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84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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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基金的设立,开始了广州贸易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1780—1833年)。公所基金本身是保护行商的一种方法,它之所以成为定规,是因为可以用它来对付散商早期在垄断范围外投资的增加。但是公所基金的运用,却是1796年以后席卷中国的社会混乱的标志。在乾隆时代的最后几年,出现了传统王朝衰败的最初迹象:几袋珍珠就可买一高级爵位;军队虚报名额;地方税款被侵吞。中原地区的大多数农民在连遭水涝灾荒之后,又经白莲教叛乱(1795—1803年发生在四川和湖北交界地区)的丧乱。这一叛乱在1802年以三合会起事的形式扩展到广东,并成为海盗袭击沿海一带。广东海盗因有在恢复东京阮朝斗争中失败的冒险家纷纷加入而人数激增,他们从1804—1809年实际上包围了珠江三角洲。[2]清帝试图以传统方式缓和社会混乱和减轻饥荒,同时为镇压叛乱而开销一笔必需的非常军费,于是要求官吏和富商“捐”款。事实上,对于每一级官职都干脆定有捐款数额,各商会也有定额。公行的负担是从公所基金开支的。
例如,在1807年,公所向皇帝纳“贡”银5.5万两;为帝国的军事行动捐银6.1666万两;为黄河水灾善后和镇压沿海海盗捐银12.75万两;向户部官员馈银5400两;为购置钟表和打簧货(即八音盒和机械玩具,当时这些东西是“官吏向其京城上司行贿的公认的手段”)[3]付银20万两。行商确切付出了多少款项已无从知悉,但东印度公司经查明者,在1807年和1813年之间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万两银子。这些款额并没有对公行中较富有的潘喜官等成员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有些个人捐款一次高达10万两,也是向个别人士征收的。
英—中垄断商人
所有这些捐输增加了行商信用的不稳定性,因而东印度公司的预付款越来越成为这个垄断贸易机制的续命汤。每年要把下一年茶叶合同的50%的货款和丝合同的90%的货款预付给广州的经纪人。他们为了预先保证下一年合同的下余货款部分,就把这笔预付款的一部分转交茶叶批发商或丝批发商,所以每个行商都是负债者。如果开始谣传某个经纪人无力偿付债务,他只要从英商得到更多的钱以表明英商信任他的可靠性,便可保持内地茶商和丝商对他的信任。但是从英商得钱愈多就意味着预付款额愈高,预付款额愈高也就意味着在下一年度合同中要给此行商以更大份额。该行商在得到这个份额后,也必须相应地接受更多的英国毛织品。于是,这位经纪人必须设法把不愿要的毛织品委托广州纺织商行抛售。这样也就进一步扩大了他的赊欠,进而增加了他的不稳定性,致使他年复一年地硬拴在东印度公司身上。到1783年,东印度公司在贸易上的势力已是如此强大,以致它的监理委员会认为,即使海关监督也不能建立一个价格联盟来与它相抗衡。[4]当然,这种情况丝毫不能削弱海关监督勒索行商钱财的权力,因为一种新的英—中垄断制度已经建立起来。这时东印度公司已把大量资金提供给某个商人,以致它简直经受不住使他遭到破产的风险,否则它就会失去获得它的“副保”的一切希望(“副保”,即该商人已抵押给东印度公司以后几年的茶叶贸易)。从此,该公司的预付款办法把它的命运紧紧地和这些商人联系起来,使得海关监督不再能——或者说不再需要——出卖专卖权。相反,他把经纪人作为英商的代理人使用,因为他知道东印度公司会间接地替他们交纳罚款和关税。
尽管监理委员会非常急切地想恢复濒于绝境的行商以保持茶源畅通,可是东印度公司从茶叶贸易本身赚来的钱很少,虽说到19世纪30年代,英国政府从茶叶税中得到了岁入的10%。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却没有那么多。在1780年和1790年间,对印、中两国的贸易的全部利润稍许不足200万英镑,只折合原来股本额的5%。这当然不包括使东印度公司成为其财源的许多有关人士的额外所得:此种所得即东印度公司商船上的大班和船员的私人贸易,支付给有权利以高价向公司出让“世袭船底”——或称运输权——的某些家庭的款项,等等。但无论如何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贸易从未中断,因为该公司统治了印度,而中国则是实现汇划印度岁入结余的理想的中介国家(这些余款必须用于偿还2800万英镑的债款,是东印度公司为支付主要用于征服印度的花费而在伦敦借支的)。
汇划机关当时是代理行。东印度公司为使自己的职员不控制散商对印贸易,于1787年建立了代理制度。1832年,有人对代理行的起源作了如下描述:
代理行主要由绅士组成,他们过去都在政界或军界供职。他们觉得按习惯自己更适于经商,于是得到退职许可后便从事代办业和商业。他们为公司服务积蓄了资金。他们把这笔资金或者借给别人或者直接用于商业,实际上,与其说他们是资本的拥有者,毋宁说他们是资本的分配者。他们在通常的贸易过程中,以及通过借贷之间的利息差额和通过收取佣金,来获得利润。[5]
到1790年,在加尔各答已有15家控制印度国内“港脚商”的散商商号;这时,“港脚商”也已向东扩展到海峡和中国。为了满足贸易需要,商号建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外商投资者办理业务,汇寄私人资金,资助靛青种植,等等。汇运欧洲染料工业使用的靛青是一种主要的汇寄形式,不过这种汇运经常受到拥有和管理东印度公司船只的“航运界”收取高昂运费的妨碍。1801年,靛青售价暴跌,许多代理行开始着重依靠向广州运送棉花和鸦片的生意。
与中国的三角贸易
东印度公司垄断了中国的茶叶收购,因此,港脚商(即在印度得到该公司许可而由散商经营的商号)从印度运往中国的商品不得不在中国统统换为低价货如糖或者中国白铜(即锌,有时是锌与铅、铜的合金),或者只换成硬币。因此,需要大量银行业务来结算利润。有三种办法可以使东印度公司用这些巨额收益获得硬币和增殖利润,因为这时该公司在广州维持这一贸易体制迫切需要巨额费用和预付款。第一,印度管辖区之一可以向某代理行预付卢比,该代理行即购印度棉花运往广州出售以换取西班牙银元,然后从中扣除港脚商人的利润而将余款交东印度公司商馆账房。第二,驻广州的商馆可以接受某一港脚商人的硬币而付给他可在伦敦或孟加拉兑现的汇票。最后在下列情况下信用可以在账房中过户:(1)如果东印度公司欠行商甲一笔预付款,(2)甲可以从港脚商人乙购买棉花和鸦片,(3)因此,甲能把他的东印度公司欠款过户给乙,然后,(4)乙可利用由伦敦董事会承付的汇票将款汇往伦敦。
乍一看,港脚商人很像是中国明、清时代在国家各专卖事业之间钻空子活动的那种商人。但实际上与中国那种商人不同,因为港脚商人是不可或缺的。出现港脚商人的最基本和最经常的原因很简单,这就是英国人对茶叶的需要量很大,在欧洲却找不到中国人会大量消耗的与此相当的制成品。结果,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制度本身不能为这种贸易提供资金。所以除了公司直接运输茶叶外,其他一切交易都是通过其印度代办所及其驻广州代表——“英国散商”——进行的。
垄断制的告终
随着中、英两国越来越疏远,它们的贸易代表反而越来越近乎。到1810年,监理委员会和公行似已结为一体,成了一个统一的英—中行会。它们之间的竞争是不关重要的。的确,它们双方都希望互相帮助以反对新来的英、美散商的侵犯;这些散商是在垄断体制之外搞经商,因为他们认为垄断制度已过时和碍手碍脚。
1785年第一只美国船到达广州。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私掠船失了业,安的列斯群岛不向它们开放,塞勒姆、波士顿和纽约的船主如饥似渴地注视着中国贸易。美国的单桅小帆船和纵帆船从努特卡先是运来了人参,1787年后又从那里运来了毛皮。1806年以后,即当美国太平洋西北沿海的海豹和海獭被灭绝时,就从夏威夷和斐济收运檀香木,到1830年这也被砍伐殆尽。绕道合恩角的美国人也开始在西班牙美洲诸港出售欧洲货物以换取墨西哥鹰洋,然后将鹰洋运往中国以购买茶叶、丝和瓷器。这使广州贸易一年又增加了二三百万元的现银,从而使美国和中国的贸易额有可能激增。美国的运费与东印度公司的相比是如此便宜,以致美国人在英国可以付了茶叶关税后仍能以低于东印度公司的茶价出售。到1820年,广州贸易除一小部分外,全部由东印度公司、港脚商人和美国人分别经营。
美国人自己并不愿步东印度公司之后尘,不愿付给行商以抬高了的价格去填充公所基金。相反,他们找的是非公行的商人,特别是寻找其行号麇集于广州各商馆周围的店主。但在1818年曾发现一店主试图自购生丝时,海关监督坚决主张:行商作为外国船只的保商,此后应当对非公行的经纪人作出担保。这对公行和监理委员会有利,因为大多数店主必须因此迁回城内。10年以后,有个盐商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外贸商行与美国人做生意,还得到了上述的那些店主的资助。当海关监督从该盐商得到一笔特别丰厚的贿赂后似乎正要默许时,像17世纪的一些“特许权商人”那样,东印度公司利用总督的干预破坏了这个联合活动,监理委员会对中国官方干涉这次贸易的善意行动表示赞赏,但伦敦并不以为然。
英、中两国的距离使董事会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使它的广州贸易组织中国化。例如在1810年,董事们发现,已将350万两银子预付给行商。监理委员会总是辩解说,这些预付款至少把下一年度的茶价降低了3.5%。当印度总督不得不用12.5%的利息借款时,伦敦询问,为什么为了得到这样微薄的收入就把那么多资金束缚在广州呢?这个逻辑是不能驳倒的,到1818年,监理委员会最后承认,茶叶生意很稳定,已经不再需要预付款了。[6]经济作物的种植已经推广到福建、中原地区和广东各地,愈来愈多的农民种植单一作物以满足世界对茶叶的需要。结果,当行商签订了下一年度的合同时,广州商馆几乎是若无其事地向行商停交硬币。虽然仍用现银付给经纪人以支付公所的各种款项,但在1825年3月监理委员会秘密会议以后,甚至连这一做法也停了下来。如果一个行商即将破产,最好的办法是使他退出公行,自谋生计。旧的广州垄断制度正在日趋瓦解,因为港脚商把愈来愈多的资本引入广州城而使行商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向私人放债户借款。利率从年利20%降到了12%,因此东印度公司的人为的贷款方法就不再需要了。[7]这样,英—中垄断商之间长达百年的旧的贸易联系未作重大的声张就被切断,结果这两个法人很快就离异了。公行继续寄希望于将来,但监理委员会发觉,公行作为一个有担保能力的垄断组织的时代已经过去,开始打退堂鼓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1813年7月13日,英国议会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只允许它还保持20年的对华贸易垄断权。在印度开放自由贸易后的繁荣时期,在加尔各答和孟买建立了数十个新代理行,其中有许多代理行向对华港脚贸易投资。驻广州的英国散商多年来已经与正规商业沾上了边,他们输入伦敦的打簧货、中东的没药、马德拉斯的檀香木、马来亚的玳瑁,等等。他们的大宗商品已经是印度原棉,与南京的棉花竞争,向华南的纺织业推销。不久印度的繁荣时期结束。1827—1828年发生世界贸易萧条,而且普鲁士蓝又在欧洲染料工厂中代替了靛青,结果几乎毁灭了加尔各答的所有代理行。此外,广州港脚行号的业主们(其中许多人是加尔各答商人的苏格兰籍亲属)发现,中国市场对他们自己货物的需要量很低,也不稳定。从1819年起新加坡已经在迅疾地发展,致使海峡贸易的商品充斥于广州市面。印度棉花曾经是港脚行号的主要靠山,但它不再能同南京棉花竞争,因为南京棉花现在不是经过陆路,而是用帆船南运广东,从而减少了运费。甚至打簧货也售不出去,因为广州人已学会了仿制。虽然如此,港脚行号在广州人经营的银行业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即使上述的特殊贸易失败了也不会使它们破产。除前面谈到的金银财宝的运输和从事金银经纪业外,私人商行还新办了数种新交换业务。例如,1826年以后银元输入额降低,原因是西班牙美洲的银源枯竭,美国转向国内投资。[8]因此,像维廉·查顿博士等商人开始鼓励美国人在伦敦出售他们自己的美国棉以换取寄往广州投资的拜令兄弟公司的汇票。接着查顿给出售棉花的美国人在广州记上一笔应付款,然后把原来的汇票在伦敦兑现,这样又向对华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汇划方式。这种银行业在19世纪20年代末的世界信贷危机中维持着港脚行号,但却未向它们提供足够利润使其发财致富。只是广州的私人商行开始直接向印度的第三大宗出口货鸦片投资时,它才向港脚行号提供足以致富的利润。
鸦片贸易
鸦片从唐代以来在中国就作为药物使用。1620年,台湾人开始把鸦片和烟草混合起来用作麻醉剂传播到东南沿海。虽然在1729年时清政府禁止鸦片输入,但葡萄牙人仍从印度港口如达曼和果阿(卧亚)将这种麻醉剂小量输入中国。1773年,东印度公司决定在东印度建立一个它自己的鸦片垄断组织,向印度农民提供款项,种植比葡萄牙人从西印度运来的白皮土(麻尔洼)质量更高的公班土(八达拿)。但到1796年,中国人被这种麻醉剂弄得十分苦恼,致使东印度公司决定不向中国直接输入鸦片以免危及它的茶叶垄断经营,而宁愿将鸦片在加尔各答拍卖给英国散商,然后由他们通过港脚贸易兜售给印度东部。因此,从1800—1818年,对中国的鸦片贸易都是通过澳门进行的,每年不超过4000箱(一箱约重140磅)。
但在1819年,这种麻醉剂贸易突然兴旺起来。白皮土和公班土互相竞争,促使价格下降而扩大了消费量,结果又进一步增加了需要。有一个代理商写道:“鸦片像黄金一样,我可随时卖出。”[9]1820年,学识渊博的总督阮元取缔了这种贸易。16个中国商人在澳门被捕,其中一人泄漏了全部底细,详细交代了向高级官员行贿情况。在此后发生的一次丑闻中,欧洲人的走私制度又恢复了原状,当时鸦片批发中心站被移到一个小岛上,即葡萄牙人1517年曾首次登陆和位于虎门以外水域中的伶仃岛。从1822—1830年,这个中心站的鸦片贸易又来了一个大跃进,贸易额每年高达18760箱。但其中许多鸦片是非公司所属的白皮土,是由一些辛迪加在达曼购买的。为了试图使印度中部地区的土著王公不将鸦片售给辛迪加,东印度公司终于在1831年同意收运输费通过加尔各答转运白皮土。鸦片这时从印度各地随便流入广州,到1836年,输入总额达1800万元,这使鸦片成为19世纪全世界最贵重的单项商品贸易。
这种麻醉剂虽然大量被卸到伶仃岛的浮动趸船上,远离中国官员的监督,但它必须经过广州才能卖出。数十个中国批发商(窑口)在广州从港脚行号办事员处买得执照,然后在设防的趸船上用执照换鸦片,再用“扒龙”(即“快蟹”,是全副武装的四十桨船,船上是一伙凶恶的疍家水手)把鸦片运走。这些船只或夺路而行,或行贿买路进入内河,驶抵由匪徒和三合会经管的陆路批发站。但即使如此有效的体系,也不能全部处理印度来的货物。作为港脚贸易头目的查顿博士一心想赚钱,于1832年决定派船北上,在福建和浙江沿海的小海湾直接从船上出售鸦片。这些全副武装而豪华的沿海飞剪船就这样开辟了新的市场,增加了新的瘾君子,结果空前规模地扩大了这种麻醉剂的销路。
在19世纪的最初十年,中国的国际收支结算大约盈余2600万元。从1828—1836年,从中国流出了3800万元。使国际收支逆转的正是鸦片烟,结果就资助了英国加速使印度殖民地化的大部分活动。1830年,东印度公司的总稽核宣布,每年至少有400万镑得从印度运回英国。印度的这笔盈余的大部分首先要变成鸦片在广州卖掉,然后购买茶叶运到国内,这又为英国政府增加了330万镑关税收入。在经过几个世纪的贸易之后,西方终于发现中国会大量购买的东西了。正人君子们在想到这种产品的性质时也许会感到内疚,但这种麻醉剂不正是港脚贸易的重要商品吗?港脚贸易不又是那个时代每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评价很高的那些价值——自助、自由贸易、商业主动性——的缩影吗?因此,心有内疚者被忽视,正人君子被藐视,怀疑主义者被嘲笑。如果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自由贸易者认为应更多地归功于他们。曼彻斯特如日方升,港脚商对监理委员会几乎视为当然的限制感到恼怒。查顿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英国的大人先生们除去对于茶叶和从茶叶得来的税收而外,再也不想到有关中国的事情,只要安安静静得到这两样,任何屈辱都甘心忍受。”[10]但这个时代已经过去,难道不是吗?1833年,即经过了四年的请愿、公众演说、群众集会和院外活动,自由贸易者看到,通过议会终于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权。中国这时也对英国的自由贸易实行开放。
事情难道不是这样吗?争取自由贸易的战斗在英国国内已获胜利,而广州仍在实行限制。这个城市仍拒外商于城墙之外,使外商受该城官员的辖制。一出广州城,就是四亿人口的中国国内大市场。曼彻斯特的制造商们互相议论说,只要想到这件事:如果每个中国人的衬衣下摆长一英寸,我们的工厂就得忙上数十年!只要能够打开这个壁垒就好了。只要英国能找到一个安全港口,能夺得一个岛屿并将它变成一个受英国保护的弊绝风清的货物集散地,那就好了。驻广州的英国散商1830年12月在呈递下院的请愿书中辩解说,对华贸易是世界上潜力最大的贸易。现在该是把对华贸易置于“一个永恒的、体面的基础之上”的时候了。马嘎尔尼于1793年和阿美士德于1816年出使中国的失败,“也许能有力地提醒贵院,任何高尚的外交手腕,在中国都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11]甚至东印度公司监理委员会在收拾行装准备撤走时已经开始感觉到,作为外交的姊妹的战争,就是对人们的问题的回答。西方的和中国的垄断者都遭受了百年以上的痛苦,但现在那个时代已经过去。监理委员会宣称,战争能轻易地打赢,并且会“把我们的交往置于合理的基础上”。因为“中国人民决不想损害同英国的关系……敌对心理只不过产生自政府的猜忌而已”[12]。大班们想起他们曾经享受过的巨大利益时充分相信,备受官员压迫和海关监督征税之苦的普通中国人,一定会赞成中国国内商人数百年来未能实现的愿望:摧毁官僚制度对商业的限制,即使这意味着诉诸武力也在所不惜。
如果英国人比较认真地省察一下自己的动机,就会认识到他们对中国人的误解是多么严重。自从葡萄牙人拥有第一批商船之日起,欧洲商人就被利润、宗教信仰和国家荣誉所激励。过去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携手并进的。而现在,随着帝国主义在19世纪成为一种学说,它把这两者空前紧密地结合了起来。贸易总是随着国旗而来。可是谁都会想到,当国旗最终真的到达广东时,广州人可能考虑国家的安危胜过考虑贸易的利益。
鸦片战争(1839—1842年)前夕,清朝的对外政策以三个长时期以来遵循的假定为依据:即中国在战争中占优势;它善于使外来民族“开化”;它有贵重商品可使外国人接受纳贡地位。这三个假定在当时都错了,而且最后一个假定到1839年尤其过时得厉害,因为它只适用于工业时代以前的商业往来的情况。那时外商来华只是为了购买中国货物。而此时西方制造商开始来寻找中国市场了。曼彻斯特商会在1836年2月交给外交大臣的一份呈文中指出,广州提供了年达300万镑印度商品的出路,“这使我们的印度臣民能够大大增加对我们制成品的消费量”。[13]英国人要扭转一千年来欧洲和东亚之间的供求关系,他们想的比实际做到的更多,但是坚决要求取消中国为防止西方商业入侵而设立的壁垒,这呼声中还悦耳动听地夹杂着19世纪辉格党自由主义与曼彻斯特企业的共同要求,这就是不久人们所说的“自由贸易”。“自由贸易”的代言人,如主张侵华的一些时文小册子作者和院外活动者,完全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民族主义,他们异口同声地要求贸易特权和平等的外交往来。
律劳卑事件
1833年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法案,也规定要委任英国驻广州商务监督。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勋爵提名苏格兰贵族、海军军官和养羊业主威廉·约翰·律劳卑担任此职。律劳卑是一个存心善良的人,但不熟悉中国国情,他被派往澳门时带着前后自相矛盾的训令,即反映了他的上司不愿意在战争(它会破坏现存贸易)和消极服从(它会加强清王朝的垄断制度和单一港口贸易政策)之间作出选择。一方面律劳卑被告知,他不得损害英国与中国的现存关系;但巴麦尊接着又简直像是事后诸葛亮地补充说:“阁下到广州后应立即以公函通知总督。”[14]数十年来,广州贸易章程一直禁止中国官员和外国人直接交往。现在巴麦尊随便宣布一项中国肯定会反对的新倡议,但又没有打算用武力支持这个要求。律劳卑尚未悟出此中奥妙,他于1834年7月25日到广州以后就发出了这样一封公函。这公函立刻遭到拒绝,两广总督卢坤命令他立刻返回澳门。律劳卑拒不返澳,于是卢坤中断了贸易。在律劳卑逗留广州期间,总督命令封闭商馆,断绝供应。接着律劳卑违背巴麦尊的命令,指挥两艘军舰一直打入珠江,同时派军舰去印度接兵。与此同时,卢坤封锁了珠江,集合68只战船,并经道光帝敕准用武力对付。律劳卑虽因患疟而身体虚弱,但仍顶住封港令和封锁达17日之久。当他最后失去他本国商人的支持时便改弦易辙,黯然回到澳门,10月11日即病死于此地。
律劳卑事件有两个重要后果。它使清朝官员相信,一经大胆地封锁商馆,英商就是些孤立无告的人质;它也使律劳卑的继任者认识到,没有应急的战争计划就向广州贸易制度挑战,是一件蠢事。第二任商务总监德庇时先生禀告巴麦尊,在未得到下一步训令以前,他将保持“绝对沉默的态度”。[15]但这种沉默的政策并没有使驻广州的港脚商感到高兴;他们对德庇时的优柔寡断进行了三个月吹毛求疵的批评,之后德庇时就辞职了。他的继任者在1835年和1836年一直安静地工作,等待训令,但训令从未到来。他只有一个想法:保持贸易畅通,即使这意味着接受所有的贸易限制也行。
有势力的自由贸易院外集团所要求的是多得多的东西。自从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以后,贸易按银元价值虽已经增长,那主要是因为广州物价飞涨。[16]英商当时非常艰窘,降价出卖了马萨诸塞州洛维尔工厂,更不用说必须付出越来越高的价钱购买中国货了。这种通货膨胀是西方贸易弱点的象征,因为废除英国垄断权实际上意味着有效的法人的讨价还价的力量和信用手段的终结,这两者原来都能使商品保持低价。而且自由商人很快发现,行商为了获得现款,把英国布匹暗中贴本7%出售。这清楚地警告信用危机迫在眉睫(如1836年的破产事件),同时它也显示了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另一个后果。这里不再有一个由英国公司代表组成的单独团体来关心保护每个行商免受海关监督的横征暴敛了。因此,自由贸易拆去了中国商业活动的一个重要支柱,从而使广州贸易制度出现了极大混乱。实际上,一方实行放任主义,需要另一方相应地取消各种限制,才能恢复贸易职能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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