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56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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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琉球、日本和朝鲜的关系,以及一般海防问题,都是明朝官员所直接关心的,有相应的著作论及这些问题。它们包括个人经历的记述,如在1533—1534年间奉使琉球的陈侃[141]的《使琉球录》(7.8.2)和龚用卿[142]在1536—1537年间出使朝鲜的报告《使朝鲜录》(7.9.4)。负责海防的官员所写的经历有这样一些作品如俞大猷[143]的《洗海近事》,写1568—1569年间在福建广东沿海镇压海盗的事。
两部有插图的海防著作,其学术上的成就也值得注意。郑若曾[144]的《筹海图编》(1561—1562年,7.8.10)论述从满洲到广东的海防,有船只和兵器的插图。同一作者大约同一时期的《郑开阳杂著》(7.8.11)是10篇海防论文的合集,有地图。郑若曾被看成第一个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沿海地区的地理学家,并对这个时期的海上贸易和海盗的新发展引起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此外,还有许多专题著作。刘宗岱的《两浙海防类考》(1575年,7.8.14)和经过几个作者修订增补的《两浙海防类考续编》(1602年,7.8.20)论述浙江的海防;王在晋的《海防纂要》(1613年,7.8.21)论述从广东到朝鲜的海上防御。
类书和地理、经济、科技著作
本节提到的类书和其他作品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类书的编纂在明朝的最后50年达到全盛时期。在《四库全书总目》所列的包括一切时代,其中也包括清朝头100年的282部类书中,几乎有一半(139部)是明代编纂的。[145]这些类书也包括经世文材料,但范围有限,只收入整个作品的一小部分。这类作品中只有两部最突出的作品需要提及。《三才图会》(1609年,9.2.2)[146]是王圻[147]编纂的,他也是一部重要政书的编纂者。这部有图像说明的类书分为14门,包括天文、地理、人物、时令、宫室、器用、身体、衣服、人事(音乐、游戏、书法、绘画、舞蹈、气功、体育、斗鸡)、仪制、珍宝、文史、鸟兽、草木。
另一部是章潢[148]的《图书编》(1613年,9.2.3),[149]也包括这样一些类目如易象、天文、历算、明帝国和外国的地理、边防、人道、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和著名人物,以及政治、社会和宗教机构。章潢认识利玛窦,他在他的类书中收入后者著名的《万国舆图》。除了这些供学者使用的学术性类书外,还有许多通俗性类书,它们反映了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一般知书识字的人的知识水平。[150]
区别于地方志、地方手册和帝国行政地理的两部最重要的地理著作,是以作者的实地考察为基础,前面已经提到。[151]徐宏祖有许多新的地理发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查明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和指出澜沧江和怒江的上游是不同的河流。[152]徐宏祖的地图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出版于17世纪之前的其他地图,有罗洪先的《广舆图》(1541年,8.1.3),[153]它主要是根据朱思本(1273—约1338年)的所谓“蒙古地图”,而加以补充。
在15世纪初和随后的海上远征中新得到的地理知识,在郑若曾著作中的地图中和《武备志》[154]里得到体现。精心绘制的中国及其邻国的详图,附有文字说明,出现在陈组绶的《皇明职方地图》(1635年,8.1.8)中。
前面提到的关于水利、河道和交通的作品,是从管理的角度写的。还有别的许多关于地理和经济的作品,是从其他角度写的。其中之一是潘季驯[155]的《河防一览》(1590年,8.2.6),[156]这是一部专论治理黄河、淮河和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的其他河道的著作,论述防洪的预防措施。另一部类似的作品是张国维的《吴中水利全书》(1636年,8.2.8),这是一部全面论述江苏南部河道的治理与灌溉的专著,根据的是作者本人的经验和有据可查的文献,包括地图和文献材料。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的著作(8.2.1—5),论述有限的地区或题目。万历时期的《商程一览》(8.2.7)对明代的交通路线作了富于见识的概述,这是一本旅行指南,全面描述明帝国的陆路、水路、歇息处和路程,特别注意边疆地区。[157]
前面已经谈到关于财政管理和政府经济事业的半官方著作。除此之外,还有论述农业各方面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徐光启(1562—1633年)[158]的《农政全书》(1640年,9.1.3),这是一部关于农业历史和晚明农业实际状况的大型类书,附有插图。这部作品谈到这样一些题目如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荒政、野莱等,最后一项是讲遇荒年时可以食用的野生植物。
一部最值得注意的科学著作是李时珍[159]著名的药典《本草纲目》(1593年)。它包括对前人有关这个题目的所有可以得到的著作的详细研究,以及他本人行医几十年所作的试验和诊察的成果。李时珍的著作立即出了名,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吸引了药物学家的注意。
宋应星[160]著名的《天工开物》(1637年,9.1.2)是一部杰出的科学技术著作,附有插图,述及农村和城市的各种生产行业,广泛介绍那个时代的工艺和制造技术,包括灌溉、织布、磨坊、抽水、打井、烧窑、舟车、锻造、开矿,等等。
本节提到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晚明时期中国在物质文明上的成就。
方志
除了数量有限的传记、笔记和关于边防与军事组织的著作外,几乎所有在前面几节中提到的作品都涉及整个中国,并且是从中央的角度写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差异很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有其特殊问题。向心力与离心力之间的紧张状态同中国的历史一样古老并持续到今天。中央政府能对地方势力实施它的权力到什么程度,因时而异。不过,政治理论总是支持中央集权的理想而不给地方的特殊权益留有余地,更不必说主权了。因此,作为整体来看的中国制度史的作者,倾向于强调帝国行政一致的方面,而将他们的陈述普遍化。他们必须在明帝国的地方差异中找出一个共同的标准来描述土地制度、赋税或乡村行政。
这样,一般的资料可能经常描述一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划一的局面。某一地区的特殊性很少受到注意。福建沿海居民依靠在公海捕鱼和海外贸易为生,早在明代就因此导致移居海外,这个特点被忽视了。在20世纪之前,少数民间学者如顾炎武开始注意到独特的地理和地区特点对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只有在最近几十年里人们才明白,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中国总的发展,就有必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地区的特殊性和发展。
应当从这一点去理解对方志资料日益增加的注意。这些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各级行政区如省、府、州、县的志或方志。在中国目录中,它们分在史部的地理类。但它们既非地理也非历史,而是近于政书。它们与地理和历史的区别在于它们只描述一个行政区。它们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地方官员的参考手册,因为地方官员通常是外地人,需要它们提供有关该地区行政的一切情况。此外,编辑和出版这类手册,提高了一个地区的声望。赞同方志的出版,被看成是一种促进地方上的自我认同和团结的行动。
虽然方志详略不同,但大体上包括同样的题目。[161]它们是该地区的地图或全景图,指出该地的一些重要场所;它相对于星座的位置和它在中国的位置;该地区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的历史及其后来的演变;自然地理;四周的边界和地区内的划分;街道、广场、桥梁、津渡;公共建筑如衙门、学堂和书院、佛寺和道观;有关历史发展、灌溉、河道、军事防御、人口和赋税的资料;历任官员、乡试和会试的中试者和保举为官者的名单;杰出官员和本地人中的著名官员、学者、藏书家、艺术家或孝子烈女的传记;涉及本地区的各种文章,包括奏议和其他文献、论文和碑铭材料。有时也包括本地作家的诗文和其他文学作品的选录。
在分类上差别很大。有的府志以县为单位,尽可能将所有的材料加以分类,但大多数不这样做。各种方志对题目的论述常常详略不一。嘉靖之前编纂的方志相当简略。但在方志中仍可看出总的趋势的影响,即提供更多的文献证据和强调经世文,它们在16世纪中逐渐变得详细,资料更加丰富。
方志包含了丰富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利用得还很有限。不过它们不总是不带偏见的。虽然在明代通常是中央当局命令地方官收集当地的资料,从而开始修纂方志,但他们始终需要地方绅士的合作,同时方志也为地方绅士的利益服务。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地方官员,为了执行行政任务在一切事情上都必须依靠当地的绅士。在修纂方志上也不例外。为方志收集资料的绅士阶级成员,必定会避免把有损他们利益的材料包括进去。这可能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如人口数字、田产、确定的赋税定额、徭役,或甚至立传官员的选择。根据绅士阶级成员影响负责官员的程度,他们可以设法取消那些企图约束绅士活动的人的传记,突出那些与绅士合作得好的人。[162]
根据各种目录特别是《千顷堂书目》所提供的资料,足以推定在明代修纂的方志有2000多部,其中有近1000部保存下来。它们之中只有大约6%是在16世纪以前修纂的,在嘉靖时期(1522—1566年)修纂的不超过15%。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相一致有如上述,并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明代方志以北直隶、南直隶和浙江这些财富、教育和政权中心为最多;最少的是广西、云南和贵州,这些地方在明代仍是发展不充分的边远地区。
方志的编纂不限于各种行政区域。还有专门写山岳、湖泊、寺院、道观和书院的。它们一般仿照其他方志的写法。
除通志(省志)外,有少数杰出的关于某些较大地区的作品。它们包括何乔远的《闽书》(1630年,8.13.4),这是一部内容广泛的关于福建的专著,起自古代终于1620年,特别着重于明代。是书分22门,包括地志、建置、风俗、版籍、在福建任职的文武官员、考试、福建的知名男女,还有关于琉球群岛、植物、动物和本地出产的描述。每一门的材料按府、县排列。内容的范围和材料的编排严格遵照通志。然而,没有一部明代的通志像《闽书》那样详尽与全面。曹学佺的《蜀中广记》(晚明,8.16.2)是一部大文集,包括12篇专论,涉及四川的各个方面,采用一种稍微不同的格式。大多数材料选自较早的文献,下限至明以前。与明代有部分关系的五篇专论是谈名胜、边防、州府、风俗和方物的。
除方志外,有少数作品论述一个具体的府或县。其中有几部是由在该行政区任职的官员写的,这些地方长官通常也是方志编纂的负责人,他们从一府之长或一县之长的角度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他们的观点与绅士的观点不同,前面已经谈到,绅士常常影响方志的内容。这些重要论著一般都收在作者的文集中,很少能单独得到。1570—1573年任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令的叶春及写的《惠安政书》(8.13.3)和1558—1562年任浙江严州府淳安县令的海瑞[163]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的《兴革条例》,就是两种这样的作品。[164]两位作者,特别是海瑞,是严峻守法的官员,热心保护老百姓,制止绅士的非法行为。因此,他们的说明对了解中国16世纪时的地方状况特别重要。
另一类材料,比方志的范围更小,只包括家族或氏族,名称很多,有家谱、家乘、宗谱、族谱等。虽然许多平民家庭早在宋代就已经编写家谱,但到16世纪才变成一种普遍的习俗。[165]王世贞在评论明代历史编纂工作[166]时特别提到作为史料的家谱,表明明代史家知道它们的重要。然而,《千顷堂书目》的作者显然没有特别注意这类著作。在这个目录的谱系类,[167]开列了约120个书名,其中只有70部显赫家庭的家谱,排除了宗室。我们可以推测,编成但未出版的族谱、宗谱或家谱的实际数字要大得多。
结束语
早在1645年,在清朝刚建立以后,编纂明朝正史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这件工作拖延了几十年。直到1723年《明史稿》(2.1.8)才完成,直到1739年定本《明史》(2.1.9)才刊印。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为编纂得最仔细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书之一。正史编纂者可以得到的许多资料如今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显,正史对明朝历史所作的解释,是根据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学正统观念。在这方面某种偏见是可以预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时期明帝国与满洲和蒙古的关系的题目,其论述必然是偏颇的。不过,作为一种资料,这部官修史书最严重的不利在于,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资料尽管有所遗失,许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论,值得在这里指出,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168]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被认为有特殊价值,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
不过,18世纪的文字狱的确阻抑了对明史的兴趣。学者不敢发表任何有关明史的著述。只是到了19世纪晚期政府的控制松弛下来时,有关明史的书才再度出现。这时几乎同时出现了两部至今仍然有用的编年体著作:夏燮(1799—1875年?)的《明通鉴》(约1870年,1.3.11)[169]和陈鹤(1757—1811年)的《明纪》(1871年,1.3.12)。随后在1887年,龙文彬(1821—1893年)的《明会要》出版。[170]它仿照961年的《唐会要》,收入有关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材料,选自正史和200多种其他资料,分15门,近500子目。
一般来说,明史研究在清代遭受的挫折,其影响几乎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中叶。只是在最近数十年,明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才在中国、日本和西方引起应有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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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379](1732年序;1969年台北影印),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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