真追究的。
穆文才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便起身告辞道:“多谢老中丞主持公道,下官后日再来。”
李大中丞苦笑道:“只需那方应物来就可以了,本院自会查问明白,穆部郎不必辛苦了。”
穆文才咬牙答道:“下官还是亲自到场为好,或许有什么不清楚之处,下官可补充一二。”
李裕摇摇头,这穆大人真是要与方应物较真到底了,想和稀泥也难了,还真是有些棘手。他也只能尽力而为,方应物就听天由命罢。
按下穆文才不表,却说方应物在吏部行凶的事情仿佛长了翅膀,迅速地传遍皇城御街两侧的各大衙门。这件事实在是一桩奇闻,想不流传都难。
若换成其他人,如果胆敢因为对选官不满,便在吏部大打出手的话,那绝对是丑闻,下场只能是身败名裂。
为了区区官位,便不惜学市井小民一样大打出手,品味何在?体面何在?若都这样做,那还有没有规矩了?
但方应物做了这样的事情,却普遍被认为是情有可原。毕竟他父亲方清之是目前朝廷里头号忠直典型、天理正义的代表,所以方应物的行为不能以常理来论,他就是特殊的那一个。
占领了绝对道德制高点的人,就是有特权,士林也承认这种特权,并崇尚这种特权。
故而没人讨论方应物是不是浑蛋玩意,众人只是热议方应物暴起动手的具体原因而已。方应物又不是无脑莽汉,总不会无缘无故的一言不合便动手。
有人觉得,定然是吏部文选司揣摩上意,故意欺压忠良,苛虐方清之。方应物这个年轻人又是火气大,忍无可忍后一时情急,便愤然动手了。
还有人认为,这其实是方应物杀鸡骇猴的策略。要知道这年头釜底抽薪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方家遇到低潮,指不定会有多少落井下石的人。
与其等着别人捧高踩低的恶心人,还不如先摆出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吓住那些不开眼的小人。
只是方家一夜之间,沦落到这种外强中干,靠着虚张声势吓唬人的地步,也颇令人唏嘘感慨。
正因为没有别的手段了,所以才只能如此不顾体面的简单粗暴,以此对命运进行抗争,怎能不令人惋惜。
听说文选司郎中到都察院将方应物告了,只怕不占理的方应物逃不过处分。
第六百五十三章
不能输
方应物回了家时,方清之尚不知道自家儿子在吏部做下的破事,故而方应物得到了一个清静的夜晚。
但到次日,有亲友登门造访,带来了外面的消息。方清之这才知道,自家儿子竟然为了自己官职,在吏部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