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的朋友(校对)第1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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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你应该有一幢你自己的房子,是吗,可怜的爸?”
“我并不比别人更有理由拥有一幢自己的房子呀,亲爱的。”
“不管怎么说,至少我比别人更想要一幢房子。”贝拉说,一边托着他的下巴,把他亚麻色的头发梳得一根根倒竖起来,“我真恨,这些钱都要送给那个魔鬼,他已经吞掉了那么多,可我们什么都没有——样样没有。要是你说(你是想说的;我知道你是想这么说的,爸):‘这么说既不合理也不正当,贝拉。’那么我就回答你:‘也许是不合理,不正当,爸——非常可能——可是,这是穷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呀,这是因为我恨透了穷,厌透了穷呀,我就是这样。’好了,你现在看起来真可爱,爸;你干吗不天天把头发梳成这样子?瞧,牛排来啦!要是没炸得很透,妈,我可不能吃,就得拿一点儿再回回锅,特别多炸会儿。”
但是,因为已经炸透了,甚至也完全合乎贝拉的口味了,这位年轻女士便姿态优雅地和大家一同享用起来,而不曾把它退还给煎锅,并且也和大家一同,在适当的时候,享用了那两只酒瓶里的内容:一瓶苏格兰啤酒,一瓶朗姆酒。后者的芳香在开水和柠檬皮的促进下,弥漫全室,并且在温暖的炉边高度集中,屋顶上偶尔掠过的阵风,在这个与众不同的烟囱管里像一只巨大的蜜蜂一样,嗡嗡地叫上一阵之后,一定是饱含着美味的酒香才匆匆离去的。
“爸,”贝拉说,啜了一口芬芳的混合酒,把她心爱的脚脖子伸过去取暖,“依你看,老哈蒙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做,把我弄得这么不尴不尬?(他自己就别提了,反正他是死了。)”
“很难说,亲爱的。自从人家发现他的遗嘱以来,我跟你说过不知多少回,我怀疑我跟这位老绅士谈过一百个字的话没有。如果说他是一时心血来潮,要让我们大吃一惊,他这个怪念头算是成功了。因为他确实使我们大吃了一惊。”
“他头一回注意到我的时候,我正跺着脚吱哇叫呢;是吗?”贝拉先对她的脚脖子凝神地注视一阵,然后说。
“你跺着你的小脚,亲爱的,用你那小嗓子尖叫着,拿你的小帽子使劲打着我,你是把帽子从头上一把抓下来打我的,”她父亲回答,仿佛这段回忆使得朗姆酒的滋味更浓了,“那是一个礼拜天的早晨,我带你出去的时候,因为我没走你想走的那条路,这时候,这位老绅士坐在我们旁边的一张凳子上,他说:‘这姑娘漂亮,这姑娘非常漂亮,有出息的姑娘!’你是有出息呀,亲爱的。”
“后来他就问我的名字,是吗,爸?”
“后来他就问你的名字,亲爱的,还问我;后来的几个星期天的早晨,我们走到那条路上,又看见了他,而——而,真的,就只有这点儿了。”
而这时掺水的朗姆酒也就只有这点儿了,或者,换句话说,这时雷·维在委婉地表示他的酒杯空了,把头向后一靠,杯底朝上,扣住他的鼻子和上嘴唇,假如维尔弗太太这时建议他再斟上一杯,那真是件慈悲的事情。但是这位女主角却只是简短地建议“睡觉”,于是酒瓶收走,全家退席;她像天使般的被护送着离去,如同一幅油画上的某个庄严的圣者,或者只是像用寓意的笔法描绘出来的人类的女监护人。
“明天这时候,”当两个女孩单独在她们的房间里时,拉维尼娅说,“洛克史密斯先生就住在我们这儿了,我们就该等着他来切断我们的喉咙了。”
“即使这样,你也不必挡在我跟蜡烛中间呀,”贝拉顶撞着她,“这又是穷的另一个后果!想想看,一个女孩子长了这么美的一头鬈发,可又只能靠一支灰扑扑的蜡烛,跟几寸宽的一面镜子来梳它!”
“你用它还是迷住了乔治·桑普森的呀,贝拉,尽管你用来发梳头的工具这么不像样。”
“你这个小下贱坯子。用它迷住乔治·桑普森!别说什么迷人呀的话,小姐,等你自己——用你的话来说——迷人的时候到了,再说这种话吧。”
“也许已经到了呢。”拉维尼娅咕哝着说,头往后一仰。
“你说什么?”贝拉问,非常严厉。“你说什么,小姐?”
拉维尼娅既不想重复也不想解释她的话,贝拉一边梳理着头发,一边渐渐陷入一阵自言自语,诉说着穷的痛苦,比如,没东西可穿,没一套出门的衣裳,头也没法儿梳,连一张宽敞的梳妆台也没有,只有一只龌龊的小箱子,还不得不招进些可疑的房客来。最后一点抱怨她特别强调,达到这番自言自语的高潮——她也许会更强调些,要是她了解朱丽叶斯·汉福德先生还有一个相貌一模一样的兄弟活在人间的话,而此人就是约翰·洛克史密斯先生。
第五章 鲍氏宝屋
伦敦有幢大房子,它坐落在离卡文迪希广场不远的拐角上,在它的对过,几年来都坐着一个装有一条木头假腿的人,天冷时,他把那段剩下的腿放进一只篮子里,靠这种办法混饭吃:——每天早晨八点钟,他一步一拖地来到拐角上,带一张凳子,一只晾衣服的架子,一副撑脚,一块板,一个篮子,还有一把伞,统统捆在一起。解开来,木板和两只撑脚变成柜台,篮子在提供几种摆在柜台上出售的少量水果和糖食之后,就变成一个暖脚窝子,撑开的晾衣架上,挂出一些供顾客挑选的半便士一份的歌篇儿,并且变成一个屏风,凳子放在中间,变成在整个一天中摆他自己的架子。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地看见这个人摆在架子上。“架子”这个词是从两种意义上来理解的,因为他又把他的木凳放在路灯的架子前,给它造成了一个靠背。天下雨时,他撑开伞,遮住货物,而不遮住他自己;不下雨,他便收拢那柄褪色的玩意儿,用一绺纱线捆起来,横搭在搁板撑脚上:它在那儿看起来像一根用什么不正常的方法催熟长成的莴笋,尺寸是够大的,但却既不青翠,也不鲜嫩。
由于不知不觉间长期占用的事实,他已经确立了他对这个拐角的权利。他从来不曾挪动过一英寸,只是在开头占有这个拐角时有点儿缺乏自信,因为这幢大房子的一边正对着这个拐角。冬天,这拐角狂风呼啸,夏天,这拐角尘土飞扬,即使在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里,这拐角也不是能令人称心如意的。当大街上平静无事的时候,无处藏身的草屑和废纸却在这儿卷起风暴;运水马车仿佛是喝醉了酒或是没长眼睛,跌跌撞撞、颠颠簸簸地绕它走过,使得它遍地泥泞,而别处却干干净净。
在他货摊的前方,挂着个茶壶托盘似的小牌子,上面是他亲笔写下的细小字体:
如蒙老爷太太
吩咐
敬候
差遣
保证满意
您的忠仆
赛拉斯·魏格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仅自封为奉命呆在拐角上负责为这幢房子跑腿的仆人(虽然一年里他接受这类使命不超过五六次,并且还是作为某个仆人的代理人),而且还自封为这幢房子的一名属员,附庸于它,并且对它忠诚地表示关怀。因为这个原因,他总是称它为“我们的房子”,尽管关于这幢房子他所知道的事情大多出于推想,而且全不对头,他仍然认为自己受到它的信任。根据类似的理由,每当他从任何一个窗口上望见这房子里面的一个人,他一定要举手触帽,向他致敬。然而,因为他对屋里的人所知太少,他便只能用自己创造出来的名字称呼他们:比如“伊丽莎白小姐”、“乔治老爷”、“简大娘”、“帕克大叔”——正因为他毫无任何这样称呼的根据,尤其是最后一个——于是他便自然而然非常固执地坚持这样来称呼他们。
对这幢房子本身,他也像对它的居住者和他们的事务一样,施展他的想象本领。他从来不曾走进这幢房子,甚至不曾越过那根又粗又黑的落水管子(它蜿蜒爬过一扇通道小门,进入一条潮湿的石过道,颇有点像是一条奇妙地“吸住”这幢房子的大蚂蟥)。但这并不能阻拦他根据自己的方案来安排它。这是一幢巨大而阴沉的房子,有许多昏暗的窗户,后院里还有许多空着的附属建筑,为了把它安排得每一点都和外表相符,他曾经花费过一大堆思索。但是,一旦想妥之后,他便非常之得意,自信即使蒙上眼睛,也能够对这幢房子了如指掌:从高屋顶上紧闭的阁楼,直到大门旁的两只铁制的灭火器——它们仿佛要求所有生气勃勃的访客们都要先扑灭掉他们的盎然生气,然后再走进大门去。
无疑,赛拉斯·魏格的小摊儿是伦敦所有这种贫乏的小摊儿中最不像样子的一个,望一眼他的苹果,你的脸要发痛;望一眼他的柑橘,你的胃要发痛;望一眼他的胡桃,你的牙齿要发痛。那后一种商品他是经常都拥有讨人嫌的一小堆的,上面放一只小小的木制的量器,浅得显然容不下多少粒,被看作是代表大宪章所规定的一便士胡桃的容量。吃不准是不是由于频起的东风——这个拐角是朝东的——小摊儿,货物和它的主人,全都干燥得像沙漠一般。魏格像一段木头,节疤很多,纹理细密,一张面孔仿佛是用最硬的木材刻成的,表情之多,就像更夫手中的拨浪鼓儿似的。当他笑的时候,仿佛里面猛地一抖,于是这拨浪鼓儿便弹跳起来。说真的,他这人真太像一段木头了,连他那条木腿也仿佛是天生的,真会令一个富于幻想的观察家认为,他可能——假如他的生长不受到什么突如其来的挫折的话——再过大约六个月,就会完整地长出两条木腿来。
魏格先生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有强大的眼力”。他每天坐在他的凳子上,背靠着路灯架子,向所有照例走过的人招呼致意;这些招呼因人而异,各有特点,他并且为此非常自豪。比如,对修道院长,他致以一鞠躬,混以一种俗人的敬意,还隐隐带一点儿在教堂里沉思反省的意味。对医生,致以一种深表信任的鞠躬,把他看作是一位非常熟悉自己身体内部构造的绅士,他并且是在满怀敬意地请求他承认这一点。在一些高贵的人士面前,他乐意地表示谦卑。对帕克大叔,这位当过兵的先生(至少他是这么派定的),他把一只张开的手放在帽檐上,致以军礼,这位满眼怒火、纽扣绷紧、面色激动的老先生,似乎对此不能充分赏识。
赛拉斯贩卖的东西里唯一不硬的,是姜饼。某天,有个倒霉的小孩子,买去了那块发潮的马儿姜饼(已经非常不像样了),和那只黏糊糊的鸟笼儿姜饼,都是他这天摆出来售卖的商品,他从凳子下面取出一只铁皮盒子,准备补充两只这种可怕的样品,正在打开盖子往里瞧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自言自语地说:“噢!又是您啊!”
这句话是对一个壮实、圆肩膀、斜着身子走路的、穿件丧服的老头子说的,他正步态轻盈地、样子有些儿滑稽地向拐角上走来,穿一件豆绿色的外套,拿一根大手杖,脚蹬一双厚底鞋,罩着厚皮的鞋罩子,一双厚手套,像是修篱笆的园丁戴的。从他的装束和他本人看,都像是头满身皱折的犀牛,他的面颊上、额头上、眼皮上、嘴唇上和耳朵上,满都是皱折;但是,在他乱莲蓬的眉毛和宽檐帽子下边,却是一双明亮、亲切、孩子般好奇的灰色的眼睛。总之是个样子非常古怪的老头子。
“又是您啊,”魏格先生若有所思地重复说,“您现在在干什么?是在芬斯家的铺子,还是在哪儿?您是新近搬到这一带来了,还是在别处住?您是富裕得可以坐享清福的人呢,还是要我对您白鞠一个躬?好吧!我来冒个险!给您鞠个躬,就算是投资好了。”
这个躬,在魏格先生把他的铁皮盒子放回原处,又直起身子,装好他的姜饼钓钩,准备捕捉另一个热心的孩子以后,相应照办了,他的敬礼是这样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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