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文魁(校对)第170部分在线阅读
所以卢洪事先便去秘密地给是勋通风报信了,为的就是表明自己的态度。所以关靖听说了此事,才会笑道:“吾知之矣,此乃故与赵达相隔也……此人可用,主公乃可留意之。”至于什么跟吴质为故识,不忍见他无罪被戮,都只不过托词罢了。
其实就此而论,有理念、有节操的赵达和无理念、无节操的卢洪,究竟谁才更可怕一些,才更招人恨呢?所以有自己成熟理想、理念的希元首是恶魔,只知追权争势的政客邱胖子却是英雄……
话说卢洪劝赵达不要去自取其辱,赵达不肯听劝,一意孤行。卢洪心说随便你好了,反正我话已经说到了,也尽了同僚之谊,你自己要去作死,我也没义务死活拦着……你真当是宏辅是吃素的,不熟悉律法?我早给他递过消息,他肯定预做了功课呀。再说了,相关律条中有一个很大的漏洞,也不知道你赵某人是不是瞧出来了……
赵达押着吴质等在堂下,只听刺奸令史杨沛一声呼唤,便揪着吴质的枷锁,大步迈至堂前。是勋定睛一瞧,吴季重这样子可真惨啊,一身白色的囚服,披头散发,脸上有瘀青,身上带血迹——肯定没少挨揍啊,只是或许是为了过堂,没有上重刑罢了。
吴质精神颓唐,扛着一面大枷,来到堂上,也一眼就瞧见是勋了,当即俯身行礼。是勋赶紧伸手虚搀:“季重不必多礼。”他心说那么沉重的枷锁,你别一弯腰当场撅在那儿。
杨沛按照惯例,吩咐道:“先去了枷锁者。”当即有小吏过来,给吴质开锁卸枷。等到木枷一撤走,吴季重当即把腰挺了起来,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昂然而立——他心里很清楚,既然是勋能到这儿,自己必然不会受刑!
杨沛审案的惯例其实很简单,上来先问你认罪吗?若不认罪那就往死里打,打到你认罪为止。可是即便犯人受刑不过,被迫认罪了,那也没完,还得问你有没有同党,要是不肯招供,继续往死里打。因为他要的不是真相,而是断案。
案子该怎么断?其实在审理之前,杨孔渠早就心中有数了,正经问案只不过走个过场而已,为的是逼犯人招供画押,或者攀扯出更多的人来。这心中有数,当然不是指犯人究竟有罪无罪,而是指案卷中的罪名是否能够落实,罪证是否有太大的漏洞——当然啦,赵达、卢洪呈上来的罪证,基本上是都能够自圆其说的,他们不会故意侮辱刺奸的智商。那么只要案情能够说得圆,杨沛便可放心审理,至于真相如何……很重要吗?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虽然就杨沛看来,赵达呈上来相关吴质的案卷,证据不够充分——因为没有当场人赃并获,而只有人证罢了——但基本上也算说得过去了。是勋真能把那些证言全都一一给推翻吗?杨沛虽然也挺敬服是勋,但不相信他有那般本事。要知道这年月审案,不讲究“疑罪从无”,而是论“疑罪从有”的,只要还有一条证言没法彻底推翻,哪怕最终被迫宽放了吴质,是勋也不算大获全胜,他刺奸令史的威信照样能够保全。
只是今天不可能把犯人推倒了往死里打,以求供状啦,多少有点儿可惜了的……
杨孔渠已经做好了苦战的准备,他先望望赵达,见对方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再瞟瞟是勋,是勋面沉似水,看不透内心所想。随即杨沛把视线又移向吴质,开口便问:“犯官姓名,曾任何职?”
吴质朝上一拱手:“末吏朔州广衍县长,姓吴名质字季重。”
“所犯何事?”
吴质一摊手,说我压根儿就没有犯法,纯属被人构陷。
杨沛强压着性子,追问道:“则控汝何罪?”
吴质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县中小吏任某,陷吾输盐铁入胡中。彼实奸狡小人,为渎职而受吾责罚,故……”
杨沛一摆手,打断吴质的话,意思是没问你的,别张嘴就说——“如此,控汝输盐铁入胡中之罪——果有此事否?”
吴质一昂脑袋:“绝无此事!”
杨沛一拍桌案:“便汝再如何矢口否认,终究人证有在,即可召来对质……”
他话还没说完,是勋迈上一步,先开口了:“请问此案可有物证?可曾当面拿获?”
赵达回答他:“并无物证,然有人证。”
是勋就问啦,共有多少人证啊?
赵达答道:“人证有四,皆在堂下,司直若信得区区,即可索案卷来看,若不信区区,自可召来质问。”他的想法跟杨沛一样,不信你是宏辅能把所有人证都给驳喽,但凡留下一个,那吴质就不能说是干净的!
是勋摇摇头:“不必审查案卷,亦不必召唤人证也。且待我先问吴长数言,可否?”
杨沛说当然可以——这个面子他必须卖给是勋。赵达也不以为意,冷笑道:“司直为吴犯荐主,若能说得他供认罪状,也可免去皮肉之苦。”你不就是怕这案子扯到自己身上去吗?我倒真有这个心,问题杨沛未必肯,而且就算扯上了你,以曹公对你的信重,最终还是不了了之。干脆点儿吧,你当众让吴质把罪过全都一个人扛下来,你不就没事了吗?我也就不节外生枝啦。
只见是勋走近吴质,也不避人,高声问道:“校事控汝输盐铁入胡中,可是因为彼乃吾之假子,有所需也,却不过情面,而暗输之?既云有人证,料乃空穴来风。”空穴来风,不为无因,要是真没这事儿,别人为什么要诬陷你呢?
吴质连连摇头:“安有此事。质只是为河东输绢、谷与煤于拓拔部,市其牛马,反输河东而已。所谓人证,皆嫉恨质者也。”
吴质表面上挺坦然,其实也是硬着头皮说这话的。他还确实暗中运了些盐啊、铁啊,还有各类拓拔部缺少的物资过去,交给是魏——这是关靖密信中的要求啊,关靖有是勋给他背书啊。而且依照关靖之谋,他还特意把消息泄露给一个受过自己责罚的县中小吏,导致那小吏去向校事出首。关靖信中写得很清楚,说要为主公设一个圈套,吴县长你可能要受些皮肉之苦,但最终是无虞的,若立此功,主公必有重赏。
吴质单家出身,朝中唯一的靠山就是是勋了,是勋有所吩咐,只要不让他去死,他是不能拒绝的。在被押往许都的路上,吴质也在暗中琢磨啊,是公此计,究竟是要对付谁呢?难道他想趁机掀翻校事不成吗?直等见到了赵达,才恍然大悟——这家伙跟是公有前仇啊,是公一定是想收拾他了。
可是是公设下这个圈套,又要怎么坑陷赵达呢?自己真的能够全身而退吗?吴季重也不傻,甚至论起政争来,在原本历史上他当曹丕心腹的时候,本领肯定要在今日的是勋之上,或许比关靖也并不逊色。所以他不虑胜,先虑败——消息是故意泄露出去了,但物证绝不能让人逮着。空有人证的话,是公或许就有办法挽救自己了。
于是他也建议是勋,说你把人证都召上来,看我一个一个把他们给驳了。吴质论口舌不及是勋,但相关自己的案子,又有那么多天的反复思忖,对于驳倒那些所谓的人证,还是有一定信心的。左右不过就是那个听风就是雨的小吏,以及帮自己联络是魏的两名军士,还有偶尔撞见运输车队的一个农夫吗?我要是连这些乡下人都对付不了,还能为一县之长?
然而是勋还是摇头,说不必召唤人证。说着话转过头去,面向杨沛:“据某问来,吴长实未输盐铁入鲜卑拓拔部也,可当庭释放。”
杨沛刚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润嗓子,听这话差点儿没喷出来——你问过了说没有就是没有?就要我放人?哪有这样审案子的?若非堂堂是宏辅,我还以为来一妄人、疯子呢。当下轻咳一声:“人证是在,何得云无?”
是勋一撇嘴:“便有又如何?便吴季重实输盐铁入鲜卑中又如何?便有此事,也是无罪!”
第二十九章、律有明文
是勋根本不必要召唤人证来对峙,甚至根本不管吴质是否真的向鲜卑拓拔部输入过盐铁,就直接宣布吴质无罪。此言一出,堂上、堂下莫不哗然。
其实盐、铁,盐、铁,关键在铁而不在盐。西汉武帝时代盐、铁曾一度官卖,作为重要战略物资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其后虽然禁令废弛,但在对匈奴等北方游牧民族的贸易方面,仍然采取严禁的态度——所以习惯上盐、铁并称。然而禁止食盐输出,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况且草原民族也未必就有多缺盐——他们搞不到海盐,但有可能搞到岩盐和池盐,只是对于内迁或者内侵入朔州、并州北部的那些部族来说,相对缺乏而已。
至于铁,尤其是铁制兵器,那是必须严禁的。草原民族缺乏铁矿资源,更缺乏开采和冶炼的技术,所以武器相对粗劣——即便如此,他们靠着骑射之能,就已经给中原王朝惹出不小的麻烦来了,这要是再输出好铁、好兵器,那还得了吗?
古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原的冶铁技术都要远超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汉军之所以能战,很大程度也是靠着器械之力,倘若两者得以持平,对外战争就要艰难得多。比方说前汉吕后执政时期,因为一度与南粤国关系紧张,就临时颁布禁令,禁止向南粤输出铁器。
当然啦,禁令虽然颁布了,但是南北方的国境线都相当长,很难彻底控扼,加上私商们为了谋求高利润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仍然有大量的铁器被暗中输至境外。再加上部分冶铁工匠或被掳,或私逃,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技术能力,所以武器水平也在逐渐拉平中。终究那个时代,彻底的技术封锁是很难完成的。
灵帝时代,蔡邕时为议郎,在出击鲜卑的问题上曾经上书谏阻,奏书中就说过:“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
“精金良铁,皆为贼有”,就是禁令不严,导致大量铁器,尤其是铁兵器外流的结果,由此而产生的鲜卑“兵利马疾,过于匈奴”之恶果,有识之士是看得很清楚的。
所以对于吴质之案,无论是擒人的赵达、审案的杨沛,还是堂下旁观众人,都以为是勋要在人证方面大做文章,从而试图抹消掉吴质的嫌疑。可是没有想到,是勋开口竟说:“便吴季重实输盐铁入鲜卑中又如何?便有此事,也是无罪!”当下无不哗然。
难道是宏辅仗着丞相的宠信,打算硬生生阻挠刺奸办案吗?
杨沛、赵达的面色都变得非常难看,倘若换了一个人,便当场喝令小吏将其乱棍打将出去了。然而是勋终究不同旁人,杨沛只好沉着脸问道:“司直此言何意?法有明文……”
是勋打断了他的话,但是却不瞧他,只是盯着赵达,沉声问道:“汝言输铁入鲜卑为罪,未知法有明文乎?”
赵达瞥一眼杨沛,心说果然是勋是冲着我来的,好吧,杨孔渠你就好好跟上面瞧着,看我来对付这个狂妄之徒。但他表面上对是勋仍然毕恭毕敬,拱手答道:“司直非法官也,或不熟律令,确有其法。”
是勋一撇嘴:“未知为律耶?为令耶?为科耶?为比耶?”
赵达恍然大悟——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哪!
汉代的法律,共分为四种类型:其一为“律”,即由政府制定、皇帝颁布的具有长期性、普适性的法规;其二为“令”,即由皇帝临时颁布的政令,其效力等同于甚至高于律,但缺乏长期性和普适性;第三是科,又称“事条”或“科条”,是指律以外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最后为“比”,即当某事并无明确法令约束的时候,对照近似的案例加以审断——有点儿类似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不得向胡人输出铁器,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但其来源,知道的人便不多了。赵达心说原来如此,你大概以为此为“令”也,而非“律”也,故此可以在时效性方面打马虎眼。因为这规矩是前汉时候就颁行的,后汉就赵达所知,并无再下诏令重申,所以是勋就可以说啦:“前汉之令,如何还能适用于本朝耶?”
想到这里,赵达不禁冷笑,心说果不出我所料,是勋对法律规章所知还是有限啊。确实,汉法非常繁复,别说一般官僚了,即便象杨沛这类法官,也未必都能读全喽。秦人以吏为师,想当官先做吏,而为吏者不通读法典可不成。汉代,尤其是后汉则不同,高官显要都是读经起家的,儒家经典大多能倒背如流,法律……除非职务正好对口,否则谁有空再去学那玩意儿啊。
赵达甚至不无恶意地想到,当初董仲舒老夫子所以提出“春秋决狱”来,是不是就因为他对经典熟,而对法律不那么熟,所以才拿自己擅长的来说事儿呢?
然而很可惜,赵达依旧毕恭毕敬地回复是勋:“禁输铁器,乃律也。”那是律有明文的,不是哪一帝颁布的临时诏令!你这回没话说了吧!
是勋冷眼关注着赵达的表情,虽然这个特务头子始终维持恭敬的仪态,但他眼神略略一转,嘴角稍稍一抽,早就暴露出了心中的想法,在是勋这种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物面前,根本无所遁形。原来如此,是勋心说你以为我会拿“令”来说事儿吧?可惜得很,关士起设这个圈套的时候,就已经翻查过相关的律了,而即便没有这一出,我早就得到了卢洪的通风报信,你以为我傻的啊,不事先做足了功课,哪儿敢跑这里来与你当面辩论?
他心中冷笑,表面上却只是平静地望着赵达,淡淡地要求道:“既为律也,可陈述之。”倘若是令,基本法律条文全都隐藏在骈四骊六的官样文章当中,要你大段儿背诏书,那是欺负人;但既然是律,一条一条清晰明快,你不可能不会背吧?
赵达当即高声背诵道:“律:‘贾以兵(兵器)、铁、马、钱输匈奴者,当罪。’又云:‘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虽于京师市买,其法一也。’”堂下你们可都听见了,回去也可以去翻翻书,这可不是我临时现编的啊!
是勋点点头:“原来如此。”不再理会赵达,而转过头去再朝向杨沛:“律已明矣,乃可知吴令无罪也。”
我话都说这么明白了,法律条文都背了,你怎么还敢腆着脸说无罪?!赵达都快疯了,忍不住抗声问道:“何得无罪?达不敏,请司直教之!”
是勋再次撇嘴:“甚矣,汝之不悟也!”他连迈几大步,来到堂口,面朝堂下,问围观的众人道:“赵达适才有诵:‘贾以兵、铁、马、钱输匈奴者,当罪。’未知此律,何为主体,何为客体?”
啥主体、客体的?听众纷纷表示不明白。是勋也不在用词方面跟他们多作解释,反正只要自己再说几句,你们自然便懂了——“此律主体为‘贾’,客体为‘匈奴’,但贾输禁物入匈奴者,乃当此罪。然吴长乃吏也,非贾也;所输者乃鲜卑也,非匈奴也。依律,庶民而犯天子者,大辟之罪,若天子而犯庶民,难道亦当罪乎?!”
你们都听明白了吧,法律条文规定,商贾私卖禁物入匈奴,那才有罪呢,如今是官吏卖禁物入鲜卑,怎么能算有罪呢?谁准你把适用性大肆外扩的?
赵达反驳道:“此乃雕镂文字也。复有云:‘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岂非吏亦不可输禁物耶?岂非所论非止匈奴,而及于诸胡耶?”
“狡辩!”是勋猛然一声暴喝,“吴长何时持兵器而行?又出何关?函谷关耶?!”你搞搞清楚,鲜卑拓拔部所游牧的地区是在朔州,在大汉行政区划之内,他啥时候出关了?
不容赵达再次反驳,是勋干脆扯开嗓子,“堂堂堂”一番侃侃而谈:“此律之颁,乃前汉武帝朝也,为防匈奴也,其时鲜卑尚不与汉接,乃至汉无人知有鲜卑者,安得通用?宣帝甘露二年,南单于呼韩邪入塞,朝宣帝于甘泉宫,宣帝乃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绶、玉具剑、佩刀、弓矢、戟,及安车、鞍勒、良马、黄金,锦绣等,及钱二十万——孰云不可输兵、铁、马、钱入于匈奴?乃不许商贾私市尔,官家所为,何得为罪?!
“且武帝使张骞通西域,与乌孙、疏勒等贸易,从不禁兵、铁、马、钱。何也?为其非为中国之敌也。今鲜卑拓拔等六部内附,称臣表章已至许都,朝廷嘉勉、封赠已入朔州,乃当与呼韩邪、乌孙、疏勒等同论,安得以敌国目之?!”
第三十章、入其彀中
汉代法律中漏洞很多。论起熟悉和背诵法律条文,是勋确实不如赵达,但论起咬文嚼字揪漏洞来,十个赵达也比不过他。确实,赵达这种酷吏,也是很擅长玩儿文字游戏的,但基本上为了把无罪定成有罪,把小案做成大案,都会肆意扩大法律适用性的外延,而不会想办法缩小其外延——这就是灯下黑,是这类酷吏的盲点。
况且关靖、是勋乃有心算无心,赵达是没事儿要招事儿,所以撞在一起,就被是勋动用三寸不烂之舌,转瞬间便给驳了个体无完肤。
倘若仅此也就罢了,赵达丢了脸,吴质被释放,曹操父子也没话说——但这样真能彻底扭转官场对于是勋在胡人问题上的疑忌吗?大家伙儿只会以为是勋纯是靠咬文嚼字,钻法律空子才打胜仗的吧。
所以是勋还不肯完,他还有大段儿的演讲要宣之于众呢。
首先,是勋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故作忍辱负重状,沉声道——当然是面对堂下众人,而战败的赵达、杨沛,已经不值得他再大段陈词了,随口多刺一两句便够——
“蔡伯喈曾云:‘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兵利马疾,过于匈奴。’实为中国之大患也。某前戍守朔州,所至城邑残破、田地荒芜、兵戈不全,而须直面匈奴、鲜卑,及河西之羌胡。若彼等合兵来攻,非止朔州必失,即黄河恐不能守!于是图谋分化之,瓦解之,收其降附,而攻其不庭。为此而先败拓拔,然后收其人为假子——都内多有疑我者,然某一心为国,何惜自身之令名?!”
说到这里,开抄林则徐的名联,顺嘴就给改成一首五言诗了:“苟利国家者,死生何所期?岂因祸与福,而敢趋避之?”
完了又说:“朝中诸公,或不明边塞之情,士林庸儒,或妄托春秋之义,而疑我,忌我,致我辞朔州事,若非曹去疾继之,或将功败垂成,思之岂不使人锥心泣血?”转身一指赵达:“更有这般酷吏,为谋功名而罔顾国事,竟将已臣之拓拔目之为敌国。设今日冤处吴长,此事传至朔州,鲜卑六部摇心而遁,甚或侵扰州郡,屠戮百姓,则为谁之过欤?!”
赵达憋得满面通红,正待开口反驳,可是勋哪儿能容他再蛊惑人心——这人心么,还得自己来蛊惑才成!这一大套早就打好腹稿了,当下也不停顿,继续说道:“吾当上奏丞相,使治彼等害国之罪!”然后同时转换表情和话题:“彼等以律为说,而汉律六十篇,大抵成于高皇帝、孝武皇帝时,此后三百年,未有更定者,实不适于今日也。彼等为国执法,当因时因事而析律,而乃胶柱鼓瑟,以孝武时与匈奴为敌之策,用于今日——先不论鲜卑,匈奴入塞久矣,其为汉臣亦久矣,单于金印,皆汉所授,安得将呼韩邪而与郅支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