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生莲(精校)第8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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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老四插嘴道:“大人,他那十余个手下,一手箭术神乎其神,徒手格斗也是一等一的好手,西北有些养马贩马的大豪,家中有几个这样的高手是可能的,可是十多个手下无一庸手,那可不是人人办得到的。”
  杨浩道:“是了,你就在西北当兵,可曾听说过什么姓木的人家?我询问那老者身份,他总是不答,不过他那十多个忠心耿耿的部下,彼此称呼都是姓木的,其中以那个木恩为长。”
  范老四摇头道:“不曾听说过,不瞒大人,投效程将军以前,我范老四是个马贼,这西北道上的英雄人物,我纵然不曾全都见过,也一定听说过的,其中绝无一个姓木。”
  杨浩道:“这就奇怪了,曾有人听木恩唤那老者为主上,这样的称呼,我虽不知出处,却觉得那老者身份应该不低。”
  “主上?”范老四摸摸大胡子,狐疑地道:“莫非那老家伙不是汉人?据属下所知,党项羌人、吐番诸部的近侍武士称呼其首领多用主上的敬称。啊……,大人,你说他们会不会是党项羌人?”
  杨浩奇怪地问:“何以见得?”
  范老四道:“党项羌人特别崇尚白色,故自称‘大白上国’,你看那老者和那十几个大汉,外边虽裹着各色衣袍,但内里尽是白衣。还有,党项羌人尚武好战,若受外族侵辱伤害时,必须复仇。未复仇前,蓬首垢面赤足,禁食肉类,何时斩杀了仇人才能恢复常态。我听说那日十八壮士突然出手相助,就是因为那个老者被契丹人的流矢所伤,那大汉木恩和那十几个汉子才暴跳如雷,扯烂衣衫,赤手上阵,不畏生死,剽悍难敌,看着实像是党项羌人的作派。”
  范老四越说越觉可能,便道:“大人若觉得可疑,属下去盘问一番可好,别看他们个个武艺了得,可是好虎架不住群狼,如今在咱们军中,就不怕他们能翻上天去。”
  杨浩连忙摇头道:“如此情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只是心中存疑罢了。他们现在和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蜢蚱,莫要惹恼了他们凭添许多风波。只要他们不生事端,管他们是什么出身来历呢。”
  范老四不以为然地应了一声,罗克敌问道:“杨大人,咱们逃入山谷时,所携粮食不多,这几天行军下来,粮食眼看告磬,从此往南,再往西少,一路少有人家,更无大城大阜,可是无处补充粮食的,这一点杨大人须得注意。”
  杨浩道:“这两日我已经开始节省着用了。这里都是丘陵山地,每到驻扎之地,我都使人猎取野物、采摘野果山菜,下河捉鱼,以补粮米不足。等出了森林,行进速度应该可以更快一些,我想会捱过去的。”
  他叹了口气,看看在丛林中艰难行进的队伍,喃喃道:“再难捱,我们也必须得撑过去……”
  天色晚了,人马又在林中驻扎下来,百姓们已经养成了习惯,不需有人吩咐,安顿了家小之后,青壮们便四下散开,摘野果、挖野菜,捕捉一些小兽地鼠,以补粮米不足。
  那个老者在一棵大树虬龙般暴露出地面的树根上坐了下来,木恩吩咐两声,便有几个大汉分头去捕食猎物了。他们没有兵器,但是每回出去,总能徒手捉到几只猎物,令别人眼热不已。
  木恩从老者身边取过皮口袋,赶去小溪边汲水,老者有些疲倦地靠在树上,阳光从枝叶间投射下来,映在他的身上一片斑斓。老者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觉自己一生境遇,实在是离奇之至。他从未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莫名其妙地被当成了汉人百姓,然后稀哩糊涂的一路东向,直至走进这连绵的山脉森林。
  他是一个党项人,党项诸部中最强大的有八个部落,分别是细封氏、费听氏、往利氏、颇超氏、野离氏、房当氏、米擒氏、拓跋氏,这就是党项八部。其中拓跋氏本出自鲜卑族拓跋部,是党项诸部中最强大的一部。而他,原本就是这个最强大部族的首领之子,他叫李光岑。
  可是,对他而言,身为部族首领之子、身为拥有夏州、绥州、银州、宥州、静州五州之地的定难军节度使之长子并不值得庆幸,反而是他这一生坎坷痛苦的根源。
  做为拓拔氏族长之子,他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另一个强大的部落吐番潘斯罗部做人质,这是两族联盟互取信任的一个手段,做为家族的长子,这是他的责任,他的父亲是拓拔部族长,是党项各部的大首领,是大唐钦封的定难军节度使。可他,却只能从小生长在异族,被人扣为人质。
  当他十五岁的时候,按照约定,应该由他的父亲把他接回去,再换一个儿子来继续充做人质,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定难节度使李彝生病暴卒,他的三叔被迅速拥立为三军留后,后唐末帝李从珂顺水推舟,把定难军节度使的职位正式转授了给他。于是李光岑这个正牌继承人便处于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对吐番部来说,他已经失去了人质的作用。对党项各部来说,他是最合法的继承人,但是党项人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节度使。谁敢冒天下之大讳,替他一个孤儿出头呢?
  还是有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四叔绥州刺史李彝敏,李彝敏听说三哥夺了侄儿的权位,遥指夏州大骂不止。他立即扯旗造反,声讨不仁不义的三哥,同时派人去接侄儿到自己的地盘。
  结果在吐番潘斯罗部的他随着四叔的信使驰骋千里,日夜兼程赶往绥州的时候,他的四叔就已兵败被擒,被他的兄长手刃授首,李光岑离开了吐番,却仍旧是一个孤儿,只不过这一遭除了当初受他父亲所命一直追随侍奉在他身边的数十名武士之外,他又多了四叔派来的十多个死忠之士。
  定难五州已经是三叔的地盘了,他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孩子,有什么本事把本属于自己的权力夺回来?他不但无力抗争,还得不断逃命,提防三叔派来追杀他的人。他把大唐所赐的李字去子留木,改了姓氏,在草原上流浪,从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流浪成满头华发的老朽,那流浪的身影始终不曾安定下来。
  三年前,那个三叔终于死了,三叔的儿子、他的堂弟李光睿成了新一任定难军节度使。李光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波澜不惊,这么多年的坎坷流离,他几乎已经忘了夏州如今是个什么样子了。
  但是就在此时,党项诸部扯旗造反了。诸部一向被拓拔部凌压其上,压迫的太狠了些,此时换了新主,诸部中有些桀骜不驯者便联起手来挑战这位新任定难军节度使的无上权威。
  李光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项人,忘记了夏州,但是党项诸部没有忘记他才应该是定难五州真正的主人,没有忘记他还在草原上流浪,于是他们一面起兵,一面派人远赴草原寻访,想要打起他的旗号,号召更多的党项人归附。
  李光岑不想来,他少年时的雄心早就死了,他如今只想带着已发展为一个部落的部下们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事是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党项诸部的使者诚辞恳切,他的部下们也不甘雌伏,李光岑只得率人赶回他已忘记了归路的夏州。
  可是,命运又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就像他三十多年前千里驰骋,日夜兼程赶往绥州时一样,那些造反的党项诸部勇士匆匆起兵没有筹画,以致粮饷不足,于是他们就去侵扰府州掠夺军资。谁知道府州折家不知怎地突然改变了几百年来的传统战法,竟将所有军马集中军马跟他们打了几场漂亮的机动战,这支扯旗造反的队伍还没有与夏州的李光睿正式交锋,就被折家打得溃不成军,造反失败了。
  刚刚赶到半路的李光岑此时再南下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他把随他远征的近千名勇士打发回草原保护部落,他则留在北汉境内,将一些本来携作军资的东西就地变卖出售,谁知道这时候北汉与大宋又打起仗来,他莫名其妙地便被掳回来,成了这支逃难大军的一员。
  想起这半生遭遇,李光岑自嘲地一笑:他这辈子注定了是个失败者,是个被白石神抛弃的罪人,如今莫名其妙地流浪到了宋境,也好,天下虽大,始终没有他的立足之处,就到宋国去做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吧。在那里,他不必再背负那么重的责任、不必再背负那么多人的期望,草原上的那个部落,失去了他这个一生都与失败为友的首领,或许……也会过的更好一些……
  李光岑正浮想连篇,木恩打了水回来,单膝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他奉上,李光岑接过水袋,喝了一口,眉头便是微微一皱,他嗜酒,身边一直都带着酒,可是这一路行来,酒早喝光了。
  不远处,正在三五成群的百姓间嘘寒问暖的杨浩把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便朝他走了过去。
  “老丈,喝一口。”杨浩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口袋,递到李光岑手上,微笑着扬了扬下巴。
  李光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拔下木塞,一股浓郁的酒香立时传来,李光岑不由双眼一亮,立即如获至宝地抓紧了那个皮口袋。
  杨浩呵呵地笑起来:“老丈喜欢,那就送给你了。不过这美酒杨某也只有一袋,喝光了可就再也没有了,老丈还是省着点,想了就喝一口,解解馋就是。”
  杨浩并不好酒,这酒是从浮云谷口退下来时,顺手从百姓们弃置的物品中捡的,杨浩本来是想要个水袋,以防奔逃当中口渴难耐,不想在林中彻底改变了行进路线,这一路并不缺水,这袋酒也始终没有换掉。
  李光岑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他眯起双眼,含着那口酒细细品味了半晌才徐徐咽下,褐红色的脸庞上露出了满足的笑意。
  一个大汉走回来,提着三只野鸡和一只兔子,李光岑将他唤到身边,从他手中拿过一只兔子、一只野鸡,放到杨浩身前,说道:“你的。”
  杨浩知道他这是要以物易物,也不推辞,便将这两只尚有余温的猎物接了过来,李光岑一看更是高兴,他嗅嗅酒味儿,旋紧木塞,把酒袋放进怀里,宝贝似的拍了拍,这才问道:“杨大人,咱们还有多久才能走出这片林子?”
  杨浩道:“我问过熟悉附近地理的军士,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明天咱们就能走出去。到那时速度就会快的多,出了林子往西,就要进入一片不毛之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许大家会有几天苦日子过,不过不用担心契丹狗在后面追赶,总比前几天要好一些。”
  这时一名士兵匆匆寻来,禀道:“杨大人,赫将军请你过去一下。”
  杨浩向李光岑颔首示意,起身行去,李光岑看着他的背影微一犹豫,唤道:“杨大人。”
  杨浩笑吟吟地转身问道:“老丈还有何事?”
  李光岑郑重地道:“大人若是早早南下,想必太太平平。此时被迫南下,却是困难重重了。老夫年轻时,曾经被人追杀过,大漠草原,荒山野岭,都曾是我藏身之地。所以我知道,不是到了易行的地方,行进速度就一定会加快的,人的疲惫,会越来越深,行进的速度也只会越来越慢。
  尤其是到了那种四下一望都是漫无边际的荒原,即便意志坚强的人,也会陷入绝望,人心里一里没有了希望,倒的比谁都快。这些普通百姓,大多一辈子不曾离开过家门,那种身陷死境的绝望会比契丹人的铁骑更让他们恐惧,一旦发生骚动,后果堪忧。”
  杨浩脸上轻松的笑意消失了,李光岑又道:“林中有野果野菜野味可以食用,勉强可以弥补不足,可是一旦到了荒原上,又缺少必要的食物,心存绝望,腹中无食,那时……还有,现在食用各种野果野菜,风餐露宿,已经有人生病,这么炎热的天气,这么密集的人群,一旦发生瘟疫,那就遭了。”
  杨浩越听脸色越是沉重,李光岑沉声道:“杨大人,你的敌人与程大人的敌人不同,但是凶险却丝毫不弱于他,甚至比他的困难更大。能不能带着大家走出去,你这一遭要与天斗、与人斗、与己斗、与命斗,不可掉以轻心呐。”
  杨浩略一怔忡,肃然揖礼道:“多谢老丈提点,杨某明白了。”
  他转过身,刚刚走出几步,就见不远处林下,被刘世轩带人看管着的程德玄正抱着双臂冷冷地看着他,那阴鹫的眼神,就像一头低空盘旋的秃鹫正耐心地等着一个垂死的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的心中不由一寒。
  
  第147章
地狱、天使
  
  杨浩曾经试过两顿不吃饭是什么滋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有点饿。但他以前从未试过三顿不吃饭是什么感觉,而现在,整整三天时间,每顿饭都只是和范老四、刘世轩三人共喝一头盔稀粥,胃里始终不曾被食物添满过,他感觉自己的眼睛都绿了。
  饥饿还只是其一,枯燥的、一望无际的荒原给人的精神折磨更加叫人无法忍受。三天来,不管他走出多少里路,纵目望去,所见到的情景与他刚刚踏进这片不毛之地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以致叫人有种很沮丧的感觉:似乎这三天来,根本就不曾走出多远的路。
  杨浩记得前世的时候,曾经看到杂志上提过一种最残酷的施刑方法,那种方法既不是老虎凳辣椒水,也不是烧红的铁钎,蘸水的皮鞭,而是一间保持绝对安静的房子,把人丢在这样的房间里不闻不问,不出几日,这个人就会精神崩溃,面对询问再也没有任何秘密可以保留。
  杨浩一直不能理解那种折磨到底有什么可怕,现在他隐约有些明白了,这种一成不变的荒漠景像,与那绝对没有半点声音的禁闭室有什么区别?它们都能把人的意志彻底摧毁,叫人有种宁肯放弃一切躺在那儿等死的冲动。
  他们现在走的是一个“匚”字形,他们绕了一个大圈,现在要回到起点方向,然后继续往西南走,光是走这种冤枉路,就够叫人沮丧的了。还有饥饿、绝望,天空中一颗炎炎的烈日。见鬼了,不但四周的景像似乎总是一成不变的,那颗炽烈的太阳似乎也总是悬挂在同一个位置,炙烤着他们身上的每一滴水分。
  尽管他们离开森林的时候已经把所有盛水的器具都装满了,并且再三告诫百姓要节约用水,但是很多百姓根本不懂事情的严重性,才三天的功夫,许多人身上已经没有半滴水。除了少数有远行经验的人忍着饥渴攒下了一些饮水,其他的人只能眼巴巴地等着军人每日给他分发一点活命水。天气热,他们喷出的鼻息更热,喉咙里好像要着起火来。
  三天下来,所有的人都只是木然地看着前方,机械地随着别人的步伐往前走,有人倒下时,哪怕是他的亲人也无力去扶一把。有人趁夜逃走了,但是逃走的人只有死的更快,大队人马说不定走到哪儿时,就会看到沙土地上有一具被太阳迅速晒成的干尸,这具已经无法辨清面目的干瘪尸体,一天之前还是他们队伍中的一员。
  士兵们现在和普通的百姓没有什么区别,能扔掉的负重之物已经全都被他们扔掉了,包括甲胄,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他们毕竟是在战场上打过滚的战士,他们还能保持建制、听从命令,这才维持着这支队伍没有全面崩溃。
  毒辣的太阳落山了,可徐徐吹来的风还是一片热浪,人们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土地上,摇晃着只剩下一滴水的皮囊,却不舍得舔上一舔,谁知道明天能不能找到水源呢,现在每个人都知道水的珍贵了。
  他们走的是一条古河道,泥土下面泛起的碱性把这里变成了一片不毛之地,碱性的沙土随风左右扩散,千百年下来,把这左右原本就不多的草木戈壁都变成了沙土地,连生命力最顽强的野草都没有几棵。古河道上,有一些不知多少年前的老树倒卧在地上,显示着这里曾经有过的活力。
  粮食,是士兵除了刀枪之外唯一没有抛弃的东西,现在杨浩已经实行了军事管制,粮食一概由士兵保管,统一取用,每天熬煮出来的稀饭,不管官兵将士还是平民百姓,每人都是一碗,它能勉强吊着人的性命,不会让人死掉,但是这一碗粥落肚,却能勾起人更大的饥火,让人饥饿的想要吃人。
  程德玄原本总是带着一脸阴鹫的笑意,等着看杨浩的笑话,可是现在他连仇恨的力气都没有了。队伍一停下来,他就一头仆倒在地,喘息着,节省着自己每一分体力。现在连最盼着杨浩失败的他,都期盼着能早一天走出去。他不怕死,可他没想到这种折磨竟比死更令人痛苦。
  左侧一片地域稍低,地上零落地长着一些芦苇,芦苇现在也是干的,一点就能着。有些人正在掘着芦苇,底下的沙土有些湿气儿,那些芦苇的根茎说不定还能吃呢。
  分散开来觅食歇息的百姓发现了一泡浑浊的泥水,不大的水泡子,两丈方圆,水本来也不浑浊,被他们合身扑进去一番扭打争夺,便成了泥汤子。可就是这泥汤子,在他们眼里仍是最珍贵的东西,他们继续厮打,直到士兵们亮出刀剑干预,这才平息了一场为了活命发生的殴斗。
  那泡污水很快就被他们宝贝似的分掉了,刚刚闻讯赶来的其他百姓绝望地瘫坐在那儿,一个三旬上下的憨厚汉子陪着最小心的笑脸,向人乞求着哪怕是一滴水,他说他的娃还不到一岁,孩他娘没了奶水……
  他吞吞吐吐的还没说完,那口泥水已经被人喝光了,他只能颓然转过身,徒劳地走向下一个人。有几个心有不甘的百姓在那块湿地上挖掘着,希望能够找到哪怕一条蚯蚓,其中有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身上穿的皱皱巴巴的袍子是绸料的、还有金钱纹,看来应该是个员外。然而他的钱现在已经支使不动那些以前像狗儿一样蹲在他脚下听命的家仆长工了,每个人都在为了一口吃的、一口饮水在挣扎,在死亡的威胁面前,无论高低贵贱,那真的是众生平等了。
  官兵开始分发饮水了,虽然只有一点,真的只有那么一点点,百姓们还是跌跌撞撞的抢过去开始排队。扶摇子老道领着他那份宝贝水挤出人群,有些茫然地看着这些半人半鬼的百姓,眼中有些怜悯,可他也无能为力。
  他的辟谷功夫,可以百日之内不吃不喝;他内外兼修的一身功夫,金铁之兵已很难伤到他。可是,他毕竟不是真的神仙,他不能呼风唤雨让这里降下一片甘霖,他也不懂得五鬼搬运之术,把这些百姓一夜之间搬离绝境。以他近百高龄的身子骨,他在太华山那样险峻的山路上行走时照样轻松自若、来去如风,可他在这荒漠上,也不能陆地飞腾,日行百里。
  “道士爷爷,我已领了水了。咱们回去吧。”狗儿牵了牵他的衣角,这几天,她和这个整天喜欢睡觉的老道士这一路上已经成了相依为命的忘年之交。扶摇子从失神中醒来,将自己的那口水倒进了狗儿的破碗里,自嘲地一笑:谁会想得他,他这被太华山附近百姓尊为真人、睡仙人的百岁老道,竟然也有这么凄惨的一天,天威之下,谁堪一击啊?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杨浩。
  杨浩锁着眉头,趟着炙热的沙土一步步走着。他很奇怪自己有这么旺盛的生命力,从不曾吃过这样苦头的他,居然还能站着,居然在队伍停下来之后还能强撑着巡视一番。只因为他的心中一个意念还在支撑,他知道自己此时不能倒下,如果他也垮了,这么这几万人很有可能一个也走不出去,所有的人都要葬身在这条古河道上。
  这个时候,什么安慰、鼓励的话都是无力的,事实上此时既没有一个百姓想听他什么保证,也没有力气站出来闹事,杨浩走关,看到了人群中坐着那个魁梧的老者和他身边的十几条大汉,他们也已被折磨的不成样子,只不过他们毕竟是有着荒漠求生经验的,虽说在这有如蝗虫过境的大军经过之处,以他们的本事也找不到什么猎物,可是在离开森林的时候,他们一定储备了些什么,现在气色看着比大多数百姓要好的多。
  见杨浩的目光向他望来,李光岑向他苦笑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杨浩叹了口气,转身往回走去。忽然,他看到一个男人趁着夜幕的降临,拉住一个女子闪进了一条洪水暴发时冲刷出来的沟壑,杨浩一怔,立即抓紧腰刀跟了过去。
  他一直担心会有人因为生的绝望而将人性中卑劣无耻的一面爆发出来,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恶事,可是一直以来,这支队伍还算平静,想不到他最担心的事还是要发生了。这种事一旦发生一件,立即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染开来,甚至把所有人的变成疯子,他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他甚至来不及去唤几名兵士,便急急跟了上去。
  奔到那处黄土的深沟,杨浩脚下一滑,和着斜坡上松软的沙土一起滚了下去,他抬头一看,只见不远处的土沟里,那个妇人正被推倒在地上,那个男人纵身扑上去,一边急不可耐地解着衣服,一边抱住那妇人亲吻。
  杨浩怒不可遏,冲过去一脚便把那汉子踢开,手中的钢刀架到他的脖子上,厉声喝道:“你好大的狗胆,在做甚么?”
  那人被杨浩一脚踢翻,躺在沙地上呼呼地喘着粗气,看他模样,三十上下,形容有些猥琐,不过身材却还粗壮,他舔了舔嘴唇,嚷道:“你……你干什么,你凭什么坏老子的好事?”
  杨浩把刀一压,喝道:“本官早有命令,胆敢奸淫妇人者,杀!难道你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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