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6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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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明人传记辞典》,第917—919页;博克瑟:《16世纪的中国南方》,第44—47页。
[53]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75—77页。
[54]《明人传记辞典》,第1131—1136页。
[55]多明戈·萨拉札尔主教:《1590年6月24日信》(已绝版),菲利克斯的《菲律宾的中国人》中重印,第1卷,第121页。
[56]皮埃尔·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16、17、18世纪):方法及活动介绍》(巴黎,1960年)。
[57]耶稣会士H.德·拉·科斯塔:《1581—1768年菲律宾的耶稣会士》(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61年),第205—206页。
[58]桑塔马利亚:《中国城》,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67—118页。
[59]小约翰·E.威尔斯:《从马尼拉到福安:多明我会传教政策的亚洲背景》,见D.E.蒙格罗主编《中国礼仪之争:历史与意义》(内特托尔,1994年),第111—127页。
[60]《萨拉札尔主教和朱安·科波的报告》(已绝版),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19—142页。
[61]《萨拉札尔的信》,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29页。
[62]米拉格罗斯·古雷罗:《菲律宾的中国人:1570—1770》,见A. 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5—39页,引用史料见第30—31页。
[63]1603年事件的叙述依据以下著作:德·拉·科斯塔:《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203—215页;莫尔迦:《菲律宾大事记》,第206—225页;耶稣会士弗朗西斯科 ·科林:《菲律宾耶稣会士传布福音的活动》,耶稣会士帕布罗·帕斯特尔斯主编(巴塞罗那,1904年),第2卷,第428—432页;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90—101页。
[64]依据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第34、92页的数据,用年均46390比索的税收除以3%税率,考虑到获准免税及税收起征标准以下的贸易,再乘以2。
[65]查尔斯·H.坎宁汗:《西班牙殖民地的检察法院,以马尼拉的检察法院为例,1583—1800年》(伯克利,1919年),第253页。
[66]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第92页。
[67]这段记述依据德·拉·科斯塔的《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389—392页,菲力克斯《菲律宾的中国人》一书第103—105页中桑塔马利亚的记述,埃玛·H.布赖尔、詹姆士·A.罗伯逊编的55卷本《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201—258页。
[68]多明戈·阿贝拉:《1662年几乎结束西班牙在菲律宾统治的国姓爷》,载《菲律宾历史评论》,2,第1号(1969年),第195—347页,材料引自第301—302
·321—322页。
[69]德·拉·科斯塔:《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450、483—484页;布赖尔和罗伯逊:《菲律宾群岛》,第36卷,第213—266页;小约翰·E.威尔斯:《一个多明我会会员的传教历险记:维克托里奥·利西奥在厦门、台湾和马尼拉,多明我会的传教冒险,维克托里奥·利西奥》,见《尚蒂伊第二次国际汉学讨论会文集》(巴黎,1980年),第231—257页。
[70]见本书(英文版)第789—840页。
[71]耶稣会士约瑟夫·西比斯:《利马窦的先驱者》,见查尔斯·E.罗南、S.J.波内、B.C.奥赫编:《东西方相遇:耶稣会士在中国(1582—1773年)》,第19—61页。
[72]这段陈述主要依据敦约翰的《巨人的时代》。
[73]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71—180页。
[74]《明人传记辞典》,第1177—1178页;约翰·D.杨:《儒学与基督教:第一次遭遇》(香港,1983年),第60—61页。
[75]《明人传记辞典》,第1151页。
[76]《明人传记辞典》,第20—22页。
[77]罗马耶稣会档案:《中国—日本教区档案》,第122卷,第204—242张;《安东尼奥·郭维亚致总主教维特列齐,1645年8月16日》,见第212—213张。
[78]耶稣会士安东尼奥·弗兰西斯科·卡汀:《日本传教团的战斗》,卢西亚诺·科尔迪罗编(里斯本,1894年),第37—40页。
[79]这部分依据W.P.格罗恩费尔德特:《在华的荷兰人》(海牙,1898年);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13—147页。
[80]中国文献间接地证实了这一点,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20页引述沈告诉荷兰人的话:“四海大矣,何处不可生活。”
[81]关于澎湖事件另见列昂纳德·布鲁塞:《荷兰对澎湖列岛的占领,1622—1624年》,见《日本东方学国际会议会刊》,18(1973年),第28—44页。
[82]岩生成一:《日本平户中国居民的头领李旦,明朝末期的日本》,见《东洋文化研究部论文集》,第17卷(1958年),第27—83页。
[83]有关荷兰人在台湾的初期最重要的史料和文献导读是J.L .布鲁塞等人编的台湾热兰遮记载,1629—1662,I:1629—1641(海牙,1986年);有价值的研究包括曹永和:《台湾早期历史研究》(台北,1979年);约翰·谢泼德:《台湾边疆的政略及政治经济,1600—1800》(斯坦福,1993年),第2、3章;徐文相(音):《从土著人岛屿到中国的边疆:1683年以前台湾的开发》,见罗纳德·G.纳普编:《台湾历史地理学中的中国岛屿边疆研究》(檀香山,1980年),第3—29页。特别引用的一些论断可以参见小约翰·E.威尔斯的《台湾历史上的荷兰时期:试探性的综述》(未发表)。
[84]列奥纳德·布鲁塞:《荷兰人在中国沿海的陈规和社会策划》,见W.L.伊德马:《莱顿汉学研究》(莱顿,1981年),第87—105页。
[85]布鲁塞等:《记录册》,第451页。
[86]托马斯·O.霍尔曼:《福摩萨及鹿肉鹿皮贸易》,见《约1400—1750年亚洲海上贸易中教堂楼堂、商品和企业家》,载罗德里希·普塔克等编:《南亚文集》,第145号(斯图加特,1991年),第263—290页。
[87]约翰尼斯·胡贝尔:《中国移民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反抗:1652年台湾郭怀一领导的叛乱》,见E.B.弗米尔编:《17、18世纪福建省的发展和衰落》,载《莱顿汉学》,第22卷(莱顿,1990年),第265—296页。
[88]小约翰·E.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沿海中国:边缘历史题目》,见乔纳森·D.斯宾塞,小约翰·E.威尔斯编:《明清之交: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区与持续》(纽黑文,1979年),第204—238页。
[89]布鲁塞:《奇怪的伙伴》,第4、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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