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当神棍(校对)第27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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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飞原本正想给张裕那货打电话来着,刚好见到潇潇和几个年轻人一起走了过来。见到文飞顿时眼睛一亮:“老板……”
  文飞一看,有几个熟人,看起来应该都是自己公司的人。不由笑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那几个员工,正想老老实实地汇报。却见潇潇翻着白眼,说道:“你什么时候关心过公司的生意了……这个时候才来问。”
  “这可是我自己的公司,我能不关心么?”文飞淡淡笑道。
  虽然含笑说着这么一句话,但是凛然之间,就有一种不可测度的气度,让潇潇心中一凛。
  才想起来,眼前这位可不单单是以前,他们嘻嘻哈哈在一起开玩笑的对象,而更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一位很年轻的,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
  “走吧,进去吧!”文飞挥挥手:“想来你们应该干的不错!”
  这回保安没敢阻拦,任他们走了进去。有眼色的,就赶紧过来帮自己的老板提东西。
  文飞也不以为意,不论是在哪个时空,文飞都知道上位者给下属提供献殷勤的机会,都是应该的。
  但是那员工刚刚接住文飞手中的箱子,就一阵呲牙咧嘴,差点闪了腰。也不知道这箱子里面放了什么东西,居然这么重。亏文飞提起来还这么轻松的,让人一点准备都没有。
  文飞微微一笑,这箱子里面的东西自然是送给张裕那货的,绝对是够分量!
  不得不说,这些年轻人们干的很漂亮。把这酒店礼堂之中,设计的很是美轮美奂,带着很浓重的古典游戏的味道。虽然没有真正的北宋风味那么厚重,但是却更加的浪漫。更加适合现代的年轻人们。
  那张裕穿着一身的锦袍,明明是一个死胖子,现在经过精心的化妆打扮之后,据然有了一丝华贵之气来。
  穿着爵弁玄端服袖展三尺三,收口一尺八,缁衪纁裳,白绢单衣,纁色韠,革带用以佩韠,大带以素熟绢为之,宽四寸,耳及绅缘边,外玄而内黄色。赤色舄,水苍玉纯组绶,佩刀,充耳等。
  似乎是一位真正的古典贵族,从历史之中走出。
  但是和小雨的打扮相比之下,却就根本不起眼了。难怪这死胖子一脸的怨念!
  小雨穿着凤冠霞帔,看起来也是改良过的。结合了大唐仕女的风采,还有现代西式婚纱的浪漫。甚至连挺着的大肚子,都被精心的遮掩了起来。
  见到文飞,张裕跑过来抱怨说道:“你说你们把我老婆打扮这么漂亮,我以后还敢呆着老婆出门么?”
  文飞翘起一根大拇指,这死胖子拍马屁的功夫可是越来越厉害了!一句话就让旁边的小雨喜笑颜开。
  “文飞,你也来了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文飞一看,居然是陈志远。连忙笑道:“是陈书记,想不到你也来参加张裕的婚礼!”
  陈志远摆摆手,笑道:“不是我要来,是我妈想要来凑热闹!”
  文飞一呆:“老太太也来了!”这才看见苍老了许多的余老太太坐在轮椅之中,被陈正和推着走了过来。
  在陈正和的身边和跟着一位漂亮的女人,带着一位漂漂亮亮的小女孩儿。想来应该就是陈正和的老婆和女儿了。
  文飞赶紧大步走了过去,这老太太虽然脾气不好,人见人怕。但是一直对于他文飞来说,却着实不差。
  “老太太……”文飞亲热的叫道。
  余老太太脸色就露出了恼怒的神色来,伸出手重重的在文飞伸过来的手背上掐了一把,恨恨地说道:“这么久了,也不来见我老婆子,是不是嫌弃我老婆子罗嗦!”
  文飞赶紧赔笑道:“哪儿能呢?我不是一直想去看老太太你的么?瞧瞧,我连礼物都准备好了。”说着变魔术一般的从箱子里取出一根人参来。
  这根人参手足俱全,甚至连面部的轮廓都显现了出来。用着红绳子扎着,甚至拿在手中,文飞就能够感觉到其中充沛的灵气。
  “好东西,这起码有几百个年头了吧。太贵重了,不能要!”陈志远摇手道。他自然是识货之辈。能认出这是正宗的长白山野生人参来,而且起码是五百年以上的。
  文飞笑嘻嘻的对老太太说道:“正宗的千年人参,我可是花了老大的功夫,给您老找来的。就是希望老太太你长命百岁。最好到时候还能帮我的孩子,做一套衣服穿!”
  他说着看了一眼张裕,心中叫道抱歉了死胖子。原本是给你补补身子的,还让你龙精虎猛。不过想来你都和小雨老夫老妻了,孩子都几个月大了,也不能太过折腾了不是?
  说起来这颗人参也不是凡品。却是上次辽国的使节团来觐见的时候,代表辽国皇帝送给文飞的礼物。
  除了这颗千年人参之外,还有一袋子的东珠,每一颗都是纯白色的,有鸽子蛋那么大。放在北宋时空,妥妥的都是无价之宝。
  老太太又气又笑:“我眼睛都花了,针都穿不进去,还给你孩子做衣服。你不早点结婚……”说着老实不客气的把人参给收了起来。
  “妈……”陈志远有些为难的叫道:“这东西太值钱了……”
  余老太太没好气的说:“这是我孙侄子孝敬我的,管你什么事儿?正和啊,还不赶紧谢谢你弟弟救命!”
  文飞赶紧说道:“既然说我和正和都是兄弟了,那还谢什么谢!”
  老太太这才满意的说道:“是这个理儿……”
  陈正和这才笑着上来和文飞见面,两个人是老交情了。甚至每一次文飞见到陈正和都还有些不好意思,若不是自己使诈,从他身上骗到玉佩的话,那么也都不会有文大天师的今天了!
  想了想,文飞说道:“正和现在事业怎么样了?”
  老太太没好气的道:“我家真的是一蟹不如一蟹,他老爸虽然没出息,但是好歹还会做官。放在古代,起码也算是做了知府。可到了孙子这一辈儿,连官都不会做了,现在也不过一个副处……”
  说的陈正和满头都是大汗,他才三十多岁,就已经副处了。不知道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却被老太太说什么出息!
  不过,文飞却觉得这老太太看起来尖酸刻薄,但是其实看事情十分的明白。陈志远很快就会退休了,顶多退休前让陈正和再升一级,成为正处,就顶天了。
  而这怕也是陈正和的最终成就了,相比陈志远的老辣手段来说,陈正和这温室长大的,却是要平庸太多。日后,凭着自己,很难再有什么成就!
  文飞想了想,自己总要报答陈家的。原本想直接赋予陈正和气运的,助其官运亨通的。但是北宋气运,在现代时空怕是并不怎么好用,看来还得想其他办法才是!
  文飞凑在老太太耳边说了两句,老太太顿时喜笑颜开。她也算是四世同堂了,除了对孙子给她添了一个曾孙女不太满意之外,已经是别人怎么都羡慕不来的了。
  但是文飞在他耳边说是,可以想办法让她多一个曾孙子。这就让老太太太过高兴了。要知道在她这种老派人的心目之中,什么也没有男丁传承家业重要!
第五章
不可思议
  时间过的很快,也只是聊了几句天的功夫,越来越多的客人就来到了。
  整个婚礼仪式很古典,祭拜四方天地,父母高堂,夫妻对拜。一切程序都简化了不少,再添上了不少类似于宗教的肃穆感觉。
  下面的仪式,然后在下面却又根据古礼来改变的更加的浪漫。总体上来说,以文飞的看法来说,虽然有些不伦不类。
  比如父母为新人合髻的仪式:男子在左,女子在右,男女两家提供丝织物,钗子,木梳,发带,合梳为髻,然后喝交杯酒。就被这文飞手下那些婚庆公司的人,玩出了不少花样。
  不过文飞也觉着,这样应该才适合现代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吧?一切都要变得更加简单明快。
  话又说回来了,真的要按照北宋时代那种繁复的礼仪来说,三书六礼,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那可真的麻烦死了。连文飞自己都不大能承受。
  潇潇在文飞耳边给他解释着婚庆之中的各种仪式,毕竟文飞好歹也是大老板在这里站着。刚刚被文飞淡淡的说了一句,潇潇莫名其妙的就对文飞升起了一种敬畏来。
  “我们请了很多民俗的专家,先是复原了汉式婚庆的各种程序。但是一看,太复杂而且仪式性太强了。
  比如新婿对新妇作揖请她入对面筵席,然后一起坐下。都进行祭祀。依次祭、黍、稷和肺。赞将黍移置席上,并把肺脊进授与新婿新妇。新婿新妇就着肉汁和酱进食,二人一起祭举肺,食举肺……”
  文飞点点头,有听潇潇说:“现在时间太短,我们设计的婚礼的还没有太过完善。
  比如完整的婚礼结构:婚前礼,正婚礼,婚后礼。我们现在只举行了正婚礼,而婚前礼,都没有。不过我们其实觉着婚前礼是最有意思的,公司请来的策划专家,正在想办法改进……比如下聘礼的时候,送大雁什么的。”
  文飞摆摆手道:“这些有你们在干,我是很有信心的。毕竟你们这些大部分都是皇汉,能够复兴汉式婚礼,怕是最高兴的就算你们这些人吧!”
  听到文飞的话,公司里的那些年轻人个个高兴起来。文飞这个汉风集团的文化推广公司,正儿八经的商业人才,没有用到多少。
  反而是大量吸收了那些汉服协会,还有很多的皇汉们,吸纳入公司。只有这些人,才最适合文飞的要求。他们才对于推广复兴各种古代文化民俗,充满热情,甚至是还有很多人抱着使命。
  尽管,文飞这生意到现在为止,一直在赔钱,根本没有任何的盈利。但是文飞宁可将其坚持下去。
  当婚礼结束,被灌的烂醉的张裕醒来的时候。文飞早已经再次飞到了明珠。
  张裕那货嘴里咕囔着文飞这厮太不够朋友,来一趟就走的时候,却见自己的卧室之中多出了一个硕大的,黄金的财神像……
  文飞原本想,有个七八天时间,足以找到宝藏,顺便解决了彼得森几个,把钱拿到手了。
  但是中间却耽误了几天,以至于那些老外准备出发的时候。再联系不上文飞,急的发狂的时候,都以为文飞会再次放他们鸽子。文飞忽然再次出现了!
  只是文飞也没有想到,自己让他们等这么就。却没有想到,这些老外也给了他一个惊喜!见到了一个根本没有想到,会出现的人!
  这货身穿着那种摄影和记者经常喜欢穿的,带着有很多口袋的那种马甲。甚至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相机,见到文飞之后,一脸灿烂的和文飞打了个招呼。
  却正是上次,在文飞家里的那位不速之客,有着一面之缘的山姆。
  文飞顿时小小的皱眉:“他怎么也在?”
  “是这样的,山姆将跟着我们一起,用文字和照片来记载这次探险的旅程!”彼得森耸耸肩说出来的话让文飞晕倒。
  “你没有搞错吧?这里是中国。所有的地里埋藏的东西,都属于国家所有!你还找个记者,怕别人不知道么?我们会在刚刚下飞机就被抓起来!”文飞叫道。
  “你放心吧?文先生,我们《不可思议》杂志,是一个只在极小的圈子里面流通的小众杂志。而且读者都是一些,有身份有地位名誉的人物。他们不会对于宝藏本身有什么兴趣,事实上他们只会对寻宝过程的各种艰难险阻感兴趣!”
  开什么玩笑?这次文飞不仅是去把那些黄金弄到手,而且还要半路之中干掉彼得森这些人。怎么可能让一个记者跟着?
  而且那宝藏,最值钱的还是一个金矿。文飞过去,顶多也就是搞点金沙,或者狗头金之类的。对于里面的金矿,可是没有办法。自然不能暴露在这些洋鬼子的面前。
  现在这技术这么发达,一路上,都让山姆这个洋鬼子把适时报道和图片传回去,文飞哪里还有任何秘密可言?难不成非要逼着文大天师就要在机场之中,就把这些人给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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