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校对)第59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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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峥也失去了问他话的意愿,从签筒里取出一根朱红色的令签丢在地上道:“既然罪在不赦,那就砍了吧,传首辽国边城,敢阻挡我大军前进者,以此为鉴!”
  壮汉应答一声喏,就拾起令签,拖着挣扎不休的张金寿去了辕门之外,那里的行刑台已经搭好,就等着开刀了。
  杀张金寿不过是云峥在遵行自己的权力,象征性的杀掉张金寿之后,其余的俘虏自然有陈琳统领下的军法司去执行,那些人该杀,那些人该送到京师献俘,那些人应该留在军中备作他用,军法司都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不劳云峥操心。
  做这样的事情对于陈琳来说可谓驾轻就熟,在西京的时候陈琳就已经处理过这样的事情,给辽皇送信的人就是陈琳亲自挑选出来的。
  耶律乙辛乃是辽皇宠臣,只有遴选和他有关系的人,才能将那封重要的信件送到辽皇的桌案上。
  弘州城如今静悄悄的,但是无论是谁都知道,那里一定有发自地狱的哭喊声,只是距离比较远,大家听不见而已。
  大军劳师远征,这样的杀戮根本就无法避免,军士心中的杀气必须有一个释放的地方,郎坦率领的就是憨牛首次登城时率领的军士,当初在大意之下,数百位同袍血染黄沙,此时他们进了城,如何会去专门控制自己的杀心。
  所谓屠城,奸淫掳掠就根本无法控制。军队本来就是一个暴力机关,云峥想不出历史上哪一位能够真的统帅着一支秋毫无犯的大军可以纵横无敌。
  只要看看王安石和文彦博他们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就会知道,自秦皇汉武以来,这样的军队根本就不存在。
  云峥统领的军队在大宋自然是军纪森严,但是只要出了大宋国境,他们就绝对是一群洪水猛兽。
  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就是这样依靠鲜血和残暴以及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体验才铸造出来的。
  如果说什么是常胜军的根本,只能说根本就是军卒心中无穷的欲望,对胜利的无穷欲望。
  军队上下是一体的,陈琳很懂事的给云峥送来了四位俘获的辽国美人,云峥瞅了一眼之后,就转送给了王安石和文彦博。
  王安石和文彦博心安理得的接受了馈赠,就像是获得了两匹好马,不过在处理这些妇人的时候王安石和文彦博手段孑然不同。
  和发妻相濡以沫的王安石自然对美色毫不动心,转手就送给了这些天保卫自己的两位亲卫头领。
  至于文彦博,老家伙声色犬马的来者不拒,第二日直到午时才从自己的帐幕里出来,惹得云峥和王安石以及陈琳一起大笑。
  “老夫少年时期生活荒唐,这个老毛病追随了老夫一生,对其余的诱惑老夫尚有三分自省之心,唯独对于美色,老夫向来是多多益善。”
  大宋士大夫们欲通过“因财得仕”与“因仕殖财”的循环,使自己家族成为“耕读世家”和望族。
  但是,此类世家望族只要连续几代未能进士及第或入仕,就恢复到了庶人的身份。
  因此只要暮登天子堂,他们就会尽情的享受。
  在它之前,五代乱世之中,武人耀武扬威;更之前的唐朝,重视门第,参政议政须得是门阀贵族。
  只有到了大宋,文人的身份地位才得以空前高升。皇帝打压武士,推崇文人治政,更是舍得在士大夫文人身上花费银子,让文人一边上朝议政一边拥妓纳妾、声色犬马地过着“幸福的生活”。
  或许,在温柔乡里沉浸得太惬意了,大宋的文人士大夫们遂不思进取,忘记了廓清天下、收拾山河的责任。
  文彦博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他不懂得收敛,而是因为,云峥赠送俘虏这件事,和他接受赠送这件事,对大宋士大夫来说都是一桩风流雅士,而不是什么失德的行为。
  “云侯正值少年,因何不喜女色?这可不是少年人应有的态度,莫非云侯还有什么鸿鹄之志尚未完成,所以不敢纵情声色?”
  云峥见文彦博的老毛病又犯了,无奈的道:“我这人生来就有洁癖,对外面的女子敬谢不敏,不光是这次,最初攻破升龙城的时候,俘获交趾皇宫数千佳丽,还不是全部送给了野人。
  至于那些美人儿有没有被野人吃掉我也未曾得知。”
  文彦博捧腹狂笑道:“不解风情者你云长生当为第一!”
  王安石正色道:“云侯这样做是对的,如果真的将交趾美妇弄来东京,陛下必定会在宫中留下几人,然后分赠士大夫。
  如此一来就会坏了我大宋血脉,前些年的老夫知镇江府之时,那里乃是水陆交通要脉,倭人往往会溯江而上,在镇江这样的通都大邑里要求渡种,还在衣带上写下恩客的名字,以备回去炫耀。
  老夫曾经下令制止,结果效用不佳!”
  “男人之情人之大欲也,如同洪水一般,堵不如疏,介甫走了大禹父亲的老路,即便是你手中掌有息壤这样的宝物,也会功亏一篑。
  哈哈哈,云峥不解风情第一,王介甫焚琴煮鹤第二啊!”
  弘州城已经被拿下了,大军休整三日之后就会继续向东进发,因此大帐中的人都非常的轻松。
  陈琳已经接到了密信,知道辽皇已经派遣了大将去中京道防备没藏讹庞了,自己面前只有耶律乙辛不足二十万军队,还都是战力一般的部族军,即便是最稳重的王安石和文彦博也对大军能否进入南京道没有半分的怀疑。
  云峥在地图上演绎了无数次各种变化,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只是每一次看到中京的所在地,他的眉头就会紧锁。
  对王安石和文彦博陈琳来说,只要拿下燕云十六州就是前所未有的大胜,对云峥来说,一举削弱北方势力,才是这次北征的真正意义所在,有了火炮军队的宋军,只要不是过分的无能,拿下燕云十六州并非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他只是不想打下燕云之后,才发现大宋的西北忽然间多了一条更加恐怖的恶狼。
第六章
人和狼
  草根泛白,春天已经无可争辩的到来了。
  已经饥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群,终于汇聚成群,从藏身的石山上空群出动,远处传来的腐肉气息,已经让空荡荡的胃囊越发的空洞。
  冬日里长出来的厚厚长毛还没有褪去,即便是如此也掩饰不住它们瘦骨嶙峋的躯体。
  巨大的狼王在石山上昂首长啸,它的声音久久的在山谷间回荡,只要出了眼前的山谷,平坦的草原就在眼前了。
  每年春天的时候,狼王就会带着庞大的狼群从山里出发,向草原进军,经过漫长冬天的肆虐之后,草原上倒毙着无数的牛羊,这是自然法则淘汰的结果,就等着它们去清理。
  今年的腐肉气息比往年浓厚的太多了,冬日里两场恐怖的大雪封锁了草原,即便是最彪悍的独狼,也没有办法冒着湮没自己身体的厚厚雪层去草原觅食。
  冰雪消融之后,被大雪覆盖的牛羊或者别的什么动物的尸体都会暴露在阳光之下,随着气候转暖,消融的各种尸体都是狼群的美食。
  狼王粗大的四肢踩着沙土轻盈的向草原深处狂奔,敏锐的嗅觉告诉它,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有非常多的食物在等候自己。
  一个冬天过去之后,委哥宁令的斑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他的头发就那样狂野的披散着,顶着风狂奔的战马让他的头发如同一朵小小的白云一般在风中摇曳。
  在他的身后是两千余雄壮的西夏骑兵,这些人也没有戴头盔,每个人都披头散发,如同委哥宁令一样,他们顶门上的头皮青嘘嘘的,只有周边的头发浓密的就像是狮子的鬃毛。
  很久很久以前,党项人就是这样的,他们的身上见不到丝帛,只有皮毛,委哥宁令认为就是那些丝帛让勇猛无敌的西夏猛士变成了懦弱的鹌鹑,经过一个冬天的残酷整军,剩余的两千余西夏猛士,全部都恢复了最好的状态。
  这些人的平均岁数已经快四十岁了,但是这个年纪的战士,恰恰是西夏军中的中坚力量。
  无论是军纪,还是武技,亦或是作战的意识,都是上上之选,他们既有少年人的勇猛,也不缺乏老人的睿智。
  现在,他们已经不把自己当做人了,而是当做狼一样的对待。
  春天的时候正是狼群空群出动的时候,于是委哥宁令就带着这支硕大的狼群在杀光宁边城所有的奴隶之后,也带着干粮出动了。
  他们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庇护所,也不在乎自己能否在草原上找到足够多的粮食,他们甚至不在乎自己还能不能活下去。
  既然狼群不考虑这些,自己当然也就没有必要考虑这些。
  云峥正在东方和辽国激战,没藏讹庞正在北方与耶律信交战,不论是云峥还是没藏讹庞,这个时候都没有什么精力来对付自己,或者说这两个人都没有把自己这区区两千人放在眼里。
  想起这件事委哥宁令的心就像是被刀子捅一般的难受,金枝玉叶的委哥宁令,何时被别人这样小觑过?
  自己的父兄是何等的英雄,谁能想到堂堂的隗明家族竟然沦落到了如此地步。
  委哥宁令去了河曲城,也去了雁门关,甚至还去过西京,他万万没有想到,只不过一个冬天的时间,宋人竟然到处都是,站在高坡上,他甚至看到无数的宋人正在军队的掩护之下辛勤的耕作,大片大片的荒芜土地正在被耕牛拖拉的犁头一一的破开,无数已经荒废不见踪影的水渠如今也重新出现在荒原上。
  他刚刚出现,护卫流民的宋军就发现了他的踪迹,他们毫不犹豫的吹响了号角,流民们迅速的进入了城池,紧接着就有宋人骑兵举着三角旗子凶猛的向自己扑过来。
  百十个宋军委哥宁令并不在意,即便是那些宋军有那种叫做火药弹的武器他也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此起彼伏的号角声,他清楚的知道,只要自己被其中的一支宋军拖住,马上就会有无数的宋军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他实在是不想面对装备有火药弹的宋军。
  这些天他已经捉了不下十个落单的宋军,也缴获了一些火药弹,并且从宋军的嘴巴里知道了这些火药弹的使用方法。
  但是如何制造这种火药弹,他亲自把宋军的肠子从肚子里扯出来,那些宋军给出的答案也是不知道。
  委哥宁令非常的想给自己剩余的这点兄弟装备上充足的火药弹,以及宋军那种用起来非常简单的弩弓,只可惜,那些东西都在宋军最精锐的军卒手中,一般的厢军根本就没有装备。
  委哥宁林对云峥的人头渴慕已久,午夜梦回之时,总有一个青衣儒衫的宋人朝自己轻笑,就像是在发出人世间最冷酷的嘲弄。
  他不认识云峥,更不知道云峥长得什么样子,他只知道云峥的相貌娟秀如女子……这是没藏讹庞对云峥相貌的形容。
  狼群就在脚下的山谷里吞噬着尸骸,谁能想到这个不大的山谷里竟然藏了这么多的辽人,他们宁愿在山谷里活活的饿死或者吃死去的辽人的肉,也不敢走上草原去寻找一条出路。
  这是一群被吓破了胆子的人,他们不再是战士了,而是一群没有丝毫用处的废物。
  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辽国溃兵将狼群当做了食物,而那些恶狼也把溃兵当做了可以吞噬的食物,于是一场食物和食物之间的战斗轰轰烈烈的在低矮的山谷上演了。
  委哥宁令站在山谷的顶端,冷冷地看着野狼和溃兵之间的战斗,在他看来,只有最后存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让自己给他食物和武器。
  云峥那封信的内容在有心人的散播之下,已经传遍了草原,即便是以为没藏讹庞去了达尕海子的委哥宁令,也在听到云峥的判断之后恍然大悟,相比没藏讹庞贪图达尕海子的宝藏,掳掠辽国人口向西方迁徙更加的符合西夏的利益和没藏讹庞这个枭雄的身份。
  于是委哥宁令也在黑夜中看到了一盏明灯,他自己也可以这样干,只要迅速的收拢了辽军在草原上的溃兵,重新建立一支自己的队伍完全可行,因此,他放弃了向云峥决死复仇的计划,开始在草原上收拢所有他能够看得上的猛士,加入自己的队伍。
  “将军,这些溃兵抵抗不了多久的,剩下的辽人看起来都算是好汉,要不要救下来?”
  委哥宁令摇摇头道:“不必,我们只要最好的,一个地方收拢溃兵,人数不宜超过三十人!以后这条原则一定要进行到底。”
  随从的副将认真的点点头,大帅说的一点都不错,这些人很难和自己是一条心,要是造成客军压主的局面就糟糕了。
  希拉木伦的喉咙里发出了狼一样的低嚎,已经出现了裂纹的木盾被他背在身上,手里的尖刺呼啸着从肋下穿了过去,一头灰色的苍狼正趴在他的盾牌上,尖锐的爪子将盾牌挠的吱吱作响,尖刺从盾牌的底下穿过,突兀的钻进了苍狼的腰腹,希拉木伦用力的往下一拉,苍狼的内脏就掉了出来,它无力的嚎叫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残酷的战争已经把希拉木伦身上所有残存的青涩都褪去了,剩下的只有对回家的思念和执着。
  自己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从西京突围的时候,希拉木伦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一颗火药弹曾经冒着火花就掉在他的头上,被木盾挡了一下之后就不知道弹去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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