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大唐(校对)第82部分在线阅读
听到什长的话,年轻唐军和其他几人一脸兴奋的就追了出去,可是刀疤什长和几个老兵却纷纷下马,跑过去把刚才特意没有伤到的高句丽马牵住,然后翻身上了马这才追去,他们的马跑了半天,马力早就不行了,那几个新兵蛋子没经验,用那处马去追对方,根本就只有吃土的份。
然后还没等这队唐军追过山梁,却忽然听到前面那个逃跑的高句丽大鱼一声惨叫,然后‘呯’的一声响,似乎是从马上掉了下来,然后又是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看样子山梁那边有人。
第五十六章
斥候小队(上)
这一小队的唐军听到山梁那边有人向这边跑来,不由刀疤什长吩咐,立刻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只是刀疤队长却在暗暗后悔,刚才他们太大意了,只顾着追杀对方,扔掉的马槊却没来得及捡起来,山梁那边的来人虽然好像和那个高句丽大鱼起了冲突,但现在高句丽溃军都是一群疯狗,为了一点给养,自相残杀这种事也很常见,万一对方也是敌人的话,他们只能拿横刀与对方火拼,实在有点吃亏。
不过随着马蹄声的临近,刀疤什长和其他唐兵都放下心来,对方只有一骑,就算是敌人也没什么可怕的。虽然如此想,不过他们的警戒却没有放松半分,放开马缰慢慢的向前,当看到从山梁那边冒出来的头盔样式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对方是自己人。
“哈哈哈~,总算找到自己人了,几位兄弟辛苦了,敢问你们是哪位将军的手下?”对方也发现了这支唐军小队,不过这家伙表现的简直就是个新兵蛋子,一看到他们就毫无戒备的提马跑了过来,丝毫没有怀疑他们是不是高句丽人假扮的。
刀疤脸一听对方那口纯正的关中口音,立刻完全放下心来,来的这个黑瘦少年看上去绝对不到十八岁,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外面套着唐军的号衣,腰悬横刀,马上挂着马槊,手中的弓箭还没有挂回去,一副标准的唐军制式穿着。同时他们还看到,那个逃命的高句丽大鱼仰面躺在地上,脖子上中了一箭,看样子应该是被这个少年一箭射死的。
“小兄弟好俊的箭法!”看到这个高句丽大鱼被一箭穿喉,刀疤脸虽然心中遗憾,不过还是十分佩服的夸赞了一下,然后又道,“我们是营州都督张将军手下的斥候,此次奉命剿灭附近的高句丽溃兵,不知小兄弟从哪里来?”
斥候古代的侦察兵,因为斥候要时常深入敌境,所以对个人的素质要求极高,一般都是由军中最精锐的人员组成,这些人装备着军中最好的马匹、武器,个人战斗力极强,有时也会做为特种兵来用,这只十人队的斥候虽然人少,但只要不正面对上十倍以上的敌军,就绝对不会有事,甚至还能一点点地把对方给磨死。
听到对方是斥候,黑瘦少年立刻一脸肃然,恭敬的说道:“噢,在下名叫李永,本来是齐王府的护卫,殿下开恩,放我们到阵前效力,而小弟准备去江夏王那里。”
这个黑瘦的青年自然就是跑路的李永,他在姐夫宇文护和燕北的帮助下,偷偷跑上了到辽东半岛的船,虽然下船时被苏定方发现了,本想把他送回去的。不过李永一边死皮烂脸的央求,一边用激将法,说苏定方是怕自己立下战功超过他,所以才不想让他上战场,苏定方虽然不会上当,但也可以理解李永的雄心,最后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李永在数百人中‘杀’了出来,同时还让李永‘缴获’了不少的给养和两匹马,这才让他随着去建安城的运粮队一起上路。
到了建安城后,李永凭借着他齐王府护卫的身份,用一匹马和当地的唐军换了一套装备和所需食物,准备去找和自己老爹关系最好的李道宗,人家现在是辽东道副总管,给自己安排个职位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而且有什么立功的机会,也能让他照顾一二。
“齐王府,可是那个发明了罐头的齐王殿下?”一听李永是齐王府的护卫,一个年轻的唐兵立刻一脸兴奋地问道,不过看他一脸馋相的样子,估计他对罐头的兴趣比对李愔的兴趣要大的多。
看到年轻唐兵的样子,周围的人都是一阵畅快的大笑,刀疤什长指着他笑骂道:“二蛋子,你这浑小子怎么就长了一个吃心?若不是殿下发明了罐头,估计你连大名鼎鼎的齐王殿下都不知道是谁。”
李永看他们说得有趣,跟着也一起大笑。二蛋子被众人笑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嘴里还是不服的咕哝道:“本来就是吗,齐王殿下发明的罐头就是好吃,我自然会记得。”
众人一边说笑,一边走到那个被射死的高句丽将领身边,一个外号被称为老狗的老兵跳下马,在安乙罗的尸体上搜了几下,除了一些干粮外,竟然还找出一颗代表着对方身份的印信,高句丽国内民族众多,语言也不统一,至于文字更是没有,国内上层贵族都是用汉字,因此印信上刻的也是汉字。
“看这印信的样式,这家伙最少也是个将军,可这上面写的什么玩意,老子怎么一个字也不认识!”刀疤什长瞪着眼睛把印信打量了半天,做斥候的,自然会认识一些字,平时传递消息时要用到,不过高句丽深受大唐文化影响,印信上刻的竟然是小篆,以他那点浅薄的文字功底,根本不认识小篆,至于其他人就更不行了,他们的字都还是向刀疤什长学的呢,因此印信在他们手中转了个圈,最还后是回到刀疤什长的手中。
“让我来看看吧!”李永说着接过印信看了看,虽然他和李愔一样,看到书就头痛,但好歹也受过正规的贵族教育,就算再怎么不用心,对于小篆还是认识的,因此只见他缓缓地念道:“卑沙水军,安!”
“哈哈哈~,原来是他,恭喜各位大哥,这个家伙竟然是我们登州的老对头,前些天我在建安城时,还见过军中对他开出的追捕令,各位兄弟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李永大笑道,从职位和姓氏上,让他立刻猜到对方的身份。
上次李愔去卑沙城时,李永虽然也在船上,但因为离得太远,根本没看到安乙罗的长相,因此并不认识对方,不过因为安乙罗前些时间在辽东半岛上捣乱,已经被牛进达的大军列入追杀对像,他在建安城时就见过对安乙罗的追杀令,没想到今天竟然死在自己手里。
“不对,人是小兄弟杀的,这首功应该是你的才对,我们可不会做出抢功之事!”刀疤什长听到对方竟然是南路军追杀的对像,心中暗叫可惜,能被大军开出追杀令的,身份肯定都不一般,但关键是这个人不是他们杀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份天大的功劳,白白落到眼前这个黑瘦少年身上,其他人也都是一脸的沮丧之色。
“大哥说哪里话,这人明明是死于各位兄弟之手,与小弟有何干系,我不过是个迷路之人,想请各位兄弟帮忙指路罢了!”李永虽然渴望立功,不过对于这种白捡来的功劳,却还不屑于抢到手里,毕竟安乙罗明明已经是刀疤什长他们的盘中菜,却被自己横插了一杠子,若是论起来,他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抢功,日后就算回到长安,他也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吹嘘。
刀疤什长是个实诚人,对于李永的话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旁边那个叫老狗的老兵立刻一脸惊喜地叫道:“对对!这人就是什长你射死的,小兄弟和我们都是见证人。”
“这~这……,多谢小兄弟成全!”这时刀疤什长和其他人也反应过来,既然对方摆明意图要把这个功劳送给自己,他们自然也不会推辞,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功劳,足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了,以后混个出身,也算对得起家中的爹娘和妻儿。
承了李永这么大一个人情,刀疤什长他们立刻对他热情起来,大家相互做了一下介绍,刀疤什长姓刘,一般都管他叫刀疤刘或刘什长,他们这十人里有五个老兵和五个新兵,比如那个二蛋子就是新兵中的一员,今年才刚上战场,而刀疤刘和那个老狗都是老兵。
“对了,李兄弟肯定还没吃饭,什长,咱们是不是该吃顿好的,一来给李兄弟接风,二来也算是庆祝一下?”只长了一个吃货心的二蛋子早就饿的不行了,看什长和李永还在相互客气,于是上前打断道,他的话也立刻得到所有人的支持,李永也是赶了近一天的路,到现在是滴水未进,因此对于吃饭也是举双手赞成。
若是在平时,刘什长他们都是啃着干粮对付一下就行了,毕竟升火冒起的烟可是会惊动敌人。但现在他们身处在唐军控制的地盘内,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再加上几天追逐的猎物也已经到手,接下来就要回去复命,更没什么好担心的,因此一听说做饭,立刻都忙活起来。
李永本想也去帮忙,不过却被刘什长拉住,让他帮自己把安乙罗的尸体拖到一边,然后一刀砍下尸体的脑袋。又把尸体身上的盔甲都扒了下来,打成包和脑袋一起,都放在了自己马匹的背上,而那个印信则被他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些都是军功的凭证,将来他们升官发财可全都指着这几样东西了。
第五十七章
斥候小队(下)
虽然人是李永杀的,但他是用箭在远处将对方射死的,因此并没感觉到什么异样,但当眼睁睁地看着刘什长像是在处理牲口一般,将对方的尸体摆弄来摆弄去,被砍断的脖子在他的眼前也是转来转去,上面那平整带血的伤口上肌肉翻转,看上去好像和平时吃的肉没什么区别,看到这里,李愔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看到李永的表现,刘什长却是笑了笑,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从一见面他就看出来,对方是个新兵蛋子,根本没上过战场,因此这才拉着他帮自己处理尸体,想让李永适应一下,以后上了战场才不会腿软。
把尸体身上能用的东西都扒下来,刘什长冲着还在干呕的李永喊道:“李兄弟,吐完了吗,吐完就来帮忙做饭,今天可是最后一罐头红烧肉了,来晚了可就没了!”
本来李永已经吐的差不多了,可是一听‘红烧肉’三个字,眼前立刻闪过那种又红又油的肥肉,感觉和刚才死尸脖子上的肉是那么的相似。想到这里,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一股酸水又喷了出来。
其他人看到李永的表现,也都是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特别是那几个新兵,更是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虽然前几个月他们也是这副熊样,但并不妨碍他们嘲笑别人。
作为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弟,虽然去年一年都在齐王府的那群老兵中打滚,各项基本素质都练出来了,但是面对死尸却还是第一次,因此恶心呕吐也是正常的心理反应。直到李永把能吐的都吐完后,这才由刘什长搀着,有气无力的走到火堆边坐下。
“兄弟,感觉好点了吧,喝口热水,下次再杀几个人,就啥感觉也没了!”二蛋子将刚烧开的热水灌了一壶,然后递给李永说道。
李永也没力气客气,接过来小口小口地喝着,随着热水进到胃里,果然舒服了许多。对于刘什长的好意,李永自然也明白,再加上他在军中混了一年,兄弟之间也经常开些或好心或恶意的玩笑,他知道这是军汉们表达感情的方式,而人家能对自己开这种玩笑,说明已经完全接纳了他,不再把他当外人看,因此心中也十分高兴。
刘什长他们是斥候,一切都讲究轻装前进,遇到敌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逃,因此自然不可能带着锅子之类的炊具,不过这根本难不倒他们,把脑袋上的头盔用雪擦洗干净,就是一个很好的锅子,架在火上将雪水烧开后,二蛋子从马上拿出几个竹筒,用横刀在里面捣了捣,倒出一堆已经冻成石头的红烧肉块。
虽然李永看着肉就恶心,但胃里实在无物可吐,而且他看了看那些肉,感觉这东西很熟悉,于是开口问道:“兄弟,这肉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罐头啊?”
“什么叫像,本来就是罐头。”二蛋子一脸馋相的说道。
“罐头不都是玻璃瓶吗,怎么变成竹筒了?”李永一脸不解地问道。
“别提了,还是因为上头的一条命令!”听到李愔的疑问,旁边正在忙活的老狗也开口说道。
“什么命令?”
这时刘什长开口回答道:“是这样的,因为玻璃瓶比较贵重,而罐头吃完后,玻璃瓶是可以回收的,因此上头命令我们,外出带的罐头吃完后,都要把瓶子带回去上交,哪怕是打碎了也要把碎片带回去,若是大部队倒也罢了,反正有专门的辎重队,瓶子啥的问题不大,可是像我们这种小队斥候,自然是要轻装上阵,带着这些玻璃罐头本来就挺累赘,吃完了却还不让扔,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想出个办法,在出来的时候,就把罐头里的食物都倒出来,放到竹筒里,这样一来不用担心打碎,二来吃完就能把竹筒扔掉,再加上现在的天气,也不用担心坏掉,因此现在军中不少人都是这么做的。”
听完刘什长他们的解释,李永点了点头,他曾经听李愔说道,罐头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食物保存的问题才发明出来的,但是因为玻璃易碎,并不适合做一种单兵食物,除非是用其他材料代替玻璃。
二蛋子把红烧肉全都倒到一个头盔里,随着烈火加热,很快冒出一股诱人的香味来,李永虽然还感觉有点恶心,不过这会已经好多了,而这时其他人也拿出面饼,或在火上烤,或直接剁碎了,准备扔到热水里化成面糊喝。
李永看到这里,急忙制止了众人,站起来从自己马上拿出两块‘砖头’,二蛋子跑上去抢下一块闻了闻,发现有股食物的香味,于是张嘴就想咬一口尝尝味道,结果这一嘴下去,咬倒是咬下一小块,可是牙也被咯的生疼。
看到二蛋子的举动,李永是哈哈大笑,刚才自己吐的时候,就数这小子笑的痛快,现在终于轮到自己笑了。而旁人也都有些好奇,纷纷跑过去拿过砖头研究,可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做的。
李永从二蛋子手中拿过砖头,用刀把狠砸了十几下,好不容易砸成几块,另外一个也被老狗有样学样砸碎了,然后分成几堆扔到铁盔里煮,不一会的功夫,就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飘出来,而铁盔里的水也变成一种黄白色的浓汤。
“来来来,大家尝一尝,这可是登州那边新送到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名字叫做千斤饼,一块就足够一个人吃上两天,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硬,不过拿水一泡就会发开,用热水的味道更佳!”李永这是在自吹自擂,这东西他在路上只吃过一次,感觉不好吃后,就再也没吃过。
听说这是登州给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刘什长他们都是眼睛一亮,南西两路军已经会师,但是后勤却还是分属两地供应,其中南路军自然是由登州主要供应,而西路军却是由营州等地供应,不过相比于南路军的供应充足,西路军可就有些惨了,陆路运输本来就有很多限制,再加上营州等地也不富裕,因此能就算后方拼命的运输,可西路军的给养却还是紧巴巴的。
拿罐头来说,南路军是按人发放,每人三天可以分一瓶罐头,而西路军则是实行按军功分配,有多少军功,就可以换多少罐头,刘什长他们这些斥候还好,虽然危险,但时不时的就能立些军功,因此倒一直没缺过肉,但是有些二线部队就惨了,开战到现在也没拿到多少军功,现在都快成吃素的和尚了。
而且相比于南路军给养的丰盛,西路军的伙食也要差上许多,上次他们曾经与一路南路军的斥候相遇,结果在一起吃饭时,看到人家的伙食,主食虽然也是面饼,但至少是白面做的,而且鱼肉之类的罐头放开了吃。可自己这边却只能干啃面饼,那个羡慕就别提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刘什长他们一听这是南路军的军粮,心中都十分兴奋,想尝尝有什么不同,因此一看煮好后,立刻两人一伙抢过一个头盔就喝。
不过这千斤饼的汤味道的确有点怪,最贪嘴的二蛋子顾不上烫,先喝一大口,结果被那股怪味冲了一下,皱着眉头好半天才咽下去,刘什长他们也都差不多,幸好他们驻扎的营州离海不远,偶尔也能吃到海鲜,因此对于腥味倒也能适应。
李永没管别人,他刚才把肚子吐空了,现在已经缓过劲来,正饿的厉害,因此大口大口地喝着汤,同时又撕了几块面饼泡进去,这也是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千斤饼的汤其实也挺好喝的,不过他也只是喝汤吃面饼,对于红烧肉却是一块没尝,毕竟心理还有点阴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调整过来的。
其他人看李永吃的挺香,他们又试着喝了几口,适应了之后,发现的确没刚才那么难喝了,一个个也都兴奋起来,吃着面饼喝着汤,同时还与其他人拼抢着红烧肉。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所有东西都被他们吃个精光,然后大家一起收拾了一下,又把那些高句丽溃兵身上搜查了一遍,把所有能找到的战利品都扔到多余的马匹身上,调转马头回归张俭的大营。
李永自然也跟着他们一起去,因为刘什长告诉他,江夏王现在驻扎在安市城下,而张俭的大军则驻扎在李道宗右翼的一个小城里,因此李永可以先跟他们一起回去,然后再跟着送给养的队伍一起去安市城,毕竟安市城那里现在还是战场,小规模的接触战更是多如牛毛,李永一个人去的话,实在是太危险了。
就在李永千里迢迢去找李道宗的同时,高句丽平壤城中也在酝酿着一场阴谋,渊盖苏文的府邸大殿中,除了渊氏三兄弟外,另外还坐着几个手握实权的武将,为了解决高句丽眼下的困局,他们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最后由渊净土提议,终于想出一个理论上可行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还与李愔有关。
不过想要完成这个计划,却需要他们行险一搏,若是这个计划成功,那么最少也能保留现在的国土,若是不成,只会引来大唐更大的怒火,到时他们这些人的下场,恐怕比任何人都要凄惨。
第五十八章
自我标榜的和平主义者
“夫君,快转个身让我们瞧瞧!”齐王府内宅的卧室内,文心和惜君几女站在旁边,正一脸惊艳的看着全身盔甲的李愔,本来李愔就长相英俊不凡,与他那个暴君外公几乎一模一样,而穿上盔甲之后,在俊美之中又多了一种英武之气,更平添了不少魅力。
李愔看了看更衣镜中的自己,感觉也像是换了个人一般,然后在文心她们面前做了几个健美的动作,结果更让几个小女生看的眼泛星光。都说男人喜欢制服诱惑,其实女人也是一样,比如对于一身英武盔甲的李愔,文心她们就表现出异于往日的热情,围着李愔东摸摸西看看,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般。
对于几女的热情与好奇,李愔表现上做出一副炫耀的表情,可是心中却是苦笑不已,他之所以穿上这身盔甲,可是闲着没事干哄文心她们开心,而是上次皇帝老爹给他下了圣旨,要他将登州的事情交给属下处理,而他则要赶到高句丽前线去,陪着李世民一起见证高句丽的覆亡。
这件事若是放在其他皇子身上,恐怕都会高兴得跳起来,能让李世民点名让他陪着上战场,这本身就是一种无比的宠爱与信任。君不见长安城中那么多的皇子,李世民却一个也没带,偏偏叫上事务繁忙的李愔,这不是宠爱是什么?
不过对于这种宠爱,李愔却宁可不要,真正的战场他虽然还没有见识过,但是他后世电影中看到的那些场景,一般都是箭支乱窜血肉横飞,再厉害的大将,一不小心就被射上一箭,然后很可能就挂了。李愔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又天生是个皇子的命,应该算是挺值钱的,万一不小心在战场上挂了,那岂不是太亏了吗?
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李愔对于战场有一种本能的……,嗯,应该算是排斥,对,就是排斥,这绝对不是恐惧,不是恐惧!李愔在心中坚定的对自己说,虽然在接到圣旨后,他一连几天都做梦死到战场上,而且每次都是以一种不同的死法,甚至每次醒来,李愔都是吓的一身大汗,不过他却坚持认定,自己只是对战争有些排斥,而不是恐惧,绝对不是恐惧,只不过从本质上来说,自己是个和平主义者而已,根本不希望看到战场上的残酷撕杀。
虽然心中一直标榜自己是和平主义者,可是现在老爹的圣旨都下了,他不去也不行,无奈之下只得早做准备,本来他想把政事交给赵复和燕北一起处理,可是燕北一听李愔随驾亲征,立刻兴奋地跳起来多高,非要跟着一起去,死活都不愿意留在登州,无奈之下,李愔只得把经验还浅的刘仁轨提上来,让他做赵复的副手,帮着处理政务。
与自称‘爱好和平’的李愔相反,文心她们对于他要上战场的事,却表现得十分兴奋,与李愔这个后世人不同,作为一个大唐女子,她们从小就被教导,自己未来的丈夫很可能要去战场,因此对战场并没有什么恐惧,特别是李愔身为皇子,就算去了战场,也只是跟在他父皇的身边,周围都有重兵护卫,更加不可能有什么危险。
也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文心她们丝毫不担心李愔的安全,反而兴致勃勃的帮着他挑选盔甲,而且专门挑选样式美观,能体现李愔男子气概的那种,至于坚固与耐用性,则放在第二考虑,也正是如此,李愔今天一连换了不下十件盔甲,好不容易才算是找到一件让她们感到满意的。
“文心,这件盔甲是不是太华丽了一些,而且甲片好像也有点薄啊?”李愔拍了拍胸口的护心镜,有点不太自信的问道,这套铠甲是让高手匠人制作的明光铠,漂亮是漂亮,可李愔总感觉这铠甲有点华而不实,而且重量也比一般铠甲轻很多,听说还是用他搞出来的灌钢法,炼制出来的钢材打造的,虽然李愔知道钢甲的防护性能肯定要比铁甲强,但还是有些心虚,总感觉没什么安全感。
“夫君放心,你只是去陪父皇,最多也只是在后方压阵,穿上铠甲也不过是做个样子,根本没机会上战场的。”文心也看出了李愔的紧张,低声安慰道。
其实对于夫君的反应,她倒是感觉很有趣,平时李愔在她面前虽然没个正形,但是在她不开心的时候,李愔会想办法逗她开心,生气的时候,李愔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让自己出气,自己生病了,他更会抛掉一切政务陪着自己,给自己喂水喂饭,一切都表现的像个完美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