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大唐(校对)第262部分在线阅读
这个名叫卡奴的家伙个头矮小,而且又黑又瘦,头发卷曲着,脸上也都是小心敬畏之色,一眼就能认出是个吕宋的土人。其实这个名叫卡奴的家伙,就是当初告诉冯石介关于松树部落消息的土人,他所在的部落本来离松树部落不远,而且实力也不弱,竟然坚持到三大部落联盟,可惜最后还是被周龙的大军击溃,而他的部落也全体被贬为奴隶。
本来卡奴被分到马尼拉城外的伐木场做奴隶,每天累死累活的砍树,刚巧冯石介派人买通了伐木场的守卫,进去打听关于矿产的消息,结果卡奴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松树部落的消息告诉对方,为此他还得到了一顿美餐。
后来当这个消息报到冯石介那里,结果引起了他的重视,最后甚至还把卡奴和他的家人一起赎了出来,使得他们成为自己的私人奴隶,这次更是把卡奴带在身边,让他做向导。
听到冯石介的问话,卡奴一脸谄笑的用生硬的汉语回答道:“尊敬的主人放心,松树部落的驻地我虽然没有去过,但却知道他们住的地方被一群大山包围着,只要能看到那些山,那么我就有把握找到他们的驻地。”
冯石介听后点了点头,脸上也露出一丝笑容,同时上前拍了拍卡奴的肩膀道:“好,只要这次你能帮我找到松树部落,而且那里也真的有金矿的话,那么我会让你们一家脱离奴籍,成为有户籍的四级异族。”
“谢……谢谢主人!”听到冯石介的话,卡奴激动全身发抖,立刻跪下说道。
所谓四级异族,其实是李愔给治下的异族分的一个等级,一共有四级,其中一级最高,四级最低,不过奴隶属于会说话的工具,并不在这四级之中。比如像卡奴这样的奴隶,若是经过主人的同意,并且主人帮他们交一笔不菲的脱奴费,才能成为四级异族。若是卡奴还想将自己的等级提升的话,那就需要他自己的努力了,因为每一个等级都有许多苛刻的要求,比如对汉语的掌握程度、每年缴纳的税额,有没有犯罪记录等等。
别看四级异族的等级最低,但是它却标志着,卡奴将会成为李愔治下正式的居民,可以光明正大地去工作,同时也能从工作中获得报酬,而且也能进入到商店购买商品,走在路上也不担心被警察盘问,这些权利看似十分普通,但是对于卡奴这样的奴隶来说,却是做梦都想得到的。
看到卡奴激动的样子,冯石介却是微微一笑,早餐的时候,他还特意让人给卡奴增加了一份肉菜,结果更让这个土人奴隶激动万分,甚至恨不得自己能马上飞到松树部落的驻地,帮主人找到他需要的黄金。
吃过早餐后,冯石介将所有船员召集起来,这次他去松树部落,估计要翻山越岭,而且这里到处都是热带丛林,所以根本不可能带太多的人去。再加上他们的船也需要留有人手,所以这次他准备只带十五个人组成的小队去。
这十五个人都是冯石介的心腹,比如之前和他在舵手室中的那个光头壮汉,外号就叫光头,以及那个三十多岁的林哥,还有那个身材矮小的汉子,他们都是当初和冯石介一起在捕奴队呆过的兄弟,人人都有过命的交情,而这次又是去找那些价值连城的金矿,所以冯石介根本不敢带其他人,只得将这十几个兄弟带上,另外再加上卡奴这个向导,一共是十五个人。
冯石介叮嘱留守的船员看好船,然后每人背着一个特制的大包,身上穿着特制的衣服,这种衣服是仿制的齐王军军服,上衣与下衣分开,行走之时十分的方便利落,特别是在丛林中,更是比袍服强的多。另外这种衣服的袖口和领口都是收紧的,以防丛林中的虫子毒蛇之类的钻进去。
说起来在热带丛林中,有隐藏在树叶中的毒蛇,也有处乱钻的毒虫,河流或沼泽中更有凶恶无比的鳄鱼,另外还有那些个头都快比的上苍蝇的蚊子,听大夫说,这些蚊子还会传染疾病,一不小心的话,就可能被叮一口,天知道会得上哪一种致命的疾病?
冯石介想到热带丛林中那些传说中的危险,也不禁感到有些发怵,他当初除着探索船队一直到了澳洲,一路上也到过无数的海岛,但是他们却只敢在海边活动,根本不敢深入到丛林中,所以他对热带丛林知道的也不多,对于这次的行动,心中更是没有什么底气。
第五百零二章
穿过丛林
“呸!真臭!”光头将身上挂着一个竹筒打开,从里面倒出一种散发着恶臭的油状液体,一边咒骂着一边抹到脸上、双手和裸露在外的脖子等地方,可以说只要是露在外面的皮肤,全都要涂抹一遍。
“嘿嘿,光头,要是你不想抹的话,那就把你那罐给我算了,老子还担心不够呢!”那个最喜欢找光头茬的矮汉子开口笑道。他们刚才穿过海边的椰子林,现在正要进入最危险的热带丛林,每个人都在做最后的准备。
“去去去~,你当我傻啊,这罐子里的东西可是值两贯钱呢!”光头没好气的冲着矮汉子吼道。别看这个光头长相粗豪,但却是个爱财如命的主,做什么事都喜欢用钱去衡量。开始认识他的时候,可能都会看不起他,但是等到熟悉了之后就会发现,光头虽然贪财,但是却是个热血汉子,而且为人极有原则,该是他的钱他死也要拿到手,但若不是他的钱,那就是万两黄金堆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会取一文。
“光头,那我给你两贯钱,你把你那罐子药油卖给我怎么样?”光头的话音刚落,旁边那个中年人林哥也开口笑道。
“靠,林哥你也太不地道了,这药油是用来做什么的咱们都清楚,现在想买的话,你不拿出个一百贯想都别想!”贪财的一般都精明,光头自然也不例外,立刻坐地起价道。
这时冯石介已经将自己身上涂抹好了药油,听到光头的话也是笑道:“光头,你小子的命不会只值一百贯吧?要是在丛林里没有这罐药油的话,我敢打赌,你就算能从林子中活着出来,最后也是一身的病,光是想治好这些病的花费,肯定就不止一百贯,所以你要是真卖的话,那可是笔稳赔不赚的买卖!”
“嘿嘿,还是冯哥想得周到。”光头一听也摸着头笑道。
其实冯石介也知道,光头和林哥他们也只是在开玩笑,那罐药油是用来驱蚊,别看就那么一罐,但却标价两贯,而且还不一定能买到,他也是托了关系才弄到这么十几罐。
之所以这种驱蚊的药油如此紧缺,一是这东西的效果的确好,只一抹上,不但可以驱蚊,连一些毒虫都不会叮咬。二来热带丛林中的蚊子实在太危险了,疟疾就是通过蚊子传播的,虽然他们带着治疗疟疾的臭蒿丸,但疟疾主要还是以预防为主,毕竟疟疾这种病哪怕能治好,但最少也得养上十几天才能有力气下床。
另外蚊子叮咬还可能传染其他的疾病,所以只要是呆在吕宋及南洋一带的商人,都需要这种驱蚊虫的药油,虽然这种药油的味道不好,但却常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至于这种药油背后的东家,却是台湾的医学院。
事实上这种药油正是李愔的嬬人崔梦雪发明的,只是现在医学院才刚刚在台湾落脚,各方面都有许多的事情要办,而这种药油则是医学院下面的一所附属药厂生产,只可惜因为成立的时间有限,工厂的规模受到限制,生产的产量也不多,所以才会形成现在供不应求的局面。
冯石介他们说着话,手上的动作却没有慢,将驱蚊虫的药油涂抹到身上后,他们又拿出一种竹子编制成的帽子戴上,这种帽子也是专门用于热带丛林中的装备,半圆形的帽子下是一个比较大的帽檐,而且正面还挂着一副玻璃眼睛,这种眼睛和后世的潜水镜有些像,可以将眼睛及眼睛周围都保护起来。
之所有要带着这么一副看起来碍事的眼镜,主要是在丛林中,有许多会喷毒液的动作,比如毒蛇、树蛙之类的,而且这些毒物最喜欢向敌人的眼睛中喷毒液,以前就有一支捕奴队,因为不知道这一点,冒然的进到热带丛林中,结果整个部队有十几个人被毒液喷到眼睛里,把眼珠子都烧坏了,从那之后,眼镜就成为了热带丛林探索的必备之物。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冯石介这才带着所有人钻进了丛林之中,他们在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路线的规划,现在他们要穿过眼前这片热带丛林,然后到达丛林另一边的山峰上,只有到了山顶,卡奴才有可能分辨出这一带的地形,甚至运气好的话,还可能找到一两座认识的山峰,到了那时,有这些山峰做标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热带丛林中危险处处,哪怕是卡奴这样的土人,一不小心也要丧命的可能,所以冯石介他们更是带着一万个的小心,而且之前他就将能买到的各种丛林装备全都买了过来,比如他们的衣服、帽子之类的,全都是热带丛林的专用装备。
这一带的丛林人迹罕至,甚至连土人都极少来,所以丛林中根本就没有路,冯石介他们不得不分成几班,轮流用柴刀开路,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热带丛林中的树木高大,枝叶也十分的繁盛,将天上的阳光都遮挡住了,最多只能从枝叶的缝隙中,透过那么几缕阳光,这也导致了丛林中十分的阴暗,甚至连方向都无法辨认,一不小心就可能迷路。
不过幸好冯石介他们带着指南针和六分仪等航海工具,而且冯石介又是测量官出身,所以确定方向还是十分简单的,这也让他们不必担心迷路,无形中大大的减少了热带丛林中的危险。
但即便是这样,冯石介他们这一路上行来,却也是惊险万分,比如才在丛林中前进了两个时辰,队伍中的一个人被毒蛇咬了,幸好冯石介他们身上都带着解蛇毒的药,虽然不怎么对症,但至少人命保住了,只是需要休养两天,所以冯石介干脆就轮流背着他前进。
另外他们还遇到过其他的危险,比如光头不小心陷到一座烂泥潭里,要不是矮汉子和林哥拉住他,估计他的小命就得交待在这里。晚上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一块可以宿营的地方,但却又遇到从旁边河流中爬出来的鳄鱼袭击,咬伤了另外一个兄弟的手臂,结果这一天下来,队伍中就多了两个伤员。
幸好冯石介他们登陆的这片区域属于山地,只要穿过山脚下的热带丛林,接下来就好办了,这是因为随着海拔的增设,山腰上的气温明显降低许多,这也使得植物生长慢了许多,丛林中也比山脚下要好走的多。
阴暗的丛林中,身材高大的光头在前面开路,手中的柴刀不停地挥舞,将挡在路上的树枝、藤条之类的全都砍断,也幸好他们带的柴刀都是用上好的钢铁打造,否则早就被砍卷刃了。而在光头的身后,则是冯石介等人。
现在已经是他们进入丛林的第三天了,山脚下的那片热带丛林并不算太宽,现在他们已经到达了山腰,估计最多半天时间,他们就能到达山顶。其实这座山并不高,若是没有这些烦人的植被的话,最多半天就能爬到山顶,可是这一路行来,他们却足足花了三天时间,而且还伤了两个兄弟,幸好都不太重,现在正在队伍中间,由其他人扶着赶路,估计再过了两天,也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老大,你说那个松树部落能找到金矿吗?”光头一边开路,还一边没话找话的向身后的冯石介问道。
冯石介也知道经过三天的艰苦前进,所有兄弟都有些士气低落,因此听到光头的话后,立刻轻笑一声道:“卡奴不是已经说了吗松树部落里的男女都喜欢戴着黄金饰品,而这个部落又不是什么太强大的部落,也不太与其他部落交往,由此可以推断出,他们肯定有一个出产黄金的地方,而且就在他们部落的驻地不远,所以只要我们能找到他们的驻地,就一定能找到黄金!”
听到冯石介如此肯定的回答,包括光头在内,所有人都是精神一振,他们虽然是冯石介的手下,但其实早已经亲若兄弟,而且在出发前,冯石介已经向所有人许诺,若是能找到黄金,那么所有人都能得到百分之二的股份,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笔不小的报酬了,而且万一是个储量巨大的矿藏,那他们可就是一夜暴富。
想到金钱的巨大诱惑,所有人都感觉身上一轻,似乎身上的疲惫都消失了,赶路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而在他们穿过山腰的这片丛林后,前面的路立刻变得更加好走,至少树林中的树木没有那么拥挤,而且蚊虫也少了许多,从枝叶的缝隙间,也能透下更多的阳光,这让所有人都感觉舒服多了。
当太阳从西边落下的时候,冯石介他们的小队终于赶到了山顶,相比山脚那里,山顶无疑凉快多了,甚至他们穿着单衣还感觉有些冷,所以不得不升起篝火取暖,而借着黄昏时的最后一缕阳光,卡奴也为这支探险小队带来一个鼓舞人心的好消息。
第五百零三章
为了黄金,干!
一只看起来像鸽子的大鸟停在树梢,偶尔低头琢一下树枝上的虫子,不过立刻就会直起脖子,一双眼睛警惕的四处张望,生怕遇到什么天敌的突袭。不过这只大鸟显然只关注以前遇到过的天敌,却不知道在他的脚下,正有一股来自外界的危险在靠近。
“嗖~”随着一声弓弦的轻响,草丛中忽然射出一支羽箭,结果树梢上的大鸟根本来不及反应,被这支箭穿胸而过,一下子摔落在地。
“又中了,林哥你这箭法也太神了!”随着一声欢呼,两个人从半人高的草丛中钻出来,正是冯石介队伍中的两名队员,其中手上拿着弓箭的正是那个名叫林哥的中年人,另外一人则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名叫二田,这次是跟着林哥出来打猎,为晚上的加餐做准备。
现在二田身上挂着不少猎物,其中以鸟类居多,特别是他手中提的那个皮兜子里,放的全都是鸟蛋。不过这些猎物全都是林哥的战利品,他只是个跑腿的。
“嘿嘿,二田啊,你现在还年轻,要是你肯学的话,别的不说,三年之内,我就能让你达到哥的水平!”林哥走过去把射下的鸟捡起来,然后挂到二田的身上,同时还不忘诱惑二田向自己学艺。
“三年?”二田听后撇了撇嘴,“那还是算了,我听老大说,以后火枪会越来越多,老大不过练了几个月,就已经枪法如神,所以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向老大学火枪呢,说不定等我学成了,也能搞一杆火枪玩玩。”
二田说到火枪,眼里也露出掩盖不住的羡慕之色,当初冯石介参加探索船队,练了一手的好枪法,后来船队回到台湾,李愔就送给了几个重要人物一杆火枪,冯石介做为测量官,手中也有一支。同时这也是李愔第一次允许私人持有火器。而冯石介对自己的火枪也是爱护之极,平时根本不会拿出来,这次为了探索金矿,他才带在身上,惹得二田这些队员都是羡慕不已。
听到二田宁可学火枪也不愿学自己的箭术,林哥先是有些发怒,不过紧接着就叹了口气,因为他也知道,二田的选择并没有错,人家火枪只需要训练上三五月,就能练出一名火枪手,而且火枪的射程并不比弓箭短,威力更是远胜。相比之下,他的弓箭却要练上几年时间才能有所小成,而且威力和射程上也没什么优势,如此一来,傻子都知道哪种武器更强了。
看着天色也不早了,林哥带着二田回到山顶上的临时营地,这里是一块巨大岩石的背后,白天可以晒到太阳,所以地面十分的干燥,而这让冯石介他们十分的激动,因为在热带丛林里的那几天,他们就没见到过一块干燥的地方,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是湿露露的粘在身上,有时是被露水打湿的,更多的时候是被自己的汗水打湿的,再加上又见不到太阳,所以他们短短几天内,他们都感觉自己身上都已经发霉了,现在能在山顶找到这么一块干燥的地方,已经让他们高兴的连称佛祖保佑。
当林哥和二田回到营地时,留守的人已经点燃了篝火,这山顶上的气温可比山脚下要凉爽多了,甚至当夜风吹起时,还会感到一股凉意,估计晚上会更冷,冯石介担心这一热一冷会让队员染上风寒,所以就让大家围着火堆休息,同时身上也穿上了厚衣服。
看到林哥和二田带着这么多猎物回来,留守的人立刻迎了上去,将二田身上的猎物都取下来,然后到巨石后面去清洗,那里有一个水潭,里面的水应该是山泉水,十分的清澈,可以用来饮用。
而林哥这时走到冯石介身边,看到冯石介用画笔在一张防水的羊皮纸上画图。冯石介做为船队的测量官,而且也会绘制地图,他现在就在将这一带的地形绘制成地图,日后交给马尼拉官府的话,还能换来一笔不菲的佣金。
等到冯石介将最后一笔画完,这才抬头看到林哥,当下开口笑道:“林哥,今天收获怎么样,都打到些什么猎物?”
林哥也是笑道:“这山顶上的猎物不多,我又怕走得太远迷路,所以只打了十几只鸟,另外还摸了不少的鸟蛋,一会我亲自动手,给大伙做锅蛋花汤补补身子。”
林哥说到这里,低头看了看冯石介画的地图道:“老大,卡奴找到几个参考点,咱们离那个松树部落还有多远?若是太远的话,咱们带的补给恐怕不够啊?”
冯石介听后笑了笑,然后指着地图上的一条河道:“林哥你看,据卡奴所说,这条河名叫克库河,附近的部落都是生活在这条河附近,而卡奴的部落以前就生活在这条河的下游,也就是离咱们这座山不远的地方,至于松树部落,则住在这条河的中游,所以只要咱们沿着这条河走,就一定能找到松树部落的驻地!”
林哥听后也是眼睛一亮,同时也在庆幸他们的运气真好,竟然能在这座不高的山上看到卡奴口中的克库河,有了这条河做标识,他们不但不用担心迷路,而且找到松树部落的机会也大大增加。
看到林哥面露喜色,冯石介微笑着将地图收起来,然后拍了拍林哥的肩膀道:“好了,咱们能找到克库河也算是有了一个好兆头,今天晚上咱们就好好的庆祝一下,然后明天下山,争取早点找到松树部落的所在地。”
正在冯石介和林哥说话的时候,忽然听到旁边一阵喧哗,然后几个年轻队员大呼小叫着向这边走来,而在他们的身后,光头扛着一头三尺多长的野猪走过来,看这头野猪的样子,应该还是头幼年的野猪,否则若是成年的话,他们这十几个人都不一定能打死,更别说只是派出去那几个打猎的人了。
“光头,你们是在哪捡到的这头野猪?”林哥也有些郁闷的问道,他一向自诩队伍中最好的猎手,平时打到的猎物也数他最多,可是没想到今天竟然让另一队给超越了,而且带队的还是贪财的光头。
“林哥,瞧你话说的,什么叫捡啊,明明是我们在那片树林里的沼泽地里打的,本来是一头大野猪带着几头小野猪,不过我看那头大野猪太大了,咱们也吃不了那么多,所以就打了这头小野猪回来!”光头得意洋洋地说道。而且听他话里的意思,好像刚才遇到的野猪是他家养的似的,想吃哪头就吃哪头。
“我呸,就凭你们几个人还想打成年野猪?能打到这头小野猪已经算你们运气好了!”林哥是个好猎手,也熟知各种野兽的习性,自然知道野猪在丛林里比老虎都要难打,光头他们能打一头小野猪,已经算是十分难得了。
光头听后也是脸色一红,他们的确是运气好,本来遇到那么大一头成年野猪,他们还真不敢打,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头小野猪竟然脱离了成年野猪的保护,结果被他们钻了空子,用手中的斧头砍死这头小野猪后,立刻就跑了回来,生怕被那头大野猪报复。
而这时冯石介却开口笑道:“光头能打到这么一头野猪,也算是给大伙解馋了,林哥你快帮着收拾一下,晚上大家烤野猪吃!”
听到冯石介的话,林哥和光头也不再争执,让人抬着野猪,到水边去收拾,等到太阳完全落下,山顶上的风忽然大起来,不过幸好有巨石的遮挡,所以冯石介他们倒没觉得太冷,再加上晚饭也做好了,现场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十几个铁饭盒里盛放着雪白的大米,旁边的竹筒里盛着刚做好的蛋花汤,另外每人还有一支烤好的鸟肉,而在篝火上面,一头半大的野猪正架在火上烤着,猪皮已经呈一种金黄色,让人一见就十分的有食欲,不时还有清亮的油脂滴下来,让下面的火焰猛地一亮。
他们在热带丛林里呆了三天,也一连啃了三天的干粮,而且在那种潮湿闷热的环境中,他们身上带的干粮也很容易变质,哪怕是没有变质的,味道也好不到哪去,所以现在看到如此丰盛的晚餐,自然一个个都流出了口水。
冯石介也没那么多的废话,看到大家的馋样,他也咽了口口水,立刻开口道:“大家还等什么,快点先填点东西,待会还有酒喝!”
听到冯石介的话,光头他们一个个全都抢过饭盒,狼吞虎咽的把饭盒里的东西吃的一干二净,不过饭盒里的饭并不多,只够每人吃个半饱,因为接下来还有野猪肉,而且还有酒喝,这些饭只是先让大家填一下肚子。
等到大家吃完饭后,晚宴正式开始,因为带的酒不多,冯石介给每位队员分了一小碗烈酒,然后举起酒碗道:“各位兄弟,大家都是过命的交情,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为了黄金,咱们先干了这碗!”
“为了黄金,干!”光头和林哥他们也是高呼一声,大笑着举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像一群饿狼似的扑到烤野猪上,开始抢起猪肉来。而冯石介看着闹成一团的兄弟们,脸上也露出几分温馨的笑容。
第五百零四章
到达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